"小说下载尽在书本网 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HP]瑞德罗特 作者:多木木多   文案:   这是史上最没有穿越人士意识的穿越者的故事。她花了比她的原住民朋友还要长一倍的时间才离开那个老鼠一样的人生。身为一个信奉自由的人,她成为女仆、佣人,底下的,悲惨的,廉价的,卑微的活着。直到她遇到了一场凶杀案,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她活着……   那个神秘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凶手单单留下她的性命!为什么她会忘记那个夜晚?而后出现在她面前童年的同盟者,披着伪善、和蔼还有爱情的面具,到底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她还没有意识到她已经进入了这个魔幻危险的世界,而她的未婚夫就是这个世界最大的BOSS!她将如何面对?敬请关注,葆斯的魔法世界!《瑞德罗特》。   第 1 章 ...   “葆丝!葆丝!你必须立刻去把衣服洗了!不然就别想吃晚饭!”厨娘苏珊用铁锅用力的敲打着厨房的门来证明她的话有多认真。她在厨房门前喊了五六遍才进去,如果葆丝那个臭丫头没听到的话也不关她的事,反正她的晚餐没有了。   “你不回去?”隔着一道墙壁,在墙角的暗处蹲着两个孩子,其中的男孩对女孩说。   葆丝蹲得脚麻,换了个脚用力,摇头说:“不,反正她不会给我吃晚餐的。”而且所谓的晚餐也只是一两片面包和半碗像涮锅水似的冷汤,她宁愿跟这个男孩在一起,说不定还能吃得更多更好些。   男孩大约八九岁,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露出细瘦的脚踝。他看起来并不比她好多少,一定也是常常干活还吃不饱饭的人。   这并不奇怪,现在这个年代里似乎没人能吃饱饭,除了有钱人。他们不但是小孩子,而且是没有家的小孩子。   葆丝很清楚自己现在是处在什么年代里,对她来说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其他的事情都可以先放一放,她强迫自己先把过去的事全忘掉。   看着天渐渐暗了,葆丝不想太晚回去,因为那个厨娘会把后门锁上,她只能缩在垃圾筒后面冻一个晚上。她不想再试一次了,可是今天她还没从男孩那里得到食物。她知道他是故意的。   她试探的问他:“让你的蛇去找点吃的吧。”鸟或兔子或其他的东西,除了老鼠,她什么都能吃,甚至有时她想吃他的蛇,反正他有那么多。可是考虑到他对蛇的感情,她没有说出来这个建议。   他狡猾的看着她说:“你必须要做些什么来交换,我不可能白白给你吃的。”   她无奈的看着他:“我不是上次已经给你出了个主意吗?你不是已经从孤儿院院长那里翻到了你的出生证明了吗?”男孩住在孤儿院,看起来似乎比她的处境要好得多,毕竟那里就是个照顾孩子的地方。可是其实他们过得差不多,一样要干活,一样吃不饱饭。   他一直想找自己的父母,似乎他仍旧抱有某种幻想,认为自己出身不凡,总有一天他的父母会来找他,他会变得有钱有势。就像街上那些坐着汽车戴着礼帽的绅士一样。   在她看来这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幻想,可她并没有试着打击他。人人都有幻想自己出身不凡的权利,哪怕日后长大会觉得很可笑。   她告诉他,在院长的办公室里一定有关于他被送来时的资料,送他来的人的姓名之类的。如果如他所说的,他是一出生就在孤儿院的,那么就会有他出生的证明,上面或者会有他父母的消息,一个名字或者一个住址。   “对。”他点头,不以为然:“我知道了我的母亲姓冈特,但是你也为此得到奖赏了,不是吗?”   葆丝略有些厌恶的皱眉,这个叫汤姆的男孩自从他们第一次见面起就始终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一开始她体谅他是个孩子,可是慢慢的却觉得不痛快起来。所以她并不愿意像这个男孩希望的那样感激他,她潦草的说:“对,我们那天吃了烤鸡,可是那是两个星期以前。你答应过我,只要我跟着你,每天都能吃饱的。”   他的脸色变得阴沉了,她知道,他一向如此。他的控制欲太强,几乎完全不能忍受在他身旁的人表现出对他的命令的不服或反驳。他似乎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国王。   葆丝站了起来,耸耸肩说:“如果没有吃的,我就要回去了。”果然她这么一说,他的脸色更不好看了,她转身走,身后的他突然说:   “你站住!”   她站住,回头不耐烦的看着他。   他扬着下巴,眯着眼睛示意她:“你回来。”   她看出他放在兜里的手里应该拿着什么,所以她回去了,站在他面前。   他阴冷的视线上下打量着她,可她并不怕。他只是一个小孩子,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再说她很清楚,他需要她。   不是说她能为他做什么,而是就像孩子需要父母朋友一样,他需要她留在他身边。   他自己未必能明白,可是葆丝却很清楚。对于这种不愿自己一个人的需要,她比他少得多。   因为她不是一个孩子。   她任他打量,十分钟后,他伸出一只手,里面是两颗已经被他握到温热的硬糖块。   她接过来,没有说再分给他一块。虽然两人认识的时间不长,可是她已经很了解他是怎么想的了。对他来说,给她东西是一种恩赐。他始终将自己放在一个较高的位置上,她则处在他的下方。他给她东西,她只需要接受就可以,再做什么都是多余。   她把糖放进裙子的兜里,平静的说:“那么,我回去了。”她没动,她在等他同意。这样的尊重是他喜欢的。   他过了一会儿才点头说:“嗯,你走吧,明天还是这个时间过来。”   她这才转身背对着他跑掉,直到她转过拐角还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跟着她,令她的背都在发烫。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真是个怪孩子。   葆丝没有父母,或者说她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厨娘苏珊总是骂她是个没人要的孩子,说她的父亲是个酒鬼,母亲扔下孩子跑了。事实上她一个都没见过。   苏珊说是她收留了她,还给了她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给她饭吃,给她地方住。她每个礼拜都带她上教堂,而她一定要在上帝面前跪着祈祷说感激苏珊对她的帮助,她一定会报答她之类的话,这样苏珊才会高兴,或许晚餐时她可以坐在桌子前吃。   葆丝知道苏珊说的话有一部分是真的,没有她的话,她可能真的会比现在惨得多。城外不远处的那条小河沟里有时能见到小孩子的尸体,大街上也能看到乞讨的小孩,巷子角那里有不少十几岁的女孩会为了一块面包做任何事。跟他们相比,她真的过得还不错。   如果她真的是个小孩子的话说不定就相信了她的话。可惜她不是。她感激苏珊的收留,但不代表她就喜欢每天不停的干活和只吃一顿饭,苏珊不是大善人,她怀疑再过几年,等到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她就会把她卖到妓院去。她跟一个叫索菲亚的女人很好,那个女人就在一条小街的背巷里开了一家妓院。当索菲亚来找苏珊的时候都会特意的把葆丝拉过来说两句话,夸她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葆丝对索菲亚和住在她的旅馆里的那些女人并没有偏见,在这样的世界里,吃饱饭是最重要的事。她知道这只是一种活下去的办法。   可是她当然不愿意选择这样的方式活下去。   她的希望是能够到一个有点钱的家庭里去当侍女、厨娘,这样既能有一份工作又很体面,要嫁人时也很方便,说不定能嫁给一个有文化的人,哪怕只是个听差或者秘书,那日后他们的家的生活会好过得多,至少不像工人那么穷。   葆丝已经把自己未来五十年的人生都安排好了。她坚持留在苏珊这里就是想请她帮忙,把她引见给某一个需要侍女的家庭去。她在厨房干了那么久,做饭打扫洗衣服什么的都难不倒她,她甚至还会照顾孩子。以后如果有机会她会念书,偷偷的,多学一些对自己没坏处。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她现在只有七岁大,就是说自己识字会读书也没人信的。一切都要慢慢来,她必须很有耐心才行。   每天下午四点之后是她跟汤姆约好的时间,她会去见他,有时他会有些事让她去做,但更多的是一些抱怨,他会抱怨孤儿院里其他的孩子,因为那些孩子不听他的话。   “我会让他们知道我的厉害!”他阴险的笑着。   如果是以前她不会喜欢像汤姆这样的小孩子,报复心太重。她喜欢更天真更像个小孩子的孩子。   她也不记得自己是不是遇到过像他这样的小孩,总是那么坚定的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听他的,应该匍匐在他的脚下,如果不,那他就要报复。   有时她觉得他的想法太钻牛角尖了,想劝劝他,比如说一些‘其实他们未必是这样想的’或者‘你不如往好的地方想一想’,可是这都没用。汤姆就像一只被阴暗的想法填满的瓶子,孤儿院中所有的人在他眼里都想害他或看不起他,虽然有一部分是真的,可是记下所有的并总是伺机报复回去也太过分了。   今天他再这样重复孤儿院的其他孩子对他的耳语时,她说:“其实你不觉得对他们最好的报复就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吗?”   他本来一直低头喃喃自语,听了她的话后就抬起头来看着她。   她说:“然后你只要过得比他们好就行了,他们自然会羡慕你的。而到几年之后,你根本就已经把这群小人物都忘得干干净净了,他们再来找你,你根本都不记得了。那才是对他们最好的报复!”   看他阴沉的脸色也不知道心里都在想什么,然后他说:“是吗?当我变成了有钱人,再回到孤儿院时,他们自然会围过来,或许还会跟我套交情,盼着我给他们钱,也把他们带走,让他们过上有钱的日子。然后我会说:抱歉,我不记得我们曾经认识,请问您是哪位?”   他突然大笑起来,刺耳的笑声让人害怕。但他确实在高兴,笑声里全是张狂的快活。   葆丝第一次讨厌起这个叫汤姆的孩子了,他让人觉得不快。虽然她曾经因为他会操纵蛇而想要跟他成为朋友,然后得到他的一些帮助。可是她现在发现他其实是一个不能当成朋友,也最好不要靠近的人。   他太阴暗了。   通俗来讲,这样的人容易心理变态,而他表现的又特别能记仇。如果她日后得罪他,那不是会被他记住然后使劲报复吗?   第 2 章 ...   在葆丝十岁时,汤姆十一岁。他看起来已经是个大男孩了,身高快有五英尺五英寸了,从去年开始,他就像杰克豆子一样,仿佛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他相貌英俊,头发乌黑微卷,可能因为在孤儿院吃的不好,所以看起来有点苍白单薄,听说偶尔到孤儿院去看看的善心贵妇们都很喜欢他这个懂事的可怜的孩子。   “你今天有点晚了。”   在他们约好的地方,他等在那里,看到她过来了不快的说。   “索菲亚阿姨来了。”葆丝的心情也不怎么好,刚才那个索菲亚不停的请她去她家玩,她怎么会去呢?去了只怕就再也出不来了!所以不管她说要送她多么好看的裙子,会教她梳好看的头发她都没有答应。结果最后她出来时索菲亚很不高兴,等她回去时说不定苏珊又会找她的麻烦了。   汤姆没有说什么,看起来并不在乎她会不会被人卖去做妓女,他站在墙角,似乎是故意躲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葆丝虽然并没打算从他这里得到安慰,可是见他一句不问也不舒服,就说:“别装成那样,好像你是个少爷有不少心事呢!”   汤姆听了没生气,见她泄愤般重重靠在墙上,手不停的捶着墙壁。他想了一会儿,慢悠悠踱过去站在她旁边说:“要我帮你想个办法吗?”   葆丝听了没有马上相信他,他们认识已经有三四年了,她很清楚汤姆跟‘善良’没有任何关系,他是绝不会白白帮助她的。   所以她说:“你总是有很多办法的。那么,需要我为你做什么吗?如果你有办法打消她的主意的话。”   汤姆没先说他想干什么,而是凑过来调笑般打量着她说:“你上个月不是来那个了?”   气得葆丝猛得使劲推开他!   “哦!闭嘴!”她气急败坏的说。当时她一点也没发觉,因为肚子不痛,虽然腰腿有些酸,不过她每天都要干很多的活,所以就当成是因为工作太多而肌肉酸痛。结果一直到中午,她削完一大盆的土豆后带着午饭跑来跟他见面时被他发现裙子后面有一大片的暗色污迹。   “哈哈!”他被她推开反而笑了两声,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小蛇轻柔的抚摸着它说:“当时我还以为你受伤了。”   是他口袋里的蛇先发现并向他报警,他以为她挨了打。   葆丝看了他一眼,当时他猛得把她拉起来,让她转过去仔细看她的后面,然后拉着她染上污渍的裙子严厉的问她受了什么伤?是谁打了她?   ‘你为什么不说?!回答我!是谁打了你?’   她还记得他当时愤怒的样子,简直像是只要她说出是谁打了她,那个人马上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可是当她发现自己裙子后的污渍时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顾不上跟他多说什么就赶紧跑回去换裙子和洗衣服,当她把洗好的裙子和衬裤晾出去时让苏珊看见了,她狠狠骂了她一顿,说她浪费时间没干活。   ‘如果你要洗自己的衣服,就应该在我不用你的时候!’照她这么说,她大概只能在半夜洗自己的衣服了,以前她都是把自己的衣服混苏珊的衣服中一起洗,这样可以偷偷用一点儿肥皂。   他靠在墙上,手中把玩着那条小蛇说:“可能就是因为你现在是个女人了,那个女人才想赶紧把你带走,我想她或许早就跟那个厨娘说好了,说不定还给了她一点儿钱用来买你。要知道,你可是没有父母的,没有人会替你说话,如果你被带走了也不会有人找你。”   他一边说一边看向站在他身旁闷头生气的葆丝,她的脸庞圆润,虽然每天都在不停的干活,可是因为就住在厨房,至少比他这个在孤儿院的人吃得好,所以她看起来健康而有活力。她长得并不丑,有一头柔顺的棕发,明亮的眼睛和挺直的鼻梁,她的背很直,不像那些总是弓背弯腰的女孩一看就让人不快,可能因为她总是仰着头看人,这让她显得比一般人更出众。   就像他认为自己有一个不平凡的出身一样,葆丝看着也应该有一个显赫的身世,至少,她和他都不是应该在这样下流的地方生活的人。   他摸着小蛇光滑的鳞片问她:“你还是想当侍女吗?”   葆丝立刻说:“当然!”比起留在厨房或者早晚有一天被苏珊卖去当妓女,如果她可以被哪一位夫人带走做个体面家庭的侍女,那她的人生才有希望!   就当是个最后的礼物。   汤姆说:“那么,我们来想个办法,让你能够离开这里!”   几天以后一辆马车在深夜中停在了那条小巷子外面,一个穿着三件式的手工西装戴丝制礼帽的高瘦男人从车上跳下来走进小巷子,找到了当时还在后厨内洗盘子的葆丝。   他一副为难的样子看着门外的污水和烂菜叶,对着葆丝脱帽致礼:“请问,这位小姐,请问能向您借一些抹布和干净的水吗?”   葆丝看着这个似乎永远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绅士惊讶极了,她匆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近问道:“先生,请问我能为您做什么吗?如果是有什么东西弄脏的话。”她突然大胆的说,“我能把沾上咖啡的衬衣洗得就像新的一样!”她一边说一边拿着堆在旁边的桌巾指给他看,“您看,这些桌布都是我整理的,上面的蕾丝如果勾花了也都是我补好的!我的手艺很好!如果您有需要的话,请允许我为您效力!”她手忙脚乱的行了个屈膝礼。   那个男人仔细打量了她两眼,说:“……嗯,好吧,如果你真有你所说的那么能干的话,脱掉围裙洗干净手跟我过来。”   葆丝立刻脱下沾满污渍的围裙并将袖子从肘上褪下来整好,跟在这位绅士身后走出小巷子,向那辆停在巷口的马车走去。   这里是城边的小路,葆丝很奇怪为什么如此豪华的马车会走这条路?   绅士领着她走近马车,他躬身对着车窗说:“小姐,这里有位姑娘愿意为您效劳。据她所说,她是一件能干的厨房女仆,或许您能让她试一试?”   葆丝赶紧提起裙子对着马车的车窗深深施了个屈膝礼。   过了半天车里才说:“好吧。”那是一个听起来绝对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小姐的声音,透着一点的不情愿,似乎很不想让葆丝动手。   “你过来。”车门打开,一位年约三旬的贵妇探出头来,葆丝吓了一跳,随即想到这位一定是陪着小姐出门的伴妇,她立刻走过去,那位妇人打量了她几眼,在她抱着铁盒的手上仔细看了一会儿才说:“你快一点,小心不要弄脏了。”她提起一角裙边,示意葆丝靠近。   那位绅士躬身站在一旁,葆丝提着裙子蹲下来,没敢真的伸手去碰,因为在她的手要凑过去的时候看到裙下穿着缎带高跟鞋的一只小脚向后退了退。   她当然不会自讨没趣,所以只是盯着裙角的一块污渍看了看,并不难清洗,仅仅只是一些地上的污水。   葆丝心里有了底就站起来对那等待的贵妇说:“夫人,请给我一点时间,我想我可以试试看。”   那位贵妇高傲的看了看她,点头说:“好吧。记住,如果你做得好是可以得到一些奖赏的。”   “是。”葆丝再次行了个屈膝礼才转身一路小跑回了厨房,她用一只小碗装了一些小麦粉,再拿了两只软毛刷子和两块干布。   她拿着这些东西回到马车前蹲下,先用眼神示意那位贵妇,询问她可不可以碰那位小姐的裙子。事实上他们都知道如果要她把裙子弄干净不碰是不可能的,可是事先询问总没错。   那位夫人倨傲的点了下头,她才拉过那片裙角,用小麦粉、软毛刷子和干净的布,只花了两分钟的时间,那条裙子就整洁如初了。   “夫人,您看这样可以吗?”葆丝微笑着将那片已经完全看不出污渍的裙角展现给这里的三个人看。   她觉得她应该做得不错。   那位贵妇微微探头看了看,然后嗯了一声,转开对着车里那位始终没露面的小姐笑道:“小姐,您觉得呢?我觉得这样先处理一下完全可以了,等回了家再让她们仔细清洗干净就一点也看不出来了。”   “……好吧。”那位小姐仍是一副不情愿的语气,似乎对葆丝所做的一切并没觉得很满意。   葆丝有些失望,她谨慎的站起来并退后。如果她不能得到奖赏,那么至少不要因为这件事再遭什么罪。   那位贵妇满意了,似乎很高兴小姐愿意回家再说,而不是一直在这里停着生气。她打开小巧的手包,掏出一张五块的钱递给葆丝:“拿着吧,这是你应得的。”   葆丝双手接过,一直站在旁边的绅士也上了马车,很快马车绝尘而去。她拿着那张钱站在原地目送他们离开。   这时汤姆从旁边的小巷子里走出来,可见他刚才一直在那里。   葆丝把钱递出来,没打算自己一个人独吞。   她问:“你觉得这样有用吗?”一辆马车会在深夜中停在这里,那么恰好,地上的污水会溅到坐在车里的小姐的裙子上。   她只好奇他是怎么办到的?   汤姆说:“如果这一次没用,那么就等着下一次机会。”他没想过一次就会成功,如果真是这样他和葆丝早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他抽出她手中那张薄薄的钱,不屑的看着。那些有钱人总是觉得只要花一点点的钱就能打发他们。   葆丝把钱抢了回来,看他那个样子似乎是打算拿这张钱出气?怎么说那都是钱,五块钱也能做不少事呢,可以让他们吃上一个星期的饱饭,如果去布店,买回来的布可以让她做一条新裙子。   汤姆看她这样嘲笑道:“我不会跟你抢。这本来就是给你的。”   她打量了他几眼,现在是深冬,又是半夜,也不知道他在外面等了多久才有一辆马车经过。这次他真的很努力的帮她达成心愿,不管是为什么,这值得她感谢他。   “我知道。”她说,“所以,你要不要跟我来,我弄点热汤给你喝?”现在厨房里只有她一个人。   “可以吗?”   “很简单,没关系的。”只要在汤里兑些水,谁知道汤少了没有?   第 3 章 ...   汤姆突然不来了。   一个星期以后葆丝才算是承认,她的老朋友失踪了。考虑到他清秀的容貌,这让她非常担心他会不会是被什么人给拐了。她大着胆子在应该干活的时候从厨房偷跑出来穿过两条街找到孤儿院去,却听说他的家人来找他了,然后他去上学了。   他都十一岁了,上什么学?   葆丝仍旧是认为他可能是遭遇了什么不测。在回想在他失踪前的两个星期里对她那特别的‘温柔’和‘体贴’,她猜就算真有什么不幸,只怕他也是自愿去的。   汤姆一直都有很强的野心,这跟她完全不同。从他们刚认识起他就认为自己与众不同,如果真的只是无聊时自我安慰的幻想也就算了,可是他却是真的这么想的。   葆丝在跟他刚认识的时候没有说是很喜欢他,毕竟谁会喜欢一个总是颐指气使的孩子呢?不过两人认识了几年也确实是有些感情了,她不能再把他当成个跟自己没关系的陌生人看。   可是汤姆却不是个愿意听人劝告的孩子。他倔强、固执、自私、嫉妒,他擅长记仇,睚眦必报。   葆丝想了想,觉得汤姆到哪里都不会吃亏。而他也已经跟她告别过了,在那两个星期的每天夜里,他都蹲在巷子口的大街边,想法设法的拐一些看起来有身份又有地位的人去找她求助,所以有很多绅士或贵妇在那里摔跤,也有很多马车或汽车不得不在那里停下,不是车轮坏了就是出一些其它的小毛病。   虽然直到今天也没有哪个报恩的贵人来把她带走,可是至少他的心意尽到了,她也收到了。   祝你一切平安吧,汤姆。   葆丝就像忘掉以前一样,把这个小朋友也‘忘’到了脑后。他不再出现,她想他们应该不会再见面了。   到夏天的时候,苏珊告诉她了一个好消息。   居然真的有人愿意请她当侍女了!   葆丝差点被这个好消息砸晕了头!苏珊倒是不怎么看好这件事,在她看来,她正使劲的诋毁这个要请侍女的妇人。   拜德拉克小姐是位老小姐,她一辈子没结婚,并不是她不想结,而是找不到愿意娶她的人。幸好老拜德拉克先生给她留下了一些遗产,这让她就算嫁不出去也能过得还可以。不过钱是会越花越少的,拜德拉克小姐明显没多少钱支持她继续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活下去,而她在这里找位有家世的绅士结婚的愿意也已经破灭的差不多了,她已经超过四十岁了。   似乎这位老小姐决定到乡下去碰碰运气,或许在那里她能找到一个愿意娶她的人。毕竟在那里她可是一个有身份的城里小姐呢,更别提她还有一大笔的遗产——如果那里的人能相信的话。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有身份,拜德拉克小姐在搬家前想请一位合适的侍女。年龄不能太大,要非常擅长干活,不管是打扫还是整理还是做饭,统统都要会,另外最好要的钱不是太多。   这样苛刻的条件可想而知,人选不是那么好找的。   葆丝听完苏珊说的以后简直就要欢呼着唱赞美歌了!这份工作根本就是为她量身订做的!   她勉强没有在苏珊面前表现的太开心,镇定的说:“我很愿意去试一试。”对她来说更重要的是尽快离开这里!再过一年只怕那个索菲亚就会将她直接带走了。至于工钱,她在厨房干了这么久都没见过工钱的影子,跟不给钱比,那位小姐给得再少也是钱。   苏珊没有那么快答应为她引见这位拜德拉克小姐。她仍在犹豫。对她来说,很显然将葆丝交给索菲亚她可以赚更多的钱。可是葆丝毕竟是她从小养大的孩子,从她还是个只会喝米汤,把屎尿拉在盆里的小婴儿起就是她在照顾她。   老苏珊不能把葆丝当成一个普通的女孩,如果是那样她当然会为了钱把她交给索菲亚。   她的心里一边在说钱,只要能赚更多的钱就行,谁会不喜欢钱呢?就连葆丝那个小丫头,她只是还不懂事,可是她也喜欢钱不是吗?她也想过好日子的。只要跟索菲亚走,她从此不用再干活,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吃美味的大餐,住在暖和的房间里,屋里还会有一张软绵绵的大床。哪怕每天睡觉也没关系,那些男人都会捧着她给她钱花,等她赚够钱不干这一行就可以了。   她跟葆丝这样说,不停的说服她。   “孩子,到那时你可以搬到乡下去,只要有钱,你可以过得像个真正的小姐,你可以说你是死了丈夫的寡妇,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位绅士娶你。这不是很好吗?”   为了说服苏珊,葆丝说愿意把前几年的工钱寄回来给她。她拉着苏珊的手,像拉着母亲的手那样含着眼泪对她说:“我爱你,苏珊,就像爱我的妈妈一样。我想去当侍女,真的想,你会帮我的,对吗?”   或许是钱说服了苏珊,总之她愿意将葆丝介绍给那位拜德拉克小姐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葆丝特意洗了头,穿着干净的没有补丁的合身的裙子跟在苏珊后面去拜访了这位拜德拉克小姐。   这位小姐住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里,家具陈旧,连她身上的裙子和首饰看起来都像是放了几十年的东西。看得出来,为了迎接她们,这位小姐也很是郑重的准备了一番,桌上甚至摆了一瓶鲜花。   她严厉的要求葆丝当着她的面打扫了厨房,甚至还找来了一堆破旧的窗帘让她清洗,这当然是为了看一看她到底能不能干活。   苏珊和拜德拉克小姐坐在厅里喝了一壶的茶之后她的活才干完。她觉得就算这位小姐不雇她,那么至少她赚到了一次打扫。   拜德拉克小姐非常仔细的检查了她打扫过的厨房和洗干净的窗帘,然后挑出了一大堆的错误后才勉为其难的说:“既然你们已经来了,我当然不能让你们白跑一趟。虽然我对这个姑娘并不是那么满意,不过,我愿意雇她。”   但她很快就提了个要求:前三个月不付工钱。她的理由是这三个月要搬家,所以葆丝不会有很多的活干,而且她也需要再多考虑一下。   对葆丝来说是三个月不付钱还是三年不付钱问题都不大,可是苏珊却立刻就跳了起来!可能是因为葆丝说过在结婚之前的工钱都给她的缘故,这让她直接把那看成了自己的钱,而拜德小姐这样做就是从她的兜里掏钱。   可怜的拜德拉克小姐,久居深闺,父亲又早死,也没有兄弟姐妹或亲热的女朋友,她哪里会是在厨房里干了一辈子的苏珊的对手?在苏珊跳起来冲过去冲着她大叫大嚷骂她是个吸血鬼,是个可恶的吝啬鬼,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之后她就只会不停的结巴着往后缩了,根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葆丝怀疑自己要是在不场,说不定苏珊能把她的新主人活吞下去。在她们告辞的时候,拜德拉克小姐不但先预付了三个月的工钱,还将原来商量好的一个月十五块钱涨到了十八块,这还不包括每年的两套裙子和两双鞋,当然这全部都要由拜德小姐来付钱。   出了门以后,葆丝就把那预付的工钱给了苏珊,而苏珊却带她去做了一条裙子,新裙子,专门给她做的,虽然布是非常便宜的处理的布,而且没有任何装饰,甚至衬里要等新裙子拿回来后由葆丝自己将它衬上去,但这的确是苏珊掏钱给她做的新裙子。   于是葆丝也结巴起来了:“我真是……我太感谢您了……我……”这算什么呢?哪怕最坏的坏人也有好心的一面吗?   苏珊紧紧抓着半旧的小手包,不知道是不是在后悔。她复杂的看了一眼葆丝说:“好吧,这下你满意了。”   葆丝低下头没说话,一直到跟着苏珊回到厨房也没说话。她多少能感觉到苏珊对于她坚持选择要去当侍女还是有些不高兴的,哪怕是她许诺把工钱给她也不行。这大概是一种背叛的感觉。苏珊觉得她背叛了她。   葆丝没多想苏珊的心情,她只担心她会不会在最后一刻又改变了主意不让她去了。她忐忑不安的等待着,直到她提着包袱去拜德拉克小姐家的那一天。她想跟苏珊告别,可是厨房里的约克大叔把一罐苹果果酱塞给她说:“苏珊去教堂了,你走吧。”他推了她几下,把她推出了门,然后将厨房的后门关上了。   葆丝只停了一瞬,就提着包袱转身走出这条小巷子。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第 4 章 ...   拜德拉克小姐带着她的新女仆坐着火车到了小汉格顿,这里是绝对的乡下,拜德小姐甚至在月台上就踩了一脚的牛粪。   “啊!”她痛苦的尖叫了起来。为了能够让这里的人知道她是一位体面的有钱的小姐,她可是特意穿了一双她最好的鞋呢。   “葆丝!”她尖叫着,“你快过来把它给弄干净!”她提着裙摆单脚跳着站在那里。   葆丝正在跟驮行李的人讲价钱,拜德小姐几乎把所有能搬来放上火车的家具都搬来了,可是她又不愿意掏钱请人帮她们送到买的新房子去。葆丝甚至怀疑她会让她这个新女仆把家具扛进屋子,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她决定必须找个人帮她们把行李送到新房子去。就在这时她听到了她的小姐的尖叫,立刻赶过去后发现了她的小姐在穿着厚高跟鞋单脚在不平的土地上单脚跳的情况下毫不意外的摔倒了。   摔在了一堆牛粪上。   葆丝这下也愣了:“哦,上帝啊。”她上前扶起拜德小姐,看到她那漂亮的天鹅绒蓝裙子上沾满了还带着草梗的牛粪。   “这太糟了。”那位愿意帮她们用牛车驮行李的人走了过来,他把帽子拿在手上对着拜德小姐乱七八糟的行了个礼,然后耸耸肩说:“您这样可不能走了。”   这是当然的。葆丝没有去看拜德小姐已经黑到极致的脸,她对这位好心的先生说能不能先给她们找个地方,她好给小姐找一条裙子换一下。   “当然!我家就在附近。”这位先生热情的邀请‘可敬的小姐’和她的女仆一起去他家做客。“新房子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才能住人,你们可以先住在我家里。”   拜德小姐很不客气的说:“不用了,如您所见,我有一位女仆!”   葆丝低下头,心想您的女仆不包括帮你整理一座年久失修的房子,把它变得能住人。她可以想像以拜德小姐的财力在这样的乡下能买到什么样的房子,而那房子又有多么的糟糕,整理起来又有多么的费劲。如果有人愿意帮忙那就太好了。   坐在装着拜德小姐所有行李的马车上大约走了一个小时以后他们才到了那位先生的家,他的夫人也很热情,看到裙子和鞋上都沾满牛粪的拜德小姐非常同情的说:“真是个小可怜!快进来,让我给你弄干净!”葆丝提着一个小行李箱跟在后面,这里面是她们全部的财产。   那位热情的夫人把葆丝的工作给抢了,她几乎是在拜德小姐还没反应过来以前就把她身上的裙子给剥下来了,仅穿着白色内衣和衬裤的拜德小姐惊叫着躲到了门后,葆丝赶紧拿出另一条裙子给她换,而她则勾着头,眼神跟着那位把她的裙子拿出去洗的夫人:“葆丝!你快去!那裙子不能让她洗!她会洗坏的!”   葆丝听命出去,见那位夫人已经把那条沾着牛粪的裙子按在了木盆里,盆中的水好像是河沟水,根本就是浑的。   已经晚了,看那位夫人用力搓洗着裙子,只怕上面的小花边和缎带花结都已遇难了。   葆丝没有试图去拯救这条裙子,她向夫人借了一些热水后回到拜德小姐身旁侍候她洗手梳头,把她打理的能见人后才说:“小姐,您想在这里借住一晚吗?”   “当然不!”拜德小姐斩针截铁的说,很快把裙子忘到脑后。她换上了一条不那么漂亮的旧裙子,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还是那个有身份的有钱小姐,然后带着葆丝出去,打算不失礼貌的冷淡的拒绝那位先生和他夫人的挽留,尽快到她的新房子去。   可是当她出来后看到那家的女主人正蹲在院子里,在一个旧木盆里用脏水洗她最漂亮的裙子时,她的礼貌就消失了。   她提着裙摆大步过去,指着那位夫人尖利的喊道:“你这个……你居然敢……”   那位农妇看到她过来本来正堆着笑站起来,她会替拜德小姐洗裙子只是为了讨好她想得点赏钱,可是一看她似乎并不满意她替她洗裙子,虽然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可是马上也跟着厉害起来。   这位农妇一厉害,拜德小姐当然就不是对手了。   农妇把裙子扔回盆里,摊开手说:“您看,我的丈夫邀请您们到我家来,我也尽力招待您了,如果你是位有礼貌的小姐,那么至少应该懂得表达您的谢意吧?”   拜德小姐没想到她还敢跟她要钱!她一仰头,准备好好教训这位粗俗的农妇时,葆丝上前小声劝她‘您是一位有地位的小姐,跟这样的人争吵可不是您应该做的事’,‘我们的行李还在他们的手上呢’,像这样说了几次后,拜德小姐的火很快的熄了,她客气的跟这位夫人道谢,并邀请她有空的时候可以到她的新房子来做客。   “我的女仆有一手好厨艺,她烤的小甜饼好吃极了!”她夸赞着,葆丝适时的对着那位夫人行了个屈膝礼。   被恭维的很高兴的农妇没有再生气,她把拜德小姐和葆丝请进屋并给她们倒了茶,说:“您不用担心,像您这样的小姐是受人尊敬的。”她说她的丈夫已经带着拜德小姐所有的行李先到她们的新房子去了,“他会找人把房子整理好的,等你们住进去时,那房子会像新的一样!”   拜德小姐的脸白了,葆丝看到她抓紧了手包,非常清楚她是在担心钱的问题。这些人替她们整理房子,她不可能不付钱给他们。虽然她一直表现的像个有钱的小姐,也把父亲留给她一大笔遗产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可是她们都知道她其实已经是个穷光蛋了。   葆丝就看着拜德小姐肉疼的僵笑了一下,手不稳的端起茶杯喝茶。她一定在想怎么才能少付钱,或者最好不付钱。   拜德小姐坚定的拒绝了这位夫人请她们留下来吃晚饭的好意,然后让葆丝提着那个小行李箱,两人步行着往新房子去。   葆丝提议或许她们可以等这家的男主人回来后坐他的马车去。   “这里的路是很难走的,小姐,特别是像您这样从来没出过远门的人。再说这里是乡下,路上可能会有一些……”她没说完,可是她想拜德小姐一定知道她想说什么,因为她看到她的脸变青了。   可是拜德小姐仍然坚持要马上、立刻到自己的新房子去。   “我实在无法忍受再留在那里了!难道你能吗?”她气急败坏的说,一边小心翼翼的提着裙子注意着脚下。   葆丝谨慎的闭了嘴,在她看来农妇的招待还可以,并没有什么冒犯的地方,只是在听说只有她们两个女人住在那座新房子后认为不够安全,想推荐她的一个亲戚给拜德小姐。   “他非常能干!只要有他帮您看门,您就完全不用担心任何事了。他说话的声音非常大,就像在他的胸膛里装了个喇叭似的,哪怕是在深夜他也非常警觉,一点声音都能立刻起来。不管是小偷还是别的什么,他都能应付得了。”   然后这这位夫人又说这个人非常可怜,没有父母兄弟也没有妻子儿女能够照顾他,也只有像拜德小姐这样善良的小姐才会好心的施舍给他一个工作。   拜德小姐立刻严厉的拒绝了,说她还没有嫁人,实在不便在家里雇一个男人。   “而且如您所知道的,我有一个女仆。”   葆丝很想说她这个女仆不负责看门和抓小偷。   那位夫人又立刻说她这个亲戚年纪很大了:“他就是个老头子,都快进棺材了,谁也不会把他看成一个男人的!”她又表示这人老朽年迈,牙都掉光了,是不会对拜德小姐的名声造成什么妨碍的。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呢”葆丝想知道他是农妇的什么亲戚。   “他是我的父亲,你知道。”农妇耸耸肩满不在乎的说,她不能让父亲饿死,可是也不想把他带回家,那么给他找份包吃住的工作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拜德小姐告辞了。   第 5 章 ...   乡下的生活还不错,非常平静。   拜德拉克小姐在这里有一个外号:牛粪小姐。   可能是那个农妇很生气拜德小姐没有雇她的父亲看门,所以她就把拜德小姐刚搬到这里来的那一天摔倒在牛粪里的事当成笑话说了出来。乡下的日子是非常无趣的,拜德小姐刚刚搬来,大家都很好奇,所以她的这件糗事也广泛流传开来。甚至到了圣诞节,村里人互相拜访时都会再把这件去年最有趣的事拿出来配着酒好好的说一通。可能最近几年这就是村里最有趣最新鲜的事了。   拜德拉克小姐非常努力的想要融入小汉格顿,这并不是说她就会跟那些农妇一起洗衣服或者讨论怎么做土豆泥。   葆丝惊讶的发现她的小姐在寻找这附近的有钱人家这方面很有本事,而且在套关系这方面同样很有心得,不到两个月她就跟小汉格顿出了名的乡绅里德尔成为了朋友。   里德尔先生大约三十多岁,非常英俊,拜德拉克小姐无可救药的迷上了他,天天在下午茶时去拜访他,遗憾的是里德尔先生从来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丁点要娶她的意思,虽然他也的确没有结婚,可是男人在三十多岁的时候不结婚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葆丝听村里的农妇说这位里德尔先生年轻时犯了错,他曾经跟一个流浪汉的女儿私奔,然后又抛弃了对方回家来了,然后仍是跟自己以前订婚的女朋友结了婚,可是很快又离婚了,他的妻子搬去了法国,听说后来成了贵族的情妇,过得非常不错。   “我看他跟你家的小姐很合适。”那农妇这样说,完全是在看好戏。   葆丝没有试图劝阻拜德小姐不要再去拜访里德尔先生一家,虽然很明显他们并不相配。里德尔先生比她年轻,家里也很有钱,直白的说她看不出拜德小姐有什么优点能令这位绅士倾心于她。可是拜德小姐就像着了魔,她每天起来就在想穿什么样的裙子梳什么样的头去里德尔家喝下午茶,晚上睡觉前还在不停的向葆丝说今天里德尔先生都跟她说了什么,哪怕只是一句‘来一块小松饼吗?’这样的客套话她都能翻过来覆过去的说好几遍,从他说这句话时的眼神表情动作每个方面来证明他其实也是喜欢她的。   葆丝认为里德尔先生只是因为乡下的生活太寂寞了,而老里德尔夫妇大概只是把拜德小姐不自量力的追求和亲近当成笑话看。   整个村子里的人都认为拜德小姐实在是太高看自己了,她比里德尔先生大上七八岁,又穷又不漂亮,不管从哪里看里德尔先生都不会追求她或者想要娶她的。   他们唯一相称的地方就是都不怎么着调。里德尔先生将自己当成了贵族,喜欢骑着马在村里闲逛,可是谁都知道他的那些丑事——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又被妻子跑掉。而拜德小姐来了三个月就被人发现其实她并没有多少钱,可是她仍旧死撑着有钱人的架势不放,总是盼望着有一位体面的绅士能够像迎娶一位公主那样娶她——现在她的目标正是里德尔先生。   看,他们多么相配。   村里的人都在猜他们什么时候会办喜事,因为里德尔先生看起来也找不到比拜德小姐更合适的人了。   大家总想从葆丝的嘴里听到一些有趣的事,比如里德尔先生写给拜德小姐的情书或者他们在房间里偷偷做了什么。可是葆丝没有什么能告诉他们的,因为里德尔先生从来没有主动拜访过拜德小姐。   有着这样的一位主人,葆丝已经不期待能够有人因为仰慕主人的品德而向她求婚了。她只盼着等攒够了钱——从拜德小姐给她发的工钱看来,大概要到二十七八岁左右吧。她会攒到足够自己搬家并租一间小房子的钱,到那时她可以请人为她介绍一门还过得去的亲事,这样她就可以告别拜德拉克小姐和小汉格顿了。虽然离那一天还有很长时间,可是有了目标这时间就过得特别的快,一眨眼间她们已经在小汉格顿生活六年了。   在这六年里每一天都过得一模一样。早上十点左右拜德小姐起床,她会在床上吃早餐。十一点左右她会起床,花一个小时挑选衣服、梳头。然后她会‘大度的’要求让她一个人呆一会儿,这个时间葆丝可以去吃午饭,而她大概就在屋里‘读一会儿书’或者‘画一会儿画’。   拜德小姐不吃午餐。‘我没有胃口’,她总是这么说,就像那些总是要为无穷无尽的心事而发愁的千金小姐一样,然后她会午休半个小时,通常是在镜子前再重新检查一下她的裙子、头发或其他地方有没有在这起床后的几个小时里变样。两点时,她会邀请葆丝一起出门散步。   ‘你不能总是留在家里,那不健康。’   ‘我可不是一个只会使唤女仆的主人,别让人说我不体贴。’   ‘跟我一起出去转转吧,葆丝。阳光会让你的脸色显得红润一点的。’   三点前,她们会‘散步’到里德尔府,那是在一片山坡之上的漂亮气派的大房子。看到她们沿着小径而来,里德尔先生总是会在一楼的窗户前对着她们大笑着招手。   ‘看看这是谁?哦,可爱的拜德小姐,你总是会在这个时间出门吗?我每天都能在这里看到你。’   有时会有人跟他在一起。   ‘我跟他们打了赌,我说你一定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那条小路的另一头。你让我赢了不少钱呢!’   如果是一般人大概会觉得不好意思,也会发现里德尔先生没有一副宽容的心胸,可是拜德小姐总是呵呵呵快活的笑着对葆丝说。   ‘他真可爱!对吗?’   葆丝只会附和她:‘你说的都对,小姐。’   喝完了下午茶,拜德小姐会努力把时间拖到晚餐时,如果她运气好就可以留下跟里德尔一家人共进晚餐,每到这时葆丝就要去厨房帮忙。拜德小姐总是夸赞她的厨艺非凡,说她曾经某位伯爵家里服务过,葆丝不好反驳拆自己主人的台,只能把头低下来,幸好里德尔家倒是没人会把她的吹嘘当真,只是拿葆丝玩笑一阵,说几句‘真的吗?那可真是太难得了。’或者‘那今天晚餐时就请葆丝为我们挑一瓶酒,她一定非常擅长。’这样类似的话。   不管这些人怎么拿她开玩笑她都不能当一回事,当然也不能发火。虽然她不喜欢拜德小姐送上门来给人看戏,连带着她也要一起让人嘲笑。   这天拜德小姐也得以留下来与里德尔先生和他的家人共进晚餐,她非常高兴。葆丝熟门熟路的去厨房帮忙,她只能给别人打打下手,帮着送菜倒酒拿餐具。当主菜都上过了,她和其他的仆人留在厨房偷懒,只要没有主人叫,他们可以不必到前头去干活。   “你把这份炸牡蛎送过去吧。”厨娘对葆丝说,他们已经打算在厨房里吃晚餐了。   葆丝只好站起来端着盘子出去,外面的人应该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还会吃这一道菜吗?   她走到餐厅门口,里面意外的安静——好像没有一个人。这很不正常,只要有拜德小姐在,她总是不停的跟里德尔先生说话的,哪怕是自说自话。   葆丝要推门的手停了一停,然后才更慎重的轻轻推开门,就像是怕吓着屋里的人似的。   他们都好好的坐在那里。   她松了一口气,走进去。接着,她觉得不对了——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吃饭?他们都停下来了。   葆丝这才缓缓的看向餐桌,和餐桌另一头的人。   那里有一个瘦高的男孩,黑发。他站在灯光背面的阴影里,手里是一根奇怪的木棍,那木棍的一头正射出光线来,直冲着她。   咣当!盛牡蛎的盘子掉到地上,耀眼的光闪得她眼前一片空白,她连退数步靠在餐厅的门上,门发出巨大的声响。   那个瘦高的男孩喘着粗气急步走过来,拉着她,一根木棍抵在她的下巴,令她不得不抬起头看着那个男孩。   两人都愣了。   虽然已经有好几年没见了,可是葆丝仍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汤姆……?”他怎么会在这里?她抓住男孩的手站起来,心一下子落到肚子里了。可能因为是认识的人,她冷静了下来,也不害怕了。   汤姆的脸色不对。   她把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再次重新打量了餐厅里的人。这次她明白了!他们都死了!   她不由得紧紧抓住汤姆,不知道是想从他身上得到安慰还是想抓住一个凶手。   第 6 章 ...   里德尔府的人认为拜德小姐和她的女仆在晚餐后就回去了。他们没有出来送客人,那也只是因为拜德小姐并不是里德尔家重要的客人——她们完全是不请自来的。   所以当清晨,偷懒的女仆打算在早餐前将晚餐的餐具收拾起来时才发现餐厅里的人都死了。拜德小姐的女仆被人发现晕倒在隔壁房间的地上,她被人藏在桌子下面。一下子死了四个人,小汉格顿沸腾了!警察很快来了,把里德尔府所有的人都带回去进行调查,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葆丝也一样,她直接被人带进了警察局,虽然她的头晕沉沉的连路都走不成,可是警察局可没心情先给她请个医生什么的。   “我什么都不知道……”她头痛欲裂,脑海中一片耀眼的空白,警察的提问她总要花上更多的时间来理解才行,好像连英语都忘了怎么说了。   她小心翼翼的避免自己用别的语言说话,或者冒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回答得极为简洁——她什么都不知道。   拜德小姐追求里德尔先生的事在村里是很有名的,所有人都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拜德小姐和她会在里德尔家。警察只是想问她有没有看到什么?毕竟餐厅里死了四个人,而她似乎也出现在那里了,只是被人打晕了。   她应该知道点儿什么的。   警察这样认为。   “我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葆丝只能告诉警察这句话。   医生证实了她不是说谎。“她可能受到了非比寻常的惊吓。”对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来说,在餐厅里看到一堆死人可真不是什么容易接受的事。   警察接受了这个解释,一边也更加认为她确实看到了什么,只是暂时忘了。   这个案子吵吵嚷嚷了一阵后不了了之了,有过几个嫌疑犯,但是又都排除了。警察局让葆丝离开,并允许她收殓拜德小姐的遗体。村里有很多人兴冲冲的来帮忙,都被葆丝给赶走了,这些人只是为了来占便宜的,结果那些人说她这个女仆趁着拜德小姐的死把她的财产都给占了。   ‘拜德小姐可是有一大笔遗产的呢!她不是说她的父亲留给她不少钱吗?’   ‘你看她,拜德小姐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她一点都不难过。说不定她还正在为能得到一笔不小的横财而高兴呢!’   可是不管她们说什么,葆丝也没让他们来帮忙。而且他们说的不错,她确实一点儿也不伤心。拜德小姐就像突然变成了一个陌生的人,离她非常遥远似的。   葆丝不认为自己是这么冷漠的人,她跟拜德小姐住在一起了六年,虽然这位小姐确实有些不着调,容易陷入爱情中又常让人嘲笑,另外她还相当的小气,总是想办法让葆丝干更多的工作又拖着不想给她工钱。   可是一个相处了六年的人死了,她却一点感觉都没有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她觉得自己像是让什么给掏空了,只是凭着理智计划下面她应该做什么,脑中却是空白一片。   或许她真是被那么多的死人给吓住了,因为她一点也记不起来自己端着牡蛎去餐厅的事了,甚至连那天晚上的事都记不清。警察领她去看了死去的拜德小姐和里德尔一家,他们身上没有一点伤,除了表情有些古怪的狰狞以外没有任何古怪的地方。   这么古怪的尸体她要是见过了,怎么可能会不记得?不过要真是一桌子坐的都是这样的人,那她说不定也真会吓得全忘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胆子会这么小,不过她也没遇上过这样的事,所以,应该是吓忘了吧……   她收拾了拜德小姐的东西,发现她确实没有多少钱了,大概只剩下几百块的现金和一些过时的首饰。她没有别的亲戚,至少葆丝没听她说起过。她在报上登了一则声明,说明了拜德小姐的死讯,希望能有人来看看她或者参加葬礼。   可是一直等了十多天也没人来,甚至也没有人拍个电报或者打个电话什么的,她可是把警察局的电话和村里的电话都登在报纸上了。   因为是夏天,尸体不能久放。警察局一再的要求她尽快把尸体领走。   葆丝没有办法,只好匆匆把拜德小姐下葬了,用她留下来的钱买了一块不错的墓碑,然后她就离开了小汉格顿。   支付了葬礼的钱和警察局的停尸费后,拜德小姐的积蓄所剩无已。葆丝保存好那些单据,以便拜德小姐的亲戚找来后她也能证明她并没有贪图主人的钱。而剩下的部分足够支付葆丝的工钱。甚至还多了一些。   这是一个好消息,葆丝把那当做主人的好心而留下了。她离开了小汉格顿回到了伦敦,在郊外租了个小屋安顿了下来。她必须要尽快再找一份工作,因为手头的钱只够花两三个月的,最晚到天气变冷之前,她必须再找到一份女仆的工作。   麻烦的就是她没有推荐信,因为她的前主人已经死了,而且死法不是那么光彩。被强盗杀死可不是什么好事——警方最后只能说他们是被强盗杀害的,。   因为无人推荐——找女仆的人家都会想知道自己将要雇用的人的品行如何,所以她一直没找到工作,眼看着连明天的面包都买不起了,葆丝不得不考虑再到旅馆或饭店一类的地方应征厨娘。她有在大厨房里工作的经验,缺点是在那里工作的女人在名声上都会有些妨碍。她现在正是年轻的时候,只怕就算她自己洁身自好,在那种地方工作也会有人上来找麻烦的。可是天已经越来越冷了,她的房间里还没有生炉子,她没钱买煤,她也快没钱吃饭了。   葆丝看着手里仅剩的三块钱叹了口气,拿出一条大肩巾把头脸都裹严准备出门,她今天必须找到一份工作。看着外面呼啸的寒风,她知道自己不能再拖了,有时人总是需要让步的,为了能够活下去。   她很快说服了自己,打开门,然后愣了。   外面站着一个年轻人,正一脸惊喜的打量着她,他说:“……葆丝,你不认识我了吗?”   “汤姆?”葆丝不敢相信的说,随即脑门处一阵刺痛袭来!就像脑袋要炸开似的。她不稳的倒下,汤姆上前扶住她回去并关上了门。   他让她坐到床上,很快的烧了一壶热水。   “没有茶。”她捂着头说,有些不好意思。她不知道汤姆是怎么找到她的,不过两人是童年的好友,几年不见,看起来他过得很好,穿着体面的长袍和黑色的斗篷,斗篷上银质的扣子上似乎还有漂亮的花纹,像个贵族少爷,而她却住在一间小屋子里,甚至连炉子也没有。   他看起来毫不在意,给她倒了一杯热水让她暖着手,然后坐下来关心的看着她说:“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葆丝耸耸肩,她的头从刚才就一直在疼,这让她有些没精神,不然见到汤姆她应该更开心才对。   “就是这样,就是你看到的这样。”她扫了一眼这个冰冷的小房间,墙壁上有几道裂纹,门窗和家具都是旧的,床单和被子都是她自己做的。她过得实在是很寒酸,而汤姆看起来却过得很好。   “你过得怎么样?”她问他,“当时,到底是谁把你带走了?”说起这个她还是有点不高兴的,因为她觉得他们是很亲密的朋友,就算不告诉她去了哪里,至少要当着她的面告个别。   ——他为什么来找她?   葆丝的心咚的一声沉了下去。汤姆不是那种会怀念过去的老朋友的人,他为什么会来找她?   “我……”他轻轻笑了笑,像个真正的少爷那样冷淡合宜。   他说:“当初是我父亲的朋友找来,我的父母都过世了。他找了我很久,然后说愿意资助我上学,我就到外国的一所学校去了。”   葆丝直觉他说的不是实话。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汤姆不会这样平淡而话里带着感激的说着别人。如果他的父母真的都死了,那个人是被他的父亲托付来找他并送他去上学,汤姆只会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不会感谢那个人,也不会认为他是好心。因为那个人是受了他父亲的嘱托才来的,不是白白给他施恩的。   他离开时才十一岁,或许这几年过去他觉得她已经不会记得当时的事了,毕竟那时她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可是她却记得很清楚当初的汤姆是什么样,这就显得面前的这个汤姆是多么的虚假。   汤姆很快告辞了,他说他快毕业了,到时可能会回到伦敦来。他还给她留下了一些钱。   “葆丝,我会帮助你的,你什么都不用担心了。”临走前他给了她一个时间有点长的拥抱和一个冰冷的颊吻。   葆丝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分不清是因为他的嘴唇被寒气冻得太冰还是因为其它的缘故。   ——或者是因为这个‘温柔’又‘善良’的汤姆。   他表现的就像一个已经发达了的人回来对以前的朋友报恩一样,如果他不是汤姆,葆丝会很高兴的接受他的帮助。   送走他之后,葆丝打消了出去找工作的念头。因为汤姆给她留下的钱太多了,他给她留下了两百块,足够她过到春天了。   太多的善意只会令人觉得更不安,如果他只给二十块葆丝还能说服自己放心用他的钱,可是现在看着放在桌上的两张崭新的像是刚从印钞场拿出来的英镑,她第一次开始为钱太多而发愁了。   第 7 章 ...   汤姆开始常常来拜访她,大概隔两个月来一次,走时都会给她留下两三百块钱。葆丝几乎以为自己是被人包养的情妇了,而汤姆每次来就像是来看老朋友一样,坐下喝两杯茶,跟她聊一些过去的事。在他的口中好像他们的童年就是在花园里玩秋千度过的。   葆丝跟他维持着表面的和平。她从来不去问他为什么来找她又为什么给她钱。   七月以后,他说他已经毕业了。   “我找了一份工作。”他坐在她对面说。   葆丝给他切了一块蛋糕,说:“这可真是一件好事!”她是不会问他找的是什么工作的,可是他却主动提起了。   “是一间古董店,我去那里做店员。”   “听起来还不错。”葆丝喝了口茶,吃了一口蛋糕,不问他什么时候学会了怎么看古董。   “那里很有意思。”他笑着说,就像以前的汤姆说让蛇在半夜爬到孤儿院院长嬷嬷的床上一样‘有意思’。   葆丝发现他今天对这个话题格外的有兴趣。他是想让她问关于这个古董店的事吗?或者只是因为他太高兴了所以没忍住在她面前失态了?   “我要走了。”他突然站起来,让她措手不及。他刚刚坐下还不到十分钟,而往常他至少会呆半个小时以上。   是因为他刚才不小心露出了他真实的想法吗?   葆丝送他到门口,有点想笑。从这次一见面起他就在装模作样,可是他仍是她认识的那个汤姆,不管装得有多像都是。   在门口,他突然停下给了她一个拥抱。第一次他这样时让她很吃惊,这像是他的一种礼仪上的习惯,告别前给女士一个拥抱或颊吻。   ——似乎他在无时无刻的企图迷惑别人的心。   他对自己的魅力很自信,而且也很习惯用这种方式对付女士。   每到这时她都尽量让自己不要想太多,现在的汤姆可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   那天之后汤姆又是两个多月不见人影。   他给她钱,几乎是将她养了起来,让她不用出门工作,他是想干什么?   她一直在想他这样做的原因。如果他是不想让她出门,他完全可以把她关起来。她没有亲戚朋友,如果失踪是不会有人找她的。可是他没有这样做。   她想找出他这么做的原因,不停的回忆以前的小汤姆,把记忆中的他和现在的他重叠在一起。剥开他现在那层优雅的外衣就会看到那个熟悉的汤姆了。   他跟以前一样,一点也没变。   当年汤姆是被他的母亲生在孤儿院门口的,听说他的母亲生下他之后就死了。而在他十一岁时,他的父亲的朋友受托来找他,并出钱资助他去受好的教育。   所以,她觉得汤姆应该是某个有身份的贵族男人在外面的私生子,在和他的母亲春风一度后有了他,却不能承认他。   现在汤姆已经毕业了,他受到了很好的教育,以后可能也会有很好的前程,在他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出当年那个像个小流浪汉的孤儿的影子了。   她很了解汤姆,他不是那种对自己悲惨的过去能够坦然承认的人。他一定会千方百计的隐瞒的,为了他的似锦前程,他一定会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从生下来就是这么光鲜体面。   所以他不想让她出去工作是怕她拆穿他?   葆丝的推测到这里卡住了,因为有一个问题无法解释:当年知道汤姆曾在孤儿院长大的人可不止她一个啊,那间孤儿院里的人都认识他。当年照顾他的孤儿院嬷嬷和那些孤儿,他们都认识他。如果要隐瞒这件事,重点不在她这个只是偶尔跟他见面的人身上,而是孤儿院。   她试着去打听过那间孤儿院,现在还好好的,院长嬷嬷和当年认识他的,跟他一起长大的孤儿有不少还在那条街上住。   再说他怎么知道她会找一个能见到他的工作?就算是两人不巧在工作的地方见到了,比如他到她服侍的家庭作客,可是她也不会立刻、马上就揭穿他曾经生活在孤儿院。他完全可以到那时再贿赂她。   在她不知道的地方,汤姆对她既警惕又慎重。她对他的试探全都落空了,仿佛他就是一个关心旧友的好人,体贴她是个年轻姑娘而愿意照顾她的生活。可是又在一些小地方似有若无的透出一股让人心痒的暧昧来,如果她真是一个年轻的受他照顾的姑娘,只怕就会爱上他了。   他用这种勾引的手段只能说还是太年轻了,还不成熟。可是就算他的城府尚浅,也不表示她能够跟他硬碰硬。毕竟现在占上风的是他。   她有一种感觉,汤姆并不是想把她怎么样,他只是想完全的抓住她,让她从心底服从他,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会反抗他。他想让她变得软弱,变得习惯依赖他生活。   想起当年还是个小孩子的汤姆就喜欢用食物来利诱,用蛇来令她害怕,真可称得上是恩威并施。现在他的手段更多了,知道利用他身为男人的魅力来控制女人。   ——她一定有自己并不知道的、能威胁他的东西。   有时葆丝也会想起发生在小汉格顿,改变了她的人生的那起谋杀案。可她对那件事的印象非常的淡薄,总是在脑海中转一圈就又转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里什么都没有。   仿佛有人这么跟她说。然后她就把小汉格顿、里德尔府和拜德小姐都丢到脑后了。   进入十月之后,葆丝就在等汤姆来,可是一直到圣诞节都没见到他的影子。一直了第二年二月他才来,一见面她就觉得她不认识这个人!   “怎么了?葆丝?不认识我了吗?”他解下黑斗篷,里面穿的是一袭黑色长袍,脚下是黑色的皮靴。   她没敢靠近,拿着他的斗篷挂了起来,又躲到厨房去准备茶点,磨蹭了半天才端着东西出来,然后刻意挑了个离他最远的沙发椅坐下。   他端起茶加了一颗糖,拿起银匙慢慢一圈圈的搅,屋里一时只听得到银匙碰着茶杯的清脆响声。茶香袅袅,配上曲奇和松饼,旁边还摆着苹果酱。   “葆丝,为什么不说话?”一片静谧中他突然开口。   她平静的说:“……没什么。”她不敢看他,这人让她发毛。   他突然握住她的手,拉到嘴边轻轻一吻。冰冷的触感简直就像以前常在他手中把玩的蛇,她忍不住浑身一颤,猛得把手抽了回来。   这下她不得不抬头看他了,迎着光线真正看到坐在那里的人之后,她冲口而出:   “你是谁?”   他似乎想要得意的大笑,可是最后只是盯着她看。   这样的他让她不安,她试探的叫他:“……汤姆?”   他变得不快了,一丝不屑的笑浮上嘴角,仿佛这个名字让他看不起。   “我只是来看看你。”他敷衍的说,嘴里说着关心的话,可是似乎并不在乎。他今天很奇怪。刚才她觉得他很陌生,可是现在又认为他就是汤姆。   他会说些什么。就像以前他捉弄了孤儿院的院长嬷嬷和欺负他的其他孩子后,会把那些事告诉她一样。他迫不及待的想把他的胜利告诉别人,让人知道、害怕、佩服他。   “我最近很忙。”他的眼睛闪闪发亮,兴奋极了。他一定很得意,这件事让他非常快活。“我做了很多事,更是完成了一件大事!”   她适时的说:“这很好,你可真棒!”   他克制住了,开始喝茶,没有继续说下去。   可是他没说。她忍不住猜那到底是什么事?他以前很喜欢炫耀的把他怎么教训、怎么让其他的孩子害怕的恶作剧告诉她,不厌其烦的说了一遍又一遍。   “我只是来看看你。”他重复着这句话。她从他的话里听出了告辞的味道,这让她不解,他甚至坐下还不到五分钟。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扎钱放在桌上:“我大概很长时间不会再来,这些钱希望能够你用一阵。”他用眼神示意她去拿。   她数了一下,一万二千英镑。   “汤姆?”她没有为他给她这么多钱而吃惊,只是想他说的很长时间不来是多久,一年?两年?这一万块够她用十年了。他这是在跟她告别吗?   想到这里她心头的一块大石反而落地了,这大半年来她不停的猜他的目的,如果他从今之后就不来找她了,这对她来说是件好事。   可能她一时忘形了,当她发觉时,他带着那副了然的笑看着她。   “再见,葆丝。”他站起来伏身给了她一个冰冷的颊吻,不等她起来送他就像阵旋风般走了,留下她坐在屋里,手里拿着他刚送来的崭新的钞票。   不管怎么样他已经走了,可能以后都不会再见面了。   葆丝告诉自己可以放心了,她或许可以搬个家,比如搬到乡下去,这些钱省着点花可以花一辈子。当初她从小汉格顿搬出来是因为那里发生了谋杀案,而且她也需要再找一份工作。现在她想搬家却没打算再搬回去,她下意识的想避开小汉格顿,好像有人警告过她远离那里一样。   这只是因为她的前一个主人死在那里而已,她避开那里是明智的。   她这样想,开始考虑过几个月,等天再暖和一点儿后,从这里搬走。她和汤姆不应该再见面了。想起今天他来的时候,让人害怕。   小时候喜欢恐吓其他孤儿的汤姆让她讨厌,长大的汤姆,他的恶作剧应该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儿科了。   她应该离他远一点儿。她对自己说。   第 8 章 ...   四月的时候葆丝找到了一份工作,好事总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来。   她非常高兴,虽然有汤姆留下的一万二千块钱,可是这始终没有自己亲手赚来的钱花着安心。   卡波夫人今年已经快八十岁了,可是她仍然是一位充满精力的老太太。这次她将为她服务了三十年的女仆赶走,原因是她总是把钥匙弄丢。   她对前来面试的葆丝说:“她是个糊涂蛋!虽然那些小东西确实很容易让人找不着,可是你总有办法把它们栓在身上,或者放进抽屉里。可是她只会不停的辩解说‘夫人,我把它们放在那里了,可是然后就消失了!’”她活灵活现的模仿着前女仆的表情说话,然后脸一沉,严厉的对葆丝说:“她以为我年纪大了就不清楚了吗?我还能分辨的出什么是谎话!你最好记住,不要想做错了事而不承认!”   葆丝顺从的说:“我记住了,夫人。”   然后她就搬到卡波夫人的家里来了。卡波夫人住在小马巷26号,是一所有着五十年历史的大房子,里面有二十几个房间,可是大半的房间都上着锁。自从卡波夫人的儿子到外国一去不回之后,她就把家里的佣人都辞退了,只留下了贴身女仆。平时她和女仆住在一楼的两个房间里,女仆住在她隔壁的小房间,另一头就是厨房。家里每天开一次火,一次就煮一天的饭。   她让葆丝每天中午开火做饭,要连晚餐和明天的早餐都做出来,然后只有中午的饭是热的、新鲜的,晚餐和早餐都是冷的。   她有很多古怪的要求,又是跟女仆两个人住在这么所大房子里,所以她的上一个女仆离开时曾经对她说她永远也找不到下一个愿意住进来的女仆了。   ‘要干那么多的工作!包括打扫!甚至连厨房的活也都要我一个人干!而你只给我一份工钱!除了我,不会再有人愿意侍候你了!’女仆说完就提着行李扬长而去。   卡波夫人会愿意雇佣没有介绍信的葆丝是因为她确实找不到新的女仆,而她必须在饿死自己,或在垃圾漫出厨房前找到一个人愿意接手。   她对葆丝提了很多的要求,包括晚上睡下以后不许上厕所。可是说完这些后她又说:“我会给你很好的工钱,不会让你失望的。”她看了一眼葆丝,似乎是怕她拒绝:“会比塔莎的多三分之一,你不会找到比这更好的工作了。”   葆丝并不缺钱,她只是不想再一个人闲着了。继续留在那间屋子里,就像她还在等汤姆来一样。   卡波夫人的时间是颠倒的,她总是晚上特别精神,而白天却会一直睡到下午才起来,葆丝不得不也晨昏颠倒着过。到了晚上,吃过晚餐之后,卡波夫人会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看儿子的照片,然后时不时的叫葆丝给她送茶什么的。   她很诚实的说:“我只是为了不让你偷懒!不要想看我的年纪大就骗我!我可是很精明的!我跟你说!”   她怕葆丝在晚上偷偷去睡觉,不想让她总是在厨房是怕她偷偷生火,她也不想看到葆丝无所事事,或是坐在一旁发呆,她喜欢她的女仆总是忙碌的。   这天深夜,卡波夫人还在她的房间里看儿子的照片,而葆丝正拿着抹布细致的打扫客厅——这是一个既花时间,又能让卡波夫人看到她没有闲着的好工作。   门铃突然响了。   葆丝直起身对着大门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回头看卡波夫人,想知道她有什么指示。她在这里当女仆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就她所知,卡波夫人没有好友,没有亲戚,她不跟任何人来往,甚至连邮局都很少给她送信。   卡波夫人看起来是没听到门铃响。葆丝正打算也当成没听到,门铃又响了,在深夜里显得格外响。   她只得去问卡波夫人。   “夫人,外面有人按门铃。”她说。   大约一分钟后卡波夫人才抬起头,拿下老花镜狐疑的看着她,问:“……门铃?”   她点头:“是的,夫人,似乎您有客人前来拜访。”   卡波夫人放下手中的相册,慢吞吞的说:“我想可能是弗劳沃的同学,他在伊顿公学读过一年。你让他们进来吧。”   葆丝先是为卡波夫人的儿子居然曾经上过伊顿公学而吃惊,那可是一所贵族学校!虽然卡波夫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可是她从来没把她和贵族放在一起。   不管她曾经是位贵族夫人或者很有钱,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然后她想提醒她的主人,任何人都不会在凌晨三点拜访别人,而那位弗劳沃少爷已经超过十五年音讯全无了,她不认为他的同学会突然出现。   “夫人,我想……”她话没说完,卡波夫人就瞪着她说:“葆丝!难道你没听见我的话吗?让客人等可不是什么好家教!现在!立刻去开门!”   葆丝只能安慰自己至少强盗不会按门铃。   但当她打开门看到站在外面的两个人时却想立刻把门再关上,因为那两个人是疯子!   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瘦高男人穿着儿童军的军服,胳膊上戴着红色的袖章,背着背包,另一个也是四十多岁的男人穿着短裤和长筒彩条毛线袜,上身是围着一条大肩巾,里面好像是碎花女式衬衣。   他们面带微笑,就像邮差一样问葆丝:“请问卡波夫人住在这里吗?你一定就是她的女仆吧?”   如果他们不知道卡波夫人住在这里,那为什么会知道她是女仆?   葆丝克制的说:“你们找错了。”然后就想关门,可是他们中的一个立刻伸手挡住了门不让她关上,而在她身后,卡波夫人也找了过来,她一定看出了葆丝不想让他们进来。   她斥责道:“葆丝!你真是太没礼貌了!快请客人进来!”说着她就走上来把她推开,然后亲自打开门笑着对外面的人说,“快进来,可爱的孩子们……”她的表情明显僵了一下,然后没像葆丝以为的那样吃惊,反而更热情的笑着请他们进来。   那两人略显局促的进来,争先恐后的先握着卡波夫人的手行了一个吻手礼,然后才说:“您一定是卡波夫人吧?见到您真是荣幸。我们是……”他们互相捣了捣,明显是在对词。葆丝警惕的看着他们,可是卡波夫人却不等他们说完就开口道:“你们一定是弗劳沃的同学吧,是来找他的吗?快进来说话。”   那两人同时闭嘴,相互看了一眼就大声的承认他们确实是弗劳沃的同学,这次就是来看他的。   卡波夫人请他们到客厅去,然后推葆丝去厨房准备茶点,她拉着她小声说:“别像个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我了解这些孩子,他们在学校里是很时兴的!那些古怪的衣服都是他们的流行!现在快去倒茶来!用热水!”   葆丝可不认为什么学校里会教出三四十岁了还穿错衣服当流行的人,这些人很古怪!   她烧了热水泡了茶,找出一些已经发软的饼干摆在盘子里送了过去,恰好一位先生要借厕所,而另一个人很明显正在缠着卡波夫人说话。   “是的,弗劳沃当时跟我们很要好,他是一个好人!”那人说。   卡波夫人很高兴,兴奋的翻开相册跟他一起回忆弗劳沃:“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当时他也跟你一起去野营吗?”   葆丝紧跟着那位要借厕所的先生,殷勤的送他过去,盯着他进了厕所,在门外等着他出来再送他回客厅。她是绝对不会让这种怪人在房子里乱转的。   这人进去厕所后很快出来了,她怀疑这点儿时间连脱裤子都不够。他手里拿着一把钥匙,说是‘在角落捡到的。’。   葆丝接过那一把钥匙,完全不相信他的话!厕所是她打扫的,她很清楚根本不可能有一个角落放着十几把铜钥匙而她居然没看到!   “那么,咳。”这位先生把钥匙给她似乎就松了一口气,笑笑就回到客厅去了。留下葆丝拿着一把钥匙站在那里。   ——钥匙而已。他们进来只是为了给她们钥匙?好吧,至少这些钥匙看不出来有什么危险的。   她把钥匙随意放在抽屉里,回到客厅时那两人已经向卡波夫人告辞了,他们的来访让卡波夫人非常高兴,她让葆丝一定要礼貌的将他们送出去,并热情的邀请他们再来。   第二天葆丝想把这些钥匙扔掉,在把它们扔进垃圾箱之前突发奇想的去试着开了开房子里那些锁着的门和柜子。卡波夫人还在睡觉,她一个人很无聊。   非常意外的是这十七把钥匙能够刚刚好打开楼上的十四个房间和三个大柜子。就算葆丝想说服自己那只是因为这些钥匙和锁做的不好,就像有时一把钥匙能打开好几副锁一样。可是它们就像是本来就应该打开那些锁一样,一把钥匙对一副锁。   这下她可不知道要怎么办了。那两个人怎么会有这个房子的钥匙?如果说是卡波夫人的前女仆把钥匙偷偷带出去,是为了能够回来偷东西,那他们也不必再把偷走的钥匙送回来啊。   她把钥匙拿给卡波夫人看,说这是昨天晚上来的那两位先生从厕所里找到的。   卡波夫人马上认出这就是家里丢的钥匙,她大骂那位前女仆:“我就知道她说的不是实话!是她自己不知道把钥匙放到哪里了!还敢说是钥匙自己消失的?”   葆丝想说她打扫过厕所不下十几次,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么多旧钥匙。   卡波夫人却认为是她在打扫时偷了懒,说要扣她的工钱。   “夫人,可是那两位先生实在是太奇怪了,您不这么觉得吗?怎么会有人在半夜来拜访呢?”她努力想让卡波夫人相信那两人不怀好意,钥匙的出现也很奇怪。   卡波夫人对着她大吼大叫:“你这个乡巴佬!要知道有身份的人总是凌晨才回家的!夜晚才是真正重要的欢乐时光!以前在我家开一整夜的舞会是很正常的事!他们可能只是刚刚从一个舞会里出来,你不要用你那种乡下人的脑袋去想了!你们那里天不黑就睡觉,城里可不是这样的!现在,去打扫吧!”   葆丝放弃去说服卡波夫人,然后在第三天的晚上,他们又来了。   她镇定的开门,说:“我已经打过电话到警察局了,我想请你们不要再来了,我不会像夫人那样相信你们的!请你们现在就离开!”   那个上回穿儿童军军服的男人这次穿着一件古怪的长袍,那长袍的裁剪有点眼熟。   他看起来比上次要自然的多,他说:“我们这次是来找您的,葆丝小姐,请问您的上一个主人是拜德拉克小姐吗?”   第 9 章 ...   他们这次有三个人,卡波夫人很高兴看到‘弗劳沃的同学’再次来看她,葆丝就算再不想让他们进来也不行,更何况他们还提起了拜德拉克小姐。   她没有跟卡波夫人说她的上一个主人死于非命,她只是说拜德拉克小姐‘去世了’,‘当时她刚过完了她四十九岁的生日没多久’,这就好像拜德拉克小姐只是寿终正寝一样。   拜德拉克小姐死于一场灭门谋杀。当时在场的人有三个都姓里德尔,事情又是发生在里德尔府,所以警察认为拜德拉克小姐只是不巧出现在那里,凶手本来的目标里没有她。   有时她会这样想,如果那天晚上拜德拉克小姐没在留下来吃晚饭,那她现在一定还活着。   最近她想起拜德拉克小姐时感觉反而比刚得知她死讯时更鲜明,她回忆起的是还活着的前主人而不是那个惨白的尸体。在阳光明媚的上午,她在房间里的大镜子前转着圈一条条的试裙子,不停的问她‘葆丝,你觉得里德尔先生他会更喜欢我穿哪一条呢?’   或许是因为这三个人提起了她,葆丝今天对他们客气了一些,她主动为他们端来了茶,更用心的准备了茶点,然后在卡波夫人没有注意这边的时候小声的问他们:   “你们是拜德拉克小姐的亲戚吗?”   “不是。”其中一个最严肃的人说,他一直很不客气的打量着她,就像警察在看一个贼。   他们这次只坐了十分钟就告辞了,葆丝送他们出去时,那个从刚才就一直在盯着她看的男人说希望明天能够跟她见面。   “你们可以去喝茶,就在那边街角,过来时我看到的,店门口写着双人女士免费。”昨天那个穿军服的男人似乎认为自己出了一个好主意,他兴奋的举手说。   约会?   葆丝警惕而古怪的看着他,拒绝道:“很遗憾,先生,如果你把我当成那种轻浮的女人的话,你恐怕要失望了。”她知道有一些女仆会愿意跟这样有钱的绅士约会,有时是为了贵重的礼物或钱,有些则是想要麻雀变凤凰。   可她是不会这么做的。她严肃的看着这三个人。   “咳。”那个人清了清喉咙,有些不自在的说:“不,我们是想问你一些关于拜德拉克小姐的事。”   葆丝不想跟他们在卡波夫人的大门前纠缠太久,草草答应下来然后就关上门。打定主意明天赴约要问清楚他们的来意,如果他们跟拜德拉克小姐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她不会泄露前主人的事。就算她现在已经不是她的女仆了,可是她仍然有义务保守主人的隐私。   第二天早上八点时,葆丝准时来到隔壁街的一间小茶室,只有昨天那个严肃的男人在等她。   “你好,谢谢你能来,葆丝小姐。”他站起来请她坐下,并替她叫了一杯薄荷茶。   她坐下道谢,等他开口。   他说:“我一直在找您,可是……”他看了她一眼,似乎想找出她有什么不对:“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葆丝知道她应该回答他,既然他表现出怀疑的话。可是从去年夏天一直到今年二月,她一直是受到汤姆的照顾的。她下意识的隐瞒了这件事,因为她觉得当时她接受汤姆的钱的事说出来并不光彩。   她端起茶杯喝茶,没有说话。   “我想请问的是发生在里德尔府的事。那天晚上,你和拜德拉克小姐在那里……”   “我都不记得了。”葆丝马上说。等她说完才看到那个人的眼神,而她也觉得不对了。   ——她为什么回答得这么快?   葆丝迷茫的看着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似乎是那人一说‘里德尔府’,她立刻就说‘不记得’。   “小姐,请你冷静,我给你检查一下。”那个人从长袍的兜里抽出了一根小木棍指着她。   葆丝先是吓了一跳,要不是他让她冷静,她几乎以为他要用那根小木棍打她了。她看着那根木棍,想知道他怎么用它给她检查。   街上突然冒出尖叫,茶室里的人都好奇的往外看,还有人从店里出去。街上的人也都往发出尖叫的地方去了,坐在她对面的那人警觉的站起来,对她说:“葆丝小姐,请你留在这里等我。”然后迅速举着小木棍跑了出去。   他刚出去,汤姆就突然出现硬把她从座位上拽起来带走了。   两人急步穿过大街和小巷,最后都不知道走到哪里了。虽然葆丝也算是从小在伦敦长大,可是当他们停下来时,她完全认不出自己在什么地方。   ——汤姆却好像对这里很熟悉。   这是一条小暗巷,附近也不像有人住的样子,高耸的墙壁快要将天空遮住。。   他们有很长时间没见面了,但两人之间却毫不生疏,就像昨天刚刚才分手。   “那么——”汤姆拖着长腔,质问道:“你的钱不够用了?房东把你赶出来了?还是你就喜欢当侍候人的女仆呢?每天都要狗腿的说‘夫人,请问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就像你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他讽刺着:“葆丝,葆丝。”他摇了摇头,仿佛非常失望:“我以为我了解你,你曾经是多么讨厌苏珊,你说过你想过体面的日子,再也不必为钱发愁,不用听人吩咐。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又去当女仆呢?”   “汤姆,注意你的风度。”葆丝压低声音警告他。   这就是她的认识的汤姆。而她是葆丝,以前没有怕过他,现在也不会。   他还是有一点改变的,至少在她顶撞他之后没有像以前那样露出不快,反而微笑起来。   “你不想说就算了。”他拍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冷淡的说:“那么,我就先告辞了。你还是要回你的女主人那里吗?”他刻意加重了‘女主人’这个词的读音。   ——他不希望她回去。   这是她首先发现的。而今天的事情也很古怪,那个穿着长袍的男人——她刚刚发现,他跟汤姆穿的衣服是同样的款式,都是直到脚踝的长袍。   ——汤姆跟那个男人有一定的关系,这种长袍太特别了。   这是她发现的第二件事。而那个男人提到了使拜德小姐死于非命的谋杀案。   ——汤姆是在谋杀案发生后才出现的。   上帝啊!   “你怎么了?”汤姆警觉的看着她,伸手扶住她。   他的手抓得太紧了,她的胳膊都痛了。   “没事。”她镇定的说,“我只是有些失望。”她疯狂的转着脑筋,要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她现在看起来一定很不对,她瞒不过汤姆,她必须有一个好理由!   “……我以为他想跟我求婚。”她的手抓住裙子,就像她真的这么认为才会特意打扮好了出来,她又拢了拢头发。   他正盯着她。他还没有相信她的话。   她说:“你知道,如果我一直不出门,我可不会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愿意娶我。当女仆可以认识主人的朋友,他们都是有身份的人。”   她僵硬的笑了下,就像她觉得不好意思,她继续说道:“我的年纪现在正好,如果再过两年就太大了。卡波夫人的朋友很少,那位先生是她儿子的同学,我原本想……”她‘失落的’低头叹了口气,接着说:“他就那么走了,我想他是拒绝我了。”   说完她看着汤姆,从他的脸上她看不出他信不信她的话。   他还没有放开她,这让她有点紧张。   她小心挣了一下,他放开了,她松了口气,很快的说:“我先回去了,再会,汤姆。”她抓着手包绕过他。   “等等,葆丝。”他突然说,她脚下一僵,坏了,他看出来了。   他轻轻叹息着,从背后抱住她,在她耳边深情的说:“葆丝,你太让我伤心了。”   ——他想干什么?   他把她转过来,抬起她的下巴,漂亮的黑色眼睛看着她,在暗处似乎有红色的反光。   ——是她看错了?   他轻声说:“从重逢以来,你没有想过我为什么会来找你吗?”   葆丝全身僵硬,什么也不敢说。   “我一直爱着你。”   他说。   “为什么你不回头看看我呢?”他轻轻吻她,握着她的手吻她的手指。   “你愿意嫁给我吗?葆丝。”他的眼神冰冷刺骨,就像在等着看她露馅。   “我当然愿意。”   她听到自己说。   他们拥抱在一起,交换了一个没有温度的亲吻。   第 10 章 ...   唐吉诃德·温多斯是一个男巫。他任职于魔法部的魔法事故和灾害司,负责处理由魔法和巫师引起的重大事故。   去年夏天,在小汉格顿发生了一起残忍的谋杀案,一家三口和一位客人当场惨死。麻瓜的警察对此束手无策,而温多斯却从这里发现了巫师的身影。   很明显那些没有任何伤口的尸体是由三大不可饶恕咒中的阿瓦达索命咒造成的。   有一个巫师,犯下了杀害麻瓜的重罪。   温多斯是调查此事的其中一位巫师,他们有一个简直是完美无缺的嫌疑人,毫无疑问,这件杀人案是他做的。   这个人叫莫芬·冈特,他有着家族遗传的疯狂,他们一家子都是疯子,包括已经去世的他的父亲马沃罗·冈特。他和他的父亲曾经因为攻击麻瓜而被捕,那个麻瓜正是被谋杀的一家人中的儿子。   所以,这就是一个疯子在某一天的夏夜里,突然决定去报复那个害他和他的父亲被关到阿兹卡班的麻瓜一家,他用他的魔杖杀了他们。   莫芬·冈特被逮捕后,这件谋杀案就宣告破案了。可是温多斯觉得仍有几个疑点没有找到答案,他想起在这次案件中唯一一个受到攻击却平安无事的麻瓜女孩,她是那个到里德尔家做客的小姐的女仆,事后她被发现就躺在跟尸体一墙之隔的旁边房间里,被施了晕迷咒后藏在了桌子下面,凶手还细心的用桌巾盖在她身上遮住了她。   这个女仆在麻瓜警察的侦破中什么也没说,温多斯想找到她再确定一下,可是却发现这位女仆在给女主人举行过葬礼之后就失踪了。小汉格顿的人说看到她提着行李上了火车,应该是回到伦敦去了。但他却找不到她。   一个麻瓜不可能躲得过一个巫师,温多斯交上报告,认为这个谋杀案仍有疑点,还不能结案。他认为这个女仆是让某个巫师给藏起来了,很可能那个人就是凶手。   他的上司接受了他的报告,却说:“温多斯,如果真像你所说的这样,那我担心这个可怜的麻瓜姑娘已经遭遇不测了。那个凶手可是杀了四个人啊!”   他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还是没死心。一直到了今年,跟禁止滥用麻瓜物品司的两个人聊天时,听说他们找到了一家专门把会缩小的钥匙卖给麻瓜的店铺,并追踪买走那些钥匙的麻瓜时,碰到了一家的女仆。   “……听说在她前面的那个女仆就是因为弄丢这些钥匙而被辞退的。”   “真可怜,希望她能快点找到新的工作。这一家的新女仆看起来还只是个孩子,她可真警惕!”   “哦,我觉得还是因为我们穿的衣服不对。就像我说的,我们完全可以把钥匙偷偷放进去,何必要敲门呢?你对麻瓜总是这么好奇!”   “她的女主人可真挑剔,我们坐在那里不到半个小时她就叫了她十五次。”这个人清了清喉咙,模仿卡波夫人的尖嗓子:“‘葆丝!葆丝!快过来!你又在偷懒了吗?’”   两人一起笑起来,坐在他们后面吃午餐的温多斯听到了,他马上问起关于这个女仆的事,在得知她的年龄、长相跟他要找的那个从小汉格顿失踪的女仆极为相似时立刻就让这两人带他去。   在那间小茶室见到这个女仆的时候,温多斯觉得她不像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他调查过她的事,她没有父母,听说父亲是个酒鬼,母亲则将她丢给了一间饭店厨房的厨娘就走了。她从小在厨房长大,会走路时就开始干活,一直到她十岁时跟着拜德拉克小姐当了她的女仆。   他是很佩服这个女孩的,认为她非常聪明。因为他在调查时得知,当时厨娘是想让她去做妓女的,那样她可以赚更多的钱。不知道她是怎么说服厨娘送她去当女仆,听说她每个月都会把工钱寄回来给厨娘。   她在拜德拉克小姐身旁当了六年的女仆,负责做家里所有的家务。包括打扫、做饭和洗衣服。小汉格顿的人都说她从不趁女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偷懒不干活跑出来玩,也没跟村里那些坏男孩勾勾搭搭,没被他们的甜言密语哄得晕头转向。   ‘她是一个很有规矩的女孩。’   在谋杀案发生前,村里的人都很同情她,因为她的女主人是个像花蝴蝶一样的女人。   ‘她总是绕着里德尔家的汤姆转,总是这样!她看不出那个男人只是在耍她。村里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声有多坏,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   可是谋杀案发生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她的女主人死了,而她却在办完葬礼后就急匆匆走了,甚至没有留下来等拜德拉克小姐的亲戚过来。村里人都认为她这么急着走是因为偷了拜德小姐的钱。   ‘真是看不出来!她居然是这样的人!’   温多斯认为自己看到的会是一个温顺的、善良的,眼睛里能看得出她有多么聪明的女孩,他想先安慰她,然后在不会勾起她的伤心事的前提下了询问关于拜德拉克小姐的事。   可是他看到的却是一个举止干脆,面容冷漠,眼睛里透出警觉的人,她甚至不能被称为孩子。他怀疑小汉格顿里的人说的可能有一部分是真的了,他试探的问起了她在离开小汉格顿之后的去向,而她没有回答,于是他直接问起了里德尔府的谋杀案,在他还没把话说完的时候她就打断了他的话:   ‘我都不记得了。’   她回答的太快了。他更加怀疑了,可是紧接着看到她似乎也为她自己的反应而吃惊。他马上知道或许她是在自己并不知情和没有发觉的情况下被巫师施了遗忘咒,可能还有其它的暗示,所以她才会一听到‘里德尔府’就说不记得。   温多斯迫不及待的想给她检查一下,看她是不是中了咒语,但事不凑巧,就是他拿出魔杖时街上发生了一起小小的事故,他担心是巫师造成的——最近常有麻瓜伤害事件发生,他先去查看了一下,叮嘱她留在这里等他,可是等他回来她已经走了,他立刻去她的女主人卡波夫人的家里找她,却听说刚才她的未婚夫来把她接走了。   卡波夫人不停的高声抱怨着:“我就知道这些年轻的女孩靠不住!她们总是在不停的跟男人抛媚眼,深夜跟他们出去约会!早知道我就不会雇佣她!我完全是好心!给了她这份工作!可她呢?就这样走了!跟着她的未婚夫!我看她准会给人骗的!那种男人我可见多了!嘴里说着要娶你,其实都是骗人的!他们手中有点儿钱,就这样骗那些没出过门的小姑娘!葆丝跟那些小女孩一样!她也被那个男人给骗了!!”   温多斯被卡波夫人拉住,她不停的抱怨‘葆丝这样的小女孩’是多么的愚蠢,她突然的辞职又给她带来多少麻烦。他想从她口中问出带走葆丝的她的那个‘未婚夫’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东西乱七八糟,听起来完全是两个人。   她一会儿说‘那种人我见得多了!他们就是用那张脸来骗小姑娘的!其实就是街边的小流氓!流浪汉!’,一会儿又说‘有钱人家的少爷总是玩弄像葆丝这样的小女仆,骗她们说会娶她,等过一阵子她们就会知道那根本靠不住!’。   温多斯回到了魔法部,他坐在桌前再一次翻看着里德尔谋杀案的卷宗。他拿着羽毛笔在案卷上标出疑点,虽然没有证据能支持他的观点,可是他仍然觉得莫芬·冈特不像凶手。   他找出关于莫芬·冈特以前数次袭击麻瓜的卷宗,还有他的父亲马沃罗·冈特袭击麻瓜和抗拒魔法部抓捕的卷宗,他对比了这三个案件,觉得里德尔府的谋杀案不像是莫芬·冈特犯的。   莫芬和他的父亲都是疯子,他们是巫师中的纯血主义者,仇视、贬低麻瓜和有麻瓜血统的巫师,这样看他确实有可能攻击里德尔府的麻瓜。   他和他的父亲自持身份高贵,看不起魔法部,认为这世上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们,所以他也可能会杀人。   但是莫芬·冈特是一个疯狂的人,如果是他干的,那么里德尔府当时一定会像是打翻的汤锅一样。他绝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踪迹就从他的家一路冲到里德尔府,杀了人后再回到家里直到魔法部的傲罗去抓他。   里德尔府的餐厅太干净了,而莫芬·冈特连他自己的胡子都不刮,怎么可能会记得整理谋杀案的现场?   想想看,当时里德尔府的人正在吃晚餐,所有的餐具和菜都摆得好好的,他们就那么坐在那里,餐巾还掖在领下,什么都摆在原位人就死了。   如果是莫芬·冈特,这可能吗?他喜欢羞辱麻瓜,他可能会把菜扔到他们身上,让他们狼狈不堪,好好捉弄他们一番后再杀了他们。他也可能会大吼大叫,让当时就在厨房里的下人们都出来看笑话,可能会吓唬他们。   他曾经攻击过里德尔家的儿子,让他长着满脸的红肿的疙瘩躺了一个月,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全村的人都知道里德尔家的儿子生了怪病,全身长着奇怪的红疙瘩,好像他在开着花的荆棘丛里打过滚。   从他的手段可以看出,他喜欢这样做,让人出丑。   可是里德尔府发生的谋杀案,所有的人仪容整洁,餐厅里的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人死了。   想起那个场面就让温多斯感到恐惧,从心底漫上来的恐惧。他想像着凶手冷静、理智、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些事。   他让那些人就那样摆着,是因为他以人的恐惧为乐,他那样做就是要让人害怕,让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忘不掉他的手段。他不是为了羞辱谁,他是为了让还活着的人记住这个教训:   ——恐惧他,服从他,听他的话,不然,就会受到惩罚。   温多斯的羽毛笔哆嗦了两下,几滴墨水滴在羊皮纸上,他用魔杖吸走那几滴墨水,没有把自己那不着边际的猜测写在卷宗上,因为那实在太可笑了,他怎么可以害怕一个凶手?莫芬·冈特已经被送到阿兹卡班了,这些天他实在是被这个已经完结的案件弄得头晕脑胀了。   他让自己忘掉脑海中想的东西,把卷宗收起来,放到了‘结案’的柜子里,然后关上门出去了。   第 11 章 ...   在卡波夫人家,葆丝遗憾的表示因为她要‘结婚了’,所以不得不辞掉女仆的工作。卡波夫人非常生气,大骂她不守信:‘我是看你可怜才给了你一份工作!’   可是不管她怎么说,葆丝还是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后告辞了,连工钱都没要。   汤姆一直站在卡波夫人家的大门口等着她,就像他真是她的‘未婚夫’。   她被他送回了之前租住的房子,邻居们看到她跟着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回来,两人还那么亲密,纷纷热情的来拜访问候。他们似乎都认为她前段日子是外出旅行或看望亲戚去了。   她在大门前送走客人后进屋,看到汤姆坐在卧室窗台前的椅子上。   “我以为你走了。”她说。她很想表现的跟以前一样,不想让他发觉她的害怕,可是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动作也显得僵硬。   她把行李打开,把衣服挂进衣橱,转了一圈后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她不想跟他两个人坐在屋里却无所事事。那她一定会露马脚的。   看到窗外的天色后决定出去买晚餐的材料。房子很久没人住了,到处都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厨房里什么食物都没有。   “你出去要做什么?”他突然在她背后问。   挽着篮子的葆丝镇定的回头说:“买晚餐的东西,你会留下来吃吗?”既然他都‘求婚’了,那想必会留下来跟‘未婚妻’吃晚餐吧。   他嘲讽似的笑了,好像看出了她的恐惧。   “不,今天没有时间,或许改天。”   葆丝听了松了口气。   “我会很快回来。”她保证般的说,然后像要逃一样抓着钱包出去了。   她很想就这么逃走,甚至还考虑过钱包里的钱够买到哪里的火车票,如果她租一架马车赶到火车站后马上坐上火车离开,说不定他就追不上来了。   可是她仍是买了晚餐的面包和蔬菜,又买了一磅牛肉就回来了,就像她真的只是去买晚餐的材料一样。   等她回来后发现汤姆还在卧室里坐着,连姿势都没变。她僵硬的脑筋这才转起来,明白了刚才他只是在看她的好戏,故意说不会留下来,其实就是想看她害怕失望的样子。   ——如果她真的跑了,现在一定更糟糕。   她用土豆、牛肉和洋葱做了炖菜,认真的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然后才去卧室叫汤姆,等他们坐到餐桌前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太晚了,快吃吧。”她给他盛了一盘炖菜,切了几片面包递过去,然后坐下来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盘的炖菜,大块的牛肉和土豆堆成了小山,散发着浓浓的香气。她切了两片面包,就着炖菜大口吃了起来,好像她已经饿坏了。   在她吃了两三口之后他才开始动刀叉,他的吃相比她好看多了,坐在椅子上背挺得笔直,把面包掰成小块泡在菜汤里,慢条斯理的吃着。   葆丝很快吃完了一盘,她又给自己添了一盘,看他到现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嘲笑的说:“你现在就像个少爷。”边说边张大口吞了一大块牛肉,撑得两颊都鼓起来了,用力的嚼着。   他一点儿也没生气,不管是她粗俗的吃相还是她挑衅的话,反而笑着看她,继续慢慢的吃。   晚餐结束时他把面前的盘子吃得干干净净,几乎都不用洗了,盘底的菜汤也被他用面包擦干净吃了。倒是葆丝面前吃得乱七八糟,一些嚼不烂的菜梗和肉筋都被她吐在桌上,还有洒在桌上的菜汤,连她胸前的衣服都滴上了不少的菜油。   她看起来跟他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还是那个从小在厨房长大的干活的葆丝,而他却成了上流社会的贵族少爷。   她把餐具胡乱堆在水池里,料理台上还有她做饭时留下来烂菜叶和菜根。她就这么把那堆垃圾放在那里,还沾着菜油的手草草在裙子上擦了擦直接从厨房去了卧室,然后就开始铺床,一副准备现在就睡觉的样子。   汤姆靠在卧室的门上,笑着问她:“你总是这么早就睡觉吗?”   她背对着他,使劲抖着床单,灰尘扬得满屋都是。   “我在卡波夫人那里都快累死了,今天晚上想早点休息。”她说,问他:“你要留下来睡吗?”好像只要他说是,她就立刻去拿另一床被子。   他在她还没换下来的沾着厨房污渍的裙子上扫了一眼,摇摇头说:“不,今晚我有事,你休息吧。”   葆丝客气的笑笑,直接裙子也不脱就上了床。   “那我睡了。”她说着就裹紧被子躺下了,背对着门口的他。   汤姆捂着嘴,嘴角微微上扬。就算他知道葆丝这么做是故意的,也没办法就这么跟不修边幅的她做什么。   ——他也根本没想过要对‘葆丝’做什么。   汤姆知道他需要想一想怎么办,一切都被她打乱了。从在里德尔府看到她开始,从他的阿瓦达索命咒射偏开始,如果当时他没有因为认出她而射偏了咒语,说不定比现在更好。   ——如果没认出她就行了。   他走过去就感觉到她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葆丝很聪明。第一次她看见他时,他正指挥蛇缠死比利的兔子。他欣赏恐惧,喜欢看到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怕得屁滚尿流的丑态。他本来想用蛇把她吓走,他想她是察觉到了的,当时她只是扫了他一眼就死死盯着兔子说:‘可以吃吗?’   他想了一秒才明白她指的是那只兔子。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要吃比利的兔子,他只是想杀了它,当蛇缠死比利的兔子时就像在他眼前的是比利一样。然后他要用它去吓比利,让他知道不要招惹他。   虽然他也很饿,而上一次吃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她继续说:‘我可以帮你把它弄干净,我还可以弄来锅和调料。’她很努力的说服他把兔子吃了。   于是他答应了,他想吃肉,他还想看她会做什么。他对她很感兴趣。她飞快的把兔子提走弄好,拿着锅和调料过来,她甚至还偷偷拿了一个空油瓶子。他看着她用烧热的水把空油瓶子涮了涮,把带着油花的水倒回锅里。   ‘这样会好吃点。’她说。   他们分吃了那只兔子,只放了一点盐,煮得半生不熟,连切都没切的兔子肉,他跟她像野狗一样用手撕着、用牙咬着,硬吞的把肉给吞了下去。   很饱。那是他吃的第一顿饱饭,以后哪怕他到了霍格沃兹,每餐都可以尽情的吃,他却再也没有那种饱足的感觉,那种因为吃饱而全身都暖和起来、变得更有力气的感觉。   ——在他眼里的‘葆丝’还是老样子。穿着大得会拖到地上的裙子,上面都是厨房的污渍,十根手指头都被冷水冻裂了,发红发肿。   他伏□,手搭在她紧缩的肩头上,在她还带着厨房的油烟味的头发上轻轻吻了一下,感觉到手下的她全身都僵硬起来。   “晚安,葆丝。”他说完这句话就走了。   等到大门关了,葆丝又在床上缩了十几分钟才敢爬起来,屋子里看过一圈才确定汤姆是真的走了。   她趴在餐厅的桌子上长出了一口气,坐直身前后左右看了一圈,这房子就像她走的时候一样。她不想回到这里来,比起来有着卡波夫人那个可恶的主人的房子都显得温暖的像一个家。   她毫无睡意,干脆起来打扫,到了天亮时这房子已经焕然一新,堆着杂物的阁楼和大门外的花坛都让她给清理干净了,连白色的栅栏都被她用抹布使劲擦得干干净净。   隔壁的邻居一大早听到外面的声音,推开窗户看到葆丝挽着袖子蹲在花坛里把碎石块和垃圾都捡出来,惊讶的说:“小姐,您这么早就开始打扫花坛了?您是想种些什么花呢?”   她扶着因为干了一晚上的活而酸痛的腰站起来礼貌的向这位邻居道早安,然后说:“我还没想好。”   邻居很热情,说愿意陪她到熟悉的花店去选一些花种,她再次道谢。邻居又看到她堆在路边的从阁楼里清理出来的垃圾,都是一些破旧的家具。   邻居惊叫道:“哦,这些可以卖钱的!您不是想就这样扔掉吧?那可太可惜了!”   邻居很快下来跟她一起清理花坛,甚至帮她重新整理垃圾,告诉她哪些可以卖给收这些垃圾的人。   “您似乎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邻居笑着说,“之前您很少出门呢。”   葆丝只是笑了笑,过后又跟邻居一起去了菜市场和花店,她还买回了一些家具,包括一个放在卧室里的沙发。   “您这是……”邻居很好奇,“之前您似乎是一个人住,这段时间您到亲戚家去了吗?”邻居们一直都很想知道独身一人住在这里的葆丝是什么人?她的钱从哪里来?看她的年纪不大,为什么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呢?大家都猜葆丝在给人做情妇。可惜之前她住在这里时几乎不跟邻居说话,也不参加他们的聚会,除了偶尔出门时打个招呼之外,邻居们对她一无所知。   葆丝笑了笑,毫不在意的说:“我要结婚了。”   邻居大惊,兴奋的结巴着说:“哦!这可……这可真是一件好事啊!”她迫不及待的想问出更多的事,葆丝告辞了,她说她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家里要好好收拾一下,您知道。”她许诺等房子收拾好了会第一个请邻居来作客。   等送走邻居,她进了屋,放下买的东西后回到了卧室,看着里面的那张双人床半天不动。   ——有什么关系呢?她之前实在是想得太多了。不管汤姆是谁,不管他干过什么,她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她有什么好怕的?她能在苏珊的厨房里长到十岁,能在小汉格顿当六年的女仆,当初看起来那么难过的日子她都熬过来了,她没在厨房里被打死,没在当女仆时累死,她就不会被汤姆害死。   汤姆只是汤姆,不会是别的人。至少对她来说,他就只是汤姆,她也只会把他当成汤姆。   葆丝下定决心后,挽起袖子继续干活。她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第 12 章 ...   葆丝现在住的这条街上都是一些普通人,一天到晚都很热闹。   有鞋匠、锁匠、木匠、花匠,有肉店、蔬菜店、水果店、面包店,有时运气好还能吃到新鲜的鱼。   家中的妇女多数都会在家里接一些活干,孩子们早上去上学,下午教堂的钟敲三下前就放学回来了,到那时他们会在弯曲的小巷子里欢叫着跑来跑去。   葆丝六月时刚满十七岁,看着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她之前一个人独自住在那么一幢房子里,街上其他的人家都很好奇,也有不少的闲言闲语传出来。   ‘私奔’、‘情妇’是两个有最多的支持者的说法。现在她突然搬走后又突然搬回来,还说要结婚了,那些平日里无聊的妇人们都借着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拜访她,想从她的口中问出一些‘新鲜’‘刺激’的东西。   葆丝没有理她们,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汤姆是说真的还是说假的,她是要做出个‘结婚’的样子来的。   她先跟房东买下了这幢旧房子,价格还算公道。然后她找了家具店和木匠订制新的家具,请来工匠修理这幢旧房子,包括踩上去吱哑作响的地板和楼梯,还有已经完全不能用的阁楼。   “天哪,你可真有钱!”邻居夫人在过来时看到几乎全都大变样的房子时说。   她买了全套的银餐具,重新做了窗帘、桌巾、沙发巾,买来新的地毯和床单,一切看起来都像新的一样,她甚至还想养一只狗来看门,养一只猫来捉老鼠,再养一只鹦鹉挂在门前,闲时可以逗它说话。   两个月后,汤姆再次来看她这个‘未婚妻’时,看到她坐在舒适的新沙发上,脚下是新的羊毛地毯,面前的小桌子上摆着的是崭新发亮的银制茶具,红茶和奶油的香气飘散在屋子里。   葆丝欢喜的站起来迎过去,可为难的是他头上没戴帽子,身上没穿大衣,手中也没有手杖,让她想殷勤一下都不行,最后只好指了指椅子请他坐下。   “喝茶吗?”话音未落她已经给他端了一杯,“加几颗糖?”她把糖罐、牛奶都往他面前推了推,“这是新烤出来的饼干。”她热情的说。   汤姆真的长大了,之前她都没有仔细看过他。以前她要是故意这么做,他会阴沉的瞪着她,一直瞪到她肯道歉为止。现在他却从善如流的加了一颗糖,两勺奶,慢悠悠的喝起了茶。   他品了一口茶后就放下了杯子,对她说:“茶泡涩了。”他笑眯眯的伸手拿起茶壶站起来直接走进厨房,葆丝赶紧跟在他后面进去看他想干什么?   他把茶全都倒掉,打量着重新贴过瓷片的厨房赞叹了一句:“看起来比以前漂亮多了。”然后他问她,“热水呢?”   他开始手把手的教她怎么泡出一壶好茶。   最后倒是葆丝被他弄得心神不宁,等两人再次回到客厅坐下后,很长时间谁都没开口说话,只顾着喝茶吃饼干。   葆丝再次振作起来,微笑着问他:“要留下来吃晚餐吗?”   汤姆端着茶笑:“如果方便的话。”   那有什么不方便的?葆丝做出了比上一回更丰盛的大餐,有鸡肉,有牛肉,有漫着一层厚厚的油花的肉汤,有鲜脆的蔬菜沙拉,有水果,有馅饼,有小圆面包和长面包,有三种口味的布丁,把足够坐五个人的长餐桌摆得满满的。   汤姆欣然入座,仍是慢条斯理的吃,从八点一直吃到九点半,葆丝再次撑不住了,端着汤说:“我去给你热热。”就躲进厨房了。   她在厨房里东摸摸西摸摸,二十分钟后端着饭后甜点出来了,看着他又吃了半个小时才全都撤下去。虽然没吃完,可是每一道菜他都仔细品尝过了。   站在厨房里葆丝再次焦急起来,她故意继续在厨房里打扫,把盘子都洗干净,把垃圾收拾起来,连料理台和地都细细的擦了一遍后,直到十一点半才出来,结果就看到汤姆坐在客厅里,面前摆着一壶温茶。   ——她没给他送茶。   她盯着他面前的白瓷茶壶看,确定不是她家里的茶具。难道他刚才出门买了茶具还附送了一壶热茶?或者他是带着茶壶来的?那茶放了一晚上也不可能是热的啊。   汤姆还在等着她,他双手放在翘起的膝盖上,好整以暇的看着她,像是一个合格的客人在等着主人如何安排他。   葆丝深吸一口气,微笑着问他:“已经这么晚了,你要住下来吗?”   汤姆毫不意外她会这么问,葆丝不会自欺欺人,事到临头她反而会先提出对她最不利的事,而这通常表示她早有安排。   ——难道她真会让他住到她的卧室里去?   他好奇极了,点了点头说:“恐怕是的,这个时间已经租不到车了。”   葆丝客气的说:“那么我先为您准备浴室,我也为您准备了浴巾和睡衣。”   ——居然是真的?   汤姆略微有些惊讶,不过倒不反对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就算她是‘葆丝’,他也可以将她当成‘女人’。   他顺从的说:“好的,麻烦你了。”   葆丝很快烧好了热水,把浴巾和睡衣都放在浴室的门外,然后才去告诉他。等他进去后,她立刻去整理客房。   ——幸好她早有准备!   于是,等汤姆从浴室出来后,葆丝面带微笑的领着他进了客房,里面已经点好了灯,床铺已经整理好了。   “请您好好的休息吧。床单和枕头都是新的,都在太阳下好好的晒过了,你完全不用担心。”她这样说。   汤姆几乎要哈哈大笑。他坐在床上,打量着仍然站在门口的就像一个招待客人的女仆的葆丝,连她脸上那无懈可击的礼貌微笑和交握在身前的双手,无一不是女仆的派头。   ——看来她是打定主意把他当成客人来对待了。   他说:“那么晚安。”   她屏住呼吸鞠了个躬说:“晚安。”然后退了出去,关上门后才松了一口气。   之后,她就觉得自在多了。她检查了门窗和厨房才回到卧室,躺到床上时仍不能相信一切都那么顺利。   ——这就只有一个解释:汤姆其实也没有真心想娶她的意思。   这既是好事,又是坏事。   她扭头看向窗外的月光。如果今晚汤姆要求住到她的卧室里来,那么她会相信他是真的想娶她,对她的帮助,不希望她出门工作的事都可以这样解释——虽然她不怎么相信。   可是他没有这样要求而是住进了客房。这才是正常的,毕竟她从来没有从汤姆身上感觉到他喜欢她,一丁点都没有。   那么,她就不得不继续思考他为什么做了那些事了。   葆丝拉高被子蒙住头。   她并不愿意相信汤姆真的跟里德尔的谋杀案有关,就算他小时候阴险又恶毒,可那些小的恶作剧,包括把蛇放到孤儿院院长嬷嬷的床上去,或者用蛇去吓唬其他的孤儿院孩子。那些都只是恶作剧,他至少还没有真的伤害人。   她不愿意相信长大后的汤姆的恶作剧变本加厉,他居然跟杀人案有关!   她后知后觉的发现汤姆恰好就姓‘里德尔’,虽然不知道跟小汉格顿的里德尔有什么关系,不过既然有杀人案把他们联系在一起,那他们应该是有关系的,再加上汤姆的孤儿身份,他那古怪的从来没听他说起过的资助者。   葆丝不得不这么想:或许汤姆就是里德尔家的孩子!   既然有了这个开头,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很显然里德尔家有着风流的传统,比如拜德拉克小姐一直在追求的汤姆·里德尔,他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在村子里声名狼藉。他有很多劣迹,对女士也完全没有应有的尊敬,甚至对他自己的名声也毫不在意,证据就是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   另一件事就是里德尔家很有钱,这在小汉格顿同样十分出名,听说他们家几代积攒下来的财富相当惊人。   里德尔一家三人都死了以后,他们的遗产听说是让一个远房的亲戚继承了,那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直到里德尔家的葬礼都办完了以后也只是律师出面了一下而已。   ——可见这个人有多么的不希望被人看到。   葆丝认为汤姆在这里扮演的角色可能只是一个小喽啰。他之前说过他毕业了,那对他的资助可能也结束了,他找了一份在古董店的工作,她要说这工作听起来可不怎么有前途。他是个私生子,里德尔家的遗产他是不可能有份的。   所以她认为汤姆听从了某人的命令,或许抄写了一些文件打了几个电话跑了几次腿,他确实在里德尔家的谋杀案中得到了好处,为了他自己的前途,为了一些钱,他完全可能这么做。而谋杀案真正的凶手当然就是那个得到里德尔家全部遗产的人!   虽然她没有证据,可是没有那个人更像个凶手了。毕竟他得到了最多的钱不是吗?   私心里,葆丝不愿意把汤姆看成一个杀人凶手,她也不愿意相信。对于能找到一个人比他的嫌疑更大,这真是让她松了一大口气。   当她想明白这点后,对汤姆就不那么警惕了。   难怪汤姆总能给她很多的钱,原来是因为这个。所有的事都找到答案了,葆丝放心的睡着了,临睡前还想了一下明天早餐的菜单。   第 13 章 ...   深夜,所有人都入睡了。   汤姆推开葆丝卧室的门走进来,月光洒在床尾,她卷着毯子缩成一团,睡得正香。他坐在床边抽出魔杖,使用了一个高深的魔法,不费吹灰之力就抽出了她的思想。就像他把谋杀的记忆放进莫芬·冈特的脑子里一样,这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   ——他从小就很聪明,在没有魔杖的时候就知道怎么使用他的力量得到他想要的东西。那时他还不知道那叫‘魔力’。   看到葆丝脑中对他和小汉格顿的事作出的推论,汤姆愣了。   就像小时候葆丝看到他用蛇缠死比利的兔子是以为他想吃它一样,她对里德尔府的谋杀案做出的判断是:为了那庞大的遗产。   有时他觉得葆丝很蠢,她的脑袋里完全没有理想,她永远只记得怎么让自己过得更好些。更好的食物,更多的钱,如果能不用干活,住在漂亮的房子里,那她就满足了。以前她就常这样说,她想当女仆的原因就是因为女仆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更体面,不像在厨房里干活那么脏那么累。她说等她长大了,能够不再工作就有钱花,嫁一个能养得起家的丈夫,住在独幢的房子里,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时常穿上新衣服,偶尔可以去逛街,买一些好看的小玩意。   ‘那多幸福啊!’她这样说。   而他每次听到都觉得普通人也只能有这样的梦想了,他当然是不一样的,他不是一个平庸的人,他以后一定会有变成一个伟大的人,人人都会畏惧他的威名。   可是有时葆丝的想法会让他觉得蠢的人是自己。   比利的兔子,当时他很饿,很明显吃了兔子比不吃兔子更好。至于比利,他完全不用空着肚子只为了要用那只死兔子吓他,事实上比利最后还是吓得够呛,因为他把兔子头放到他的枕边了,早上他的尖叫可真是,几乎把整条街的人都吵起来了。   而他也填饱了肚子。   而里德尔府的遗产,他从来没想过要占有那些钱,而那些钱确实应该是属于他的。在里德尔家所有的直系都死了以后,他是唯一留下来的人。以前没想到时还不觉得,可现在他认为得到遗产的那个人占了不该占的便宜。   ——让他不满的是两次都是葆丝‘提醒’了他。   难道这个庸俗的女人比他更聪明吗?   汤姆看着抱着枕头睡得正香的葆丝,慢慢握紧了魔杖。   他有很多机会可以杀掉葆丝。可是就像在里德尔府里,在她端着菜走进餐厅时,他明明已经举起魔杖射出死咒,却在认出她的一瞬间下意识的移开了魔杖,咒语射空了。   当时他很慌,很着急。他没有时间,匆匆决定不在这里杀她,而仅仅是给她施了一个昏迷咒和遗忘咒,然后将她搬到隔壁房间,藏在桌子下面,为 不让人太快发现她和餐厅里的尸体,他用桌巾盖在她的身上。   之后他一直跟着她,也一再找机会杀她。有好几次他躲在路边,看着她往来于警察局和邮局,只要一个小小的绊腿咒,她就会摔倒在大街上,被往来的马车和汽车撞成一块破布。   可是直到他跟着她回到伦敦也没找到机会下手,等到她的钱用光了,要出去找工作,他不得已才现身给她钱。   他想过很多次,怎么杀了她,怎么把尸体藏起来,怎么伪装成意外。他知道魔法部会去调查小汉格顿的谋杀案,他也知道傲罗和警察都在怀疑她知道内情。他告诉自己要慎重,不能急躁。   他就快要毕业了,他想留校,变形课的教授邓布利多正等着抓他的小辫子。他必须更小心才行。   ——其实那天晚上他去小汉格顿,并不是想杀了他们的。   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家人,他终于要知道他是谁的子孙了,他相信他的魔力是来自一个伟大的血脉。   斯莱特林,他是斯莱特林,霍格沃兹四位创始人的后代。他继承了他的祖先的意志,他会改变这个腐朽的魔法界,让斯莱特林的名字永载史册!   他会有比他的祖先更伟大的成就。他知道他一定会成功!   他兴奋不已的前往小汉格顿,甚至都不能再多等一分钟。可等待他的是什么呢?   ——斯莱特林的后裔已经没落了!这世界上最后的一支纯血已经没有了!   他是斯莱特林的后代跟麻瓜的私生子!   他甚至不能光明正大的说自己继承了斯莱特林的血!因为他的母亲是跟麻瓜私奔生下的他!他本来以为能找回一个高贵的身份,最后却发现他永远不能把自己的身世公诸于世。   他恨抛弃他和他母亲的父亲,他恨他是个麻瓜。他本来以为生下他却死去的母亲不可能是给他一身魔力的巫师,他期待着他有一个伟大的父亲,可是他的父亲不但是个麻瓜,还是一个下流卑劣的家伙。   里德尔一家没有一个好人,哪怕他们是麻瓜,也是麻瓜中最恶心的。   可他的真名却偏偏跟他的父亲,跟他的姓氏一样。由生下他的母亲给他的,用来纪念他们那像臭水沟里的污泥一样的爱情。   哈哈哈哈哈哈!   他不想去猜测到底他们是怎么勾搭到一起的,汤姆·里德尔英俊而富有,他的母亲梅洛普·冈特虽然是个女巫,可却像流浪汉一样生活在一幢小破屋里。他很难相信他们之间会有‘真正’的‘纯洁’ 的爱情。   他在学校见过很多,女学生矫柔造作,总是跟在有名声又有权势的男学生身后,男学生自大虚荣,夸夸其谈,总是不停的吹嘘家族或亲友的功绩用来妆点自已。男人的金钱和女人的美貌让他们互相欺骗。   他在知道了女人的肤浅之后,很擅长如何利用这一点来达到目的,一直以来他都做得很好,这让他在学校里就有了一群的追随者。   他很清楚,如果他不是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神秘的巫师贵族,那他绝对得不到这么多的支持。   他必须、他不能让人知道这一切!   ——虽然是临时起意,可是他做得很好。没有人发现,或者就算有人怀疑,但他也没有留下任何马脚。   他握紧魔杖,看着熟睡的葆丝,起身离开这间卧室,开门走了。   ——或许留下葆丝并非坏事。   七月时他毕业了,他想留校。不只是因为他喜欢霍格沃兹,他喜欢在这里的生活,他喜欢这座魔法城堡,这里是斯莱特林留下最多智慧的地方,他知道他还有很多秘密都不知道,他甚至愿意在这座城堡中用一生去挖掘斯莱特林留下来的财富。   而且,这里有很多的斯莱特林的学生。他们跟他有着一样的心愿,他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   可是变形课的邓布利多教授反对他留校,他说动了校长,将他赶出学校。   他知道他会是下一任校长,没有他的同意,他很难再回到霍格沃兹。   他知道他不相信他,从前年他打开密室,死了一个麻瓜学生之后,他就觉得邓布利多教授总是紧盯着他。   当年他实在是太年轻了。找到斯莱特林的密室后他太兴奋了,如果是现在,他有把握不会留下任何疑点,不会让任何人发现。   可是现在已经晚了。他所能做的就是更多的取信邓布利多教授,他明白他在学校的一些言论让这位教授警惕。   ——如果,只是如果:他跟一位麻瓜结婚了,跟一个童年的好友有了一个家庭,那邓布利多教授还会怀疑他吗?   汤姆这样想着,融入夜色中。   第 14 章 ...   早上起来时葆丝发现汤姆已经走了,客房的床没有人睡过。   她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发愁他这次离开没给她留下钱。因为买下房子又换了新的家具,她已经把钱花得差不多了。正当她觉得是不是应该像这条街上的其他女人那样找一些可以在家里干的活来赚些钱时,汤姆又来了。   还不到十天他就来了两次。   他仍是留下来吃了晚餐,并在十二点之前告辞。他给了她二千块钱,深深看了她一眼后说:“……我想你可能有些缺钱了,似乎你添治了不少的新东西。”   这是一个非常有汤姆个人风格的警告。   葆丝接下钱后几乎是向他保证不会再乱花钱了。   “差不多都弄完了。”她握着钱看了一圈她漂亮的新客厅。   汤姆保持着一个月来三回的频率,渐渐的周围的邻居都知道她的‘未婚夫’常常来看她。   “他一定非常有钱吧?”邻居好奇的问她。   “他是干什么的?多大年纪?是你父母的朋友吗?”   邻居提了很多问题,从他的长相到他的工作到他赚多少钱父母是哪里人住在什么地方,让葆丝不解的是汤姆每次来几乎都是在黄昏之前,周围的邻居应该见过他不止一次,可是她们似乎连他长什么样都说不出来。   葆丝警觉的没有透露汤姆的任何信息,她也没有说出自己以前在做女仆,从小当厨房女佣长大。她说汤姆在做海员,这是一个不管他什么时候消失都可以找到理由的好工作。海员总是不安全的,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不能回来了。   邻居在听说她的未婚夫是做海员的之后,都对她十分同情,好像她已经当上寡妇了。她们邀请她一起去教堂,说:“葆丝,去祈求上帝保佑你的未婚夫吧。”   葆丝开始每周去做一次礼拜,听神父布道,讲解圣经。神父对她这个新的信徒十分照顾,送了一本圣经给她,每次礼拜结束都会找她说一会儿话,在得知葆丝不识字,看不懂圣经后就说:“没关系,只要诚心祈祷,主不会怪罪你不会读上面的字的。”   葆丝却试着向神父提出想学识字,哪怕每周只能学会念一句也可以。神父很愿意帮助她,送给她一本旧字典,还找了一些浅显的童话书借给她看。   葆丝得到了一个可以光明正大学习的机会,她像以前上学时一样,使劲的背字典、背圣经。当汤姆下一回来的时候看到了放在她床头的圣经和摆在桌上的背写单词的废纸,他拿起来仿佛好奇的问她:“……你信教了?”   葆丝含糊的说:“约翰神父是一个很好的人。”   她看得出来汤姆是想将她约束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她的任何一个改变都会引起他的不安和反对。汤姆的想法很好猜,当他看不出这件事对他有什么好处的时候,通常都是说‘不’。所以她不能直白的告诉他想念书,想识字,他会逼问她‘为什么突然这么想?’   如果她说自己只是想学知识,这只会让他发笑。   他会认为这是她想脱离他的掌控的一个征兆,他会反对到底,他会用各种方式阻止她。   所以,她给他一个理由,一个可以转移他的视线的理由。   最后汤姆没有反对她继续去教堂,继续‘学圣经’,他只是像一个嫉妒的男人那样淡淡的提了提,让她不要跟神父太接近。   “为了你自己好。”他说。   葆丝当然‘接受’了他的意见,并通过邻居把这个‘烦恼’传给了神父。邻居觉得这很正常,海员长年不在家,当然会担心自己的妻子有没有情人。神父也很注意自己在教徒中的声誉,后来他几乎是对葆丝视而不见。   葆丝继续用字典学习,她借回来很多书,偷偷去打听肯收女学生的大学,甚至想掏钱去旁听。   她想考一个学位。   这些都是瞒着汤姆进行的。   第 15 章 ...   在离葆丝的十八岁生日还差两个月的时候,有一所大学给她寄来了入学通知书。   在那天她终于跟汤姆说了想上学的事。   汤姆听了之后一边飞快的转着脑筋,一边却很平常的问:“哦?你想上学?葆丝,你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你为什么想上大学呢?”   葆丝当时明明看出来了他在打什么主意,可是能够掌握自己命运这个诱惑太大了,她仍是一脚踏了进去!   她想,不管汤姆有什么目的,或者日后他还是会告诉那个小汉格顿谋杀案真正的主使者她也是知情人,可是在那之前,她总还是有希望的,她总要拼一拼!   她略带羡慕的说:“……当年你突然走了,院长嬷嬷告诉我有人资助你去上学,那时我就很想也去上学。”她看了他一眼,说:“我知道,只有念了书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也可以不用当女仆,可以去更体面的地方工作,或许可以去当打字员,或者秘书,赚更多的钱,住在公寓房里!”   这些话倒有大半是真的。如果她有了学历,当然可以不必只屈身当个侍候人的女仆。   汤姆听了她的话轻松一笑,多少有些相信了。确实他认识的葆丝也有坚强、不服输的一面。不然她也不会反抗厨娘苏珊跑去当女仆了,能从那个地方逃出来,她也是花了一番力气的。当时他已经去了霍格沃兹,没人帮她,她却能靠自己走出来。他本来就不认为葆丝会认命一直呆在厨房里,就算没有苏珊想送她去索菲亚那里这件事,她也会想办法离开的。   她一直都想过得更好。这一点上跟他一样,他们都不是容易安于现状的人。   如果她只是像孤儿院里的女孩一样的蠢蛋,那他也不会跟她当了两年的‘朋友’。   他已经知道怎么控制葆丝了。如果人有野心,那么他会助长他的野心,不停的让他的欲|望越来越大。这本来是他对付斯莱特林的那些贵族少爷们的办法,没想到葆丝也是一样。   他早该想到的。   想到这里汤姆倒是有些遗憾。重逢后的他并没有花多少心思在葆丝身上,而是将她当成了那些女人,认为只要给她钱或者爱情就能收服她。而当年的葆丝也早在他去霍格沃兹后很快就丢到了脑后,他并没有多少机会想起以前的‘朋友’。   ——其实他很意外,那天在里德尔府他会那么快的认出葆丝。   作为一个已经遗忘在他脑海中很久的人他不该那么快就认出她的。   他很轻易的就让葆丝进了一所学校,只要一个小小的迷魂咒,那些麻瓜就会在一张白纸上签发入学通知和证明,那怕他想让一条宠物狗进学校都行。   葆丝拿着由校长特别签发的证明进了学校,虽然学校里的教授和学生都很吃惊她这样一个没有身份没有钱也没有家世的人是怎么进来的,更别提她进校前根本没有受过任何教育。这样的人是怎么进来的?   各种各样的猜测和流言围绕在葆丝的身旁,有很多教授拒绝她进教室或接受她的选课,那些严肃的教授们看着她就像她是用某种不名誉的方式进来了,而他们要把她赶出去。   葆丝一直坚持着,可是当她发现这样下去她这个大学上和不上没有区别的时候,她也无法保持镇定了。   那些教授很可能根本不会让她毕业,如果她连教室都进不去,哪怕她可以自学,可是也无法修够学分,甚至无法参加考试或答辩。   她第一次觉得茫然了,甚至比被那些学校拒绝更茫然。如果说那一次是那些校长不肯给她机会,那么现在她上了大学了,却发现这种排斥不是一个两个人的,而是整个社会的。   当大家认为她应该是什么样的,她想改变就不会那么容易。   往常这个时间她应该抱着书去上课了。她会穿过这条街,邻居们都会跟她打招呼,她会很高兴的说跟他们说上两句话然后赶快离开,免得迟到。   可是今天她坐在窗边不想动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钟表敲过三点、四点、五点……太阳西下,已经是黄昏了。   “咚咚咚。”卧室门被敲响。她回头看到汤姆穿着简单的衬衣,手中却握着一根手杖站在门口。他又自己进来了,刚才就是用他手中的小手杖敲的门。   他笑得很得意。虽然那个笑容很淡,很客气,可是她看得出来他很得意。他是不是早就料到了?她会有这样的下场。就算进了学校,可是就像校长拒绝她入学一样,学校里的人也是拒绝她的。他们认为她这样下流的人不配受教育。就像酒鬼的孩子一样是酒鬼,她是孤儿,所以就一定是不学好的,她看得出来那些人是怎么看她的。他们认为她可能会偷东西,可能会偷钱,反正她不做好事。   她当过厨娘,当过女仆,所以她跟他们比就是下等人。   她永远不可能跟他们一样。   认识到这一点的葆丝没有自伤,或者感怀身世,从此一厥不振?不,她只是觉得不甘心!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只是凭着没有道理的臆断就认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们凭什么这么对她?   凭什么?!   汤姆看着坐在那里的葆丝,她双眼火亮,整个人都被愤怒包围了。或许她不知道,她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丢人的失败者。因为她在还没交手时就被人打败了,她甚至没机会出去跟他们喊一声。   那些不屑、轻蔑、鄙视已经把她打败了。   他轻轻的走过去,温柔的揽着她的肩,用他的眼睛专注的同情的看着她,用他低沉的声音说:“可怜的葆丝……别难过,我来教你怎么对付那些看不起你的人!”   葆丝没有坚持多久就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他的身上,闭上眼舒了口气。   揽着她的肩,他顺势坐在她的身旁,没有拥抱她,而是握着她的双手,看着她的眼睛,像一个关心她的朋友那样说:“交给我,葆丝,你会发现他们没有那么可怕。”   第 16 章 ...   一辆崭新的最新型福特汽车停在学校门口,葆丝从里面下来,提着鳄鱼皮包,穿着毛皮大衣,脖子上的钻石项链熠熠生辉。   她吸引了很多的视线,现在她再进教室,教授们倒是不会让她出去了。可是那挥之不去的视线仍然让她如芒在背。   她总觉得这样并没有让一切变得更好,反而更糟了……   那天她跟汤姆说了在学校里遇到排斥的事,本来是一口浊气堵在心口好几天下不去了,可是真正说起来时,却发现根本没什么可说的。她总不能埋怨所有人都不跟她说话吧?或者一见她过去,聊得好好的人都走开了或者不说话了?   “……不,其实没什么。”她掩住嘴摇摇头。说出来反倒觉得不算什么,可是回忆起学校里的气氛,心情再次沉重起来。   汤姆没有同仇敌忾的骂学校里的人,或者同情她的遭遇,他只是柔声问她:“那么,你想再回去上课吗?”   “不。”葆丝脱口而出,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想先休息几天。”她需要再想一想,既然已经上了大学,她当然不会就这么放弃,可是也不能让事情发展下去。她一定要想到一个办法处理现在的这种情况然后再回去。   汤姆抚摸着他手中的那根小手杖,慢悠悠的说:“我有一个办法,能够改变他们对你的态度。”   “什么办法?”葆丝迫不及待的问。   “葆丝,你要明白一件事。”他不屑的笑着说,“那些人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只是一群蠢货。”   从他口中慢慢吐出‘蠢货’这个词时,没有粗鲁和下流的感觉。   可是坐在他面前的葆丝却觉得像是被狠狠抽了一耳光,这让她的脸突然变红了。她不安的在沙发上动了动,有点后悔在他面前抱怨了。   ——她忘了,她以前在他面前抱怨厨房里的人时从来都没得到过有用的建议。他是绝对不会为人着想的。   她分神打量着坐在她面前的汤姆,他跷着一条腿,把玩着小手杖,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微笑,刚刚还用他那一口似乎是经过训练的伦敦腔说着脏话。他真是跟以前完全不同了,完全看不出跟以前那个穿着孤儿院不合身的捐的旧衣服,头发让孤儿院里的院工剪得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的瘦弱男孩有什么关系。   “走吧。”他拉她出门,“让我来给你施一个‘魔法’。”   说到‘魔法’时,他的语气有一种微妙的变化。   汤姆带着她上街,用华服和宝石将她妆扮起来。然后对她说:   “现在你可以放心的到学校去了,我保证他们都会争先恐后的上来巴结你。”   汽车、司机,毛皮大衣和钻石。葆丝当了一个星期的活动展示柜,然后他又来了。当她从汽车上下来回到家之后就看到他像个主人一样坐在客厅里,面前摆着热气腾腾的红茶和茶点。   葆丝好奇的往厨房里看了看,虽然那里不会有人,可是说不定汤姆会带个女仆过来呢?这可真是一个难解的谜题。她回房换下衣服后再出厨房去看了看,灶台和水壶都没被用过,那他是怎么泡茶的?或者现在已经有叫餐服务了?   她从厨房出来坐在他旁边,他为她倒了一杯茶,说:“那么,这一个星期过得怎么样?”他似乎很想知道。   葆丝想起学校就皱起了眉,她先喝了口热茶,又吃了两个曲奇,觉得整个人都被甜食抚慰了。她耸耸肩说:“……就那个样子吧。”她实在不想多说。   他变得不快了,眉毛皱起来,声音也变沉了,他说:“怎么了?难道他们没有对你变得更好吗?还是没人找你说话?或者教授仍然在上课前让你出去?”   听得出来他不相信事情还是这样。   葆丝叹了口气说:“当然不是。”早在她第一天穿上新衣服坐汽车去上课后,立刻就有人来找她说话了,男生女生都有。无一例外,他们都想让她带着他们到那些‘上流社会的俱乐部’去玩,也能认识几个‘高贵’的人。   ——她觉得自己在别人眼中从流浪汉或小偷变成了高级妓|女。   就像她察觉的那样,事情并没变好,而是变得更糟。   汤姆打量着她的神色,说:“你不满意?”   因为他的话中并无火气,也没有嘲讽的味道,葆丝诚实的点了点头说:“明天我就不坐汽车了。”她也不会再戴钻石了,也不会再穿那些漂亮的衣服了。她还是老老实实的去上课吧。   “呵。”他轻笑,葆丝立刻警觉的抬起头。   ——他在嘲笑她?   汤姆没有理正等着他开口的葆丝,直到他喝完了一杯茶才说:“你突然变得富有,再突然重新变得贫穷,那等待你的一定会是比之前更加苛刻的对待。”   葆丝想了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之前学校里的人认为她是用不名誉的方式进了学校,而她又展示了一个星期的富有,相信会有更多的人认为她的钱来路不正,而她如果又变‘穷’了,那些人只会认为她又倒霉了而已。会比之前更变本加厉的对她。   她按着额头,事情果然越变越糟了。她不能放弃这好不容易得到的上学的机会,可是继续这样下去,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而且她也发现了一件事,她的出身永远跟着她。就像这次一样,她贫穷,学校的人认为她是小偷,更因为她不明原因的入学而认为她用身体贿赂了学校的大人物。而她富有,大家也只会跟着这个方向继续猜测,认为她终于钓上了一个大人物,而不会认为她就是出身体面的人家,是个跟他们一样的人。   就算她取得了学位,会不会还有人质疑她这学位是怎么来的呢?如果她找到工作,会不会有人认为她这工作也是通过什么手段得来的呢?   ——她以前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   这其实是她失算了。当她只把目标放在吃饱穿暖,过得比在厨房,或者比在当女仆时更好时,那其实是跟这条街上其他的人一样,跟她所处的社会地位是一样的。她并没有超出界线。而当她把目标放在更高,比如考取学位,找一个体面的工作,这时她面对的人群就不是跟她处在一个环境中的人了。   是她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又因为想变得跟以前一样,一时冲昏了头。   汤姆坐在那里,看着葆丝捧着一杯茶,时不时的抿一口,眼珠不停的转动着。她一定在想怎么解决现在的问题,她也一定发现了,她目前是不进则退,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了。   他了解葆丝,她不会怨天尤人,不会在问题发生后推脱逃避。她会拼命的想办法。   ——可她现在已经无法可想了。   汤姆嘴角含笑,给自己的茶杯里加了一颗方颗,慢慢的搅着。   ——他会在她无路可走的时候给她一条路,引导着她顺着他的方向走。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打断她的思绪说:“葆丝,你很清楚,除非你换一个身份,不然,你永远都摆脱不掉过去!”   ——对,就像他一样。他会埋葬掉自己的过去,不管是麻瓜的父亲还是私奔的母亲,他统统不要!他会给自己创造一个名字,他会给自己创造一个伟大的,让魔法界所有的人都要仰视的未来!   他放下茶杯,看着葆丝,诚恳的说:“葆丝,你是我的朋友。只要你愿意,我会为你找一个好的人家收养你,你完全可以换一个全新的身份。你可以离开这里,重新开始。我可以给你再换一所学校,换一个名字,到了那里没有人认识过去的你,你会拥有跟以前完全不一样的幸福的人生!”   ——而到了那时,你会为了保守自己的这个秘密,而成为我的俘虏。   汤姆等着葆丝说‘好’,他等着她求他,求他给她找一个更好的身份。他等了一分钟,却看到她古怪的看着他,她说:   “收养?汤姆,你没问题吧。我都多大了?”   他一怔,随即仿佛是为了掩饰他的失措,他端起茶杯说:“有很多家庭愿意收养像你这样纯洁可爱的姑娘,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们会像疼爱自己的孙女那样的爱你。”   这个反应可不在他的预料之内。她为什么反对?能有人收养是件好事啊。   葆丝摇头说:“别逗了。”她可从来没想过再给自己找一对陌生人当父母,如果她有这个念头,五六岁时就上街找那面目慈祥的老太太了。   汤姆知道今天谈不出什么来了,他匆匆告辞。从葆丝家出来后,他知道自己其实是被她不同常人的反应给弄了个措手不及。   ——葆丝看起来明明是这样的人,她没有太大的野心,只是想过得体面些,受人尊敬。那么被收养是最好的一条路。她为什么反对?   汤姆深吸一口气,阴沉的走向街角。   第 17 章 ...   汤姆回到了他的居所,那是隐藏繁华街道中央的一幢房子,它原本属于某个巫师贵族的后代,现在则由他的‘信徒’献给他做为临时的住所。   任何人,只要能为他服务,无不欣喜若狂。   房子里有一个家养小精灵,汤姆很讨厌看到这种肮脏下等的生物,所以从来不许它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脱下的外套就像是被无形的仆人收进衣橱,然后当他走到客厅坐下后,鞋带自己打开,拖鞋飞过来轻巧的套在他的脚上,而同时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出现了刚刚泡好的茶。   他喝了一口茶,舒了口气,拿起桌上的今天晚餐的菜单看了看,抽出魔杖划掉其中几道他不想吃的,然后菜单就从空气中消失了。   他走进书房,桌上有刚煮好的咖啡,旁边摆着奶罐和糖罐。他给自己倒了一杯,不喝,只是闻那股香气。咖啡有成瘾性,他从来不会让任何东西能够控制他,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不行。   他坐在书桌前翻看了一会儿面前的笔记和报纸,全无头绪。他知道他的脑袋里还想着刚才在葆丝家发生的事。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   ——他不明白为什么葆丝会不愿意被收养。   如果说以前只是仅仅想如何处置这个‘童年好友’,那么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变得更想征服她。   他不相信他会找不到她的弱点。   这就像一个挑战,他想知道在不杀她的前提下,他会花多久才能掌握她。这明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他得到了那么多的忠诚,不知有多少出身巫师贵族世家的人跪在他的面前对他宣誓效忠,为了得到他的一句赞扬而不惜付出生命。有那么多的人迫不及等的想要为他献出一切,葆丝最后也会变得跟他们一样的。   ——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汤姆想到这里微笑起来,他决定更认真一点,哪怕只是一件打发时间的小事情。现在他有很多的大事要考虑,他应该没有时间来为葆丝这样的小人物浪费精力。可是他又觉得这很有意思。   ——葆丝是知道他的过去的人,她在他的回忆里,跟孤儿院组成了他在成为巫师之前的一段可耻的记忆。   征服她就像是打败了那段回忆,包括其中的弱小的他。   他想让自己从一开始到未来都是强大的,不可战胜的,让人畏惧的。   他开始挖掘回忆里的葆丝。   没有小孩子会不喜欢父母。虽然不想承认,可是就算是他也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父母’这个魔咒纠缠着。   像孤儿这样从来没见过父母的人,在小时候应该会幻想父母就在他们身旁,或慈祥或伟大。会疼爱他们,会给他们买好吃的蛋糕,会在他们生病时在床前照顾他们,会把他们抱在怀里轻轻摇晃。   汤姆不屑的撇撇嘴,这种‘温暖’不是他想要的,只有那些平庸的人才会天天想着这个。   葆丝从小的梦想就是有一幢自己的房子,每天在充满阳光的厨房里炖肉做蛋糕什么的。她也总是提起想嫁人,似乎对她来说,嫁人就意味着再也不用工作的幸福生活。   ——很务实的梦想。   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他都认为葆丝的这个梦想既好实现,又符合她的社会地位。能在未来找一个男人结婚的确是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他一直认为葆丝就是这样,在有限的范围内做可以实现的梦。虽然她的目标在他看来小得可笑,但是却很适合她。   ——既然这样,成为一个体面的家庭的养女,这就意味着她可以得到更好的结婚对象。她为什么不愿意?不单是不愿意,她就像从来没这么想过。   或许是因为他提得太突然?她一时没考虑好才会这样拒绝?等她想过以后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去当养女。   汤姆让这个念头在脑中转了一秒就把它否决了。不,葆丝不是在没有考虑的时候就断然拒绝的人,如果她对这件事不确定,她是不会拒绝的。她会说:   ‘哦?是吗?’   汤姆在脑海里模仿着葆丝说着这句话,简直就像她就在他身旁一样。她会给一个不确定的答案,就像她随时会答应或者拒绝。   她不会堵死自己的路。   他长出一口气,不得不承认他真是不知道葆丝到底在想什么了。   ——葆丝是个孤儿,她务实并喜欢家庭生活,却拒绝当养女。   汤姆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   他想回忆起更多的葆丝,可是很遗憾的是以前他并没有放太多的注意力在她身上,哪怕她是他在童年时说过最多的话的并不含敌意的人。   可能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一直认为不需要在意她。   汤姆坐在书桌前沉思,几乎快要错过晚餐,而小精灵是不敢打扰他的。   ……葆丝……葆丝。   他想不起来葆丝曾经提过她的父母。唯一一次是他问起来,而她当时说:   ‘哦,他们应该都死了吧。我听苏珊说过,我的爸爸是个酒鬼,可能在我出生前就死了。妈妈好像离开了,可能对她来说照顾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太困难?我没有见过他们,再说谁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许苏珊也说不清我的父母是谁。’   他还能想起她脸上不耐烦的表情,好像这是一件无聊的事。之前她正在鼓动他让蛇去抓树上的鸟。   汤姆猛得明白过来了!他知道哪里不对了!葆丝对父母没有感觉,不管是好奇、憧憬,甚至是憎恨,这些她都没有。   他记得孤儿院里的孩子们在提起他们的父母时,有各种各样的反应:   ‘我的爸爸一定会来找我的,他会来接我回家。妈妈会像书里说的那样为我准备一桌子的好吃的,让我随便吃,她还会在晚上坐在我的床前哄我睡觉,我的房间里一定堆满了他们买给我的礼物。’   也有的人会在被人说起他让父母丢掉后会大声的为父母辩驳:   ‘才不是他们把我丢掉的!他们一定不知道我在这里!他们一定在找我!’   ‘我的爸爸和妈妈很爱我,我只是先在这里住一阵子,他们过几天就会来接我了。’   他们总是认为父母是爱他们的,并且不停的这样告诉别的孩子,可是事实上不管他们等多久,他也从没见过有孤儿是被父母接走的。   ——像这样的话他从来没听葆丝说过。   也有人会因为父母的抛弃而憎恨他们——汤姆按住额角,他不喜欢想起自己的父母,不管是给他取了跟那个男人一样的名字却没有给他留下只言片语的母亲还是那个离开后就从来没想过要找他的妻子和孩子的男人。   ——葆丝同样没有憎恨抛弃她的父母。   他在记忆里翻过来覆过去的回忆,不得不承认,葆丝根本从来没有想起过她的父母,一次也没有。   ——就像他们是完全无关的人。   他的头隐隐抽痛,他站起来离开书房走进餐厅,用十分钟解决掉晚餐后披上黑色的斗篷拿上魔杖准备出门。   他快步离开,把那幢房子远远甩在身后。他打定主意不再使用这里,他会再换一个新的住所。恰好时间也差不多了,他总是会过一段时间就换个地方住。他现在有很多的仇人,有很多人想抓住他,想知道他住在哪里。而他不会被他们抓住。   他深吸一口气,深夜的寒冷充斥了他的肺,这让他觉得舒服多了,在那幢房子里温暖的空气几乎让人窒息。   ——他把一个想法留在了身后的那幢房子的书房里。   比起葆丝从来没把抛弃她的父母当成一回事,这会让他觉得不停的被‘父母’纠缠的他还是个愚蠢的没长大的孩子。   第 18 章 ...   葆丝和邻居去市场买回了不少东西,火腿、土豆、洋葱、奶酪、胡萝卜,她明天还要再去一趟,买羊肉、牛排和猪肉回来,如果能碰到便宜的火鸡,她还要再买一只鸡。   一个星期以后就是圣诞节了。   她打算自己在家里做蛋糕和糖果饼干一类的小甜点,这样可以省一些钱。因为自从上次汤姆离开之后,他已经数月不来了。她的钱快花光了,幸好她找了几份新的工作。   在门口跟邻居告别之后,她回到家,在厨房把大篮子放下,把东西都放进橱柜里又看了一遍,她觉得还应该再买点黄油,另外也可以再买点咖哩。   现在还不到下午三点,她想先烤出一些小饼干和曲奇,免到所有的事都积到最后几天,那就太忙了。   她秤量小麦粉和砂糖,再加入奶油、鲜奶、黄油和鸡蛋,甜腻的香气几乎让人无法呼吸。她在案板上垫好一张纸,然后将揉好的面团擀平,再用模具做出动物形状的饼干,放进烤盘,等烤箱热了就推进去,记下时间,她开始收拾厨房,等饼干烤好了,厨房也收拾好了。她把饼干拾进盘子里,等放凉了再放到盒子中。   现在喝下午茶有些晚了,不过只有她一个人也不用太在意时间。想起她还是女仆的时候,什么时候该准备下午茶那是雷打不动的,于是现在这样只是稍稍不遵守时间就让她有种偷懒的愉快感觉。   葆丝哼着歌在厨房中轻快的转来转去,煮上一壶咖啡,再配上新烤的小饼干,她可以端着它们到卧室去,坐在床上吃,在下午的阳光中享受一下。   她推开卧室的门,窗前的沙发椅上正坐着一个人。   “午安。”汤姆微微点头说,脸上没一丝笑。   看到他的神色,本来想发怒的葆丝只露出了一个欢迎的微笑,说:“你来的正好,我烤了饼干。”   她又去拿了一个杯子,房间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   葆丝默默吃着小饼干,她知道汤姆这是生气了,等着她去主动‘承认’错误。这一招他以前常用,比如让她在约好的墙根暗处多等十几分钟或者沉着一张脸不说话什么的。就像现在一样。   她回忆着上次见面时的点滴,想着会是哪句话惹恼了他,可是思来想去,似乎只有拒绝当养女那件事。   ——他是觉得自己的好心被辜负了吗?   葆丝很怀疑汤姆会那么善良,所以这个当养女的事还是别答应的好些。她放下茶杯,清了清喉咙,等他看过来后说:“汤姆,我昨天梦见了上帝。”   ——说谎。   汤姆冷眼看她怎么掰下去。以前她也是这样,喜欢随便说些东西来搪塞,假的根本不会有人相信,为此她没少挨厨娘苏珊的打。有时他会觉得她这样非常蠢,谎言的目的就是说得让人相信。而她的表情就像是在说‘我已经说了,你就应该满意了’,好像只要她肯这样说些东西来敷衍就够了,谁都不能要求她做得更多。   从这上面他觉得葆丝内心也是一样的傲慢,她会迫于处境说些软话,但也仅止于此,而她表现的就是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这是她所能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不然,她可是不会顾忌别人的面子的。   葆丝一脸的虔诚,一手捧心面向窗户,午后的太阳不太晒,正好照着她,让汤姆能看清她身上的每一个小地方,包括她还拿在手里的半块小饼干。   “我在梦中看到一道金光,我的父母就坐在光里,他们是多少的幸福啊!”她假意夸张的表演了一下,然后严肃的对汤姆说:“我想上帝这是在告诉我,我已经有父母了,所以不应该再得到别人的父母。”   说完,她等他表态。   汤姆端起茶杯,他没有等太久,因为他看到葆丝已经伸手去端她的茶杯了,很明显她觉得她已经给了他一个很好的理由了,他应该接受,如果他不接受,他想她大概会在他每次来的时候不厌其烦的再‘梦’一回上帝。   他放下茶杯说:“哦,是吗?看来你的上帝一直在保佑你呢。”他嘲讽的说。   葆丝满意的点了点头,知道这件事已经结束了。结果他又说:   “那么,你认为你的父母已经去世了吗?”他可记得他们是‘失踪’了。   “哦,我不知道。”葆丝很快的摇头说,事实上她并不关心这辈子的酒鬼父亲和出走的母亲,如果是说她真正的父母,他们应该还没出生呢。   “我想上帝会一直看着这世上所有的人,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她说。   汤姆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来她已经不耐烦了,她认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了。他纠缠道:“可是,我想他们是希望你能得到幸福的,既然他们没有给你,那么一定不会拒绝你从别人那里得到不是吗?”   “汤姆。”葆丝微带警告的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她的眼神表示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可是他却又说:“你不这么认为吗?既然他们对不起你,为什么你不能得到更多呢?你完全不需要觉得对不起他们。”   “可以了。”葆丝直接站起来去了厨房,她听出了他话中有一些别的东西在。而她觉得危险,她不想跟他继续讨论下去了。   “你要留下来吃晚餐吗?今天我买了很新鲜的火腿。”他跟着她到了厨房,她背对着他说,一边拿出火腿开始切片。   “谢谢你的邀请,我很乐意。”他在餐厅坐下了。   葆丝深吸一口气,开始觉得他来意不善了。她愿不愿意当养女到底有什么问题?他为什么这么在意?   因为最近钱不够用,所以晚餐她也只准备了土豆肉馅饼和洋葱汤,又做了一道炖火腿,这是晚餐仅有的三道菜,就算她把盐和胡椒等调料罐都摆出来也显得餐桌太空。   “今天很抱歉,没有什么菜。”她说。   他没说话,只是低头喝汤。   餐桌上的气氛很压抑,葆丝现在很后悔没有买更多的菜,要是餐桌上的菜多一点,她至少有更多的事干。等三个盘子都空了以后,她迅速站起来说:“我去做个甜点。”一边发愁厨房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然就只能吃下午烤的小饼干了,可是那个不花时间。   她在厨房花了十五分钟,把饼干搭成了一座小塔,用果酱在盘子旁边点缀出花边,再也变不出什么花样了,只好就这样端出来。等她端着所谓的‘甜点’出来的时候,坐在餐桌前的汤姆看着就像在等着看她还能躲多久似的。   葆丝不安的在裙子上擦了擦手才过去,天一黑汤姆就更吓人了,如果是白天,在阳光下他就不会这么可怕。   ——她总觉得‘黑夜’和‘汤姆’同时出现会让人有不好的预感。   她壮着胆子把饼干放下,转身又要回厨房泡茶。她觉得他是想说什么的,这让她更加快脚步躲进厨房。而就算在厨房里她也觉得他的目光刺在背上,让她不安。   她又用了二十分钟泡茶,再出来时看到他还是用同一个姿势坐在原位,就像刚才这几十分钟他动也不动。   她放下茶杯,挤出个笑说:“这是我新买的茶,听说是从印度来的,那个卖茶叶的人说这茶很香。”   屋里很静,只能听见钟表嗒、嗒走的声音。   葆丝僵直的站在餐桌边,注意力全在身后的大门上。她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她确实一直在想着逃走!   就像有什么在心底催她:快跑!   汤姆发现了她的视线,看到了她苍白的脸色和僵硬的手脚。   ——是咒语要失效了?   他不确定当初的遗忘咒有多大效果,但她应该是忘了那天夏夜在小汉格顿的里德尔府发生的事,可是似乎也有人会想起来。   要再施一次吗?   他抽出魔杖握紧。他没有把握能准确的让她将两年前的事忘掉,除非将她这两年的记忆全都……   葆丝看到他拿出小手杖,松了一大口气的说:“你要走了吗?我给你拿外套,要我帮你叫车吗?”她说着就往大门走去。   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让她回头,看到在她身后的汤姆手中的那根小手杖对准她射出银白色的光。   第 19 章 ...   葆丝觉得自己最近几个月实在是太幸运了。   圣诞节前的一天她在路上被车撞了,然后就进了医院。当然这些都是医院里的医生告诉她的,她在医院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记忆似乎有些混乱,别说是发生车祸的那天晚上,她甚至记得昨天还是夏天呢。   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了伦敦,因为她记得自己应该还在小汉格顿。或许她是跟着拜德拉克小姐到伦敦来的?她可能还不知道她出了车祸,不知道她会不会帮她付医药费。   她没有任何的外伤,连一块皮都没擦破,医生说她实在是太幸运了,她也这样认为,被一辆飞驰的马车撞倒居然毫发无伤,这还不够幸运吗?   ——不过她大概被撞到了头,所以才会记不清事。   她知道有些车祸受伤后的人会发生记忆混乱,这很正常,过一段时间就会想起来的,所以她一点也不着急。   她现在只发愁怎么付医药费。她应该没有这么多钱?她记得这几年她存下来的钱还不到两百块。   或许她可以偷偷从医院溜走。   葆丝开始打听护士巡房的时间,麻烦的是从她所在的病房出去一定要经过护士站,而那里总会有两个人等着接电话和接诊。   她只希望拜德拉克小姐能早点发现她不见了,问题是她连自己来伦敦是住在哪间旅馆都想不起来。   就在这时,她居然遇上了以前认识的孤儿院的孩子,汤姆。   “……葆丝?”   当时走廊里人来人往,他手里拿着药,穿着一看就很贵的黑色斗篷,打扮的就像个贵族少爷。   他先是回头打量了几眼和病房里的其他病友坐在走廊里晒太阳的葆丝,然后才走过来试探的叫她的名字。   “你是葆丝,是吗?”   看到这样一位体面的青年走过来跟她打招呼,葆丝立刻觉得自己的头发也乱糟糟的,病号服肥肥大大的也太难看了。   她的脸瞬间红了。   “葆丝,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汤姆坐下来跟她聊天,说他这几天喉咙不舒服才来拿药,然后又送她回病房,在得知她是出车祸才住院后立刻惊呼道:   “天啊!谢天谢地你没事!”   然后他就天天来看她,病房的病友和护士包括医生都知道了有一位英俊的、富有的青年来探访她。   几天后医生就请护士请这位绅士去办公室聊了聊,想必也提了她那无人负担的医药费。之后,他就来接她出院了。   葆丝知道医生找他,也猜到会跟他说什么。可是在拜德拉克小姐不知去向的时候,她实在没办法付钱给医院。所以她就算觉得这样不好,可是也默认了医生这样做,心里还在偷偷盼望说不定汤姆会给她付钱。   结果等汤姆真的帮她付了医药费,她又觉得不好意思了。   “那个……汤姆……我真的……”很抱歉。   她结巴着站在他旁边,而他正在帮她收拾行李。   他抬头说:“没事,葆丝,你不用介意。”   他租了汽车就等在医院门外,他们出来后他问她:“送你去哪里?”   葆丝顿时哑巴了,而汤姆却没再追问,而是牵着她的手上了车,然后直接让司机开到一个地址去。   在车上葆丝小声解释了她在当女仆,而她的女主人可能还不知道她在医院的事。   汽车把他们送到了一间旅馆门前,下了车后,汤姆给她订了一个房间。在旅馆的房间里他问她有什么打算?   “你的女主人既然不知道你出了车祸,还住了一个星期的医院,那么她现在会在哪里呢?你要回到她那里去吗?”   拜德拉克小姐不是一个特别宽大的女主人,葆丝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在医院的时候没有请医院帮她找拜德小姐,更是因为她现在失忆了,如果拜德小姐知道这件事,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雇佣她。   她不能告诉拜德拉克小姐自己出了车祸,住进医院,现在还记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么她就必须有一个好理由解释她这一个星期的旷工,可是不管她怎么想都找不到一个好理由。   汤姆还在看着她,可她能说什么呢?说自己不记得主人住在哪里吗?不知道她是怎么来的伦敦吗?   最后汤姆没有追问她,而是握着她的手安慰道:“没关系,葆丝,你可以先住在这里,直到你的女主人来找你。”   他给她付了十天的旅馆费后离开了。这十天里葆丝先是发了封电报去小汉格顿,因为拜德拉克小姐这六年来只有她一个女仆,如果她和她一起来了伦敦,那小汉格顿那里应该没有人在家里了,她只能发电报给村里的邮政所,或许有人会知道拜德拉克小姐来伦敦是干什么的,在什么地方。可是电报很快回来了,却是‘查无此人’四个字。   葆丝回到了旅馆,现在除了这里她无处可去。汤姆为她付了十天的房钱,十天后她必须离开。他为她付了医药费和旅馆费,她不能再麻烦他了。   她在房间里无所事事,到一楼的大厅里坐着看起了报纸。她怕再增加医药费所以没有跟医生说,她觉得自己不像单纯的记忆混乱。   她觉得报纸上的时间是对的,对自己身在伦敦也不奇怪。可问题是她的记忆里现在是夏天,而她‘应该’在小汉格顿。   脑子里的时间和身体感觉上的时间对不上……这是车祸引起的记忆混乱吗?   她胡乱翻着报纸,上面的东西看着都很熟悉,有些后续新闻她能马上想起之前讲的是什么。   ——她应该在伦敦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她真的是跟拜德拉克小姐刚到伦敦不久吗?但拜德小姐的钱包应该不能支撑她在伦敦生活啊。   旅馆的人过来问她:“请问小姐,你在餐厅用餐吗?或者给您送到房间里?”   “我去餐厅。”她想在餐厅听一听旁边的人说什么新闻,她想赶快想起所有的事。   “好的,今天牛排很不错,厨师买到了很新鲜的蘑菇。”   葆丝表示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尝了。   蘑菇汤、牛排和小面包,她没有要沙拉,那土豆泥看着就知道是剩了一天的,就算拌了再多的奶油也一样。   晚餐后她回了房间不到十分钟,汤姆就来了。他带来了她的行李和一封拜德拉克小姐给她的信,信中斥责她无故旷工了十几天,‘你知道你给我造成了多大的麻烦吗?’,‘我再也不能忍受了!’。   ——她被辞退了。   “葆丝,你没事吧?”汤姆扶着她坐下。   “没事。”她说着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她没工作了,接下来她去哪里呢?再找工作?可她的病还没好,又一直住在小汉格顿,突然让她去哪里找工作呢?旅馆也住不了几天了,等旅馆也不能住之后,她要去哪里呢?   汤姆把行李给她:“拜德拉克小姐让我把你的行李都带来了,她让你不用再去找她了,她也不会再回小汉格顿。”   葆丝打开行李,里面的衣服居然叠得十分整齐?拜德拉克小姐连茶巾都不会叠!这行李是谁给她整理的?她又雇了一个新女仆?可她没有钱啊。   她想到了一个可能,喃喃道:“难道她要结婚了?”   汤姆在旁边,听了这话就说:“是的,她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穿戴也很体面。”   她听了十分惊讶!拜德拉克小姐这六年来追求的人是……!   “……没想到她真的跟里德尔家的儿子结婚了。”她看向汤姆,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她的震惊。   汤姆看起来也很吃惊,而且不像礼貌。他的脸色有些发黑。   葆丝继续说:“这也不奇怪。你大概不知道,里德尔家的儿子是一个很……的人,听说他曾经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所以选择跟比他大七八岁还没有钱的拜德拉克小姐结婚。   汤姆没有说话。   “他们还是挺相配的。”葆丝对这桩并不那么相配的婚事下了定论,然后就专心整理自己的行李了,看来到伦敦来的这段时间她还买了不少的好衣服,里德尔家还是很有钱的,这样一切都能说通了,包括拜德拉克小姐为什么能够在伦敦住这么长时间。   汤姆阴森的看着她,紧握着他的小手杖。   一定是因为她刚才说了他听不懂的话,她真诚的说:“哦,真对不起,汤姆,我都把你忘了。谢谢你。”   “不客气。”他勉强笑了下,说道。   “那么,”他深吸一口气,微笑着说:“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   葆丝一边收拾行李,一边想找自己的钱包被放在哪里了,说:“我想我应该先租一间房子,然后再找个工作。”她突然想起来,站直身说:“我还需要再去找一次拜德拉克小姐,向她要一封推荐信!”不然她要怎么找工作呢?比起当年把她介绍给拜德拉克小姐的苏珊,当然是拜德小姐更体面,能从她那里得到推荐信的话,很简单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汤姆慢悠悠跷起一条腿说:“你的女主人跟她的——丈夫已经坐船离开了。”说起‘丈夫’这个词时,她似乎听到他嘶嘶的咬着牙。   他看了眼手表,“他们两个小时前刚走。”   葆丝灰心的坐到床上,她当然也可以写信过去向拜德拉克小姐追要一封推荐信,可是如果不是当面请托,她没有把握说服她顽固的前女主人。   “葆丝,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先住到我家去。”   汤姆这样说,她惊讶的说不出来话。   ——这可真是……她跟汤姆的交情没那么深。   她马上郑重的对他说:“谢谢你汤姆,不过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我想接下来我自己就可以了。”她停了一下说,“等我找到了新的工作,我会把医院的钱和旅馆费还给你的,你可以把地址留给我吗?”她站起来去拿旅馆的便签薄。   “葆丝,我是认真的。”他没有接纸和笔,认真的看着她说。   葆丝站在他的面前,一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不过她还是打算拒绝的。在她开口前,汤姆又说:“我只是想帮一帮以前的朋友……你知道,当时只有你……”他握住她的手腕,修长的指头像铁箍一样抓住她。   “我现在已经有能力帮助你了,给我这个机会吧。我正好要到一个地方去,我打算在那里工作。那是乡下,虽然不能像在伦敦一样,可是我想到那里去生活。”   “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他深情款款的看着她的眼睛这样说。   ——葆丝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答应下来的。   她看着他的眼睛,蒙眬的说:“……好。”   ——她居然真的答应跟他走了?!她一定是疯了!   第 20 章 ...   葆丝一直想让汤姆打消念头,可惜在坐上火车前她都没有成功。   火车呜呜叫着一路把他们带出了伦敦,向英国西南部的布里斯托尔驶去。   葆丝并不知道汤姆要去哪座城市工作,见此问他:“你的新工作是在布里期托尔附近的乡下吗?”   汤姆翻着手里的发旧的笔记本,闻言抬头看了眼火车窗外飞驰的景色,回答她:“不,我们不去布里斯托尔。”说完他就不理她了。   自从离开伦敦之后,汤姆对她冷淡不少。葆丝担心是因为她之前一直想说服他不要带她一起来让他生气了,或许他会觉得她不识好歹?   于是她也不敢再说话,只顾着专心欣赏车窗外的景色。越往前走,城市就越来越远,一眼望去就是一片无尽的平原。云层像在离地面很近的地方缓缓飘浮,远处可以看到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脉。   天空很蓝,阳光很烈,不出几天葆丝就发现自己脸上的雀斑看起来更明显了,这让她不得不在车厢里也戴着帽子和手套。   他们不到布里斯托尔就下了火车,又坐着马车走了一天半才找到汤姆工作的小村庄。   戈德尔克山谷。   山谷下就是那个小村庄,村里有教堂、有酒馆、有邮局。虽然很小,但生活应该还算方便。葆丝提着行李从马车上跳下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邮局去买这里的明信片,顺便跟邮局的人聊了一下。   “你知道吗?这里居然是巫师的村庄呢。”葆丝好笑的跟汤姆说,刚才邮局的店员跟她说这里是英国少数还有活的巫师的村庄,事实上村头的米兰达老婆婆就是个女巫呢。她一边摇头一边掏出手帕擦了擦汗。现在还不到三月,可是这里的太阳却像六月般炽烈。   汤姆冷淡的微笑了下,他说:“是吗?真有意思。”   葆丝听了他的话就觉得一点都不好笑了,她张望了下说:“我们怎么去呢?我是说你的房子那里。”   汤姆租下的房子是村里一家农户的旧屋,前后都是空地,长满野草,旁边还有个鸡窝。沿着一条羊肠小路向前仅有几户人家零星住在两旁。山路尽头是一片山坡,那里没有住人,可是村里的人很少往那边去。   葆丝提着行李站在房子前时叹了口气,觉得就像看到了当年拜德拉克小姐在小汉格顿的那个破房子。   房东带着汤姆四处看,把他的房子吹上了天。   “尊敬的先生!您再也找不到比我这里更好的房子了!”他指着房子周围丛生的野草说,“您看,像您这样先生一定会喜欢在这里种些花,只要把这些草都给拔了,洒下种子很快就能长出一片漂亮的花来!”他陶醉的闭上眼嗅着,好像已经闻到了那扑鼻的花香。   汤姆从黑洞洞的房子里出来,拍打了几下手上的灰,对房东说:“这里很不错,我想,我们可以订个租约了?”   房东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他热情的邀请汤姆和葆丝先住到他家去,然后让他找人把房子先收拾一下。   “你看,先生,我还可以送给您一些家具,都是很好的家具,刚做了没几年。”   不管房东说什么,汤姆一直微笑着点头,房东就更高兴了,殷勤的说:“那我帮您提行李。”   房东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帮汤姆修整房子,如果不是汤姆拿着订好的租约不肯付钱,他一定会再修半个月。   房子修得很漂亮,重新刷了墙铺了瓦,窗户和门都换了新的。前面新修了花坛,还有一圈白色的围栏。   房子里面重新铺了地板,厨房和浴室也重新贴了瓷片,甚至还有一个大浴缸。看着浴室里面的窗帘还是可爱的蕾丝小碎花,陪着一起来的农妇对葆丝巴结道:“小姐,您看,这样的窗帘可是我亲手为您做的呢。给像您这样可爱的小姐用正合适。”   葆丝尴尬的笑了笑,村里的人似乎都认为她跟着汤姆来这里,就一定是他的未婚妻。   她没办法解释。她跟汤姆不是亲戚,只是以前小时候住在一条街上的朋友,他在孤儿院,她在酒馆厨房。   她独身一人跟着另一个没带家眷的年轻男人跑到这里来,如果他们不是未婚男女的关系,那村里人说的话就难听了。   她跟汤姆抱怨:“我就知道会遇上这样的问题。”她曾经说过两人没有关系却一同旅行,她跟着他不方便。他却一再的说‘我们是朋友’,‘我只是想照顾你’。现在,问题出现了。   汤姆四处转着看房子,听到她的话走到她身旁,背着手微伏□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很高兴他们这样说。”转身走开时,却用手指悄悄勾了一下她的手指。   等他跟着房东走到外面去,坐在屋里的葆丝紧紧握着自己的手,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这段时间汤姆常常做些这样的小动作,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她仍在犹豫。汤姆的追求让她非常开心,可是同时也非常不安。   两人只是小时候的朋友,从重逢以来汤姆帮了她不少忙。他受过好的教育,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甚至跟小时候比,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位体面的绅士,受人尊敬的先生。   ——完全看不出他跟小时候的汤姆是一个人。   像这样一位青年的追求,按说她不应该拒绝的。   葆丝叹了口气,决定先把这个难题放一放,回房间收拾行李了。   他们在这里住了下来。   汤姆常常出去,有时会十几天不回来。他说他现在着一位学者研究着什么东西,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时间在家里。他留下了足够葆丝用的钱,甚至多的让人吃惊。   葆丝只能认为他们的这个研究可能有个十分慷慨的赞助者。   她养了一条狗看门,邻居又抱给她一只猫用来抓老鼠。她总是用牛奶泡面包喂它们,结果邻居看见了都摇头说:“也就像你们这样的城里小姐才这么喂猫,它们该不干活了。”   葆丝把它们当成了宠物,天天给它们梳毛。她每天实在是无所事事,跟邻居学了怎么纺羊毛织毛线,没事时就坐在院子里织桌巾、沙发巾。   她很难想像,半年前她还是一名女仆,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现在却能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一间房子,有着花不完的钱,每天都能随意做任何让自己开心的事。这实在是太幸福了,她本来以为要再过几十年她才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她很感谢汤姆带给了她这一切。他每次回来,她都会为他准备丰盛的大餐,希望他能在家里好好休息。她为他准备行李,烫衣服,收拾房间。直到邻居又问起他们什么时候打算结婚她才发觉两人已经太亲密了,可是现在她已经不排斥这件事了。   她坐下认真的思考,邻居在一旁说:“约翰神父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你们打算在这里举行婚礼的话,他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她的行李里有一本圣经,当然她本人不信基督教,或许是拜德拉克小姐的东西,虽然她也没见过她上教堂,可是既然她嫁给了里德尔家的儿子,那可能她也开始信教了。   她跟邻居一起去做礼拜,在邻居的介绍下,约翰神父很热情的接受了她,他看到她拿在手里的圣经,似乎认为她也是信教的,在胸前划着十字说:“上帝保佑你。”   葆丝很熟练的立刻说道:“上帝也保佑您,神父。”她马上明白过来自己一定不是第一次上教堂。   约翰神父是一个非常慈祥的老先生,花白的头发穿着黑色的教袍,胸前挂着十字架,手里拿着圣经。葆丝觉得似乎跟他可以说很多事。她常常去找神父,说了自己曾经在当女仆时出了车祸,失去的记忆到现在都没有想起来。   “我很害怕什么时候又会忘掉什么。我总觉得不安。”她知道车祸时的惊吓不可能导致长期的记忆丧失,她担心当时可能撞伤了头部,说不定她的脑袋里有血块所以才会一直想不起当时的事。   她说起了汤姆:“我很感谢他在那时帮助了我。当时我能遇见他实在是太幸运了。”在医院里她正是孤立无援的时候,在伦敦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她甚至考虑过去找苏珊借钱,虽然那是一个坏到不能再坏的主意。   她也说起了自己当时跟着汤姆来这里时的忐忑:“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说起了邻居对她和汤姆的关系的误解,汤姆的暧昧,还有她自己。   神父微笑的看着她,说:“可爱的姑娘,你的不安都是因为你对汤姆的感情。你不用担心,任何经历对你的人生来说都是一种财富。不要为过去担忧,后悔是无济于事的。你所能做的是怀着感恩的心度过未来的每一天。”   葆丝向神父告辞时,他给她出了一个小主意:“如果你担心自己再忘记事情,不如开始写日记吧,把每天的事都写下来。这样如果日后你忘了什么,只要看日记就能想起来了。”   这真是一个简单有效的好主意。   葆丝在回家路上特地拐到邮局,买了一个黑皮笔记本。   第 21 章   11月2日   今天下起了大雪,汤姆已经有两个月没回来了,不知道圣诞节前他会不会赶回来,我给他织了一件灰色的毛衣,希望能在圣诞节前交给他。   上个星期在集市上买了两袋土豆和一袋洋葱,却没看到好的胡萝卜,希望下回能买到。   昨天试着自己做奶酪,今天早上起来看全发臭了,不知道这样正常不正常。   1月1日   昨天晚上汤姆回来了,可他只留了十分钟就走了,甚至没有留下喝一碗我炖的汤,我给他织的毛衣也没穿上。看来他的工作真的很忙,他又给我留下了一万块钱,全都是崭新的钞票,让人怀疑是从银行刚取出来的新钱。   3月7日   汤姆又是在半夜的时候突然回来了,我根本没听见门响,狗也没叫,他到底是从哪里进来的?他仍是穿着一身古怪的长袍,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穿上西装?难道是工作要求?   5月5日   再过一个月就是我的生日了,过了生日我就二十岁了。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是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过得最幸福的日子了。   这一切都多亏了汤姆,是他把我从伦敦带到这里来,还让我住在他的家里。他什么都没说,似乎都是我胡思乱想。   我想结婚了,或者说我觉得我应该考虑这件事了。在戈德尔克山谷这个小村庄里也有不少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如果我告诉汤姆,这会像一种威胁吗?   葆丝坐在台灯下,托着腮看着日记本上最后一句话,她用钢笔点了几点,还是把这一句划去了。   她跟着汤姆来到戈德尔克山谷已经快两年了,从一开始的紧张和不安,她很快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   汤姆很少在家,他一直在外面工作。葆丝至今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村里的人也不清楚,至于他所说的那种研究,她从未见过,村里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样一位学者。可是说起汤姆的事,他们倒是都愿意为他说话,似乎希望葆丝不要深究,或者说很怕她在意的样子。   在这个村里的确有一些人穿着跟汤姆一样的长袍,手里拿着小手杖。葆丝偶尔在外面看见总会盯着看,而村里的人称他们为‘巫师’。   ——葆丝觉得这是一种传统。   巫师可能是指早年使用草药的‘巫医’,或者祭祀一类的。她猜汤姆的工作可能就是调查这种民俗传统,他穿着跟他们一样的长袍大概也是为了这个。   这个村子十分的闭塞,村里人自给自足的生活,每周有一次的集市,葆丝能在集市上买到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渐渐的她都快把高楼林立的伦敦给忘了,以为自己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小村子里。   她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愿意一辈子都住在这里。   6月6日,是她的生日。她给自己举行了一场生日宴会,请了邻居和村里的年轻人过来一起玩。邻居帮她准备了很多的菜,来的客人也带来了很多的食物和酒,大家狂欢到月亮升起仍然没有结束。   汤姆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从厨房的后门绕到前面的花园里来。葆丝已经喝醉了,正跟村里的年轻人一起跳舞,旁边的人给他们打着拍子,还有人拿着风琴唱歌。热闹极了。   他突然出现大家都很吃惊,葆丝的舞伴是个满脸雀斑头发蓬乱穿着花格子衬衫和吊带裤的二十几岁的大男孩,他看到汤姆立刻放开了葆丝的手,尴尬的摸着头笑了笑躲回人群中去了。   旁边的人鼓掌起哄,葆丝看不清火光的汤姆脸色如何,她被群舞的姑娘们推着推到了汤姆的身旁,他伸手扶住她,音乐和歌声陡然高亢起来!似乎在催促他们在大家的面前共舞一曲。   她早就醉得站不稳了,可是当汤姆冰冷的手握住她的,带着她跳了半曲后,她渐渐清醒了。就像理智躲在后面看着醉酒的自己跟汤姆在众人的欢呼中跳舞一样。   后来汤姆把她带出了人群,两人回到了厨房,那里堆满了没吃完的食物和脏掉的盘子杯子,地上还有洒掉的面条和蛋糕。   外面的欢乐的声音远离,葆丝扶着脑袋呻吟一声,明天她大概要花一整天的时间来打扫才行,这盘子至少要洗上两天才能洗完。   ——或许她应该雇一个女仆,汤姆给她的钱足够她雇两三个仆人了。不过她更喜欢自己照顾家里的事,或许是她变懒了,这么一点工作就开始叫苦。   汤姆扶着她坐到椅上,她呵呵笑着,撑着头看他。   他从柜子里倒了一杯什么东西放在她面前,她接过来喝下去后,差点被那恶心的气味激得吐出来。她赶紧捂住嘴,人倒是立刻清醒过来了。她看着站在她面前的汤姆吃惊的说:   “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她茫然的转头看了看外面还在唱歌跳舞的人群,再转头回来看到他平静的神色。   ——虽然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可是她还是道歉了。   “对不起。”她说,“我知道这样是过分了点。我会把房子收拾好的。”   汤姆倾身搂着她的头在她的发顶轻吻了一下,作为她承认错误的奖励。   “你要吃点什么吗?”警报解除,葆丝站起来想为准备一些吃的。汤姆支付着这个家所有的开销,她就自觉的承担起这个房子里所有的家务。特别是在他回来的时候,她总是希望能为他做得更多。   可是她四处看了一圈,这个厨房已经不能用了,所有的盘子都是脏的,所有的锅都占着,所有的桌子都摆满了东西。她扶着额头,觉得自己做得真是有些过分了,可能这段时间的生活让她太放松了,就算她住在这里,可这也不是她的房子。现在主人回来了,她甚至不能给他做一顿饭。   她局促的绞着手指站在那里,脸上渐渐烧热起来。   汤姆坐在她面前的椅子上看着她,过了一会儿后,他说:   “葆丝,我们结婚吧。”   什么?   她一时没明白过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她一直在猜汤姆会不会娶她,可是她没想过他真的会向她求婚。记得在刚开这里的时候她还在担心如果汤姆向她求婚怎么办?那时她天天想的都是怎么不着痕迹的拒绝他,怎么不让村里人误会他们的关系。   一年过去了,汤姆并没有表示出会向她求婚的意思,她却慢慢开始期待。   汤姆是一个优秀的青年,他们小的时候认识,在伦敦时也是他帮助了她,在她没有地方去的时候把她带到了这里。他没有提过任何的要求就让她住在他的房子里,一直到现在都是他在照顾她。   葆丝想不到还有谁能够对她这么好,虽然她还是有一些不安,可是在汤姆求婚之后,她决定把那些不安抛到脑后。   ——她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她扑到汤姆的怀里,轻声说:“我愿意。”   一个月以后,在村里人的祝福下,她嫁给了汤姆,成为了他的妻子。。   第 22 章   葆丝浑身大汗的从梦中惊醒!   她剧烈喘息着,心脏跳得就像一列失控的火车。不管梦里有什么,她醒来后脑海中一片空白。   现在才凌晨二点,她刚睡下还不到一个小时。   她起来换下睡衣,走到客厅坐下。客厅里摆满了婚礼要准备的东西,各种各样的单据,鲜花和缎带,还有村里人送的礼物。   她坐下发了一会儿呆,开始抄写请柬。村里的人都喜欢热闹,几乎都会来。他们来向葆丝要请帖,有的还替自己的亲戚朋友多要几张,可是谁也不知道那些人能不能赶来,而更不用说葆丝根本不认识他们。   “我想给我的侄子一家要几张,我想五张差不多够了吧。你知道,他在伦敦工作,说不定你也见过他。”邻居的妇人坐在沙发上兴高采烈的这么说。   葆丝都答应下来,然后照着姓名一张张抄写请柬,这并不费事,更何况她现在只有这一件事要忙。   汤姆还是不在家,自从他向她求婚之后,只回来过一次,领着她去见了一次神父,订下了婚礼的日期后就又走了。   他有工作,葆丝不能抱怨。而且她也认为他们之间不像一般的恋人那么热情,现在葆丝只希望他在婚礼那天记得回来参加。   结果从那天起她就开始做起了恶梦。总是睡下不到一个小时就会惊醒,可是醒了以后却想不起都梦了什么,脑海里一片空白。   邻居看到她脸色不好问起来后安慰她说:“别担心,我结婚之前也做恶梦,总是梦见已经穿上婚纱了,却被妈妈催着去喂鸡,结果当着一堆人的面我穿着婚纱拿着一个破锅走进鸡窝里,地上都是鸡屎,我的裙子都弄脏了,然后我就哭醒了。”   葆丝知道什么叫婚前忧郁症,莫非她也有?   这也不奇怪,她跟汤姆其实并没有经过长久相处,好像也不是因为相爱才结婚。他只在向她求婚的那天晚上吻了她一下。   她喜欢汤姆,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对象,她也喜欢在这里的生活,可她不知道汤姆为什么跟她结婚。   她猜大概跟她一样吧。   有时她会觉得太冲动了,应该再等一等,或者她应该再想一想。可是又觉得想得再多还是要结婚的,汤姆不错。至少比一般的陌生人要好得多。   ——虽然他小时候有点别扭,可是现在看起来已经变好了。   他相貌堂堂,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对家庭也很照顾,虽然工作很忙很少回来——这对她来说倒是件好事,她可以用更多的时间适应新的身份。   她告诉自己,总之,汤姆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婚人选。所以,把那些不安都忘了吧。   她开始更用心的准备婚礼,几乎不让自己有思考的时间。很快婚礼的那一天到来了,婚纱是村里的波娜娜妈妈家传了几代的,头纱是她自己缝的,捧花是村里的姑娘们给她做的。   汤姆在婚礼前一天回来了,他第一次穿上了黑色的西装,挽着葆丝的手走进教堂。在神父简单的询问之后,宣布他们结为夫妻。   “现在,你可以亲吻新娘了。”神父微笑的说。   汤姆掀起她的头纱伏下头来,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   葆丝本来很紧张,可是见他这样虽然有些失望可也松了一口气。她很难想像汤姆在众人面前跟她热烈的亲吻。   ——汤姆仍是汤姆,一切都跟以前一样。   婚礼结束后汤姆送她回去,结果他马上又走了,甚至没留下吃午餐。葆丝不停的把食物端到外面的花园里请大家吃,她不能让自己有一刻空闲,这样她会忍不住去想:   ——这样结婚到底对不对?   婚礼当天像恶梦一样结束了,之后的日子和以前一样,汤姆仍是几个月不回来,每次回来只留一个多小时。   葆丝知道他们之中有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汤姆。不管她怎么想去适应婚姻的生活,可现在很明显就是汤姆不像一个丈夫。以前她觉得他不常在家是件好事,但她发现她还是想让自己的丈夫能够在家的,至少不能每次回家都像去酒吧吃午餐一样。   她一想找机会跟他好好谈一谈,可一直找不到机会——因为他现在每次都是半夜回来。   在他们结婚三个月后的一天深夜里,汤姆出现在她的卧室里。   她是被惊醒了,然后就发现一个黑影伏在她的身上,她惊叫起来。   “是我。”他说。   “汤姆?!”葆丝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生气了:“你干什么?”她左右看了看,他的外套放在床角,而他正压在她的身上。   “下去!”葆丝使劲推了他一下,他询问的看着她,等待她的解释。   她严肃的说:“我们需要谈谈。”一边说一边去拿旁边的晨衣。   “你要拒绝我?”似乎他觉得这很有意思,口气好像她在找死。   葆丝手脚一起用力把他掀了下去,快速套上晨衣下床坐到沙发上,然后示意他也坐下,见他站着不动,她也坐着不动,慢条斯理的说:“好吧,在我们谈出一个结论之前,恐怕你什么都得不到。”   “呵。”他嘲讽的笑了一声才过来坐下,说:“那么,你想谈什么呢?葆丝。”   一时之间,葆丝也不知道要跟汤姆谈什么,她发现其实自从他们在医院重逢后并没有多少聊天的机会。停留在她印象里的汤姆是一个雪中送炭的、慷慨的、帮助她的童年好友,搬到这里以后他常常几个月不在家,回来也只是留下用一顿午餐或晚餐,然后给她放下钱就走了。像这样充满火药味的场面是没有过的。   ——或许有过,在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   葆丝突然不安起来,从决定嫁给汤姆之后一直压抑的不安又出现了。   她清了清喉咙,尽量温柔的说:“汤姆,我们已经结婚了,你不觉得我们应该有些改变吗?”   “如果你还想把房子改一下的话,可以。”他敷衍的伸手比划了一下。   葆丝奇怪的摇头,迟疑的说:“……不,房子这样很好。”房子是两年前他们搬进来时才重新修整过的,一切都还跟新的一样。   “哦,那你想干什么?”他看她,似乎在等她说出一个跟换家具摆设差不多的事。他的表情看起来是他并不关心她要说什么。   葆丝以前也发现了,他对家里的事漠不关心,结婚前她认为那并非坏事——只要他的家用钱给得足够多,那这个家里要干什么都由她作主不是很好吗?这里就像她一个人的房子。   ——可她发现当她也变成这个房子的一部分时就觉得不那么好了。   她变得急躁了,快速的说:“汤姆,我们已经结婚了,我们现在是一个家庭了,你不觉得你的态度有些问题吗?”她不知所措的比划了一下,“我们应该……跟以前不一样,更亲密些?”   她不知道怎么说,她已经发现问题了,可她不知道怎么办。   ——她觉得有很重要的事被她忽略了。   可她很快知道自己说错了,因为汤姆露出了一个几乎可以称得上是轻浮的、不屑的微笑。   “刚才,我们正要变得更亲密……”他这样说,然后他看了眼钟表,夸张的说:“可是时间不够了,亲爱的。”他站起来走过来迅速的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我是在工作的中途抽空回来看看你的,现在我要走了。”   他没有再给葆丝说话的机会,她只能紧跟在他身后追出大门,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消失在夜色中了。   葆丝走出去,夜风微凉,她裹紧晨衣努力向外看,却怎么也找不到他是从哪条路离开的。她在外面站到全身都凉透了才无奈的回去。   她来到厨房,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慢慢的喝着。   她不得不考虑一件事:如果汤姆不像她所认为的那样在意这这桩婚姻,她要怎么做呢?   第 23 章   葆丝开始跟邻居一起去农场干活,她学会了剪羊毛、挤牛奶,她学会了拌鸡食、猪食,学会了怎么给马配草料,一天添几次,她学会了怎么相马,怎么给牛、马接生。   她跟村里的农妇一起到教堂里去帮忙,她向神父打听教会学校的事,问他们那边缺不缺教师或工人。   神父非常感谢她愿意帮忙,然后问她:“亲爱的葆丝,你这样做跟你的家人商量了吗?你的丈夫汤姆他知道吗?”   葆丝说:“尊敬的神父,我想这样的善事,汤姆一定会支持我的,所以我就先来您这里问一问,如果您能允许,我会跟汤姆商量一下。”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她是打算悄悄的做这件事,最好能从神父这里拿到一封推荐信,或者更多的打听教会学校的事,为以后做准备。   自从那天晚上汤姆回来之后,她开始考虑日后的生活。如果汤姆不像她一样看重这个家庭,那她能从这个婚姻中得到什么,又失去什么呢?   ——或许婚姻能让人变得清醒。   她之前对汤姆和这个婚姻都太理想化了。她必须想明白自己到底接下来要怎么办。   ——离婚吗?   离开这里,重新开始生活?再找一个人结婚?   葆丝很快就把这个选择给扔到脑后,她甚至觉得自己会马上想到这个主意很可笑。   汤姆虽然表现的个性有些问题,可是如果她现在离开汤姆,短时间内她会陷入没有地方可住也没有钱可用的窘境。   另外,她也不可能马上就找到另一个男人结婚。她很清楚自己并不是那种对男人很有办法的女人。   而且跟汤姆结婚也没有那么坏,他一定还是有优点的。   她说服自己先冷静下来,然后再继续思考:如果把汤姆个性上的问题给放到一边,先来看看他能给这个家庭来带什么的话,那他的优点就变得明显了。   汤姆很能赚钱。她能过上像现在这样的生活都是托了他的福,虽然现在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哪怕日后他们有了孩子,汤姆现在给的钱也足够用了。他每次回来都给她一万块,住在村里根本没有多少要花钱的地方,结果她现在攒下来的钱都足够在伦敦那样的大城市里买一幢相当不错的房子了。   葆丝叹了口气,如果她还年轻,或许她会有热情和冲动,为了向往的更美好的婚姻生活而奋斗?   她无奈笑了下,扶着额头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窗外是一片秋景的花园。这里的一草一木,包括窗帘和桌巾,地上铺的地毯,沙发上的沙发巾,厨房的银餐具,所有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喜欢的。   这里就是她的家。   她已经习惯在这里的生活了,也不想再回去当女仆了,她几乎很难想像自己再去起早贪黑的工作,永远没有休息的时候,只要主人一声召唤,她就是再累也要立刻赶去。   ——汤姆是不够好,可是只要她对他没有期待的话,只把他当成一个可以让她住在这里保持现在这种生活的人,那也很好不是吗?   她仰躺在沙发上,默默的想。其实生活就是这么简单,她已经过了两辈子了,吃够了苦,受够了罪,她想要的就是一个能平静生活的地方。她不想再拼命的去追求什么了,如果她能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到老,到死,那她就太幸福了。   ——而且,她还可以有孩子,一个或几个。   想到孩子让葆丝的心变得温暖起来,她喜欢孩子。或许汤姆不够好,可是只要有了孩子,有没有男人什么的就不重要了。她会把孩子养大,看着他们从牙牙学语到变成大人,看着他们结婚生孩子,那她的人生就已经圆满了。   ——汤姆变得更加不起眼了。   她抱住沙发上的抱枕,就像已经闻到了孩子身上的太阳味,那小小软软的身体,可爱极了。   好吧,汤姆没有什么大毛病,除了看起来对家庭没有足够的责任感,可是只要他永远这么慷慨,那也没什么不好。   葆丝决定先不考虑离婚。她也知道自己最近变得有些懒了,开始给自己找些事做。总之,现在做出决定为时尚早,如果汤姆不再变得更糟,那这个婚姻还有继续下去的价值。如果不,她也会准备好后路。   葆丝从神父那里借了一些课本来看,一些大城市里的教会学校她进不去,可一些偏远地方的教会学校却对老师没有太多的要求。而且如果当了老师,基本上就能吃住在学校了。   她偷偷藏起了一部分的钱。汤姆没有管她是怎么花家里的钱的,她没有把钱存起来,一是因为这村子里只有邮局,二是因为一旦存进银行,钱的进出就有数了。她把钱全都放在了家里,用一个旧饼干盒装起来,而另一部分偷偷放在她的旧皮包的夹层里,旧大衣里也有一些,就像是忘了拿出来一样。   她也开始买一些看起来很贵其实并不值多少钱的东西,她觉得这样做挺聪明的。这样如果汤姆觉得家里的钱少了,看到这些东西也不会怀疑的。   等汤姆再次回来的时候,她没有再拒绝他。   他送了她一瓶香水,用高级的细腰水晶瓶子装着,像树荫一样的深浓的绿色。他在她的耳边亲吻着:“把它滴到你的浴缸里,让热水带着它的香气染在你的身上。”   ——她多少还是有一点紧张的。   她顺从的拿着香水走进浴室,像他所说的那样滴了两滴在热水里。   洗过澡后她回到卧室,他已经在床上了。她迎着他的目光走过去,慢慢的眼前的人跟小时候的汤姆重合了。   ——兴奋、克制、鄙视、轻蔑、傲慢。   然后一眨眼的功夫,他又变成了那个在医院里帮助她的温柔的、体贴的汤姆。可是在床上时有时却显得粗暴。   葆丝渐渐能分清哪个才是真正的汤姆。他根本没变,还是那个小时候的人。   她捧起他的脸,盯着他的眼睛狠狠的咬在他的嘴上。他背上的肌肉绷紧了,手紧紧握着拳头抵在枕边。   ——她觉得他想使用暴力了。   以前他会用蛇去恐吓人,现在他想怎么做呢?在他已经学会用礼貌和温柔来包裹自己,学会像一个绅士那样说些对女士暧昧的又不着边际的话。他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教训她呢?   她看到他的视线停在床头的那根小手杖上。   ——他想用那个来打她吗?   她喘了两下笑道:“汤姆,你会用它吗?”   他的眼睛陡然睁大了,身下用力动了两下后停下来,不快的问她:“……你说什么?”   葆丝闭上眼睛平复一下呼吸,两条腿更用力的缠住他的腰说:“快一点,你快让我睡着了。”   ——不能说快乐,毕竟他们刚开始,   结束后,他这次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去洗了个澡,然后煮了咖啡端进屋里来,还给她倒了一杯。   葆丝累极了,她闻到咖啡的香气挣扎的睁开眼睛奇怪的看了一眼,说:“……你煮的?”不等他回答又说,“上帝保佑,你没有把我的厨房弄坏。”说完她就睡着了。   她不知道那天晚上汤姆留了多久,等第二天她醒来时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她的衣服还在昨天晚上脱下的地方,可属于汤姆的痕迹却一点儿都找不着了。   ——汤姆,你到底在隐瞒什么?   第 24 章   丝芮大妈已经在戈德尔克山谷住了四十年了,她的妈妈,她的妈妈的妈妈都出生在这里,然后现在她又嫁了回来,这对她来说就像回老家,从她第一次踏上这里的土地,她就爱上了这里。   住在戈德尔克山谷里的人很少到外面去,当然外面的人也很少来这里。一百多年来都是如此,所以当葆丝和她的丈夫搬到这里来之后,哦,她真是高兴坏了!   葆丝是个可爱的小东西,她不像从大城市来的姑娘那样对这里的生活抱怨连连。她很能干活,丝芮大妈就看到过她挽着袖子蹲在地上用手去掏厨房下水道里的污泥。   而她的丈夫,那个叫汤姆的家伙,丝芮要说她可不喜欢他这样的男孩子,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像他这样的男孩子总是喜欢喋喋不休的说着大话,可是轮到他们干活的时候什么都不肯干。   他从来没有帮葆丝整理过花园,或者修剪一下院子里的杂草,或者在妻子洗衣服的时候帮她抬一下晾衣杆。   她对葆丝说:“你不能这样对男人,他们会不知道天高地厚的!”   葆丝总是笑着说:“他有工作。”   工作,工作。男人有干不完的工作,而女人所要做的就是不能让他们把工作摆在你的前面!   可是葆丝不明白这个,她还太年轻。   不过丝芮大妈能理解为什么葆丝这么喜欢汤姆,甚至不肯在他面前抱怨一下。要知道,她的丈夫可是戈德尔克山谷里最英俊的男人了!   丝芮大妈只见过汤姆一次,而且是不小心看到的。那天晚上她在酒馆喝酒,时间太晚了,当她走过葆丝家的时候,看到有个年轻的男人站在厨房里,简直像王子一样!   她几乎要以为自己喝得太多做梦呢!   他黑色的头发就像天鹅绒一样柔软,在金色的灯火下闪着迷人的光泽!他的鼻梁高挺,下巴的弧线优美,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似乎有些不悦。   丝芮大妈没敢多看,她捂着烧红的脸颊回到了家,直到躺到床上也没搞清楚是因为喝醉了还是因为葆丝那个漂亮的丈夫。   第二天,她就提着自己做的果酱和蛋糕跑去找葆丝了,结果这小姑娘居然睡到了十一点才起来!   哦,多么美好的青春!   丝芮大妈终于坐到葆丝家的客厅里的时候,马上等不及的问她昨天晚上是不是汤姆回来了?   葆丝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惊讶极了,她说:“您简直像个女巫!你是怎么知道的呢?他是昨天晚上回来了,可是一早又走了,不然您也可以见到他了。”   丝芮大妈做了个鬼脸,笑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只要看到你的小脸,谁都会知道汤姆回来了!”   葆丝不安的摸了下她的脸,丝芮大妈大笑起来,她很想知道更多的事,可是葆丝的嘴总是闭得很紧,她很少说关于自己的事,或者汤姆的事,更别提他们两个在房里做了什么了。而村里的那些年轻的小姑娘,巴不得把自己跟男人约会的事告诉所有的人,包括男人们几点去接她们,送了什么样的礼物,他们去哪里吃了晚餐,然后又做了什么。虽然总是要人问很多遍才会羞红了脸说出来,可是她们总是想要说出来的,如果别人不问,她们可是要急死了呢。   她边喝茶边说话,不想太快告辞。从客厅的沙发上的抱枕说到了葆丝勾的茶巾花样,从客厅的摆设布置说到了怎么擦地板才能光亮如新,从配茶的牛奶说到了自己家做的果酱,从葆丝的头发说到了她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鞋子,最后看着葆丝的脸说:“你的脸色真好看,这是用了什么?”   葆丝笑着说什么也没用。   丝芮摆手说:“这我可不信。汤姆在外面挣钱,一定给你带了不少好东西!”说起这个她可真有些嫉妒了,她常常到葆丝家里来,知道她每天什么也不干。她不用喂鸡,不用到农场做工赚钱。她每天穿着漂亮的裙子坐在家里,早上想什么时候起来就什么时候起来,她每天都喝下午茶,不用担心方糖的价格,她的面包不等吃完就会买新的,柜子里总是放着各种各样的饼干,从来不用担心价钱,她只吃好东西。   这都是因为她嫁了一个会赚钱的丈夫。   她觉得葆丝是不想告诉她,这可真小气!   葆丝只好去把汤姆送给她的香水拿出来,说:“只有这个。”   丝芮大妈看见这漂亮的细腰水晶瓶子真是爱不释手!她打开闻了闻说:“这是什么?”   “香水。”   她立刻倒在手心里闻了闻,虽然也没闻出什么香气来,可是她就是觉得这一定是很贵重的香水!   “这可真是太好了!我猜那城里的伯爵夫人什么的也是用它吧?”   她拿着就舍不得放下了,一直坐到她的小女儿来找她才不得不告辞回去,离走前,她十分不舍的对葆丝说:“你能不能给我一点,就一点。”她握着水晶瓶子,脸涨得通红,可她是真的喜欢这样的好东西,她这辈子都没见过呢。   葆丝愣了一下,放下茶杯说:“当然,当然,你等一会儿。”她到厨房里找到了一个小空瓶子,拿出来当着丝芮大妈的面给她倒了一半。   丝芮大妈高高兴兴的走了,留下葆比拿着空了一半的香水发愁。如果是一般的东西她说不定就送给她了,可这是汤姆送的,她总觉得有些不安,要是让他发现的话可怎么办?   她拿着它走进厨房,接了一杯凉水,小心翼翼的倒进香水瓶子里,颜色没有变淡,这可真是太好了!她摇了摇,看,又变成一瓶了。她放心的把它放回梳妆台。   一年后,葆丝怀孕了。   第 25 章   汤姆知道的时候孩子已经有七个月了,他这次离开的时间长了点,等他再次回到戈德尔克山谷的家里时,同样还是深夜,葆丝却还没睡,她正在床上揉水肿的双腿,他推开门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汤姆,在他还不算长的人生中,第一次呆住了。这甚至比他当年发现自己是个巫师更令他感到惊讶。   “你回来了?”葆丝只看了他一眼就继续揉自己的腿,她有那么大的一个肚子,这可真是个费劲的活。而汤姆先生,哦,他总是在半夜回家,不知道是不是他坐的火车总是这个时间进站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她已经习惯了。如果半夜有人进门,那么不是她的丈夫就是小偷。   而汤姆在回过神以后,举着他的魔杖——葆丝眼中的小木棍,小心翼翼的走过来,用了更多的时间打量她和她的肚子。   ——他怀疑这是一个阴谋。   所以他用魔杖指着葆丝的肚子严厉的问:“这是什么?”   葆丝愣了一秒,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丈夫是如此的缺乏常识。   “你以为这是什么?南瓜吗?这当然是孩子!”她说,不是很有心情哄他。要是在平常,或许她会微笑着跟他开上两句玩笑,可是在他们结婚快两年之后,她的丈夫还问那是什么,她实在有点生气了。   “你怎么可能会有孩子!我上一次回来是五个月之前!”汤姆先生自从重逢后第一次在葆丝面前毫无形象的咆哮了,上一次他这样干是因为葆丝肚子饿想说动他把蛇叫出来剥皮烤烤吃,他愤怒的拒绝了,并两天没出现在他们约好的地方。   “所以他现在七个月了!!”葆丝用力的吼了回去,她可是一点儿也不怕他。   汤姆努力喘气,慢慢平静了下来,然后就像困在动物院里的熊一样绕着床疾步转圈,从这头走到那头,再走回来。   葆丝没有管他,她努力揉着小腿,手臂酸痛还出了一身汗,她撑着腰坐直靠在床头,对他说:“你帮我揉一揉。”   “什么?”汤姆猛得停下来,一时不能理解她的话是什么意思,他的脑子现在很乱。   “揉我的小腿,直到它放松。”葆丝指着自己那两条像萝卜一样粗的小腿严厉的说,汤姆下意识的把手放了上去:“为什么这么硬?”他说。   “因为它抽筋了。”葆丝微笑着解释。   “为什么?”汤姆的眉毛紧紧皱起,严肃的就像面对着一个很大的难题。   “缺钙?”葆丝记得很久以前看过的资料中这样说。   “什么?什么东西?”汤姆对这个陌生的词很不安,他不喜欢他不知道的东西。   “一种微量元素。”   “那是什么?”汤姆问,他更想问什么叫‘微量元素’。   葆丝决定换一个话题:“其实我也不能确定。”所以我们停止这个话题吧。   “好吧。”他同意了,他也不愿意继续这个连他也不知道的话题,他接着说:“那么为什么你缺少那个东西会腿抽筋?”   “……因为那个东西被孩子吸收了。”葆丝捡了一个相对浅显易懂的方式向他说明。   “你是说……”他瞬间把手收了回来,葆丝看着他握紧小木棍警惕的盯着她的肚子,“你是说他……他从你的肚子里拿走了这种东西,然后你就生病了?”   他看起来好像认为孩子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葆丝迟疑了一下,他的形容方式让她不安。   “你为什么会知道?”他突然问,葆丝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钙或微量元素,她甚至还知道这是孩子抢走的,她是怎么知道的?   葆丝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她沉默了,茫然的看着他。   ——难道,这个孩子会是个巫师吗?   汤姆不确定了。他更紧的握住他手里的魔杖,却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他至今不知道巫师的魔力来源何处,他相信那是一种神奇的力量把他们和麻瓜区分开。可是巫师也会生下哑炮,麻瓜也会生下巫师,那么怎么知道孩子是不是有魔力呢?   ——或许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不平凡的。   他盯着葆丝的肚子,在一分钟之前他在想怎么让它消失,现在他却犹豫了。他不会让一个麻瓜女人生下他的孩子,那就代表着斯莱特林的血脉变得加稀薄了。   可是,或许,他的孩子会是一个奇迹。   虽然他是由一个麻瓜女人生下来的,可是他仍然拥有巫师的魔力,他仍然是一个巫师!   汤姆的眼睛突然亮得出奇!   葆丝惊讶的看着他,她不记得是不是见过这样的汤姆,这样的——野心勃勃。   他平静下来了,他坐在她的床边,看着她的肚子问她:“孩子什么时候出生?”   “还有三个月。”她说。   “我会等到孩子出生。”他这样说,然后真的,留到了孩子出生的那天。   1950年12月11日,早上六点,葆丝生下了一个男孩。   他刚生下来时有六磅重,当汤姆看到他时,他正被包裹在白色的襁褓中。他有着黑色的卷发,正紧紧闭着眼睛靠着葆丝。   她给他掖了掖被子角,奇怪的看着汤姆,从刚才起他就一直盯着孩子看,就像期待着他做出什么惊人之举一样。   “他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   葆丝反问他:“你没给他取名字吗?”   “你呢?”他盯着她,“你想叫他什么?”   ——这几个月来他一直都很怪,现在也一样怪。   葆丝不再管他,侧身只看着孩子,在他熟睡的小脸上轻轻亲了一口。   “瑞德罗特。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她不是特别真心的问他,不管他怎么说,她已经决定了,这个名字最合她的心意。   ——里德尔王?   汤姆复杂的看着葆丝,如果她不是一个麻瓜……   ——飞越重生。   葆丝在心中默念着这个名字,她看着襁褓中的瑞德罗特,有他在,她在这里的人生才真正圆满了,以前永远的消失了。   “我的……瑞德罗特。”她轻轻吻着他,就像他是她的宝贝。等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不知道汤姆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第 26 章   瑞德一岁的时候表现出了他非同常人的天赋。   一开始,葆丝只是认为是她把东西放错地方了,后来才慢慢发现这一切都是他干的。他的小毯子、奶瓶、饼干桶、糖果盒、字母积木全都围在他的小床边。   然后她亲眼看到那些东西像是活了一样,一扭一扭蹦蹦跳跳的跑到他的身旁。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葆丝吓软了腿,赶紧爬过去把他抱了出来逃到屋外。可爱的小家伙还以为妈妈在跟他玩呢,咯咯咯笑得特别开心。   然后她才明白这全是他搞得鬼。   ——超能力?   葆丝刚开始非常担心,她带着瑞德去了伦敦的医院,她含糊的说瑞德总是说头痛,怕他的脑袋里是不是长了什么东西,她请医生给他检查,因为她记得以前似乎看过一种说法,超能力其实是因为脑子里面长了东西才会暴发出常人没有的力量。   但她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医院不可能就凭她说的话就顺着她的心意给瑞德照B超——那个东西现在还没有呢,它现在的名字叫X光机,而且现在的医生一般不用它照脑子。   医生没有给瑞德开药,因为他看上去非常健康,当然也没有给他照X光机,葆丝也不可能跟医生说她怀疑孩子脑子里长东西了,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医生不会相信她所谓的猜测,倒更有可能认为她有问题。   她带着孩子在伦敦住了一个月,直到汤姆杀气腾腾的找来。   “你带着孩子来这里干什么?”他突然出现在房间里的时候,她正带着瑞德出门逛街回来,看到他面色不善的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医院的病历。   “瑞德病了?”他眯着眼睛说,明显不相信。葆丝觉得他正在发怒,她更奇怪的是他这次怎么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要知道平常他可没那么频繁的回家,她本来这两天就要带瑞德回去了,他应该是不会发现的。   “你什么时候来的?”她把购物袋放到地上,先带瑞德去上厕所。过一会儿他已经脱下了外套,也挤到卫生间里来,伸手就来抱瑞德。   葆丝不肯把孩子给他,她不喜欢他抱孩子时的表情,就像是在集市上那些来买马的商人那样,他每次都像是在看瑞德有什么价值,或者说能有什么价值似的。   ——她不会把瑞德有超能力的事告诉他。   可是当她抱着瑞德从他身旁走出卫生间时,瑞德伸手要他,嘴里喊着:“爸爸,抱我!”话音未落,她惊恐的看到汤姆浮了起来!向瑞德飘过来!   汤姆的眼睛也瞪大了!他惊喜的看着瑞德!   葆丝连退几步抱着孩子躲到门边随时准备跑出去,眼角余光瞟到她装着钱包的手提包就放在旁边。   她镇定的说:“汤姆,我有话要告诉你,是关于瑞德的。在我告诉你之前,我想先说一件事:那就是我绝对不许你伤害我的孩子!”   汤姆把玩着他的小手杖,几乎是心不在焉的草草点了点头,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瑞德身上,他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宝藏那样闪闪发亮!   “你说吧,我会听的。”   葆丝深吸一口气说:“瑞德有超能力。我担心这种能力会伤害他才带他来伦敦看医生的。”话没说完,她眼前一花,瑞德已经被汤姆抱走了。   她紧张的马上走到他身旁,想把孩子再抱回来,不知怎么的他一闪竟然坐到客厅的沙发上去了。   ——只是他一个她不懂,再添一个,父子两个她还能不懂?   葆丝一下子呆住了。   汤姆抱着瑞德在沙发上,把他的魔杖给他握住,只见杖头白光一闪,拐杖彩虹糖像下雨一样掉下来,顷刻就在地上盖了一层,沙发上、桌子上到处都是。   汤姆很高兴,他抱着瑞德看着葆丝,说:“瑞德是个巫师。”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对葆丝来说就像做梦,汤姆说他也是个巫师,当初来孤儿院接他去上学的就是个巫师,他在巫师学校上了七年后毕业。   “那你现在……也是个巫师?”葆丝辞不达意的问,她是想问他现在的工作是不是就是当巫师。   汤姆看着瑞德,嗯了一声。   之后,汤姆挥了一下他的小手杖,铺满客厅的拐杖彩虹糖就都消失了,除了瑞德手里抓的那几根。他抱着孩子,葆丝提着行李,退了旅馆的房间,坐上火车回到戈德尔克了。   到家的时候是半夜,葆丝看了眼钟表,这个时间正是汤姆每次回来的时间,看到他的工作地点应该是在伦敦,然后每次都要花上几天的时间坐火车回到这里来呢?巫师应该有更好的交通工具吧?   从伦敦回来后,汤姆就留在了家里,天天跟瑞德在一起,他喜欢让瑞德拿着他的小手杖玩——现在葆丝知道那个叫魔杖了。   家里开始出现很多的怪事,这都发生在瑞德手里拿着他爸爸的魔杖的时候。有一次葆丝端着洋葱汤放到餐桌上,坐在旁边客厅沙发上的瑞德看见了,他一挥魔杖,整锅洋葱汤全都消失了!   汤姆在一旁哈哈大笑,用鼻子顶着瑞德说:“瑞德,瑞德,你不喜欢妈妈做的洋葱汤,对不对?”   葆丝站在餐桌前无奈极了,其实只是因为以前一次她切洋葱时他跑过来,抢了一片抓着玩,然后揉眼睛里了,从此再也不肯吃洋葱。   葆丝很轻松的就接受了,毕竟她自己的来历就不平常,那么丈夫和儿子是巫师又算得了什么呢?但汤姆不肯告诉她更多,甚至不喜欢她问起这件事。他也不愿意让她看到他是怎么教瑞德使用魔杖的,每到这时他都会带着孩子躲到卧室去。   ——古怪的巫师。   他的样子倒是不像自卑,所以葆丝也没有表现自己宽大博爱的胸怀的机会,她觉得汤姆更像是看不起她。   虽然这很可笑,可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出来了。   他把教瑞德魔法当成了一件高贵的事,而她是没有资格看的。   葆丝没有在这件事情上跟他争执,因为她也的确是不会魔法,就是看了也没用不是吗?而且汤姆的个性就是这样,他极为固执。如果她想要用爱来感化他,让他明白让一个母亲参与对孩子的教育是应该的,那无疑是天方夜谭。   ——反正瑞德还小,再说他又不会在家里住一辈子。   葆丝决定等到他离开后再继续过只有她和儿子的日子,现在就先把儿子让给他吧。   汤姆这次在家里住得意外的久,一直到圣诞节前,瑞德二岁生日的前一天,他对她说:“明天是瑞德的生日,晚上我会邀请一位客人来,到时你要准备好,最好能多准备点甜食。”   他不屑的笑着:“客人喜欢吃甜的。”   葆丝顺从的准备了足够十个人吃的食物,包括一整条大马哈鱼和十对堆满辣椒的烤鹅翅膀,另外还有汤姆所说的大量的甜食,包括三种冰淇淋、果馅烤饼、水果蛋糕和巧克力松饼。她还为客人准备了两种饮料,柠檬蜂蜜茶和薄荷茶,如果他愿意,可以两种都尝一尝。   其实她很担心这位客人的味觉,他的爱好也太奇怪了。   晚上八点整,客人按响了门铃。   汤姆带着她和瑞德站在门口欢迎客人的光临。   ——客人是位奇怪的老头子。   葆丝看着门口那位留着长长的胡子和长长的头发,戴着尖顶帽,穿着一身鲜艳的紫色的长袍——她现在知道那叫巫师袍,袍子上还缀满小星星。   他大概六十多岁,或者更老一点。他脸上布满快乐的皱纹,面容慈祥,让人一见就喜欢,如果他再胖上几十磅,再穿上红衣服,那就跟圣诞老人一模一样了。   他笑了一下,葆丝注意到他的鼻子可能被人打断过。   他弯下腰对牵着葆丝和汤姆的手站在那里的瑞德说:“你一定就是瑞德,祝你生日快乐,我的孩子。”   他的名字叫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   葆丝皱了皱眉,这个名字可真有点耳熟啊……   第 27 章   “你们可以叫我阿不思·邓不利多。”这位可爱的老人狡黠的眨了眨眼,笑着说:“我知道我的名字实在是太长了。”他一副抱歉的样子。   这个玩笑让葆丝放松了些,她觉得这位老先生还是很好相处的。他看起来没什么架子。他非常喜欢瑞德,是的,就像所有的老人都喜欢小孩子一样。他把一个巨大的绑着缎带的盒子递给瑞德,说那是给他的生日礼物。   “瑞德,你要小心不要一口气吃完它们。”他对瑞德做了个鬼脸,说道。   她请他先到客厅坐下,然后到厨房端来茶水点心,并问他有没有什么不爱吃的东西。   “晚餐准备了鱼和鸡肉,胡萝卜、洋葱、玉米和青豆的沙拉,还有一大盘的烤鹅翅膀,是西班牙的做法,我放了很多的辣椒。”鬼知道那是不是西班牙的做法,她只是在吹牛而已。   “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年轻的夫人,谢谢您的款待。”他撑着椅子微倾身站起来向她道谢。   葆丝觉得自己做的还不错,就像以前还是女仆时一样,她退了出去,把客厅留给了汤姆和他的客人。她还需要去厨房给菜肴做最后的装饰,让它们变得更加可口诱人。   她花了很多的时间来摆盘子,用西芹和樱桃点缀在盘子边。她选择了有花纹的水晶酒杯,这样哪怕有水珠没擦干净也看不出来——这都是她在当女仆时学会的小招数。   她最后确定了餐巾和餐具都摆好了,不管从各个角度来看它们都完全对称,没有丝毫偏差。   饭菜都在推车上,随时可以把它们送上餐桌,一切都准备好了,她可以去请汤姆和他的客人出来了。   她先去房间把瑞德抱出来,他正在那里拆礼物,葆丝送的是玩具火车,汤姆送的是一个黄金挂盒,看起来像个古董,葆丝拿起来看了看,觉得送这个给一个两岁的孩子太夸张了,不过这可能也表示汤姆十分喜欢瑞德吧?   ——哪怕他送只小狗,或者送条宠物蛇也比送这么贵重的古董强。   葆丝鄙视汤姆的品味,或者这是因为他也没有享受过童年才不知道应该送给小孩子的礼物是什么样的吗?   而邓布利多先生送的那个大盒子里是超过一百种的糖果!而她一个也不认识!这些糖果她从来没在商店里见过。   她坐下来跟瑞德一起看那大盒子里的糖果,她相信这位客人也是来自巫师世界了,至少是来自一个陌生的世界,只要看这些她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就知道了。   比比多味豆,每一颗都是一次冒险——大概是口味比较特别,葆丝猜。   巧克力青蛙,请小心不要让青蛙逃走——什么意思?葆丝皱眉想了想,决定先放起来,确定安全后再给瑞德吃。   而瑞德从刚才起就没有表现出对这些糖果的兴趣,他甚至没有趁葆丝不在的时候偷吃。她知道他不是不喜欢,而是在没有她允许前,他不会吃。   他非常聪明,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甚至有些过于聪明了。她有时忍不住觉得可能因为他的父母是她和汤姆,他们曾经有过的经历让他们一惯小心谨慎,于是就算瑞德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家吃过苦,可是他也有遗传了这份小心和克制。   ——有时候她真的希望他能更像一个孩子,更大胆,哪怕无理取闹也好,总比现在这样让她心疼。   “坐在沙发上,等爸爸和客人出来后妈妈再来抱你,好吗?”她蹲下来看着他说,一边摸摸他的头发。   瑞德乖巧的点头,漂亮的棕色眼睛看着葆丝,他在等待奖赏——如果他做到了妈妈说的,那他就应该得到奖赏。   “如果你做到了,我会让你多吃一份樱桃。”葆丝说,她看到瑞德满意的点头,这一点可真像他的父亲。以前就是这样,如果她说了什么会让他满意的话,他就会这样点点头,就像她是他的下属。   “小家伙!”葆丝在他额头上狠狠亲了一口,起身往客厅去。   客厅的门虚掩着,里面很安静。葆丝觉得这份安静显得气氛很紧张,她轻轻敲了敲门,过了一会儿,汤姆在里面说:“进来。”   她推门进去,他看着她说:“亲爱的,是晚餐好了吗?我们的小英雄在哪里呢?”   葆丝笑纳了这声‘亲爱的’,对他说:“晚餐已经准备好了,瑞德已经问了我好几次他的蛋糕在哪里了,可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愿意现在就吃晚餐,再过一会儿只怕我准备的汤都要冷了呢!”她恰到好处的抱怨着。   “呵呵,那他一会儿还能吃饭吗?你应该阻止他。”汤姆笑着过来揽住她的腰,满意的点头——跟刚才的瑞德如出一辙,葆丝相信他们连点头的弧度都是一模一样的。   “教授,我们去餐厅吧?”他转头对那个老人说。   ——原来是教授。是巫师学校的教授?他们也有教授吗?难道不是法师、大法师、贤者、大贤者这样的吗?   葆丝好奇的看着这位‘巫师教授’,在汤姆说过他和瑞德都是巫师之后,她去借来了很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书。最出名的巫师当然就是梅林,那个辅佐了亚瑟王的大法师,还有童话中极具传奇色彩的石中剑。不知道当初亚瑟王是不是真的得到了巫师的帮助,可是她看完《亚瑟王传》后,觉得梅林虽然是巫师,却更像是一个象征亚瑟王授命于天的角色,圆桌骑士才是真正帮亚瑟王打天下的人。   ——好吧,巫师这种事还是很不真实的。   汤姆不肯告诉她更多,他不喜欢她问起这些事,每次总是很不耐烦。不过他说梅林确有其人,现在巫师界还保持着很多以梅林为名的爵位勋章之类的东西。   葆丝的脑海里闪过了印在英镑上的伊丽莎白二世。   ‘我明白了。’她点点头说。这下什么神秘感都没有了。   这位老先生站起来,开朗的说:“我都等不及要品尝了!”   晚餐时这位老先生也表现的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他没有让刀叉飞来飞去自己切肉,也没有让菜肴自己跳起他的嘴里。这让葆丝有点失望,她一直以为真正的巫师吃饭的时候会更有趣。他不停的称赞着,从整洁的餐厅到精致的烛台,从她做的鱼肉和沙拉到配餐的葡萄酒,他更是加倍称赞了饭后的甜点,葆丝打赌他每一种都吃了,甚至比刚才的正餐吃的还要多。   晚餐结束后,几人又回到了客厅。瑞德也被汤姆抱了过去,他还去把葆丝买的生日礼物,那架玩具火车给拿了过来,然后就在客厅的地毯上,他陪着瑞德组装火车,架起轨道。   ——就像一个父亲那样陪孩子玩。   葆丝嘴角的笑快挂不住了,这样慈爱的汤姆可真是令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他今天晚上一直笑得像个傻瓜,看她的眼神也充满了爱意,对待瑞德也像个傻爸爸。   ——汤姆,你演戏演过头了。   葆丝在心底冷嘲。转头就看到坐在旁边的邓布利多先生看着她露出了然的微笑,就像他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僵笑两声,立刻回到待客女主人的角色中,殷勤的问道:“要我给您端过来一些小甜饼吗?还有薄荷茶。”   邓布利多先生捧着肚子,垂涎的笑道:“我迫不及待了!”   葆丝被他逗笑了,刚才的尴尬也消失了。她立刻去准备了一些茶点,还给在一旁跟瑞德玩得不亦乐乎的汤姆端来了红茶,给瑞德准备了果汁。   把给那父子两个的茶点放在他们旁边的桌上,她跟邓布利多先生坐在一起愉快的聊了起来。她一直很想知道更多的关于巫师的事,可惜汤姆不肯告诉她,而她借来的书——说真的,她看过后一个也不相信。   邓布利多先生很愿意告诉她:“……我们的霍格沃兹非常美丽,它是一座宏伟壮丽的城堡。”   “霍格沃兹?”葆丝端着茶杯,鹦鹉学舌一样。可能是她表现出了疑问,邓布利多停下来询问的看着她。   “我是说,它就像故事书里所说的那样,在人迹罕至的山谷中吗?被美丽的自然精灵保护着。”葆丝很快的找了个理由,她想像中的巫师穿着长袍带着兜帽拿着弯曲的木头拐杖,个个老态龙钟,沙哑的声音,干枯的手指什么的,总是说些似是而非的话,指点英雄去拯救公主打倒毒龙。   ‘向前走,越过千山万水,你会找到你的命运。’——像这样,通常英雄都会顺着他指点的方向闷头向前走,无论谁问他都会说‘我的命运在前方’,其实他什么都不知道。   坐在她对面的邓布利多先生哈哈大笑起来——她觉得他再次看到了她脑海中的东西,所以才会笑。   “哦,不,请原谅。”他擦了擦眼角笑出的眼泪,“霍格沃兹不在山谷里,当然,我们有精灵,不过它们不像故事书里说的那样,它们很勤劳,在城堡里做很多的工作,我们叫它们家养小精灵。”   “家养小精灵?”葆丝重复着,脑海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冒出来。   “那里也不是人迹罕至,事实上所有巫师的城堡或家的附近都会施放麻瓜驱逐咒,用来防止麻瓜靠近。”   “麻瓜……”葆丝喃喃道。   “葆丝,瑞德该睡觉了。”汤姆突然说。   “好。”她迅速站起来,把茶杯放到一旁,对邓布利多先生说:“请原谅。”然后不等他说点什么就走过去抱起瑞德离开了,在她身后的邓布利多连茶杯都来不及放下就站起来送她离开。   她抱着瑞德几乎是逃一样回到卧室,她机械的给他换上睡衣让他躺下,命令他睡觉。而瑞德虽然眼睛仍然明亮有神,他也没有提醒她现在才九点半,还不到他睡觉的时间,他安静的躺在床上,看着她坐到窗户前的椅子上发呆。   客厅的声音隐隐传来。   ——或许汤姆忘记了,她是个女仆,她曾经当过六年的女仆。   一个女仆最擅长的是什么?如果有人这样问她们,他会惊讶的发现,女仆知道主人家里所有的秘密。   女仆会知道主人在何时需要她们,如果主人叫唤而她们没有及时赶到,那她可能就会被惩罚。   所以,任何一个熟练的女仆都可以骄傲的宣称,就算她在二楼打扫卫生,一楼厨房里发生的事也别想逃过她的耳朵。如果女主人在卧室偷情,男主人在书房偷情,她们全都知道。   ——包括现在客厅里发生的事。   葆丝竖起耳朵,打开的窗户前吹过的夜风把客厅里的谈话传到她这里,哪怕声音再小,她都能听见。   在葆丝抱着瑞德离开后,客厅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冷了。   汤姆和邓布利多都没有说话,他们一个坐在沙发上喝茶,一个站在那里,像是在等另一个人先开口。   十分钟后,汤姆等不及了,他转回身对坐在沙发上似乎专心喝茶的邓布利多说:“教授,在我毕业时曾经申请过霍格沃兹里的一个职位,当时你反对了我,那么现在,请你告诉我,你仍然那么想吗?”   仿佛茶杯里有一个令人惊奇的世界,邓布利多没有回答他。   汤姆继续说:“我想,你一直对我有很大的误会,而我也一直想向你证明你是错的。”他盯着他的眼睛,虽然邓布利多不看他,可是他仍然盯着他,向他施压。   他站在那里,就像一个国王在面对他的臣子:“我有了一个家庭,一个妻子,一个儿子。我爱他们。或许你不知道,我的妻子跟我幼年相识,她一直在当女仆,是我找到了她,娶了她,跟她生了一个孩子。我的孩子也是个巫师。”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忍不住仰了一下头,神色骄傲。   邓布利多怜悯、悲伤的看着他。   汤姆看着他,斩钉截铁的说:“教授,让我回到霍格沃兹吧。我可以带给那里的学生新的生命,我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他逼近一步,捂着胸口说:“那里是我的家,让我回去吧。我一直爱着霍格沃兹。”   他停了一会儿,接着说:“如果你仍在担心,那么我想你现在应该已经明白了。我的家庭应该能让你放心了,我不是你想像的那样。你一直都误会我了。”他站在那里,仿佛在等着邓布利多向他坦白,他的确误会了他。   ——他觉得他做的已经够多了。他想回到霍格沃兹,没有人能阻止他。   他说完后就等着邓布利多的回答,沉默再次降临了。   过了很长时间,邓布利多失望的摇了摇头:“不,汤姆,你一直都是你,一点也没变。”   汤姆的眼睛愤怒的瞪大了,邓布利多不等他说话就接着说:“你说你爱你的妻子和孩子,可是我看不到你的爱。或许有,可那太不起眼了,跟你的鄙视和轻蔑相比。”   ——在他来之前,曾经期待过看到一个幸福的家,看到汤姆真的改变了。   他回想起汤姆的邀请函,或许他早该知道,那邀请中没有对家庭的爱,没有对儿子的骄傲,更多的是对他的挑战,为了当初他对他的否定而作出的挑战。   邓布利多站起来,他准备告辞了,他说:“如果你问我,那么我的回答和之前一样。我不会让你担任霍格沃兹的教职,如果校长同意了,我将尽力阻止他。”   他说完就走了,没有再等一分钟。   汤姆僵硬的站在客厅里,十年后他再次被邓布利多打败了,他不明白,他有了一个麻瓜妻子,一个混血儿子,这还不能取信他吗?   他紧紧握着魔杖,愤怒令他快要失去理智了。如果一个家庭不能令他相信,那么他会证明他的能力,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到了那时,霍格沃兹将无法再拒绝他!   葆丝没有听到第二声门响,可是她知道汤姆也离开了。她的双脚冰冷,全身僵硬。她从窗前离开,坐到书桌前。   ——她需要做点什么了。   第 28 章   葆丝看起来仍和以前一样,只是夜晚时常常整夜不睡,坐在瑞德的床前看着他。   那天之后汤姆——或者她应该称呼他的另一个名字,他再也没有出现过。葆丝神经质的一连几天把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凡是他用过的盘子茶杯,坐过的椅子,沙发垫,抱枕,等等,都扔了,烧了。地板刷了一遍又一遍,地毯送给了邻居。   她拼命的洗澡,床单、枕头、衣服,所有他躺过用过的东西全都扔了。   瑞德看着母亲做这些事,从来不开口。   以前她会逗他说爸爸的事,问他想不想爸爸,记不记得爸爸,可是她现在却恨不得把关于汤姆的事从他的脑子里全都挖出去。   她想过带着瑞德逃走,甚至跟神父打听去外国的船票,她认真的计算过路程,从哪里走,坐哪一列火车,在什么地方登船。她的钱够用多久,他们要去哪里,她能找什么样的工作,等等。   可是她很快想起那次她带瑞德到伦敦去,他后来追上去的事。   ——她不知道是她或是在瑞德身上,或者他们两人身上都有。那些巫师的肮脏的小把戏,小咒语。   他可以找到他们。如果他们逃走,他立刻就会追上来,到那时她根本无法保护瑞德。她也没办法解释为什么要逃走。   她收起了汤姆送给瑞德的挂坠盒,想扔掉,可是又不敢。她换了很多地方藏它,阁楼上,或者埋到花坛里,最后她把它放到了床底下的旧鞋盒里。   她要怎么办?   她努力回忆关于那本书的事。哈!原来她不是个活的人,原来她真的死了!甚至这一切都是假的!只是一本书!一本童话故事!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   葆丝笑不出来。   她看到站在门边的瑞德,他还那么小,那么懂事。就算这段时间她都快疯了,他却从来没有哭闹。她走过去把他抱到怀里,就算是为了他,她也不能就这么放弃。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她能记起的地方不多。她记得这是一个开始跟《灰姑娘》很像的小男孩的故事,他在亲戚家里受苦,他住在碗橱里,穿着旧衣服,每天都要不停的干活。然后就像《亚瑟王传》一样,有一天,一位巫师告诉他,是他把他送到这里来的,为了让他在安全的地方长大,因为他的父母都被人杀害了,他身负伟大的使命,打败一个魔王,把巫师和世界从邪恶中拯救出来。然后这个小男孩在一所魔法学校里结识了两个朋友,一个活泼的男孩和一个认真的女孩,他们三人经过了很多事后打败了魔王,从此以后所有人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然后那位去接小男孩的巫师,像《亚瑟王传》里的梅林大魔法师一样的人就是那天来参加瑞德生日晚宴的老巫师,邓布利多。   ——她现在想起来这个人是谁了,魔法学校的校长。   那个大魔王就是汤姆——当然,他现在还没当上魔王。   而小英雄还没出生,说不定连他的父母都还没出生呢。   葆丝现在巴不得那个小英雄赶快出生,立刻就能长大,时间像飞一样跳到大魔王被打倒的时候。   那她就不用害怕了。   现在……谁能帮助她?   去找那位魔法学校的校长吗?葆丝不知道这样做能有多少用,去请求他把他们母子藏起来?可是从那天晚上看起来,汤姆现在还没变坏,邓布利多还把他当成他的学生。他可能不会相信她的话,认为汤姆要伤害他们母子。   ——或者她可以把汤姆未来会做什么事告诉他?伪装成预言?   不,她记得这个故事里有个预言师,是个很不起眼的女教授。而且巫师似乎有很多方法可以让人说实话,有种药或咒语。   她不能冒险。这样做漏洞太多,她没把握能瞒过所有的巫师。而且那样她也不能保护瑞德,只要想到那个老巫师是怎么对那个小英雄的,她不能不考虑他会不会也这样对瑞德。   ——身负使命或成为英雄?   不,她不会让人替瑞德选择道路。等他长大以后,由他自己来选择自己想走的路。而且她也不想让人带着偏见看他。汤姆是他的父亲,可汤姆做的事跟他无关,也不代表他日后会变成跟他父亲一样的人。   如果她带着瑞德去见那些巫师,告诉他们汤姆会做的事,那么那些人可能会帮助他们,也会教导瑞德——用防备的手段。他们可能会时时不忘告诫他,他的父亲曾经做过些什么,要他记得不要跟他的父亲走上一样的道路。如果他做错事,就算是再怎么小的事在那些人眼中也会变大。   ——她不能这样做。   一年过去了,汤姆就像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忍不住想,或许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或许他抛弃他们了?那可真是太好了!或许他觉得他们没有价值了,对,就是这样。她是个巫师眼中的‘麻瓜’,瑞德是个混血儿,说不定他嫌弃他们了。   她一面忐忑不安,一面这样期待着。   瑞德四岁时,她发现他跟汤姆小时候一样,会跟蛇玩。她想起来那个魔王会说蛇语,她还记得小时候汤姆用蛇缠死了一只兔子,当时她根本没有想到那是因为他会跟蛇说话——是啊,谁会这么想?   ——现在瑞德像他父亲小时候一样。   看着他无师自通的把玩着一条蛇,那条小蛇像是他手中的玩具,顺从的盘在他的手臂上。就像当时的汤姆。   葆丝知道自己一定要做点什么。   她向神父借了一台打字机,写了几个童话小故事,其中就有《哈利·波特》。她把它写成了一个几千字的小故事,配上几页图,写的是一个小男孩从小没有父母,受苦受罪,有一天他发现他有一个仇人,然后努力学习魔法剑术,终于在朋友的帮助下打败魔鬼的故事。   这个故事很简单,也很平常,就跟很多的冒险魔法故事一样,一点也不起眼。   ——然后她在后面用中文把‘故事’重新写了一遍。   她把这些小故事交给神父,神父说她写得很好。教会没有足够的钱给所有的教会学校或孤儿院买书,她写的这些他可以想办法做成简单的故事书,放在教堂里供村里的孩子们看。   葆丝热情的表示愿意帮忙,然后她拿着印好的几本书回家。   她把她的一些旧衣服和这些书寄回伦敦,送给苏珊当礼物。她了解苏珊,只要是送到她手里的东西,再破再旧她都不会丢。哪怕这些书她看都不会看。   ——她想起了自己毫无道理的失忆。   碰巧她知道巫师有个可以让人失忆的咒语,而就是在那之后,她遇上了汤姆。他那么热情的把她从伦敦带走,又跟她结婚,千方百计的把她留在这里……   想到这里,葆丝有些迟疑了。如果他真是那个魔王,他为什么会跟她结婚?甚至还生下瑞德?   ——‘你怎么可能会怀孕?!’   在汤姆发现她怀孕的那天,他是那么的惊讶。   所以,他其实是不打算让她怀孕的。   想通这件事后,葆丝既后悔又愧疚的看着瑞德。如果早知道,她是不会生下瑞德的。她不会让他有这样的一个父亲。   ——她当初为什么那么轻易的就跟他结婚了呢?她应该再多想想的!   可能对汤姆来说,跟她结婚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她根本不重要。她看着跟蛇玩的瑞德,他对汤姆来说才是重要的。   ——或许她应该带着瑞德去找那个巫师校长?   可是她又担心如果汤姆早就把他们忘了,她这样做反而适得其反。   一天天过去,她越来越觉得汤姆已经把他们忘到脑后了,只在偶尔的深夜里会被恶梦惊醒,梦里汤姆来抢走了瑞德。   在漆黑的深夜里,他夹裹着狂风和暴雨撞破大门冲进来,把瑞德抢走了。   每到这时葆丝都会满身大汗的从梦里醒来,然后一整夜不睡的坐在瑞德的床边看着他。   ——她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保护他?   葆丝无助的趴在他的床边,痛哭起来。   瑞德五岁半时,汤姆已经有三年没有来了。葆丝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了,他应该已经把他们忘了。   她从神父那里得到了一份工作,她愿意到教会开办的学校里去工作,任何工作都可以,她可以不要钱,只是希望神父给让瑞德在教会学校里上学。   神父给了她一封推荐信,她拿着这封推荐信去买了火车票。她想的很好,先假装带瑞德去上学——如果汤姆追过来,她至少也有话说。   如果他们从这里离开到了学校汤姆还没有追过来的话,她在那里再想办法通过教会买船票,带着瑞德逃到外国去。她决定带着瑞德躲到香港去,那里有外国人,她和瑞德在那里不会很显眼,她又会中文,融入那里的生活和找工作都不是难事。   她收拾好了行李,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要走,就连神父她也是说明年再走。她想悄悄离开。   瑞德已经是个懂事的孩子了,不像小时候那样抱起来就能走。这些年他虽然没有问过汤姆的事,没有问过为什么父亲不回来了,可是葆丝收拾行李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门边看着。   她知道她应该跟他解释,瑞德不是那些很容易就能哄住的孩子,她必须要告诉他一部分的真相。   她找了个机会,抱着他说:“瑞德,妈妈带你去上学好吗?”   “上学?”他问。   “对。”她想了想,微笑着说:“就是有很多的小朋友会跟你一起玩的地方。”这里他没有同龄的朋友,平常只是跟家里的狗和猫,还有他的蛇一起玩。   “你们可以天天做游戏,好吗?”   他点了点头,跳下她的膝盖跑出去跟他的蛇一起玩了。   她松了一口气,只要先说服他不要吵闹就行。其他的她不会告诉他。   一切都准备好了,火车票也买回来了。很多的东西她都不要了,只简单收拾了两人的一些衣服,整理出了两个小行李箱。她借回来了一架马车,到时她赶着车带着瑞德,趁着天还没亮的时候走,谁都不会知道。等她走了,可能要好几天村里的人才会发现。   钱和车票都放在裙子的暗袋里,紧紧缝在里面,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没有问题。   她告诉自己。然后决定最后一天晚上好好吃一顿,她做了一顿大餐,然后到外面去找瑞德。   可是瑞德不见了。   她沿着村里唯一的一条路来回找了五六趟,不得不承认瑞德真的不见了!   村里人都说没有看见瑞德。   葆丝疯了。   她跑回家,拿了钥匙和零钱什么都不管就要去邮局发电报,她没有办法了!她必须立刻找到汤姆,或者那个巫师校长,或者任何人!   然后她看到汤姆就坐在餐厅里,面前的餐桌上摆着她做的丰盛的晚餐。   “汤姆!”她扑过去抓着他大喊,“瑞德!瑞德不见了!他丢了!我找不到他!你去找,你去,他不见了!不知道谁把他带走了!”   在她见到他的一瞬间就哭了,在这一刻她一点也不在乎他是什么大魔王,她甚至庆幸他是一个强大的巫师,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瑞德有什么不测,他一定能救他!   他抱住她,很长时间没说话,然后他开口道:“葆丝,你不用担心,瑞德是我让人带走的,是我的朋友带他出去玩了。”   他抓着她的胳膊让她坐下,看着那一桌子菜说:“他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我们吃吧。这都是你做的?”   在听到是他带走了瑞德后,葆丝眨眼间就镇定下来了,冷静的开始思考。她坐了下来,擦了擦泪,微微抱怨的说:“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吓死我了!”   她惊讶的发现自己能很轻松的笑起来,就像瑞德真的是让父亲的朋友带走出去玩了一样。   “是的,汤有点冷了,我去热热。”她端着汤锅回到厨房。   汤姆问她:“你打算出门吗?”   她知道这是因为他看到了放在地上的行李箱。她端着热好的汤回来,非常自然的一边给他盛汤一边说:“对,我打算带瑞德去伦敦,上教会学校。”   她坐下,给他切了两片面包,盛菜,说:“他已经快六岁了,我想现在开始准备正好。我找神父要了一封推荐信,我会跟他一起去,就在学校里陪着他。这边的房子先放着,我不打算租出去,假期时我再带着瑞德回来。”   她说的就好像她正是这样打算的一样。她注意没有跟他的眼神相对超过太长时间,可是她也不会不去看他的眼睛,那样反而会让他生疑。   “嗯。”他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吃完了饭,她去烧水让他洗澡,然后她在卧室里铺床。等他洗完澡出来,她就像任何一个很久没见到丈夫的妻子一样靠在他的怀里,一切顺理成章。   她舒展身体,几乎是热情的跟他纠缠在一起,直到两人都大汗淋漓。他们躺在一张床上,她靠在他的怀里,仿佛昏昏欲睡。   他说:“瑞德不上麻瓜的学校,他会上巫师的学校。你不用着急。”   “是吗?”她打了个哈欠,“好吧。”她说,就像已经累极了,没有精神再说话了一样。   他还在说:“……还有很长时间,你先睡吧。”   她闭上眼睛,眼角余光看到他伸手去拿摆在床头的魔杖。   ——不要发抖。   她全身放松,就像她什么也没发现,正安心的准备入睡。   脑海中炸开一片刺目的白光,她……   一个星期后的伦敦教会医院里收治了一位病人,她全身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证件,她甚至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说不清。   第 29 章   修女玛丽亚姑姑是教会医院的一位主管,今天她有一件为难的事不知怎么办才好。   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有人在教会医院的大门口发现了一个晕倒的女人,就把她送了进来。   这个女人没有受伤,看着也不像生病。她身上的衣服很整洁,虽然不像什么有钱人,可也不是乞丐。   她大约二十几岁,褐色卷发,白皮肤,应该就是英国人。她左手戴着一枚普普通通的戒指,应该已经结婚了。   不管怎么看,她都跟大街上所有的每天要发愁晚餐应该吃什么的家庭主妇没什么两样。至于为什么她会天不亮就晕倒在教会医院的门口就不得而知了,可是玛丽亚修女并不关心。等她醒了以后,就可以让她回去了。   可是这个女人醒了以后却不肯走,说她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似乎想留在教会医院,这下她可不知道怎么办了。   站在旁边来教会医院帮忙的汉德太太可是生气了,她像一颗圆滚滚的炮弹一样冲过来,挤开旁边的人对修女说:“玛丽亚姑姑,你可不能相信她的话!像她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她就是个骗子!”   她短粗的手指正指着坐在床上刚刚醒来的梁珊,就算被人说是骗子,她看起来像是一点都不在乎。   有什么办法呢?她醒来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很可笑,好吧,或许没那么可笑。可是仍然很令人难以置信。梁珊是个正常人,她没有那么多不着边际的幻想,天天想着能够摔一跤跑到另一个世界变成公主。所以发生这样的事让她觉得十分意外。但既然发生了,她也不会抱怨,而是想尽快为自己找一个安身之所。   从她醒来后发现自己在医院——多好合适的地方,还是教会医院,那可是出了名的慈善机构。   在她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能干什么,连晚上住在哪里都成问题的时候,留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她不反驳汉德太太的话,因为她说的至少有一半是对的。另外一半就是她并没有说谎,她是真的不知道这个身体的名字。如果不是说不清这个身体叫什么名字,而玛丽亚修女看着似乎已经在怀疑她,怕他们叫警察,她也不会说出失忆这种漏洞百出的谎言。   ——现在就算这个身体的家人找来,有医院的证言相信他们也不会怀疑她。   修女玛丽亚认为汉德太太说的有道理,因为在梁珊还没醒过来之前,教会医院的医生已经给她做了检查,等她醒来之后又做了一次检查,结论就是她完全是一个健康的人,她的裙子上甚至连一点灰尘都没沾上。而这个健康的女人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晕倒在医院门口——谁知道是真是假呢?醒来还不肯找家人来接她。   所以,她可能真的是个骗子。就像汉德太太说的那样,只是想骗钱。   玛丽亚修女想了想,对梁珊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在这里吃过早餐再走。”除了可以请她吃顿饭,医院不会再给她别的东西了。   梁珊顺从的先跟着汉德太太去填肚子了,先吃饱再说。   汉德太太很不情愿的把她领到餐厅,给她拿来了热汤和面包,没好气的说:“吃完这些就赶紧走吧!别想再占更多的便宜了!哼!”   梁珊微笑着向她道谢,安静的吃完了以后拿着盘子去找汉德太太,说想当面向玛丽亚修女道谢之后再离开。   听到她肯走,汉德太太显得客气了点,指点了她怎么找修女玛丽亚。   在修女的办公室里,梁珊表达了想留下来工作的愿望。她说她确实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了,也找不到家,所以想在这里等家人来找她。她说她可以不要工钱,只要能够让她住在这里,每天有饭吃就行。她会努力工作的。   不费什么力气她就说服了玛丽亚修女,顺便也在修女的办公桌上看到了一份旧报纸,上面写着:1955年8月24日。   很好,她的爹妈现在一个一岁,一个还没出生。这更坚定了她留在教会医院的信念。   等到午餐时,汉德太太再次在餐厅见到梁珊,顿时气得七窍生烟,就算得知她现在已经成了医院的一名工人后仍然对她没有好脸色。不过梁珊没时间理她,在玛丽亚修女愿意收留她之后,她给自己起了一个新名字:安。   ——总比‘梁珊’更显得入境随俗。   凌晨一点,她终于做完了一天的工作,虽然累得浑身酸痛可是还不能休息,她必须从自己的随身衣物中找到更多的关于这个身体的信息。   目前她只知道了两件事:一,这个身体应该是伦敦本地人,因为她现在能说一口地道的伦敦味英语。   果然穿越了就变成天才了吗?   二,这个身体应该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   梁珊本来还是很期待这个身体是不是能有一个不平凡的身世,可是在她看到自己那双关节粗大的手之后就打消了这份不切实际的幻想。这个身体应该从小干粗活,不然手指关节不会这么粗,手上的皮肤也不会这么糟糕。梁珊摸着这双老了十岁的手泪流满面。   但奇怪的是她的裙子却是好料子的,这个一看就知道,跟教会医院里那些被捐来的衣服比,她身上穿的可以说是相当不错的。   除了款式有些旧以外,裁剪也十分合身,这表示其实这个身体过得还不错吗?不知道她的家人现在有没有发现人失踪了,如果他们找来,她能瞒得过他们吗?   接着她就发现了暗袋。胸口、腋下、腰,还有衬裙和衬裤,一共有十个暗袋,里面装着三万七千多英镑。   还有两张上个星期的火车票。   梁珊摸着那崭新的巨款,再看看那两张过期的火车票,脑袋里冒出一个猜测:   私奔。   是的,事情可能是这样的。这么多钱当然不会是这个身体自己的钱,这个身体看起来就是个穷人,所以应该是偷的。偷了钱自然要逃走,三万多英镑,足够任何人过上好日子了。再看那两张过期的火车票……   一个年轻的女人,带着钱和两张车票,除了私奔,还有别的可能吗?   梁珊看着手上的戒指,一颗心在狂风暴雨中煎熬。   一个可能出身不太好的年轻的女人,攀上了某一位富人结了婚,可是却又偷偷找了个情人,在私情的诱惑下偷了丈夫的钱准备私奔。   ——她好像已经看到了一个戴了绿帽子的有钱老男人正在愤怒的狂叫。   而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教会医院?应该是跟私奔的对象发生了矛盾,原因就是她随身携带的巨款。那个情人见财起意,图谋不轨,于是惨剧发生……   她就在此时上了这个可怜女人的身。   梁珊为这个身体可悲的命运叹了两口气,仍旧把钱全都装回暗袋中再仔细缝好。她暂时还是要留在这里的,不管怎么说这笔巨款极有可能来路不正,外面说不定正有人在找这笔钱,她躲在这里才安全。   ——因为她可不想把这笔钱还回去呢。   梁珊在教会医院干得还不错,她发现自己这个身体应该十分擅长干活,因为她居然能一口气扛两袋土豆进厨房,还能一个人提起装满二十人份汤的汤锅。她能很熟练的削土豆,知道怎么洗盘子才省水又省力,她能把桌布铺得又快又好。   医院里的人都很喜欢她,不管是病人还是医生,比起那些粗鲁的嬷嬷,她总是面带微笑,说话轻声细语,对待人总是特别的有耐心。   这样的人谁不喜欢呢?   不过梁珊觉得这都是留在这个身体上的以前的主人的记忆,因为她可没这么能干。有时她会对着镜子猜,一个这么擅长干活,笑起来就像饭店服务员一样的女人是干什么的呢?女仆吗?   ——所以她偷的不是丈夫的钱,而是主人的钱?她也不是跟情人私奔,而是跟丈夫偷跑吗?   从私奔变成雌雄大盗并没有让梁珊心情变好,她只希望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警察最好赶紧把她的丈夫抓捕归案,并且立刻扔进监狱这辈子都别放出来,那她就安全了。   梁珊最喜欢到儿童病房去,非常意外,她发现自己居然十分喜欢孩子,不管是哭闹的小孩子还是不肯吃饭的小孩子,在她眼中都那么的可爱。她喜欢在那里干活,就算是让她天天洗孩子们弄脏的被子床单她都不觉得累。似乎只要看到他们可爱的小脸,疲惫就从她的身上飞走了。   她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儿童病房陪小孩子,慢慢的不管是医院的修女和医生还是其他人,都认为她就应该在那里工作。   有一些小孩子生了重病,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没有钱就把他们留在了医院。有一些就被送到了孤儿院,有一些还留在这里,可是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送走,所以有的特别乖巧,最怕大人生气,有的却拼命吵闹。   不管是什么样的小孩子,梁珊都能用无比的耐心来哄他们。有时她会忍不住想,要是可能,她会把这些小孩子都带回家,让他们都成为她的孩子。这种冲动太可怕了,她不知道自己竟然是这么博爱的人。她以前不是这样。   有一个可怕的猜测总是在她的脑海里浮浮沉沉,她克制着自己不去深思。   ——说不定,说不定这个身体有孩子。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就再也藏不住了。。   她不停的想,那会是个男孩还是女孩?她喜欢女孩,可是男孩也不错。还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么个人在,她就在脑海中描绘在餐桌前喂他吃饭,在午后的阳光下陪他玩耍,在夜晚哄他入睡,为他将小衣服在太阳下晒得松软舒适,为他读书,教他识字。   越想越高兴,就好像已经有这么个孩子在她面前了一样。   她看着眼前的病童,看着这个猜那个孩子是不是和他一样高?像他一样调皮?看那个猜那个孩子是不是也不爱吃鸡蛋?不爱喝牛奶?就觉得眼前每一个孩子都像那个想像中的孩子,每一个又都不是,就连晚上在梦里,她也不停的想着那个连长什么模样都还不知道的孩子,觉得一颗心都要化在他身上似的。   ——母爱泛滥。   她幸福的给自己这种奇怪的行为下定论,渐渐的她开始相信自己有这么一个孩子,是的,她有,可他在哪里呢?   她在教会医院已经有三个月了,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孩子,她也已经离开他三个月了。他会想她吗?他现在怎么样?过得好吗?谁照顾他?   这些念头层出不穷的冒出来,日夜折磨着她。   她到报社登了一则小广告,特地照了张小照片一起放上去,为了让照片能够更大更显眼,剩下的地方挤得只够留下教会医院的地址和电话。   她希望能有人来找她,现在她已经不在乎那钱是不是来路不正和她会不会因为惹上麻烦了,她只想快点回家,如果有那个孩子的话,她想见到他。   报纸登了两个月,毫无消息。   她慢慢冷静了点。她告诉自己这件事情不能着急,而且还不知道有没有那么一个孩子在呢,不是吗?   可是就算是这样,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她仍然到商店里为那个不知道是不是存在的孩子买了一份圣诞礼物。这份礼物不能送出去,她把它放在了床头,每天都看着它,想像着那个孩子收到它时高兴的样子。   圣诞节前,教会医院收到了一批捐赠的礼物,包括一些旧衣服和旧书,其中有一些是其他地区的教会送来的。   儿童病房不能回家过节的孩子们很高兴,梁珊和修女教他们自制礼物,然后交换,可是这样当然不能跟从外面送来的礼物相比。他们想要的就是外面世界的关心,那代表着他们还没有被人遗忘。   那些旧书虽然都很旧了,可是孩子们仍然爱不释手。怕他们把这难得的书弄坏了,毕竟本来就是旧书,已经不结实了,修女和梁珊把书收了起来,由她们把里面的故事念给他们听。   在梁珊看来那里面的童话书都太简单了,每到这时大家都会坐在一起,不管是四五岁还是七八岁,哪怕是十三四的大孩子都听得津津有味。   每一个故事都会读上十几遍,大家还听不烦,一再的吵着让梁珊念给他们听。结果她几乎把儿童病房里所有的童话书都看遍了,有一些都会背了。这时她惊讶的发现其中有一些故事书可能是从中国翻译过来的,后面居然有中文。   ——这不可能吧?这不像中国的故事。   梁珊奇怪的翻了翻,有公主有骑士有毒龙,这是很正宗的西方童话,如果是东方童话,那就应该是神仙啊猴子啊玉帝啊人参娃娃嘛。   那么是翻译到中国去的?   她把这个问题丢到一遍,不管怎么说,能看到中文还是很高兴的,哪怕是幼稚的童话。所以她就把书带回房间去了,准备在睡觉前拿来翻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个开场白还挺有趣的。梁珊觉得有意思了,不过现在中国已经开始流行简体字了吗?可能流行了吧?   ‘它发生在我的身旁,我将它写下来,希望有一天能有人看到它。’   梁珊认真看下去。   ‘故事的开头是缘于另一个故事,是由J·K·罗琳所写的童话《哈利·波特》开始的。’   梁珊从床上坐了起来,她重新读了一遍,没错,她没看错。   ‘这就是那个童话中的世界。’   ——这是什么意思?   她的心狂跳起来。   ‘我的故事是从那个被小英雄哈利·波特打倒的魔王开始的,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呢。’   这个故事很简单,只有短短两三页。梁珊看到最后,不得不承认这可能是一篇自传。有一个穿越的前辈在她前面也穿到了这个世界——她刚刚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刚刚因魔法而起的兴奋在想到自己的年龄后消失了,她已经太老了,不可能再冒充小孩子去霍格沃兹上学了。   如果故事中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个穿越的前辈跟伏地魔相爱了还结婚了还生了个孩子,那么他们现在是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吗?   梁珊打了个寒战,这种想法太可怕了。或者应该说这个前辈太厉害了,她可真不敢想像跟伏地魔相爱结婚。这个‘葆丝’真是太有勇气了。   不过‘葆丝’是指什么?中文的音译不知道是对照的哪个词,或许是某个词的变形?   结果梁珊当天晚上的梦里就不停的在想这个‘葆丝’是怎么拼的,满天的‘葆丝’飞来飞去。   第二天,修女玛丽亚姑姑让梁珊和汉德太太一起到教堂去一趟,教会医院里那些不回家过圣诞节的人在圣诞节之前都要上教堂,他们要跟教堂约好时间,商量好准备多少凳子和食物。   汉德太太跟教堂的神父很熟悉,而那个神父在看到梁珊后似乎闪了一下神。   ——莫非神父认识这个身体?   梁珊决定一会儿找机会跟神父聊一聊。   “葆丝!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个人在背后粗鲁的叫她,而她正为那个熟悉的名字愣了一下。   ——葆丝?   一个粗暴的妇人上前使劲从背后拉了她一下,恶声恶气的说:“葆丝,你现在享福了,就想装不认识我们这种下等人了吗?”   梁珊全身僵硬,看着那个粗眉吊眼,穿着鲜艳的紫红色裙子的中年妇人说:“……你在叫我?”   ——所以她是‘葆丝’?!那个跟伏地魔结婚的女人?!。   第30章   索菲亚已经快四十岁了,以往来找她的那些老主顾都不来了,她的那间小旅馆也不开了,屋里的姑娘们几乎都走光了。她现在也只是吃老本而已,时常到她的侄女家去要点钱,她的侄女不爱见她,总是一见她来就说要出门。   上个月苏珊死在了家里,过了两天才让人发现,医生说她是冻死的,她的床边都是空酒瓶。   苏珊没有钱,她还欠着酒馆的酒钱呢,也没有亲戚给她出钱办丧事。索菲亚记得她以前养过一个女孩,可是那女孩跑出去给别人当女仆了,前几年还记得寄钱回来给苏珊,后来就没有消息了。   索菲亚还记得那个女孩叫葆丝,看眼睛就知道是个机灵鬼。当初苏珊想让那女孩到她的小旅馆里去工作,要是那个女孩真的去了,苏珊也不至于连喝酒的钱都没有。   她不喜欢那个叫葆丝的女孩。在她的旅馆里住的姑娘们那么多,个个都很开心的赚钱。她觉得自己办了一件好事,她让那些穷人家的姑娘们都有了份赚钱的工作,这有什么不好的呢?   那个女孩头一回见到她就连笑也不会笑一下,她对她那么好,每次去看苏珊都会记得给她带两块糖,她却一点也不感激她。   当苏珊跟她说那女孩想去当女仆时,她就警告过她:“你不能让她去。苏珊,我可知道这些小姑娘在想什么,她们可不会记得你的恩情,她转脸就会把你给忘了的!”   当时她一边摆弄着她新帽子上的羽毛一边说:“到我的旅馆里工作有什么不好呢?所有的客人都很慷慨,他们会大方的给姑娘们买酒,请她们吃好吃的,给她们零花钱让她们去买喜欢的口红和帽子。”她说服苏珊,“她还小,还不懂事,再大一点她就会明白这样对她是最好的。能轻松的赚钱有什么不好呢?”   最后那个女孩果然一去不回了,除了每年会寄些钱回来,每到这时苏珊都会到酒馆里痛快的喝酒,还会请她喝酒,钱总是花得很快。那间饭店的厨房也把苏珊辞退了,因为她总是偷东西出去换酒喝。等到女孩不再寄钱回来后,苏珊只好把家里的东西拿出去换酒喝。她的旅馆也开不下去的时候,两人常常在一起互相抱怨这该死的天气,该死的房东,该死的酒馆老板。   苏珊常常骂不再寄钱回来的葆丝,索菲亚也说如果那个女孩当初是到她的旅馆里去工作,那至少现在还有她可以去工作赚钱。   现在苏珊死了,连块墓碑都买不起。可她却在神父那里看到了当初去做女仆的葆丝,她看起来就像个体面人,把苏珊给忘得干干净净。   ——她可真是太过分了!   索菲亚毫不客气的上前叫住她,在她看来,她应该照顾苏珊,毕竟当初是她养大了她,最后还送她去当女仆,她现在能过得这么好都是托了苏珊的福。   她要求她为苏珊买墓碑、办丧事。   “除了你,还有谁能为她这么做呢?”她用肩巾擦了擦眼角。   梁珊不是很相信这个浓妆艳抹的粗俗女人说的话,她答应先跟她去苏珊的家里看一看。汉德太太抓着她不让她去,在她看来索菲亚就是个骗子。   “你可不能相信她的话!像她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她就是想骗你的钱!”汉德太太瞪着索菲亚。   “你这简直就是最恶毒的污蔑!!”索菲亚立刻不低头擦泪了,反正她的脸上一滴泪也没有。她对着汉德太太尖声道:“我可是个好人!上帝作证!”   “哈哈!”汉德太太毫不畏惧,叉腰挺胸的挤过去道:“别想骗过我!看看你的样子我就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像你这种女人怎么敢进教堂?你应该下地狱!魔鬼撒旦才是你的伙伴!”   两个女人的声音都不低,教堂里正是挤满了想在圣诞节前来教堂的人,几乎所有人都盯着这边,看起了热闹。神父在前面正被人围着,不停的伸长脖子往这边看,一脸焦急。   在这里吵起来实在太难看了。   梁珊站得离她们远了点,装作与她们不认识。   索菲亚的脸涨得通红,气得就像一只青蛙鼓了起来,前后左右看过来的视线让她格外不舒服,她不由得伸手摸摸自己涂着鲜艳的口红的嘴巴和大红色胭脂的脸,她的裙子也是旧的,穿在身上早就不合身了,所有的地方都紧绷绷的,让她看起来像一只大号的香肠。她痉挛的手紧紧抓着自己的帽子,上面的羽毛都快掉光了。   汉德太太很得意,对面这个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任何时候都不会有人看得起她们这样的人。她更加高声的说:“别想在汉德太太的面前骗人!别想看着安年轻就哄骗她的钱!你一定是听说了她记不起来以前的事才想过来骗她的吧?就算是没有眼睛的瞎子也能看出安跟你不是一样的人!”   被点名的梁珊下意识的站得更直了,低垂着脸,两只手规矩的交握在身前,安静的站在一旁。   教堂里的人视线从她身上扫过再去看索菲亚,所有人都发出了然的叹息。   ——的确是这样,她们两个完全不同,就像狗和驴。   “太太们,太太们。”神父终于挤过来了,他满头大汗的说:“请到别处去吧,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他亲自把她们三个送出了教堂,对于教会医院的人来教堂的事满口答应,商量好了就是星期天,他会为孩子们准备足够的蜡烛。   办完了正事,梁珊对汉德太太说要跟索菲亚去苏珊的家里看一看。   “如果是真的呢?我不想放弃任何的希望,或许这就是上帝给我的指示。”梁珊虔诚的说。   汉德太太直摇头,她觉得根本不用相信索菲亚的话:“好吧,安,如果你一定要去的话,那么记住一件事,就是别给她钱!哪怕是一便士也不能给她!不然她会像吸血鬼一样缠着你的!”   梁珊感谢汉德太太对她的关心,然后就跟着索菲亚走了。刚才她一直就站在不远处等着她们说完话,梁珊很清楚索菲亚是为了向她要钱,只怕汉德太太一走她就会开口了。   ——她担心她说的都是真的。   索菲亚带她去苏珊的家,一路上不停的向她抱怨,说她忘恩负义。   “是我照顾的苏珊!你可是要报答我的!”她毫不客气的命令着。   梁珊笑着说:“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你知道,我生了病,什么都不记得了。”   “哼!”索菲亚不相信的看着她,说:“你只是在骗人!”可是她也没有再说下去,可能是怕惹恼了梁珊就没钱拿了吧?   苏珊的家在一条阴暗的小巷子里,房间很小,里面乱七八糟的。所有的家具都不见了,除了一张破床,上面甚至连枕头都没有。地上都是垃圾,空酒瓶满地都是。   索菲亚去邻居家借了盏灯,借着昏暗的灯光,梁珊把这里翻了个遍,可惜的是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也没找着。   她多少有些失望,本来以为至少会找到一张照片什么的。   索菲亚一直跟在她后面期待的盯着她,看她这就要走立刻嚷道:“等等!你……”   梁珊回头,她比划着说:“你、你就这么走了?!你不能这么做!”她冲过来想拉住她。   梁珊说:“你想做什么?想让我叫警察吗?”她微笑着掸了掸手上的灰说,“如果你想这么做,好吧,我一点也不在乎。”   从刚才在教堂的事就可以看出来,如果警察来了会相信谁的话。是她?还是索菲亚?恐怕那很明显,她是个身家清白的人,甚至还在教会医院工作,再说在教堂的时候就有不少人看到索菲亚拉住她不放,有那么多的证人呢。   索菲亚立刻不敢碰她了,可是她也不能就这么放她走!她需要钱!她绞着手说:“你不能走!我说的都是真的!”   梁珊冷笑,左右看了看这破屋子,说:“那你让我怎么相信你呢?就凭这空屋子?”   索菲亚张口结舌,她停了一会儿才想起来什么似的说:“我的家里还有一些苏珊送给我的东西,你到我家来,我给你看看,到那时你就会相信我的话了。”   哼,苏珊送她的?恐怕是她趁人不注意带走的吧?   梁珊跟她约定了时间,她暗示道如果是真的,她会好好感谢索菲亚的。   回到教会医院后,汉德太太兴奋的问她怎么样,连修女玛丽亚姑姑都关心的靠了过来。   梁珊遗憾的说什么有价值的都没找到,苏珊已经去世了,她现在住的地方的邻居都不认识她。   汉德太太马上说:“就跟我说的一样!那人就是个骗子!安,你不能相信她!她就是想骗你的钱!”   修女玛丽亚安慰她:“别着急,安,上帝会保佑你的,你的亲人一定还在找你。”   梁珊表示下个星期日还想再去找索菲亚:“她说,她有一些苏珊的遗物,或许能从里面找到能证明我的身份的东西。”   汉德太太大声的叹气,说:“安,你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你被她骗了!”   到了下个星期日,她向修女玛丽亚请了假后就到索菲亚家里去了,她果然拿出了一些衣物,说这都是她寄给苏珊的,还有一些书。   梁珊把衣服拿起来比在身上,确实很合身,她看得出来这些衣服都是手工缝制的,可能都是出自同一个裁缝的手,跟她身上的那件衣服一模一样。她又看了看那些寄回来的书,里面就有那本故事书,她拿过来翻了翻后面的中文故事,跟教会医院的那本是完全一样的。   她的心里已经确定了,可是却表现得不屑一顾,说:“这又怎么样呢?这些衣服街上很多人都有,这些书也没什么出奇的地方,你怎么能说这些东西是我寄回来的呢?我看你就是一个骗子!”   她站起来假装要走,索菲亚急得拉住她,又去柜子里翻出了一个皱巴巴的信封说:“这是你当时给苏珊寄钱时写的,这你总该承认了吧?”她把那个信封拍在桌子上。   梁珊拿起来看,一眼就看出上面的字迹是自己的,她写字有一个习惯,最后一笔总爱带个小尾巴,卷一个小圈,不管是写中文还是写英文都是。   “小汉格顿?”上面的地址是小汉格顿,她好奇的念了出来。   “对,你在那里当女仆。”索菲亚马上说,说当初苏珊和她费尽千辛万苦托人给她找了这份女仆的工作,然后她就跟着她的女主人去了小汉格顿。她撇着嘴说:“我告诉苏珊你不会再回来了,可怜她到最后都还记着你。”说着又假模假式的擦眼泪。   梁珊问出了那个女主人的名字,决定要去查一下。都怪那个中文的故事写得太模糊,有很多事都看不出来。   ‘我在皇宫的厨房里当厨娘,他是花匠收养的孤儿,每天午后我们都在厨房后面的大树下见面,我会带给他一小块面包,他会让他的宠物给我带上一枝玫瑰花。’   要不是开头写出了伏地魔和哈利·波特,她可真看不出来这写的是谁。   ——这简直就像一个真正的童话,谁看到也不会怀疑的。   她给了索菲亚几块钱,虽然她不停的吵嚷想要更多。她也给苏珊买了墓碑,给她办了丧事。托了修女玛丽亚的福,这件事还省了不少钱。   梁珊说:“虽然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这件事看起来像是真的。”   修女安慰她说她还是可以继续留在教会医院:“既然你的家人已经不在了,可是这里还是你的家。”   汉德太太认为梁珊太轻易就相信了索菲亚的话:“这怎么可能呢?怎么看安你也不像是她们那样的人!”   她去警察局给苏珊办丧事的时候顺便查了一下‘葆丝’,那里的老警察还记得苏珊,看来她在这一片很有名。对于当初苏珊养的那个女孩,几个常去酒馆喝酒的老警察也记得,很快认出了梁珊,听说她现在在教会医院工作,看她的目光顿时和善了不少。   “我记得,你以前才那么高就常常去帮苏珊买酒。”一个肚子像南瓜那么大的秃头老警察用手在靠在膝盖的高度比了一下。   葆丝·坡。   这就是这个身体的真名。梁珊知道了以后并没有感到很高兴,她想起了在那个故事中一直是这么形容那个最后嫁给伏地魔的女孩的。   ——‘贫穷的女孩’   所有的一切都对上了。   梁珊拖着沉重的脚步向回走,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悲惨的命运。   第 31 章   虽然不愿意相信,可很明显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的确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梁珊不知道接下去她还能怎么办。   如果按照故事里所说的‘魔鬼离开后,当初的小男孩长大了,他娶了那个贫穷的女孩,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那又怎么会人事不醒的出现在教会医院的大门口呢?   她觉得这个故事有很多地方都是为了让它更像个故事而做了一些修饰,她需要注意的是里面的信息。   比如在结尾,重点不是‘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是他们结婚了。   ‘一个爱的精灵因此而诞生’是说他们有了个孩子。   她重新把故事看了一遍,‘小男孩出门学习剑术,他向女孩发誓会成为骑士,直到十年后他们才再次见面,那时贫穷的女孩已经长大了,她还是穿着旧裙子,而男孩却骑着骏马,像一个真正的骑士那样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是说伏地魔离开了很多年,然后是他主动回来找她的。   她扳着指头算了算,‘出门学习剑术’应该是去霍格沃兹上学了,他为什么回来找她?她记得伏地魔那个时候应该忙着招兵买马,似乎没有人知道他离开霍格沃兹以后干了什么,后来再出现就是个大魔头了。   ——他为什么特地回来找她?   真爱。   梁珊让自己美了一秒钟,然后就把这个念头扔到一边了。这是不可能的。她倾向于‘葆丝’当时应该掌握了什么伏地魔感兴趣的东西——这姑娘可真厉害。   然后故事就结束了。梁珊急得抓耳挠腮,可也知道这大概是那个‘葆丝’所能做到的全部了,至少她写出了足够多的东西。   后面有两句话让梁珊很在意:   ‘如果魔鬼再次出现,记住,第二个爱的精灵才是制胜的法宝。’   ‘爱、勇气、智慧,与你同在。’   梁珊盯着最后一句话看了很久,然后深深叹了一口气。她曾经盼望过这真的是属于一个叫‘葆丝’的女人而不是她的故事,哪怕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也没关系。可是最后这句话打破了她的美梦。   ——葆丝就是她自己。   最后一句话是梁珊的座右铭,有些不同,但她很喜欢,原句是‘责任、勇气、行动力’。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从上学开始她就用这句话来鞭策自己:明白自己的责任,有勇气去承担,然后行动吧!   所以,这一切都是她留给自己的信息。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到,她一定是很早就开始准备了。   那么她要怎么做呢?   梁珊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一方面,她很想逃避这件事。她想假装这些跟她没关系。另一方面,她又不是那种喜欢逃避的人。   摆在她面前的有两条路,第一条,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直到伏地魔跑来干掉她。别说这不可能,既然她能突然出现在伦敦,还失去一切关于‘葆丝’的记忆,这就表示伏地魔至少是不希望‘葆丝’存在的。第一次只是消去她所有的记忆,下一次说不定会觉得她还是整个人都消失了更好。   第二条,遵从故事里留给她的信息,主动出击。   ——‘如果魔鬼再次出现,记住,第二个爱的精灵才是制胜的法宝。’   虽然她现在没有‘第二个爱的精灵’,可是不打无准备之仗,她相信‘葆丝’一定做好准备了。   梁珊只考虑了一个晚上就下定了决心。她跟修女玛丽亚说想趁着圣诞节假期的时间到小汉格顿去,她拿出了从索菲亚那里要来的那个信封说:“信里说我在小汉格顿当女仆,我还有一个女主人,虽然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可是我想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去看望她一下。”   修女同意她请假,甚至还替她买好了车票,让教会医院的司机送她去火车站。圣诞节前火车站格外的繁忙,来往的旅客很多,梁珊在司机的帮助下挤上了火车并找到了自己的座位,踏上了去小汉格顿的路。   可是等火车停靠在一个小站时,梁珊却下了车。这是一个小站,周围全都是玉米田,离这里不远处有村庄。靠近车站的地方只有一间酒馆,二楼的房间供给过往的旅客休息。   她租了一个房间,然后请旅馆的人帮她抓一只猫头鹰。   她是这样说的:“我可爱的小外甥卡瑞斯写信告诉我,他想要一只猫头鹰当圣诞礼物。”她掏了十块钱,说愿意向旅馆的人买一只:“如果有好心的先生能帮我抓一只就太好了,哦,对了,请不要伤害它,如果它不能飞就不行。”   酒馆里喝酒的闲汉很愿意赚这样的外块,他们在田里设了几个陷阱,现在是冬天,地里已经没有粮食了,猫头鹰也很难抓到蛇或老鼠来吃,它们多数会住在谷仓附近的林子里。一夜过去,逮回来三只。   梁珊只要一只,从中挑了一只看起来最大最厉害最野性的,让人抓在手里都不停的踢腾,使劲呼扇它的大翅膀,简直像只鹰了。   “夫人,这只可太费劲了,我的手都让它叨了好几下呢!”那个男人抱怨着。   梁珊掏了十五块钱买下了这只猫头鹰,还请他喝了一杯热啤酒。在半夜,她提着这只猫头鹰走到没有人的野地里,掏出早就写好的信绑在它的脚上把它放了。   第二天她坐上了另一列去小汉格顿的火车,上了车补了票,掏钱跟别人换了个卧铺。她要好好的休息,有一场硬仗要打呢。   在火车上她不停的看着一张纸叹气,那是她在教会医院偷的一张怀孕的诊断证明。她尽量表现的让所有经过她身旁的人都能看出来她的不安,甚至将那张诊断证明放在桌上让人看到。等她去打水回来,其他乘客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还在背后小声的议论。   终于到小汉格顿了,她提着行李先到警察局去,她要打听那个拜德拉克小姐的事。这一路走来,她几乎是大张旗鼓,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从伦敦到小汉格顿,不知道她来这里干什么似的。   在警察局她知道了拜德拉克小姐早在七八年前就死于一场谋杀案,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她坐在警察局里,手里还端着一杯热水说:“我可真是没想到啊!”   有警察认出了她,毕竟当时她也是嫌疑人之一,可是当初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也证明了没有人能用那种诡异的方式杀人。警察很好奇她为什么回来,当听说她失忆之后一点也不吃惊,道:“听说是有这种病的,有人甚至出了门以后连怎么回家都忘了。”   一个警察端着他的杯子看着梁珊深沉的说:“你的病应该是越来越严重了。”   “您说的对,可能就是这样。”梁珊笑着说。   她向警察询问了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我本来是想在圣诞节前来看望她的,说不定她会告诉我关于我的事。没想到会是这样,我还是想去看一看,说不定能想起来点什么。”   警察很热情的把地址抄给她,还叫了一个村里的人送她过去。   “刚下过雪,路很不好走,你坐着车去更方便些。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了,那个房子后来达克家的大儿子把它推倒重新盖了一座谷仓,你去了什么也看不到。”   梁珊非常感谢这位警察的忠告,并祝他圣诞节快乐。   她坐着马车找到了那个房子,它现在是一座很大的谷仓,正有人在那里干活。看到她那些人都站直身脱下帽子,送她来的那个人把警察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而那些人马上也认出了‘拜德拉克小姐的那个逃走的女仆’,他们很热情的邀请梁珊住到他们家里去,听说她失忆之后更是看着她说:“真是个可怜的小东西!当年的事一定把你吓坏了!”   在达克家,梁珊受到了十分殷勤的招待,因为听说她现在在教会医院工作,达克先生和达克太太就想让她把他们的小儿子带过去,给他在医院里也介绍一个工作。   “他什么都会,能把玫瑰种得格外美丽!就是附近的小姐们太太们都知道他的手艺。他力气很大,一个人就能干完整个谷仓的活,不管是什么都可以吩咐他!”   梁珊自然是满口答应,结果在晚上休息的时候,达克太太甚至专门给她腾出了一个房间,让三个儿子跟丈夫挤着睡,她带着女儿睡。   房间里换了新的床单,枕头蓬松柔软。可是梁珊却没有睡觉,她等到深夜,所有的人都入睡了才悄悄的从房间里溜了出来,带着她的小手袋走进夜色中。   里德尔家十分显眼,它的房子就坐落在小汉格顿村庄附近的一个山坡上。她坐着马车去拜德拉克小姐的旧房子时就看到了它,在夕阳下它看起来仍是那么漂亮。可是现在走近了才能看得出来它又多么的破旧,听说自从那年发生谋杀案后,这里再也没住过人。这个房子现在归了一个里德尔府的远亲的继承人,听说那个远亲在当年发生谋杀案后没多久也发生意外死了,结果很长时间人们都认为里德尔家受到了诅咒。   有一个老花匠住在这里看房子,梁珊不想惊动他,再说她也不是来故地重游找什么记忆的。她从房子后面绕了过去,那里是一片荒草丛生的野地。   她从窗户翻了进去,托福,这个身体十分健壮,不是那种动一动就要喘个不停的娇小姐,手脚都十分的力气。再加上她以前打了六年排球养出来的反射神经,翻个窗户小意思,她甚至翻过无数回学校的墙呢,只为了在晚自习后到外面吃一碗馄饨面。   她拿了一把小手电,很小巧,可以调整亮度,最亮的时候能把人的眼睛晃瞎。她调到最微弱的亮度,慢慢的找到了当年发生惨剧的那个餐厅。   一切都跟当年一样,除了桌椅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在警察局的时候她听说了拜德拉克是在哪里被谋杀的,当然也知道了那一家子都是谁,一个叫汤姆的儿子和他的父母,三个人穿着晚餐时的衣服,没有任何伤痕的死了,直到现在警察局都没有找到他们的死因。   那个老警察像在说一个奇闻:“他们就那么死了,就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简直就像是吓死的!”说完才想起来面前的这位小姐就是在当时被吓出了失忆症,立刻抱歉的说:“真是太对不起您了!”   “没关系,我都不记得了。”梁珊对他笑了笑。   她觉得自己选择到小汉格顿来真是太对了!本来她只是想离开伦敦,毕竟在伦敦警察来的总是那么快,在一个小村庄里,她相信那些警察不会来得那么迅速的。在听说拜德拉克小姐是谋杀的时候,她曾经想过要放弃自己的计划。   ——她真没想到那个女主人居然已经死了。这不奇怪,谁都会死的,可她居然是被谋杀的。这就不太妙了,这会加重她身上的嫌疑的。   但发现是里德尔府时,她再次改变了主意。她觉得只要做得好,反而会变成对她有利的事。   她找到了里德尔府,觉得这里的确非常合适发生谋杀案。   第 32 章   葆丝刚刚离开伦敦的时候,汤姆就知道了。   他看着手上的婚戒,它在微微发热。   如果她能一直留在伦敦的话,他就会让她多活几年。不过发生这样的事并不会让他感到意外。   他甚至会觉得这样的她会让他会心的微笑起来。   葆丝不是一个会安于现状的女人。她总是会做出点什么来的。   他拿起魔杖,准备出门。   关于她的事,他不会交给其他的巫师去做。这个世界上知道她跟他有关系的人越少越好,特别是他的追随者,他是绝对不会让他们发觉的。   ——葆丝,你辜负了我的好意。为什么不乖乖留在伦敦呢?那样对你更好。   他拿出了她的头发,使用追踪咒,顺着咒语指示的方向跟在她的身后。当发现她是往小汉格顿而去的时候,他十分的惊讶,还有一点点的佩服。   她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现的?她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过这才像葆丝,她总是能在让人想不到的时候做出令人吃惊的事。   她看起来就像是来拜访亲友的,提着一个棕色的小皮箱,穿着大衣,带着帽子,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在小汉格顿的路上。   看到她走进警察局后他就离开了,小汉格顿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值得怀念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身世,也是在这里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不必急于一时。   他握紧魔杖。   先让她轻松一会儿吧,然后他会送她离开这个世界,永远的。   他去了冈特老宅,他所有的亲人曾经住在这里,然后一个个的离开。前一段时间他听说莫芬·冈特已经在阿兹卡班去世了,带着他送给他的罪名,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他的爷爷和母亲都在那个世界,希望他们一家在那里过得愉快。   他嘲讽似的笑起来。   冈特家族明明是斯莱特林血脉的继承人,可是却完全没有得到斯莱特林的智慧,他们令这个伟大的巫师血脉蒙羞。   看看眼前这个破烂的房子,附近的麻瓜说他们是流浪汉,这简直是奇耻大辱。可是马沃罗·冈特那个愚蠢的老东西却只会整天的骂他的儿子和女儿,而莫芬·冈特也是个傻瓜。   他没有让自己去想那个女人——梅洛普·冈特。虽然是他的母亲,可是她这辈子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生下他,让斯莱特林伟大的血脉得已继续流传下去。他会让斯莱特林这个名字再次大放光彩。   ——可是她也做了一件错事,不该跟一个麻瓜结婚。   汤姆在冈特老宅里坐了一会儿,这里只剩下一把缺了腿的破椅子和一地的垃圾。空气里裹着厚厚的尘土味,似乎这里已经有一百年没有人来过了。   半夜,他从这里离开。走之前回头看着这幢破房子,觉得让它就这么留下来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他不会再回来了。   那天晚上,他留下了一个人的性命。现在他要去纠正这个错误。   左手的婚戒还在微微发热,似乎有点烫。这让他总是想着它的存在。他摸了摸那根手指,现在还不是取下它的时候。   追踪咒向着山坡而去,那里只有它——里德尔府。   现在是半夜,她为什么会去那里?   他的心跳得快了些,有点不安。他加快脚步追过去。   ——莫非她想起来了?   这不可能。他对自己施的咒语十分自信。   或者她是去那里观光的?听说了那里发生的谋杀案,像个观光客似的半夜偷跑过去冒险?   这也不可能,甚至是可笑的。她不是那种会去找刺激的愚蠢的格兰芬多。如果她是个巫师,那么一定是斯莱特林。   ——那她去哪里干什么呢?   汤姆想到了一个可能:摄魂咒!   是的!她是麻瓜,又跟他有关系,她突然失忆出现在伦敦可能早就有巫师盯上她了,所以她离开伦敦跑到小汉格顿来,半夜又出现在里德尔府。   他握紧魔杖快步尾随在她身后潜入里德尔府,看着她拿着一只小手电筒,明明灭灭的光照在她脚下的方寸之地,看着她一路直奔当时发生谋杀案的餐厅去。   果然是这样。   汤姆给自己施了幻身咒,整个人都消失了。他现在就像一条大号的变色龙。他想找出那个用摄魂咒控制葆丝的巫师,而且他也很好奇,那个人让她来这里找什么?莫非是认为她会知道他的秘密吗?   他冷笑,这里什么也没有,除了十年前曾经有四个人在一天深夜在这里死了。   他看着她轻手轻脚的潜进去,拿着手电筒左照右晃,仿佛她真的是来这里观光的。   他看到了她的脸,似乎有一点不一样了。她的双眼明亮,兴奋的好像在发光,她很紧张,呼吸都放轻了。   ——她不是葆丝。   汤姆瞬间明白了,他几乎没有再多思考一下,手中的魔杖就向她射出了阿瓦达索命咒。然后他看着她像是发觉了危险,偏头矮身就地一滚,借着餐桌避开了他的视线。   咒语击打在墙壁上,爆发出眩目的绿光。   他看到她无声的惊呼了一下,手中的手电筒突然向他站的方向扫过来,光线极为强烈!只是他伸手遮住眼睛的那一眨眼的时间,她就已经跑出去了!   他立刻追了上去。   梁珊很快跑出了里德尔府。她直接从走廊尽头的那扇窗户翻了出去,然后一路跑到了后面的小树林里。   现在是漆黑的深夜,天上没有月亮和星星。树林里崎岖难行,树根和石块数次险些将她绊倒。   她一边跑,一边迅速从小手包里掏出她买的女士手枪,里面只能装三发子弹,她也只有三次机会。   一路上,她用尽全力吸引伏地魔跟上来。那个怀孕的假证明是她相信伏地魔绝对不会让他的追随者来杀一个怀了他的孩子的麻瓜女人,她必须保证只有他一个人跟上来。那只猫头鹰送走的求救信也是为让引他来,她在伦敦光明正大的离开,她在小汉格顿的停留,她半夜出来。   其实她不确定伏地魔会不会真的跟上来,如果他跟上来了,她也不确定他是直接闯进她寄居的人家里把所有人都杀了,还是只是悄悄的只杀她一个。为了避免达克先生一家人遇害,她故意给了他这个机会。   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了。   她握紧手枪,很简单的,只要在两人面对面的时候对着他射过去就行了。她在他眼中是一个麻瓜女人,她记得当初他去杀哈利·波特的时候,莉莉·波特是跪下来求他而不是拿起魔杖攻击他,他对她也只是要她让开。   伏地魔是一个老派的人,在他眼中女人大概不值一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就像他看不起麻瓜一样,他同样也看不起女人。   所以,他不会把她当成一个跟他势均力敌的对手的。   她只有一次机会。   “啊!”她猛得向前摔倒,两只脚好像绊在一起。   他追上来了。她知道巫师有这样的咒语。   她一边暗暗握紧手枪,一边哭道:“救命!求求你饶了我!我可以给你钱!不管你要什么,尽管拿去吧!请别伤害我!”她在地上爬,抱着一棵枯树紧紧靠着它,握着枪的那只手藏在裙子下面。   她需要看到他。   快出现吧。她一边焦急的想着,一边慌乱的四处看。   他现在应该没有隐身衣,隐身衣在波特家族,作为死亡圣器之一,这东西可没那么多。   他在哪里?   她的眼睛渐渐能看清这一片的景色了,昏暗的夜色中几株矮树歪七扭八的缠在一起,一眼望去,什么人也看不见。   巫师有隐身咒语吗?她以为她会看到一个戴着兜帽穿着大斗篷的身影,伏地魔不就是这么杀人的吗?   她开始觉得不妙了。   汤姆就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又觉得奇怪了。   刚才他认为是有人喝了复方汤剂,冒充了葆丝。可是现在他又觉得不像了,仔细想想,如果真有人想用这种方式找到他的弱点,那个人会不是巫师吗?这个人手里没有魔杖,她从刚才就一直在逃跑,根本没有反抗,哪怕是个女巫,至少也会用她的魔杖吧?   而一个麻瓜也不会喝复方汤剂了。   所以她真的是葆丝?失去记忆会让人有这么大的改变吗?   他举起魔杖,决定拷问她,或许钻心剜骨能让她说实话。   突然一道强大的魔力打中他!他惨叫着显出身形来!   梁珊看见他了!他居然就在离她两步远的地方!巫师果然会隐身!她想枪击他,可是她马上想到刚才他是被攻击了!这里还有第二个巫师!   没有再多想一秒,她爬起来跑了。   汤姆踉跄着躲到树后,他能感觉到有一个强大的巫师正拿着魔杖对准他。   是邓布利多。   他怎么会在这里?是他引导失去记忆的葆丝离开伦敦到这里来的吗?没错,应该就是这样。   他在这里等他上钩。   汤姆舒了一口气,他发现了一个敌人,比起让他一直猜要好得多。他握紧魔杖,他没办法幻影移形,刚才那一下不知道是什么咒语。   邓布利多站在不远处,他慢慢的向汤姆走去。看到那个女人逃走让他放下了心,现在他可以跟他的学生好好的聊一聊了。   两天前他收到了一封求救信,上面写着‘霍格沃兹校长,邓布利多收’。   这封乱七八糟的信说‘救救我,有人要杀我!他们抢走了我的一切!他们要杀我!’。   他本来不想理会这样没头没尾的信,可他又担心这是哪个巫师在危险之中写给他的。当时这封信就摆在他的办公桌上,他一挥魔杖,信浮到半空中烧了起来,火焰的虚影中露出的是他数年前曾经见过一面的一个女人的影子,她看起来是在一个像麻瓜火车站的地方匆匆写的这封信。   他拿出冥想盆,证实了她是汤姆的麻瓜妻子。   信燃烧以后的灰烬在地图上指出,她正向着小汉格顿而去,而就他所知,那里住着汤姆的麻瓜父亲一家,而他们好几年前就死于一场匪夷所思的谋杀案,就是那桩案件,让他怀疑汤姆已经沿着一条错误的道路越走越远了。   他直接找到了里德尔府的旧址,然后就看到汤姆举着魔杖指着那个给他生下孩子的妻子。   ——汤姆……   邓布利多哀伤的看着这个年轻的孩子,他的眼中没有对妻子的爱,没有对生命的尊重和怜悯,甚至没有恐惧。对他来说,这个生下他的孩子的女人一点也不重要。   邓布利多举起了魔杖。   此时梁珊像只没头苍蝇一样逃走了,不知不觉中她逃到了以前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里,现在那里是一座谷仓,里面堆满了干草和玉米。   她缩在角落里,决定等天亮后再回到达克家。   或许她应该放弃这个计划——不。梁珊咬紧牙关想,刚才她已经看明白了,伏地魔确实想杀了她。   再找回去吗?   她深吸一口气,双手握着手枪。再等一等。她站起来从谷仓里钻了出来,循着来时的原路向回走。只有一次机会,刚才看似乎伏地魔已经受伤了,这就表示那个巫师比他厉害。如果他已经被那个巫师杀了的话就太好了,如果不,她就给他补上一枪。   汤姆避开了邓布利多的攻击,他也回击了,代价是受了更重的伤。他拼尽全力幻影移形,可是没办法移到更远的地方去,应该只是移动了三四百码,邓布利多一会儿就会找到他的。   他想过找自己的追随者来,可是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现在已经受伤了,如果那些巫师被他叫来后看到他的样子背叛他的话——那很正常,他只有越来越强大才能得到他们的忠诚,如果他变得虚弱了,他们马上就会从背后扑上来杀了他的。   他剧烈喘息着,一手拿着魔杖,一手捂着左腹。他用了止血咒,可是现在还是有些头晕,或许他应该使用欢欣咒?它可以让他振奋精神,但是也可能让他变得不冷静。   草丛刷刷的响,有人走过来了。他警觉起来,举起魔杖,然后他看到是谁。   ——葆丝。   她躲在树后,他的魔杖没办法一次就攻击她,而且他也发现了,他现在没办法动,就算是死咒,她至少也能躲开一次。   ——她在那里干什么?她为什么偷看他?   汤姆还在猜,接着就看到她举起了右手的拳头,手上好像拿着一个黑色的小东西。   砰!   他觉得自己的胸口震了一下,然后这震动从左胸上方荡到全身,他整个人都麻了一下。   他举起魔杖,看到她躲得更好了,她换了一边,从另一边举着那个东西指着他。   ——那是手枪,麻瓜的武器。   他刚想到这个,耳边又是两声枪响。   砰!砰!   要幻影移形。   他这么想,可是晚了。   攻击她。然后他发现他举不起魔杖了。   眼前的世界颠倒了,然后他知道,自己倒下了。   他咳了两声,能看到从自己嘴里喷出的血沫。他用一只手捂住胸口,温热的血染满了他的手。   他闭上眼睛,假装自己已经死了。然后握紧魔杖,等着她上来给她最后一击。然后他发现——他的眼皮真的沉重的睁不开了。   第一枪,打中了他的左胸上方,第二枪打中的是他的右胸,第三枪打得太急,偏到了他的肩膀上。   梁珊对最后一枪有些不满意,但真的松了一口气。看到他倒下了,她停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   邓布利多躲在远处,他是听见枪声才找过来的,然后就看到了这一幕。他没有上前,他觉得他能理解为什么葆丝会这么做。   然后他看到她蹲在他的身旁,捡起他的魔杖折断后拔出里面那根七彩的凤凰羽毛。她取下他手上的戒指,搜了他的全身,拿走了他的钱袋和一个黑色的包,还有他藏在靴子里的一把匕首。   ——如果不是他认识她,这几乎看起来像抢劫了。   然后她离开了,脚下很稳,走时左右张望着,十分警觉。   等她走远,邓布利多才走近。他观察了一下,然后他发现汤姆还没有死。麻瓜的武器就是这样,不过如果刚才她有一枪打到他的头上,那他倒是活不成了。不过现在,他还有一口气。   邓布利多取出那三颗子弹,把它们化成了灰。然后给他止血,并掏出魔药给他灌了下去,很快的,他身上的枪伤全都愈合了,只是身体仍旧很虚弱,他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养伤。   ——如果可能,他并不希望让那个女孩变成一个凶手,更何况她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在面对汤姆这样的巫师时,一把小手枪是完全可以的。一点也不过分。   再说他应该感谢他的妻子准头不太好,两枪打中了他的肺,一枪只打中了他的肩膀,没有一枪打到他的要害上。   他会把汤姆送到阿兹卡班,不必经过正式的审判,因为现在所有能指证他的人都已经死了,或者失忆了。   ——可是他仍旧需要为他所做过的事付出代价。死在里德尔府的四个麻瓜,一个老女巫,和两个被他送进阿兹卡班的替死鬼。   这些事要通过魔法部就太复杂了,说不定又会让他逃走。那些人会想方设法为他开脱罪名,有的只是单纯为了反对他。   但值得庆幸的是从他打败格林德沃之后,魔法部对他是十分宽容的。特别是那个新部长福吉,他甚至都能想像当他说要把汤姆关进阿兹卡班的时候他会怎么说。   他会说:‘当然,邓布利多,你完全可以这么做。我相信他一定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他看着汤姆,轻声道:“汤姆,我不能相信你。你不会像格林德沃一样,阿兹卡班会很适合你的,不过我想,你一定会千方百计的逃出来吧。希望到那时,我仍然可以阻止你。”   汤姆或者是没有听到,或者他仍然昏迷着。   他没有回答。   一大早,天刚刚亮。梁珊就坐上了回伦敦的火车。   在车上她看着手中那七彩的凤凰羽毛,掏出火柴,把它烧了。   车窗外晨光中所有一切都显得那么新鲜,梁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既然伏地魔已经死了,那么这个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再也不可怕了。   她伸了个懒腰,感觉就像是参加了CS现场版,真是刺激啊。   第 33 章   梁珊很快回到了伦敦,她在火车上一直强打着精神不敢松懈,回到教会医院,见了修女玛丽亚姑姑之后就去休息了,然后一觉睡了两天一夜。   梦里挤得满满的,她的脑袋都快撑爆了,就像是被硬灌进来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停在她脑海里的是夜色中靠在枯树前临死的伏地魔,胸口的枪口泊泊静静流着血,他低着头,脸色苍白,看不清神色。   她在醒来前一直期待他能抬起头来,好让她能看一眼……   等她再睁开眼睛,什么都想起来了。   她僵硬的躺在床上看着惨白的天花板,呆了半天后捂着脸哭了出来。   从房间出来后,她先去见了修女玛丽亚。她坐在修女的办公室里,白着一张脸说:“修女,我已经想起来了。”   “上帝啊!”修女玛丽亚捂着胸口惊呼,上来握着她的手说:“难道这不是一件好事吗?你为什么这么难过?”   葆丝——或者说是梁珊,一听修女这么说,眼泪又啪啪往下掉,她胡乱抹了一把,镇静的说:“……因为发生了很多事,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我的亲人……已经过世了。”然后她就忍不住捂着嘴缩在椅子上痛哭起来。   修女在她旁边安慰她,按着她的肩膀说:“请不要难过,相信上帝会保佑你的亲人进入天堂。”   天堂?不,他只会下地狱。   葆丝勉强振作起来,她实在没有多少时间只是用来哭。她对修女说:“我想回家一趟,收拾整理一下。”她请修女帮她保留工作职位。   “当然可以,你可以先回家去。安,你的工作做的一直都很好,是医院里非常重要的人,事实上医院也早就想告诉你了,在这个圣诞节过后,就是明年,我们想让你担任更重要的工作。当然是正式的聘请,会给你发工钱,也会有正式的职位。”   葆丝早就听说过这件事,‘梁珊’就是这样的人,她以前在公司的时候就担任过重要的职位,她也不会让上司‘忽视’她的作用。本来她进入教会医院就不会一直不要工钱白干活,只要进来了,早晚会升职的。   ——不过现在这些她都不关心了。   葆丝从医院出来后,先去了她在伦敦的房子,当时受到汤姆的照顾,她把租住的房子买了下来。不过后来她‘忘记’了,已经有七八年没有回来过了。   房子还在,邻居还记得她,看到她回来都很惊讶。   “葆丝!这么长时间你到哪里去了?”   房子里面遭了几次小偷,因为主人太久没回来的缘故,东西都丢得差不多了。警察也来过几次,同样因为找不到主人的缘故,案件也一直没有告破。   葆丝顾不上跟邻居说太多,先去找警察局。因为她刚‘失忆’的时候跟着教会医院的修女去过警察局报备,给苏珊办丧事的时候又去过警察局,这回房子的事再翻出来,那群警察倒是觉得很有意思,很痛快的给她把事办了,说小偷倒是抓回来了,可是东西他都卖光了,钱也花完了,都没追回来。   “你可以告他。”警察说。   葆丝没那个闲工夫,她从警察局出来后先去雇了一个女仆,让她把那个房子打扫干净。   女仆向她抱怨:“哦,这活可太多了!这房子太破了,很多东西都不能用了呢。”   她向葆丝要求要多加钱,葆丝冷笑:“如果你不愿意干,大可离开。我相信我出的钱还是相当慷慨的。”她只要求她把房间打扫干净,垃圾清出去,因为很多家具都要再买新的,所以活其实很少。她愿意出五十块钱,这个价格她去别的地方两三个月也赚不来。   女仆撅着嘴去拿扫帚了,她给了她两天时间,还告诉她家里这些东西如果她看着有合适的可以拿走,反而她都不要了。   女仆这才高兴了点,她把她的丈夫也找来了,让他负责擦地板和墙壁上的污垢。   两天后葆丝再来,发现女仆把能搬走的东西都搬走了,包括卧室里的床和柜子,还有厨房里没被人偷走的碗盘。   这样反倒省了事。葆丝没有跟她多作纠缠,而是痛快的付了钱就打发她走了。结果那个女仆反倒想继续留下来,她对葆丝说:“夫人,我的手脚很勤快,还烧得一手好菜,如果你愿意,随时可以来找我,我很愿意为夫人工作的。”   葆丝拒绝了她,如果不是时间不够,这些活她完全可以自己干。   她找来木匠,要他修补房子,还去找家具商定了家具,一切都安排好了以后,她坐上了去戈德尔克的火车。   重新回到戈德尔克山谷的家里,虽然她只是离开了几个月,却像是隔了一辈子。   邻居看到她回来了,立刻跑到她家里来:“梅林啊!你们到哪里去了?怎么突然不见了呢?”   葆丝听到‘梅林’僵硬了一会儿,她冷淡的对邻居说:“瑞德该上学了,所以我带他打算搬到伦敦去。”   她没有跟邻居多说,请人帮忙打包了行李,家里所有的东西她都要带到伦敦去,不管那边能不能放下。甚至连狗和猫她都要一起带走,花坛里的花能移走的她也要全部移走。   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房子反倒是租的。当初汤姆租下的房子,结婚后也没有把它买下来。而她,大概习惯的听‘丈夫’的话,而且她当时也认为不可能一直住在乡下,特别是在瑞德出生之后,她觉得他们早晚会回到城里去的。   现在想想,真是讽刺。   回伦敦的途中,她绕到了小汉格顿。   ——她打算给汤姆办个葬礼。   当初梁珊杀了人就跑了,把尸体扔在山林野地里,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如果有,那应该又变成‘谋杀案’了。   梁珊当初买枪时还是留了个心眼的,特地花高价买来,没有登记姓名,杀了人后又像以前看的CSI中的一集那样,拿了根铁棍对着枪口来回捅了好几下,为的就是怕弹道检查出问题。   ——不过葆丝很怀疑现在有没有这么先进的刑侦技术。   她是来给她的‘丈夫’收尸的。   葆丝仍是先到警察局,离她上回到小汉格顿还没几天,小村子里仅有的几个警察对她还是很熟悉的。大概以为她又是来找‘记忆’的,任由她在警察局里坐着聊天。   从进来开始她就前后左右四处张望,觉得如果有无名尸体被发现,那怎么着也要张贴一两张启事什么的供人认领,她正好‘惊呼一声’,发现她的丈夫,接着就顺理成章了。可是不管她怎么找都找不到,唯一一张贴在布告板上的还是三四年前的一个大盗,留着络腮胡子面目凶恶,一点也不像汤姆那张英俊清秀的小白脸。   葆丝开始‘启发’这里的警察,她一边说现在是圣诞节,不知道强盗啊小偷啊是不是也会过节,可能暂时不会出来吧?   警察哈哈大笑说哦,夫人,您真是太善良了,那些小偷才不会在乎是不是圣诞节呢,事实上他们在这个时候反而更是常常犯案。他说因为过节,有很多独居的老人会被邀请到亲戚家去一起过节,还有带着孩子去看望爷爷奶奶的,房子里没有了人,小偷们就会溜进去了。   接着他开始大谈哪一年的圣诞节,费尔斯先生回家后发现小偷把他家搬空了,连厨房里放的两根香肠都被小偷拿走了。   葆丝在旁边带着笑听,一边心急他怎么不说发现汤姆尸体的事?她可是记得当初里德尔府发生的谋杀案足足当了村里几个月的新鲜话题,哪怕偶尔跑到附近的镇子上去买东西都会跟那里的人说一说的。   她在警察局坐了两个小时,喝了五六杯咖啡都没等到警察提起发现一具无名尸体的事,那她没办法在听到‘年轻男子’‘相貌英俊’时假装提起她的丈夫已失踪多时的事,再说一说随身穿戴什么的,她就可以顺顺利利的去认尸了。   警察要下班了,她也只能告辞了。   小汉格顿只有一家酒馆,葆丝提着行李去那里投宿,下来吃晚餐时很多的人跟她打招呼,似乎是达克太太在她上一次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个追求里德尔家儿子的城里来的老小姐家的女仆,听说她失去记忆了,现在又回来了’这些话跟全村的人都说遍了,还一个劲的吹牛说她家的儿子要到城里去干活了,是教会医院。   她在楼下的酒吧里坐了一个晚上,旁边喝酒抽烟的村里人连考斯特家的母牛一口气生了两只小牛的事都拿出来说了好几遍,就是没提村里又发现了一具尸体的新鲜事。   葆丝只能不情愿的猜测汤姆的尸体可能还在那里,还没有被人发现。于是半夜,她提了一只铁锹离开了酒馆,向着里德尔府的后山走去。   她一直在考虑,是偷偷把汤姆给埋了还是假装发现了他再让他光明正大的下葬?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的情绪也渐渐回复过来,再说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汤姆的死,她居然觉得有些轻飘飘的,一点也不真实。那个汤姆真的死了吗?   是的,这个事是她干的。   或者也不能说是她干的,是梁珊干的。   梁珊虽然是她,可也不完全是她。   对梁珊来说,汤姆不是汤姆,他是伏地魔。这个世界也不是真实的世界,是个童话故事。这个人生也不是真实的,反正她是一点都没有自己还活着的感觉。所以她杀了人,却只觉得兴奋,因为她杀的是伏地魔。伏地魔死了,他本来就应该死,他被写出来就是要死的。   她跟梁珊不一样,两个人早就不一样了。在她小时候,每天都要不停的干活,拿着几乎比她还要大的刀削土豆剥洋葱,每天手都浸在冷水里,两只脚从膝盖起都是湿的,裙子永远不干。她不能哭,不能抱怨,不能生气。苏珊的大手又厚又粗,一巴掌扇过来可能会打死她。   她没有时间去思考,没有时间去想这是哪里,要不要离开这里。如果你看见过那些街边喝醉酒的男人会站在那里拉在街上走的十一二岁或者更小的小女孩的时候,就算是天天被苏珊打,她也不会离开那个厨房。   那些女孩其实也是出来做工的,那个时候没有多少工作的机会,很多孩子生出来就死了,没有人在乎他们的死活。   当她抱着几乎跟她一样高的苏珊的酒瓶小跑着去给她打酒的时候就只有一个念头:她现在还活着,还活着就有希望,不是吗?   梁珊没把这里当成是真实的世界,对她而言这里却是她生活了二十几年的世界。   她拖着铁锹大步向山坡上走。   ——‘梁珊’才是她应该忘掉的,不然她早就活不下去了。   第 34 章   山坡上什么都没有。   葆丝很快冷静下来,提着铁锹下山回到酒馆,第二天白天的时候又来了一次,把这周围五百码的地方来了一个地毯式的搜查,一直到太阳下山了光线不好了才回去。   经过一天的寻找,她只能承认,汤姆很有可能还没死。   想到这个就让她不寒而栗。   在那片山坡上只有几颗子弹壳,还有一些地方溅上了血。如果不是这些血迹,她几乎要以为那天晚上的事都是一场梦了。   她处理了那些沾上血的枯草和土地,回到酒馆收拾了行李就直接回了伦敦。   圣诞节假期很快过去了,她从教会医院搬了出来,房子也已经整理好了,家具商把做好的家具都送来了,她在戈德尔克山谷的家里的东西也都送过来了,她花了一个星期才把所有的东西都塞进这个小房子里,现在房子里的东西太多了,邻居来作客的时候惊讶极了。   “葆丝,你为什么不扔掉一些呢?”   她没有说,房子里挤得这么满,她的心里才会好受一点,不然她就会想起现在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她在教堂受了洗,神父给她起了一个教名:安。   在那天傍晚,她跪在神父面前忏悔。   神父捧着圣经站在十字架前,问她:“安,你犯过什么罪孽吗?”   她握着十字架闭着眼睛说:“是的,神父,我犯过罪。”   “那么,你要忏悔吗?”神父说。   葆丝沉默了,神父没有催促她,也没有让她离开。过了很长时间后,她说:“神父,我的罪在我的心底,无法说出来。”   神父仍旧慈悲、平静的垂着眼睛,好像并没有看到她,又好像知道她的心事似的。他说:“那么,你知错了吗?”   “是的,神父。”   “那么,上帝原谅你了。”神父的手轻轻抚过葆丝的头顶,然后在她面前划了一个十字。   一直紧绷的神经陡然放松,葆丝膝盖一软跌坐在地板上,紧闭的双眼不停的滑下泪来。   神父捧着圣经,开始念:“……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阿门。”(出自新约·圣经 路加福音第六章)   葆丝跟着神父说:“阿门。”并在心口划了一个十字。   ——汤姆,我对你犯了罪,那么我将饶恕你对我所做的一切。我不会再怨恨你伤害我,带走我的孩子。   她在心底对汤姆这样说,然后就从教堂离开了。   她需要想一想接下来该怎么做。   最坏的可能就是汤姆没死,那么他很快就会回来报复她。死亡并不可怕,葆丝只是担心瑞德,她不确实虎毒不食子这样的话在汤姆这里会不会有用,可是她也不能轻易的就把瑞德托付给别人。   显然这个别人只能是邓布利多。他强大又能对抗汤姆,可是她担心瑞德会变成另一个哈利·波特。就算她真的死在汤姆的手里,她也不愿意瑞德被人推着为她报仇而去杀汤姆。   可如果不这样做,怎么才能保证瑞德在汤姆手中不被养成另一个小汤姆呢?   到这时她就向上帝祈求让汤姆真的死了吧,愿上帝饶恕她的罪过,不过汤姆死了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希望上帝不要介意。   而且她觉得这个很有可能。   如果当时汤姆真的没死,她那几枪又不是什么不好办的恶咒,巫师的魔药喝上几瓶,这半个月来他怎么着也能养好身体了吧?那也该回来找她报仇了。既然到现在还没来,那只能是他又出什么问题了。   第二种可能,汤姆当时确实死了,然后尸体被人先她一步给收走了。   两种可能,落到白巫师手里,不管当时那个跟汤姆打架的巫师是谁,如果是白巫师,最后汤姆的尸体还是会落到邓布利多手中,所以她只要盯着他就可以了。   另一种可能,落到黑巫师手中了。   葆丝很了解汤姆,他是一个疑心非常重的人,而他所收服的那一群斯莱特林大概都跟他一样。当时他被哈利·波特差一点干掉都不敢回去找他的属下求援,那时他可是已经是一个名声很大的大魔头了,他那么强大的时候都不敢找他的属下,怕他们趁机背叛他,她不认为现在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的他就有那个胆子回去找他的属下。   所以,他一定是偷偷躲起来养伤的。   然后,他被一个真的趁机背叛他的属下抓住了,或者杀了,或者关起来了。   葆丝开始祈祷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属下的话,一定要多关他几年,最好别放出来了。   最好的可能就是汤姆已经死了,最坏的可能就是他还没死,正准备来找她。   前者,她和瑞德身上的危险虽然降低了不少。她相信汤姆绝对不会把他找了一个麻瓜女人还生了一个儿子的事大肆宣扬,所以应该不会有人知道瑞德的来历。没有汤姆在上面盯着,她找到瑞德并带他走的事应该不会有太多的人阻止。   坏处就是她想找瑞德就变难了,这个她已经有主意了。要么,她去找邓布利多,要么,她主动想办法引起汤姆那些下属的注意——汤姆死了,永远不会再出现了,那么他的那些下属一定非常着急。她有信心在引起他们的注意后哄骗他们,然后再想办法找出瑞德在哪里。   后者,汤姆没死,还落到那些食死徒的手中。那她说起谎来就费劲了,想哄住他们也难了。毕竟那人随时可以跟汤姆对质,揭穿她的谎言。瑞德的身份可能也会露出马脚。   现在摆在她面前的问题就是:谁先被她引来。   毕竟她可是已经努力引起那群人的注意了。   她去戈德尔克山谷搬家,还说出要搬到伦敦来的事。假设当初汤姆去带走瑞德的时候真的另有旁人——他说他的朋友带瑞德出去了,而他当时又留下来直到半夜才离开,瑞德一定是交给了别人,那么那个人一定深受他的信任。现在汤姆失踪,那个人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找他,戈德尔克山谷是一个很明显的目标。   另外她还又到小汉格顿晃了一圈,当时那个攻击汤姆的巫师如果真的另有目的,怎么会不来找她呢?   ——或许她做得还不够多?还不够明显?   葆丝决定明天去找神父给汤姆办个葬礼。虽然没有尸体,可是她的‘丈夫’是个海员不是吗?海员死在海上了,她找不到尸体也可以给他办葬礼嘛。   这样够轰动了吧?知道她和汤姆的关系的那些人还不跳出来就不正常了。   如果这都不行,她只能再想办法了。   葆丝开始计划葬礼都需要请哪些人来参加,既然越轰动越好,她打算邀请汤姆以前的孤儿院里的人都来参加,只要能联系到的她全都请过来。   ——或许应该在报纸上登一则启事?   没错,应该这样做。   如果汤姆还活着,只怕会立刻冲过来杀了她。不过反正都是要被他追杀的,一次或两次根本没有区别。   她顺便买了一些晚餐的材料,一下子有这么多的事要做,她可没时间伤心难过了。现在她全身充满了力量。   她活力充沛的做了一大桌的晚餐,给家里的猫和狗都准备了一大盆的好吃的,然后她坐在餐厅里,一个人对着那一大桌的食物大吃起来。   她现在没有饥饿感,只是知道应该吃,应该多吃,这样才有力气。所以直到吃撑以后才停下来,把没吃完的放回厨房后,她又泡了一个热水澡。接着在卧室的台灯下开始写葬礼的计划,包括客人的名单和时间表。她需要去做葬礼时要穿的衣服,要去订棺材,鲜花,她可能还需要请来参加葬礼的客人吃一点三明治什么的,或许她需要在那天请个女仆回来帮忙。   对了,还有墓碑。   她连忙记在纸上,免得忘了。致辞就写:‘一个可怜的男孩,在命运刚刚对他露出微笑的时候不幸降临在他的头顶上,他安息于此,愿主保佑他的灵魂得到平静。’   她读了两遍,觉得不够哀伤,或者应该写‘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可怜男孩’?她忍不住快乐的想到如果汤姆真的还活着,不知道会不会在听到这种要刻在他墓碑上的话后立刻气得过来找她?就算他真的死了,巫师应该是有灵魂的,说不定他会气得活过来,或者在某一天的夜里,她会在自己的床前看到他那珍珠白的身影。   她兴奋的计划着,越来越期待看到汤姆的知道这一切时的模样了。仿佛他真的还活着。她不停的想像着,几乎想明天就举办葬礼,马上就看到他的灵魂或本人出现。   一直到深夜二点,她还是毫无睡意。   她强迫自己放下纸笔,关掉台灯,上床睡觉。她不能在此时垮掉,她必须保重自己。   她躺在床上,刚刚闭上眼睛就听到大门处的门铃响了!   她猛得从床上弹起来,连晨衣都来不及披上就从卧室里跑出来,直冲到大门那里将它打开。   “晚安。”大门外的人是她曾经见过一次的邓布利多,他惊讶的看着她,似乎很意外看到她这么快就出现了。   她愣了一会儿才让他进来。   “见到您很高兴。”她说,让他先在客厅沙发上坐下,然后她回卧室换上衣服。在这么一点时间里她已经想到了,那天晚上的巫师应该就是邓布利多。天下没有那么巧合的事。不可能汤姆刚刚出事,他就来拜访。   ——那么说,那封梁珊胡乱寄出的信他真的收到了?   她出来后先到厨房准备茶点,他看到后对她说:“请不要太麻烦了,我突然来访一定给让你非常不便。”   “不。”她端着茶点出来,试探的说:“是我要感谢您。多亏您救了我,不然……”   邓布利多没有意外,他淡淡的笑了笑。   葆丝确定了,反而镇定了。   她坐下后给他倒了一杯茶,房子里什么都没有,这还是从戈德尔克那边的家里带过来的,水也没烧开。不过她想这些东西现在都不重要,邓布利多应该也不会介意。果然他接过茶来没有表现出对茶的不满,倒是端在手里不喝。   葆丝迫不及待的问道:“那天,我既害怕又紧张,匆匆走了,之后我又回去了一趟,想……至少把他安葬了,可是我却没看到……我是说,我没找到……”她慌乱的比划着,眼睛一直看着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从进来起就一直保持着微笑,他一点也没表现出对葆丝的话有什么反应,就好像他真的是在半夜两点来作客的。   葆丝忍不住催促道:“先生,请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他怎么样了?你一定知道的,对吗?”   这时,邓布利多放下茶,似乎想说话了,葆丝立刻向前倾身。   他从怀里取出一封信来,拿在手里说:“那天,有一只粗暴的猫头鹰突然从办公室的天窗里飞进来,降落在我的办公桌上,它简直太厉害了,把桌上的羊皮纸都给踢到桌子下面去了,羽毛到处乱飞,我还以为它会把我也吞掉呢。你是没有看到,当时它看起来简直像一条会喷火的龙。”   ——看来他是想慢慢说了。   葆丝深吸一口气,压下满腔的火。虽然她很着急,可是现在主动权在邓布利多手上。她只能忍耐。   她告诉自己保持冷静,然后说:“当时我只是想找人阻止汤姆,我只想到了您,我只认识您。我记得汤姆十分尊敬您,我想,可能他会愿意听您的话,不再伤害我。我当时太害怕了。”她努力做出一副抱歉的样子来,说:“您一定能明白的,是吗?”   邓布利多宽慰她似的点了点头,看着她僵硬的肩膀暗暗微笑。   ——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不过这很正常,她敢嫁给汤姆,还生下了一个孩子,最后还能成功躲过汤姆的追杀,甚至成功反击。   他可惜的看着她,如果她是一个巫师就太好了。   他仿佛不在意的抚摸着手里的信说:“那只猫头鹰是……”   “在田地里抓的。”葆丝硬邦邦的说。   邓布利多轻轻笑了:“怪不得,它是一只非常强壮勇敢的猫头鹰。”然后他眨眨眼,“还非常忠诚、聪明。”   葆丝不觉得她想跟邓布利多在这里谈一只猫头鹰,所以她只是简单附和了一句:“是的。”   “它只凭这封信上简简单单的我的名字就把信送来了,甚至没有地址,我不得不说,它让我太惊讶了。”惊讶到怀疑这封信的来历,怀疑……   他抬起眼看坐在他面前的葆丝。   ——怀疑她的身份。   不过在他见到葆丝后,这份怀疑已经打消了。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坚强的女人,虽然她刚刚亲手杀了她的丈夫,可是她的眼神依然清明坚定。她没有迷失自己。   ——她跟汤姆不一样。   汤姆会被邪恶吸引,最后慢慢的走向黑暗。他的命运全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他本来可以有其他的选择,可是他固执的追求着错误的力量,最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她虽然也曾经做了错事,如果她沉迷这样的力量,或者迷失自己的本性,那么她现在一定不会是这样的眼神。   邓布利多遗憾的说:“……如果汤姆能够跟你一样就好了。”   葆丝立刻看着他。   他感觉得到她的紧张,安慰她道:“别担心,他永远不会伤害你了。”   葆丝觉得这个话听起来很奇怪,她想问汤姆是不是没死,可张开嘴又问不出来。   ——她怕从他嘴里听到答案。   幸好邓布利多也没继续说下去,他问她:“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他左右看了看,“你们的孩子呢?”他猜,那个孩子可能已经被汤姆送到别处去了,他不会让麻瓜养大他的孩子。   果然葆丝在听到他的话后,整个人都变得紧张悲伤起来。   她勉强镇定的说:“……他不在我这里。我正准备找他。”   邓布利多十分感动,他钦佩这个坚强的母亲。他问:“你有什么计划吗?或者我能帮你做什么吗?”。   葆丝想了想,决定还是可以在有限范围内借助他的力量。   ——不过,瑞德不会交给他。   她说:“我想引他们出来。这样才能得到瑞德在哪里的消息。”她停了一停说,   “我想给汤姆举行葬礼。”   邓布利多惊讶的瞪大眼睛,她几乎能从他的脸上看到兴灾乐祸。   他说:“这可真是太……”他看到她在盯着他看,他清了清喉咙,严肃的说:“我一定会来参加的。”   第 35 章 ...   葆丝在伦敦最大的报纸上登了一则讣告。   她本来还想在上面放一张汤姆的大头照,可找来找去才发现她跟汤姆没有一张合照,汤姆也没有什么自己的照片留在她这里,倒是小瑞德照了不少,她在家里看着儿子的照片,决心更加坚定了。   葆丝把‘汤姆·马沃罗·里德尔’这个名字加粗加黑还放大了两个字号,就怕别人看不见,至于葬礼的时间地点倒是只能用小字写在下面。   然后她又去了孤儿院,拜访了科尔夫人——上帝保佑,她还活着。她现在是一个满头银头的老太太,仍然精力充沛。她跟苏珊一样爱喝酒,葆丝都能闻到她办公室里的杜松子酒香,她看向桌角的一只玻璃杯,那里面不是什么治咳嗽的药水,而是酒。   “请坐,请坐。你说你是……”科尔夫人已经忘了刚才葆丝进门前做过自我介绍了。   “我是汤姆的妻子,您一定还记得汤姆,对吗?”葆丝拿着小提包坐在办公桌前的椅子上。   “对,汤姆,对,我记得他。”科尔夫人想了一会儿才这么说,她惊讶的看着葆丝,上下打量着她,似乎认为她的打扮跟她想像中的汤姆的妻子很不一样。   “真让人吃惊!那么,你是他的妻子?哦,我一直没想到他会结婚。当然,恭喜你们。”她站起来伸手给葆丝。   葆丝握住她的手说:“谢谢。”   科尔夫人转身拿出酒瓶:“我们来喝一杯庆祝一下吧。”她很快的给葆丝倒了一杯,在葆丝的阻止下只倒了浅浅的一点,然后给她自己的‘咳嗽药水’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眼看就快漫出来了,她赶紧凑上去喝了一大口。   “那么,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科尔夫人两口喝了半杯酒后,问她。   葆丝取出手帕,在眼角轻轻抿了一下,说:“我是来请您参加汤姆的葬礼的。”   科尔夫人怔了一会儿,然后结巴着说:“哦,这可真是……我并不意外。”她叹了口气,拿起酒瓶:“再来一杯吧。”在葆丝拒绝后,她又给自己倒满了。   她拿着酒杯说:“我一点也不意外。你知道,汤姆从小时候就是那个样子。”她喝了一口酒,说:“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嫁给他,要我说他可不是一个当丈夫的好人选。他会这么早死,我要说我早就看出来了。”她打了个酒嗝,问道:“他是怎么死的?”   恐怕在她的心里已经把汤姆当成什么罪犯了吧?   葆丝倒是不能反驳说她说的不对,可是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她用手帕掩着嘴角说:“他是个海员,然后……”她悲不自抑的低下了头。   “哦,这真是太遗憾了。”科尔夫人当然已经自认为明白了汤姆的死因,她要说这个死法可是比她想的要好得多,“没想到汤姆居然能老老实实的去工作,看来这个孩子还是变好了。”她一直认为离开孤儿院的汤姆是一定会变成一个强盗小偷一类的人的。   葆丝邀请科尔夫人去参加汤姆的葬礼,她还要来了当初跟汤姆同时期在孤儿院的孩子现在的住址,她会一个个打电话去邀请他们的。   然后她去订做棺材。   棺材店老板悲伤的说:“请您节哀,这真是一个悲剧。请问您什么时候需要?我们立刻就能为您准备好。”   然后老板问她汤姆的身高体重,好为他订制一副合身的棺材。   葆丝再次卡了壳,她可从来不知道汤姆的身高体重这种事。想想看,汤姆从来没有交待她为他买衣服什么的,所以她理所当然的不知道。   她只好在店里左右看看,最后盯着棺材店老板说:“他大概比您高一个头,比您瘦一点。”她照着棺材店老板的身材比划着。   棺材店老板的笑容略显僵硬,他咳了两声继续微笑着说:“您说他是个海员,我所见过的海员都十分的魁梧。”他做了个鬼脸,呵呵笑道:“跟我可是一点都不像。”   葆丝跟着一起笑:“他皮肤挺白的。”   棺材店老板不再纠缠这个话题,说:“那么请问您什么时候需要呢?”   葆丝说下个星期天能做好吗?可以的话就是那天。   “当然可以。”棺材店老板打了包票,然后请葆丝去选择颜色、木材和花样,最后亲自送她出门。   从棺材店出来,葆丝去了鲜花店。葬礼上需要鲜花,花店给了她一些选择:“您看您是需要白色百合花还是别的什么花?”不过花店紧接着也抱怨现在这个季节没有很多鲜花。   可是百合花太贵了。   葆丝抓着钱包发愁,可以说自从跟汤姆重逢后她就没发愁过钱的事,可惜的是现在汤姆已经‘死了’,所以她的钱这段时间只出不进,花得太快了。考虑到汤姆日后不太可能会再‘活’过来,而且两人再见面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呢。   她开始后悔刚才给汤姆买那么好的棺材了,再说后面还有墓碑呢,还要请人在上面刻字。   她问花店:“你们现在有什么鲜花?”越便宜越好。   “红玫瑰。”花店说,马上就要过情人节了,这个花是最多的,“现在买还很便宜呢,再过一个月就不是这个价格了。”   于是葆丝订下了一千枝红玫瑰。   ——象征她对汤姆那刻骨铭心的‘爱’。   葬礼当天是个阴天,葆丝穿着新做的黑色裙子,戴着一个带面纱的帽子,在邻居的陪伴下慢慢走出家门。在她身后是邻居中的男人帮助抬着棺材。   棺材很轻,里面就放了一个枕头和葆丝临时从街上买来的一套西装,她还给它配了一双皮鞋,一只手杖和一顶绅士礼帽,完全是把汤姆当成一位绅士来对待的。邻居又说既然他是海员,是不是应该放点海员的东西?于是她又找了一套旧海员的衣服一起放了进去。   一路到了墓地,坑早就挖好了。神父捧着圣经站在那里,周围都是来参加葬礼的人,葆丝还听到有人说:“汤姆真的死了?上帝保佑,我一直觉得地狱更合适他,他在那里一定会找到朋友的。”   她偷偷看过去,见是几个跟汤姆差不多大的男孩,穿着旧衣服,可能是为了来参加葬礼,还特意戴了领结,就是系得歪歪扭扭的,看起来他们很不舒服,时不时的松一松领口。   神父饶恕了‘这个可怜的男孩的罪’,说‘愿他的灵魂在天堂得到安息’,然后划十字说‘阿门’,所有的人一起低头说‘阿门’,葆丝悲伤的哭倒在一旁,棺材缓缓放到挖好的坑里。众人开始上前献花,鲜花是准备好的,就放在旁边任人取用。   葆丝是第一个,她站在那里,拿着一朵还没开放的红玫瑰放在唇边吻了一下。   ——再见,我的丈夫。   然后她把那朵花扔了下去,花轻飘飘的落到坑里,掉在棺材上,显得很不起眼,等她走开后,后面的人扔下的玫瑰花很快把她最早扔下的那朵给淹没了,谁也分不出来到底哪一朵是她的。   她一直跟几个女邻居站在一旁,手帕遮在脸上,显得她是多么的为她的丈夫的离开而伤心。眼角看到人群中有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对她微微颌首轻笑了一下,再看过去时就找不到了。   葬礼很快结束了,等墓碑立起来后,众人又在他的墓前唏嘘一阵后才渐渐散去。   “那个,请节哀。”一个棕色头发的小伙子紧张而局促的走上前来,向葆丝致哀。   “谢谢您,您真善良。”葆丝道谢,认出他就是刚刚说汤姆应该下地狱的那群人中的一个。   小伙子尴尬的笑了笑,抓了抓头发说:“我是比利·斯塔布斯,您可能不认识我,我跟汤姆……那个,以前在一个孤儿院里,后来他去上学了。”他耸耸肩,似乎有些不屑。   葆丝很快从记忆里把比利跟一只肥美的兔子联系起来了,她笑着说:“不,我记得您。汤姆跟我说起过,他说他跟您是很好的朋友。”   “真的?!他这么说?”这位比利很明显非常惊讶,恐怕这句话比汤姆的葬礼更让他吃惊。   “这我可没想到。”他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认真的看着葆丝说:“虽然我们和汤姆曾经有过一些不愉快,可是他的死是一个悲剧。请您不要太伤心了。”   “……谢谢。”葆丝复杂的说,目送着他和一群人一起走了,恐怕他们都是汤姆孤儿院里的同伴。   ——如果汤姆在这里,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自己以前说过那么多这些孩子的坏话?   葆丝想了一秒钟:不,他知道以后只会更加恶毒的诅咒他们。   葬礼结束后,一些没有离开的人送葆丝回家,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三明治、蛋糕和饼干请他们吃。一直到晚上十一点这群人才告辞,他们甚至把她放在厨房里的最后一点黄油和果酱都沾着面包吃完了。   她疲惫极了,决定明天再收拾房间。等她睡下以后,似乎只过了很短的一点时间就有人粗暴的把她叫醒了!   她像是被鞭子狠狠抽了一下!等她醒过来后,捂着烧痛的手臂看着这个站在她床前的女人,她穿着和汤姆一样的巫师袍,凶狠而阴毒的看着她。   “立刻起来!你这个肮脏的麻瓜!”   第 36 章 ...   纳特梅·英唐崔斯是个女巫。   她来自古老的英唐崔斯家族,这个巫师家族已经败落了,她是这个家族最后一个子孙。她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   她曾经有过一个未婚夫,布莱克家族的阿克图卢斯。不过她的母亲在生前不停的说布莱克家族的血脉并不纯粹,他们家族其实也是纯血叛徒。而且为了保护英唐崔斯家族,她提出由阿克图卢斯入赘,在得到拒绝后,她干脆拒绝了这桩婚事。用她的话说:   ‘与其让英唐崔斯家族的血脉被玷污,我宁愿它灭亡。’   在她的母亲死后,她就闭居祖宅之中,只有一个忠心的家养小精灵乔伯陪伴着她。她很少出门,对现在的巫师界没有任何好感。她鄙视魔法部,认为它们订立的关于那些善待麻瓜的法律是一种可耻的倒退。她对于那些出身麻瓜的泥巴种能够堂而皇之的出入巫师的世界而感到愤怒。   ‘他们不配拥有魔杖!’   ‘他们不配学习魔法!’   ‘他们不是巫师!’   但令她伤心的是抱持这种想法的巫师越来越少了。而现在的那些所谓的巫师贵族在她的眼中全都是暴发户,真正的巫师应该更看重魔法、咒语或魔药,而不是用黄金和宝石来装饰自己的房子。   很多的巫师珍贵的血脉都已经灭亡了,更多的巫师正在被污染。布莱克、马尔福,这些曾经的巫师贵族都已经堕落了,他们手中的魔杖成了装饰品,她认为这些人现在根本连一个星光闪烁都放不出来。   她庆幸自己保护了英唐崔斯家族的声誉,没有让它跟那些巫师家族一起同流合污。她毫不畏惧死亡,她期待着死后到了另一个世界去见英唐崔斯的先祖,她会告诉他们,她没有令英唐崔斯这个姓氏蒙羞。   1943年的冬天,她到对角巷采购一些魔药。如果不是不相信家养小精灵的眼力,她根本不愿意出门。这些魔药商店的店主十分的狡猾,他们总想找机会蒙骗客人。不过虽然她已经老了,可是她却不是那么好骗的。   下了好几天的雨,石板地上滑溜溜的。她提着手袋,戴着帽子,一不留神险些滑倒,这时一个年轻的男巫帮助了她。他扶了她一下,等她站稳后就放开了手,像一位古老的骑士那样站在她的身旁,礼貌的问她道:“夫人,您还好吗?”   他的声音清澈低沉,就像风琴最沉最低最好听的那个音。   ——这是一个好身份的孩子。   纳特梅抬起头,准备向他道谢,或许她可以给他施一个祝福咒语作为谢礼。她鄙视那种像麻瓜有钱老爷的做派,只知道扔钱。他们是巫师,巫师只会用手中的魔杖。   可是她在看到他之后突然卡了壳,或许是因为她的迟疑,让这位年轻的男巫误以为她有什么不妥。   他扶着她的手轻声道:“夫人,如果您愿意,或许我能请您喝一杯茶?您可以等雨小一些再走,或者让我帮您叫辆车?”   “……当然,我很愿意。”纳特梅几乎是说完了才明白过来她都说了什么。哦,这可是好多年都没有发生过的事了。她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   年轻的男巫扶着她走到旁边的一间咖啡室,为她拉开了椅子,为她叫来的侍者,为她付了钱,然后他看了一眼手表,对她说:“夫人,请您慢慢在这里休息吧。我先告退了。”   她十分失望,但也看到了他胸前的霍格沃兹的校徽和斯莱特林的颜色。   ——那么他果然是一位巫师贵族。   纳特梅突然觉得在新一辈的巫师贵族中,还是有人能当得起这种荣耀的。   “非常感谢您,年轻的先生。”她说,“我要如何报答您呢?”   那个年轻的男巫略显冷淡的微笑着说:“您不用介意。”他似乎急着走,可还是弯下腰握着她的手行了一个吻手礼——简直无懈可击,她甚至不记得曾经有人行这个礼比他更完美。   她难得的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这可真是太意外了。她矜持的清了清喉咙,坐得更稳了一些。   他说:“能够为向您这样尊贵的小姐效劳是我的荣幸。”他抬起眼睛,黑色的瞳仁流光溢彩。   他真是太出色了。   纳特梅注意到他对她的称呼从‘夫人’变成了‘小姐’,她为他发现了她还是个未婚小姐而感到更加的紧张。   “那么,我告辞了。”他说。   看到他就要走,纳特梅第一次这么失态,主动叫住了他,问道:“请问您的姓名,如果方便的话,请告知您的姓名,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好心的。”   她坐得直了一点,端起了英唐崔斯家族的架子,说:“我是英唐崔斯。”   他停下脚步,似乎想了一下,然后她看到他惊讶的回身看着她。这让她的虚荣心满足了不少,也更加的看重他了。   ——他知道英唐崔斯,那么他也一定有一个高贵的身份。   她很清楚,现在的巫师界知道英唐崔斯这个古老的巫师家族的人已经很少了,年轻一辈的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失礼了。”他严肃的重新给她行了个礼,“请原谅,我不知道您的身份。”   似乎令他有些难以启齿:“……我姓里德尔,您可以叫我汤姆。”   她没听过里德尔这个名字,可这有什么关系呢?多的是有身份的巫师为了掩人耳目随便起个名字。   “汤姆。”她笑着叫他,她喜欢这个名字,多么亲切。   “我叫纳特梅。”她再次把手伸给他,看到他握住,她微笑着说:“你可以来拜访我。”   回家以后,她每时每刻都在期待着他的来访。她不住的让乔伯一再的打扫客厅,为 沙发换上更好看的、和窗帘更相配的垫子,清洁地毯,换掉花瓶中的鲜花。她不希望在他来的时候表现得失礼。   她从来没有这么不喜欢自己的发型,她觉得自己的发色看起来显得太灰暗了,这让她老了好几岁。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如果她还年轻,如果她只有十六岁,如果她……   她失望的坐在卧室里,第一次觉得时间对自己不公平。如果她能制出青春之泉这剂魔药的话,她跟他就相配了。英唐崔斯家族也可以延续下去了。   她把这个念头深深的藏在了心底。   汤姆每周都会来看望她,为她带来鲜花,各种各样的鲜花。有时是他买的,有时是他在学校的禁林中采来的。   她知道了他是一个出身不名的巫师。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我在麻瓜的孤儿院长大。”   可怜的汤姆。   她会诅咒那些抛弃他的人。她安慰他道:“汤姆,不要担心。你一定是一个古老的巫师贵族的后代,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是的,她认为正是这样。   因为汤姆有一个特殊的天赋:蛇佬腔。   从有巫师开始,只有斯莱特林拥有的天赋。   “你一定是斯莱特林的后代!”纳特梅找出了所有能找到的古老典籍向汤姆证明,他的出身是高贵的,他是一个贵族,他拥有常人没有的天赋。   汤姆是一个令人心疼的孩子。他是多么的期待着父母的疼爱,他总是那么不安。常常在她面前流露出来,每到这时,她都会轻轻的拥抱着他,安慰他,向他保证。   “没关系,汤姆。你还有我。我会一直在这里的。”   而他有时又是充满热情和活力的!他总是一直向她述说他的理想,他的抱负。   “我想要改变巫师界!我想改变这个纯血统已经渐渐衰败的巫师界!不然,未来的巫师界会让麻瓜给彻底污染!我们可能会失去所有的纯血统巫师!”   “没错!没错!正是这样!”纳特梅扑倒在汤姆的怀里失声痛哭。这正是她一直担心的事,如果巫师再继续颓废下去,可能以后的巫师界会全都是泥巴种巫师,再也找不到一个纯血的巫师,那样的巫师界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纳特梅!纳特梅!”汤姆紧紧抱着她,“只有你理解我,只有你支持我。”   他们拥抱在一起,就像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纳特梅爱上了汤姆。她相信他能明白她的心意,可是她没有说出来,他也没有问她。只是偶尔,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他偷偷的喊着她的名字,苦闷而悲伤。   “纳特梅……纳特梅……!”   她是多么想扑上去,扑到他的怀里,告诉他,她有多么的爱他啊!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她不能用这样老朽的模样陪伴在他的身旁。她要让所有的人都来羡慕他。等到青春之泉制好,她重新恢复了青春,那么到那时,她才能接受他的爱。   汤姆离开的霍格沃兹,他毕业了。   他不肯接受她的资助,他说要靠自己的力量挣钱。   她既感动,又心疼。看着他去一间下流的黑魔法店当店员。她知道那里,是一个给那些富家少爷换零花钱的好地方。与其说它是个黑魔法店,她更愿意说它是个收破烂的地方。那里什么东西都有,没有一点品位。   她的汤姆居然只能到那种地方去工作。   她是多么的为他担心,多么的为他不值,又是多么的为他骄傲。   她一直认为她是他唯一相信的人,他们之间的情意是那么的明显。可是有一天,他严肃的对她说,为了取信那些亲近麻瓜的堕落的巫师,他会和一个麻瓜女人结婚。   “不!!不!!你怎么能这样背叛我?!”   纳特梅哀求他放弃这个念头。   “我的心会碎的!汤姆,别这么做,求你!”   可是他冰冷的看着她,轻轻抚摸着她的脸庞说:“你会明白的,对吗?纳特梅。”   她早已经习惯听他的话,闻言怔怔的点着头。   他满意的看着她,扶她起来,让她坐到沙发上。   他对她说:“纳特梅,你一直在支持我。我也是一直这么的相信你。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最了解我,你是我最信赖的人。你不会令我失望的,你也一定能明白我这么做的原因,对吗?”   “……是的。”她像游魂一样的说。   “很好。”然后,他就走了。   “我向你保证,我们之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他这么对她说,而她也相信了。之后,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汤姆更多的是留在她的身旁,他的任何计划都没有避开她,她知道他所有的一切。而那个麻瓜女人,只是独自住在一个小山谷里,汤姆几个月才去看她一次。她渐渐相信了他的话。   ——是的,就像汤姆说的一样。他们之间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然后突然有一天,汤姆对她说,他已经把那个麻瓜女人处理了。   他温柔的看着她说:“你永远都不需要再想到她了,因为她已经再也不是一个问题了。”   她感动的靠在他的怀里,而他温柔的抱着她说:“你应该相信我的。”   是的。她会相信他的。   他看着她的眼睛说:“永远不要再怀疑我。”   在他说完这句话的一个星期后,汤姆失踪了。   她找不到他!!不管哪里,她都找不到他!!这不可能!汤姆不可能抛弃她的!他不会离开她的!   正是这时,她看到了麻瓜的报纸,上面有一则讣告: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于1956年1月13日去世。敬告亲友,将于1956年1月25日在小马巷教堂举行葬礼。’   ——这绝不可能!!   纳特梅去了,她看到了一些巫师,她在汤姆的相册中见过他们,他们都是他在霍格沃兹的同学。她还看到了很多的麻瓜,她甚至听到了那些人说汤姆早就应该下地狱。   她会诅咒他们!!她一定要这么做!!不过在此之前,她更想诅咒那个穿着黑色衣服的麻瓜女人!!   汤姆提过她,可是汤姆也说她已经消失了。她以为这个麻瓜女人已经死了!   为什么?!为什么现在会是她以遗孀的身份主持汤姆的葬礼?!   她看着她,几乎希望她会在她的目光中被烧死!!   深夜,所有人都走了以后,她潜到她的家里,站在她的床前。   这里没有一丝一毫汤姆的气息。这让她的怒火平息了一点。   她用一个蝎蜇咒叫醒了她。   “告诉我!!你为什么说汤姆已经死了?!”   这个麻瓜女人惊讶的看了她一眼,然后什么也没说,甚至没有尖叫惊慌或逃走。她披上晨衣,对她说:“……因为我感觉不到我的主人,他在哪里。”   第 37 章 ...   ——主人?   难道这个麻瓜女人被汤姆下了咒,成了他的奴隶?   纳特梅的敌意稍减,她仔细打量着这个麻瓜女人,怒火渐渐又升了起来。   ——她太年轻了!   那细腻、光滑、紧绷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充满光泽的头发,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肢。她坐在床边显得是那么的碍眼!这会让她想到汤姆跟她在这张床上的事!   她恶狠狠的说:“低贱的麻瓜!不要想用花言巧语来蒙骗英唐崔斯!说实话!不然我就让你尝尝钻心剜骨的滋味!”   ——英唐崔斯?   葆丝不记得自己曾经在故事书中看到过这个名字,它是姓氏还是名字?好吧,她记得的也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哈利·波特那个时代的人。或许这个名字是属于一个……疯女人的。   她厌恶的看了一眼站在她面前拿着魔杖的纳特梅,冷笑着说:“你休想让我背叛我的主人!不管你对我做什么,除非你拿走我的生命,否则就是到了地狱的尽头,我也不会背叛他的!”   纳特梅失去理智的用了钻心剜骨!   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剧痛。像有一把尖刀在心脏最柔软的肌肉上扎,像一柄铁勾伸到骨髓里掏。   葆丝立刻就想求饶,只要能让她停下来。可她死死咬住嘴,等剧痛停下来的时候,她过了很长时间才发觉,可是那种剧痛仍然像是在她的身体里流转。然后她发现,她险些咬掉了自己嘴唇上的一块肉。   她挣扎着站起来,努力挺直腰背,不在纳特梅面前露出怯容。她仰起脖子高傲的看着她:“我说过,你无法征服我。而我的主人会知道我的忠诚,他会为我报仇的。”   纳特梅尖叫:“胡说八道!”然后她再次想使用钻心剜骨,可是她停下来了。这个麻瓜女人的话让她忌惮,如果汤姆知道了,如果她真的是汤姆的人,那她……   她知道汤姆非常的坚定,他不会容许背叛。   葆丝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一刻也不敢移开视线。虽然她仍然痛得发抖,可是她拼命的瞪大眼睛,看着纳特梅的一举一动。她有信心,下一次她再用魔咒折磨她的时候,她一定可以坚持看着她的眼睛的。   ——她必须让她相信。   纳特梅深吸一口气,她命令自己平静下来,她要从这个麻瓜女人口中问出汤姆的事。   ——她到底都知道些什么?   她不能容许一个麻瓜女人比她知道更多汤姆的事。   “那么,”她问这个麻瓜女人,“你为什么给汤姆举行葬礼。”   葆丝眯起眼睛,尖刻的问:“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难道你以为我会背叛主人吗?”   纳特梅高傲的说:“我是纳特梅·英唐崔斯,我是汤姆最信任的人。”   葆丝立刻冷笑道:“哼!我才是主人最相信的人!他怎么会相信你?!”她不屑的打量着纳特梅,目光在她衰老的脸上多绕了几次。   如果不是她要从她口中得到汤姆的消息,如果她不是汤姆的人,她一定会杀了她!她一定会让她尝尽地狱的滋味然后杀了她!   纳特梅握紧魔杖,在这个轻蔑的视线中保持了她的风度。   不过她还是没忍住,她回击道:“别自大了!汤姆怎么会相信你一个麻瓜?”   是的,她只是个麻瓜女人,汤姆是绝对不会把她看在眼里的,他只是在骗她!   葆丝大笑起来:“哈哈哈!你这个蠢货!你还说你是主人最信任的人?可你一点也不了解他!”她呲着牙对着纳特梅狂笑,就像她是多么的看不起眼前的这个女巫。   “哦?”纳特梅的心里越来越不安,她装出一副悠闲的模样,轻飘飘的说:“那么说,你比我更了解汤姆吗?”   “那当然!”葆丝骄傲的说,她挺起胸膛,不顾自己的嘴上还滴着血,她说:“你根本什么也不知道!主人怎么可能会和麻瓜在一起?麻瓜是最低贱的!”她轻哧道,一脸的轻蔑。这种表情她曾经在里德尔家的儿子,汤姆的父亲的脸上常常见到,他一见到拜德拉克小姐就会露出这种表情。   纳特梅觉得自己猜到了真相,她震惊的看着眼前这个她根本没看到眼里的麻瓜女人喊道:“你、你是个女巫?!”   ——不可能!   她马上说:“你的魔杖呢?”说着她开始在房间里四处看,可是这里的一切都没有一点巫师生活的气息。她怀疑的看着眼前这个麻瓜女人:“如果你是个巫师,那么就证明给我看吧。”   葆丝张开双臂,在她面前施施然转了个圈,然后大大方方的坐到窗台旁的沙发椅上。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无比自豪的说:“我的所有的一切,早就献给了我的主人了!”   她盯着纳特梅,几乎是兴灾乐祸的对她大声说:“我和我的主人无比的亲密!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没有人能够像我一样的靠近他!”她看到纳特梅的脸色越变越坏,仿佛是为了更加的惹怒她,她撑着椅子慢慢站起来,慢慢向她走过去。   她的声音越放越轻,几乎像是耳语,她绕着纳特梅走来走去,说:“不管在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主人都会立刻知道。所有的一切……”她恶毒的在纳特梅的耳边说:“包括刚才你对我做的一切!他都会知道的!!”   “你……!!”纳特梅被激怒了,她猛得举起魔杖指着这个可恶的麻瓜女人!   葆丝几乎是欢迎的张开了双臂,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她简直就是在说‘快来用你的魔杖攻击我吧!’。   纳特梅呼吸不稳的放下了魔杖,她扭曲的笑道:“你,你想激怒我?”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话来,“你想在汤姆面前告我的状?你想让他厌弃我?”   她斩钉截铁的说:“你休想!”   她不会让这么幼稚的阴谋离间她和汤姆的感情!   葆丝轻哧着放下手臂,不甘心似的撇了撇嘴。   ——这是一个愚蠢的女人。   纳特梅这样想。怪不得汤姆相信她,一个愚蠢的人比一个聪明的人更好掌控。   “我们不是敌人。”她放柔声音,哄骗这样一个愚蠢的女人对她来说很容易,她友好的说:“我是汤姆的朋友。我们非常亲密。”她忍不住强调这一点,然后她对葆丝说:“而他是你的主人。我相信我们都一样的关心他。你不需要对我保密,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起帮助他。”   她略显急切的看着葆丝,说:“刚才你说你找不到汤姆,那么我也要告诉你,我也找不到他。从上上个星期开始,他就再也没有跟我联络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她真的急坏了,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她忍不住猜测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意外?是不是被人抓走了?她知道他的计划有很多危险的地方,有很多人在反对他。   葆丝盯着她看了足足有一分钟,好像在判断她的话值不值得相信,最后她像是失去了力气一样的说:“……我也不知道。”   纳特梅看着她,她紧紧抱着双臂,像是十分的不安,她快速的说:“不管他在哪里,我应该都能感觉到才对!从以前就是这样!不管他去哪里,就算他从来没告诉过我,可是我仍然能感觉到!一直都是这样!”   纳特梅从她的话里发现了两件事:第一,她的确跟汤姆在某种程度上有关系。可能是由于魔咒或其他的什么。   第二,汤姆并不相信她!——发现这个真让她松了一大口气。汤姆果然没有骗她,这个世界上只是她才是他唯一相信的人。   汤姆从来没有告诉她,他在哪里,在干什么,而她只是偷偷这么做的。汤姆很可能不知道,这大概是那个魔咒的作用。   葆丝像是没有发现纳特梅的神情渐渐放松,她依然紧张不安的说:“可是、可是就从两个星期前开始,我再也感觉不到他了!”她猛得颤抖了一下!   纳特梅明白了,汤姆确实遭遇不测了!她已经可以很平静的问这个女人的话了:“你能确定吗?”   “当然!!”葆丝像是被纳特梅的话侮辱了!她张着两只手挥动着,大声说:“我跟你说过了!我和主人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在一起!哪怕我不在他身旁,他的事我都知道!我都知道!我全都知道!!”她就像一个不被人相信的孩子,一再的重复着她的话。   纳特梅厌恶的看着她,她已经不会再为这种女人所说的话生气了。谁都能看出来不是吗?汤姆只是在利用她!这种愚蠢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是汤姆信任的人呢?   葆丝用力的呼吸着,她不安的动着手脚,就像她无法承受纳特梅了然的视线。她固执的看着房间的一个角落,不再看纳特梅。   “我知道了。”纳特梅说,她问葆丝:“那么,你有什么线索吗?你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吗?或者见过什么人?”   葆丝急躁的摇了摇头,她的呼吸开始加快,胸脯剧烈起伏着。   ——她就知道这个女人什么也不知道!   纳特梅在心底冷笑。这个女人——就算她是个女巫,她也绝不是汤姆信任的人。看她刚才说的多么的坚决啊,可是除了一再的说汤姆相信她之外,她却连汤姆到哪里,跟什么人在一起也不知道。   很明显不是吗?她知道这个女人的存在,而这个女人却不知道她。汤姆更相信谁,真是一目了然。   她客气的说:“那么,请问你的名字?或许我们今后会常常见面。”   葆丝冷淡的说:“葆丝,葆丝·里德尔。”   这个姓氏再次刺伤了纳特梅,她阴狠的看了葆丝一眼,说:“我先走了。如果你真的是个女巫,你知道怎么联络我。”她转身离开,在出去前回头讽刺的说:“哪怕没有了魔力,你也知道怎么使用别的东西吧?”   葆丝像是被激怒了,她愤怒的想要冲上来,纳特梅却幻影移形了。   ——身为女巫,却没有魔力,这真是一件耻辱的事。她不相信会有人完全不在乎。   她能猜到发生了什么,汤姆一定是诱骗了这个愚蠢的女人,骗走了她的魔力。或许有这样的魔法,虽然她不知道,不过很多古老的魔法都失传了,汤姆却恰好知道这样一个。   这个女人跟汤姆之间有她的魔力做联系,所以汤姆才没有杀了她。而是让她伪装成一个麻瓜嫁给了他。   纳特梅自问做不到把魔力送给别人,从此变成一个哑炮。汤姆也不会这样对她。所以他才让这个女人做。   是的,全部的事实就是这样。纳特梅想明白了这个,松了一口气。她偷偷躲在窗外,看这个女人在她离开后干了什么。她还是没办法完全相信她的话。   她看到她走到柜子前,打开,取出一个水晶瓶,然后倒了一小杯里面的褐色液体,喝了下去,瞬间她嘴上的伤口就愈合了。   ——魔药。她果然是个女巫。   纳特梅放心了,她转身离开。她必须要去找汤姆,她要仔细的调查,在他失踪前都做过些什么。   房间里的葆丝把水晶瓶放回柜子里,摸了摸嘴唇,虽然还是一碰就痛,可是好歹不流血也没有伤口了。幸好她跟邓布利多要了一些救命的魔药,不管是骨头断了还是内脏破了,只要还有一口气,能及时喝下去就能救回一条命。   ——巫师的东西可真方便。   第 38 章 ...   那个古怪的女巫纳特梅从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春天到了。   葆丝知道找瑞德的事不能着急。她自己出不上力,而上回那个女巫明显不知道汤姆跟她还有一个孩子。就像她想的那样,汤姆不会把瑞德是他的儿子的事告诉别人。   这样瑞德现在应该还很安全。   不管他在哪里,只要照顾他的人不知道他是汤姆的儿子,他就没有那么危险了。   她也警告自己,无论什么时候,就算被人发现瑞德是她和汤姆的儿子,她也不能表现出一丁点的在乎。她要表现得就像瑞德完全不重要。   她把剩下来的钱存进了银行,她发现这是她第一次想过把钱存在银行。以前她都是宁愿把钱藏在家里,好像她时刻准备着带着所有的钱逃走。   ——汤姆死了。或者说他‘应该’死了,虽然她还没有认真去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应该已经放松下来了。她真的开始考虑在这里安家,慢慢开始平静的生活。   她在教会医院里担任一个主任,这份工钱足够她生活。其实就是打杂的。她不是护士,不能帮医生干活。也不是神职人员,不负责医院的管理工作。但是事实上她每天都忙得团团转,玛丽亚修女似乎并不愿意长久的留在医院里,听她的意思,她更想尽快回到修道院去。   她最近正在拼命的游说葆丝当修女,她怀疑她是想把教会医院的事都扔给她来干。然后她就可以回到修道院去,继续侍奉上帝。   葆丝完全可以理解她为什么想这样干,如果有一个地方,每天只需要在一个地方发呆就有一日三餐吃还不用干活,她当然也愿意永远留在那里。修道院到底不像教堂那样,有那么多的信徒天天去找上帝告解。   ——这些全都是葆丝自己猜的,毕竟她没去过修道院。   她现在受了洗,得赐了教名,医院里的每个人都叫她‘安’。   “安,你的丈夫死了,我知道你非常伤心。但是上帝的爱是永恒的,伟大的,祂永远不会离开你,永远不会抛弃你,永远爱你。”   从玛丽亚修女的神色中,葆丝看得出来她完全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只要投入上帝的怀抱,就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宽厚的爱。   葆丝只能客气的拒绝了她,并含蓄的告诉修女,邻居正在为她找第二个丈夫呢。   修女很失望,她没有放弃,继续说服葆丝:上帝的爱比世俗的爱更好。   自从葆丝为汤姆举行了那个相当费钱的葬礼之后,不知怎么回事,在邻居中传说她从她那当海员的丈夫手里继承了很大的一笔遗产。她后知后觉的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她发财了。   然后,她还是非常年轻的,又没有孩子——她没有告诉别人瑞德的事,她又这么有钱,现在没有丈夫,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寡妇,哦,她是多么需要一副坚实的肩膀来支撑她悲惨的人生啊。   ——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跟她说的。   她也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受欢迎,而且在她的身旁,居然有这么多找不到像她这样合适的妻子的未婚男人。   葆丝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穿着黑色或其它暗色的裙子,过起了寡妇的生活——她以前可真没这么想过。她以为给汤姆举行过葬礼之后,这件事就结束了呢。结果她现在发现,她跟汤姆联系的更加紧密了。这里所有的人都开始叫她‘里德尔太太’,所有人都认为她正沉浸在丈夫去世的悲伤之中,每个多愁善感的邻居都来陪伴她,安慰她,不使她感到寂寞。   ——然后每位夫人都会在她面前哭起来。   她也只好跟着擦泪,说两句她是多么的思念汤姆,多么的离不开他,他们曾经是多么的快乐、幸福、恩爱。哦,她可怎么活啊?连小甜饼都不能让她快乐起来了。   ——当然,她现在没有打算再婚。她想她已经尝够了不经过慎重考虑就结婚的坏处。   所以当邻居热心的带着一个又一个或地中海或不是地中海的穿着格子西装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时,她只能不停的哭泣着怀念她的‘前夫’汤姆。   “我是多么的爱他!我不能相信他就这么离开了我!呜呜呜……”当她哭得头都抬不起来的时候,邻居只得带着她们的亲戚、朋友、叔叔家的儿子离开了。   当初她从汤姆身上摸来的那些东西,她也已经抽空看过了。那个上面有一块黑色的石头的戒指应该就是复活石,它现在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   ——因为她看到它的时候,并没有听到一个声音不停的让她戴上它。   她猜,汤姆还没有机会对它做什么。她把它放在了旧饼干盒里,跟旧钥匙、顶针、钮扣、针和线放在一起,里面还有几便士旧硬币,它在里面一点也不起眼。   那把匕首也看不出什么来,倒是上面的几颗硕大的宝石让葆丝有一刻想把它们给撬下来拿到当铺去——整把匕首拿去的话,担心会惹出什么麻烦来。   只那个被她当成小钱包的小黑布包,看着也就半个巴掌大,不知道用的是什么布,袋口用一根粗线收口,可是里面不知道装着多少的巫师金币!   当时她只是把它颠倒过来对着枕头被子那么一倒,哗啦啦金币就像再也倒不完一样掉出来!眨眼间就铺满了整张床,而且看起来不知道还有多少在里面,吓得她赶紧重新装了回去。一把把沉甸甸的金币捧在手里,葆丝心里非常的满足。   她真心的感激汤姆,这些都是他留给她的。做为一个丈夫——不考虑他身为巫师的那一面,他还是非常称职的。   最后的两样东西也是放在那个小黑布包里的,是两个笔记本。其中一本她一眼认出正是她自己的,另一本的第一页写着一个名字:‘汤姆·里德尔’,而在它的背面封底有一个小小的章,上面印着:‘伦敦沃克斯霍尔路 报刊经售人皮斯’。   ——这是那本神奇的笔记本吗?   她好奇极了,现在汤姆已经不在了,那它还会有作用吗?或者汤姆正在努力想办法复活?她应该毁了它吗?   她拿着这个看起来很旧的笔记本想了一天。   不,在她没有找到瑞德之前,她不能把这个笔记本交出去。她相信这本日记可以能她一些启示——它一定知道汤姆的秘密,因为它就是汤姆。   她先是试着在上面洒了些墨水,她啧了一声,转身去找抹布,等她拿着抹布回来后墨水已经消失了。   她‘奇怪的’翻了几页看了看,耸耸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错了一样。然后她坐下来开始写‘日记’   -----   1956年3月14日   今天,我去墓地看汤姆了,我还给他带了一束花。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相信他已经离开了我。   -----   一开始日记没有变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笔记本。   她每天都在上面写上几句话,述说着她对汤姆‘失踪’或‘死亡’的不安和无法相信,以及她对他的思念。   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来过之后,她过了几天才把这件事写上去。   -----   今天家里来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说她是女巫。汤姆也告诉过我他是个巫师,可是我从来没当真。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师的魔杖还是什么的,攻击了我。她说汤姆失踪了,我想从她嘴里问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却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汤姆留下来给我的药,我想,汤姆说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现在在哪里呢?   他真的死了吗?   还是被其他的巫师抓走了呢?   希望那个女巫能再来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汤姆有没有可能还活着。   如果他真的还活着,那我将再也没有什么别的要求了!   愿上帝保佑汤姆。   -----   又过了几天,在一个深夜,她再次坐在书桌前对着日记本抒发她对汤姆的爱情的时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惊呼一声,接着那一页缓缓浮现出一行优美的几乎可以当成标准的书写体英文。   ——她可是从来没写过汤姆写下的任何一句话或一行字。看来他的字写得不错。   ‘葆丝。我是汤姆。’   葆丝停了十分钟才继续写:   ‘汤姆?这是我在做梦吗?还是魔鬼的游戏?不管是什么,感谢上帝让我还能见到你!汤姆,汤姆,你怎么能离开我?’   ‘葆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更多吗?我一定会回到你的身边的。我的小可爱,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   葆丝盯着那个‘小可爱’看了一分钟,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要么是汤姆还没想起来她是谁,要么就是他在制作这本日记的时候早把她忘干净了,那时他们应该还没有在小汉格顿重逢。她个人认为是第二种。   ‘汤姆!汤姆!’葆丝实在写不出更肉麻的话了,只好一直写他的名字,这更显得她的激动,不是吗?   然后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从重逢以来的所有事都写出来了。这个重逢指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个‘失忆’的人呢。   当她写出他们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明显感到日记中的汤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继续给她写回话。   她当然又是一通的使劲叫他的名字。   ‘汤姆!汤姆!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了呢?别再离开我!’   日记中的汤姆开始诉苦。   ‘葆丝,我的葆丝。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可是我现在非常的虚弱,如果可能,我愿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离。’   哦,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葆丝接下去写道: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   ——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   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   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他殷勤的领着葆丝穿过酒吧,从后门出去,绕过几个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墙前面。他对葆丝做了个鬼脸,几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里的魔杖在墙壁上点了几下,墙壁应声滑开,一条全都是戴着尖顶巫师帽,穿着巫师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现在她的眼前。   葆丝无法控制的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看到一个两个巫师和看到一群巫师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么,要我领您去书店吗?”这个也叫汤姆的男巫可比另一个汤姆可爱多了。   葆丝对他微笑了一下,说:“谢谢,不用了。有人都给我写清楚了。”   汤姆给她列出了长长的一条购物单,有一些在对角巷买,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话说:‘你只要走到对角巷的尽头,有另一条小路,上面还有路标,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却一句也没提那里对麻瓜是多么的危险。   ——汤姆啊汤姆,你果然是汤姆!   葆丝记下来了却并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买了一些魔药,从邓布利多留下来的药看,巫师的药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后找了一家巫师裁缝店去订做巫师袍——入乡随俗。如果她今后要常常来这里,穿得更像这的人对她有好处,她可不愿意总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着看。   那个女巫的裁缝师傅让她过半个小时再过来,到那时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惊讶极了,巫师都是这么快吗?那他们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来,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那么的有趣,而她的钱包里有汤姆留下的大笔的金币,她可以买下这里所有的东西,只要她喜欢。这让她蠢蠢欲动。   不过最后,她还是只买了汤姆要她买的那些。   她不知道汤姆让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有什么用,有一些魔药的作用看起来很奇怪。她问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说:‘等到那个女巫再来的时候,你想办法请她喝一杯茶,然后问她问题。’   葆丝顿时觉得手中的魔药瓶子沉重起来,而且她觉得汤姆这个计划显得有些过于粗暴和急切,他就没考虑过如果惹恼了纳特梅·英唐崔斯,可能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吗?   当然,她没有期待这他会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他就不怕那个女巫一怒之下烧了他吗?   ——可能只是错觉,但她渐渐觉得日记本中的汤姆,有些过于年轻了。   他不够稳重,就像她以前认识的那个汤姆,他要做什么,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儿院中其他的人怎么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儿院的嬷嬷们会不会讨厌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当成是示威。   就像现在,他恐怕是根本没有考虑过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会对他做什么,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后从她口中问出关于他的更多的消息。   ——葆丝知道的还是太少了。她对他在巫师世界的事一无所知, 她所能给他的所有的信息就是他们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他每次回来都会给她钱,一走就是四五个月之类的。这对他来说远远不够。   而且对日记里的汤姆来说,那个女巫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对她没有丝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这样干。   葆丝想拖延几天,等她想出一个好办法来,至少不能在没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汤姆的计划害死自己。她借口无法找到那个女巫,只能在家里干等。汤姆却开始着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质问她:   ‘葆丝,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说的那么爱我,那就照我的话去做!!找到那个女巫!把她带来!’   这个小白痴!只会命令别人!   葆丝一边生气一边在日记里哭诉哀求:   ‘汤姆!汤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在这种艰难的拉锯中,在五月的一个深夜里,纳特梅·英唐崔斯终于再次出现了。   第 39 章 ...   纳特梅·英唐崔斯一直在找汤姆,她这才发现,汤姆有很多事是她也不知道的。   这让她的心情十分复杂。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毫无头绪。她以为她跟汤姆密不可分,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可是她甚至连他在古灵阁的金库号码都不知道。   汤姆没有住所。或者说他不会固定住在一幢房子里,每次他从她的家里离开,都是去他的那些支持者送给他的房子里。而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个地方住。   她不知道他的家在哪里,而她也绝不会相信那个‘葆丝·里德尔’住的地方是他的家。那个女人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   她所知道的汤姆,是那个在她的身旁雄心万丈的年轻男巫,他总是不停的向她描绘着他的野心,他的目标,和他们那光辉灿烂的未来。巫师界将被他们改变,所有的巫师都会知道他们的名字,英唐崔斯这个姓氏将永载史册,她会站在他的身旁,跟他共享这一切。   她知道他在不停的寻找支持者,有很多的巫师贵族对他心悦诚服,有一些人已经对他献出了忠诚。那些年纪比他大一倍的老头子在他的面前却都像在教授面前的学生一样顺从听话,每到那时,她坐在他的身后,都觉得无比的光荣。   可是除此之外呢?她发现她对汤姆一无所知。   她不能告诉那些巫师贵族汤姆失踪的消息,因为她很了解那些人,如果他们知道汤姆失踪了,他们不会像她一样的担心他,而是会马上把他抛到脑后,就像根本不认识他一样。   或许有人会为他可惜,毕竟他的那些话是那么的诱人,他所描绘的前景是那么的令人心醉。但汤姆到底还是太年轻了,在那些老滑头的眼中,除了明明白白摆在他们面前的利益,他们不会轻易做出任何承诺。   汤姆曾经说过,他会让向他宣誓效忠的人再也不敢背叛他。   ‘就像巫师对待家养小精灵,我要让他们只要我一声令下,不管他们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会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要他们畏惧我就如同畏惧死亡,不,比死亡更令他们敬畏。’   以前她一直觉得那样并不合适。虽然她也非常期待自己如女王一样,巫师在她的身前向她跪拜,可是她警告他,那些巫师贵族不会那么容易收服的。他应该更加小心,更加谨慎。   ‘你应该让他们看到你的力量,心甘情愿的来到你的身旁。’她这样告诉过他。   汤姆计划了很多事,他认为应该让所有的巫师想起来他们本来就跟麻瓜不是一样的。他们拥有强大的力量,而麻瓜弱小又无能,他们像蝼蚁一样。身为巫师的他们如果去怜悯这样的生命,实在是太浪费了。想想看,巫师曾经跟妖精作战,把马人和巨人赶到了深山里。巫师本来就是骄傲的,那么现在为什么又要跟麻瓜同流合污呢?   纳特梅独自一人坐在卧室里,她深深怀念着当她和汤姆在一起的时光。虽然他从来不肯走进她的卧室,总是只把她送到房间门口,然后握着她的手轻轻的吻一下。   汤姆是那么的好,他有那么伟大的理想还要去实现。   她一定要找到他!   纳特梅开始行动起来。   虽然她一直隐居,可是英唐崔斯这个姓氏还是管用的。她亲自去拜访了曾经从汤姆嘴巴里听说过的一些巫师贵族,她不得不屈尊去参加他们那无聊的宴会,到这些人的家里去用晚餐,听他们的夫人、孩子说一些不着调的东西。   她能看到他们目光中的轻蔑,可她只能忍受这一切。她高仰的脖子是那么的坚定,她锐利的目光不容许任何人的冒犯。   然后,她终于得到了一个消息。汤姆在失踪前,曾经把一个未成年的巫师交给一个人。   这让她十分吃惊。   汤姆非常谨慎,小心。他从不轻易要求别人为他做事,他也从不会做没有用的事。   ——那么,这个未成年的巫师是谁呢?   她要求去见一见这个未成年的巫师,可是那个人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她!   “不行,纳特梅。即使是你,没有他的允许,我也不会让你见到那个男孩的。”   “那他在哪里呢?”她不死心,如果这个人不带她去,她完全可以自己去。   那个人摇了摇头:“我不会告诉你的。”然后他好奇的说,“你为什么想知道?他知道你在偷偷做这种事吗?”   她立刻严厉的瞪他,说:“我不会背叛汤姆。他很清楚这一点。”   “是的,是的,你不会背叛他。”那个人满不在乎的说,“可是,他的确是不知道你在背着他打听这些事,是吗?”   那个人阴险的看着她,她知道只要有机会,他一转脸就会去向汤姆告密的。   她只能走了。   那个未成年的巫师一直在她的脑袋里面绕来绕去,她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她想知道这个人是谁?汤姆为什么会在失踪前把他托付给别人。   而那个人是不会告诉她的。   三个月之后,她一无所获。只能再次来找这个她看不起的女人:葆丝·里德尔。她想问她,知不知道这么一个人。她强烈的感觉到她是知道的。可是这种感觉就像噩梦一样折磨着她,她恐惧着这后面代表的答案。   于是,她在深夜再次闯进了那幢房子,那个女人正坐在台灯下写日记——这真可笑!然后她吃惊的发现她见过那个日记本!她在汤姆那里见到过,她不止一次看到过他拿着那个笔记本翻看,而当她走过去的时候,他就收起来了。   ——她从来没想过那个日记本是她的!   这个发现让她的呼吸都不稳了。   她平静的问这个女人:“你知道一个未成年的巫师吗?”   葆丝没有听过‘未成年的巫师’这种说法,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什么?你说什么?”她皱眉问。   纳特梅就像她的喉咙里有一个硬块让她不舒服似的,她艰难的说:“汤姆,在他失踪前把一个未成年的巫师交给了一个人。”她停下来,然后加了一句:“我没听说过他有这样一个计划。”接着她盯着葆丝,像是想连她眼睛的每一次闪烁都要看清楚似的问:“你知道吗?”   “哦,”葆丝仿佛是回忆了一下,然后漫不经心的摆了摆手说:“我大概知道。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她急切又奇怪的看着纳特梅,几乎是在质问她:“你难道不是在找我的主人吗?为什么要去关心那些不重要的人?”   纳特梅很快的大声说:“那不是不重要的!”她恶狠狠的问她,“你怎么知道那不重要?说不定、说不定那就是汤姆失踪的原因!汤姆失踪前只做了这一件事!”   葆丝几乎是在叹气了,她像对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那样对纳特梅说:“你简直就是一个白痴!我真怀疑我的主人为什么那么相信你!你根本什么也做不好!”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在纳特梅面前疾步转来转去,挥舞着双手说:“你应该去找主人!我以为你去找主人了!结果呢?鬼知道你都干了什么?”她猛得逼近纳特梅,竖起三根手指说:“三个月!这三个月你什么都没找到!结果你只是说主人带走了一个孩子?他把一个孩子给了别人,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跟主人比根本不值一提!!”   纳特梅假装不经意的问道:“这么说你知道那个未成年的巫师是谁吗?”然后她屏住呼吸看着这个女人的背影,她已经发现了,这个女人特别的藏不住话,只要轻轻激她一下,她就什么都会说出来。   果然,她听到葆丝说:“我当然知道!”   她强迫自己不要开口,等她继续说下去。   “他是我的孩子。”葆丝理所当然的说,然后扭头看着纳特梅:“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一再重复这句话,盯着看起来就是梅林在世也不会显得更吃惊的纳特梅说:“最重要的是主人,不是吗?”   梅林啊!   纳特梅完全是凭着她身为英唐崔斯的自尊才没有在这个女人面前失态。她一时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她甚至连自己在哪里都有些不清楚了。过了很长时间,她发现她的面前有一杯茶。   “你看起来真糟。”葆丝轻飘飘的说,“喝杯茶吧,希望这能让你的脸色看起来好一点,你简直就像个死人。”她看起来完全只是出于礼貌才给她倒了一杯茶,她并不关心她的死活。   鬼使神差,纳特梅端起了那杯茶,喝了一口。而坐在她对面的 葆丝正拿着面包刀往面包上抹果酱。她看起来可真粗俗。纳特梅厌恶的想,这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没有受过好的教育,她完全就是一个下等人。就算她是一个巫师,也不会是什么出身高贵的人。   茶的香气很诱人,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茶不错吧?”葆丝得意的说,“是我在对角巷买的,非常贵,它一盎司就花了我十九个加隆。”   暴发户。   纳特梅不屑的想,她挑了一块小甜饼尝了尝,味道倒不坏。   “要再来一杯吗?”葆丝拿起茶壶给她又添了一杯。   她客气的说了一声:“谢谢。”放了糖和奶后,她搅了搅,喝了一口,突然觉得有些不对。   “……为什么你会在深夜准备茶?”   她的话音还含在嘴里,人已经滑到椅子下面去了。   葆丝微笑着从她的手中把她的魔杖抽走,啪的一声折断后说:“我当然是在等你。”   ——这个女人比她想的还要好骗。   第 40 章 ...   葆丝一直在想到底要不要按照汤姆说的那样,抓住纳特梅·英唐崔斯这个女巫,逼问汤姆在巫师世界的事。   好吧,说实话她也很想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另一边她也实在担心如果惹恼这个女巫怎么办?毕竟汤姆自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在她手中的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日记本,而她可是个大活人。她自认没有汤姆那么强悍的生命力,没有像他一样怎么都死不掉的本事。   所以,她‘担心的’问汤姆:   ‘汤姆,我实在很担心。她可是一个女巫啊!’   在汤姆的指点下,她换上了巫师袍,戴着女巫那奇怪的帽子,把自己的脸遮得严严实实的,连一根头发丝都看不到以后,去了翻倒巷,买回来了一瓶毒药。   ‘你可以杀了她,如果你敢的话。等她把事情都告诉你之后,你杀了她再把她拖到哪里去埋了就行了。’   汤姆的办法简单而有效,而且就像她所了解的一样,他完全没考虑到她这么做的后果。   当初梁珊敢对着伏地魔开枪,除了认为他是一个该死的坏人之外,她也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人来看——毕竟这里只是一个故事,伏地魔也只是一个故事中的人物。   换成葆丝,她是绝对不敢的。就算当初她害怕汤姆,也从来没有想过杀了他。她只是想带着瑞德逃走,最好他永远不要来找他们母子。   所以,她不敢杀人。也不会照汤姆所说的那样给纳特梅下毒。更别提她还要靠她来找儿子。   ——但这并不妨碍她吓一吓这个女巫。   她不知道自己能唬住她多久,就算能骗住她,一个失去所有魔力,连魔杖都没有的巫师想必也没有多么威摄力。   她必须让她相信,就算她没有魔力,她也不能小看她。   她准备好了一切,等着这个女巫上门——她算准她必定会再来找她的。   她能看到出来,这个叫纳特梅·英唐崔斯的女巫对她有某种敌意。汤姆这个坏东西可是相当迷人的,当初她要不是被他的脸骗了,以为他真的是一个体贴、善良的好男人的话,她是绝对不会嫁给他的。   ——当然,他的慷慨也让人印象深刻。   所以,当她再来的时候,她只需要做点什么,然后若无其事的想办法让她喝一杯茶或者吃点什么就行了。   但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巫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瑞德的消息!   当时葆丝真以为自己会露出马脚,只好拼命的在纳特梅面前表现自己跟汤姆是多么的亲密,她又是多么的维护汤姆。   ——她把瑞德说成是她讨好汤姆的工具。   上帝保佑让那个女巫相信她的话吧!阿门。   可是她马上发现,这件事已经让那个叫纳特梅的女巫晕了头了!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她立刻给她倒了一杯茶,看她不经意的喝下去——为了表现自己的无辜,让那个女巫相信茶里并没有放任何东西,她也在旁边努力的喝着。   然后她发现,这个女巫根本没有注意她。   这让她有点失望,但更多的庆幸——笨一点的女巫总比聪明的要好对付。   然后,她给她倒了第二杯茶。   第一杯茶中什么也没有,如果她喝下第一杯,那么第二杯哪怕她只喝一口就会立刻中毒。而且,她既然已经喝了第一杯,戒心早就降低了,她不会怀疑第二杯茶有什么问题的。   果然她喝下去了!   葆丝在那一刻忍不住紧紧盯着她的动作,看到她咽下去的那一瞬间,她深深的舒了口气。   她抽走她的魔杖,折断后才算放了心。就她所知,巫师没了魔杖之后就没那么可怕了。除非她非常擅长使用魔药,可是好像不是所有的巫师都擅长制作或使用魔药,就像不是所有的巫师都能用魔杖杀人一样。   “那么,”她蹲在女巫的面前,笑着说:“我有很多事想问你。”   “我什么也不会告诉你的!”倒在地板上的纳特梅沙哑的说,“而且你记住,如果你不杀了我,那么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我一定会让你记住招惹英唐崔斯的下场!!”   ——她绝对会让这个可恶的女人知道她的厉害!到时不管汤姆会不会生气,她都要狠狠的折磨她!!   “你提醒我了。”葆丝恍然大悟的说,走开然后拿了一个水晶瓶子回来,说:“我想想,不如我先让你喝了这个,然后再问你话,怎么样?”   纳特梅倒抽一口冷气!她不相信她敢这么干!   “你敢!!”她喘不上来气的嘶吼着,“如果你敢伤害我!汤姆不会放过你的!!”   ——她不敢的!她绝对不敢的!汤姆不会放过她的!   葆丝上前抓住她的头发把水晶瓶子那细长的瓶口塞到她的嘴里,抵着她的喉咙。   “唔!!”纳特梅用力挣扎着,可惜的是她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她猜刚才那杯茶里应该放了另一个让她全身失去力气的魔药。   细细一股冰凉的魔药顺着她的喉咙滑下去,她整个人打了个寒战。   “你等着……”她哆嗦着说,“我绝不会放过你的。”   ——这个女巫嘴真硬。   葆丝奇怪极了,她都把毒药灌下去了,难道她就真的不怕死吗?她眼珠一转,凑近她轻声说:“我一定会告诉主人你背叛了他的。”   纳特梅猛得抬起头,惊慌失措的看着葆丝。   哦,她果然害怕这个。   她连死都不怕,却怕背叛汤姆?   葆丝一面十分佩服她,一面又觉得她实在是很蠢。这个女巫难道没有发现,汤姆其实根本不在乎她的忠诚吗?或许他会为她的忠诚感到满意,可是这并不会让他喜欢她。   她点着头,煞有介事的说:“我会全都告诉他的。你突然跑来找我,攻击我——我想这些他都已经知道了,就像我所说的,不管在我身上发生任何事,他立刻就会知道。我们无比的亲密。”   她绕着趴在地板上的纳特梅转圈:“你一直在打听他的事。而且对他的安危一点也不关心,你更关心的是他都做过什么。”   “不是!”纳特梅嘶吼道,“不是这么回事!!”   “你就是这样干的!!”葆丝冲着她大吼。   “不是……我不是这样……”纳特梅捂着肚子,毒药开始发作了,她的眼前一阵阵的花,她快什么都看不见了。   “那么……就把你都做过什么,全都告诉我。”葆丝伏在她的耳边轻声说,“主人想知道。”   纳特梅很快把她这几个月都去找过哪些巫师,而他们又说了什么都告诉了葆丝。   “你想知道这些……”纳特梅阴狠的看着葆丝,像是要看穿她。   “我不会背叛我的主人。”葆丝严肃的说,“这些都是他要知道的。”她盯着纳特梅的眼睛,甚至期待她会在此时使用摄神取念。   可是就像她所了解的那样,纳特梅不敢这么做。汤姆——就是伏地魔,他非常擅长控制那些巫师。纳特梅很明显不敢有丝毫违抗他的意思。   ——哪怕她只是‘暗示’汤姆跟她有某种联系,纳特梅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她曾经想过,第一个找上门来的巫师,要么他是个投机者,要么,他是死忠于汤姆的食死徒。   纳特梅正是第二种。她对汤姆的感情复杂又坚贞,正因为她对他那不能开口的思恋,让她更加不敢想像背叛汤姆的后果。   葆丝把这些都记下来,等日后全都写给日记中的汤姆,让他知道。   她盯着那个叫‘马斯特·考克’的名字看了一会儿,据纳特梅所说,瑞德现在就是他的手中。怎么不惊动任何人把瑞德带出来,是她接下来的目标。   ——这个名字看起来实在不像一个巫师贵族。   它更像是一个假名,或者是个小混混。   等她回过神来,发现纳特梅还趴在地板上,身上的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   她看起来很糟。不过葆丝有把握那魔药不会害死她——她可是在里面兑了半瓶的水呢。   她决定再折磨她一会儿,这样才能在她心底留下更深的印象。毕竟她既不能杀了她,又不能每一回见面都给她下毒,还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还要巧妙的掌握住她,以便救出瑞德。   葆丝觉得自己简直是在与虎谋皮,可她又不能不干。   她看了眼钟表,离天亮还有两个半小时。她会在天亮前放她走,不然邻居出来就该看到她了。   她就坐在纳特梅面前的沙发上,一边悠闲的吃着饼干喝着茶,一边跟她有一搭 没一搭的闲聊。   可是纳特梅已经没有力气了,她一点也不想理她。   她看得出来,她刚才给她下毒应该是汤姆的命令。她知道这种毒药,就在汤姆那里。汤姆应该是因为对她这段时间的所做所为不满,才对这个女人下令,让她这么做的。不然根本不会有人敢对英唐崔斯家族的人下毒!   她阴狠的看着这个死到临头还不知道的蠢女人。等汤姆平安回来,她第一件事就是杀了她!她相信,如果她向汤姆要求,他可能还会让她来处置这个女人!就算她这几个月做的事让他生气了,可是她仍然比这个女人重要的多!   葆丝自说自话了一会儿后,发现纳特梅不理她,啊了一声说:“我差点忘了,我这里还有一个好东西。”她兴高彩烈的离开,回来时手中又是拿了一个小水晶瓶,里面的液体清澈极了。   这是吐真剂。   刚才她不用这个的原因是因为她要纳特梅记住这一切,她需要她记住被毒药折磨的这件事。   现在不一样了,正事已经办完了。她可以任意的对待纳特梅,而且这只会让她更加的痛恨她——也更加的惧怕她。   她给纳特梅喂了两三滴,然后开始问她跟汤姆之间的事。   “哦,天啊,天啊。”葆丝痛快的笑着。原来这个女巫从头一次见面开始就爱上了汤姆,而且还迫不及待的说出了她的家族和身世。这简直就是在对汤姆说‘快来利用我吧’。   虽然对她来说,纳特梅越是被汤姆迷惑,这样越方便,可是她仍然为这个女巫可惜。她简直就像她曾经的那位女主人:拜德拉克小姐一样。她无法令拜德拉克小姐从对老汤姆·里德尔的迷恋中清醒,而对纳特梅,她也只能在心底可怜可怜她而已。   ——她可不会去救一只会吃人的狼。   第 41 章 ...   天边隐隐泛白的时候,葆丝把纳特梅从地板上扶了起来,她看起来糟透了。   “要再来杯茶吗?”她客气的说。   纳特梅的手虽然没有一丁点的力气,可是看得出来,她很想扑上来掐死她——如果她能办得到的话。   虽然是一只拔了牙的老虎,葆丝也没有掉以轻心,而且她还必须说动她帮助她呢。   在纳特梅了解她的实力之后,她们的合作才是平等的。   她让她坐到沙发上,摆出谈判的架势说:“英唐崔斯女士,我想我们需要谈谈。”   纳特梅冷笑:“谈你的死期吗?我一定会去献花的。”   葆丝毫不在意,平静的说:“主人已经失踪了。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现在怎么样了。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我们应该合作。”   纳特梅这次没有讽刺,虽然毒药仍在折磨她,可她出身自一个古老的巫师家族,这种痛苦不会让她恐惧太久。而且,她知道这个女人不会杀她了。她大概只是想吓住她。   虽然非常丢脸,可是她必须承认,她的方法很有效。   ——她的名字,好像叫‘葆丝’。   纳特梅说:“好吧,葆丝。”她厌恶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这个名字,“你有什么好主意吗?”她的口气仿佛在说‘你有什么高见吗?’。她一点也看不起这个女人,就算她上了她的当,可那什么也代表不了!   葆丝摇摇头:“没有,我不认为主人会希望我们自做主张。”   是的,的确是这样。   纳特梅稍稍冷静了一点。就像这个葆丝所说的,汤姆痛恨被人控制,他也不喜欢他的下属自作聪明。   “那我们要怎么做?”她几乎以为葆丝是在耍她了,“难道就这样干等着吗?”   葆丝轻轻叹了口气,夸张的说:“可是我又能有什么主意呢?主人的事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所以我想,我们最好就是什么也别做。不然,主人回来时说不定会生气呢。”她转了转眼珠子,对纳特梅说:“像你那样到处去问,要是让主人的敌人发现了的话,反而会给主人带来麻烦呢!”   “你以为我是个笨蛋吗?”纳特梅不甘示弱的说,“我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她发现了,这个叫葆丝的女人确实是什么都不知道。她根本不了解汤姆在做什么,她什么主意也没有。可是她不能照她说的去做。虽然这个女人很蠢,可是她有一句话说对了,如果那些巫师知道了汤姆失踪的消息,很难说他们会做什么。   纳特梅焦急又发愁,汤姆的理想就是她的理想,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而且汤姆就快要成功了!她绝对不能让这样一个小小的意外扯他的后腿!   她命令葆丝:“我们还要继续找汤姆,如果他有危险,我们是一定要去救他的!”她现在只能跟葆丝商量了,其他的巫师她都信不过,她怀疑他们对汤姆的忠诚。至少葆丝是个失去魔力的女巫,她完全能够控制住她,不用担心她会背叛汤姆。   ——而且她很不愿意的承认葆丝对汤姆的忠诚并不比她少。   葆丝无可无不可的点了点头:“好吧,都听你的。”但是她接着就说,“可是你总不会希望我去找主人吧?我可是连魔杖都用不了。”   纳特梅虽然生气,可是也毫无办法。她认为葆丝到现在仍然不肯服从她,所以才会对她的命令阳奉阴违。她想了想,问葆丝:“你还能感觉到汤姆吗?”   葆丝警觉的看着她,就像她在偷她的宝藏似的:“你问这个干什么?”   纳特梅好声好气的哄着她说:“你不用担心。就像你说的,你的忠诚汤姆时刻都能知道,你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葆丝一脸‘你说的没错’‘你终于明白了’的骄傲。   纳特梅不得不按捺下满腔的愤怒继续柔声对葆丝说:“只是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办法得知汤姆的消息,无法知道他现在是不是平安。所以,只有你能知道这一切。”在最后,她小小的恭维了一下这个她看不起的愚蠢的女人。   葆丝看起来更加的自大了,她的鼻子几乎要翘到天上去:“哦,既然这样,我告诉你也是应该的,我想主人是不会怪罪我的。”   纳特梅立刻加倍的称赞她:“我看他一定会更加的褒奖你的忠诚!”只要汤姆回来,我一定会让他杀了你的!   纳特梅在心底恶狠狠的说。   葆丝装模作样了一番后,沉重的对纳特梅说:“我什么也感觉不到。”她想像了一下,形容道:“就像有什么东西把他给关起来了。”   纳特梅立刻振作起来了!她从来没有认为汤姆已经死了,他一定是活着的。现在有了葆丝的话,她更加相信他是被人给关起来了。   葆丝看着她眼睛都在闪闪发亮,好像正跃跃欲试的要冲出去救不知在哪里的汤姆。她马上又说:“可是我又觉得,这说不定是主人自己做的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纳特梅皱眉问她。   葆丝不好意思的眼睛乱瞟,不敢看她,小声道:“……以前,我想找主人的时候,就这样感觉他。我想他很生气,他曾经严厉的惩罚过我。可是这是魔法带来的作用,后来我就一直觉得,主人想用别的办法来令我不能这样做。”   纳特梅立刻相信了。确实是这样,汤姆会这样做的。她不善的打量着坐在那里一刻都不会老实的葆丝,虽然她确定汤姆不会把她放在眼里,她就是在这里杀了她也没关系。可是就像汤姆没有杀她一样,大概正是为了她身体里的魔力吧?所以她当然也不会让汤姆的打算落空。   就让她再多活几天吧。   纳特梅轻蔑的冷哼一声:“这是你应得的,难道你会对汤姆这样做而不满吗?”   “当然不!”葆丝马上说,“不管主人对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   纳特梅左右为难。她既担心汤姆是被人抓走了,那她就必须去救他。可要是汤姆自己躲起来,为的是他的什么计划,而这个计划连她都不知道,那一定非常重要!如果她去找他,说不定就会破坏他的计划啊。   她看看旁边的葆丝,她完全不紧张。她想,她一定有事情还没有告诉她。她这么平静,是不是说汤姆其实是没事的?他真的是躲起来了?而她之前那么告诉她,只是为了让她去破坏汤姆的计划,好让汤姆讨厌她?   这样一想,纳特梅几乎就快被气炸了。可是她又不能伤害葆丝,不但是为了汤姆,她现在既没有魔杖,也没有力气。   那魔药大概快把她的肚子给烧穿了。   她必须尽快离开这里,再留下去,不知道这个可恶的女人还会干什么。她现在完全相信葆丝是个狠毒的女巫了。虽然没有魔力,可她一样非常危险,不能小看。   “我看你该走了。”葆丝看看窗户外的天空说,太阳已经慢慢爬上来了,东边的天空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霞。   纳特梅听到这句话如蒙大赦。她真怕葆丝再拿出什么魔药给她喝,而她现在一点也无法反抗她。   葆丝扶着她走到厨房的后门那里,面带笑容的看着纳特梅踉跄而去。等她走出两三步了,突然说:“对了,那个孩子的事,你最好别去管!”   纳特梅听到这样命令的语气更加生气,可是她不能表现出来,只能闷在肚子里。   葆丝生怕这样还不够,更加嚣张的命令道:“听到没有?”她瞪大眼睛盯着纳特梅,一字一顿的说:“那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纳特梅走出小巷子,拐到一个暗处,看前后左右都没有人经过,马上叫她的家养小精灵乔伯。   乔伯马上出现了,看到它的女主人气息奄奄、面如金纸的靠在墙壁上,乒乓球大小的眼睛立刻往下掉泪,它细长的手指扶住纳特梅,哭道:“我的敬爱的女主人啊!你为什么受了伤?是谁伤害了你?”   纳特梅压低声音命令它:“不许哭!快,带我回家……”话音未落,她就昏倒了。   英唐崔斯家族的家养小精灵乔伯将纳特梅带回了家,它服侍过纳特梅的父亲和祖父,不像一般的家养小精灵那么害怕主人。纳特梅昏过去之后,是它为她调制了魔药灌了下去,救了她一条命。等纳特梅睁开眼睛之后,乔伯立刻大哭起来,它告诉纳特梅,若是再晚一刻,可能她就会死了。   纳特梅捡回了一条命,想起葆丝就恨得咬牙,可是又不得不忌惮她。她想到既然葆丝没有了魔力,只怕反而会更加的危险。她更加后怕,后悔当初不应该在葆丝那里喝茶,又想起她那屋里的家具东西摆得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所有的地方都堆满了,不知道哪里就会有什么要命的诅咒之物。   乔伯还在哭,她只得安慰它道:“你放心,乔伯,我不会再相信她了。”   小精灵乔伯一边哭一边问:“那个人是谁呢?她怎么敢伤害英唐崔斯家的人?”在小精灵的心目中,英唐崔斯还是那个显赫的巫师家族,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人胆敢伤害他们家族唯一的继承人的。   纳特梅不能说出葆丝的名字,虽然乔伯一直服侍她,可是在她的心底,它不是巫师,是不值得相信的。何况葆丝和汤姆的计划有关,她至今不知道汤姆到底利用葆丝做了什么,只是猜测他得到了她的魔力,可是不是还有别的,她就一点也不清楚了。   她赶乔伯出去,不管她的家养小精灵是多么的为她担心。等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又想起了葆丝最后说的那句话。   她想起了那个孩子。   过去她一直以为,她会生下汤姆的孩子。在汤姆成功之后,她会在他的身旁分享他的荣耀,她会为他生下继承人,继承汤姆的事业和英唐崔斯家族。   可是现在汤姆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而且还不是她生的。   如果是以前,她一定会杀了那个孩子的!   可是现在汤姆失踪了,这个孩子就显得珍贵起来。   葆丝还不让她去管那个孩子,哼!她为什么要听她的话呢?那是汤姆的孩子,她有责任去关心他、照顾他。由她来照顾这个孩子一定更合适不是吗?如果汤姆对这个孩子有什么计划,那么由她来办,他就可以更放心了。   她是绝不会相信马斯特·考克那个男人的!他是个滑头!她不相信他。虽然汤姆把那个孩子交给他,可是现在汤姆失踪了,他是不会忠心按照他的话去做的。她了解像他那种人,他们就像地沟里的老鼠一样。   那么,她要怎么把那个孩子带走呢?   纳特梅认真思考起来。   第 42 章 ...   马斯特·考克是个男巫。   他常年穿着黑色或棕色的旧袍子,戴着一个歪歪扭扭的领结。看起来就跟街上任何的一个男巫一样,没什么特别的。   他似乎没有朋友,很少跟别人来往,独自一人住在一幢位于伦敦闹市区的大房子里——当然,它是被隐藏的。   在汤姆把他介绍给纳特梅·英唐崔斯之前,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在她看来,马斯特·考克不是一个出身很好的人,她一直以来都把他跟街上的流浪汉看成是一样的。   她曾经对汤姆说过:‘如果你想认识一些朋友,可以对你有所帮助的,那么,像考克先生这样的人就不是那么合适了。’   虽然她说的十分含蓄,可意思很明显。   可是汤姆没有理会她的忠告,对于马斯特·考克,他也只是含糊的说他也是霍格沃兹的学生,只是比他早几年毕业。另外,他是个斯莱特林。   纳特梅摇头笑着对汤姆说:‘汤姆,不是所有的斯莱特林都能像你一样出色。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是非常平庸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在纳特梅的眼中,自然没有人比她的汤姆更优秀。   可能是由于她的眼神或举止表达出来的意思,马斯特·考克对她也十分的不客气——当然是在背着汤姆的时候。   他曾数次当面讽刺纳特梅对汤姆的那种自以为是的亲密,时刻不忘表露出她跟汤姆关系的不寻常,两人之间的那种密不可分,以及她对汤姆的影响力。   他的讽刺不得不说,令纳特梅十分不快,也多少刺中了她敏感的神经。在汤姆越来越受欢迎的同时,她对他的掌控也在一步步的变弱。她很清楚汤姆不是那种会听女人的话,会依附别人生存的男人。这让她更加的不安。   ——因为她的年龄,让她非常的不自信。   纳特梅也知道自己有时做得有些过分。她以前很喜欢在人前亲密的称呼汤姆的名字,她非常喜欢‘汤姆’这个名字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的感觉,每次都会慢慢的把这个名字从舌尖吐出来,每一个音都拉得长长的。   这几乎是她最幸福的时刻,特别是在人多的时候。   可是汤姆不喜欢她这样做。他希望她在人前叫他的另一个名字:伏地魔。   纳特梅却更喜欢那个能显示他们的关系比别人更加亲密的‘汤姆’。没有人能这样叫他,只有她可以。   ‘汤姆,我喜欢这样叫你。’她拉着他的手,坐在沙发上笑着看他。   他的反应却是潦草的笑一下,扯开她的手说:‘可是我喜欢你叫我伏地魔。’   之后她就再也不敢当着他的面,在他的属下面前叫他‘汤姆’了。其他的时间,她偶尔还是会忍不住这样做,特别是在看不起她的马斯特·考克面前。   她知道考克在私底下是怎么说她的,那些肮脏恶心的话她一次也不愿意再想起来。她恨马斯特·考克,也恨跟他在一起背对着她窃窃私语的那些人。   纳特梅决定把汤姆放在马斯特·考克那里的那个孩子夺过来,汤姆一定不会告诉他那个孩子是谁,那么她最好在那只老鼠发现之前把这件事干完。   毒药对纳特梅造成了不小的伤害,虽然在英唐崔斯的老宅里有无数的灵药,她也必须在床上躺几天。   她本想趁这个机会好好想一想怎么让马斯特·考克把那个孩子交出来,而且她还不能让他发现她对这个孩子感兴趣的事,这实在很难。不等她想出一个好主意来,马斯特·考克却登门拜访了。   “纳特梅,你看起来可真可怜。”马斯特·考克把鲜花交给一旁的家养小精灵,对着仍在床上的纳特梅微笑,然后在她的视线中轻飘飘的说:“啊,对不起,英唐崔斯小姐。”他故意在‘小姐’这个词上加重语气。   面对他的嘲讽,纳特梅保持了风度,没有把他赶出去,甚至还让乔伯给他送了一杯茶。   “坐下来吧,考克先生,你能来看望我,我很高兴。”纳特梅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客气的说。   “哦,梅林啊,这是怎么了?”马斯特·考克坐在乔伯搬来的椅子上,跷起一条腿,慢悠悠的端着茶杯打量着纳特梅:“真是令我受宠若惊啊,我还以为在大门外就会被哄出去呢。”这是真的,他本来没指望纳特梅·英唐崔斯能让他进来。   ——这只有一个解释:确实是出事了。   自从上次这位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英唐崔斯‘小姐’跑来找他,还坐下说了很长时间的话之后,他就一直觉得头顶上的太阳似乎换了一个方向升起来。这可真是太意外了。这位老小姐以前每次看到他的时候,那眼神都恨不得他立刻化成家养小精灵一样迅速消失,免得脏了她面前的那块地似的。   她居然会主动来找他,这本来就不正常。   然后他又打听到她不止去拜访了他,还去找了其他很多人。   除非梅林死而复生,不然英唐崔斯家的这位老小姐可是从来不出门的,大家都很清楚她有多么的清高,而且在她的眼中,现在的巫师中没几个能让她看得起。她说话都带着那股看不起别人的味道,好像在她面前的是一只鼻涕虫而不是一个衣冠楚楚的巫师。   没几个人能受得了她。大家都说布莱克家的阿克图卢斯当初就是因为受不了她才会退婚娶了麦克米兰家的女儿,毕竟如果不是她特别的让人无法忍受,谁会舍得不跟英唐崔斯家族联姻的机会呢?   曾经有人这样说过:‘哪怕英唐崔斯家的女儿是一头德森博独角牛,我都愿意娶她,只要到时在卧室里给她准备一个泥坑就行了。’   可见英唐崔斯这个姓氏多么的让人垂涎。   当然,马斯特·考克认为这也说明了这位英唐崔斯家的大小姐是多么的让人恶心。   他恶意的看着纳特梅灰青色的脸和无力的靠在枕头上的模样,猜测她是在哪个巫师的手中吃了亏,她又去做了什么落到这样的下场。   他把椅子向前移了一点,果然看到她露出厌恶的表情,他状如关心的问道:“你这是怎么了?看起来脸色可真糟啊。”他放肆的打量着她,在她越来越坏的脸色中更加得意的说:“我们的主人呢?你没让他陪着你吗?”   他讽刺着纳特梅,她总是喜欢说他们的主人对她是多么的言听计从。可是他们都知道,那个人绝对不会甘心居于别人之下。   纳特梅不安的动了动,看到她这个样子马斯特·考克更加怀疑了。他的眼神开始严肃起来:“……我听说你最近在打听主人的事,你知道他不会喜欢你这么做的。”   纳特梅勉强镇定的说:“不管我做什么,汤姆他都不会生我的气。”说完她紧张的等着。“是吗?”   可是马斯特·考克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而是随便说了一句后就站起来在她的房间四处看。这样十分不礼貌的行为要是在平常,她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可是今天她却悄悄松了口气。   马斯特·考克当然也发现了,他甚至打开了她梳妆台上的小首饰匣子把里面的戒指和项链翻了个遍才罢休。   “对了。”他突然高声说,“我想起来主人让我从你这里拿走一样东西,你现在可以把它交给我吗?”   纳特梅不解的左右看了看:“……什么东西?”汤姆失踪前什么也没有交给她。   马斯特·考克随意摆了摆手:“没什么,一个笔记本。是我交给主人的,里面记着一些东西。这跟他的一个计划有关。”   纳特梅马上想起葆丝手中的那个笔记本。   看到她的神情,马斯特·考克警觉的问:“你知道它在哪里吧?”   纳特梅不想说,可是看到他的眼神后就知道瞒不下去了,她深吸一口气说:“是的,我知道它在哪里。”她盯着他说,“可是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那个笔记本是汤姆的东西。”   马斯特·考克没有管她说什么,他突然抽出魔杖指着她说:“说实话!纳特梅,你在哪里见过它的?”   纳特梅刚想叫乔伯,可是他的魔杖一闪,她的喉咙就像是马蜂蜇了一下似的,立刻肿了起来。   马斯特·考克摇了摇头,他的眼睛迅速扫过她的床头枕边,一下子想大笑!这个女人居然没有把她的魔杖放在身旁?   这让他既得意,又更加看不起英唐崔斯:“纳特梅,你一定不想尝尝钻心咒的滋味,对吗?在你的小精灵发现之前,足够令你印象深刻了!”纳特梅抓着喉咙,张大嘴巴喊‘汤姆’这个名字,可是她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马斯特·考克看出来了,可是他并不在乎。这本来就是他的主人交给他的任务。   ‘马斯特,把它藏在你的金库中,不要让人看见。它对我很重要。它很强大,很危险。’   他认为那个笔记本上可能有什么恶咒,一个非常危险的恶咒。虽然他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他也不想知道,可是很明显英唐崔斯这里已经不值得信任了。所以,应该由他来保持主人的东西,不是吗?   纳特梅没有挣扎太久就决定说出葆丝——如果马斯特·考克能杀了她就太好了!   她示意他愿意说出笔记本的下落,等喉咙消了肿,她立刻说出了葆丝的地址。   “四只脚巷19号?”马斯特·考克得到这个地址后立刻离去。而纳特梅则叫来了小精灵乔伯。   ——现在马斯特·考克不在家,她正好去把那个孩子偷出来!   第 43 章 ...   自从纳特梅来过之后,葆丝一直非常不安。   她一方面害怕那样的挑衅不足以让纳特梅印象深刻,担心她不会去找瑞德,另一方面她又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最后她把自己做的一些小甜饼寄给了邓布利多——用的是那只勇猛的猫头鹰。在那次邓布利多来访后没多久,她就在阁楼上发现它了。当时她提着扫帚和水桶还有抹布站在它的窝前面,而它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在那里安家了。因为她同时还发现了一只小点的明显是雌性的猫头鹰和几只小毛团。   看到她出现以后,那只勇猛的猫头鹰像是跟她打招呼一样叫了一声,就再也不理她了。   葆丝这个主人在它的面前反而没有那么坚定,她像是个打扰了这一家子的贸然的客人一样轻手轻脚的提着水桶又下去了。到楼下后她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似乎是从两个月前,家里的猫就不到阁楼上去了。   为了招待这位客人,也是害怕它把老鼠抓到阁楼上去吃,葆丝特地买了鸡肉。本来还担心它是野生的,不肯吃人手里给它的东西,哪知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它不但吃的很香,还常常向葆丝表示不够吃——在她去收空盘子的时候,用它的喙在空盘子上敲。   葆丝给它起了个名字:海盗。   她曾试过让它给邓布利多送信,是一张红酒炖梨的甜点方,邓布利多托它带回来的是一包糖,那糖像小虫子一样会动来动去。   看来它并不介意继续替葆丝送信。所以这次,她再次请它给邓布利多送信了——那小甜饼已经发霉了,希望邓布利多能明白她的意思。   她觉得自己有点快要失去理智了,就是在纳特梅说到瑞德的时候,她突然不能再忍耐下去了——她要赶快见到儿子,把他紧紧的抱在怀里!   她打算就在邓布利多来的时候,把这个马斯特·考克的名字告诉他,请他帮忙抢回瑞德!不管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日后再说,她现在只想见到儿子!   自从海盗带着那包发霉的小甜饼飞走之后,她就天天坐在客厅里看着大门等着,有时晚上也不睡觉,一边干点什么活一边等着邓布利多来。她知道不会那么快,可是她现在实在没办法再去想别的了。   她甚至想过要去买飞路粉,然后再跟魔法部申请让家里的壁炉加入巫师的飞路网——虽然她不是巫师,可是她的丈夫是巫师,虽然他已经死了,可是她也可以通过继续过巫师的生活来缅怀他。   ——这样她就能立刻见到邓布利多了。   时间从来没有过得这么慢。其实只过去了两三天,不是吗?海盗可能没那么快飞到霍格沃兹,邓布利多也没那么快来。   这天下午,她从早上起坐到两点钟,觉得肚子里空得吓人,连人也有些恍惚,她怕自己饿晕过去,决定到厨房去热杯牛奶,再吃点面包什么的。   然后她看到本来懒洋洋趴在大门口晒太阳的狗猛得抬起了头,盯着卧室的窗户低声呜叫,而应该在卧室的床上睡觉的猫却突然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像做贼一样匍匐着迅速一溜烟跑了。   葆丝立刻拿着手枪,悄悄的轻手轻脚的走到卧室门前,然后矮着腰伸头往里面看。   卧室很小,一张床就占去了大半的地方,靠着墙壁的地方又摆着梳妆台和几个大柜子,所以她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书桌前的一个穿巫师袍的男人,他背对着她,正在翻抽屉里的东西。   ——抽屉里有汤姆的日记本。   葆丝没有迟疑,她甚至发现自己还很镇定。她半跪下来,举起手枪,扣动扳机。   砰!!   在小房间里,声音显得格外巨大。葆丝甚至听到外面马上就有人推开窗户大叫:“这是枪声!出什么事了?”   街上乱糟糟的,可葆丝没有心情去管,她只担心这个男人有没有被她打死——可能没有,她甚至不知道刚才那一枪打到他的什么地方去了。   然后,这个男人像是僵住了一样,动也不动。   葆丝虽然奇怪,可也知道机不可失,她决定再打一枪。   “请等一等,里德尔夫人。”邓布利多举着魔杖就站在她的后面,他居然还面带微笑,好像葆丝手里拿的不是枪而是一壶红茶。   “他已经……没有危险了。”这位老先生俏皮的摊了一下手,做了个鬼脸。   葆丝脚先是一软,差点坐到地上去,然后才扶着墙慢慢站起来。   “您来得真是太及时了。”   邓布利多狡黠的眨眨眼:“当然,我想您的猫头鹰就是在路上花了太长的时间,当我收到那包小甜饼时真是失望极了。”   葆丝刚想客气一下就看到海盗在他的后面威胁似的呼扇了一下它那巨大的翅膀,客厅顿时像刮了一次小小的旋风,她听到很多东西掉到地上的声音。   她第一次觉得家里摆的东西太多了,一不小心就会碰到地上去。   “那么,我来把这位不速之客带走,您可以放心,他不会再造成您的困扰。”邓布利多微笑着说。   “您要把他送到哪里去呢?”葆丝问,她必须确保这种危险人物不会哪一天再次跑到她的家里来。   “哦,你知道,巫师有自己的监狱……”邓布利多话说了一半,似乎停下想了一会儿,才接着说:“……看来我需要交待他们更注意些。”   灵光一闪,葆丝突兀的开口:“汤姆在那里,是吗?”   邓布利多为难的看着她,他担心这可怜的女人会为了对她丈夫的爱而心软。可是很遗憾,他不能把汤姆放出来。   葆丝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的问邓布利多:“他不会再出来了吧?”   “……当然。”邓布利多保证。   葆丝松了一口气,一个被关住的黑魔王比一个总是想方设法要复活的黑魔王好得多——你不用担心送奶工的后脑袋上长着另一张脸。   她几乎是高兴极了。   “那么,我先告辞了。”邓布利多上前浮起这个到现在他连他长什么样都没看清的巫师,“你知道,我还要马上赶到一个地方去呢。”他用轻松的口吻说。   葆丝让开路,看着他浮着那个家伙走过去才想起正事来,马上又拉住他说:“等等!我还有一件事!”   邓布利多立刻停下来,极具绅士风度的扭头说:“当然,我洗耳恭听。”   葆丝把纳特梅和那个马斯特·考克的事告诉了他——她谨慎的省去了在纳特梅的茶杯中下毒的事。   “您能帮我找到我的孩子吗?”葆丝期待的看着他。   邓布利多没有马上答应,他看起来比刚才严肃多了,他想了想说:“好的,我会马上去调查这个叫马斯特·考克的巫师,一旦有了瑞德的消息,我就会立刻把他救出来,送到你这里。”   “谢谢。太感谢你了。”葆丝上前用力的拥抱了他一下。   “哦,呵呵呵。”邓布利多一手拿着魔杖,一手有力的回抱了她:“别担心,勇敢的孩子。一切都会变好的。”   与此同时,纳特梅已经乔伯的帮助下偷偷潜入了马斯特·考克的家。在他的卧室里,乔伯找到了几张像是孩子的字迹的纸,然后它很快在书房里发现了一个暗门。   “炸了它。”纳特梅已经没有耐心了,马斯特·考克随时会回来。   乔伯听从命令炸掉了暗门,门的另一边是一间卧室,它进去很快挟着一个看起来像是晕过去的男孩走了出来。   纳特梅立刻上前抬起他的脸看,这个男孩的头发不像汤姆那么黑,微微带点卷。她发现他的鼻子和下巴很像汤姆!   “快走!我们带他走!”狂喜涌上心头,纳特梅突然很喜欢这个孩子!他可能是汤姆的儿子!   乔伯一挥它细长的手指,暗门恢复原状,然后它抱着这个显然对它的女主人非常重要的孩子跟在纳特梅的身后钻进了壁炉。   第 44 章 ...   邓布利多走后没多久,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葆丝没有办法,只好承认刚才是她在擦枪的时候不小心走了火,然后拿出那把小巧的女式手枪。   两个警察还算客气,特别是在葆丝说出她在教会医院工作之后,似乎完全没有怀疑她在自己家里用手枪做什么坏事。葆丝还特地领他们各个房间都转了一圈,让他们亲眼检查一下这幢房子里没有任何问题。   至于理由很简单,葆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很不好意思的说自从她的丈夫死了之后,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每天还要去上班,家里没有人,所以为了防身才会藏了一把枪。   当初梁珊买枪走的是正规途径,只是在她的是否有这个资格上多少花钱活动了一下。   警察说改天葆丝还是要到警察局来一趟,不过完全不用担心,这只一个非常简单的误会。   葆丝送他们离开之后,把所有的门窗都关了起来,杜绝了街上的邻居那好奇的视线。她需要安静。   她强迫自己不要把注意力都放在汤姆现在被关在阿兹卡班这件事上,更重要的是为什么那个男巫会偷跑到这里来?他的目的是什么?   想来想去,葆丝跑去问日记本了。   日记中的汤姆的反应很直接:   ‘绝不可能!’   葆丝还在怀疑他:‘你是说不会有人知道我吗?你真的不会把我的事告诉别人吗?’   ‘你在开玩笑吗?我怎么可能会让霍格沃兹的人知道我从麻瓜孤儿院来?这件事情整个学校知道的人只有几个教授和校长!更不用说……!’后半句他没写,不过葆丝也知道他想说什么。   更不用说他还跟一个麻瓜女人结婚的事吧?   葆丝一时不知道是生气还是放心。她这边一迟疑,汤姆发问了:   ‘你问这个干什么?有别的巫师来找你了?是谁?’   葆丝没有看到那个男巫的脸,只能大概形容了一下,汤姆很长时间没有回答她,葆丝看他一直没反应,脑袋里开始转晚上吃什么的事,厨房里还有土豆和西红柿,还有鸡蛋和香肠。   等她想着要不要先去把土豆削了皮切块炖上时,日记本上有字浮出来了:   ‘你认为他想来这里找什么呢?’汤姆问的很有技巧。   葆丝直接回答他:‘你认为这里除了这个日记本,还有什么能让一个巫师感兴趣吗?’   ——瑞德的下落已经有了,她也不耐烦再装痴情了。   不知道汤姆是生气了,还是又开始转脑筋了。葆丝几乎能看到他的脑袋里都在想什么,从汤姆的习惯来说,他是绝对不会把日记本的秘密告诉别人的,他平常肯定不会跟人提起它,或者把它当成闲聊的话题。如果他要炫耀,完全可以用别的东西,不管是黄金还是宝石,哪怕是那个赫奇帕奇的金杯或者复活石戒指也比一个平凡无奇的日记本更好。   那么一个巫师为什么会跑来偷一个普通的日记本呢?   他那个小脑袋里只怕立刻就会想到:他的秘密已经暴露了!   哦,这足够吓唬他一阵子的了。   所以葆丝合上日记本跑去给自己做晚餐了,她觉得暂时汤姆应该没有时间再来找她聊天了。   坐在餐桌前时,葆丝一直在心里想瑞德就要回来了,那么她必须给他准备好一个房间。是的,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瑞德是一个巫师,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葆丝想给他布置一个他会喜欢的房间,一个充满巫师的魔法的房间。   汤姆现在已经在巫师监狱了,没有人知道瑞德的身份,而且她认为现在的汤姆还远远比不上那个声名远播的伏地魔——他甚至还不是伏地魔。   第二天葆丝一大早就起来了,她的目标是对角巷。她需要买很多东西,她要让瑞德一回家就能住到他的新房间去。   她先去买了一份预言家日报,站在报亭前把报纸前几版翻了个遍,没有找到关于伏地魔、黑魔王、那个不能说出名字的人的任何消息。她松了口气,付钱时问卖报纸的那个男巫:   “请问您知道神秘人吗?”   那个男巫找给她几枚铜纳特:“您说的是梅克斯马戏团里的那个预言家吗?”他撇撇嘴说,“我觉得那就是一个骗子,他总是说又会有什么灾难之类的,没有人会当真的。我还没见过一个活的预言家呢,听说现在已经没有会预言的巫师了。”   葆丝彻底放心了,看来汤姆并不是这个时候出名的——大概要再过十年?据说他有名的时候,邓布利多已经当上校长了。   而据邓布利多所说迪佩特校长还非常健康,至少还能再活十年呢。   她先到家具店为瑞德选择了一张新床——他一定长高了,现在他都快六岁了。   葆丝仔细的问过家具店老板,她希望这张床能够让瑞德喜欢。   “它应该……充满趣味。”葆丝笼统的形容着,她也不知道巫师能让他们的床玩什么花样。   家具店老板立刻拍着胸脯保证,那床柱和床头上的小鹿和小狗都是会动的,小鸟真的会在清晨鸣叫。   “您的孩子一定不会睡懒觉的,我保证,只要他在这张床上睡觉。”   葆丝又担心鸟乱叫会让瑞德睡不好,老板立刻改口:“哦,您用手指去戳它,它才会叫呢,平常是非常安静的,一定能让您的孩子安静的入睡。”他甚至双手合什放在脸侧,做出睡觉的模样来。   老板把这张床夸上了天:“您把它买回去是绝对不会后悔的!您看!”他演示给她看,表示瑞德睡在这张床上哪怕踢被子都不用怕,床脚就像有两只手一样会压着被子,绝对不会让孩子夜里着凉。床柱四周的帘子只要拉上了就完全隔音,哪怕在床边有一群人在开宴会,孩子也可以睡觉,一点都不会被打扰。   还有其他很多的好处,包括它会跟着瑞德的身长变大什么的。葆丝最终掏钱买下了这张床,它看起来实在是没有什么不能做了。她还给瑞德买了一张书桌,一个书柜,一个自动整理的衣柜——不管衣服扔进去有多乱,它都能自动把它们整理好,这绝对合适有孩子的家庭。   葆丝挑选了地毯、窗帘、床单和枕头,所有的东西上都有小动物跑来跑去。葆丝甚至还给他买了一把玩具扫帚,他可以骑着它在房间里慢慢的飞,就像蝴蝶那么慢,完全不会有危险。   她也给自己买了一个自动整理的大衣柜,这东西真是太方便了,这样她以后就不用叠衣服了。她还买了一个自动清洁的浴缸,一个自动洗衣的大洗衣盆,她打算回家就先把窗帘和被单都全洗了,还有一个自动晒衣架,这样把床单之类的大东西搭上去时,她就省劲多了。   回家的路上,她拐到魔法部的飞路网管理局递交了一份申请。接待她的那位魔法部部员明显非常为难。   “夫人,您是一位麻瓜,您看,我们一般不会把飞路网接到麻瓜的家里去。”   葆丝却十分坚持:“虽然我是一位麻瓜,可是我的丈夫是一位巫师。而且我还有个孩子,他也是个巫师,虽然还没长大。我家里有两位巫师,那为什么我们不能再有一个更方便的壁炉呢?”   那位部员满头大汗,拿着葆丝的申请表说:“可是……照您所说,您的丈夫已经去世了。”   葆丝一点也不否认:“是的,可他仍然是一位巫师。”   最后这位部员非常勉强的收下了葆丝的申请,而她直接跟他约好了时间:“那么就下周三吧,我会在我的家里等你们来。我想这个应该不会花很长时间才对。”   回家以后,葆丝先把家中不需要的家具都卖了,然后让人清扫了壁炉。等对角巷的家具店把摆在瑞德房间的家具都送来了以后,看见她对着房间里那有些发黄的不够漂亮的壁纸皱眉,立刻推荐了他的店里的壁纸,而且店主似乎看出了葆丝正在布置的是个男孩的房间,他推荐的是魁地奇的壁纸。   “有保加利亚和卢森堡队,看您支持哪个队了,要我说两个队都不错。”店主很明显想跟葆丝讨论弗拉察雄鹰队的击球手和他们的远距离进球是多么的精彩,她直接问哪一个队更受欢迎。   “孩子们更喜欢哪个队呢?”她对这个真是一窍不通。   店主说:“其实他们都很好……我个人更喜欢保加利亚。”   葆丝选择了保加利亚。   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看着焕然一新的房间,葆丝真希望能立刻看到瑞德高兴的小脸。她一点睡意也没有,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最后她跪在地板上开始祈祷:   “上帝,请保佑我的儿子。请保佑他平安回到我的身边,阿门。”   她恨不得第二天一大早,邓布利多就带着瑞德站在门外。   她心急火燎的等了一个晚上,忍不住在清晨跑到阁楼上,想让海盗再替她给邓布利多送一封信:她想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把瑞德送回来。   应该很简单,对吗?已经知道他在哪里了,只要找到那个人就行了。而巫师想找人是很快的,对吗?   海盗冲着她响亮的叫了一声,听起来像抱怨,的确,它才刚回来一天。不过它还是带着信出发了,迎着刚刚升起的太阳飞去,眨眼间就变成了天边的一个小黑点。   为了表示歉意,葆丝对它的妻子和孩子非常好,给它们送来了鲜嫩的鸡肉。海盗的妻子也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猫头鹰,就是看着比海盗小了不少,简直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似的。   海盗很快带回了邓布利多的回信,信中说他已经找到了那个马斯特·考克,非常凑巧,就是那个闯进葆丝家中的男巫。他的家也找到了,问题是没有在他的家里发现瑞德。   ‘我会想办法的,孩子,只能请你再多等几天了。’   葆丝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巫师想审讯一个人不是很简单吗?只要用吐真剂,什么秘密都能让他说出来不是吗?如果早知道他就是马斯特·考克,葆丝那天在家里就会给他灌一瓶的吐真剂,问出瑞德的下落。   ——邓布利多是不是有所顾忌不敢下狠手?葆丝完全不介意自己来!只要想到瑞德不知道被他藏在哪里,她可以活剐了他!   她气势汹汹的写信给邓布利多,想去找他以便亲自从马斯特·考克的嘴里问出来,一边心里已经开始打算怎么去霍格沃兹,巫师的骑士公交车是个好选择,不过她不是巫师,就是举着魔杖站在街上也没用。   海盗再次去送信了,它身上的羽毛已经灰扑扑的了,葆丝写完回信发现它就蹲在桌子上,漂亮的眼睛看着她,等她写完了,它脖子一伸,叼着信就往外飞。葆丝不忍心,叫住它说:“休息一下吧……”   它扭头瞟了她一眼,非常不屑,似乎是在说‘你很着急吧?那就别说了。’宽大的翅膀一扇,扇得葆丝一脸的土,它已经飞走了。   葆丝已经两个晚上没睡觉了,可是她仍然精力充沛。她准备了一些简单的行李,等着只要海盗带回邓布利多的信,她就立刻出发——至于怎么去,或者邓布利多可能不在霍格沃兹,她完全没有考虑这些问题。   她只知道她已经坐不住了,大不了就让海盗带路,有它带着总能找到邓布利多的。她又给海盗的妻子和孩子送了些鸡肉,又把半磅火腿用盘子送了上去。她想着要是一去几天不回来,至少不能让它们饿着。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大亮了,葆丝决定回卧室去睡一觉。   等她醒来,海盗仍然没有回来,现在是下午,黄昏的太阳光从窗户洒进来,映得整个卧室一片金黄色。她的头还有些发晕,可能是这几天太紧张了。而她已经两天没好好吃饭了,她决定先到厨房去找东西填肚子,她还要救瑞德,不能倒下。   她走到客厅,那里坐着一个人。背着光,看不清楚,只能看到那个人穿着巫师袍。   葆丝怔怔的看着那修长的身影。   “汤姆……”她突然安心了,觉得心里有底了。汤姆是多么厉害的巫师,他可是史上最有名的黑巫师,有他在,瑞德一定能找回来!   她向前走了几步,眼前再一花,脚下立刻僵住了。   那个人是纳特梅,她带着一脸嘲讽的笑,转头看着葆丝。   葆丝冷静下来了,也清醒了。她上下打量了几眼,觉得这个纳特梅倒像是抓住了什么似的突然没那么慌乱了。从第一次见面起,这个女巫就一直给她一种惊慌失措的感觉。   ——汤姆从阿兹卡班逃出来了?   葆丝拼命让自己镇定下来,如果真是这样,那她就让纳特梅把她抓走去见汤姆,瑞德应该在汤姆那里。   纳特梅慢悠悠坐下来,葆丝也不给她倒茶,现在不用玩那些虚的了,她这明显就是来给下马威的。   两人面对面坐着,谁也没说话。   最后还是纳特梅没忍住,她扭头笑了笑说:“我就是来看看你。”   葆丝等她的下文,‘看看我什么?’。   纳特梅懒懒的说:“看看你有什么要交待的,应该告诉你一声。我想你毕竟是他的母亲,说不定会有什么话想说?”   ——瑞德在她手里!   葆丝一时搞不清楚是一枪杀了她还是怎么办。她凶恶的说:“……你说什么?”现在的凶恶倒是不用装,她是真的很想把眼前这个女巫给干掉!   看来她的愤怒很好的取悦了纳特梅,她微笑着说:“我是说……”   不等她说完,葆丝先去关上了门,然后左右房间都看了一圈,才回来抱着手臂看着纳特梅。   而纳特梅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卡了壳。   葆丝直接毫不客气的骂道:“你是个白痴吗?”   纳特梅猛得直起身,几乎不敢相信:“……你、你说什么?”   葆丝在她面前来回用力的大步走:“你简直就是个白痴!你怎么能……你简直……你居然……”   纳特梅看到这一幕,立刻想到她是不是破坏了汤姆的什么计划!这下她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坏了!   她并不是想破坏汤姆的计划啊!难道、难道她真的做错了?或许、或许汤姆把那个孩子放在马斯特·考克那里是有原因的?   葆丝仰天长叹,一屁股坐下来,冷笑的看着纳特梅说:“好吧,我看你怎么跟主人解释!!你这个只会胡乱吃醋的愚蠢的母猪!!”   纳特梅气疯了!她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可是她还记得上回在葆丝手中吃的亏,那毒药折磨了她很长时间,直到现在她都能立刻想起那要命的剧痛。她偷偷伸手捂着肚子,眼睛紧紧盯着葆丝。   “……到底怎么回事?”她问。   葆丝冷笑,一点也不想理她。   “回答我!”纳特梅抽出了她的新魔杖,威胁道:“我可还没报答你呢!”然后她满意的看着葆丝瑟缩了一下,果然,她没有魔杖和魔力,还是害怕的。   葆丝看起来就像是气得浑身发抖,脸色也很不好看,她看着纳特梅的眼神就像是要活吞了她一样凶恶。   纳特梅越来越觉得自己可能真的做错了什么,她更想知道了。她用魔杖威胁的捅了一下葆丝:“快说!!”不到万不得已,其实她是不会用魔杖攻击葆丝的,她害怕汤姆会通过她的魔力知道。   葆丝深吸一口气,冰冷的说:“……主人不想让人知道那个孩子的事。”   纳特梅认为这完全不成问题:“我不会让任何人见到他的。”   葆丝差点跳起来:“你是个白痴吗?主人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哪怕只是怀疑!!”   这下纳特梅明白了,孩子在她那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近年来跟她关系最为密切的汤姆。就算她没有亲戚,家里只有一个家养小精灵乔伯,可是秘密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流传出去。   葆丝努力的表现着:“主人希望这个孩子不管从任何地方看,都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很重要的事!!”   “为什么?”纳特梅怀疑的看着葆丝,有一个继承人不是坏事,何况那个孩子是那么的聪明,虽然只有那么短的时间,她已经非常喜欢他了。   葆丝仰起头,骄傲的说:“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献给我的主人,而我的孩子,也跟我一样!”   纳特梅震惊的捂住嘴!   ——难道汤姆还想夺走那个孩子的魔力吗?   对,没错,这确实是汤姆会做的事。她一直都觉得奇怪,为什么汤姆会跟这个女人生孩子?如果只是想让她装成麻瓜,那得到她的魔力就已经够了,为什么他们会有一个孩子呢?如果汤姆想要继承人,那么他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尊贵的女巫,而不是这个完全就像一个下等人的女人。   纳特梅厌恶的看了葆丝一眼,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自从见到葆丝开始,她就非常不安,她觉得汤姆开始变成她不认识的人了。现在她发现,汤姆还是汤姆,他一点都没变。   她捂住胸口轻轻松了口气,再看葆丝时已经完全冷静下来了——之前她在这个女人面前,总是不能保持冷静,总是觉得焦躁。   她对葆丝说:“哦,这样的话,那确实是很麻烦。”她对那个孩子没有兴趣了,既然他对汤姆一点也不重要,她又何必关心呢?   葆丝还在对她大吼:“你不能破坏主人的计划!!”   “知道了,知道了。”纳特梅满不在乎的挥了挥手,“那么,我会再把他送还给马斯特·考克。”   “不!”葆丝立刻说。   纳特梅奇怪的看着她,眼神里的意思是‘这跟你有关系吗?我做什么不用你管。’   葆丝迎着她这样的视线说:“我信不过那个马斯特·考克!”   这一点,纳特梅也一样,所以她摆出了愿意继续听下去的姿态。   葆丝的脑袋里疯狂的转着:“我觉得,最好把那个孩子送到一个任谁也不会把他和主人联想在一起的地方,直到他成年。”   ——看来那个接收魔力的咒语,要到巫师成年后才能用。   纳特梅没有起疑,巫师成年后魔力才会充沛,这样做完全正确。   可是她一时也想不到要把那个孩子送到哪里,才算是跟汤姆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葆丝也不知道,其实她很想建议把瑞德送到她的邻居家,或者就在这附近,这样她就可以……   可是她知道这样太明显了,最好是由纳特梅来选择。   ——只要能让瑞德平安,就算不在她身边也行。   葆丝命令自己不能在这时冲动,她平静的看着纳特梅:“我不知道,你呢?”   纳特梅当然不会说自己不知道,可是她左思右想,实在想不出什么地方能够既安全又不会引人怀疑的安置这个孩子。   房间里沉默了下来。   葆丝没有催促她,她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像是对这个孩子的下场一点也不关心,仿佛对她来说,只要这个孩子不会被怀疑跟她的主人有关系,从而破坏了主人的计划,那么这个孩子去哪里都行。   纳特梅最后说:“……我看,就找一家麻瓜收养他吧。”   麻瓜也能生出巫师,这种巫师叫泥巴种。她认为这样一来,绝对不会有人怀疑他跟汤姆有关系了。   葆丝满不在乎的说:“哦,这样也可以。”   “那么,就这么决定吧。我今天晚上就送他走。”纳特梅说完站起来,临走前她故意看了葆丝一眼,她是绝对不会再让这个女人借着这个孩子在汤姆那里得到什么功劳的,所以她是不会让葆丝再见这个孩子的。不过或许葆丝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到那时她就会愉快的拒绝她。可是让她失望的是,直到她幻影移形离开也没听到葆丝提出这样的要求。她觉得葆丝真是一个残酷的人,恐怕对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汤姆了。这也让她更加的讨厌她!她不喜欢在汤姆身旁还有比她对他更忠诚的人。   纳 特梅走了以后,葆丝很平静的去厨房做饭,吃饭,然后睡觉。当她躺在床上时,紧握的手已经僵硬了,她艰难的慢慢松开手。   她告诉自己:   ——你做得很好。   第 45 章 ...   纳特梅想立刻把那个孩子送走,她一刻也不想多等了。   回家之后她就吩咐了乔伯,要它立刻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把‘那个小鬼’送走。   乔伯深知主人心意,看到她出门前还对那个孩子赞不绝口,当成宝贝一样,甚至还把他的房间安排在她以前住的房间的隔壁,竟像是要把他当成英唐崔斯家的小少爷一样。   可是回来后却完全变了,还声称‘尽快把他送走’,‘我不想再看见他了’。可见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既然那个孩子不再受到纳特梅的重视,乔伯也不必再为他多花心思,不到两个小时就找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地方。   在远离伦敦的兰伯恩有一处村庄,那里住着一户老夫妇,他们一辈子都没有孩子,一直很想收养一个合适的孩子。它到那里,施了几个咒语后,那个孩子就成了他们远房亲戚的孩子,父母都在船难中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   纳特梅非常满意——反正她并不在乎那个孩子是去当乞丐还是当孤儿,不过既然汤姆需要他身上的魔力,那么保证他能好好的长到十七岁也没关系。   她从乔伯那里得知,那对老夫妇平常的生活所得就是靠老先生偶尔出去接两个活——他是个水管工,也会修马车,就算让他去火车站抬行李也没问题。所以这一家的生活其实相当的贫穷。   这样正好。她可不是想让这个小鬼去享福的!只要想到他是那个女人的孩子,她就恨不得能好好的教训他一顿!   在乔伯送走他之前,纳特梅突发奇想,要见见他。   “我总要对他说点什么。”她欢乐的放下茶杯,“他突然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一定非常不安。”   乔伯离开,很快,外面就有人敲门了。   纳特梅听到声音立刻坐得更直了一点——她还是非常喜欢这个孩子的,毕竟他长得有些像汤姆。   “请进。”她扬高声说。   门轻轻推开,一个还没有柜子高的小男孩走进来。他有一头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变成深棕色。他有一张可爱的脸,脸颊肥嘟嘟的很有肉,下巴却有着很漂亮的弧线,可以想像等他长大了,他会是多么的俊美。   他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眉毛既浓又挺,斜飞到鬓角里,他的鼻梁又高又直,更显得眼窝深,眼睛更加出色,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嘴唇略微显得薄了些,不够饱满,可是当他笑起来时,马上会让人想到他的父亲。   他看起来很健康,这一点跟他的父亲不一样——汤姆总是显得有些苍白。纳特梅发现自己这还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他,而她也更加确定了,他的确是汤姆的儿子,这毋庸置疑。   他很安静,从不多话。就算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也没有惊慌,而且,他非常的喜欢她——这是纳特梅最骄傲的地方,这个小家伙虽然从来没有见过她,可他就跟汤姆一样,一见到她就跟她特别的投缘。   “快过来。”她伸出双手,心内一片柔软。她突然有点后悔把这个孩子送走了。   瑞德对着她笑,这个笑容立刻又让她更加的喜欢他了——他笑起真像汤姆!   他保持着这样的笑容走向她,在握住她的手的一瞬间就扑到了她的怀里,两只小手臂紧紧的搂着她。   “夫人,我真想念你。只是这么短的时间没有见到你,我就一直在想念你了。”瑞德小声说,像个怕被抛弃的孩子。   纳特梅几乎就要改变主意了,她搂着他说:“我也想你。午餐你是自己吃的吗?都吃了什么?”   瑞德站在她面前,握着她的手把午餐吃的东西一样样数了一遍,然后失望的说:“夫人,你为什么不在呢?我一直想等夫人回来再吃,今天的小蛋糕很好吃,我一直在等夫人跟我一起吃它。”   纳特梅被他提醒了,她立刻就想在他面前贬低葆丝!如果她的儿子恨她,那会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她的脸色立刻沉重起来,摸着瑞德的小脸说:“可爱的瑞德,你是多么可爱啊,我真怀疑这世上会有谁不喜欢你呢?”   瑞德真诚的说:“只要夫人喜欢瑞德就行了。”   纳特梅深深叹了口气,瑞德立刻端起旁边的茶杯送到她手中,关心的问:“夫人,你有什么心事吗?”   她看着瑞德,几乎是很快的说:“你知道吗?瑞德,我刚才去见了你的妈妈。我想她一定想知道你的事,她一定非常关心你。可是我错了。”   ——妈妈?!   瑞德的脸顿时发白了!父亲明明说过,妈妈的事这群人都不知道!她怎么会找到妈妈的?父亲不是说他把妈妈送到伦敦了吗?这个女巫去伦敦了?她是怎么找到妈妈的?   他看着纳特梅心中转了几百个念头,手悄悄伸手兜里握住魔杖——父亲教给他的摄魂咒,他练习的非常熟练。   纳特梅没有发觉瑞德的动作,她迫不及待的对他说:“可我没想到她居然那么自私!”   “是吗?”瑞德问道,更凑近她以遮住自己手上的动作,“请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纳特梅摸着趴在她怀里的瑞德的小脸蛋说:“她心里根本没有你!她一点也不在乎你的死活!她甚至还想……”   瑞德已经抽出了魔杖,他把魔杖收到袖子里,仰起脸问她:“妈妈想干什么?”   “她甚至还想……把你的魔力抢走!”纳特梅说。   瑞德的手一僵,魔杖又滑回口袋里。他认真的看了一眼纳特梅,她在说谎,为什么?纳特梅还在说个不停:“你知道,她失去了魔力,一定非常难过。我也很同情她,可是她不能想要夺走你的魔力啊!”她捧着瑞德的小脸说,“为了保护你,我不能让她找到你!我会把你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瑞德,你要记住,你不能相信你的妈妈!她要害你!”   瑞德低下头,一句话都没说。他记得很清楚,父亲告诉过他,他们跟妈妈是不同的人。妈妈是没有魔力的麻瓜,而他和父亲都是巫师。   ‘你必须离开你的妈妈,她是个麻瓜,她是无法好好教育你的。你想不想成为一个伟大的巫师呢?’   他当然想,他也发现了妈妈跟他的不同。可是他并不想离开妈妈。他对父亲说:   ‘我可以带着妈妈。’就算他要学魔法,要到别的地方去,他完全可以带着妈妈一起走。妈妈是个麻瓜,她什么都不会,照顾她是很简单的事,不是吗?   可是父亲不允许他这样做。   ‘你必须听我的话。不然,我可以让你的妈妈永远忘记你。就算你站在她的面前,她也认不出来你。’   他虽然小,可他却非常了解他的父亲。他很清楚,他不像妈妈那么爱他,他是不会为他改变主意的。虽然他每年只回来几次,可是他很了解怎么跟他打交道,怎么跟他争取条件。   后来,父亲答应他不会把妈妈送到他不知道的地方去,他会把她送到伦敦。   ‘她以前一直生活在伦敦。我会给她钱,她会在那里生活的很好。’   他同意了。   ‘如果你能够在十一岁以前让我满意,那么在你上学前,我会让你去见她一面。’   父亲告诉过他,在他十一岁的时候霍格沃兹会给他寄一封猫头鹰信,到时他就可以去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那之前,他必须达到父亲的要求,成为一个合格的巫师。   其实他刚开始觉得没什么,他想要当一个伟大的巫师,只是暂时离开妈妈,他已经不是一个需要妈妈给他唱催眠曲的小孩子了。   魔法的世界是多么的广博,当他握住魔杖,发现自己能学习那么多的魔法时,他仿佛充满了力量!   他可以整夜不睡看魔法书,他可以迅速学会一个又一个的咒语。   父亲告诉过他:‘力量是最重要的。’   ‘我不会告诉那些效忠我的人你是谁,所以如果你想得到更好的待遇,最好从现在开始学习怎么跟这些人打交道,不管你会遇到什么,哪怕你被人给杀了,我都不会管你的。’   他很清楚,他也没有期待父亲会像妈妈一样一直陪在他的身旁。   ——他早晚有一天要比他更强。   他一直以为妈妈非常安全的在伦敦生活,可是现在他发现,或许他太高估父亲的承诺了。对,他早就应该想到的。那些对他没用的人,他又怎么会在乎?他一定是不再保护妈妈了!然后,这些人就都知道了!   瑞德被纳特梅送到门外,那个丑陋 的家养小精灵立刻抓住他的胳膊。   她说:“乔伯,把瑞德送走吧。你要记住,一定不能让他的妈妈找到他!”   乔伯低头行礼:“是的,小姐。”   她伏□摸了摸瑞德的头发,以为他从刚才就一直没说话是因为她告诉他的那些关于葆丝的事——这个孩子现在一定非常伤心,他的妈妈居然想夺走他的魔力呢。   纳特梅带着笑拥抱了一下他,然后说:“瑞德,你放心吧,我是不会让你的妈妈找到你的。”   瑞德抬起头,微笑着道谢:“您真是太体贴了,夫人。”   ——不管这个女巫想干什么,她似乎也不希望他去找妈妈?这是父亲吩咐的吗?   瑞德决定先听他们的话,他现在还这么小,还没有能力反抗父亲。希望妈妈平安,等他长大了,一定会去找她的!到那时,父亲的话他也不用听了,妈妈也可以留在他身边了。   至于这个女巫……   瑞德握着她的手,轻轻的在她的手背上吻了一下。   ——他会让她再也开不了口!她的那张嘴,永远也别想再说一句话!   第 46 章 ...   葆丝一口气睡了两天一夜,其实她不知道自己是睡着了,还是昏过去了。   醒来后仍是疲惫不堪,她知道这种感觉,以前工作累到极限时,睡觉都睡不过来了。她先熬了些燕麦粥喝,垫了垫肚子后去简单洗了个澡,然后开始打扫卫生。   ——她需要用忙碌来让自己恢复过来。   等她连浴室和厨房的地板、磁砖都跪在那里仔细擦过一遍后,她觉得她有又精神了,脑袋也不那么木了。   她长出一口气,挎着篮子出去买菜了。牛肉、香肠、火腿,黄油、奶酪、果酱,小麦粉、橄榄油、咖啡豆、方糖,甚至还让蔬菜店老板扛回来一袋土豆。   ——她都不知道这些东西怎么才能吃完?   以后几天,她每天不是在擦地板、擦窗户、洗窗帘和床单就是在厨房里做吃的,做完就拿出去送邻居。她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了,晚上两三点才睡。在教会医院里,她甚至会去做工人的活,帮小孩子洗澡洗衣服换尿布喂他们吃饭。   她几乎不知道累。   直到一个星期后,邓布利多再次登门了,他看着客厅里那个漂亮的大壁炉说:“哦,看来你做了很多事。”   葆丝没有说话,她去厨房端来了一大盘的蛋糕,上面有水果蛋糕、巧克力蛋糕、布丁蛋糕,还有一大盘的各种饼干、曲奇,和一大盘上面堆满了核桃和杏仁的松饼。   她提着水壶准备烧水,一边问他:“要喝什么茶?”   邓布利多打量着她说:“什么都可以,不如你坐下来,我请你喝茶?”   葆丝仍是把水壶放到火上才回来坐下,她平静的看着邓布利多:“好的,谢谢。”   邓布利多一挥魔杖,两只精致的水晶杯子浮在空中,里面是蜂蜜色的漂亮液体,散发出醇香的酒味。   “这是蜂蜜酒,是巫师里非常受欢迎的一种饮料,你可以试试看。”邓布利多端起其中一杯,喝了一口,露出非常陶醉的表情。他示意葆丝也尝一尝。   葆丝拿起另一杯浮在空中的杯子,这种感觉很奇怪,她到现在都无法理解巫师的魔法是怎么跟物理完全相左的?   她在对角巷买了一些巫师的书,她认为巫师的魔药和化学很像,他们叫做炼金术的东西,类似于古时候的矿物冶炼。可是魔法和魔杖就无法解释。   她喝了一口,完全不知道自己喝下去的东西是什么味道,她突兀的说:“我不懂巫师。”   邓布利多安静的听她说。   她几乎是充满攻击性的看着他说:“我不知道巫师的存在有什么意义!你们能做什么呢?魔法又有什么用呢?它无法帮助人类进步,无法做出对社会有用的东西。你们完全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管有什么也不肯跟人类分享。你们活着到底有什么用呢?”她说完一口把酒全都灌了下去,瞬间酒杯就又满了。她看着酒杯笑了笑:“好吧,我承认这很有意思。”   邓布利多慈爱的看着她:“是的,我的孩子。我也不知道,这种事大概只有神能回答。”   葆丝害怕自己说出更多不礼貌的话,而她很清楚这一切都跟邓布利多没有关系。他是来帮助她的。   她只是因为这些话没办法跟邻居说,就是跟上帝说,上帝也不会回答她。不管她怎么祈祷都一样,上帝不会跟她说一句话。   邓布利多是一个巫师,他知道所有的事,她只能对他说。   “对不起,请忘了我说过的话吧。”葆丝捂着脸说。   邓布利多问她:“你找到瑞德的下落了,是吗?”   葆丝握住水晶杯的手在隐隐发抖:“他在一个女巫手里。她叫纳特梅·英唐崔斯。我猜她大概是一个巫师贵族。”   邓布利多轻轻哦了一声,这表示他确实知道这个名字是谁。   “是的。”他说,“英唐崔斯是个古老的巫师家族,几乎从有巫师开始就有他们,很多传说后面都有他们家族的身影在,不过我记得他们的家族已经都死光了。”他几乎是毫无敬意的这么说,葆丝抬起头看他,当她发现邓布利多对英唐崔斯没有好感的时候,这让她好受得多。   邓布利多就像在说一个无聊的故事一样:“我参加过英唐崔斯家族里很多人的葬礼,大概在二十二年前,英唐崔斯家族最后的一个嫁进他们家的女巫去世了,她留下了一个女儿。那时我们都认为她会很快结婚,或者招赘,结果我们都猜错了,她退婚了。”   “退婚?”葆丝说。   “对,如果我没记错,她的未婚夫是布莱克家族的阿克图卢斯,我想这桩婚事他们两家可能都不怎么满意。退婚后布莱克很快就结婚了,而英唐崔斯家的小姐却隐居了。”邓布利多回忆着说,他问:“她是怎么认识汤姆的?”   葆丝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我只知道那个女巫深爱汤姆。”   邓布利多难得皱起了眉,他啊了一声,谨慎的喝起了酒,没有说话。   葆丝问他:“有什么办法能够让这个女巫不要再来烦我?如果我把瑞德找到的话,能把她关起来吗?”   邓布利多想了想,摇头说:“大概……不行。没有什么罪名可以颁给一个只是爱上别人的丈夫的女巫,特别是像她这样拥有一个伟大的姓氏的女巫。魔法部会对她非常的宽容。”   葆丝绞着手指,试探的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控告她带走瑞德呢?能把她送进阿兹卡班吗?”   邓布利多叹了口气,低头拿下他的单片眼镜掩饰的擦着:“我恐怕……她只需要给魔法部一大笔金加隆就能毫发无伤的走出来了。”   葆丝闭上眼睛,这一切她早就料到了。所以,她可以说自己一点都不吃惊吗?   邓布利多抱歉的看着她:“对不起,巫师界有很多的陈规陋习。对于一些所谓的巫师贵族,我们总是格外的宽容。”   “不,什么地方都一样。权贵总是能得到更多的东西。”葆丝避开邓布利多的眼睛。   邓布利多问她:“如果你愿意,或许你可以跟瑞德藏起来。我可以安排,不会有人找到你们,哪怕是……”   “不,谢谢。”葆丝很快的拒绝了。藏起来?永远被追杀?永远不安的生活?不,这不是她的信条。   客厅里沉默了一会儿后,邓布利多站起来说:“我该告辞了。”   “我送您。”葆丝也站起来,没有挽留他。   两人走到大门前时,邓布利多回身说:“如果有什么是我还能做的,请告诉我。”   葆丝想了想,虽然她也可以,不过借助一下邓布利多的力量更好。   她说:“我想知道她会把瑞德送到哪里去了。”   邓布利多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之后,马上就会通知你。”等他站到门外,仿佛刚刚想起来似的说:“你能告诉我,你打算之后怎么做吗?在得到瑞德在哪里的消息之后?”   葆丝垂下眼睛,看着脚下的地板说:“我只是想默默看着他。”   过了很长时间,邓布利多才说:“那么,我知道了。”他的语气难掩失望。   等葆丝抬起头,他已经消失了。她关上门,回到厨房,水已经烧干了。她把水壶拿下来,放到水池里,打开水龙头,冷水浇在烧热的水壶上发出哧哧的声音,腾起阵阵白烟。把站在那里的葆丝给遮住了。   她有了一个计划。   邓布利多很快送来了消息,瑞德在兰伯恩被一户水管工夫妇收养了。   “他们是麻瓜。”邓布利多说。   葆丝以为至少纳特梅会把瑞德送到普通的巫师家庭,没想到她会让麻瓜收养他。这只能表示她十分讨厌瑞德,或许她还不想让他学习魔法?   “那对老夫妇说瑞德是他们远房亲戚的孩子,我看过了,他们的记忆被修改了。”邓布利多问她,“你想怎么办呢?”   葆丝设计了一个计划,由教会医院和附近的教堂牵头,进行一次各个地区之间教堂的交游活动。   ‘为了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上帝的慈悲。’   葆丝用这个理由说服了修女玛丽亚,由他们医院出一部分人手,带上医生和护士和一些便宜的药品,和教堂的神父一起出去。   他们坐火车,走铁路,沿着泰晤士河,他们必须在中途下车,换乘汽车,然后拐到兰伯恩去。   ——这一切必须看起来像意外一样。   约翰神父捂着肚子从火车上下来,葆丝找来站台上的工人把他扶上汽车。玛丽亚修女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摇头说 :“这真是不幸,谁会想到那水不干净呢?”   他们一行人坐上了汽车,是继续向下走,还是拐回伦敦去,大家的心里都没底。葆丝小声跟玛丽亚修女说:“最好找个地方让神父休息一下吧?如果附近有小村庄的话,让他躺下睡一觉可能会好一点。”   “你说的对。”玛丽亚修女说,她还是不能相信约翰神父会因为喝了一杯矿泉水而拉肚子拉个不停。他们这些神职人员,常年总是在各地跑来跑去的,为了传递神的慈悲和博爱,有时他们必须跟当地的人吃一样的食物,所以他们的肠胃早就锻炼的非常坚强了。可只是小小的一杯在午餐时喝的矿泉水,约翰神父就像纸扎的一样倒了下来。   葆丝在一旁说:“可能是神父年纪大了,他今年都快四十岁了。”   “愿神保佑他。”修女说。   在半夜,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小村庄并停了下来。村里没有旅馆,只有一个邮局和一个酒吧。神父当然不能住到酒吧里去,他们只好在村子里找愿意收留他们的人家。   葆丝敲响了一扇门,很快,屋里的灯亮了。   “瑞德,你去看一看是谁?”   葆丝的手紧紧攥成了个拳头。   “好的,祖母。”   一串轻快的脚步声跑过来,她仿佛能看到他扳开铁的门栓,用两只手抓住把手,使劲把这沉重的门拉开。   屋里温暖的灯光照出来,他就站在她的面前。   她微笑着弯□说:“愿主保佑你,请问我能进去吗?”   瑞德的反应是想立刻关上门!而她眼疾手快的挡住,然后迅速挤了一支脚进去,两人一时拼起了力气,最后还是她赢了。   推开门后,她走进去先瞪了一眼这小子,然后提着他的后领子把他给提了进去。这时卧室里的人出来了,是一位老妇人,她披着肩巾走出来问:“是谁?瑞德?”   “您好,夫人。”葆丝立刻走了上去,简单的表达了想要借宿的愿望。   “哦,当然,这当然可以。请进,请进。”这位老妇人马上去叫醒了她的丈夫,而葆丝也去请修女把神父扶下来,其他人住到了另一户人家。   已经是深夜了,修女和神父向这家的主人表达了谢意之后,大家就都回房间了。葆丝堂而皇之和跟修女一起跟瑞德住一个房间,神父住到了客房。   这家没有办法临时收拾出来太多的床,葆丝和瑞德挤在一张床上,修女躺到了沙发上。等关了灯之后,修女很快睡着了,葆丝在她的水杯里放了巫师的安眠药,哪怕是一群犀牛从她身旁跑过去,她也不会醒。   瑞德背对着她,全身僵硬,葆丝一直抓着他的右手,小声说:“不许用魔杖!”她奇怪的发现这小鬼一直很紧张,从刚才起就十分警惕的看着她。   瑞德的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葆丝立刻又捂住他的嘴,生气的说:“也不许叫你那些小朋友!”她空出一只手在他的屁股上狠狠打了几下,“你到底怎么了?不想妈妈吗?”   瑞德震惊的说:“你是真的?”她一时不查,他就用魔杖抵住了她的下巴,很厉害的说:“说实话!!”   葆丝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这兔崽子怎么这么像他爸爸?   抓过来又照他屁股上来了几下,压低声音说:“你再说一遍?”   就见这小鬼狐疑的打量着她,魔杖半天没收回去。她正想着是不是脱了他的裤子给他来几下狠的,他又说:“你休想骗我!说实话,你到底是谁?”   这孩子为什么这么多疑?他才离开她多长时间,就已经越来越像汤姆了。葆丝更加觉得汤姆留在阿兹卡班是对的,他如果继续跟汤姆在一起,日后一定会变成一个小汤姆。   瑞德歪着头,皱着眉,手中的魔杖没有一刻放松。   葆丝顾不得这小子浑身是刺,紧紧把他抱在怀里,轻轻的喊着宝贝,一边喊一边亲吻他的额头。过了一会儿后,瑞德放下魔杖,抱住了她。   “想不想妈妈?”葆丝问他。   “不想。”瑞德一边说一边把眼泪鼻涕擦在她的衣服上。   葆丝一时不知道是再打几巴掌好,还是抱着他再亲几口好。她只能问:“为什么不想?”突然离开妈妈,一点都不想吗?   瑞德仰起脸,坚定的看着她说:“我要当一名伟大的巫师!!”他的表情就好像是害怕葆丝阻止他似的。   葆丝马上说:“我支持你。”看来汤姆一定在他面前说了什么,她不能让瑞德不相信她。   果然,瑞德怀疑的看着她。   她摸着他的头发说:“这是件好事,你一定会成功的。”她抱着他的头响亮的亲了一口。   瑞德看她的眼神放松多了,她再说:“你爸爸以前就跟你有一样的梦想,他也想当一个伟大的巫师,他还去上了魔法学校,你知道魔法学校吗?”   瑞德立刻点头说:“我知道,是霍格沃兹,它是英国最伟大的巫师学校。”   葆丝说:“对,除了霍格沃兹,还有法国的布斯巴顿和德国的德姆斯特朗,都是巫师学校,可是霍格沃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瑞德是第一次听说还有别的巫师学校,他惊讶的说:“还有那么多巫师学校吗?”   葆丝故意奇怪的看了他一眼:“我们住在戈德尔克时,那里就有一所教会学校,我当时说要让你去伦敦上学不是吗?每一个地方都有他自己的学校,学校是很多的。”她的表情就是在说‘难道连这么简单的事,你都不知道吗?’。   瑞德固执的说:“……反正我只上最好的那一所就行了。”   “没错。”葆丝说,“不过想上最好的学校,你一定要很优秀才行。”   他立刻说:“我是优秀的!我学咒语是最快的!”   葆丝用轻蔑的目光看着他说:“你都学了什么咒语呢?”好像她的眼神在说‘我看你也不可能学很多咒语吧?’。   瑞德立刻细数他都学了什么咒语,从最简单的点火咒火焰熊熊,清水如泉,还有开门咒、飘浮咒,最后居然还有摄魂咒,钻心咒和索命咒,听得葆丝一身冷汗,表情还不能变,她一直保持着‘这没什么嘛’这样的表情听他说完,然后淡淡的点了点头说:“还可以。”   瑞德似乎发现不对了,奇怪的看着葆丝:“妈妈,你又不是巫师,怎么会知道咒语呢?”   她看他又想去掏魔杖了,有警觉心是好事,多疑是坏事!她几乎又想打他的屁股了,不过她更后悔没更早的给汤姆三枪!   她满不在乎的说:“这有什么?我嫁了一个巫师,生了一个巫师,我当然知道咒语啊。”   瑞德听了觉得确实是这样,他松了一口气,接着又皱眉说:“爸爸还说你不会想让我学习魔法呢,他果然是在说谎!”   葆丝微笑着顺着他的话说:“爸爸只是怕你依赖妈妈,最后不好好学咒语了才吓你呢。”不过她紧接着又说,“我想,他大概是怕你不听他的话吧?”   瑞德点点头,他一直觉得爸爸想让所有人都听他的话,包括他。可是这怎么可能呢?妈妈一直教育他要有自己的思想,如果他只听爸爸的话,那他就没有‘自我’了。他跟爸爸是两回事,他要当一个伟大的巫师,而不是一个伟大巫师的儿子,这是完全不同的。   葆丝轻轻摸着他的头发说:“瑞德,妈妈相信你能成为一个不输给你爸爸的伟大的巫师的!”   瑞德仰起小下巴:“我会的。”   很好,看来是扳过来一半了。葆丝小小松了口气,又说:“妈妈在家里给你买了很多的咒语书,不过这次都没带过来。你要跟妈妈回家吗?”   瑞德这次转了下眼珠子,先问道:“妈妈能带我回家吗?爸爸不会同意的。”   葆丝说:“你爸爸那边由我来解决,你自己愿意回家吗?”刚才他看起来可是不愿意的。   这次瑞德没有立刻回答,他说:“我要想一想。”   葆丝揉着他的头发说:“嗯。”两人都安静了下来,然后葆丝仿佛是不经意的说:“你在这里能好好练习咒语吗?他们好像都是麻瓜。”   这个倒确实是个问题。瑞德这几天一直都很烦恼。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女巫让那个小精灵把他送到麻瓜的家里来,爸爸一直是希望他学习更多的咒语的,他以为他还会到巫师的家里去。   这对老夫妇想收养孩子是为了养老,所以自从他来了以后就一直叫他干活。他们还想让他去上麻瓜的学校,回来好找工作。那个男麻瓜还想教他修水管。   瑞德忍了很久才没有给他们施摄魂咒。   他终于对葆丝说:“那,妈妈,如果你允许我在家里学习魔法的话,我能回家吗?”   葆丝克制住自己没有露出马脚来,她发现瑞德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在他眼中,大概只是爸爸瞒着妈妈让他去学习魔法而已。   她捧着瑞德的小脸蛋亲了一口说:“当然可以。不过要等一段时间,你先住在这里。等妈妈安排好了,再接你回来。”   瑞德搂住葆丝,把脸埋到她的胸前撒娇的说:“好的,妈妈。”说着,这小家伙打了个哈欠。   葆丝轻轻拍着他的背说:“睡吧,宝贝。”   ——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 47 章 ...   瑞德目送葆丝坐上大汽车离开。   等他回到屋里后,拿出葆丝留给他的一条格子手帕,只要把它铺在地上,就会有食物出现。据说这是她从对角巷买回来的,她怕他在这里吃的不好,特意准备的。   有了它,他才算相信妈妈并不像父亲所说的那样,对巫师的世界一无所知,甚至充满了恐惧。   “加斯特!你去哪?”水管工的太太扒着厨房的窗户往外喊。   而那个已经六十岁的水管工正提着他的小工具箱偷偷往外走,谁知道还是让他的太太逮住了。他若无其事的说:“欧恩让我去看看他家厨房的下水道,听说堵了。他的太太正急着做午饭呢。”   “你这次可别忘了收钱!”水管工的太太使劲敲着窗户说。   这就是他寄居的麻瓜家,他很清楚,水管工不是去工作,他是去酒吧玩扑克了,所以他才总是‘忘了’收钱就回来了。   他收起手帕,来到厨房乖巧的说:“祖母,我能帮你干点什么吗?”   那个太太高兴的看着他:“哦,你可真贴心!帮我把这些豆子剥了吧。”说着递给他一篮豆子,他坐在厨房的桌子前,慢慢剥起来。   “可别学你爷爷,他以为我不知道。几十年了,每天下午都出去,我知道他是去酒吧玩扑克了,男人总要有点小秘密。瑞德,以后你也会对你的妻子撒谎的,可是你的妻子也一定会知道的。所有的夫妻都是这样。”水管工的太太坐在那里,把玉米粒从棒子上剥下来,而那棒子也不会扔,可以留下来做饲料。   “是的,祖母。”瑞德说,他早知道了。父亲有秘密不告诉妈妈,而妈妈也有秘密不告诉父亲。他们都以为他是小孩子,所以不肯告诉他实话。其实他都知道。   他把豆子剥到一个干净的大碗里,心想,这些大人都一样。   “不过,我还是要装作不知道。”水管工太太做了个鬼脸,笑着对瑞德说:“瑞德也要保密哦。”   “好的,祖母。”瑞德微笑着说。   ——他真是不理解这些大人。或许这就叫夫妻情趣?   回到伦敦的葆丝浑身充满了干劲,她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十岁!就连修女玛丽亚都说:“安,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发生了呢?你最近太开心了。”   有吗?好吧,她确实很开心,就算是汤姆现在站在她面前,她也可以给他一个拥抱了。   瑞德找到了,而且看起来他这段时间过得很好,没有受伤吃苦,而且她很快就可以接他回家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   她重新打扫了瑞德的房间,上个月她根本不敢进来,害怕看到为他准备的这一切。她坐在瑞德的床上,看到床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变大了——它也确实是张魔法床。   她扑到枕头上,使劲闻着上面的气息,好像瑞德就在这里。   宝贝,宝贝,你终于要回来了!   不过,瑞德回来之前,她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她回到卧室,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拿出汤姆的日记本,她已经超过一个月没打开它了,不知道里面的汤姆会不会早气疯了?年轻的汤姆有多么易怒,她可是一清二楚呢。   她坐下来,打开它,拿出笔写道:   ‘汤姆,你一定不会相信我知道了什么!’   十分钟后,还是只有那一行字在纸上,她都要认为这个日记本被人换了。   她继续写道:‘那个叫英唐崔斯的女巫,我一直以为她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女巫,谁知道她居然还是一个巫师贵族呢!’   她把从邓布利多那里听来的关于英唐崔斯家族的事全都告诉了他,写了一整页后,汤姆才慢悠悠的回答了她:   ‘那个英唐崔斯家族只剩下那个女巫一个人了吗?’   葆丝大喜!立刻写道:‘是的,听说自从她的母亲去世之后,整个家族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   汤姆再次沉默了,葆丝接着写:‘汤姆,其实我应该告诉你……从一开始,我就怀疑那个女巫是你的情人……我一直深深的嫉妒着她……’   ‘你为什么这么说?’汤姆果然很好奇。虽然这是葆丝早就预料到的,可是她仍然觉得不舒服。她真怀疑有什么能够阻止他去实现他那虚幻的梦想。   葆丝去给自己泡了一杯茶,等她回来,汤姆还在等她。   ——哼,好吧,就让你们见面吧,我衷心的祝你们幸福!   葆丝深吸一口气,把愤怒都忘掉,继续写道:‘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这样认为了。你要相信,女人的直觉有时比男人管用一百倍。’   她开始像一个嫉妒的女人那样贬低纳特梅——上帝作证,这一点也不难。从她的穿戴到她的发型,包括她脚上的鞋子和手里的提包,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低俗,完全没有一点流行意识。   汤姆默默的听着,偶尔会提出几个问题来引导她接着说下去。他确实对纳特梅充满了好奇。   一直到晚上八点,葆丝坐在书桌前已经写了四五个小时了,她几乎把她跟纳特梅说的每一句话都告诉汤姆了。因为她对纳特梅并不了解,所以那些话里充满了她个人的偏见——这恰恰符合了她所想让汤姆相信的,她做为一个吃醋的妻子的立场。   直到他写道:‘看起来,你确实不喜欢她?’   葆丝已经厌烦一个下午不停的说一个她讨厌的女人的事了,她草草的写道:‘是啊,汤姆,我讨厌所有靠近你的女人。她们会让我打喷嚏。’   然后,她仿佛听到他的笑声了,这让她忍不住回了一下头,当然她的身后什么也没有。而日记本上的汤姆写道:‘时间已经不早了,快去吃晚餐吧,我不会离开你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过一个小时再回来,到时你会发现,我就在这里,一步也没有离开呢。’   葆丝一边想着一会儿做点什么吃,一边在日记上写道:‘亲爱的,你知道,我一秒钟都不愿意离开你。那么,一个小时后再见。’然后不等他写什么,她就站起来往厨房去了。   她在做饭时想,只是让汤姆对纳特梅感兴趣还不够,她需要让纳特梅也对这本日记感兴趣,而且,还不能起疑。毕竟纳特梅是一个巫师世家的女巫,她一定见过很多带有黑魔法的东西,怎样才能让她不会怀疑这本日记带有危险,从而对日记本里的汤姆着迷,这是一个问题。   想来想去,她只能以身做则。如果纳特梅发现她在日记上写东西,却没有事的话,应该就能放心了吧?其它的只要交给日记中的汤姆就行了,她相信他应该能迷惑住她。   她不知道到底需要在日记上写多久才能渐渐变得虚弱,直到最后被日记本夺去灵魂和生命,应该是时间越长越好?希望她能坚持到纳特梅过来,她甚至想给她写封信,把她给引过来了。不过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不经意的发现才能让她更相信这一切都是一个‘意外’。   葆丝开始在没事的时候就在日记上跟汤姆聊天,当那些无聊的爱语说得让人腻烦之后,她开始对汤姆在霍格沃兹上学的事好奇。   她是这样说的:‘我们的儿子瑞德就像你一样,他一定也是个巫师,说不定他会和你一样去上巫师学校,你认为呢?汤姆。’   日记中的汤姆对瑞德没有感情,她有时觉得他甚至是讨厌瑞德的,每次说到关于瑞德的事,他都很不耐烦。   他写道:‘哦,这很难说。我不认为他会有这样的资质。霍格沃兹不是那么好进的学校。如果他是一个笨蛋,我宁愿他当一个麻瓜算了。不然学校里的人知道他是我的儿子只会给我丢脸。’   葆丝当然会反驳他:‘这可真不像你呢。你不是很高兴瑞德是个巫师吗?你还说他会成为像你一样伟大的巫师呢。’汤姆当然没有这么说,不过她知道当她这么写的时候,日记本中的汤姆只会附和她的话。   果然,他写道:‘亲爱的,我当然也是这样期待的。他是我们的儿子,不是吗?’   葆丝有时会强烈的感觉到写下这些话的汤姆正在嘲讽的想看她的好戏,就像她用甜言蜜语来哄骗日记中的汤姆一样,他也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两人只是现在都不想先认输而已。   ‘当然,汤姆,他是我们的儿子,我和你都爱他。’葆丝写下这句话时就像是在警告他,她希望他能明白,她爱瑞德,而且他也应该像她一样的爱他。   一连几天过去, 她每天都会花一到两个小时在日记上写东写西,为了保证纳特梅一见到她就能同时见到日记本,她连去教会医院都会随身带着他。半个多月后的一天深夜里,她终于等来了纳特梅,当时她刚刚洗完澡,头发用毛巾包起来,穿着睡衣坐在床上跟日记本上的汤姆在说晚安前再情话绵绵一阵。   她边说边写道:“亲爱的汤姆,幸好还有你在我身旁陪着我,不然我可真不知道这日子怎么过下去呢。”   日记本上的汤姆写道:‘当然,葆丝,你要相信我也是一样每时每刻都不愿意离开你身旁。’   她边看边笑,突然日记本从她手中飞出去了!她抬头一看,纳特梅站在窗户前,手里正拿着那本日记。   ——终于来了!   葆丝尖叫一声,像疯了一样随手抓着什么就向她砸过去,嘴里喊道:“你这个小偷!你这个卑鄙的家伙!!快还给我!那是主人留给我的!”她从床上跳下来,朝着纳特梅扑过去。   纳特梅怀疑汤姆就是凭着这个东西跟葆丝联系的,这让她十分生气。汤姆为什么没有留下什么给她?而是留给了这个女人?难道汤姆相信她更胜过自己?   她抽出魔杖石化了葆丝,带着那本日记走了。她要赶快回家,好好的检查一下,如果汤姆真的可以通过这个笔记本与人联系,她要质问他,为什么一直不告诉她呢?   葆丝被石化的倒在了地板上,天快亮时才恢复正常,那时她已经在地板上躺了一整夜了。第二天就感冒了,可是她却高兴极了!她已经成功了一半了,她相信那个日记本中的汤姆一定会千方百计的迷惑纳特梅的,只是他什么时候才能夺走她的灵魂和魔力却不知道。   她记得故事中的金妮·韦斯理用了一个学期,所以,大概她也要再等一年才可以?   愿上帝保佑,一切顺利。   第 48 章 ...   英唐崔斯家族的家养小精灵乔伯小心翼翼的端起银托盘,上面有它精心准备的下午茶,它希望小姐能至少停下来喝一杯茶,她已经在卧室里三个月没出来了。   它没有敲门,在这三个月里,小姐几乎没跟它说一句话。她好像对一个旧笔记本着了迷,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离开它半步。   它托着银托盘走进小姐的卧室,惊喜的发现她没有像以前那样坐在桌子前。它看到卧室里有人影,立刻走进去说:“小姐,你想来一杯茶吗?这里还有你最喜欢的布丁小蛋糕……”   哗啦!   它手中的银托盘砸在了地板上。   它的小姐正合衣躺在她的床上,它记得那张床还是老英唐崔斯老爷在她出生那一年特地为了英唐崔斯家的小公主订制的。   身为一个服侍过几代英唐崔斯家族里的巫师的家养小精灵,它不止一次见到自己的主人像这样躺在床上。   “小姐……”乔伯扑到床边,它乒乓球般大小的眼睛里不停的往外掉泪,这让它显得更难看了。它的手不知如何是好,像是不敢碰躺在床上的纳特梅一样,她那样躺在那里,两只手交握在腹部,就像睡着了一样。   一个虚影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了出来,他穿着霍格沃兹的黑色校袍,戴着银质的级长徽章。他非常英俊,手里拿着纳特梅的魔杖。   “乔伯。”他叫小精灵。   乔伯吓了一跳,它不知道这里还有别人,可是当它看到那个虚影时,显然以为自己在作梦。   “汤姆……少爷?”小精灵的脑袋糊涂了,很明显它认识这个人,可是那是在几年以前,这个人现在应该已经长大了,也从霍格沃兹毕业了。   “纳特梅把你给了我。”六年级的汤姆,他的两只手把玩着纳特梅的魔杖,目光从小精灵扫到这个房间,只施舍给躺在床上的纳特梅浅浅的一蹙:“还有整个英唐崔斯家族。”   乔伯震惊的瞪大了眼睛,身为对英唐崔斯家族的忠诚让它不愿意变成别人的家养小精灵,可是出于对纳特梅的敬爱又让它不敢反抗——它十分清楚它的女主人有多么的迷恋这个年轻的男巫。   虚影中的汤姆轻蔑的瞟了乔伯一眼,他当然看得出来这个小精灵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可是它不过是一个低贱的连自己的生命都不能作主的生灵,他根本不必在乎它的想法。   “收拾一下。”他说完这句话就出去了,乔伯看到他离开之前拿走了放在小姐手中的一个旧笔记本——正是小姐之前爱不释手的那个。   十分钟后,乔伯才明白他所谓的收拾一下,指的正是躺在那里的小姐的尸体。   在伦敦的葆丝家里,一只棕色的谷仓猫头鹰飞过来落到了厨房的桌子上,它是来送预言家日报的。葆丝从给汤姆举行完葬礼后就订了这份报纸,她觉得这个用来了解巫师世界又发生了什么事是很重要的,比如一个自称为黑魔王的家伙的崛起和他的一群叫食死徒的跟随者的故事。让她高兴的是,这五个月来的头条一直都是魔法部的关于魔法部长拯救失业率的光辉事迹。   太好了,她宁愿看魔法部长在头版夸夸其谈也不愿意看到一个发誓跟麻瓜过不去的疯子跳出来。   这几个月她又有了一个新的工作,她开始注意在第三版和第四版上关于巫师贵族的那些趣事。比如布莱克家族的阿克图卢斯——她总觉得这家伙的名字在哪里听到过,还有马尔福家族——啊哈!她知道这个姓氏!不过阿布拉克萨斯是谁?   她总是焦躁的把那几个这些贵族在俱乐部玩牌或者在吸烟室又说了什么秘密,或者他们又在哪里做了什么生意,追求法国来的歌唱家什么的新闻翻来翻去看好几遍,有时连她也不知道自己期待看到什么。   ——或许她害怕这上面会提到那个女巫的消息。   她不得不承认,英唐崔斯这个巫师家族的确已经退出巫师界很久了,在她买回来的那一堆巫师的书里,只有一本《过去的六百年》这本书里找到了英唐崔斯家的名字,因为他们家族里那一代的一个女巫诅咒了一个小国的王后。   ——所以,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事,那一定是大新闻。   这让葆丝有些不安。就算她能骗过英唐崔斯,那也未必能骗得过所有的巫师。他们中哪怕有一个人怀疑那本日记,都会给她带来麻烦。   她没办法把这件事告诉邓布利多,但是她不知道确切的时间,如果在纳特梅死了以后他知道了,她担心他会把她送进阿兹卡班。说得早了,又怕他阻止这件事——那是一定的。   ——幸好这件事还不用太着急。   她看着日历。只过去了三个月,至少半年后她再来担心这个问题吧。现在嘛,她更想多跟瑞德见几次面。她发现当瑞德知道她完全不会阻止他学习魔法之后,竟然一点也不肯再在她面前装乖小孩了,他不肯回家,因为在乡下他有更多的时间学习魔法,练习咒语。   葆丝曾经警告过他,在麻瓜的地方使用魔法会被魔法部发现的,可是瑞德却一点也不害怕,他几乎是像对待一个无知的人似的对她说:‘你不懂魔法,妈妈,我是不会被抓住的,我知道怎么躲过他们。’   她无力的发现在这件事上,瑞德和汤姆一样,父子两个都理所当然的看不起没有魔力的麻瓜,更是认为她对此应该是一无所知的。所以他不想接受她在这方面对他的教导。他见到她通常只说两句话:   ‘我一切都好。你给我带魔法书了吗?’   难道这就是孩子长大后,父母的感觉吗?葆丝几乎觉得寂寞了,她觉得儿子不要她了。   结果瑞德的反应是:‘妈妈,不要撒娇!’然后上来拥抱她,给她一个亲吻。   让儿子哄,这种感觉真是既新奇又有趣。   她觉得瑞德就像是在上寄宿学校,所以才不住在家里。而且那户人家对他很好,非常疼爱他,这也让她放心不少。   她常常用那张她在对角巷买给他的格子手帕给他送吃的,因为她担心他在那里吃不好。蛋糕、馅饼、三明治,后来她发现他对零食更感兴趣,又给他送去不少糖果、布丁、巧克力,后来她才知道,那里面大部分的东西都被他用来贿赂村里其他的孩子了,那些孩子现在都很听他的话,帮他在大人面前说谎。   ——葆丝只能警告他不能用那些孩子来练习咒语,她可真怕他这样干!   幸好,瑞德比汤姆更聪明一点。他无奈的叹了口气说:‘妈妈,我是不会那么做的。你怎么会认为我会那么笨呢?就算我要这样做,也不会找这个村里的人啊。’   ‘我当然会找不住在这附近的,或者路过的人,那样才不会被人发现嘛。’他一本正经的摇晃着小脑袋。   最后葆丝只能严厉的命令他:‘你不能这么做!不然我就要打你的屁股了!’   瑞德只是敷衍的点了点头。   她无奈的发现瑞德开始明目张胆的不把她当一回事了,就算她威胁说要打他也一点都不害怕,好像笃定她下不了手一样。   ——下回、下回他要是做错事,她一定会毫不手软的拍他一顿!   葆丝给自己打气。   她能对着汤姆开三枪,却舍不得打他的儿子一下,这真可悲。   转眼就到圣诞节了,她打算让瑞德回来过。她掏钱给那一对水管工老夫妇订了火车票,假借着上次她和修女、神父在他们家里借宿这个理由,请他们到伦敦来过圣诞节作为谢礼。   她安排那对水管工夫妇住在附近的旅馆里,至于小瑞德,到时就借口他是个小孩子,把他带回家来住几天。   这让她非常兴奋,把家里打扫了好几遍,买了很多的食物,又给瑞德买了很多的礼物,她几乎快把对角巷搬空了。   他们到的那天下午,她特地到火车站去接他们。看到他们三人下了火车,她立刻上去,先把瑞德抱起来狠狠亲了一口,再热情拥抱了那对老夫妇。   “欢迎你们来!”她说。   那对老夫妇也很高兴,他们有些不知所措:“您的邀请真是、真是太让我们意外了,那只是一个小忙。我们非常感谢您!”那个老妇手忙脚乱的放下行李,也上来用力抱了一下葆丝。   瑞德在她耳边说:“在上火车前,他们都认为这只是一个玩笑呢。”   葆丝用医院的汽车把他们先送到旅馆,然后带他们到医院参观,又去教堂见了神父。最后把他们领回家请他们吃了一顿晚餐。   “已经九点了。”葆丝说,她端来了丰盛的茶点。   “哦,我们该告辞了。”那个老妇人立刻站起来去拿外套和手提包。   葆丝抱歉的说:“非常对不起,因为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不太方便。”   “当然,当然,我们完全能够理解。您对我们已经太好了,请不用担心,旅馆的房间非常舒服。”老妇人捣捣她的丈夫,很显然是因为客人中有一个男人,所以这位可怜的寡妇才不方便请他们继续坐下去。   葆丝看了一眼瑞德,他立刻配合的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再慢吞吞的去拿外套。   她对那对老夫妇说:“已经这么晚了,我这里还有房间,不如就让孩子在我这里住下来吧。”   瑞德可怜巴巴的看着那对夫妻。   老妇人当然知道这样最好,外面很冷,现在又太晚了。她不好意思的说:“这太麻烦您了,您已经帮了我们很多了。”今天去过教会医院后她就知道,他们的火车票和旅馆费都是这位寡妇掏的钱。   “请别这么说。我们都是上帝的子民。”葆丝虔诚的说,“而且,我非常喜欢孩子。”   那对老夫妇坐上汽车去旅馆了,这当然也是葆丝掏的钱。等她送走他们回到家里,发现瑞德已经跑到浴室去了,他当然会用巫师的浴缸。听到浴室里传出来的水声,葆丝欢快的给他拿来了睡衣,然后在门外说:“亲爱的,要我帮忙吗?”   浴室里安静了一下,然后瑞德不耐烦的说:“妈妈,我已经长大了!”   “好吧,好吧。”葆丝只好离开,去厨房给他煮牛奶。   半个小时后,瑞德香喷喷的出来了,他穿着葆丝给他买的巫师儿童睡衣,上面还有小鹿跑来跑去。葆丝端着热牛奶过来,蹲在他面前逗他睡衣上的小鹿,说:“喜欢吗?”   瑞德长叹一声,接过她手中的牛奶一口气喝完,说:“妈妈,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然后把杯子递给她,在她的脸颊上轻轻亲了一口:“我知道你可能有些失落,很多父母在孩子长大后都这样。不过你放心,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葆丝刚刚有些灰暗的心再次阳光灿烂了!她不顾脸上被他亲得一圈牛奶渍,抱着他在客厅里转了两圈。   瑞德安静乖巧的让她抱进卧室,只是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无奈的大人式的纵容,倒像他是大人,葆丝是个孩子。   “喜欢吗?喜欢吗?”葆丝指着为他准备的房间说,床、壁纸、书桌和书柜,这些东西他从来没用过,可是她已经为他准备了很长时间了。   “喜欢,喜欢。”瑞德拉开被子躺了进去,盖好后看着葆丝:“晚安,妈妈。”   葆丝站在他的床前半天不动,最后微笑着坐下来:“宝贝,要妈妈陪你睡吗?”她期待的看着他。她实在不想离开她的儿子。   瑞德似乎想拒绝,可是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说:“……好吧。”   葆丝飞快的去洗澡,换好睡衣,检查门窗,然后回到这里。瑞德还在等她。   她幸福的躺在瑞德的身旁,这张魔法床再次拉长了。她抱住小瑞德,他在她的怀里打了个哈欠。   “睡吧,我的宝贝。”   葆丝轻轻在他的额头上吻了一下,掖好被角,睡着了。   第 49 章 ...   在圣诞假期的这两个星期里,葆丝一直和瑞德在一起。   她借口为了让孩子能够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在教会医院请了假,天天带着瑞德出去玩。他们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对角巷。   圣诞假期结束前,葆丝决定说动那对水管工夫妇让瑞德留在伦敦上教会学校——她实在不能再忍受和瑞德分开了。   一切都很顺利。特别是在她说出愿意替他们支付瑞德在这里生活的一切费用之后,那对水管工夫妇同意了让瑞德留在伦敦上学。   最后葆丝亲自把他们送到火车站,看着他们坐上火车离开才放了心。   瑞德不想那么快去上学,他更愿意留在家里自己看魔法书,学习魔法。葆丝在这一点上不肯听他的,她坚持他应该更多的跟普通的孩子接触,而不是自己一个人待着。他越来越像汤姆,这让葆丝非常不安,她想尽办法让他跟更多的人交朋友,为此,她不惜带他去了魔法部,查阅目前登记在案巫师人口到底有多少,然后她问他:“你知道麻瓜有多少吗?”   她把麻瓜和巫师的人口总数用百分比算出来——瑞德不会算术,他第一次看的时候根本不相信这种方法可以计算出正确的数字,最后葆丝用事实说服了他。   然后她准备了红豆和绿豆,红豆是普通人,绿豆是巫师,把它们混合在一个大盆里,然后她问他:“瑞德,你现在告诉我,麻瓜和巫师比,哪个人更多?”   当寥寥几颗绿豆夹杂在一大盆的红豆中时,瑞德很明显的傻眼了,他从来没想过巫师居然这么少。   他嘴硬道:“……可是巫师比麻瓜厉害啊,一个巫师能够抵得上成百上千个麻瓜!”   “你真的这么认为?”葆丝轻蔑的说,接着带他去了市图书馆,拿来旧报纸给他看。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过去十几年,很多消息还是新的。她把广岛、长崎被原子弹轰炸的新闻照片拿来给他看,包括在轰炸后那一排排收捡出来的尸体排列在广场上。虽然不像巫师的照片会动,可仍然令人不寒而栗。   其实类似的新闻图片还有很多,轰炸机飞过抛掷炸弹、燃烧弹,坦克、步军、海战,无数的战争的图片残酷而血腥。   葆丝很清楚,要想说服瑞德相信麻瓜比巫师强大,用科学新发明是没有用的,没有什么能够比力量更有用。   她陪着瑞德在市图书馆看了一个星期的报纸,然后再问他:“瑞德,你认为巫师还有什么地方比麻瓜强吗?”   如果说飞天扫帚或飞毯,那么麻瓜有飞机。她带着他去坐民用客机,从伦敦飞到苏格兰再飞回来。只是在天上飞而已,飞机绝对比扫帚快,比它舒服。   “魔杖可以做很多事,可是这些事,麻瓜也能做,甚至比巫师做得更好。”她说。   瑞德陷入了到了一个怪圈里,他开始致力于找出巫师比麻瓜强,并且麻瓜永远也做不到事。他首先提出的是巫师的三大不可饶恕咒,其中的摄魂咒正是当初他的父亲用来收服他的,他用这个咒语让他明白了巫师有多强大。   葆丝带他去了警察局,那里有很多的犯罪者。她请一些警官教导她的儿子犯罪者是多么的危险,而像他这样的小孩子是多么的脆弱。   她无奈的对警察说:“他总是不肯听话,他甚至认为那些罪犯很酷,我希望能够让他明白那些人做了错事,他们给别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和痛苦。”   一开始瑞德不以为然,可是从冬天到夏天,几个月过去了,葆丝每天都带他到警察局坐着,如果哪位警察有空,他们就会陪他聊聊天,很明显大部分的警察都能发现这个小孩在思想上确实如他的母亲所说的对罪犯有一种崇拜的心理,他似乎缺少同情心和认同感。   葆丝已经完全不管教会医院的工作了,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比瑞德更重要。她带着他就坐在警察局门口的接待长椅上,看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犯罪者,有流氓,有受伤害的人。   瑞德从视如不见,到慢慢的开始有所感觉,有一天,他对葆丝说:“妈妈,当我们离开警察局时,我觉得外面的空气更好。”   葆丝拍了拍他的肩膀,带着他回家了。   瑞德花在魔法上的时间变少了,他不再拒绝到外面去跟他口中的‘麻瓜’一起玩。当邻居来拜访时,她能听得出来,他打招呼的时候没有那么敷衍了。以前他几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那些抢劫杀人犯的犯罪手段耸人听闻,瑞德也不再觉得巫师的三大不可饶恕咒是多么惊奇的东西了。   葆丝摸着他的头对他说:“你觉得这些人做的事好吗?”   瑞德摇了摇头,她刚刚放了一点心,他紧接着说:“我当然知道这种事不好。妈妈,你放心,我是不会用咒语去伤害别人的。”   ——骗人的小家伙。   葆丝相信在这之前,他一定不觉得使用三大不可饶恕咒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不过现在他大概已经改变主意了,至少不会再认为使用暴力是什么好事。   他拒绝再去警察局,至少不用天天去。他说:“妈妈,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想我需要思考一下。”   葆丝允许他在家里‘思考’,可是她也会在家里陪他。她现在不敢让他离开眼前一步,她觉得已经到了扭转他的想法的关键了。   瑞德在他自己的房间待了一整天,他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不知道他的小脑袋里在想什么。   葆丝不安的坐在客厅里,一会儿就要勾着头看他一眼,好像怕他会突然消失——她实在很讨厌巫师这种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本事。   到了要吃晚餐的时候,他出来坐在她旁边说:“妈妈,我需要你的意见。”   “当然,瑞德。”她立刻看着他说。   “我的目标是当一个伟大的巫师。”瑞德严肃的说,“我到现在还是这么想。”   葆丝说:“我当然是支持你的。”她用目光要他继续说。   瑞德深吸一口气说:“可是我发现,你对我这样做是反对的。”他的眼神在说‘别反驳,我知道你是这么想的。’。   葆丝没有立刻说自己不反对,她想了一下说:“瑞德,你认为,我反对的是什么?”   这个瑞德可以马上回答:“你反对我向父亲学习。”   很好,重点出现了。   葆丝问他:“你认为你的父亲是一个伟大的巫师吗?”   瑞德刚想说‘是’,葆丝接着说:“你曾经在报纸或书上看到过他的名字吗?大家都称赞他是一个伟大的巫师这种的。”   瑞德闭上嘴巴。他确实没看到过。   葆丝微笑着说:“这种事,可不是自己说了就算的。如果你只是想当这样一个伟大的巫师,那么你只需要告诉你认识的人就行了。”   瑞德立刻觉得父亲那高大的不可逾越的形象小小的崩塌了一下。   葆丝拿来了家里所有的报纸,不管是麻瓜的还是巫师的,她把头版的位置指给他看,上面魔法部长正在喷着唾沫星子腆着大肚子发表讲话。   瑞德立刻说:“父亲说他只是个傻瓜。”   葆丝轻蔑的说:“当然,谁都能这么说。我也常常认为他只是一个傻瓜,反正说一说又没什么关系。”   瑞德明白了她的意思,他重新审视着那个他一直看不起的魔法部长,曾经他认为只要等他长大,一定会成为连魔法部长都恐惧的人。可是父亲已经成年很久了,好像他也没有变成这样的人啊。   ——如果父亲只是在自夸呢?就像所有爱好夸夸其谈的人一样?   瑞德心目中的那座名为‘父亲’的丰碑摇摇欲坠。   葆丝看着他那张小脸上挣扎的表情,建议道:“瑞德,一个伟大的人是什么样的,我们其实都说不清楚。妈妈一个人说了也不算,这样吧,明天你出去,找别人问一问,这个国家里最伟大的人是谁?”   虽然瑞德觉得这样很蠢,可是他也没有更好的主意。而且他迫切想要知道到底什么才是‘伟大的人’。   他找了很多人,充分利用了他还是一个孩子的优势,哪怕是在大街上拉着一个人问,大家也都很愿意回答他。   一位严肃的中年男人说:“是上帝。”   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微笑的看着他说:“当然是你的母亲,亲爱的。”   两个在街边巡逻的拿着警棍的警察说:“哦,当然是我的妻子,她刚给我生了一个小宝宝!”   除去这些回答以外,更多的人的回答给了他更大的参考性。麻瓜们大多数都是说‘总理’、‘女王’,而对角巷的巫师的回答千篇一律‘阿不思·邓布利多’,还有零星几个人回答是‘魔法部长’,最后还有一个答案是‘酒’。   葆丝给他分析:女王,这个是继承制,他这辈子没希望了。   阿不思·邓布利多,是一位打败了黑巫师的英雄。   麻瓜的总理和巫师的魔法部长都好办,选举或推举产生的政府首脑。   瑞德说:“我可以当一个打败黑巫师的魔法部长。”他充满了雄心壮志!   葆丝鼓掌:“真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望——虽然现在还没有黑巫师,不过你完全可以当魔法部长,那么就从这一刻开始努力吧!”   她给他买了很多的名人传记,瑞德很着迷,他总结‘每一个伟大的人一开始总是平凡的’,可是‘他们在小时候就显得与众不同’。   他认为自己正是这样的人。   他看得很快,通俗的说在故事里,一天就能建立一个国家或者振兴一个民族,打退一次侵略,成就一个伟人。   葆丝告诉他:“虽然在书里可能看起来会很简单,可是事实上这些人都是经过很长时间才成功的。”   “当然,妈妈,我不会认为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他手里拿着的是《林肯传》,然后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可能我只是没想到会那么艰难。”   以前,在他的想法里,自己成为一个伟大的巫师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条路非常的简单。他只需要比任何人都更强大就行了,而这个强大就是意味着他将学习更多的咒语。还有,像父亲所说的那样:‘不要让任何人影响你’。   现在,他开始觉得以前自己所想的太单薄了,薄薄的就像一层纸。而这个世界是更复杂的。他不再认为学习更多更厉害的咒语就能变成一个伟大的人,也不再认为像父亲所说的只专注于自己的道路,不去理会身旁的人是对的。   他已经体会到了交流所带来的魔力。不管是麻瓜还是巫师,与形形色色的人交谈是很有意思——这并不妨碍他把他们都当成傻瓜。   可换句话说,傻瓜也有傻瓜的价值。   他觉得自己在这短短几个月里所知道的东西不能用语言来衡量,比他抱着魔法书不停的学习咒语要更加丰富多彩。   父亲曾经告诉他的那些话,现在想起来竟然苍白得根本不堪一击。他开始怀疑父亲是不是真的希望他成为一个伟大的巫师了。   ——说不定,他只是在骗他?   葆丝非常高兴的看到瑞德开始融入这个社会,而不是抱着魔法书,只把自己当成了巫师。她希望他在当巫师前,先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人来看。巫师只是他将来可以选择的道路之一,是他的天赋,可绝不是他唯一的路。   ——其 实说真的,普通人的世界比巫师的世界更加广博无边。   至少巫师从来没上过月球。   她认为一切都变得更好了,就在这时,邓布利多突然浮现在壁炉里!   火焰熊熊,他的脑袋看起来像一个巨大的鸡蛋。   葆丝看到这么神奇的事,就算她知道这是巫师的把戏也仍然觉得很吃惊。而瑞德却立刻抽出魔杖扑了过来,他一把将葆丝拉到身后,一串不知名的咒语就朝着壁炉里的邓布利多甩了过去!   葆丝没能来得及拦住他,只能抱着他说:“别这样做!他是邓布利多!你应该看过他的照片?就是巧克力蛙的包装袋里?”   壁炉里的邓布利多呵呵笑着说:“你一定就是瑞德?你的魔杖用的很好。不过如果你已经进入霍格沃兹,我恐怕就要给你一个警告了。”   葆丝很怕瑞德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来,可是他只是简单的说了句:“对不起,我没想到你是妈妈的朋友,你来找我们有事吗?”   这也正是葆丝想知道的,所以她看着邓布利多,等他说出来意。   邓布利多盯着葆丝说:“我们发现英唐崔斯家族的墓地里有一座新坟。”   葆丝顿时惊叫道:“什么时候的事?!”这么快?可是还不到一年啊。   邓布利多看着她的反应,又不确定了。本来他认为这一定是葆丝搞得鬼,可是现在看来,她也一样吃惊。   他说:“大概是去年圣诞节以前的事了,不过很奇怪的是,英唐崔斯家毫无反应,我记得他们家应该还有一个家养小精灵,而且古灵阁里,英唐崔斯家的金库一直有人支取金加隆。”   瑞德脸色不变,可是他的肩膀早就被葆丝抓痛了。   ——妈妈跟这件事有关?她怎么会跟巫师家族有关?   邓布利多简单说了两句,问道:“我只是想来问问你,恐怕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我可以为你和瑞德安排一个住所,如果你愿意的话……”   葆丝迅速说:“我去收拾东西。”说完她立刻转身走了,留下瑞德站在壁炉前看着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打量着这个和汤姆很像的小男孩,可是他看起来却不像汤姆那么冷冰冰的。他笑着逗他道:“瑞德,你好,我叫阿不思·邓布利多,是一个巫师,如果你吃过巫师的巧克力蛙的话,里面有一张画片就是我。”   瑞德却在打量着他,说:“很多人都说你是一个伟大的巫师。”   邓布利多做了个不好意思的鬼脸,笑着说:“哦,其实那只是因为我比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更喜欢吃甜食。”   瑞德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可是他也没有像以前那样轻视他,而是认真的说:“我也会成为一个伟大的巫师的,比你更伟大。”   邓布利多看着他,觉得他虽然说着跟汤姆差不多的话,可是这更像是一个孩子说的圣诞愿望。   他说:“当然,我想你一定会成功的。”   瑞德露出了见到他以后的第一个微笑,说:“我也会当上魔法部长,做一个英雄。”   邓布利多立刻高兴起来了,蓝色的眼睛里发着光,他说:“你以后会来霍格沃兹上学,可能你还不知道,学校里有四个不同的学院,恰好有一个学院是以一位巫师英雄命名的,叫格兰芬多,或许你会被分到这个学院里。”   瑞德皱眉说:“再说吧。”葆丝告诉过他进入拉文克劳最好,因为那里有最多的咒语书,是传说最聪明的人才能进入的学院。   瑞德当然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   两人正说着,葆丝提着行李箱过来了。   “我们现在就可以走吗?”她问。   “当然。”邓布利多说,“你应该准备了飞路粉吧?”   她把放在壁炉上的陶瓷罐拿下来说:“是的。”   “那么,让瑞德先来。记得要念清楚:霍格沃兹。”邓布利多交待道。   葆丝只愣了一下,当然霍格沃兹比任何地方都更安全。她示意瑞德抓一把飞路粉,走进壁炉,此时邓布利多的脑袋已经缩回去了。   瑞德不是第一次使用飞路粉,葆丝曾经用这种方法带他去对角巷——只是为了试着玩。   他扔下飞路粉,火焰变成绿色,他走进去,说:“霍格沃兹!”然后轰的一声,瞬间消失了。   葆丝不敢浪费一点时间,她紧跟着走进去,同样扔了一把飞路粉喊:“霍格沃兹!”   就像是从一管烟囱里飞快的掉出来,一眨眼的功夫她就看到瑞德正站在邓布利多的身旁,就像一个学生站在他的教授身旁一样,说不出的合适。   她托着行李走出壁炉,眼前是一个四面墙壁都被直到天花板的书柜占满的办公室。   “请随意,这是我的办公室。”邓布利多殷勤的请他们坐到沙发上,并挥动魔杖送来茶点。   葆丝看到他的办公桌上摆着高高的几摞作业,上面写着:‘变形课六年级 格兰芬多迪斯·康崔勒 《论哺乳动物变形为非哺乳动物时咒语的变化特征与习惯,试举例》’。   瑞德正在左右张望,端在他手里的茶一直顾不上喝。   他喃喃道:“这里……就是魔法学校了吗?”   第 50 章 ...   瑞德非常喜欢霍格沃兹,可惜的是他不能住在这里。   邓布利多在离霍格沃兹不远的巫师村庄霍格默德为他们母子租了一个房子,不过瑞德每天早上醒来就跑到霍格沃兹去,直到晚上由邓布利多送他回来。   瑞德还是很喜欢魔法的,而且从邓布利多那里,他所学会的不止是一个个简单的咒语,差别只在它们能造成多大的伤害,邓布利多教会他如何去享受魔法带来的乐趣,他最拿手的就是变形术,恰好他正是霍格沃兹变形课的教授,瑞德每天都在他的办公室里,琢磨着怎么把茶杯变成仓鼠再变回来。   他的聪明令人惊叹,邓布利多既喜欢又担忧。他十分害怕他会成为第二个格林德沃或汤姆,在他年轻的时候,曾经也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沉迷在魔法中而把其他的事都忘了,包括他的家人和朋友。   他一面小心的引导瑞德,一面希望能更了解他。他们常常聊天,邓布利多总是希望他能更多的表现出他自己的想法,而不要人云亦云。而在瑞德的口中,‘妈妈’常常出现。   “妈妈说过,我首先是瑞德,其次才是一个巫师。”瑞德摆弄着一个只要找到窍门就能变形的魔法魔方,他刚刚让它变成了一只金刚鹦鹉,如果他能再拼对一个单词,那它就能变成大象。   “这是什么意思呢?”邓布利多坐在他面前问他。   瑞德找到了‘E’,可是如果扭动‘E’,那‘H’就跑了,他心不在焉的说:“我想妈妈的意思是,不希望我……”他抬起头回忆了一下,当时葆丝是说:“‘画地自限’。”   他看邓布利多还没明白,很乐意的给他解释说:“妈妈说就是不要认为自己只能做一件事,试试看,说不定会发现自己能做的事有很多。”他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我想也是这样。我想当一个伟大的巫师,当魔法部长,我也想发明谁都没有用过的咒语,找出谁都没有找到的宝藏,去很多地方,见很多的人。妈妈说我全都可以试一试,只要有计划,我的人生很长,现在开始什么都不会晚的。”   邓布利多突然觉得轻松多了,他几乎是惊喜的看着瑞德,眼前这个小孩子还在摆弄他手中的魔法魔方,他还在说:“半年前我还想像父亲那样当一个伟大的巫师,可是现在我想做的事变多了。我觉得时间太少了,真想快点长大。我已经计划好了,我会用七年的时间来上学,然后每年的假期都到外国去旅行,外国也有巫师,我想去看看他们那边跟我们这边有什么不同。”他警觉的抬头看着邓布利多,说:“妈妈同意的。她说在我还小的时候,只能去比较近的国家,比如法国,等我长得大一点了就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比如埃及。”直觉上,他认为这个老巫师虽然看起来很和蔼,可是他也是一个非常严厉的人。他在他面前最好乖一点,说出葆丝就表示他的这个计划是经过大人同意的。   邓布利多笑着问他:“你毕业之后呢?你想成为魔法部长,那么一毕业就要进魔法部工作吗?”   瑞德为难的摇头说:“不,我觉得那是浪费生命。我不想把过多的时间玩在跟那些无聊的政客周旋上,这个我还没想好。妈妈说我的计划完全可以五年、十年这样的订,因为每一刻都在变,或者下一刻我就会有别的更好的计划来代替上一个了。”   邓布利多不再用那么多的时间看着瑞德了,他给了他更多的自由,也允许他在他上课的时候在城堡里玩,除了不许他打扰上课以外,整个霍格沃兹已经朝瑞德敞开了。   瑞德开始在城堡里探险,他十分机灵的避开了那些对他不善的学生和教授——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一个年龄这么小的孩子出现在霍格沃兹的,特别他还不是学生。已经有很多人向邓布利多抗议了,甚至还有人直接告到迪佩特校长那里。   邓布利多就带着瑞德去见迪佩特校长,他说这是他的一个朋友的孩子,刚刚搬到这附近来。   “他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孩子,迪佩特。”邓布利多说。   在瑞德看来,这个叫迪佩特的老巫师看起来就像快死了一样,他实在是太老了。可是他也很清楚,这个人是否喜欢他是很重要的。在他的刻意表现下,迪佩特校长允许他每个星期到霍格沃兹来一次,而且不能妨碍学生们上课。   瑞德虽然不满意,可也知道这比不许他再来要好得多。但这种被驱赶的感觉也令他不快。   等他回到他们在霍格默德的房子时,沉着一张脸,一点也不像之前从霍格沃兹回来以后那么高兴。   葆丝看了一眼钟表,这个时间实在太早了,还不到七点呢。不过她没有问他,或许她现在问他可以很好的安慰她,可是她更好奇是什么事令瑞德生气。而且她也想知道,他是不是愿意主动告诉她。   所以她继续在厨房做饭,甚至花了比平常更多的时间。   直到吃完晚餐后,他们坐在沙发上听广播,巫师广播,以前瑞德很喜欢听,现在他却看起来没什么兴趣,甚至忘了他最爱听的一个节目‘泰克欧夫说麻瓜’的时间已经过了。   葆丝静静的打毛线,到这里来了以后,她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汤姆的钱包里的金加隆足够他们在这里住一百年,她本来还想在巫师的商店里找个工作,可是邓布利多劝她打消了这个念头——没有魔杖,恐怕这里的任何一间商店都不会雇佣她。   快到九点时,葆丝站起来说:“去洗澡,然后就睡觉吧。”巫师的浴缸可以自己烧热水,并且保持温度,真是太方便了。   瑞德不动,葆丝不管他,去卧室拿了替换的内衣和睡衣,准备直接去浴室,他却叫住她了:“妈妈,我很生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是等着葆丝来问他。他很清楚葆丝一直想让他更开朗些,对于那些报复人的想法,她很不喜欢。他非常享受妈妈对他的关心。   可是今天葆丝只是‘嗯’了一声就走进浴室了,就像她根本没听到一样。   瑞德有点失望,被人从霍格沃兹赶出来的愤怒和怨恨反而不那么明显了,妈妈不理他,让他觉得委屈。   葆丝洗了个澡出来,再赶他进浴室,她去铺床,等他出来后,她手里捧着一本书,就着床头灯看得正入迷,旁边的小床已经铺好了,看他进来,葆丝头也没有抬,只淡淡的说了一句:“快睡吧,你明天还有事要做,不是吗?”   瑞德不是轻易认输的人,他没有上自己的小床,而是跑到葆丝的大床上,主动去找她。他趴在她的被子上,摇晃着她,不让她继续看书。   “妈妈,我今天很难过。”他撒娇说。   葆丝心中非常高兴,自从瑞德离开她再回来之后,他总是似有若无的端着架子,好像他已经不需要她的意见和照顾,两人的角色完全颠倒过来了。她知道这不能怨瑞德,都是因为汤姆不知道对他说了什么,可能就是那些麻瓜低贱无用的言论,才让瑞德连对她这个妈妈都失去了应有的尊敬。   在那段时间里,他和汤姆对待她的方式一样,就是完全不需要考虑她的意见,她就像一个摆设,以前是汤姆的妻子,现在是他的妈妈。   这让她既害怕,又愤怒,又无可奈何。   瑞德还小,她希望他能更像一个孩子,而不是一个假装成年的大人。现在他又需要她的意见了,她终于把汤姆带给他的坏影响都扫除得差不多了。   她放下书,认真的看着他问:“为什么?”一边说,一边摸他软软的头发,他像一只可爱的小狗,趴在她的身上打滚。   瑞德把迪佩特仅仅只‘允许’他每周去霍格沃兹一次的事学了一遍,他加重语气,竖起一根手指说:“只有一次,一个星期我只能去一次!”他灰心丧气极了,虽然时间还很短,可身为汤姆的儿子,他几乎已经把霍格沃兹看成是他‘发现’的东西了,现在居然让一群他根本不认识,完全没有看在眼里的人给赶了出来,他很生气。   葆丝想了想,说:“打个比方。有一个客人,非常喜欢到我们的家里来玩,他天天来,然后,我告诉他,请他每周只来一次,不然他会打扰我们的生活,而他很生气。你觉得如何?”   ——当然是立刻给他一道钻心剜骨!   瑞德的手已经不自觉的摸上了他的魔杖,然后他看向葆丝,在妈妈似笑非笑的视线中把 手移开了。   ——好吧,好吧,他知道问题在哪里了。   “问题是,霍格沃兹根本不是他的!”是的!他认为迪佩特校长根本不是霍格沃兹的所有人!而那些反对他的学生也一样,他们没有资格不让他去!   葆丝重新拿起书来看,敷衍的说:“随便你怎么说,只是迪佩特教授是‘校长’。”她加重语气,“那些学生‘恰好’在霍格沃兹上学。”她一本正经的问瑞德,“劳驾,请告诉我,你是……”   瑞德气得就像只鼓起来的青蛙!他当然……跟霍格沃兹没有一点关系。   “哼!!”他气呼呼的跳下床,跑到自己的小床上,使劲拉起被子把自己盖住。等他下一回遵守着一周只去一次霍格沃兹的时候,他站在邓布利多面前,握紧拳头说:“我决定了!我要当霍格沃兹的校长!”果然像妈妈说的一样,计划也是时刻都在变化的。好像听说麻瓜中有当了荣誉校长后再去当总理或总统的?所以他也一定能既当霍格沃兹的校长,也当魔法部长!   邓布利多微笑着说:“非常……有勇气,这可是个辛苦活呢!”他笑咪咪的逗着瑞德。   瑞德轻蔑的哼了一声,辛苦?他早知道了,任何工作都是辛苦的,不管是街边擦鞋的小男孩还是霍格沃兹的校长,或者魔法部长,他们都是辛苦的。既然这样,他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的辛苦得到更好的回报呢?   “我并不惧怕辛苦。”他坚定的说,“我是一定会成功的!”他坚信不移。   时间一天天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甚至在《预言家日报》上也没有关于哪里出现了什么不名杀人案的消息。   葆丝却觉得越来越紧张。邓布利多告诉她,英唐崔斯家的房子在哪里是保密的。   “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住在哪里,在任何地图上也找不到他们的踪迹。所有的巫师贵族都是这样。”如果不是他时刻监视着英唐崔斯家族,只怕也不会发现那里突然立了一个新的坟墓,就算是这样,他也没办法去调查那个坟墓里躺着谁。   所以,他们当然不能进去搜查,看一看这个家族最后的女主人的死有没有疑点。   ——也就是说,那本日记很可能还在那里。   如果可能,葆丝很想偷偷溜过去把日记本偷出来。她没有告诉邓布利多,当然是因为不想把自己送进监狱——她实在没把握这位白巫师会包庇她。哪怕她用瑞德当借口,只怕他只会说:“你放心的去吧,我会照顾瑞德的。”   ——那就太糟了。   她知道时间不能再拖下去,她始终觉得现在已经不安全了。日记本比她设想的更早的结束了纳特梅的生命,她怀疑这是她计算失误的开始!她觉得更大的危险就在后面!   她不止一次的追问邓布利多,关于汤姆是不是还会回来的事。她几乎是明明白白的问他:“他应该不会逃出来吧?你有没有人让看住他呢?”   邓布利多坚持说一切都在控制中:“他很好,那里没有人逃出来过。你大概不知道,看守巫师监狱的是摄魂怪,它们是不会像麻瓜的看守那样被贿赂或打死的。”   葆丝很怀疑,可她又不能说再过几十年,他有一个得意弟子被关进去了,然后逃出来了——问题是那个哈利·波特的教父是怎么逃出来的?她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瑞德发现了她的不安,可能也是因为她把咖喱块放到了洋葱汤里,他严肃的问她:“妈妈,你有什么心事吗?”   葆丝一直有一个办法,可是她却不像这样做。如果不是再也没有别的主意了,她实在不想问他:   “瑞德,你记得一个女巫吗?”她试探的问,然后期待他说不记得。   “纳特梅·英唐崔斯?”瑞德完全不理解妈妈的心,爽快的说:“邓布利多教授说她死了,我记得我曾经在她家住过。”   葆丝终于下定了决心,她问他:“那你还记得怎么去吗?”   瑞德眼睛一亮:“当然,那个丑八怪精灵第一次带我进去的时候,他们都以为我是晕过去的,其实我是装的。”   葆丝尽量轻松的微笑,那句‘告诉妈妈地址好吗’还没说出来,瑞德凑近她小声说:“妈妈,你想去对不对?”他抽出魔杖,“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   他兴致勃勃的说!   这段时间过得太平静了,他一直在做乖孩子和好学生,其实他还是很喜欢刺激和做坏事的,那会让他有一种自己很强大的错觉。   葆丝当然看出了这个小家伙想要去冒险,她警告的说:“瑞德,是妈妈自己去,不会带你。”   瑞德一愣,居然把他的魔杖递给葆丝,仿佛毫不在意的说:“当然可以,妈妈,我这就把开门咒教给你,到时你一挥魔杖,念出咒语就能进去了。”   他反将了她一军!   葆丝气得说不出话,她饭也不吃了,端起盘子往厨房去,说:“那么,就当我没说过好了。”   哼!她是疯了才会带他去!   半夜,葆丝实在睡不着,她坐起来,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瑞德的魔杖,很有信心的挥了一下。她觉得自己架势挺像个巫师的。   瑞德趴在枕头上,支起头来说:“妈妈,要咒语吗?”   “睡觉!”葆丝虎着脸说。   他夸张的打了个哈欠,赞美葆丝魔杖挥得帅气极了!简直就像个女巫,然后再问:“妈妈,你确定不需要咒语吗?”   魔杖在她的手里就像根普通的木棍,除了可以用来教训某个坏小子的手心以外,不会再有别的用处了。   瑞德好好的躺在他的小床上,闭着眼睛说:“妈妈,你随时可以改变主意。”她几乎能看到他得意的笑。   ——越早把日记本拿回来越安全。   可是她不能带瑞德去,那她该怎么办呢?   第 51 章 ...   英唐崔斯家里到底有什么让妈妈这么在意呢?   早上,葆丝还在厨房里的时候,瑞德就跑出去说:“妈妈,我去霍格沃兹了!”等葆丝听见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跑得没有影子了。   “这小鬼!”葆丝摇摇头,回去收拾好厨房,在十点的时候她挽起篮子出门买菜了。她不像巫师,很多东西可以用魔杖变出来,她就必须要去肉店、蔬菜店买晚餐的食物。瑞德如果去霍格沃兹,一般到晚上才会回来,她有一整天的时间干家务。   这段时间她一直心神不属,老是想起汤姆的日记本的事。可是又没有什么好办法把它拿回来或者干脆的毁掉。   霍格默德的巫师们也都知道了她是麻瓜,对于她为什么搬到这里来住,有很多的猜测。葆丝只是说她嫁给了一个巫师,然后不幸的是她的丈夫早死,而他们的儿子也是一个巫师。   “我希望能够让他在一个对他来说更好的地方生活……”她擦着眼泪怀念丈夫时说。   “哦,你真可怜!”面包店的店主巫师说,然后送给她一大包的自制岩皮饼。   这些巫师对她接受的相当快,而且由于她是麻瓜的原因,他们在用魔杖的时候似乎害怕会吓着她,都会提前告诉她一声,或者在看到她在旁边的时候立刻说‘对不起’。   这让只见过少数的几个巫师,并且都没留下什么好印象的葆丝非常感动,都想在这里定居了。   她在肉店买了一些牛肉、香肠、火腿,还买了很多的鸡肉,因为海盗一家子已经找过来了。   从伦敦离开后,她曾经担心海盗一家不知道怎么办,可是想到它本来就是野生的猫头鹰,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他们从伦敦匆匆搬走是在十月,两个月后,天渐渐变冷了,可能是外面的食物变少了,海盗带着它的妻子和孩子找来了。看着它毫不客气的带着一家大小吃光了厨房里的肉和香肠之后,葆丝不得不怀疑它追上来只是为了食物。   ——或许当初不应该给它起名叫海盗?   幸好养这一家大小七八口还不算吃力,而且葆丝总觉得海盗像个人一样,它知道人的心里在想什么,所以它骄傲又霸道。   又买了一些黄油之后,葆丝才算结束了采购。明天还要再出来一次,马上就要过圣诞节了,从现在开始买东西到时才不会手忙脚乱,不然到了最后几天,所有的东西都会疯狂涨价的!   回到家的时候不到十二点,她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特别在意时间,看了好几次钟表,就是在街上的时候也总是觉得心慌。   想了想,她决定找邓布利多问一下瑞德在霍格沃兹还好吗?这个时间应该在吃午饭。   她到外面的树枝上找到海盗,那只漂亮的大家伙正站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十分优雅、细致的整理它的羽毛,时不时的甩一甩头,充满光泽的羽毛跟着抖动,帅气极了。看到葆丝招手叫它,舒展双翼,轻灵的从树枝上滑翔下来,落在她面前的信箱上。   “呐。谢谢你。”葆丝把信给它,忍不住摸了摸它光滑美丽的羽毛,结果它狠狠的瞪了她一眼,不屑的甩了甩头,似乎在嫌她摸乱了它好不容易整理好的羽毛。看着它飞向高山上的霍格沃兹,她才算放了心。   ——瑞德在邓布利多那里,没错,他是不会有危险的。   她这样告诉自己,可是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她越来越紧张了,最后坐卧不宁,连饭都没心情做了。   大约十分钟后,壁炉里爆响一声,邓布利多一边走出来一边拍打他的长袍。葆丝立刻站起来迎上去,他看到她只说了一句:“瑞德今天没来霍格沃兹。”他已经在霍格沃兹附近找过了,就连禁林里的马人也没有看到他,猎场看守海格说今天没看到有小孩子闯进来。   “教授,你知道,禁林里的动物都很安全。它们没有危险,我还跑到阿拉戈克那里去了一趟,它向我保证今天没有人类小孩子跑进它们的巢。”   这个半巨人局促的站在他的面前。   “我相信你,海格。”邓布利多说,他看着他的眼睛问道:“你能保证没有未成年的巫师在禁林里吗?”   “我保证,教授。”海格认真的说,“牙牙也没有看到人,如果有一个学生跑进去,我会知道的。”   “我知道了,谢谢你,海格。”然后邓布利多就直接到葆丝这里来了,他怀疑是有人带走了瑞德。从霍格默德到霍格沃兹只有一条路,他已经找过,没有发现陌生人过来。他是相信这里是安全的才会让他们母子住在这里,可现在瑞德却失踪了。   葆丝尖叫:“不可能!他早上说……!”她猛得捂住嘴!不!瑞德他不会……!   邓布利多马上问她:“你知道什么?”   葆丝咬着牙说:“……我们昨天说起了英唐崔斯!”她狠狠在桌子上捶了一下!如果这次回来,她一定会好好教训他一顿!非把他的小屁股打肿不可!   她回房间拿了外套,出来对邓布利多说:“我们去英唐崔斯家。”   邓布利多在知道瑞德的去向后松了口气,至少他们知道去哪里找他。他说:“我们没有开门咒。”巫师家族的开门咒通常只有他们家的人才知道。   葆丝的手里有一张纸条,这是她在瑞德的枕头下面发现的,很明显这是专门写给她的。他实在聪明的可恨!   “我想应该是这个。”她把纸条递给邓布利多,上面稚嫩的字迹写着‘女巫是麻瓜的噩梦’。   连邓布利多也要叹气了,瑞德大概知道自己不可能瞒住所有人,而且他大概也怕自己有危险,所以留下这个,万一葆丝发现他不见了,或者等人来求他时,不至于连门都进不去。他看了一眼葆丝,很明显发现纸条后,他的妈妈似乎气消了一点。   ——知道告知父母自己的去向是个好习惯。   他绅士的示意葆丝先进壁炉:“我们先去伦敦。”他说,“你知道,瑞德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上一次我遇到不能解决的事还是在五十年前。”   “哦?发生了什么?”葆丝礼貌的问了一句。   “我的弟弟阿不福思因为对一只山羊滥施魔法被魔法部起诉。”邓布利多耸耸肩。   葆丝脚下一滞,她开始想像是什么样的魔法能导致魔法部去起诉一个巫师?天知道那只山羊遭遇了什么。   “或许……只是因为他是你的弟弟?”葆丝结巴的说出一句或许不能算安慰的话。   邓布利多看起来恍然大悟,他感谢的对葆丝说:“或许有这样的原因,我一直在为他担心。”   葆丝干笑两声,钻进壁炉,转眼就回到了伦敦。   邓布利多先带她去了对角巷,做了一些准备,然后借用了巷子口那间酒吧里的壁炉。酒吧里的汤姆说:“当然,邓布利多先生,你当然可以用!”如果可能,他大概会把壁炉送给邓布利多。   “你太慷慨了,汤姆,谢谢。”邓布利多礼貌的致谢,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有什么急事的样子。   然后这个汤姆热情的笑容转向了葆丝,她只能干笑两声,然后催促的推着邓布利多进壁炉。在一阵绿色的火焰中,两人转眼换了个地方,是一个看起来快倒塌的废墟。   “……这是哪里?”葆丝惊讶极了,眼前的一切都被皑皑的白雪覆盖着,她回头看,刚才他们出来的地方是一个黑色的废弃的壁炉。   邓布利多塞给她一个小布包,说:“里面是飞路粉,一会儿你记得可以从这个壁炉回酒馆。”他抬头远望,前面苍茫一片,天空中像是有一座山被云雾遮住,可是凝神去看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走吧。”他说,先一步向前走去,葆丝裹紧外套跟在后面。   虽然看起来四周像是在雪山上,可是却看不到雪,也没有风。葆丝仔细看了一眼脚下的地,像是打磨光滑的白色石头。   “这里是石头山?”葆丝自言自语道。   邓布利多笑了声,指着前面说:“很多人到了这里都会觉得自己到了山顶上,可是我一直认为英唐崔斯家族的前辈只是在山里挖了个洞,然后把房子建在这里。”   葆丝跟上他的脚步,问:“他们住在这里很久了吗?”   邓布利多摇了摇头,说:“我想,他们大概从来没有搬过家。”   当眼前突然出现一片密林时,他停下来,掏出纸条,抽出魔杖,一边看着纸条一边念道:“在我的面前,露出你的大门吧!”   轰隆一声巨响!黑色的密林像水面一样荡出涟漪,慢慢的从中间露出一个尖嘴的东西,葆丝发现是一只巨大的乌鸦。它向前伸着嘴,张着翅膀,可是脚和尾巴却和身后的大门融在一起,看起来很可怜。   邓布利多没有念出开门咒,而是用魔杖在空中把它写了出来,然后那句开门咒就被那只乌鸦吃了下去,门打开了。   葆丝跟在他后面走进去,里面很正常。一条长长的像皇宫似的走廊,金碧辉煌。   她拉了拉邓布利多的袖子,两只手比划着。这到底算是闯到别人家去了,她感觉像做贼,一直轻手轻脚的。   邓布利多说:“我们分头找。”他拿出一只怀表看了一眼时间,把它递给葆丝说:“一刻钟之后,我们在这里见面。”说完,他不给葆丝回答的机会就往二楼去了。   葆丝只好加快脚步开始搜一楼的房间,她每推开一扇门都小声叫‘瑞德’。一楼左右两端各九个大房间,包括一个舞会厅,一个餐厅,两个会客厅,一个吸烟室,一个游戏室,另外的她就看不出来用途了。   让她意外的是所有的房间都没有上锁,这很不正常。她当过女仆,当主人家里没有人的时候,所有的房间都应该上锁。纳特梅不是死了吗?那这里还有谁在住?瑞德说过他见过一个很丑的精灵,那应该是英唐崔斯家族的家养小精灵,它没有照顾这个家吗?   找完一楼,葆丝没有等邓布利多,直接往三楼去。根据她以前当女仆时的印象,主人的卧室应该在三楼或更高的地方。这次很顺利,她在三楼才找了两个房间就找到瑞德了,他正趴在地毯上看着面前的一本大厚书,看到她进来,他还很轻松的冲他招手。   “妈妈,我猜到你一定会想到办法追过来的。”他毫不在乎的说,左右看了一下:“这房子里没人,我都看过了,你想找什么赶快。”他给她指了下方向,“那个女巫的卧室在那边,最里面最大的那个房间就是。”   葆丝掏出飞路粉塞到他怀里,拿起地上的书说:“你现在就走。出去有一个废墟,那里有个壁炉,你从那里回伦敦,再从伦敦回家,知道了吗?”   瑞德撇了下嘴,拉着她的手说:“妈妈,我恐怕不能把你一下人留下来。你只是个麻瓜。”他拿着魔杖说,“我是个巫师,我留下能保护你。”   葆丝推着他出去,说:“我数三声,一……”   “好的,好的。”瑞德调头就跑,葆丝看着他下了楼才转身往纳特梅的卧室去。她要快一点。   她小跑进那间卧室,它就跟别的房间一样没上锁。她推开门进去,里面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就像有人还在使用这个房间。   她先到床头去搜,抽屉,床上的角落,床垫下面,地毯下面,沙发下面,所有的地方都没有。她出来,转到更衣室,对衣柜里华贵的珠宝视而不见,可是仍然找不到日记本。   “妈妈,你到底想找什么?巫师有很多藏东西的办法。”瑞德站在门口说。   葆丝气疯了!   瑞德却仍是很冷静,他拿着魔杖左右看说:“告诉我你想找什么?”   “一个日记本。”葆丝硬邦邦的说,既然他跟上来了,那快点找到离开,其他的回去再说。   “日记本飞来!”瑞德挥舞魔杖,一个黑色的本子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飞出来,向他滑过去!葆丝赶紧接住,翻开一看,果然是汤姆的日记本!   ——太简单了。   可她顾不上在这里多想,拉着瑞德说:“我们快走!”   “好吧,好吧。其实这里真的没有人,我来的时候就找过了。”瑞德努力跟上她的脚步,最后葆丝一把抱起他跑下了楼,邓布利多正站在那里焦急的等着,看到他们出现才松了一口气,他迎上来先看了看瑞德,然后对葆丝说:“看来没什么事,那么我们走吧。”   他接过瑞德,三人小跑着出去,等他们走出大门,身后的乌鸦立刻淹没在云雾中,再也看不见了。   冰冷的空气灌进葆丝的肺,她从没觉得脚步如此沉重,简直就像在噩梦中,怎么都跑不快似的。   “别回头,一直向前跑。”邓布利多说,就连瑞德也一直看着前面。   很快跑到废墟,瑞德拿出葆丝给他的飞路粉。   “瑞德第一个,记得是破釜酒吧,它在对角巷外头,你出去以后等一下,你的妈妈就跟在你后面。”邓布利多教他。   瑞德第一个,葆丝第二个,邓布利多最后。当他要跨进壁炉中绿色的火焰里时,脚步停了一下,最终他也没有回头看一看是不是有人跟在后面。   等他跨出壁炉,破釜酒吧热闹的酒客们正在欢乐的饮着酒。葆丝拉着瑞德站在旁边,她的脸色苍白。   邓布利多仔细看了看他们,瑞德倒是没什么,他看起来就像只是出去转了一圈。   “我们回霍格沃兹。”邓布利多说。   霍格沃兹里正是下午五点,学生们都从寝室和教室里出来,涌向餐厅。外面热闹极了,而邓布利多的办公室里却很安静。   瑞德坐在沙发上吃三明治,而葆丝却坐在邓布利多的办公桌前,桌上摆着那本日记。他伸长脖子想听他们在说什么,可是只是几步的距离,他却什么都听不到。他抽出魔杖想施个窃听咒,邓布利多马上看了过来,他只好赶紧埋下头继续吃晚餐。   “这就是你想拿回来的东西?”邓布利多拿着它看了看,他没有翻开,他说:“这是什么?”   既然回来了,她就不打算再隐瞒了,如果邓布利多要送她进阿兹卡班也没关系,今天的事如果再发生一次,她宁肯先掐死自己! 葆丝无力的说:“……我从汤姆那里拿来的,我想,这里头应该有魔法。”   听到是汤姆的东西,邓布利多并不惊讶,他说:“什么魔法。”   “一种可以迷惑人的魔法,我想大概是这样。”葆丝说,她比划了一下:“它能迷惑人心,说出人们爱听的话。我在上面写字的时候发现的。”   邓布利多放下它,他在意的是另一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它能……”他看了眼瑞德,挥了下手。不用说得太明白,他和葆丝都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葆丝用一种理所当然的态度说:“它当然应该做点什么的,不是吗?不存在那种什么都不向你要的好东西。”她看着日记本,避开邓布利多的视线,平板的说:“在知道汤姆是巫师之后,我看过很多故事,都是童话,可是我现在知道那都是真的。巫师的东西总是看起来很好,可是它们最后总会要人的命的。”   ——她最终选择将这是汤姆的魂器的事隐瞒下来,她很清楚,如果邓布利多知道他制造魂器,才会真正放弃他。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我只是想要回我的孩子。”她知道说这个是没有用的,邓布利多会将她送走,不管是巫师监狱还是普通人的监狱,她确实有预谋的杀了一个人。   邓布利多看了她很长时间,瑞德坐在房间另一头的沙发上,紧张的看着这边。   葆丝已经完全死心了,她只想着一会儿要告诉瑞德他爸爸的那只装着很多金加隆的钱袋在哪里,如果她离开他,他至少应该有一些钱。   邓布利多说:“……不管它原来是什么,它现在只是一个笔记本了。”他从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就发现了,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笔记本,上面什么魔法都没有——或许它以前有,可它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笔记本了。   葆丝看着这个据说已经变成普通笔记本的日记,反而吓得跳了起来!   “这、这不可能!”它是汤姆的魂器啊!“是假的吗?”她怀疑的拿起来。   “我不知道。”邓布利多摊开手,“只有你和另一个人见过它,而另一个人躺在坟墓里,很明显没办法再去问她了。”   葆丝一时不知道他这样的反应是什么意思——他怎么能用这么轻松的语气提起纳特梅呢?   她不知所措的看着邓布利多,他站起来说:“而我,当然不能用这样一个普通的笔记本说什么人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他暗示般的眨了眨眼睛。   葆丝结巴了:“不,先生,我是说教授,我……”她杀了人……   邓布利多举起一只手示意她不用再说下去了,他摇了摇头说:“葆丝,我活了很长时间,也做过很多的错事。后来我知道了怎么分辨好人和坏人,那就是看他们的心。”他走过来盯着葆丝的眼睛说:“我不能说你做的是对的,我们都知道那是错的。但是我更相信你当时那样做只是逼于无奈,你是为了什么去做这样的事,我想我能理解你。”   葆丝的脑海里不自觉的浮现出当初她站在纳特梅面前作戏、假装,只是为了保护瑞德的安全,只是为了找到他的下落。不管她受了什么伤,被钻心剜骨还是被一忘皆空,她也曾不止一次的举起枪对准别人,可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在未来给她和孩子一个更安全、更幸福的未来。   她知道自己做了错事,以后会下地狱。她并不畏惧惩罚,她有决心,如果未来还有这样的事在等着她,她将再一次举起枪对准拦在前面的任何人。   “葆丝。”邓布利多悲伤的看着她,叫醒了她,“你是一个坚强的孩子。”他给了她一个宽恕的拥抱。   “……谢谢。”葆丝感觉自己像是被洗涤了,罪恶远离了她。   “回去吧,带着瑞德回家吧。”邓布利多送他们离开,回来后看着摆在办公桌上的旧笔记本,上面一个字都没有。   他用魔法将它隐藏了起来,看着它被一团光晕包裹着飞进了墙壁的书柜里。   回到家后,瑞德已经在邓布利多的办公室吃了足够的三明治,今天他也很累了,葆丝把惩罚留到明天,让他洗过澡就去睡觉了,然后她一直坐在他的床前看着他,直到天亮。   在英唐崔斯家族的房子里,失去了主人的房子却仍然充满生机。   “您为什么放他们离开呢?主人,请原谅您的仆人不明白。”马斯特·考克站在一个房间外,他不被允许进去,而他的主人就坐在里面房间的沙发上。   “咳……”汤姆压下一阵咳嗽,当初葆丝有两枪打在他的肺上,虽然邓布利多给他喝了魔药,可是接着他就被关进了阿兹卡班。现在他的肺就像个破了洞的风箱。   “……你不了解她。”他对他忠心的仆人解释道。   马斯特·考克迫不及待的想立功,他轻蔑的说:“她只是一个麻瓜。”   汤姆沙哑的笑着,他不会像他的仆人解释,就是他嘴里的那个麻瓜差点让他送掉半条命,就让他以为是邓布利多干的吧。   “你出去,不许轻举妄动。”他冷淡的命令道,现在他只有这一个仆人,就算不怎么满意可也无法挑剔。纳特梅已经死了,如果不是她死了,日记本中的魂片也没有力量找到阿兹卡班去,它还为他带去了一只小精灵和英唐崔斯家的财富。   马斯特·考克不甘心的退下。   他等到他出去后把门关上才从沙发上爬了起来,艰难的躺到床上去。小精灵正在为他熬制魔药,他很快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然后,他会有很多事要做。   第 52 章 ...   葆丝用胡萝卜、莴苣和煮豆子代替了惩罚,看着瑞德苦着一张脸坚持把他讨厌的食物嚼三十下后再咽下去,她觉得这比打他的屁股更有用。   既然日记本不明原因的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笔记本,葆丝直接要求邓布利多向阿兹卡班求证汤姆是不是还在那里。   “先生,我并不是冒犯,但我认为任何监狱都是有漏洞的。”她严肃的说。   邓布利多答应会写信给阿兹卡班:“不过他们大概圣诞节后才会给我回信,这个时间大家都回家过节了。”   葆丝毫无办法,所有的政府都一样。   在她打算带着瑞德去买圣诞树时,邓布利多邀请他们到霍格沃兹过圣诞节。   “学生都放假回家了,留下来的很少。我们有很多的房间,而且,托汤姆的福,迪佩特校长对他的印象很好,在听说你是他的妻子之后,非常想见你。”邓布利多一边擦着他那单片的水晶眼镜一边说。   “我们非常愿意接受这样的邀请!”葆丝决定去好好的感谢迪佩特校长的好意。   邓布利多微笑着说:“那太好了,实际上有很多人都还记得汤姆。包括斯莱特林的院长霍拉斯·斯戈拉霍恩,他不像一般的斯莱特林,他对麻瓜没有任何的偏见。”   葆丝在心里想着带哪几件衣服会更符合她伤心的寡妇的身份。   “事实上……”邓布利多小声凑近她说,“如果你不介意,校工还需要一位专门为女学生服务的。住在城堡里,我可以为你争取每周二十五个加隆的工钱。”   “您太好了!”葆丝很快的拥抱了这个可爱的老人一下,“您知道,我现在没有工作,还有瑞德在,我都快没钱了!”她大言不惭的说,完全把汤姆的钱包忘在了脑后。   “那好,今天可以走吗?”邓布利多说,他喜欢这个非常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的姑娘,没有那些奇怪的坚持。他有时忍不住猜测,如果她是个巫师,哪个学院会更适合她呢?格兰芬多的孩子有时会很别扭,拉文克劳有些清高,不理世事,赫夫帕夫又总是搞不清楚状况,至于斯莱特林,他们阴险而虚伪。   ——好像……还是更像斯莱特林。   邓布利多摇了摇头,她的理智和聪明不像天生的,所以她没有斯莱特林自高自大的气质。可是一个像她这般年纪的女孩又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她都经历过什么呢?这种岁月历练出来的味道不是能学会的。   “请您坐在这里喝杯茶,我马上就能收拾好!”葆丝飞快的跑回卧室,所有的东西只有两个巫师行李箱,这也是她从对角巷买回来的,里面能放下整个衣柜的衣服。她早就习惯了,所以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行李就走。   当她拖着行李箱出来,邓布利多刚刚吃了一块樱桃蛋糕,看到她都收拾好了,十分遗憾的看了一眼剩下来的蛋糕说:“好吧,我们现在就可以走。”   “瑞德,你抱着猫,别忘了狗。”为了培养瑞德的责任感,葆丝把家里的小动物都交给了他,包括给它们梳毛、喂食、洗澡,瑞德刚开始很讨厌这些事,可是后来她就发现他会在自己家的猫跟外面的猫打架的时候在一旁帮忙。   瑞德很熟练的抱起家里的大花猫,在他的喂养下,它现在像一只小狗那么大。   “多格。”他吹了声口哨,客厅地毯上的大黄狗立刻摇着它那像猪尾巴似的小尾巴跟在他身旁。   猫叫凯特,狗叫多格,他一开始真是没把它们当一回事的,不过现在已经不一样了。   通过壁炉,他们到了霍格沃兹,听说以后会住在这里,瑞德只是撇嘴笑了一下,不过葆丝知道他很高兴,因为他摸着怀里的大花猫说:“凯特,今天晚上让你吃炸鱼排!”以前他只会让猫自己去抓老鼠或小鸟,甚至还想让它去抓海盗的孩子,最后海盗追着他啄了一个下午,还是葆丝用他的下午茶点心从海盗那里救了他。   葆丝把整理房间的工作交给了瑞德,换了件合身衣服跟着邓布利多去见了迪佩特校长,在校长室哭湿两条手帕之后,她得到了这份工作,而且比预想的要好得多,她平常在医疗翼,负责处理一些女学生的小问题。这个工作非常轻松,而且报酬更好,一周有三十五个金加隆,工作服由学校掏钱,住宿和食物都不用掏钱。   在晚餐时,邓布利多把她和瑞德介绍给学校里其他的教授,他指着一个留着翘起的胡子的腆着肚子的中年男巫说:“这位就是斯格拉霍恩教授,他在汤姆上学的时候是他的学院长。”   那个正在吃小羊排的男巫赶紧拿餐巾擦了嘴,上来就给了葆丝一个有力的拥抱:“亲爱的孩子!”他上下打量着葆丝,“汤姆是我非常喜欢的学生,他令人印象深刻。”眼神好像是在说‘看不出汤姆会娶像你这样的女人啊’。不过他让人讨厌不起来,就像一个热情的商店老板,最后你甚至会为了报答他在店里随便买点你根本不需要的东西。   葆丝和瑞德和教授们坐到了一张餐桌上,斯戈拉霍恩教授很明显真的非常喜欢汤姆这个学生,他在知道瑞德是汤姆的孩子后,让他坐到了自己的旁边,一直在跟他说话,两人交谈的十分开心。   可能看到葆丝一直在看斯戈拉霍恩,邓布利多以为她担心瑞德,说:“尝尝这种小羊排……你不用为瑞德担心,斯戈拉霍恩是个胆子特别小的人。”他小声凑到她旁边说。   葆丝忍不住笑了,当她带着未收起的微笑再次看过去时,斯戈拉霍恩举起酒杯敬她:“瑞德真是太可爱了!葆丝,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葆丝点头,他接着说:“你可以让他白天来找我玩吗?哦,我实在很喜欢他,他可真是个聪明的小东西。”说着,他狡黠的跟瑞德对了一个眼神。   他们两个似乎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就结成了同盟。   斯戈拉霍恩说:“他以后一定会来斯莱特林!我简直迫不及待了!”   瑞德却叉起一块鸡腿肉送进嘴里,说:“很遗憾,我更想去拉文克劳。我认为我非常适合那里。”   葆丝掩饰的低下头,她曾经这样告诉他,如果他不能进入拉文克劳,那就说明他还不够聪明。   “拉文克劳当然也不错。”斯戈拉霍恩抿了一口他的葡萄酒,对着隔壁拉文克劳的院长微笑了一下,说:“可是我认为最适合你的是斯莱特林,这毋庸置疑!你的父亲,汤姆也是一个斯莱特林,他还担任过级长。”他神秘的对瑞德眨眼,“我可以让你看他的照片。”   “汤姆有照片?”葆丝惊讶的说。   斯戈拉霍恩立刻转头看着她:“当然,亲爱的,你也一起来吧,当年的汤姆可是非常受欢迎的。不过他最终属于你了,当年的那些漂亮的女学生早知道的话,恐怕你会在婚礼当天收到非常多的‘礼物’。”   “我非常乐意。”葆丝说。   晚餐后,大家又热闹了一会儿,瑞德非常聪明,没有在这些教授面前拿出自己的魔杖,当然他也不会承认他学过很多的咒语。斯戈拉霍恩说他会送给瑞德一个玩具魔杖,可以用它施放一些简单的魔法,他这么说后,又对葆丝说:“亲爱的,你放心,那种魔杖非常安全,只能放出一些小火花小星星之类的东西。”他看着瑞德,疼爱的说:“他早晚要学会使用魔杖的。”   “谢谢您,先生,这个礼物太好了。”葆丝客气的说,旁边的瑞德一个劲的给她使眼色,她就没有拆穿他的小把戏。   第二天,葆丝就开始工作了。现在刚好是圣诞节假期,留下来过节的学生只有十几个,女生只有两三个,她可以慢慢的适应。   瑞德果然跟斯戈拉霍恩更合得来,他已经成为超过邓布利多的最喜欢的教授第一位。他现在天天都去他的办公室,听他说那些‘巫师贵族的小秘密’。斯戈拉霍恩有很多的学生,而那些学生在离开学校后几乎都还记得他,瑞德非常喜欢听他说那些学生的事,在得知他的目标是成为魔法部长后,斯戈拉霍恩大笑着说:“哦,小瑞德,你是一定会成功的,我保证!”   斯戈拉霍恩十分圆滑,虽然他是个斯莱特林,可是学校里几乎没有人讨厌他,而且在他的领导下,斯莱特林学院跟其它三个学院的关系不像葆丝想像中那么水火不容,反而大家都公认,如果你需要勇士当朋友,那么请到格兰芬多,如果你需要博学的朋友,那么请到拉文克劳,如果你需要忠诚的朋友,赫夫帕夫为您敞开大门,如果你需要明智的朋友,只有斯莱特林。   她这么惊讶,邓布利多也觉得很奇怪,他不明白为什么葆丝对斯莱特林这么警觉,而且她是怎么认为学生不喜欢斯莱特林的?汤姆不可能会这么告诉她,而且他本身就是个十分受人欢迎的斯莱特林。   葆丝无法解释,只能保持沉默。   “葆丝,尝尝蜂蜜酒。”邓布利多给她倒了一杯蜜黄色的酒,“你觉得怎么样?”他问。   葆丝喝了一口:“非常不错,我想可以买一点放在家里,有那种能避免孩子偷喝的酒瓶吗?”   “我想应该有,不过我不是问你这个。”他放下酒杯,她只好跟着也把它放到桌子上。   “我想知道,这段时间你住在城堡里,有什么不便吗?”   “没有,一切都好。”葆丝奇怪的看着邓布利多,他是担心她这个麻瓜不习惯在一堆巫师中间生活吗?她立刻用力保证道:“非常好,事实上从没这么好过。”因为她觉得住在这里非常安全,第一次不用担心汤姆会在半夜闯到她的家里来。   “好吧,好吧。”邓布利多似乎有话想说,他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你认识海格,是吗?”   葆丝立刻反应过来,她对那个猎场看守确实非常在意。因为她知道汤姆都对他做了什么。虽然他个头高大,可是脸却非常年轻,看起来就像个二十几岁的大男孩似的,她一去,他就局促不安。   可能这在邓布利多看起来有点奇怪?   “他……很高大。”葆丝比划了一下,像是她只是因为好奇:“不过他看起来是个好人。多格和海盗都是他照顾的,他还为那几只小猫头鹰做了个窝,怕它们被冻着了。我想谢谢他,就做了些蛋糕送给他。”只是简单的社交拜访,她给每个教授都送了一些小礼物,都是她亲手做的小点心什么的。   邓布利多看起来好像松了口气。   “没事了,我只是问问你是否习惯。那么,我告辞了。”邓布利多很快走了。葆丝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晚上瑞德回来后,他现在每天都很兴奋,以前每天跑到城堡来玩和住在这里是完全不同的。他现在热衷发现城堡的秘密,他喜欢跟画像交谈,甚至还想跟铠甲说话——因为他认为它们都是活的。   他当然也发现了幽灵,可是当他知道这些幽灵都是恐惧死亡才留下之后,他就对它们不感兴趣了。   邓布利多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对懦弱的人没有兴趣。”可能正因为这样,他对幽灵对他的冒犯从来都是迅速回击,皮皮鬼被他粘在墙壁上两三次后就再也不敢找他的麻烦了,最后甚至连血人巴罗都开始绕着他走。   圣诞节过后,学生们都回来了,他们很快发现城堡里新来了两个人。既然葆丝已经在这里工作了,那些不满自然都消失了。而且出乎葆丝的预料,反而是斯莱特林的反对最少,这都是因为斯戈拉霍恩,他大力的夸奖了汤姆,说他是他最得意的弟子,当然,对于他的死他深表哀痛。瑞德也表现出了他斯莱特林的资质,他早就从斯戈拉霍恩那里得到了一根‘玩具魔杖’,可葆丝觉得那就是真正的巫师魔杖。拥有魔杖的瑞德对那些不善的人可从没客气过,葆丝在医疗翼频繁接治了不少被他送进来的学生。这很糟糕,她几乎担心他们会被赶出去,可却没有人敢说出自己是被一个八岁的孩子送进来的。   但瑞德仍是被葆丝、邓布利多分别教训了一顿,就连斯戈拉霍恩都认为他不够冷静。   “亲爱的,如果你要当一个魔法部长,那么最重要的就是别让人抓住你的小辫子。”   看着瑞德深有同感的点头,葆丝开始觉得斯戈拉霍恩的确是个斯莱特林,不管他看起来再怎么像个无害的老好人,他也仍然是斯莱特林。   这一天,瑞德突然很早就回来了,他没有吃晚餐就躺到了床上。葆丝很担心,可是没有主动去问他,而是收拾完之后也睡觉了。   在她关灯之后,瑞德突然小声问她:“妈妈,你说城堡里会不会有一条大蛇?”   第 53 章 ...   一个星期以前,瑞德在图书馆时听到了有条蛇在跟他说话。   ‘好饿……好饿……老鼠都吃光了……’   他立刻叫来城堡的家养小精灵——比起这里的学生,他一开始就知道怎么使唤这些小东西,只需要拿出魔杖叫它们就行了。他从小精灵那里拿来了一些生鸡肉,然后开始沿着这个声音找这条可怜的饥饿的蛇。   最后他跟着这条蛇到了厕所,他把厕所的门锁上,确定不会有人闯进来后,他打开下水道的铁盖子,对着那个洞口叫它出来。可是他用了很长时间,那条蛇始终没有爬出来。   ‘好窄……出不去……’   ——这条蛇卡住了。   瑞德头一次见到这么笨的蛇,他怀疑它是被人故意扔到下水道里去的,然后它就再也没有爬出来。他看着那个足以放进去一只菠萝的下水道口,怀疑是什么样的蛇才能觉得这么粗的管道还窄。   他只好把那只鸡塞进去,然后用魔杖让它滑到下面去。   他对那条蛇发令:‘吃了它。’一整只生鸡,它吞下去至少一个星期不用吃东西了吧?然后他会有足够的时间把它给救出来——这条笨蛇。   十分钟后,他确定那条蛇吃完鸡了,决定离开时,他再次听到它在叫饿。   ——……   瑞德突然很好奇这条蛇能吞下多少只鸡,如果它一直叫饿的话?妈妈曾经教过他一句话,叫‘人心不足蛇吞象’,意思是蛇会自不量力的去吞一头大象,然后当然是被撑死。   ——她用这个来警告不停看魔法书学咒语的他。虽然他笃定她只是在吓唬他,可是仍然不再一门心思的学咒语了。   最后,他从小精灵那里要来了两百多只鸡才喂饱这只贪吃的蛇,直接导致那天的晚餐没有炸鸡腿和鸡肉沙拉。   ——他觉得自己可能碰到一个魔法生物了!   这让瑞德非常激动,他迫不及待的猜这是一条多么巨大的蛇?一条能一口气吞下两百多只鸡的蛇!那会不会是妈妈所说的东方的龙?听说它们就是有着蛇的身躯,鹿角马眼等抢了一堆其他动物的身体的怪物。听说这种动物非常巨大,能飞天能下雨,吞云吐雾,一定非常威风!   瑞德想了很多办法,它甚至想过让那条蛇沿着下水管道到禁林中的大湖中去,那样它就可以出来了。可是那条蛇很笨,它总是在说‘好窄’、‘出不去’。   他是真的很想得到这条蛇,他觉得这条蛇简直就是最好的圣诞礼物,这一定是他在天上的父亲给他的——他已经得知父亲的死讯了,很显然妈妈是怕他难过伤心才不告诉他,很多父母都是这样,会骗小孩子他们的爸爸是去出差了,到外国去了,或者是去给你买礼物了,等买到礼物就回来了哦。   瑞德深深叹了口气。他很想告诉妈妈,不要把他当成那种幼稚的小孩子。对于父亲的死讯,虽然他有点吃惊——当然也有点伤心,不过,他完全可以接受哦,没有一点问题。   ——父亲,请不用为我们担心,我会好好保护妈妈的,有机会的话,或许我会再有一个新爸爸,你在天上就放心吧。   他绝对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不会吵着要父亲回来的。绝对不会,他可以保证。   然后,他试探的、假装的向妈妈说起了这条蛇。他想妈妈总会有主意的,她的主意那么多,她似乎是无所不能的。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可信一点,他甚至用一种怀念的语气说:“这或许就是父亲给我的圣诞节礼物。”在这种时候提起父亲,妈妈一定会心软的。   葆丝古怪的看着那个似乎正在缅怀汤姆的瑞德,这种简陋的把戏她怎么可能会相信?   “哦……”葆丝平静的点了点头,迎着瑞德期待的眼神,她艰难的想了想,说:“瑞德,我想巫师世界中跟蛇有关的魔法生物不会太多,你可以到图书馆去,看看英国这个地方会有什么古老的魔法生物?说不定霍格沃兹里也会有一只。”她几乎已经能确定这是蛇怪了,可是她很怀疑瑞德能像他的父亲那样找到密室的入口,而且她十分了解她的儿子,他有着极为严苛的自律信条,像个古板的绅士——她相信他绝对不会去钻女生的厕所,不管是因为什么。   在这一点上,他比他的父亲更有坚持一点。   瑞德没有那种有问题就去翻书本的习惯,他认为那种人都是头脑僵化的庸才,他更相信思考的价值,所以在得到葆丝的指点后才跑到图书馆去,翻了一天后就找到了‘蛇怪’。   ——应该说他希望城堡里的那条是蛇怪。   蛇怪太难得了,太酷了!   仅凭书本上对蛇怪的描述,他仍然无法相信,所以他带着书去找了在这所学校里唯一的两个他喜欢的巫师,邓布利多和斯戈拉霍恩。   斯戈拉霍恩一听到蛇怪就两眼放光,他叹息道:“哦,一条活的蛇怪就像一座金库,意味着数之不尽的金加隆!”   他细数着蛇怪的毒液是多么的值钱,它的每一片血肉和鳞片都值等值或更多的金加隆!但他也说蛇怪是很难得的。   “目前的巫师界,我还没听说谁见过活的蛇怪。人们认为它已经灭亡了。”斯戈拉霍恩唏嘘不已。   瑞德认为斯戈拉霍恩过于贪财,这让他对他的尊敬少了很多,因为这意味着他是可以被收买的。他喜欢跟这样的人相处,但他不会把他们看成是平等的人。   然后他去找了邓布利多,这位巫师看起来似乎只用一杯小小的蜂蜜酒就能收买,可是瑞德非常清楚他正是那种有着坚韧不拔的意志的人。他佩服这样的人,也警惕着他们。但在需要意见的时候,他更相信他。   邓布利多呵呵笑着指点他去找霍格沃兹的猎场看守,一个肮脏的混血巨人,这就好像要求瑞德跟家养小精灵坐在一张餐桌上用餐一样不可思议!   可是邓布利多坚称:“你会发现,他知道很多东西。海格对所有的魔法生物都了如指掌,他了解禁林就像了解他的床。而且他对大型的有些危险的魔法生物非常有好感。”   瑞德知道一句话叫‘礼贤下士’,妈妈说如果他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人,那么他会需要在很多有才能的人聚集在他的身旁。   ‘你必须让他们喜欢你,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一样。这样他们才会帮助你。’   妈妈问过他到时如果他需要跟与他相差很多的人交谈时,他会怎么做?他当时就说‘我会做得很好的。’。   所以,现在这个时刻已经来临了!   瑞德勇敢的走向禁林旁边的小木屋,他见到了那个肮脏的混血巨人,上帝保佑,他的衣服不会是自己拿兽皮做的吧?   他非常有礼貌的坐下来与他交谈,喝了他家里的茶,吃了他亲手做的蛋糕,然后他问他是否见过蛇怪。   “哦,我以前在酒馆喝酒时,赢来了一些据说是蛇怪鳞片的东西。”半巨人确实令他非常吃惊!   瑞德拿着那大概巴掌大的鳞片看,他也认不出来这到底是不是蛇怪的东西,可这至少表示这个半巨人——海格的确有他的才能。   “他们说……你是汤姆的儿子……”半巨人局促的绞着手指,僵硬极了。   瑞德马上明白他恐怕跟曾经在这里上学的父亲有过什么不愉快的经历,或许父亲欺负——陷害过他?后一种更像父亲的为人,   他立刻真诚的说:“如果我的父亲曾经冒犯过你,我替他向你道歉,他一定早就后悔了。”父亲当然不会后悔,可是既然他已经在天上了,那么他做为他的儿子,当然要替他塑造一个更美好的形象供人怀念。而且看在他的圣诞礼物蛇怪的面子上,他相信父亲不会介意向半巨人说一声‘对不起’的。   “不、不是!”半巨人的脸都快烧着了,看起来平常应该很少有人向他说对不起,这让他非常不习惯。   瑞德立刻觉得这个半巨人顺眼多了,他会是一个非常忠诚的人。这样他那巨大的身躯一下子成了优点,多么有力量!   “汤姆、汤姆他非常优秀,非常聪明。”半巨人低下头说。   “谢谢。”瑞德感动极了,“父亲知道了,一定会非常高兴的。”他不在这里,所以他说他高兴,他就是高兴了。   为了结交这位巨大的朋友,瑞德邀请他回家吃晚餐,所以当葆丝在他们的小房间里看到海格的时候,她手里的盘子差点掉到地上去。   ——厨房里的菜要不够了。   她这样想。   吃过一次晚餐后,瑞德立刻荣登海格好友的第一位,他几乎每天都去找他,半个月后,他认为时机成熟了,然后他要求这位忠诚的半巨人朋友用他巨大的力量帮他抓蛇怪。   “我怀疑城堡里有一条。”他含蓄的表达了想抓回来当宠物的愿望,在了解半巨人朋友喜欢巨大的危险的魔法生物的爱好后,他痛快的表示会和海格一起照顾他。   海格当然不会相信一个小孩子说的城堡里有蛇怪,他怀疑可能只是一条从禁林里跑到城堡去的蛇,或许它冬眠的地洞被什么动物给挖开了,冬天这么冷,食物又少,它才会跑到城堡里去的。或许瑞德可能在哪里见过它的一小截尾巴。   海格开始到城堡里抓蛇,城堡里有很多学生,他既担心蛇会伤害学生,给霍格沃兹惹来麻烦,也担心蛇被其他学生找到,折磨它。他决定早点把那条蛇抓回来,放它回到禁林中。   瑞德兴致勃勃的每天跟着海格提着铁勾、网兜还有一笼肥嫩的老鼠在城堡里跑来跑去,他已经开始想像自己有一条蛇怪宠物是什么感觉了。   邓布利多呵呵笑着让他们在城堡里玩了一个星期,然后认为这个游戏已经玩够了,他非常快乐的看着汤姆的儿子和海格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他认为他们应该到外面去玩这种捕猎的游戏了,所以在某一天瑞德和海格提着东西走进城堡的时候,他走过来‘恰好’碰到他们,笑着问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啊?   海格知道瑞德相信城堡里有一条蛇怪,他当然不忍心打破孩子的梦想,所以当着瑞德的面,他呵呵笑着:“我们来抓蛇怪。”好像他说的是他们来抓一只像小猫一样可爱的小东西。   邓布利多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海格还在给他挤眉弄眼的使眼色,不让他在瑞德面前露馅,以免伤害他幼小的心灵。   碰巧邓布利多还记得当年那个麻瓜出身的女学生是怎么死的,她浑身上下没有一点伤口,没有中毒,没有生病,也没有魔法反应——所以她甚至不是死于阿瓦达索命咒。   他把两人带到了他的办公室,送上可可奶和草莓蛋糕之后,他温和的诱哄瑞德说出他是怎么认为城堡里有一条蛇怪的。   警觉的瑞德先提出了条件:“如果抓到这条蛇怪,我要说,它是我先发现的。我要养它,它是我的宠物。”他是绝对不会容许最后这条蛇怪被送到什么动物园去——妈妈曾经用这种方式阻止他买蟒蛇回家。   ‘如果被邻居看到,或者它跑出去,就会被送到动物园去,到时可不是你说那是你的宠物就行的。大人们可不会听你的话。’   ——他只是想要一个威风的宠物而已。   邓布利多考虑了一下:“我保证,如果抓住它,那它就是你的。你可以把它养在禁林,你知道阿拉戈克吗?它是海格的宠物,一只会说话的巨大的蜘蛛,它现在就在禁林里。”   瑞德又加了一条:“不能让人故意伤害它或杀死它。”他是个考虑问题不留死角的人,这是妈妈教他的,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所有的情况,然后都写上去。   邓布利多微笑着举起一只手:“那我们成交?”   瑞德拍了上去:“成交!”   于是,城堡里开始进行轰轰烈烈的挖蛇行动。有了邓布利多的支持,一切都简单多了。   根据瑞德所说,这条蛇是在城堡里四处游荡的,所以它一定有一条专属的道路,不过幸好它会饿。   邓布利多准备了大量的老鼠,大概差不多把城堡里所有的老鼠都抓来了,然后让瑞德叫它来。   所有的学生都被赶到了城堡的另一边,所有的教授都来了,他们都拿着魔杖严阵以待。   邓布利多警告他们,蛇怪的眼睛会杀人,被它看到的人立刻就会死,所以听到它的声音后要立刻闭上眼睛,然后再攻击,最好所有人一起念昏昏倒地,并且要准备足够多的公鸡,以防万一。   一切都准备好了,邓布利多站在最前面,当他让瑞德叫那条蛇怪过来的时候,瑞德转了下眼珠,说:“我忘了告诉你,教授,它大概很大,所以它是没办法从下水道钻出来的。”在看到这么多的教授以后,他开始担心这些人会伤害蛇怪了,而且他也没有完全的相信邓布利多。再说,他也不算说谎。   邓布利多发现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瑞德是汤姆的儿子,他是个小机灵鬼。   抓蛇怪的行动只能暂时中止,需要先挖一条足够让蛇怪出来的通道。最后决定干脆直接挖到城堡外面去,这样对学生更安全。在征求了迪佩特校长的同意后,邓布利多很快找人挖好了这样一条通道,通道尽头是一个巨大的箱子,里面是老鼠,蛇怪出来后直接被关到箱子里,外面的人都看不到它的眼睛,既安全又方便。   瑞德同意了这个计划,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星期一,趁着所有的学生都在城堡里上课,邓布利多、海格和瑞德在城堡外面的空地上抓住了这条巨大的蛇怪。   蛇怪一钻进箱子,瑞德高兴的就要发疯了!他像个真正的小孩子一样围着箱子转来转去,蛇怪很不安,当它发现自己在一个小箱子里的时候,它开始疯狂的撞箱子。瑞德在一旁不停的安慰它,海格在一旁也很担心,一个劲的说:“它是不是喜欢吃老鼠?我觉得城堡里的老鼠太小,有一种苏格兰海老鼠,能长得像野猪一样大,我以后一定要多养一点来喂它。”   邓布利多要求瑞德让这条蛇怪‘闭’上眼睛:“不然如果一放它出来,它看到的人和动物都会死,这不行,我不能让它这样住到禁林里去。禁林里有很多的动物,有马人,有独角兽,它们都是禁林的居民。你必须保证你的宠物是安全的,保证它不会伤害别人,不然……”   瑞德在这样的威胁下很痛快的同意了邓布利多的条件,他命令那条饥饿的蛇怪‘闭’上眼睛。然后邓布利多又在它的眼睛上加了一层魔法,这下它彻底成了一条瞎子蛇怪。   最后邓布利多和海格把蛇怪送进了禁林,给它找了一个没有人会打扰的地方当它的家,如果瑞德要来看它,那么只能请海格带他来。   瑞德不满,他认为宠物应该离他近一点,而不是他要跟它玩还要让别人带他来。   邓布利多摊开双手说:“当然,当然。瑞德,我答应过你的。如果,你能让你的妈妈允许你带一条蛇怪回家的话,你当然可以带它走,晚上还可以让它睡在你的床底下。”   瑞德指着邓布利多说不出话,妈妈当然不可能同意!他被陷害了!哦,他终于知道了,这个邓布利多非常狡猾!他是个阴险的家伙!   看着瑞德气红的小脸,纯朴的海格想安慰他的小朋友,他知道他的小朋友是多么的骄傲,多么的……   而邓布利多,却非常的满足,他甚至是哼着小曲回城堡的。   ——汤姆的儿子比他可爱多了。   第 54 章 ...   邓布利多猜那条蛇怪就是斯莱特林留在密室中的怪物,而当初汤姆正是找到了密室,将它放了出来,害死了桃金娘。   汤姆和瑞德父子两人都是蛇佬腔,所以瑞德才能听到蛇怪的声音。   现在既然蛇怪已经无害了,他想找到斯莱特林的密室。   不巧的是,瑞德也有同样的想法。他从蛇怪那里得知,它是在一个很大的窝里住了很长时间,从一条小蛇长成了一条大蛇,之前它见过一个男巫,然后他又把它关了回去。它很喜欢禁林,这里比它住的地方大得多,食物也多。   瑞德为了找霍格沃兹附近有什么古老的魔法生物,看了《霍格沃兹:一段校史》里关于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争执,也知道了密室。他当然会想到那条蛇怪以前住的地方很有可能正是斯莱特林的密室,只要想到一千多年前霍格沃兹的创始者有一个秘密的房间从来没有被发现,他就想将它据为已有!那里可能有不为人知的神奇的魔法咒语,奇特的魔药,或者其他的什么东西。反正,既然它一直没有被人发现,那么,他为什么不把它找出来呢?   可是,对于怎么寻找密室,他毫无头绪。因为据说一直以来有很多人想找到这间密室,可是他们都失败了,甚至有人说这只是一个传说,根本没有什么密室。   他确信有密室,因为据海格说,那条蛇怪能长那么大,它一定已经活了很久了。   “大概都有一千多年了,真可怜,一定没有人记得喂它。”高大的半巨人抽泣着,努力养了一千只苏格兰海老鼠,发誓要让那条可怜的蛇怪吃饱。   瑞德有一条蛇怪宠物这样的新闻没有任何人说出去,可是还是有很多人都知道了。斯戈拉霍恩非常热情的希望瑞德能让他取一点蛇怪的毒液和血,如果可能,让他切一块肉或骨头也是很好的。他慷慨的表示愿意付出很多的金加隆。   “这样你的妈妈就不用辛苦的工作,可以在城里买一幢大房子了。”他这样说。   瑞德很心动,在他的印象里家里似乎一直都不是很有钱,住在一般的小房子里,没有雇仆人,所有的家务活都要妈妈自己来干。他去问葆丝——他已经完全习惯有事先问妈妈了。   “我们有钱。”葆丝说。   瑞德叹气:“妈妈,不要把我当小孩子,你可以告诉我实话,真的。如果蛇怪的毒汁可以换金加隆,我们当然可以这样做啊。”   葆丝用事实说服了他,在特地关上门,施放了瑞德所有知道的防窃听咒防盗窃咒防偷窥咒之后,她用淹没客厅的金币来向他证明,他们家不缺钱。   “到底有多少?”瑞德从一开始的激动到平静,他看着那个还在不停往外倒金加隆的不起眼的小黑布包说。   “我没数过。”葆丝说,上一回刚刚倒了一床她就都装回去了,确实没试过全倒出来是什么样。   “哦,父亲……”瑞德真心的感激已经上天堂的父亲,虽然妈妈说过像他那样的人只会下地狱,不过看在他留下了这么多的钱的份上,他愿意祈祷他能上天堂。   在得知家里不缺钱之后,瑞德希望斯戈拉霍恩能拿出更令他高兴的东西来换取蛇怪身上的东西。葆丝稍稍的提醒了他一下,比如:“斯戈拉霍恩教授是魔药课教授,所以,你为什么不向他要一些难得的魔药呢?”   瑞德如奉纶音,他向斯戈拉霍恩要了两种十分难得的、据说从来没有人配成功的魔药:青春之泉和福灵剂。   青春之泉据说可以返老还童,他想送给葆丝。女人总是喜欢更年轻一点,不是吗?   福灵剂,听说可以带来幸运,在恰当的时候饮用一点点,会事半功倍。   “哦,瑞德,瑞德。”斯戈拉霍恩苦恼的看着这个小男孩,梅林保佑,他可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会谈条件的人呢,哪怕是他的父亲。想到早死的汤姆,斯戈拉霍恩心软了。再说活的蛇怪还是十分难得的,至少现在的巫师界没有一个人见过呢,想想看,他要是有了蛇怪的毒液和血肉,那会有多少人羡慕他呢。至于福灵剂,他刚好有一些,青春之泉嘛,一些上了年纪的女巫是很愿意花钱买的,他碰巧也有一些。   “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不过你可不能告诉任何人,不然他们会把我的门给踩破的。”斯戈拉霍恩狡猾的眨着眼睛说。   瑞德为了表示诚意,提出先带他去看一看蛇怪。在海格的带领下,斯戈拉霍恩跟在瑞德后面看到了那条巨大的魔法生物蜿蜒而来,他吃惊的嘴巴都合不上了。   回到城堡后,他马上将福灵剂和青春之泉交给了瑞德,然后仔细告诉了他这两种魔药的使用方法和禁忌。   “任何魔药都不是万能的,它们总有这样那样的小问题。”他严肃的说,看到瑞德怀疑的眼神后立刻又轻松的摆摆手说:“哦,当然,魔药是很神奇的,甚至比魔法更神奇。”他凑近瑞德,低声道:“在魔药面前,死神也要望而兴叹。”   他先拿出青春之泉,那是一瓶淡淡的像水晶般的蓝色的液体,里面好像有小星星在闪烁。   “一次只能喝一口,小小的一口。在满月之夜,没有一丝乌云,沐浴在皎洁的月光之下时喝了它,然后第二天你的妈妈就能看到它的效果了。”他把水晶瓶递给瑞德,在他伸手来接时又收了回去:“哦,我必须提醒你,不能一次都喝光。这种魔药虽然神奇,可是如果服用的人一次喝得太多,那会发生什么事就难说了。不然,全世界的女巫可以天天喝它,那她们就永远都不会老了,对吗?”   瑞德担心的看着这瓶魔药,如果妈妈喝下它后出了问题呢?   “有什么后果?”他问。   “没有人知道。”斯戈拉霍恩耸耸肩,他摸着下巴说:“那些喝了过量的青春之泉的女巫都躲起来了,没有人再见过她们。”   瑞德看着手中的水晶瓶,斯戈拉霍恩站在他面前,故意问他:“怎么了?小瑞德,你改变主意了?”   当着他的面,瑞德当然不会这样说,他轻松一笑,把水晶瓶收了起来:“我相信妈妈是不会像那些愚蠢的女巫一样的。那么,福灵剂呢?”   “你要把我偷空了!”斯戈拉霍恩愤怒的说,然后转身拿出了另一个水晶瓶,里面的魔药发出像黄金一样美妙的光泽。   “跟青春之泉一样,不要一直喝它,它会让你的脑袋发疯的。每次只能喝一滴,一滴就足够了。”他很不情愿的把福灵剂也递给瑞德,然后就像心脏病发一样坐在沙发上:“好吧,好吧,简直就像可怕的强盗。”   瑞德满意极了,对他说:“那么,你什么时候方便,我随时可以带你去取蛇怪的毒液。”   “还有它的一块肉和一瓶血。”斯戈拉霍恩用瑞德会赖账的语气说。   “我记得。”瑞德潦草的回答他,然后就告辞了。   回家以后,他只告诉葆丝他得到了一瓶福灵剂。   “福灵剂?这是个好东西。”葆丝拿过来看了看又还给他,说:“你要小心的服用,所有的药都是有毒的。”   “是药三分毒嘛,我知道,妈妈说过的。”瑞德把福灵剂藏在他的箱子里。由于葆丝常常带着他跑来跑去,光今年就搬了两次家,从伦敦到霍格默德,现在又搬到了霍格沃兹,谁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再搬家呢?所以他的东西几乎都是收在行李箱里的,任何时候都能提起来就出发,完全不会浪费时间。   青春之泉被他藏了起来,他见过的女人似乎都在面对美貌和青春时会失去一些理智,虽然他相信妈妈不是这样的人,可是他也不愿意冒险,所以他决定,由他偷偷把青春之泉喂给妈妈吃,这样就没事了。   半夜,当葆丝睡着之后,瑞德光着脚轻轻走进来,他拉开窗帘,让满月的月光洒下来,照在葆丝的身上,然后倒了一茶勺的青春之泉,小心翼翼的顺着葆丝的嘴角喂进去。   早上,葆丝在洗手间刷牙,瑞德在一旁盯着她。   “……你为什么不出去吃早餐?”葆丝奇怪的看着他。   “你觉得有什么不同吗?”瑞德期待的问她。   葆丝漱了漱口,把牙膏沫擦掉:“没有,跟昨天一样。”   她往外走,瑞德还是紧紧跟在她后面,坐在餐桌前吃早餐时也一直盯着她的脸看。   “你真的没有什么感觉吗?”他不死心的问。   葆丝觉得今天早上的瑞德格外的关心她,于是她幸福的说:“我觉得好极了。”说完担心说得不够好,又加了一句:“就像我一夜之间年轻了十岁!”   瑞德满意了,开始喝牛奶。   一整天葆丝的心情都很好,啊,儿子知道心疼她了。   邓布利多寻找密室的时候遇到了难题,因为他一点都没发现关于密室的一点点消息。于是他决定引导瑞德来找,他相信这件事跟斯莱特林的蛇佬腔有关系,所以汤姆才能发现密室。可是他也不能让瑞德一天到晚一直说蛇语,所以他只能慢慢的启发他。   瑞德发现了邓布利多的小心思,哼哼哼!难道他以为他还会受骗吗?   不过他也没有任何发现。蛇怪虽然一直住在密室里,可惜的是它不会用人的目光来看城堡,所以当瑞德想让它告诉他怎么进密室之后,它的主意是让他钻到地洞里去,然后沿着下水道的管子就可以找到密室了。   ‘嘶……在第七个尾巴的地方转弯……然后再……’   蛇怪对距离的测算方式是它的身长,所以在第几次尾巴尖打到弯的地方就是该转弯的地方。   先不说瑞德会不会屈尊去钻下水道,蛇怪进出密室并不是以直线距离或最短最快能到达的方式来记路的,它想怎么玩都行,所以它说的路线说不定会让他跑很多的冤枉路。   这样一来,瑞德想从蛇怪那里得到密室地址的办法失败了。这让他十分沮丧。他试探的问葆丝:“妈妈,如果你想藏什么东西,你会藏在哪里呢?”   葆丝不解又警觉的看着他,难道他又想做什么坏事了?看来胡萝卜吃的还不够多。   瑞德立刻解释:“妈妈,不是坏事,只是我需要你的意见。”他一副是他想藏东西的样子。   葆丝决定允许孩子有他自己的小秘密,所以她想了想说:“你可以买一个带锁的小箱子,然后藏到你平常绝对不会去的地方。这样所有的人都想不到了。”   什么会是斯莱特林绝对不会去的地方呢?瑞德开始思考了。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斯莱特林的密室应该是在斯莱特林的学院里,所以地下室的地砖都让人翻过好几遍了,却没有找到密室的入口。   ——当时斯莱特林正是因为跟格兰芬多大吵一架才离开的。   如果这个入口是在格兰芬多的学院里呢?   瑞德想到就坐不住了,他去找了邓布利多,现在他们可是有着共同的目标呢,至于找到密室后怎么分里面的东西……反正这次他是绝对不会再吃亏了!   他跑到邓布利多的办公室,他正在批改作业呢。看到瑞德推门进来,邓布利多从镜片上方看了他一眼,狡黠的蓝眼睛闪着光,他微笑着说:“快进来,我的小朋友。”   瑞德就像是一个国王到另一个国王的地盘上来谈判一样,两人坐在沙发的两端,邓布利多挥动魔杖送来蜂蜜柠檬茶和可可奶,还有香甜的蛋糕。   “我有一个发现。”瑞德喝了一口茶,品尝了蛋糕之后才好整以暇的说。   “哦?”邓布利多立刻放下茶杯,摆出迫不及待的表情。   瑞德又喝了两口茶,夸奖了一下邓布利多办公室的装饰和他巫师袍上闪亮的小星星,直到他认为邓布利多已经等急了之后才说:“不过我们要先谈好条件。我不想我的宠物那样的事再发生。”他盯着这个白胡子老巫师,表情严肃极了。   “当然,当然。”邓布利多立刻真诚的说,“我非常愿意,你有什么要求吗?”   瑞德毫不客气的说:“发现密室以后,里面所有的东西都要由我先挑,不管里面有多少东西,不管我挑中多少,剩下的才归你。”   “这样啊。”邓布利多为难的皱起了眉,他的两只手搭在一起,指头像弹琴一样不安的动着,说:“这样不会不太公平吗?”他觉得自己像个在哄孙子开心的爷爷。   他看着瑞德一脸担忧:“我说如果,只是如果。”他重申,“如果,你都拿走的话,那我……”   “这你完全不用担心。”瑞德一脸‘你在侮辱我’的表情,“我怎么可能会那么过分呢?我是一定会给你留下足够多的宝物的。”当然,如果里面的东西他都很满意的话,大概就不会剩下什么了。可是妈妈说过任何东西都能做为商品出售,商家总是最会为他们的产品吹嘘的。他完全可以说密室里一千年前的空气也是十分珍贵的,听说空气也有重量,那他可以把密室里的空气都留给邓布利多,再说蛇怪在里面住了一千的,总会有一些东西留下来的。   “好吧,好吧。”邓布利多无奈的说,“我想,我没有其他的选择了。”他苦着脸,看起来十分伤心。   瑞德高兴起来了,反而安慰他道:“哦,你为什么不开心一点呢?想想看,一千年前的密室让你发现了,我想你一定会出名的!”   “是啊!”邓布利多一下子高兴起来了,好像他很喜欢出名一样。   这下皆大欢喜了。   “那么,密室在哪里呢?”邓布利多问道。   “我猜入口是在格兰芬多的城堡里。”瑞德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当然,这听起来很有道理。”邓布利多说,虽然他并不这么认为,不过找密室不必急于一时,他更喜欢看到瑞德在思考,在成长。   瑞德立刻道:“既然这样,我听说你是格兰芬多的院长,那么你当然能带我进入格兰芬多喽?”他早就想到这一点了,霍格沃兹的各个学院都有自己的开门咒,其他学院的学生是不会知道本学院的门在哪里和如何进去的,听说有时就是路过也只会把那当成普通的油画、壁毯和墙壁。   “这个嘛……”邓布利多摆出架势,“我认为我们需要重新商量一下条件了。”他得意的看着再次气急败坏的瑞德。   葆丝看着气呼呼冲进来的瑞德:“你怎么了?”   “没什么。”他是不会把自己的失败说出来让人安慰他的。   他坐到葆丝身旁,扑到她怀里:“……妈妈,邓布利多欺负我。”   葆丝强忍住笑,严肃的说:“好吧,我来帮你报仇!”然后瑞德看着她用纯柠檬汁代替糖浆做了一盘糖浆饼,让海盗送去给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很快收到了这份小礼物,上面还有一张纸条:   ‘给您的夜宵:由瑞德亲手所制’   邓布利多回赠了一包蟑螂堆,然后坐下来看着这包糖浆饼呵呵笑,最后鼓起勇气尝了一块。   “嗯!”他觉得自己的脸都皱到一起了,赶紧喝了一大口的蜂蜜茶:“味道还不错。”他惊讶极了,这么酸的糖浆饼配蜂蜜茶反而刚刚好。他快乐的把那包糖浆饼都吃了,喝了满满一壶的蜂蜜茶才去睡觉。   瑞德捧着那包蟑螂堆,葆丝坐在他旁边:“要吃吃看吗?”她问道,“这应该是一种糖果。”   看着瑞德那张苦闷的脸,她打了个哈欠:“啊,好晚了,我先去睡了,你也要早点睡哦。”然后就回房间了,看来瑞德和邓布利多相处得不错,她以前还担心邓布利多会把对汤姆的印象放到他身上呢。   瑞德独自一人坐在客厅里,背后的壁炉熊熊燃烧着。   “其实这有什么呢?”他拿起一只黑色的糖蟑螂,它简直就像活的。他很想尝试一下,这很有意思,很刺激。可是他又担心这真的是蟑螂——谁知道邓布利多是不是故意的?   他想了想,决定明天先带这包蟑螂堆去看望一下他的半巨人朋友,请他先尝一尝。这不就行了吗?   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立刻把蟑螂堆重新包起来放到柜子里,然后准备熄灯回卧室睡觉。   ‘瑞德……’   有声音从壁炉里传来。是蛇语。可是蛇不会去钻燃烧的壁炉。   瑞德迅速抽出魔杖指着壁炉,然后他惊呆了。   “父亲……?”就像以前邓布利多出现在他们伦敦家里的壁炉中时那样,现在他的父亲的脑袋正浮现在壁炉中。   他谨慎的靠过去:“见到您真高兴。”他问候这个冒牌货。整个霍格沃兹都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了,这个人居然还用复方汤剂来冒充他,难道他以为他是小孩子,就可以用出现在壁炉里的圣诞老人这样的童话来骗他吗?   ‘到密室来。’这个扮父亲扮得很像的家伙说。他还在用蛇语。复方汤剂会让人也能说蛇语吗?   ‘我不知道密室在哪里。’瑞德也开始用蛇语了。   ‘在一楼东边的那个旧的女厕所里,那里有一个女幽灵叫桃金娘,她就是我杀的。 在洗手池中有一个水龙头就是入口,你知道怎么进来。’说完,这个人就在火焰中消失了。   ——会是真的吗?   瑞德看着壁炉里的火焰发了一会儿呆才回到卧室,等他躺到床上以后,脑子里还在想着刚才的那个人。   ——他有种直觉,那个人就是父亲。   那么,为什么妈妈说父亲死了呢?他扭头看向睡在旁边的床上的葆丝。如果父亲发现妈妈这样对他,会不会生气?会不会……   他在被子里握紧了魔杖。   ——父亲,既然你已经去世了,那还是安息吧。   第 55 章 ...   早上的时候,葆丝开始觉得瑞德显得心事重重,而且他居然在她叫他起床之前就已经穿好衣服叠好被子了。   “你怎么醒这么早?要出去吗?”葆丝好奇的问他。   瑞德抬头看着她,那表情让她不安。   ——好像是两年前,她刚找到瑞德的时候,他当时就是这个样子。   沉默、机警。   她往下一扫,看到他的左手放在衣兜里。   ——他时刻拿着魔杖,这完全就是他刚回来的时候的反应。   “出来吃饭吧。”她若无其事的说,就像她什么也没发现。   母子两人安静的坐在餐桌上,葆丝一边给他切面包片,一边把果酱拿给他,问道:“你今天还是去找海格玩吗?那我给你准备一个野餐篮子好吗?再带上一瓶牛奶和一瓶果汁。”   “不用。”他的嘴上还带着一圈牛奶渍,却连眼睛都不肯跟她对视。   葆丝平静的送他出门:“好吧,别到危险的地方去。”然后回屋火速在壁炉里叫邓布利多,看样子他正准备去上课,而且他的嘴角也有一圈像瑞德一样的牛奶渍。   “你说瑞德很奇怪?你知道他向斯戈拉霍恩换了什么魔药吗?”邓布利多认为可能是瑞德误服了什么。   葆丝的心狂跳着:“不,我不这么觉得。他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以前刚刚从汤姆的那些朋友身旁离开时那样,我担心有什么跟汤姆有关的人找上他了。”   “会吗?”邓布利多也严肃起来了,霍格沃兹拒绝一切不是本校的人进入,可是法则不能违背,却可以扭曲。如果这个人以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的话……   “他现在在哪里?”邓布利多问。   葆丝说:“他刚出门,说去找海格,不过我不相信。”   邓布利多回身把课本放在桌上,对着壁炉说:“我马上过来。”他要先去找人代课。   “好的。”葆丝紧张的手都握成了拳头,她又说了一句:“忘了提醒你,你的嘴上面有一圈牛奶渍。”   邓布利多下意识的抹了下嘴,清了清喉咙对着壁炉,它已经转向了另一个教授的办公室:“波莫娜,对不起,你现在有时间吗?能不能帮我带一节变形课?对,我临时有点事。是吗?非常感谢,是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的四年级,对,他们是很麻烦,不过只要你说扣分,他们会乖一点的。”   葆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的兜里装着上好子弹的手枪。壁炉一声爆响,邓布利多走了出来,他说:“瑞德还没有离开学校,你知道什么吗?”   葆丝茫然的摇了摇头,说:“最近,他好像想藏什么东西,不过他一直都去找海格玩,我想那应该没事,对吗?”她以为霍格沃兹里很安全,所以对瑞德不是管得那么严了。   “对,海格那里不会有危险,可是我知道的是海格今天早上没有见到他的小朋友,他去喂阿拉戈克了。”   “那只大蜘蛛?”葆丝厌恶的说,然后肯定的告诉邓布利多:“瑞德不会偷偷跟着他去的,他不喜欢那种动物。他虽然喜欢大的凶恶的动物,可是只限于他认为强大的、神秘的,他不会什么都喜欢。”如果不是蜘蛛,是一头毒龙,那么他可能会有兴趣去看一看,甚至骑一骑。   “对,我想也是。”邓布利多飞快的思考着瑞德可能会去的地方,他说:“最近我们一直在说密室,他认为密室在格兰芬多的塔楼里,不过我刚才已经去看过了,他没去过。”格兰芬多入口处的画像胖夫人保证她没有放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男孩进去,不管他有多可爱或者多会说话。   “密室?”葆丝心里一紧,手都哆嗦了起来。她想到了一件事,一件很可怕的事。她的手撑着桌子,免得自己晕过去。   “怎么了?”邓布利多赶紧扶着她,“葆丝,你想到什么了吗?”   葆丝表示自己没事,她紧紧抱着自己说:“……瑞德从五个月以前就常来霍格沃兹,为什么他两个星期前才听到那条蛇怪的声音?”   邓布利多也明白了:“有人把蛇怪放出来的?是谁……汤姆?他在霍格沃兹?”是的,这才能说得通。蛇怪一直在密室里,有人把它放了出来给瑞德传信。这个城堡里只有汤姆和瑞德两个人是蛇佬腔,所以不会有人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联系上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汤姆找瑞德干什么?他想做什么?   邓布利多只希望汤姆还没有丧心病狂的会利用瑞德做什么的地步。   葆丝突然往外跑,她一句话都没说,邓布利多只迟疑了一秒没用昏昏倒地来对付她——或许她是想起了什么而不是被操纵了?   他跟在她后面,看到她直接跑到桃金娘的厕所里,桃金娘还在嘤嘤哭泣,看到陌生人进来惊讶极了,放下捂住脸的手打量着葆丝,绕着她飘来飘去的问道:“你是谁?”   邓布利多跟上来了,他勇敢的踏进女厕所并关上门,把经过这里的学生好奇的视线都挡在外面。   “教授?”桃金娘很高兴看到熟悉的人,然后她很快皱起了眉,惊喜又古怪的对邓布利多说:“这里是女厕所!教授,我一直不知道,你喜欢上女厕所吗?”好像只要邓布利多一承认,她立刻会冲出去告诉全校的人!   “早上好,桃金娘。”邓布利多友好的向她问好,然后看着葆丝,想知道她接下来会干什么,她知道这个桃金娘是被汤姆杀死的吗?   ——虽然这只是他一个人的怀疑。   葆丝看着桃金娘:“你好,桃金娘,你还记得你是怎么死的吗?”   “当然!我一直记得!”桃金娘兴奋又恐惧的打了个寒战说,“哦,那是在一个下午,所有的人都应该去餐厅了,我只是在这里想等一下再去,然后我听到了有人进来,他是一个男生!”说到这里时她看了一眼邓布利多,特别对他说:“教授,他就跟你一样,专门跑到女生盥洗室来!”   邓布利多一直保持微笑,专注的听桃金娘说话,这让桃金娘特别满意,她同情又好奇的看着邓布利多:“教授,如果你告诉我,我会为你保密的,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女厕所的?”   邓布利多做了一个手势,让她先跟葆丝说完,桃金娘立刻抱歉的转头对着葆丝,继续说:“然后,我出来希望他能出去,毕竟这里不应该有男生,对吗?”她又故意看了一眼邓布利多。   葆丝不得不提醒桃金娘:“你还记得当时那个男孩站在哪里吗?”   桃金娘被打断非常不高兴:“就是你站的地方啊。”   葆丝摸了下水龙头,找到了蛇的浮雕。她后退一步:“炸开它。”   邓布利多虽然面露不解,可仍是迅速的挥舞魔杖炸开了这个洗手池。   桃金娘尖叫着钻进了下水道:“我要告诉所有的人!!邓布利多教授炸了女厕所!!”   炸开后的碎石下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葆丝裹紧裙子准备滑下去,临下去前她安慰的对一旁的邓布利多说:“别担心,不会有人相信的。”   顺着湿滑的通道,葆丝跌到一堆细小的老鼠骨头上,然后邓布利多紧跟在她后面也下来了,他踩在这堆骨头上说:“很显然,那条蛇怪一直住在这里。”他看向葆丝,微微有些好奇的问她:“你怎么知道密室在哪里?”   葆丝头也不回的钻到管道里向前走,扔下一句:“我偷看过汤姆的日记。”   邓布利多无所谓的说:“好吧,这个解释也可以。”   越往前腥气越重,不但有水和泥的腥味,还有一股不知如何形容的水下动物的腥臭味。   钻出管道后,眼前豁然开朗,巨大的石壁上是两条盘旋的蛇。葆丝指着墙壁说:“炸开它吧。”后面应该就是密室了。   邓布利多摇头,他可不认为自己能炸开斯莱特林密室的大门:“没有别的办法吗?”他期待的看着葆丝,认为她一定能再次出人意料的想出一个好办法,或许这次是汤姆说的梦话。   葆丝不客气的说:“我的办法就是你,或者除非你会蛇佬腔?”她认为他们没有时间耗在怎么开门上。   “好吧。”邓布利多不得不掏出一个魔药瓶子,然后拿出一根头发放进去,魔药咕嘟咕嘟的冒着气泡,变成了一种漂亮的像巧克力一样的颜色。   邓布利多惊喜的说:“哦,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一种颜色了。”他像是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它看起来是甜的。”然后苦着脸喝了下去。   当邓布利多变 成瑞德时,葆丝终于确定他喝的是复方汤剂了!她愤怒的对着他叫:“你、你怎么能这么干呢?”   ‘瑞德’对她很抱歉的笑了一下:“对不起,我知道你大概很讨厌这样吧?”   葆丝一副快晕倒的样子:“你、你这下一个小时变不回来!我们怎么办?你还能干什么?”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哪个战斗力更强?这还用说吗?   ‘瑞德’挥了下魔杖,身上巨大的巫师袍变得合身了,几乎就像是她给瑞德买的巫师袍中的一套,她能打赌,连扣子都一模一样。   这下,他完全就是一个‘瑞德’。   他清了清喉咙,对着门说:‘打开’。嘶嘶的蛇语,这让葆丝打了个寒战,不由得站得离他远了点。恐怕她以后连站在自己身旁的巫师都不能相信了,不管是他们的脸还是他们说的话。   他很像瑞德的得意的摇晃着脑袋:“这其实没有很难,你知道,我甚至会说人鱼的语言。”   “接一盆水吐泡泡吗?”葆丝尖刻的说,她实在不能对一个顶着瑞德脸的巫师有好声气。   墙壁上的蛇游动着,门很快打开了。   密室里面没什么好看的,正中间是巨大的蛇头石雕,左右两边像是某种魔法通道,一条条蛇张着巨大的嘴,露出毒牙。一个老头子的脑袋悬在墙壁上。葆丝猜测说不定那个老头会说话呢。   “那是活的吗?”她问旁边的‘瑞德’。   ‘瑞德’没有回答,他谨慎的摇了摇头,一直左右张望着,手里紧紧握着魔杖。   葆丝张开嘴想喊‘瑞德’,然后想起‘瑞德’就在她身旁,不管邓布利多想干什么,如果能迷惑汤姆一下也是好的。   她只好喊:“宝宝,到妈妈这里来。宝宝,你在哪里?到妈妈这里来?”   不管怎么看,这里都没人。   葆丝不相信汤姆不在这里,这份安静快要把她逼疯了,她在害怕!汤姆是不是又把瑞德偷走了?   “汤姆!!你出来!!”葆丝大叫,“你不出来,我就把你的秘密都说出去!!你那些可怜的小秘密!!”   ‘瑞德’没有阻止葆丝,他警觉的注意着周围哪怕一丁点的奇怪的地方。   “可怜的汤姆!”葆丝冷笑,“可怜的……泥巴种!”她恶毒的咒骂着。   “真怀疑你上学的时候没有被人怀疑过吗?斯莱特林多么的喜欢纯血,他们难道不会怀疑你吗?还是你说服了他们呢?”她不停的左右张望着,希望能有什么让她发现汤姆躲在哪里,或者瑞德被他藏在哪里。   “我想他们一定不知道,你以前是多么的可怜。”她放轻声音,像在耳语,就像汤姆就站在她面前一样,她慢慢摇着头说。   “可怜的斯莱特林最后的血脉,你的母亲梅洛普甚至要依靠迷情剂才能找到男人!她绑架了一个麻瓜,跟他生了一个孩子,然后呢?她被抛弃了!连你也不要了!你的爸爸,他不但是个麻瓜,还抛弃了你们母子!!他看不起肮脏的女巫!也不要女巫生下的孩子!!”话音未落,一道绿色的光从左边的角落里对她射了过来!   ‘瑞德’立刻将葆丝挡在后面!迅速反击!   “魔杖飞来!”他吼道!   两根魔杖从那里飞了出来摔在地上。   ‘瑞德’说:“出来吧,汤姆。”   “难道你不应该叫我父亲吗?小瑞德。”一个声音从背后传来,葆丝被无形的绳索束缚住倒在了一个人的脚下,她抬起头,那个人正伏身看着她。   汤姆。   “葆丝,葆丝。”他摇着头,“你总能令我吃惊。”   这时,那个地方走出两个人,一个脸色苍白的男巫抓住瑞德慢慢出来了。   瑞德小声的对他说:“你死定了。父亲绝不会放过听到刚才那些话的人。”然后他感觉到那个人抓得更紧了点,他抬头看,豆大的冷汗正从那个男巫的额角滑落。   他轻声说:“你只做错了一件事,看一看,那是生下我的女人,你认为我的父亲会伤害她吗?或许在你眼中她只是一个麻瓜,可是你忘了吗?”他盯着那个男巫的眼睛说,“我的父亲,是跟她一起长大的,甚至还跟她结了婚,生下了我。你认为,你的主人,我的父亲会杀了她吗?”   男巫咬着牙说:“主人让我抓住你。”   瑞德不否认:“是的,不过你最好不要再做别的事了,不然,父亲可是会不高兴的哦。”他示意男巫看前面,一错身的功夫,他已经把一只从葆丝那里偷来的匕首捅进了男巫的左下腹部,并用力搅了两下然后拔了出来。   血喷了出来,男巫倒下时想抓住瑞德,两道魔咒的光击中了他,一道白色,来自另一个‘瑞德’,一道绿色,来自他的主人。   他几乎是瞬间就变得僵硬了。   瑞德拿着匕首站在那里,汤姆看着这个孩子,目光扫过他手中的匕首说:“那是我的。”被你的妈妈偷走的。   “谢谢您,父亲。”瑞德微笑着,没有放开手中的匕首。   ——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第 56 章 ...   看到瑞德将匕道毫不迟疑的捅进那个男巫的腹部,葆丝的心揪紧了。她说:“汤姆,我早该杀了你。”   ——如果她能早一步带着瑞德逃走,他就不会变成这样。   就像一棵长歪的树,想让它再长成直的,已经晚了。   汤姆飞快的看了一眼葆丝,他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她真的想杀他。这对他来说是很难相信的一件事,直到一分钟前,他都认为她要么是中了夺魂咒,要么是有人喝了复方汤剂,或者有人让她改变了。   并不是因为他不愿意相信,而是在他的想法里,葆丝是爱他的,她是一个软弱的麻瓜,她根本没有力量。   所有的女人都爱他们的丈夫。他的母亲梅洛普是一个女巫,却因为被丈夫抛弃而宁愿放弃她的魔力和生命。纳特梅也是一个女巫,为了爱他可以舍弃英唐崔斯家的荣耀。   葆丝不应该例外才对。   可是现在他不那么确定了。或许,那三枪正是她真正的想法,现在她的话也是真的。   一个敌人……汤姆的魔杖微微移动了下,他拿不定主意是不是现在就杀了她。   不。他的魔杖又移了回来,继续指着‘瑞德’。现在更危险的是这个变成‘瑞德’的巫师,还有他的儿子。她只是个麻瓜,他任何时候都可以除掉她。   “放下你的魔杖,小瑞德。”他看了一眼还拿着匕首指着他的儿子,把注意力放在眼前这个始终保持冷静的‘瑞德’身上,他在猜他是谁?一定是个让他惊喜的人。   葆丝悄悄团起双腿,反身一蹬!支起上身朝着汤姆用力撞过去!   “瑞德!跑!”她对他喊!“听话!”她盯着他的眼睛!她绝不许他再做什么!   与此同时,‘瑞德’手中的魔杖也向汤姆发起攻击了!一道白光射向他。   汤姆低咒着布下铠甲护身,一手提起仍倒在地上的葆丝往后一扔,连续两道魔咒攻击了真正的瑞德!   另一个‘瑞德’只得连忙扑过去护住他,等他发现的时候,汤姆已经带着葆丝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   “他们去哪里了?你是谁?”瑞德毫不含糊,直接把匕首对着这个‘瑞德’。   “别担心,他们还没有走远。在霍格沃兹里不能进行幻影移形,他们一定还在密室里。”‘瑞德’说,他瞥了瑞德手里的匕首一眼,刀刃上没沾上一丝血,他叹了口气说:“瑞德,把它给我,去捡你的魔杖。”   瑞德意外的顺从的把匕首给他,捡回自己的魔杖后,看到这个人特地拿出一副手帕包着匕首收了起来。   “你是为了保存指纹吗?”瑞德很有礼貌的问他,不过指纹什么的,他已经擦干净了。   ‘瑞德’看了他一眼,摇头说:“不,那是麻瓜的警察才用的方法。我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碰到它,这把匕首很危险,它上面充满了邪恶的黑魔法。”所以,连瑞德这样的小孩子握着它的时候都能毫不犹豫的杀人:“你从哪里得到它的?”   “妈妈的。”瑞德痛快的说,他已经猜到这个人是谁了。   ‘瑞德’点了点头,微微叹了口气:“好吧,大概是从你父亲那里拿到的。”不然葆丝一个麻瓜是不会有这种邪恶的匕首的,他猜她根本不知道它的价值。   “你是邓布利多教授对吗?”瑞德像个小孩子似的问道,“我们怎么找妈妈呢?”他知道现在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妈妈被父亲抓走了,他打不过父亲的,他只能依靠邓布利多。   ‘瑞德’摸摸他的头,说:“很简单,想从密室里出去只有一个出口,他一定会带着你的妈妈往那里走的,我们去追他。”   “嗯!”瑞德乖巧的点头,紧紧跟在‘瑞德’的身后。   “教授,你变成这样还要多久?你不能恢复吗?”他好奇的问。   ‘瑞德’掏出怀表看了一下时间:“再过34分钟我就可以恢复了,我们要在这之前找到你的父亲和你的妈妈。”   瑞德听了眼前一亮,紧跟两步说:“你想设陷阱骗他?我要怎么做?你认为他会上当吗?”   ‘瑞德’回头看着他说:“我想他会上当的。”   汤姆抓着葆丝钻到了一截管道内,他把她扔到一旁,确定身后没有人追来后,他吸着冷气掀起巫师袍,在他的左边小腿上有一个鲜血淋漓的牙齿印,她刚刚只差一点就咬掉了他一块肉。   他一边治伤一边愤怒的看着那个麻瓜女人,刚才他攻击瑞德来逃跑的时候,她居然在被绑成一个香肠的情况下扑上来咬他!她怎么能这么做?他实在无法相信居然有人会像动物一样用牙齿作为武器,这简直是身为人的耻辱。   而她现在倒在那里,眼睛一直瞪着他,好像她时刻准备再扑上来给他一口。   他治好了伤,走到她面前蹲下来看着她:“我可以杀了你。”他说,一边威胁的拿着魔杖在她眼前比划。   她的回应是张嘴直接咬他的魔杖!他马上把魔杖移开了,担心她会咬掉魔杖的头。可是他接着发现他错了,他根本不应该靠近她!因为她直接扑进他的怀里,冲着他的脖子张开了牙齿!   “难道你是一条狗吗?葆丝!!”他制住了她,自己也出了一身汗。他既惊讶又……的看着她,他相信了,她是真的想杀他。   “葆丝,我不会伤害瑞德的,刚才只是一个意外。”他说。   她连话也不想跟他说,他们没任何话好说。她只想快点让他死,不然他会继续伤害她和孩子。   ——她的眼睛说出了一切。   汤姆放弃说服她了。他站起来走到管道口,现在还没有人追上来,他知道那个巫师可能正等在出口,等他自投罗网。   他不得不承认,今天的计划几乎都失败了。   当他从阿兹卡班出来后,他只想要继续他的事业,虽然耽误了几年,可是他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因为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拯救这个巫师界的人,百年以后,所有的巫师都会感谢他的,他也会得到一切。   在这之前,他想起了他还有个儿子。这么长时间,不知道他有没有好好的学习魔法。他认为自己应该先把儿子接回来。   他的仆人不知道他交给他的男孩在哪里,他惩罚了他,然后从英唐崔斯家的小精灵的口中得知他被纳特梅托付给了一家麻瓜。   ——如果纳特梅没死,他会亲手杀了她!   他找到了那家麻瓜,没费什么力气就知道他的儿子现在正在伦敦,被一个修女照顾。   ——他本来以为他不会那么快再回到伦敦。   回到伦敦之后他知道了很多事。他去看了他的墓地,知道了那场别开生面的葬礼和登在报纸上的讣告。他去了葆丝在伦敦的房子,在房子的记忆里,他看到了纳特梅数次来找她,这是小精灵和日记本都没有告诉他的。   他看到她被钻心剜骨击中,倒在地板上抽搐,似乎还能听到她痛苦的尖叫。   ——她就在他的脚下,纳特梅站在那里。   他抚摸着魔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他看到了邓布利多来访,她接回瑞德。他看到瑞德一天比一天更接近那个在戈德尔克山谷的家中的他,他变得会大呼小叫,会跟家里的狗在地板上打闹,会快乐的大笑。   然后,他们提着行李,钻进壁炉,跟在邓布利多身后消失了。   他追到了霍格沃兹,发现他们住在霍格默德。   他想这样也不坏,决定再看一看。瑞德喜欢霍格沃兹,邓布利多也喜欢他。这很好,如果他想回到霍格沃兹,说不定瑞德能帮他的忙。   他允许他们暂时住在这里,这样他可以留出时间来让他在阿兹卡班里变得虚弱的身体恢复过来。他默默的等待着。   直到他发现在邓布利多的影响下,葆丝和瑞德的改变。这让他不安。他不喜欢有什么脱离他的掌握,他本来以为一切都很简单,葆丝会服从他,瑞德的忠诚会献给他。可是他也知道背叛无处不在。   圣诞节假期过后,学生返回霍格沃兹,他放出了蛇怪,希望看到瑞德继承他没有完成的事业。他告诉过瑞德麻瓜和巫师的不同,他认为他的儿子和他是一样的。   后来瑞德就像他所设想的那样,很快发现了蛇怪,并且得到了蛇怪的忠诚。为了让蛇怪不至于攻击瑞德,他告诫过它要服从所有的蛇腔佬。这样年幼的瑞德在面对蛇怪时只要不会突然变成赫夫帕夫,他就能控制它。   然后,事情突然起了变化。   瑞德虽然得到了蛇怪,可是他却把它放在禁林中,就像得到了一个新奇的玩具,过后却失去兴趣一样。他没有像他设想的那样领会到斯莱特林的意志。   瑞德变得懒惰了。   他在阿兹卡班的这几年里,没有人教导瑞德如何做一个巫师。他的妈妈只是一个麻瓜,她只会放任孩子不停的玩耍而不是督促他学习咒语。   他决定尽快把瑞德带走,继续让他留在这里是不明智的。虽然他身上只有着四分之一的斯莱特林家的血脉,可是他是他的儿子,他会带领他走向辉煌。   他从壁炉里传信,让瑞德到密室来。可是他没想到的是瑞德会突然攻击他,用的正是他教给他的阿瓦达索命咒。   他认为瑞德背叛了他,可是却没想到他想杀他。   “为什么?”他问。   “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你只是个骗子。”瑞德说。   这话听着就像是真的,可是他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和葆丝一样的神情。和她说谎时一模一样。   汤姆好奇了,他想知道瑞德是因为什么想杀他?要知道,他是他的父亲,会让他成为一名伟大的巫师,多少巫师愿意追随他,都是因为他们知道他能让他们得到成功。身为他的儿子,瑞德本来最有资格站在他身后,也会由他来继承他的事业,可是他却在此时想杀他?   他认为有人控制了瑞德,蒙骗了还年幼的他。   他让马斯特抓住他,等人来找他。等了一会儿,果然有人来了,一个葆丝和另一个‘瑞德’。   他越来越相信这一切都是阴谋,一个针对他和阴谋。瑞德只是被利用了。   他听到了葆丝大放厥词,可是越听他越觉得可笑。这个人以为葆丝跟他从小一起长大就会知道他所有的事吗?认为他跟她结婚以后就会把什么都告诉她吗?   葆丝,葆丝,她也被人利用了。   马斯特忍不住攻击了葆丝,而他命令他不许动的。他决定离开这里以后就要惩罚他。然后发生的一切快得像闪电。瑞德攻击了马斯特,就像他的儿子一样。他毫不吃惊。他看到马斯特想对瑞德举起魔杖,他不能允许,于是杀了他。   他抓住了葆丝,认为她会安静的躲在那里,他会给那个假扮成‘瑞德’的巫师一个教训。等他杀了这个巫师,再带着她和儿子离开这里。然后他会让她记住她做了多么愚蠢的事。   可是她却开始攻击他,没有手枪,她用牙齿、眼神,她全身上下都想杀了他。   汤姆转回来,蹲在葆丝面前,亲呢的为她理了理头发,温柔的说:“葆丝,你应该回到我的身边来,还有瑞德,我们一家人应该在一起。我回来了,你不高兴吗?”   说完以后他就紧紧盯着她。   葆丝的脸上还带着在地上蹭的污渍,她微笑着说:“我当然高兴,亲爱的,你为什么不把我松开呢?让我给你一个拥抱。”   ——他终于相信了,葆丝是真的想杀他。   第 57 章 ...   汤姆举起魔杖指着葆丝,一片白光闪过,她倒在了地上。   十分钟后,瑞德和邓布利多找到了她。瑞德吓得根本不敢靠近,邓布利多赶紧为她检查了一下,松了口气说:“没事,她只是昏过去了。”说着他就挥动魔杖叫醒了她。   葆丝捂着胀痛的头爬起来,还没说话瑞德就扑到她的怀里大叫妈妈,她搂着孩子,左右扫了一眼,呆道:“……我掉到下水道里来了?”   “可能是遗忘咒。”邓布利多说,他把葆丝送到医疗翼,经过检查她确实是中了遗忘咒。   霍格沃兹的护士说:“很显然葆比可能中过不止一次的遗忘咒。”   “她以后会有什么问题吗?”邓布利多问。   护士耸耸肩:“大概明天早上她就会想起来的,麻瓜对魔法本来就有一定的抗性,很多魔药对巫师的作用比对麻瓜的大就是因为这个。看来葆丝比一般的麻瓜的抗性更大,遗忘咒没有对她起作用。”她想了想,形容道:“一般来说,像意志较为坚定的人对遗忘咒和摄魂咒的反应较小,因为他们不是那么容易被外界影响的。所以我想葆丝很快就会恢复的,只要让她好好睡一觉。”   当天晚上瑞德就留在医疗翼陪着葆丝,他害怕她会连他都忘了——他害怕父亲说过的话会成真。   ——如果没有父亲就好了。   早上葆丝醒来时就看到瑞德像只小狗似的蜷缩在她的旁边,他好像一下子又变成那个小孩子了。   她把他往里抱了抱,给他盖好被子才轻手轻脚的下了床。   霍格沃兹的护士给她端来了一杯魔药说:“你中了遗忘咒,虽然现在都想起来了,可是魔法还是对你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喝了它会好受些。”   “谢谢。”葆丝喝下魔药,这让她胀痛的头不再一跳一跳的疼了。她回到病房守着瑞德,护士给她送来了早餐,她想大概邓布利多会在上第一节课前过来看她,到时她有很多事想问他。   邓布利多过来的时候,瑞德正在葆丝的怀里喝牛奶。他从醒来后就一直缠着她,非要坐在她怀里让她喂才肯吃早饭。难得儿子这么亲她,葆丝非常乐意,省得等他缓过来又变成那个小大人了。   “教授。”她只能对他点点头打招呼。   邓布利多不介意的笑了笑,摸了摸瑞德的头发,对她说:“你感觉怎么样?”   “头还有点疼,不过我都想起来了。”包括最后的那道白光,或许汤姆还是手下留情了,可是对她来说,除非他再也没有一点的威胁力,不然她都不能放心的。   “嗯。”邓布利多放心多了,他坐下来说:“从昨天的事看起来,汤姆他还是……”在葆丝的微笑下,他说不下去了。   “他逃走了吗?”葆丝只想知道这个。   “是的。”邓布利多想到这个也很吃惊,不过既然汤姆能溜进学校,再溜出去也不难。“找到你之后,我们又重新搜查了一遍学校,他确实已经不在学校了。”   这大概能算一个好消息?至少他不会离他们母子这么近了。   葆丝问:“接下来呢?怎么抓他?”她想到了,“他是个逃犯不是吗?不能公开通缉他吗?”   邓布利多苦笑着摇头:“恐怕不行。汤姆没有经过公开审判就被送进阿兹卡班,用的罪名是他是格林德沃的信徒。而且,根据魔法部的记载,‘汤姆·马沃罗·里德尔’已经去世了。”   葆丝立刻说:“我当时并不知情,要知道汤姆从来不告诉我他在干什么,而且那个墓是空的。”所以如果有必要,她一点也不介意把那个墓给挖开,只要能抓他。   邓布利多慢慢点着说:“是的,我知道,你一定非常担心。不过,葆丝,如果可能,我希望你能用爱来唤回汤姆。”   葆丝皱眉,古怪的看着邓布利多:“您中了摄魂咒吗?”亲爱的老先生,他真的认为爱能拯救一切?这可不是童话故事!   邓布利多看起来悲伤又难过,他说:“葆丝,你和瑞德是汤姆最亲近的人。是他在这个世界上仅有的亲人了,我相信在汤姆的心目中,你们对他是非常重要的,只是他现在还不知道。”   “汤姆做了很多的错事,他应该受到惩罚。可作为他的亲人,我希望你们能放弃偏见,用爱来接纳他,帮助他。”   葆丝明白邓布利多的意思了,他觉得如果要恨汤姆,或惩罚汤姆,可以由跟他完全无关的人去做,比如他,比如魔法部,可是作为跟汤姆最亲近的她和瑞德,如果这样做就意味着汤姆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可以站在他的一边了。   他在请求葆丝和瑞德不要抛弃汤姆。   葆丝没有办法马上拒绝。她已经发现汤姆带给瑞德的坏影响,如果她再教导瑞德恨他的父亲,这对他不能算是一件好事。   她必须为瑞德的未来考虑。   她说:“好吧,如果能把汤姆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他不会再伤害我和瑞德的话,我会教瑞德爱他。”她想了想,“或许我和瑞德可以一个月给他写封信什么的。”   ——所以,最好还是把他关起来。   邓布利多知道自己不能要求更多了,他站起来说:“好吧,好吧。我知道这对你们来说已经足够了,我去上课了。瑞德今天要陪着妈妈对不对?”他拍拍瑞德的头,对葆丝说:“你可以休息几天,我跟南丁护士说过了。”   瑞德可爱状挥手对邓布利多说:“我愿意给父亲写信说我爱他,直到他进棺材为止。”只要不再出现,关起来还是杀掉都一样,他可以接受这点小小的不同。   晚上,葆丝从医疗翼回到家里以后,瑞德帮她铺好了床,喂她喝了魔药,看着她闭上眼睛后才去做自己的事。他决定从今天开始写日记,练习表达对父亲的爱。   ‘父亲,我爱你。’   他写道,半个小时后他才写下第二句:   ‘如果你不再出现,我会更爱你。爱你的瑞德留,晚安。’   汤姆就像蒸发了一样,他好像从空气中消失了。邓布利多找了他半年才对葆丝说:“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任何地方都没有他的踪迹。他大概是躲起来了。”   葆丝并不在乎:“那也没关系,只要他不再来找我们,我对他要干什么一点也不关心。”   其实汤姆还会干什么呢?她闭着眼睛都能猜到。只能是他那个无聊的伟大的事业,他想当所有巫师的国王,那他就不可能永远沉默。这次的失败,他一定不会甘心的,所以如果她没猜错,他一定去发展他的食死徒了。   葆丝提起了‘食死徒’,意外的是邓布利多知道,他说:“这是汤姆在这里上学的时候干的,他集合了一部分的斯莱特林的学生,他们常常在一起,像一个小小的集团。”   葆丝听他的话就知道他没放在心上,学生在学校里的时候给自己起一个酷的外号,跟一些同学喜欢一些颓废的东西,可能所有的教授都不会放在心上。他们可能会觉得给学生自己起一个那样的代号挺有趣的。   可是汤姆是认真的。就像斯戈拉霍恩的小圈子,他喜欢把他喜欢的、认为有才能的学生拉拢到他的身旁,可是却不是因为他有什么野心,或许只是一种虚荣感。葆丝不知道汤姆是不是从他这里得到的灵感,他也在霍格沃兹拉拢了一些能够理解他的理想的、愿意为他付出的狂热的信徒。   葆丝提醒邓布利多:“汤姆不会永远沉默下去。所以,教授,如果我是你,从现在开始我就需要好好注意他了。对于他我们一无所知,可是至少他在这里上了七年学,或许他会有什么朋友?与他志同道合的人,或许他们那里会有他的消息?”   邓布利多笑着摇了摇头,他无法告诉葆丝,他不认为汤姆会有朋友,至少是他会信任的朋友。可是他只是说:“好的,我会去找一找那些人。葆丝,好好的照顾瑞德和你自己。”他给了这个可敬的母亲一个祝福的亲吻。   葆丝摸着额头,不知所措的说:“……谢谢您,教授,如果没有您,我一定没办法和瑞德像现在生活的这么好。”   “不,我做的没有那么多。”邓布利多说完就走了。   瑞德抱着她的胳膊摇了摇,说:“妈妈,我总觉得邓布利多教授并不快乐。他做了很多事,可是却不快乐。”   葆丝只能摸着他的头,在他的头顶亲了一下。   人长大以后,能做的事越多,快乐却越来越少了。   “瑞德,你还小,不用想这些。”她抱着他摇晃,宝贝,我只希望你的童年越长越好。   瑞德不以为然,可是他不会当面反驳妈妈。他已经足够大了,可以保护她了,他能做的事比她想像的还要多,以后她会发现的。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死了五年之后,伏地魔这个名字开始崭露头角。没有人把这个人和那个霍格沃兹里品学兼优却英年早逝的斯莱特林级长联系在一起。   他的一些言论得到了守旧的纯血贵族的追捧,几乎像一场流行感冒,迅速席卷了整个巫师界。   无数的巫师像是被一种使命感唤醒了一样,他们开始无比的恐惧这个将要被混血巫师或麻瓜巫师统治占领的巫师界。他们大声疾呼:现在还有真正纯血的巫师吗?我们的后代要被泥巴种淹没吗?   霍格沃兹的斯莱特林一向是标榜着纯血的,在这次风潮中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四个学院之间的和平气氛被一再打破。没有人喜欢斯莱特林动辄以‘纯血’自居,尤其以格兰芬多的反响最为剧烈,两个学院开始频繁发生冲突。   葆丝冷眼旁观。在她眼中,这更像是一场人云亦云的大战,似乎每个人都不愿意被流行抛在后面,特别是以斯莱特林为首的纯血们,他们似乎认为自己有这个责任‘肃清’这个快要被泥巴种和混血巫师污染的学校。   身为霍格沃兹里唯一的麻瓜,葆丝当然做好了被袭击的准备。事实上迪佩特校长问过她是否打算先离开学校,可是她当然拒绝了这个提议。现在没有比霍格沃兹更安全的地方,唯一的危险来自一群未成年的巫师。如果到了外面,那就是真正的食死徒和纯血狂热者。   她等了很久,可是始终没有人来攻击她。这让她多少有些感叹,原来就算是斯莱特林也是会尊敬长者的。   接着她想起了瑞德,担心年幼的他会被那些学生欺负,所以特地告诫他出入要小心,最好不要到斯莱特林学生会去的地方。   结果瑞德冷笑着对她说:“妈妈,或许你忘了,我有一条蛇怪做宠物。”   “可是你不能带着它在城堡里走啊?”葆丝一时没反应过来,说出了傻话。果然瑞德长长的叹了口气,扶着额头很无奈的说:“妈妈,你放心吧。我们在城堡里住了五年了,几乎所有的学生都知道我是蛇佬腔,而且一条千年蛇怪听我的话。你认为以蛇为图腾的斯莱特林会来攻击我吗?”他没有说的是,他悄悄放出了流言,说葆丝只是因为家族原因,失去了魔力,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回事呢,以为自己就是个麻瓜。   “宁愿是麻瓜,也不能当哑炮给家族抹黑。”他这样说过之后,斯莱特林们对葆丝算是再也没有兴趣了,当然,更多的原因是在这五年里,所有找过他 麻烦的斯莱特林或其他学院的高年级们都知道他并不好惹。   瑞德十一岁时,理所当然的在霍格沃兹的学生名册上。葆丝作为他的家人,又是城堡的护士,参加了开学晚宴,看到了瑞德的分院仪式。   帽子歪歪扭扭的在瑞德的脑袋上戴了二十分钟后才喊出‘斯莱特林’,所有的人都毫不吃惊。   ——他是蛇佬腔,他还有一条蛇怪,他怎么会不是斯莱特林呢?   、第 58 章 ...   ‘我认为只有拉文克劳能接受我。’瑞德自豪的对分院帽说,其实他更想用‘配得上’这种说法,不过考虑到他应该谦虚一点,他换了个说法。   ‘可爱的小鬼,相信分院帽吧。它比你自己更了解你!你应该去斯莱特林!那简直就是为了你这样的学生而生的!’   ‘……你认为我不能去拉文克劳吗?’瑞德难以置信!他威胁的看向拉文克劳的长餐桌,那里甚至还有个学生坐在长凳上用袖子擦鼻子!!难道他会比不上他们?!   ‘哦,可是你并不喜欢知识,不是吗?你只喜欢强大的咒语或强而有力的魔药。知识是没有分界的,如果你想进拉文克劳,你应该更喜欢看书,什么书都喜欢看才对。’   ‘什么书都看?那是书呆子!’分院帽的判断是错的!这让他的口气变得不太好。   “斯莱特林!!”分院帽大声喊。   然后,发生了一件在历代新生分院仪式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分院帽自己从学生的头上跳了下来,并飞快溜到了主持分院的邓布利多教授的身后瑟瑟发抖。   “哼。”瑞德仰起头,盯着那顶愚蠢的帽子狠狠瞪了一眼,让脑海中残忍的想像沸腾了一会儿后,从容的跳下高脚凳走向斯莱特林的长桌。   他获得了雷鸣般的掌声。   “您说,我会去哪个学院呢?”在分院前,他特地去问过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理所当然的接过瑞德递来的蜂蜜公爵新出的一百种糖果礼包,跟他曾经送给瑞德的生日礼物一模一样。当然他也听出来了瑞德今天格外尊敬的语气。   ——这孩子只有在有求与人的时候才会这样。   他们一起品尝了蜂蜜公爵最新的几种糖果,虽然瑞德自从六岁以后就不吃这种‘小孩子的东西’了。然后又赞美了一下这美好的世界和幸福的人们,最后邓布利多用‘这只有梅林知道’这样的话把瑞德给送走了。   瑞德站在他的办公室门前深深呼吸了几下后才离开,并为自己花了那六加隆十六西可感到不值。在分院之后,他更是认为这一切都是邓布利多的阴谋!于是他泡制了一个蛋糕送给了他,然后邓布利多教授的胡子变成了亮紫色。   “他一定在蛋糕中加了某种固定剂,你知道,我没办法让颜色消失,而斯戈拉霍恩,他只会看着我的胡子不停的夸瑞德是他见过的最有天分的学生。”在葆丝看来,邓布利多正颇为自得的摸着他漂亮的新胡子。   一个星期之后,邓布利多的胡子恢复了正常,可是大家却都觉得白色的胡子让他失色不少,连他自己都显得格外失望。   “我的镜子告诉我,它很想念我以前的胡子。”他点着头说,“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瑞德在斯莱特林如鱼得水,他深得斯戈拉霍恩的真传——只跟有价值的人交往。虽然也有人对他不满,可是由于在教授没有看到的地方他完全判若两人,吃过几次亏之后就没人敢找他的麻烦了。   在斯莱特林里,他感受到了那个名为‘伏地魔’的家伙更大的影响力,几乎所有的斯莱特林都对这个人推崇备至。   休息的时候他在家里对葆丝抱怨:“我可真不觉得那个人有什么厉害的!我是说,他除了会说那些漂亮话以外,还有什么本事呢?”   葆丝考虑要不要提醒他那个人可能是他无缘的父亲,可是想到他对汤姆似乎没有多少好感,她决定还是等几年再说吧。   为了令瑞德不至于对他的父亲的感觉越来越坏,她想为汤姆说点好话:“别这么说,你应该知道,所有的政客都应该会说好听话,这让才能让人民相信他们。你不是知道美国大选前的事吗?那些总统候选人总是一个州一个州的不停的告诉民众他们的选举纲领,那就是专门说给人民的好听话。你也看到了,这是很有效果的。”   瑞德不忿的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如果他现在已经成年,那么说这些话的人会是他!他早就开始准备自己的参选大纲了,为了当上魔法部长,他必须从现在开始树立自己的形象。他只是不满有人把他准备好的东西先说出来了而已,这让他非常想干掉那个比他更早说出来的人!   葆丝发现瑞德并没有因为她的话而对‘伏地魔’有了好感,相反,他每次回来都会抱怨这个人。   “他们每天都在说他!他又说了什么话,又有什么人支持他之类的!”瑞德在房间里转圈。   葆丝已经明白他其实是在嫉妒‘伏地魔’先他一步得到了更多的人的支持。相较而言,魔法部并没有什么受人欢迎的人物在,近几年最有名的人是邓布利多,而他只是霍格沃兹的一个教授,瑞德的目标却是霍格沃兹的校长,他已经打算等他当上校长后,如果邓布利多还活着,他会让他继续当教授的。   “只有六、七年了,时间过得很快的!”他似乎认为自己一毕业就前程远大。   对于‘伏地魔’这个新冒出来的人,他十分担心他的目标是魔法部部长。   “如果他也想当部长的话……”瑞德开始为自己未来的政敌发愁,他决心从现在开始收集对‘伏地魔’不利的消息。他知道很多政客都是因为刚开始犯的一些小错误,收受贿赂?参加一个不够光彩的派对之类的小问题被政敌斩于马下。伏地魔刚刚发迹,正是抓他的小辫子的好时机!等到日后翻出来,他一定会将这个人推下去的!   转变思想后,瑞德变得积极的向同学打听伏地魔的事。很多人出于对他的敬畏称呼他为‘黑魔王’,为了避讳他的真名。可瑞德不愿意这样做,他不想留下他‘惧怕’或‘巴结’伏地魔这个对手的印象。   伏地魔的过去讳莫如深,瑞德兴奋极了!他认为通常只要是秘密就意味着丑闻!如果他有一个光彩的出身,哪怕他是水管工的儿子那也只意味着他自强不息。   邓布利多发现瑞德表现出对伏地魔的兴趣后十分不安,特地请他喝茶,但在一杯茶后,他打消了顾虑。因为瑞德一直在猜测伏地魔有什么‘丑闻’,然后设想中用这些丑闻如何抹黑他的形象,让大众不再‘被他所欺骗’。   “非常明智。”邓布利多称赞道。   瑞德征求邓布利多的意见,他这样说:“日后我是一定会成为魔法部长的,所以邓布利多教授,我需要你在我身旁。如果我是亚瑟王,你就是梅林!”   ——葆丝给他讲过三顾茅庐。这让他知道了就算他自己不够聪明,也可以得到一个比他聪明的多的谋臣!   邓布利多难得惊讶了一下,他端着茶杯半天才低下头喝了一口,抬起头来时感动的热泪盈眶:“……这是我的荣幸。”   葆丝建议瑞德不要把时间都花在去打倒一个还不知道是谁的政敌上,他现在的任务应该是上学。   瑞德也认为自己应该表现得更加出众,现在斯莱特林里的人对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有一条蛇怪当宠物。这不是不好,只是不够正面。他开始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很快,斯莱特林的一年级几乎都被他拉到身旁去了,在参考了葆丝和邓布利多的意见后,他向赫夫帕夫和拉文克劳伸出了橄榄枝——不是没考虑过先找格兰芬多,不过他担心现在还不是时机。   学校里各学院在伏地魔的纯血高贵论出现后的分裂现象,在今年的一年级中得到了缓解,这让校长和学校里的教授都很高兴。   在瑞德拉拢了赫夫帕夫和拉文克劳后,格兰芬多在邓布利多的鼓励下也向他靠近,并立刻向他提出了一个警告:他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瑞德很可能会受到纯血狂热派的攻击。   瑞德也多少紧张起来。葆丝考虑了一下,还是没有说出伏地魔就是他父亲的事——毕竟现在还没有人真的见过他长什么样子,她认为等他的脸露出来让大家看过后,她再告诉瑞德也不迟。   如果伏地魔想占领巫师界,他不可能永远把脸藏在兜帽后面吧?如果他真的想这样做,那葆丝永远都不会让瑞德知道他是他的父亲。   她觉得应该让瑞德学会从更多的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他现在必须要保护的不止是他和她,还包括那么多聚集到他身旁的人。他不能让他们失望,就必须要做到最好。   二年级的时候,瑞德参加了魁地奇的校队。在这一年里,伏地魔就像是个看不见的对手,总是让他恨到咬牙切齿。虽然他在一年级里还算能说得上话,可是四五年级的学生认为他只是个小孩子,他们更相信‘伟大的黑魔王’。   葆丝看到瑞德阴笑着准备了几个秃头、暴牙、满脸长疮的诅咒,划了黑魔法阵,阵中央就是‘伏地魔’的名字。   葆丝好奇极了,蹲下来看,问道:“如果不是真名,会有用吗?”   瑞德耸耸肩:“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是什么。伏地魔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假的。”他边说边点上蜡烛,“他一定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一定要都找出来登在《预言家日报》上!”   葆丝认为可以提醒他一下了,就说:“写上你父亲的名字试试看?”   瑞德回头刚要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他呼得一声站起来,在屋里转了几圈后愤怒的说:“我早该想到的!只有他、只有他才能把那种话当真!什么纯血的……!”   葆丝回去睡觉后,瑞德在客厅里坐到半夜,不知道都写了什么诅咒给汤姆。她叹了口气,觉得汤姆跟瑞德真是一对父子,上辈子有仇的那种。   为了挫败伏地魔的阴谋——他始终认为他的父亲有阴谋,他不能让霍格沃兹落入他的掌握中,所以他向学校提了一个建议:为了避免各学院之间日益高涨的对立气氛,他认为魁地奇比赛时,应该让球队为了别的学院而战。   比如:斯莱特林为格兰芬多而站,格兰芬多为斯莱特林而战,拉文克劳为赫夫帕夫而战,赫夫帕夫当然是为拉文克劳而战。   “这样不会导致作弊吗?”邓布利多笑着问瑞德。   他狡猾的一笑,满不在乎的说:“如果上了球场,他们还能想到这个的话。”   学校最终批准了这样的比赛方式,霍格沃兹四个学院哀号不已,纷纷认为:“到时他们怎么可能会真心为我们的学院打球呢?这是一个骗局!!”   但当开赛后,学院之前仍然打得你死我活,完全没有放水的意思,特别是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上了扫帚之后彼此之间就是生死仇人。只是最后等到斯莱特林球队胜了之后,格兰芬多学院却得到了胜利。   刚刚输了以后灰心丧气的格兰芬多立刻欢呼起来!对着像傻了一样的斯莱特林球队做鬼脸。   “是我们赢了!是我们的学院赢了!”格兰芬多的学院队狂笑起来。   瑞德看到斯莱特林的士低迷,站出来说:“这个胜利是我们为格兰芬多赢回来的,而你们输了。”   格兰芬多球队的闹得最凶的几个人一下子没话说了。   可是格兰芬多却是最看重朋友的学院,虽然还有几个人在事后认为斯莱特林是活该,但更多的学生,特别是球队的那几个人却更加努力的训练了。在下一次的比赛时,他们在上场前对着斯莱特林的看台齐声大喊:“我们会为斯莱特林赢得荣 誉的!”   ——这样就不欠你们的了。在斯莱特林面前丢脸,欠他们的人情让格兰芬多的每一个人都别扭死了。   他们这样认为。但是只要有了开始,后面的发展就不像他们想像的那样了。   斯莱特林在比赛前会对格兰芬多的人说:“我们会胜利的!为了你们的学院!”哦,他们真喜欢看格兰芬多们发青的脸。   “休想!赢的会是我们!是我们会为你们的学院赢得胜利!到时候你们就要感谢我们的球队了!!”格兰芬多一边跳脚一边赌咒发誓。   拉文克劳的打败后会对赫夫帕夫说,“很对不起,不过下一回,我们会赢的。”赫夫帕夫会安慰他们,“没关系,上一回我们也输了。”   “你们输是应该的,我们会赢。”拉文克劳理所当然的说。这下连赫夫帕夫都努力起来了,或许在自己的学院里丢人没关系,可是连累了拉文克劳?他们却觉得非常抱歉。   霍格沃兹的四个学院前所未有的团结起来了。   第 59 章 ...   在星期日,葆丝在家里进行大扫除。如果说住在城堡里有什么不满的话,就是这里的地板似乎永远也打扫不干净。也可能这只是她的错觉。   瑞德最近对魁地奇很着迷,似乎他找到了一个简单有效的办法吸引更多的人,所以虽然他才二年级,却已经成为斯莱特林魁地奇球队里最受欢迎的人。   “演员和歌唱家也可以从政的!只要有足够的支持者就行!”他雄心万丈!大概是在魁地奇赛季里找到了自信——这是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虽然出名的不是他,可是确实是他的计划影响了整个霍格沃兹的气氛。   外面阳光明媚,一大早他就拿着扫帚跑出去了,甚至连早饭都要跟他的队员们一起吃。他现在正全身心的扑到他的伟大事业上去了。   葆丝正趴在地上擦地板,用的是巫师强力去污剂,在她看来这跟麻瓜的也没什么不一样。她正对着靠近壁炉的地板上的一块黑斑使劲擦,它不像是壁炉溅出的火星烧的,她怀疑这是瑞德制的魔药或诅咒造成的。她花了十分钟都没能让它消失。   “哦,该死的!”葆丝直起身,把抹布狠狠砸在地板上。   ‘呵呵。’   突然出现在笑声没有吓到葆丝,她已经习惯这些神出鬼没的巫师了。抬头一看,汤姆的脑袋正浮在壁炉的火焰中。   ‘葆丝,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非常好。”葆丝回身拿起桌上的花瓶把里面的水泼到壁炉里,她好奇的盯着壁炉:“你觉得如何?”水好像直接穿过壁炉泼到他身上了,她本来只是想看看能不能伤害他。   汤姆镇定的挥了一下魔杖,泼了他一头一脸的还带着花瓣的水消失了。他早该想到的,不是吗?葆丝总能令他惊讶。   葆丝从围裙兜里掏出一副除魔水晶眼镜戴上,这是她从对角巷里买来的,听说能有效的防御黑魔法,她请邓布利多看过,他认为虽然不能说完全没用,不过至少在对抗摄神取念等需要直视对方眼睛的魔法上有一定作用。   这正是她需要的!   “你有什么事吗?”她戴着瓶底厚的眼镜看着好像缩小好几倍的汤姆说。   汤姆觉得有点烦躁,虽然葆丝是个麻瓜,他也一直都知道麻瓜对巫师有很多的误解,可是她一向是很明智的。这个一看就知道是骗人的眼镜是怎么回事?!   葆丝只觉得脸上一轻,再来就看到汤姆把那个除魔眼镜扔到一旁,他严肃的问她:‘瑞德呢?’   葆丝考虑了一下才决定告诉他:“他去打魁地奇了,他很喜欢这个运动。”   他看起来没有不满意的地方,反而点着头说:‘我听说了,他做得不错。’   所以,他很高兴瑞德那么干吗?她还认为他会生气呢。   两人一时都没有话说,沉默了 下来。   ‘那么,不要让他松懈。我等着他。’汤姆说,然后看起来就打算要消失。葆丝赶紧叫住他,看了眼厨房道:“那个……有新烤好的饼干,你要来点吗?”   她一时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了。按说他们本来是很亲密的关系,可是现在只把他当客人看似乎也很奇怪,但是如果一见到他就举起枪来也不怎么正常——她发现她已经觉得汤姆做坏事是正常的事了。   汤姆看着她:‘……好的。’然后他拿着一盘奶油饼干从壁炉里消失了。   葆丝后悔没在饼干里放点瑞德做的诅咒魔药。等瑞德下午回来时,他一进门就直奔厨房,看来饿得厉害。他端着饼干出来,嘴里塞得满满的:“只有榛子和巧克力的?妈妈,我以为你会做奶油的。”   “送人了。”葆丝给他端来热果汁,“送给你父亲了。”   瑞德噗的一声把嘴里的饼干渣子都喷了出来,他转过头来难以置信的看着她,好像她长了一副驴耳朵。   “他大概只是想来看看你。”葆丝觉得自己像是在劝孩子不要恨离婚的父亲,她尽量和颜悦色的告诉瑞德。   “妈妈!”瑞德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我知道,我知道。”葆丝无奈的说,“可是瑞德,当时太突然了,我根本没想到他居然还敢再出现。所以,你知道,就是我回到卧室里去拿枪也太慢了,幸好他只是说了两句话就走了。”   “他从哪里来的?”瑞德一手拿着饼干,一手拿着魔杖,满屋乱转。   “壁炉,只有他的头。”   “我要把壁炉填上!”瑞德坚定的说。   “哦,瑞德,我们需要壁炉。你不能这么干。”葆丝看他仍站在壁炉前,看起来正在思考一百种办法把壁炉堵上,只好叹了口气回厨房去了。等她端着一大盘的意大利肉酱面和一盘炸鸡腿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壁炉上画了三四种魔法阵了,连原本放在壁炉前的沙发都移开了。   她把食物放到餐桌上,回头看他正一边画一边举着魔杖小声念着咒语,小小的魔法火花哗哗的不停炸开。   “过来吃东西,你一定早就饿了。”葆丝叫他。   瑞德先去洗了手才过来,往自己的盘子里盛了满满一盘的面条,边吃边说:“我画了几个魔法阵,他敢再来,哼哼哼!”   虽然瑞德很期待汤姆再来一次,就连葆丝也想知道那些魔法阵的作用,可是他却没有再来。直到瑞德六年级时,他像汤姆一样成为了斯莱特林的级长。   他也越来越像汤姆,所有的人都这样说,连葆丝也不能否认,有时她看着瑞德都会认错,觉得是汤姆回来了,特别是他站在壁炉前或坐在沙发上的时候,举手投足,一模一样。   他非常受欢迎,在四个学院里都有不少女学生在追求他,斯莱特 林里的女学生格外狂热。其中一个姓布莱克的女学生对他充满了热情,她叫贝拉特里克斯,比他小一岁。葆丝在知道了卢修斯·马尔福和纳西莎·布莱克都已经入校,现在正是三年级和二年级的小孩子之后,她警告瑞德离他们远一点。   瑞德奇怪的看着她:“妈妈,他们只有十二、三岁大,你认为我和他们一起打魁地奇或者一起上课吗?”   “那就好。”葆丝说,她觉得不安。看到更多熟悉的人名让她觉得命运越来越近了,或许只是有一点点,她并不希望看到汤姆变成那个臭名昭著的黑魔王最后悲惨的死去。虽然她认为他确实应该受到惩罚,可是进阿兹卡班就行了,不用变成一个怪物。   所以她问瑞德:“你有把握把伏地魔送进阿兹卡班吗?”   这些年伏地魔仍只是一个传说般的人物,没有人真正见过他,可是很多知名的人物都纷纷表示愿意追随他,称他为‘我们的主人’,向他效忠成了一种荣耀。似乎很多事都是他们做的,可是没有人真正抓住他。   瑞德皱眉说:“除非他做点什么,不然只是在报纸上说点大话还不至于将他送进阿兹卡班。”   葆丝为难的说:“其实我是想说,不必真要等他做点什么的。”她还是不希望汤姆再杀人然后进阿兹卡班,或许可以有一个折中的办法?   瑞德恍然大悟:“我怎么没想到呢?”   很快,预言家日报上出现了很多关于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的不利报道,是由一位叫门法·斯基特的记者撰写的,他用一种臆测的方式给食死徒安上了很多罪名,包括发生在伦敦郊区的一场暴雨,据说那场暴雨毁了很多巫师的后花园。   葆丝知道这一切都是瑞德搞得鬼,门法·斯基特有个女儿就在斯莱特林,叫丽塔·斯基特,她喜欢追着一切学校的知名人物跑,似乎总能发现别人不想让她发现的秘密然后从中得到好处。在知道她的父亲是预言家日报的记者之后,瑞德和这个三年级的小女孩交上了朋友,并迅速获得了她的友情。   瑞德开始发现这些比他年幼的学生身后的魅力,他们的父母!收服这些小孩子比收服那些和他同年或比他更大的学生要容易得多,而通过他们的父母和家族,他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不许越界。”葆丝警告他,“不要认为你很聪明,这个世界上有比你更聪明的人。”她认为瑞德快要吃个大亏了,如果他再这样下去的话。   非常可惜的是大众对这样的报道没有相信多少,人们更多的是把它们当成了一种玩笑话。可是食死徒对此非常不高兴,很快有人找上了门法·斯基特,他被攻击后黑魔标记飘在他家的房子的夜空里。   整个伦敦的巫师都震惊了!   虽然魔法部的傲罗很快出现,但仍是只来得及把门法·斯基特送到圣芒戈魔法医院。这位受到袭击的记者清醒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通知他的主编给他在头版头条空出位置来,然后在病床上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大篇报道,第一时间登在了《预言家日报》上。   很快,其他国家的巫师也都知道了,这次袭击反而令门法·斯基特以前的报道的可信度增加了。   从门法·斯基特那里,食死徒知道了这里面有瑞德·里德尔这个霍格沃兹斯莱特林学生的主意。他在学校里,而他们的黑魔王严禁他们靠近那所学校,所以他们把目标放在了他的麻瓜母亲,葆丝·里德尔的身上。   他们认为应该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的斯莱特林一点小小的教训。   葆丝每周会到对角巷采购,这天她正在对角巷挑选龙角粉时,一只黑魔标记飘在了天空中,顿时对角巷混乱起来。所有的店铺都关了门,有的巫师在惊慌之下幻影移形,随着一声尖叫,地上总会掉下点手指头什么的。   葆丝左右张望了一下,她必须找到一个壁炉才能离开,只好挽着篮子乱跑,一边跑一边使劲拍那些关了的店铺的门。她不知道对角巷的出口在哪里,因为她都是从旋开的墙壁对面进来的,难道她要找一面墙爬出去吗?   镇定,镇定。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快速的转着脑筋想办法,怎么才能离开这里呢?   一群巫师像幽灵一样飘向她,转眼就将她围在中间。他们毫无例外,都带兜帽,穿着黑色的斗篷。   食死徒。   为什么?汤姆突然决定要杀掉她了?   葆丝猛得用篮子砸向其中一个巫师,闷着头从那里跑出去,背上中了好几道魔咒,像烧着了一样剧痛,可是她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只能提着裙子尽量快的跑。   “追上她!”   “亚克利斯!你怎么能让她跑了!?”   “该死!她不是麻瓜吗?为什么她会用蝎蜇咒?我的一条手都被烧化了!!”   “快追!”   葆丝慌不择路,前面的路越来越窄,上帝保佑,她不会跑到翻倒巷来了吧?可是现在跑出去也来不及了。为什么傲罗还不来?他们也太慢了吧!   后面的声音越来越近,神啊,神啊……   “啊……!”一只手捂住她的嘴,把她拉到一片黑暗里。   “嘘。”汤姆说。   葆丝剧烈喘息着,他们好像是被一块黑色的布包着,那些人就从他们的身旁跑过去了了。   “你要杀我?”葆丝难以相信的问,一边抱住了他的腰,两人亲呢的贴在一起。   “不。”汤姆的手从她的脸颊旁拂过,“瑞德做得不够好,他需要更优秀一点,毕竟如果他把我当成对手的话。”   他回抱住葆丝,手似乎在她的背后做了什么,葆丝提醒自己要记得回家前先把这套衣服换掉,省得带回去什么麻烦的黑魔法。   “他需要更小心才行,不然会有更多的危险出现在你的身旁。”等他说完,黑暗瞬间离去,连他也不见影子了。   葆丝只愣了一秒,然后立刻往外跑,很快跑到较为开阔的地方,砸开一间店门冲进去,当着吓得哆嗦的店主的面用了他的壁炉回到了霍格沃兹。   瑞德正站在壁炉前准备出去,看到她从里面出来立刻上前抱住她说:“妈妈!我听说对角巷有黑魔标记……你在干什么?”   葆丝用最快的速度脱下裙子扔进壁炉里烧掉,瑞德非常有礼貌的背对着她:“妈妈?”   “我碰到了你的父亲。”她回卧室换衣服,他就站在门外问她:“你们说了什么?”   “有人攻击我。”葆丝已经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了,是她太自信,以为汤姆不会伤害他们,也不知道这种想法是怎么来的?她深信不疑。可是现在她也不知道今天的事是为什么,是他想给瑞德一个教训吗?   “妈妈!!”瑞德马上就想冲进去,可是仍是克制住了:“你没事吧?快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   葆丝出来把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包括那些人说了什么话都告诉了瑞德,他阴沉着脸坐在沙发上,不停的摸着他手里的魔杖。她明白他很生气,在一些地方他不如汤姆,比如汤姆就从来不会像这样表现出他的情绪。   “我明白了。”瑞德说完就出去了,然后一晚上没回来。葆丝不敢睡觉,一直坐在沙发上,后悔不应该全都告诉他。她本来希望这能让他以后做事更有计划,想得更周全些。可是如果他跑去报复那些人怎么办?   她在屋里转了两圈,跑去敲了邓布利多的门。几秒钟后这个老巫师戴着绒球睡帽出来开门:“请进,请进,葆丝,你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是吗?”   葆丝很快把事情告诉了他:“你说瑞德会到哪里去呢?他不会做什么危险的事吗?”   邓布利多给她端来了茶,坐在她对面说:“请试试,这是最好的蜂蜜茶。我听说了下午在对角巷出现了黑魔标记,你居然在那里吗?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教授!”葆丝焦急的喊道。   “好吧,好吧。”邓布利多喝了一口茶,拿了块饼干,然后示意她也拿一块,但在看到她的眼神后立刻说:“葆丝,我觉得瑞德不会去做危险的事。这不像他。我认为他只是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反省自己做的事给你带来了危险,这让他非常后悔。”   这让葆丝更不安了,她想立刻到瑞德身旁去。   邓布利多让她坐下:“葆丝,这是件好事。瑞德需要更冷静一点,一直以来他都太顺利了。这让他变得自大了,认为可以控制别人的命运。但命运是很玄妙的 ,由很多看不见的小地方组成的。有时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葆丝忐忑的坐着,她承认邓布利多说得对,或许她做得太多了?把他保护得太好了?偶尔一点小小的挫折对他是有好处的。   第二天一大早,当葆丝起床的时候早餐已经做好了,瑞德正端着银托盘站在她的床旁:“请问您要用早餐吗?夫人?”   她松了一口气,欣然接受了儿子的服务,两人挤在床上分享了那份早餐。   瑞德一边吃着三明治一边翻看着新送来的《预言家日报》,在第二版上就有昨天发生在对角巷的黑魔标记。   ‘魔法部傲罗及时赶到,万幸没有任何一个巫师受到伤害。’   瑞德嘀咕着:“没有伤人。”他往后翻,全身一僵,葆丝去看:“是什么?”是一则多人意外身亡的报道。   “没有外伤?冻死的?”葆丝从来不知道伦敦的冬天这么冷。   “巫师也会冻死吗?”她奇怪的说。瑞德在一旁没有回答,他第一次考虑一个可能性。   ——或许父亲对……   60   60、第 60 章 ...   “妈妈,您跟父亲是真心相爱的吗?”瑞德带着一副黑眼圈,认真而严肃的在早餐桌上问葆丝这个困扰了他一夜的难题。   葆丝正在给他煎鸡蛋、烤面包,她还煮了粥,一大早的手忙脚乱,所以没听见他的话。   “快点吃,你要什么口味的果酱?”她一边说一边把花生酱、苹果酱、草莓酱、桔子酱都拿给他:“你要吃咸肉吗?”牛奶滚了,她赶紧给他倒了一杯。   等瑞德面前摆了满满一堆东西后,她擦了擦手坐下来给自己盛了盘粥,抽空问他:“对了,你刚才说什么?”她回想了一下。   瑞德嘴里咬着煎蛋,手里拿着面包片看着她。   她想起来了,脸色僵了一下,然后堆起一脸的梦幻的微笑对他说:“当然,瑞德,你是我和你父亲爱的结晶,我们当然是相爱的!”   瑞德翻了个白眼,低头喝牛奶。   葆丝说完了才好奇瑞德怎么会想起问这个?他已经这么大了,早就过了担心父母是不是相爱的年纪了,而且瑞德也从来不是拥有那种纤细神经的男孩。   ——莫非是因为他谈恋爱了吗?所以、所以才会对父母的爱情感兴趣?因为在他的身旁没有人告诉他这些东西啊!   葆丝一下子兴奋起来了,向前探着身急切的问他:“瑞德,你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吗?”   瑞德用最快的速度把摆在他面前的盘子里的食物都塞到嘴里,一口气把牛奶都喝完,鼓着脸颊抱起书包焦急的比划了一下,然后逃了出去。   葆丝只来得及在他背后喊了声:“如果你想跟我谈谈,我随时都有空!”   一整天她在医疗翼都坐卧不宁,一会儿发愁一会儿坐在那里笑。医疗翼的南丁护士给她倒了一杯茶:“坐下,葆丝,让我们聊一聊。你有心事,是吗?”   葆丝虽然很想找人聊一聊,可是瑞德是个不一般的孩子,她不敢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把他的事告诉别人。   南丁护士盯着她看了看,叹息着说:“汤姆已经去世很长时间了,小瑞德也长大了,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你自己的事呢?”   “什么?”葆丝一时没反应过来。   南丁护士微笑的看着她说:“你看起来还很年轻,巫师的时间很长很长,难道那么长的时间你都要自己一个人吗?”   葆丝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很傻,她完全没想到现在还有人这样对她说。   虽然汤姆已经‘去世’了,可是她和瑞德都知道那不是真的。而且,第一次的婚姻没有给她留下任何好印象,这大概也是她从来没想过再婚的原因。   ——当然,她是绝对没有幻想过当汤姆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会是个什么反应的。   ……   她突然觉得感兴趣了。   四点的时候南丁护士就让她回去了,因为五点的时候瑞德就下课了。她非常感谢南丁护士这么体贴。   “谢谢,那我就先走了。”她说。   回到家里以后,城堡的家养小精灵已经把食物送到厨房了。自从上次她在对角巷遇袭之后,不知道是邓布利多还是瑞德,城堡的家养小精灵开始替她进行采购。只需要她事先把购物的单子和钱放在厨房里就行,它们送来的每一种食物都是最新鲜的,甚至有些都处理好了,她只需要把食物放到锅里就行了。   她决定今天做鸡翅和汉堡。瑞德事事看起来都像个大人,可是在某些地方,他仍然像个孩子。   她把鸡肉腌上以后拿松肉捶轻轻敲打,以便尽快入味。这时门响了。   ——如果是瑞德,他知道怎么进来。   他在门上画了魔法阵,她或他进来的时候只要推门就可以了,而其他的人就会觉得门是锁起来的。必须敲门。   她看了一眼钟表,现在是四点二十,这个时间城堡里只有某几个年级的学生下课了,像邓布利多这样的教授都还在办公室里。   虽然她觉得在城堡里是不会有事的,可是发生在对角巷的事还是让她提高了警觉。   她没有急着去开门,而是在门前问道:“请问是谁敲门?”   门外的人停了一下,然后才扬高声回答:“您好,斯莱特林的布莱克在此听候您的差遣。”   布莱克?   这是个女孩的声音,又是来自斯莱特林,而且听声音这是个和瑞德差不多一样大的女孩。想到早餐时瑞德奇怪的问题,葆丝打开了门。她想,会不会是瑞德的女朋友呢?   可是在打开门后看到这个女孩的一瞬间她就知道不可能了,眼前的女孩有着高傲的眼神,她瞄向她的目光充满了不屑。   ——瑞德不会喜欢比他更强势的女孩。   “请进。”她不急着问她的来意了,最多只有二十分钟,瑞德就回来了。这个女孩大概是想追求他,所以才跑到家里来的吧?   她给她倒了一杯茶:“请用。”   这个女孩只是看了一眼,冷淡的说了一声谢谢,却连碰都不碰。她似乎对房间里的摆设没有太大的兴趣,始终面带轻蔑的看了一圈后,仍是把注意力放在葆丝的身上。   “你到底是麻瓜还是哑炮?”她突然问。   “什么?”葆丝礼貌的看着她,希望她能解释一下。   “里德尔说你是一个巫师家族的哑炮,只是认为自己是麻瓜。那么,你到底是麻瓜还是哑炮?”女孩跷起腿,不客气的打量着她,好像希望她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   葆丝微笑着说:“你可以先坐一下,我要去做晚餐了。瑞德很快就回来了,如果你愿意,可以留下来吃晚餐。”她对这种自以为是的孩子实在是没什么好感,如果她认为她必须回答她这种无聊的问题的话,那就错了。对她来说厨房里的鸡翅更重要。   她站起来往厨房去,背后却突然炸开耀眼的魔法光束!就好像有人在她背后扔了一颗闪光弹。她迅速躲到沙发后面,等光芒消失后再回头看,那个女孩正全身焦黑的倒在地板上,她的魔杖掉在一旁。   与此同时,瑞德正跟在邓布利多身旁,两人一边交谈一边走向办公室。   “瑞德,我说了那是不行的。不用再说了。”邓布利多斩钉截铁的说。他居然想请他帮忙让他能在假期时到魔法部实习,还说在麻瓜的世界中就有这种政府实习生。实在是异想天开。   “瑞德,魔法部不是麻瓜的十号。”邓布利多对瑞德层出不穷的主意弄得焦头烂额,他的主意太多了:“这又是葆丝告诉你的吗?”或许他应该改变对麻瓜的看法,他们比他想像的要有思想的多。   瑞德突然啊的大叫了一声,他捂住手臂,很显然是遭到了攻击!邓布利多立刻把他拉到身后并拔出魔杖四下张望。他以为汤姆和他的食死徒不会跑到城堡里来,他应该也不会攻击他的孩子,难道他又错了吗?   瑞德的脸色苍白,甩开他的手疯狂的往楼梯跑。邓布利多也反应过来了,他马上走进办公室通过壁炉先一步赶到葆丝的家里。   她的客厅里的确有些乱,还能看到一些凌乱的脚印,沙发和桌子也被搬开了,他正想做点什么的时候,瑞德赶到了,他满头大汗,手里紧紧握着他的魔杖。   “妈妈!”他冲进来。   “她不在这里。”邓布利多也很紧张,可是他们需要冷静:“镇定一点,瑞德。她一定会没事的。”他问道,“你刚才是发觉葆丝出事了吗?”   瑞德点了点头,他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上回、上回父亲从壁炉里出现,我就在家里布下了魔法阵。如果、如果有人在家里伤害妈妈的话,他会受伤。刚才就是魔法阵发动时,我的魔力同时也收到了回应。”   事实上那个攻击妈妈的人可能会死,他不会给任何人可乘之机。   邓布利多突然有一个想法:“等一等,或许,我们都错了。”他走到壁炉前,挥了下魔杖,壁炉里浮现出了医疗翼:“南丁,我想问,葆丝在吗?”   过了一会儿南丁护士才出现:“她在,恐怕你需要来一下,邓布利多。这里有个学生……哦,我不知道怎么说。”   邓布利多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在这个房间里攻击葆丝的不是汤姆和他的食死徒。他拉着仍然显得呆滞的瑞德说:“我们去医疗翼。”   在医疗翼的病房里看到葆丝的时候,瑞德立刻跑到她身旁:“妈妈,谢天谢地!你没事,对吗?”   葆丝把他拉到一旁,先是安慰的拥抱了他一下:“我没事,不过我有事要问你。”她小声说,“你在家里干了什么?”   只要妈妈没事,瑞德就冷静下来了,他轻描淡写的说:“只是一个小小的守护咒。”不过它在霍格沃兹这座魔法城堡的加强下,变得有一点点强了。   葆丝认为他们没有时间说这种没用的话,在那个女孩子的父母赶到前,她必须让他知道这有多严重。   “有一个斯莱特林的女孩来找你,我以为她是你的朋友就让她进来了。可是当我要回厨房的时候——我正在做鸡翅,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后她就变成那样了。”葆丝不知道怎么去形容,据南丁护士所说,那个女孩受到的魔法攻击相当于一次雷击,她没有死真是命大。   葆丝知道这绝不会是瑞德所说的那种‘小小的’守护咒能造成的。   瑞德迅速思考了一下,他先去看了看那个所谓的‘朋友’,然后很快认出了她是谁。   “妈妈,你最好先回去,这里交给我。”他知道布莱克家的人很快就会来,妈妈留在这里不会有什么帮助。他把她送到壁炉前:“回去把家里收拾一下。”他给她使了个眼色,然后一把将她推进壁炉。接着,他联络了斯戈拉霍恩教授,那个胖胖的教授跟很多大家族都有交情,有他在这里对付布莱克家会很有用。   “亲爱的瑞德,你打扰了我的晚餐。”斯戈拉霍恩看起来正在享受他丰盛的晚餐。   “教授,我有大麻烦了。”瑞德沉重的说。   斯戈拉霍恩喝了一口葡萄酒:“有多麻烦?”   “布莱克家族。”   “哦,我知道了。”他拿餐巾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等我一分钟。”   邓布利多在跟南丁护士交谈之后,过来对瑞德说:“瑞德,我恐怕这件事不怎么好办。”   “是的,教授,我知道。”瑞德说。他正在考虑他需要怎么做才能有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结果——包括他。   “虽然南丁护士能很快治好她,可是布莱克小姐得到的惩罚比她应得的重得多。布莱克家不可能善罢干休。”邓布利多先告诉他这件事有多严重,“那么,你愿意向布莱克家的人道歉吗?”由葆丝来道歉明显不适合,那只会更加激怒布莱克家,而且这件事说起来也不是她做的——她甚至不是个巫师。   “我当然愿意。”瑞德说完才明白他的意思,他不敢相信的看着邓布利多:“教授。你不会认为这件事道歉就能了解吧?”这不可能!   邓布利多在听到他愿意道歉之后点了点头,说:“你只是个学生,而且这件事布莱克小姐也有错——如果不是她无礼攻击在先,你的魔法阵也不会启动。所以我认为这件事你只需要诚恳的向布莱克先生和夫人道歉就行了,其他的交给学校来决定。”   “教授。”瑞德第一次像个孩子那样不知所措的跟在他的旁边,他已经习惯了自已处理事情,没有一个像邓布利多那样的长辈曾经将他这样护在身后——妈妈或许一直在这样做,不过他更认为应该由他来保护她。   邓布利多用微笑示意他保持镇定,然后在两个怒气冲冲的人走进来时迎上去:“见到你们很高兴,想必你们就是布莱克先生和布莱克夫人了吧?请允许我自我介绍,阿不思·邓布利多,我是学校的变形课教授。”   “我听说有人攻击了布莱克家族的人!我想知道是谁这么大胆!” 那个男巫叫嚣着。   “当然,当然。哦,这位是斯莱特林的院长。你们一定认识?”邓布利多看到斯戈拉霍恩来了,立刻说道。   “哦,亲爱的西格纳斯!”斯戈拉霍恩这样说,好像他没有注意到这里的气氛。他拥抱了这对夫妇,并开始赞美那个女巫的发型和手提包。   他的打断让这对夫妇的怒气像假的一样被拆穿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晚安。   61   61、第 61 章 ...   布莱克家族注意到葆丝·里德尔这个名字是在十几年前。   阿克图卢斯·布莱克是纳特梅·英唐崔斯的未婚妻,虽然两人没有结婚,而且早在多年前阿克图卢斯和纳特梅解除婚约后就立刻结了婚并生下了孩子,可是他并没有把英唐崔斯这个姓氏抛在脑后。   纳特梅在跟他解除婚约后没有再结婚,这让阿克图卢斯和布莱克家族都松了一口气。毕竟这样看起来像是布莱克家族抛弃了英唐崔斯——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相信,但总比纳特梅在解除婚约后立刻结婚要好得多。   时间过去了很久,纳特梅一直深居简出,似乎打算当一辈子的老姑娘了。阿克图卢斯不禁有些窃喜,当初纳特梅看不起他并要求他入赘,最后虽然布莱克家族宣称是他们先提出的解除婚约,并让阿克图卢斯迅速找了个纯血女巫结婚。但很明显,麦克米兰这个姓氏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如果纳特梅一直这样下去,阿克图卢斯可以放心的躺到棺材里去了,不会再有人嘲笑他没攀上英唐崔斯这个姓氏出了大丑。可是就在十二年前,纳特梅仿佛突然坠入了爱河。   虽然阿克图卢斯没有见过那个男巫,只打听到了他的名字,在得知那只是一个年轻的刚刚从霍格沃兹毕业的男巫之后,他一面觉得可笑,纳特梅多么高傲,却仍然愚蠢到去相信一个比她小三十岁的男人的爱情,另一方面,他也害怕会在这么多年以后再次被人谈论起他跟纳特梅那个可爱的婚约,而且这一次,他将和一个年轻的男巫排在一起让人评头论足。   这让他无法忍受!   他希望能够给这个年轻的男巫一点教训,让他远离纳特梅。他希望纳特梅能保持贞洁直到她死去的那一天,这样跟她的名字连在一起的男人就只有他,布莱克家也会避免在今后继续被人嘲笑。   他命令布莱克家的人去打听这个男巫的事,但他很快被警告了。这份警告不是来自别人,而是来自他自己的家族。   ‘阿克图卢斯,别做愚蠢的事!’   这让他心惊胆战,可是他仍然有自己的小办法。他跟纳特梅订婚的事是由她的爷爷维欧掣·英唐崔斯决定的,而家养小精灵乔伯对他最忠诚。直到现在,它都把他看成是纳特梅的未婚夫。它认为‘小姐太任性了,她不该取消她的爷爷为她决定的婚事’,而他应该‘对小姐更温柔一点,送她一束玫瑰花’。   从它那里他知道了这个年轻的男巫的名字和其他的很多事。   就在他打算做点什么的时候,纳特梅突然毫无声息的死了,甚至没有一个葬礼。英唐崔斯家的金库和房子不知道归了谁,而那个小精灵也消失了。他再也无法召唤它。   如果说之前他只是不想让纳特梅在离开他多年之后又再次找到一个男人结婚,那么现在他更想知道是谁得到了英唐崔斯家那庞大的财产。   根据当初两家订立的婚约,在纳特梅死了以后,他也是有资格继承的。   ——‘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花招。’   魔法契约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它虽然不能被违背,但是可以被扭曲。   据他所知,那个男巫早就已经死了,他还有一个麻瓜妻子和一个混血的儿子。后来那对母子搬走以后,他再也没能找到他们。   他本来以为是那个男巫得到了那笔钱,可是之后他怀疑他把那些钱给了那个麻瓜女人。仅仅只是怀疑。然后在最近的圣诞节,他在西格纳斯的嘴里听到了这个名字。   “他们说要去教训那个麻瓜女人一下,可是都死了。”   在晚宴结束之后,他把西格纳斯叫到了自己的书房。   “西格纳斯,我的孩子,告诉我你刚才在说什么?”   “很抱歉,恐怕我不能告诉您。”西格纳斯拒绝了他。这让他不得不拿出英唐崔斯和布莱克家订婚时的魔法契约书,并把自己的怀疑告诉他。   “你说她可能是个女巫?”西格纳斯看起来很吃惊。   为了让自己的话更可信,阿克图卢斯没有继续追问。他知道奥赖恩他们在做一些事,可是他已经老了,只想享受更多的金加隆和葡萄酒,金加隆可以为他买来荣誉,葡萄酒能让他觉得自己年轻了二十岁。   他能看得出来西格纳斯已经相信了他的话,他立刻出去跟奥赖恩他们商量。   如果葆丝·里德尔是个女巫,那一切都理所当然。但是奥赖恩却担心另一件事,他认为如果这个女人只是个麻瓜比她是个女巫更好。   “你们看,她有一个儿子。是斯莱特林的六年级,据贝拉说,他恰好是个蛇佬腔。”   这个猜测让西格纳斯吓坏了!   如果是这样,那他也曾经参与到那次暗杀中去,只是他当时不在现场而已!   恐惧的西格纳斯没有告诉他的妻子这件事,他只是说了阿克图卢斯的猜测。夫妻两人商量了一下之后,他们决定让贝拉去试探一下那个女人,看看她到底是麻瓜还是女巫。   “悄悄的,不要当着她的儿子的面,不要让任何人知道。”西格纳斯这样告诉贝拉。他是多么希望那个女人只是一个麻瓜,可是当他接到霍格沃兹的通知之后,看到躺在那里的贝拉,他整个人都成了空壳,只会听着妻子向学校里的教授大叫大嚷:“我要让那个伤害我的女儿的人付出代价!!”   ——梅林啊……   晚上九点,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清醒了。她坐起来,并立刻把魔杖拿在手里,似乎没有发现自己在什么地方。   南丁护士听到声音过来,端给她一杯热气腾腾的魔药:“喝下它,再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你就可以走了。”   “我在哪里?”她看了一眼魔药,不准备喝它。   南丁护士把魔药放在桌上,说:“这里是医疗翼,你的父母今天下午来看过你了,如果你愿意,可以让你的教授给他们送信。”   她想起了那强大的魔力,一片白光之后她就失去了意识。   “我怎么了?”她怀疑自己受到了攻击,这让她非常愤怒。   南丁护士看到她更加握紧了魔杖,不由得皱眉说:“这件事还是由你的教授告诉你吧,我去叫他来。”   很快,斯戈拉霍恩赶来了,他一见到贝拉特里克斯就说:“哦,我可爱的姑娘,真高兴你没事!”他给了她一个拥抱,然后坐下来,看到桌上的魔药说:“你不用喝它,明天你到我的办公室来,我特地为你制一服更好的魔药。”   “谢谢你,院长。”贝拉特里克斯在他的面前,不得不客气一点。   “那么,你还记得你做了什么吗?”斯戈拉霍恩微笑着问她。   贝拉警觉的摇头:“呃……我不记得了。”   斯戈拉霍恩宽容的笑了笑:“呵呵,好吧,我相信你的话。就当是这样,不过,我的小贝拉,我必须警告你,不要再做同样的事了,你一定不希望再发生这样的事,是吗?”他同情的打量着她。   她先是生气的瞪大眼睛,想告诉他布莱克家族是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伤害他们家族的敌人的!可是在斯戈拉霍恩的目光下,她问:“我怎么了?”   斯戈拉霍恩交叠着双手,一字一顿的说:“很明显,一个强大的守护魔法阵。”他盯着这个姑娘的眼睛说,“你在那个家里攻击了它的主人,魔法阵做出了反应。”   贝拉冷笑:“这不可能!”她肯定的说,“她只是个麻瓜!”   “哦,或许是这样吧。”斯戈拉霍恩没有否认她的说法,他说:“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你的父母已经不打算控告里德尔夫人了,很显然他们认识到了你的错误。”   这不是她想听到的,不过她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了。   第二天醒来时,她的父母正坐在她的床边。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布莱克夫妇马上问她。   贝拉摇了摇头,她不记得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自己受到了强大的魔法攻击。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答应那种可笑的条件?什么时候我们布莱克家族要对一个麻瓜低头了?就算她是个女巫好了,可那又有什么重要的呢?”她问。   布莱克夫妇看起来非常不安:“贝拉,这并不重要!”他们发现不能从她嘴里问出更多的事以后就走了。   他们走了以后,贝拉也不肯继续留在医疗翼,她回到了寝室。她的两个妹妹正在等她。   “安多米达,回你的寝室去。不要再让我看到你跟那个麻瓜约会了!”她厌恶的看着其中一人,直到她消失在她的眼前。   “你还好吗?”纳西莎问她。   “还好。”她坐在床上。   “你去做什么了?”纳西莎有时不能理解贝拉,她整个人都是由像扭曲的钢铁一样坚硬的想法构成的,没有人能改变她。   “没什么。”贝拉不想告诉她。虽然她喜欢纳西莎,至少比安多米达更喜欢,可是她仍然不会跟她商量自己的事。   “别去做危险的事。”纳西莎只能这么说,然后看她实在不肯理她,说:“那我走了。”   贝拉没有时间去管她的妹妹,她更想知道那个叫葆丝·里德尔的女人到底是麻瓜还是巫师。她本来只是想试一试她,可是没想到的是她还什么都没试出来,自己却被送进了医疗翼,差点连命都没了。   那个守护魔法阵什么的,她不相信!   她认为葆丝·里德尔就是一个女巫,而且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邪恶的女巫。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62   62、第 62 章 ...   葆丝希望瑞德把魔法阵的效力改得小一些。   “妈妈,那是不可能的。魔法阵是我从古代魔法书里找到的,我可不会修改它们。而且这次只是幸运,如果来的真的是食死徒,那么我还怕魔法阵的力量太小呢!”   好吧,其实她也是这么想的,只是看到那个年轻的姑娘全身焦黑的躺在地板上时,她就有些不忍心。   “那么就买些东西送给她,当做道歉吧。”葆丝说,那个女孩比瑞德还要小一岁,她实在是……   “不。”瑞德不耐烦的摆摆手,“这件事你不懂,我来办就好。这几天我送你去医疗翼,你自己就不要乱走了。布莱克家不是好惹的。”   葆丝很不愿意的承认现在家里已经是她的儿子在当家了,她说的话已经不管用了。   “好吧,我听你的。”她知道瑞德已经有了很多的计划,如果在几年前,她还能把他的话当成小孩子的梦想,那现在他已经开始认真经营自己的班底了。在斯戈拉霍恩的帮助下,他结识了很多有用的人。斯戈拉霍恩虽然是个斯莱特林,却从不歧视麻瓜出身的巫师。   葆丝自己就是麻瓜,瑞德虽然不会看不起她,但是在他的思想中还是不会把麻瓜看成是跟巫师一样有用的人。斯戈拉霍恩是一个纯血巫师,他对瑞德的影响才是颠覆性的。   现在瑞德的好朋友中,有好几个都是出身麻瓜的小巫师。   葆丝虽然还有些不安,可是也决定把这件事交给瑞德来处理。她有一种孩子渐渐长大,她没有用的无力感。于是就跑到邓布利多那里去抱怨。   “你看,他好像是突然长大的,就像是被女巫吹了一口气,一夜之间就长大了。”葆丝端着蜂蜜茶,坐在邓布利多的办公室里,沮丧的说:“我甚至觉得他昨天才六岁,还是我带着他刚刚搬到伦敦时的事呢。”   邓布利多安慰她:“当然,每个父母在孩子长大的时候都会这么想的。不过这才是他们神奇的地方,不是吗?他们一天天长大,很快就会长得像我们年轻的时候一样大,然后他们也会慢慢变老,当祖父祖母,身旁围满了孩子。”   “时间过得太快了。”葆丝叹气,她只是没有真实感,好像突然之间就变成这样了。好像她根本没发现,瑞德就长大了,跟汤姆一样高了。   邓布利多没说话,他看起来心事很重的样子。而在他身后的办公桌上堆满了羊皮纸。   葆丝突然想起来,问道:“迪佩特教授怎么样了?医院怎么说?”   两个月前的一天深夜里,迪佩特校长被送进了圣芒戈魔法医院。医生说他得了严重的巫师风寒,而且他的年纪实在太大了。   邓布利多从那天开始就接手了霍格沃兹里所有的工作,而且大概很快,他就会成为霍格沃兹新的校长了。   这只是时间问题。   邓布利多似乎很久都没有好好睡一觉了,他有些反应不过来的说:“哦……对,医生说,他最近还不错,昨天已经可以自己坐起来喝一碗洋葱汤了。”   葆丝只能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六月的时候,在学生放暑假前,迪佩特校长去世,邓布利多成为了新的霍格沃兹校长,麦格教授成为了新的变形课教授和格兰芬多的院长,她是一位非常严肃的女士。虽然她跟葆丝差不多一样大,可是在她的面前,葆丝觉得连她也变成了学生。   邓布利多对课程做了一些小小的改动,黑魔法防御术一课的教授从缺。做为一个创新者,邓布利多从来不缺乏改变的勇气,他要求这门课的教授要在课堂上教授学生什么叫黑魔法,以及如何抵抗它的办法。   曾经打败过格林德沃的邓布利多当然可以这样做,甚至没有人觉得奇怪。学生们都很好奇,黑魔法总是听起来很酷的,一般的家庭不会特地告诉孩子们这个,所以他们对黑魔法最多的印象就是三大不可饶恕咒,可是他们不会有机会接触这个。   瑞德得意的说:“如果再过两年,等我毕业之后,我完全可以胜任这一门课。我甚至比一些教授都更合适!”   这门课程以前的教授都有些束手束脚,他们担心自己教给学生的东西反而会让他们去做坏事,所以更多的只是照本宣科。   瑞德认为邓布利多的接受力比老好人迪佩特教授更强一点:“我想,他应该不会介意学生在课堂上多学一些有用的东西。”   在暑假结束前,新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就会到了。瑞德并不感兴趣,他明年就七年级了,对他来说更重要的是毕业以后的去向,直到现在邓布利多都不肯介绍他进入魔法部去当实习生,甚至不肯给他写一封推荐信。   “瑞德,你要悠着点,你冲得太快了。”葆丝说。还是学生的时候他反而不像现在这么急切。   “你想去哪个部门呢?”她问,她猜测他想进入某些实权部门,比如傲罗?   “不,傲罗需要强大的力量,而且容易给人暴力的感觉。”瑞德否定了,他不打算去当傲罗,不是他做不到,他一直是用比成为傲罗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但想从傲罗变成魔法部长?那就像是从铁匠铺买蛋糕,给普通巫师的感觉根本不是一回事。   他需要一个见效快、能够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努力的,更能面对大众的职位,而且这个职位要符合他一个新毕业的学生的身份,不能让人觉得不合适。   “你觉得新闻部怎么样?”他问葆丝。   葆丝的第一个想法是:“魔法部也有新闻部?”她怎么没有听说?   “哦,完全可以建一个嘛。让大家更喜欢魔法部,更理解魔法部。”他轻松的说,他已经完全计划好了。   暑假时,瑞德通过丽塔·斯基特的父亲门法·斯基特在《预言家日报》找了个短工来打,他会写一些文章,以霍格沃兹学生的身份发出来,多数都是对魔法部的一些政策作出评价。   一开始,这当然显得很可笑。不过慢慢的,瑞德拥有了一些读者,也有人给他写信了。然后不止他一个人写,他也介绍了一些别的人写这种小文章,都是霍格沃兹的学生,他的朋友。   那个小小的版块慢慢的从最后面的娱乐版往前挪,最后连头版都开始用他的文章标题来做噱头。   《预言家日报》的主编已经问瑞德是不是愿意经毕业后去他们的报社工作了,一个好的编辑实在太难得了。   瑞德拒绝了这份工作,却推荐了别人。如果他要进入魔法部,那他最好在《预言家日报》里也有一个人,这样可以得到别人没有的消息。   葆丝一直留在城堡里,发生了那样的事后,瑞德紧张了一段时间,他似乎担心布莱克家族会做点什么,连她也跟着紧张起来。不过几个月过去了,一切只是他们在瞎担心,什么都没发生。   瑞德每天都出去,有时甚至晚上也不会回来,就住在他们在伦敦的房子里。她一个人很无聊,虽然她很愿意去找留在城堡里的教授聊聊天,可是显然麦格教授不是一个好的人选,她每次去都觉得自己打扰了她的工作。另外,海格太年轻了,她在到城堡之后很久才发现,在巫师的眼里,她和海格很显然是一个年龄的人,甚至可以说是相配的。虽然她很难理解他们怎么会把她和海格摆在一起。   斯戈拉霍恩说要去享受阳光的沙滩,结果她只好天天去找邓布利多,有时就算他很忙,她也在他的办公室里看他那多得不得了的书——魔法书在她眼里简直都像是施了魔法!   想想看,书里时不时的跳出来一只海豚或者爬出一条蛇,那是多么刺激的事?   葆丝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过得轻松点了,她仿佛现在才尝到在魔法世界的乐趣。今天她又来了,甚至没时间去看一眼邓布利多,而是直接坐到书柜前的沙发上,拿起她昨天没看完的书头也不抬的说:“我会照顾自己的,阿不思。”   邓布利多难得的叹了口气,他没有给她准备茶,而是试探的说:“葆丝,今天我有个客人,或者你可以把书拿回去看?只要下次还我就可以了。”   葆丝不太想离开,邓布利多的房间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巫师的房间,比她见识过的任何一个巫师都更像巫师。她喜欢这里的书和这里的每一样东西。她和邓布利多对视了一会儿,说:“那好吧,我可以多拿几本吗?”   “当然,当然。”邓布利多快步过来,帮她挑了几本书后就要立刻送她出去。他这么急,葆丝好奇极了:“阿不思,能告诉我你的客人是谁吗?我认识她吗?”   邓布利多为难的看着她,好像不知道要怎么说:“……”就在这时,门敲响了。   葆丝惊讶的说:“怎么办?我要躲起来吗?”   邓布利多听到门被敲响后先看了她一眼,听她这么说叹道:“不,不用。算了,你先坐下吧。这位客人你也认识。”   说着他打开了门。   “见到你很高兴,教授……葆丝?”一个高瘦的男人走进来,他穿着黑色的巫师袍,拿着一根小手杖。   “汤……汤姆。”葆丝站起来,书哗啦啦掉到地板上。   两个人都愣了。汤姆先回神,他先看了一眼邓布利多。   “请坐吧,汤姆。”邓布利多回到办公桌后说。   “他们现在叫我的另一个名字。”汤姆不再看葆丝,他这样说,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不再承认‘汤姆’这个名字。   对这句话有反应的不是邓布利多,而是葆丝,她警告的喊他:“汤姆。”   这让刚想说话的邓布利多谨慎的闭上了嘴,他小心翼翼的打量着面前这对夫妻。   汤姆冷淡的看了她一眼,走进来坐下说:“教授,我想我们的谈话不应该有外人在。”就好像他和她只是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葆丝的回应是直接坐了下来。   汤姆没有管她,他打量着邓布利多的办公室,说:“我听说你成为了校长,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我很高兴听到这件事。”   邓布利多简单的道谢:“谢谢。”   “我来这里,是希望能向你申请一个职位。就像你我都知道的那样,我能教给你的学生别的教授不能教给他们的东西。”他说。可是他看起来并不真的那么希望得到这份工作,葆丝看出来了,她猜邓布利多也知道。   “汤姆,恐怕我不能接受你的申请。你所谓的能教给学生们的东西,我想,他们不应该学。”邓布利多缓缓摇头,他看着汤姆:“任何人都有他的长处,事实上我认为所有人都有能教给别人的东西。我拒绝你,不是因为你的学识不够,而是我认为你不适合成为一个教授。汤姆,我不能把学生交给你。”   汤姆古怪的笑了两声,那笑声令人发寒。葆丝厌恶的瞪着他,不敢相信他居然会这么笑。她克制着自己不要插话,虽然她觉得自己有很多话想跟汤姆说,想狠狠的打他——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想打他,每一次见到他都会这么想。   “一个莫须有的理由吗?邓布利多,你总是这样。”汤姆看起来毫不在乎,他似乎意有所指的瞟了坐在一旁的葆丝一眼:“如果你是指爱,那么我想我曾经努力过。只是你不相信而已。”   邓布利多没有再说话,他示意的看着葆丝,她明白了,开口道:“汤姆,我们谈谈好吗?”   汤姆不看她,两手把玩着他的手杖。   “汤姆,我们必须谈一谈。”葆丝不容他拒绝的说。   邓布利多站起来:“我刚好想起有点事,那么,你们自便。”他走到隔壁的房间,“我就在隔壁。”他对葆丝说。   她点点头,等邓布利多离开后,汤姆终于看向她了。   “汤姆。”   “葆丝,你想跟我说什么呢?”他的目光扫过她手指上的婚戒,“我注意到你没有取下它。为什么不拿下来?你的丈夫不是早就去世了吗?”   葆丝看到他的手指上什么都没有,看来他早就把他们的婚戒取下来了。   “我习惯了它在那里。”她说,“汤姆,你真的想得到这个教职吗?或者,你回来只是想干点什么?”   汤姆警告的看着她,微笑着说:“你认为我到城堡来是想干什么呢?哦,对了,我听说瑞德打算去当记者?”   葆丝听到瑞德的名字才激动起来,刚才她只是担心汤姆又有什么阴谋,现在她确定了,汤姆故意提起瑞德,是在警告她不要多事吗?   她瞪着他说:“汤姆,其实你也很清楚,你不可能成功!而瑞德,他会做得比你好。只要再过十年,一切都会很清楚了。你已经浪费了很长的时间,难道还没发现吗?你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汤姆笑了起来,他根本不相信她的话,他说:“瑞德?他做了什么呢?惹恼了布莱克家族?还是在《预言家日报》写那种吹嘘魔法部的文章?你所谓的成功就是这个吗?”   葆丝立刻说:“那么,我们要来打个赌吗?不用太长时间,只要十年。你敢跟我赌吗”   汤姆不笑了,他皱眉看着葆丝:“你想干什么呢?”   葆丝不等他再说什么,很快的说:“十年,在这十年里,你什么都不能做。包括那些食死徒。十年后,瑞德就可以和你站在同样的高度上,到那时,再看你们到底谁更成功。”   “哈!这不可能!你以为我会答应这种可笑的事吗?”他站起来准备离开。   “如果你不是怕输,那就答应我啊!”葆丝紧跟在他身后,焦急的说。   “一年。”他停下来,“我只给他一年。”然后像阵旋风般快步离开了。   等他走了,葆丝愣在原地。邓布利多从隔壁房间出来:“葆丝。”他刚才听到了。   “你为什么这么做呢?”他问她。   葆丝茫然的坐下来:“……我也不知道。”   ——或许,她只是不想看到他直到死还不明白吧?   汤姆走出城堡后就幻影移形了,葆丝的话在他的脑海里回响。   ‘你已经浪费了很长的时间,难道还没发现吗?你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走错路?他怎么会错呢?这是不可能的!   62、第 62 章 ...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63   63、第 63 章 ...   一年的时间其实什么也做不了,葆丝很清楚,所以她没有把汤姆来过的事告诉瑞德。暑假过去后,瑞德已经是七年级了。他卸下了斯莱特林级长一职,但是他在斯莱特林学院里的声望却是无人能及的。斯戈拉霍恩笑声如果他愿意在毕业之后留校,那他就可以退休了。   “退休?”葆丝在晚餐时听到瑞德这么说,好奇极了:“他是说真的吗?”她把煎鱼递给他,“吃吃看,这是我跟家养小精灵们学的。”   瑞德吃了一大口:“非常好吃,里面放了什么?”他说,“我想他应该是认真的。如果有他的推荐,说不定我真的能留校呢?”   “你想留校?我以为你一毕业就要去魔法部了。”葆丝说。他在这个暑假费尽心血在《预言家日报》造势,这样毕业之后他想去魔法部工作的话,至少他的简历应该会让人印象深刻。   “从魔法部一步步升上去?太慢了。我不能把时间都花在熬资历上。”他挥舞着叉子,“我有一个好主意!邓布利多就曾经接受过魔法部部长的提名,如果我在他之后接任校长,那么再接近魔法部就更简单了!”他看着葆丝说,“这个应该会简单得多。我是说霍格沃兹至少比魔法部更简单,想当校长的人更少,能够当校长的就更少了。”   葆丝想提醒他邓布利多是一个非常、非常长寿的巫师,不过考虑到瑞德的性格,她决定他还是应该受一些挫折的。   所以她只是附和着说了一句:“哦?他确实看起来很老了。”但这并不妨碍他活得更久一点。   瑞德得到她的赞同更高兴了:“其实巫师的年龄不是那么容易看得出来的。就像斯戈拉霍恩,我想他跟邓布利多差不多大,或者至少不像他看起来的那么年轻。”   “真的?”葆丝惊讶的说,但她想了想,点头道:“没错,应该就是这样。”斯戈拉霍恩在教汤姆的时候就已经是斯莱特林院长了,那他至少也有三、四十岁了,而当波特小英雄出现后,他又回到城堡来了,到那时他怎么说也有一百多岁了吧?可是好像他在当时看起来并不像邓布利多那样老。   瑞德想说青春之泉的事,可是又吞回去了,他仔细看了看葆丝,满意的发现青春之泉一直在发挥作用:“妈妈,就像你一样,你看起来也很年轻呢,一点也不像我的妈妈。”   儿子的赞美让她很高兴,她微笑着收下这份恭维。   对瑞德来说,他发愁的就是他的野心和他的年龄的差距。不管他再怎么着急,也不会有人认为一个刚毕业的十七岁男巫就能成为魔法部的中流砥柱,他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可是他却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了。   晚上,睡觉前葆丝坐在镜子前,她捧着脸左右看了看,如果不看手,那她真的还非常年轻,好像自从带着瑞德搬到城堡来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变过了。   “这是穿越的福利吗?”永远年轻?葆丝喃喃道,第一次觉得命运对她还不算太坏。虽然如果能让她更有力量会更好,比如出生在一个更好的家庭或者更好的时代,但有总比没有好。   她跟邓布利多提起了瑞德的野心,她担心的说:“您会接受他毕业之后留校吗?”当年汤姆也想留校,可是当时的校长迪佩特拒绝了他,她想在这里面邓布利多一定出了不小的力吧。如果他也拒绝瑞德呢?   邓布利多摇头说:“瑞德……如果他想留下来,我当然不会拒绝他。不过,我只担心当一切都不像他所想的那样时,他还会不会继续留在这里。”   葆丝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如果她没猜错,邓布利多选择的下一任校长是现在的格兰芬多院长麦格教授,她同时也担任变形课的教授一职。所以说瑞德留校也是不可能在未来成为霍格沃兹的校长的,他不是一个合适的校长人选,他的野心太大了,不会安心留在城堡里一辈子。   葆丝放了心,与其让瑞德跑出去乱闯,倒不如把他留在霍格沃兹。等到他再大一点,三十岁之后,如果到那时他还是想当魔法部长,至少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冲动了。   她松了口气说:“这很好,这样我就放心了。”反正就算没有麦格教授,邓布利多也是一个非常长寿的人,瑞德想熬到他去世接任校长一样是不可能的。   “你不担心吗?你不是想让瑞德……”邓布利多看起来很惊讶。   “哦,你居然当真了?”葆丝反而显得比他更惊讶,“我以为您一定能明白我的意思的。”   邓布利多用他的神情说明他一点也不明白。   葆丝轻松的说:“不管怎么样,这一年里我想汤姆会慢下脚步的,您一定有办法阻止他的是吗?我相信您一定能做到的!”   邓布利多恍然大悟。   葆丝拿出了当年从汤姆手上拿下来的复活石戒指。梁珊当时开了枪之后,将他搜刮一空。他的左右手上各戴着一枚戒指,左手是他们的婚戒,只是一个朴实无华的素戒,上面甚至没有一颗宝石。不过当时以她的财力,只能买得起那样简单的戒指。梁珊没有管它,而是取下了他右手的复活石戒指。她并不是真的打劫,而是想拿走所有的魔法物品。   现在她把这颗戒指交给邓布利多:“这时我当时从汤姆手里拿来的。”   邓布利多看到这枚戒指,似乎连碰也不敢碰它:“哦……梅林啊……我看到了什么?”   他小心翼翼的把它收到一个盒子里,并用锁将它锁起来。   “汤姆曾经还交给瑞德一个黄金挂盒,可是后来我就不知道它在哪里了。”她说,“我猜可能他又把它拿回去了。”   “汤姆在收集它们。”邓布利多怀念的叹道,“从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发现了,他喜欢这些战利品。”他缓缓摇头,“他一点也没变。”   葆丝希望能不动声色的启发他:“我想,如果我们想找到如何抓住汤姆的办法,或者能从这些东西入手?如果他这么喜欢这种贵重东西的话。其实他以前告诉过我,他为经在古董店当店员。”   邓布利多摇头:“葆丝,我不是傲罗。”他悲伤的说,“让汤姆改变,不是把他送进监狱就行的。”   葆丝看得出来他似乎心灰意冷,当时也是这样吗?当汤姆刚刚成为伏地魔的时候,他也是拿他没办法。要完全的打败他不是那么简单的,他一直在等待机会。   她努力的想说服他:“教授,虽然我不是一个巫师,可是我知道汤姆可能会做一些事,他会伤害很多人。所以如果可能,为什么我们不能先把他关起来,然后再决定要如何对待他呢?不管是想说服他也好,还是想让他醒悟也好,先把他抓起来关着不是最重要的吗?”   只要先把他抓住关起来危险性就降低了。   “他的那些信徒呢?”邓布利多说。   葆丝说:“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有永远不变的忠诚,何况谁知道那些忠诚是怎么来的呢?威逼或利诱?我曾经是汤姆的妻子,连我都没有把忠诚献给他,何况别人?”只要汤姆一倒,那些人很快就会离开他的,这是有根据的。   邓布利多微笑起来:“哦,如果你这么认为,那么或许我们可以有一个计划?就像你当年的计划一样。”   葆丝这才明白过来!她震惊的指着他:“天啊!我简直不敢相信!你陷害我吗?”   ——这只老狐狸!   邓布利多安抚她:“葆丝,我相信我们是一样的。”有着共同的目标。   她更生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64   64、第 64 章 ...   再计划一次暗杀?不过葆丝更愿意称它为‘抓捕’。   邓布利多称赞她道:“你的计划太棒了!简直是天衣无缝!”他可是多年以后才想明白的。他希望她能再想出一个计划来,诱出汤姆并将其击倒抓住。   “这太困难了。”葆丝发愁道,“我不是在推脱,那一次其实不能算是我的功劳。”都是梁珊干得,她初生牛犊不畏虎,而且还有很多的巧合,比如海盗最终把信送到了邓布利多这里,这就是她或梁珊都没有想到的:“或者您可以先给我来一个一忘皆空?”等她把‘葆丝’都忘了,‘梁珊’再出来就行了。   邓布利多不明白她的意思,以为她生气了:“好吧,葆丝,你知道我只是在开玩笑。我们可以慢慢计划,毕竟有一年,不是吗?”   首先,他们打算先找出汤姆的行事规律。上一次葆丝可以轻松把他诱出来只能算是天时地利加人和——她已经把上次梁珊的计划都告诉邓布利多了,希望能从里面找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借鉴一下。   现在再想找这样的机会已经难了。   葆丝想得头都快炸了,不由得后悔道:“上次他来就应该抓住他!”她转头埋怨邓布利多,“你为什么不想个办法?哪怕在茶里下药也可以啊!”既然他主动到城堡里来,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啊!   邓布利多抱歉的说:“我当时还没想到这个好办法。”   “再请他来一次!”葆丝说。   “用什么理由呢?”邓布利多虚心求教。   “理由?”还需要理由吗?葆丝看着邓布利多:“你愿意办个生日宴会吗?”   十月一日,邓布利多决定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日宴会,他已经127岁了,这个生日相当重要!   邓布利多决定邀请他的一些学生回来,其中就有汤姆,当然他现在的名字叫伏地魔。   瑞德知道了以后说:“这样能行吗?妈妈,或许你太急了。为什么我们不等他们做出什么来之后再把他给……”似乎是看到葆丝的表情后让他谨慎的闭上了嘴。   她用眼神警告了瑞德之后劝他道:“瑞德,你想想看,如果再纵容你的父亲,说不定他真的会做出什么更可怕的事来!到了那一天,你怎么办呢?如果你想当魔法部长的话,一个清白干净的家世是必不可少的!”   瑞德不敢反驳,可是心里却在想: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反正,只要他不承认,谁能说伏地魔是他的父亲呢?如果有人提起,他当然是无辜的,毕竟当初父亲‘去世’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孩子呢。   他还是认为葆丝完全不用这么着急,伏地魔干了什么,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等他真的成了一个大魔头,自然会有魔法部通缉他抓捕他的。而且他看得出来,妈妈不是想杀了他,而是想把他抓起来关在一个地方,再也不让他出去干坏事。   ——妈妈啊妈妈,她果然还是爱着父亲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吗?不管男人们干了什么,她们对他们的爱永远不会改变吗?   不管瑞德怎么想,这个生日宴会还是如期举行了。   邓布利多谨慎的选择了客人,多数都是从霍格沃兹毕业的后来又去当傲罗的学生。一些较为温和的人就不请了。所以虽然场面很胜大,可是客人却很少。   葆丝看到这一幕时有点着急,她埋怨他为什么不多请一些人:“这样看起来太明显了!”简直就像在告诉汤姆,这里有个陷阱呢。   邓布利多把玩着他手中的魔杖说:“别担心,我保证他一定会来!”   咔喳!   一个脖子上挂着大照相机的男巫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了出来,给站在一起的葆丝和邓布利多照了一张合照。   “哦,真是太棒了!”他两眼发光,语焉不详的说。   葆丝警觉的看着他,上次她已经知道了巫师是多么的百无禁忌,既然能把她和海格放在一起,说不定也会把她和邓布利多放在一起?   “见到您很高兴!”她立刻伸手握住这个男巫的手,不让他离开。   “您好,可敬的女士。我是门法·斯基特,《预言家日报》的记者。”这个男巫满脸堆笑的说,两只眼睛从邓布利多身上扫到她身上。   “久仰大名!”葆丝马上攀关系,“瑞德多亏您照顾了,我是他的母亲。”   “哦!”门法·斯基特很明显愣了一下,“太意外了!我完全没看出来!”他皱眉想了一下,凑近葆丝小声说:“冒昧问一句,您是什么时候结的婚?”他狐疑的上下打量着她,仿佛不相信她能生出瑞德那么大的儿子,同时他也很兴奋,大概想发掘一下稚龄生子的奇闻?   “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她微笑的说,随便给他拿了一杯酒,这位记者先生可真是任何时候都能找到新闻点。   门法·斯基特看起来很失望,他很快就把葆丝抛到脑后,转到邓布利多的面前说:“请问一下,校长先生,您手里的就是那根著名的长老魔杖吗?”   “当然,当然是这样!”邓布利多眉飞色舞的说,他像站在舞台上一样,把手里的魔杖挥来挥去,仿佛巴不得让所有人都注意过来。   “这就是我当年从格林德沃手里夺来的魔杖!它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我敢说任何一个巫师得到它都会感受到它的魅力!”他大声说着,站在他面前的门法·斯基特兴奋极了,而周围的人也听到他的声音看了过来。   葆丝觉得她已经知道邓布利多想怎么引出瑞德来了。那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诱饵。   “我能为它拍几张照片吗?”门法·斯基特拿着照相机,迫不及待的说:“您知道,登在《预言家日报》上!”他会配上醒目的标题的!就叫‘格林德沃的魔杖!’。   “呵呵呵!”邓布利多慢条斯理的收起了魔杖说,“哦,请不要着急。我想在生日蛋糕推出来的时候请大家一起欣赏这根难得的魔杖!到时你可以尽情的拍照!”   他这样一说,门法·斯基特恨不能立刻拍魔杖的照片,他不甘的说:“如果你能允许,我想在没有人的时候单独为它好好的拍几张!那样更好。”他马上说,“当然,您的生日宴会我也会为您拍得非常好的!一定会在头版头条!”   邓布利多非常不像邓布利多的挑了一下眉毛,像个自高自大的巫师一样:“好吧,好吧,或许一会儿您可以来我的办公室?如果您不是那么急着走的话。我会把魔杖给您看的,当然,您也可以拍照。”   “太棒了!”门法·斯基特满意的离去,找其他的人拍照去了,他问每一个人同样的问题:“您跟邓布利多校长的关系好吗?您认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您认为这样的生日宴会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您认为他虚荣吗?”   他让很多人讨厌,可是他看起来并不在乎,如果有人在他面前发火,他简直高兴得要发疯了。   生日蛋糕推出来了,所有人都祝邓布利多127岁生日快乐。邓布利多站在最高的地方,看起来他喝了不少的酒,东倒西歪的。他戴着一顶古怪的帽子,手里拿着他的魔杖挥舞比划着,大声的笑着。他宣称这是长老魔杖,拥有非常强大的力量。然后他当场施了几个魔法,所有人都惊叹不已。门法·斯基特兴奋极了,在一旁不停的拍照。   宴会结束的时候,很多人都向喝醉的邓布利多致辞后才离去,更有一些人拥抱了他,说‘教授跟以前一样快乐!’。   等人都走了,门法·斯基特不知道从哪里又冒了出来,他对着喝醉的邓布利多说:“校长先生,您可是答应我的!您说过要让我看您的魔杖?”   葆丝在一旁皱眉说:“先生,如你所见,校长已经喝醉了。为什么不改天呢?”   门法·斯基特很快的扫了她一眼,坚持说如果今天不拍照,他将无法跟主编交待。   葆丝还要再劝他,邓布利多踉跄的站起来说:“好吧,好吧,既然是我答应的……我真的答应了?”他糊涂的问葆丝。   葆丝无奈的看着他,又看看门法·斯基特,似乎期待他能改变主意。但门法·斯基特没有看他,只是摆弄自己的相机。   “好吧,好吧,让我带你去我的办公室吧。”邓布利多说。   “校长先生!”葆丝不高兴的跺脚,眼睁睁看着他们离开。   门法·斯基特很辛苦的扶着邓布利多上了十楼,搭上了旋转楼梯才看到校长办公室的大门。   “呵呵呵!”邓布利多笑着向他夸耀,“最近才弄好的,我喜欢这样的楼梯,我想学生也会喜欢的,对吗?”   门法·斯基特躬身客气的说:“您一向是最周到的。”   他们进去后,邓布利多把魔杖摆到龙角架上,他后退一步问门法·斯基特:“是不是特别合适呢?”   门法·斯基特的两只眼睛一直看着那根魔杖:“……当然,非常合适。”   邓布利多按着额头说:“如果您不介意,请在这里拍照吧。我去找点解酒的魔药喝,我的头实在是太痛了。”   “当然,您自便。”门法·斯基特看着邓布利多进了旁边的卧室,然后,他站直了,这让他立刻显得不一样了。   他打量了一下放置魔杖的龙角架,然后抽出一根魔杖来迅速施了几个解咒。   ——果然,有咒语。   他得意的笑了,这很简单,而且他拿走魔杖后,就算邓布利多发现了也太晚了。   他去拿魔杖,在他碰到它的一瞬间,只觉得肚脐眼那里有个勾子用力一勾,瞬间把他给拽到别的地方去了!   等他和魔杖都消失以后,邓布利多才从隔壁的房间走出来,他现在完全看不出有喝醉的样子。又过了一会儿,门敲响了。   “进来。”他说。   葆丝很快推门进来,身后跟着瑞德。   “他上当了吗?”她急切的问。   “很明显,不是吗?”瑞德左右一看,不屑的说:“我还以为他至少会聪明一点呢。”   “野心会让人迷惑。”邓布利多淡淡的说。   葆丝松了一口气:“现在怎么办呢?我们必须抓住他。密室不会一直关着他的,他总会出来的。”   而且,他现在又有了那根长老魔杖。要骗他就不能用假货,不然他要是发现的话就会前功尽弃。   邓布利多叹气说:“这个……我也不知道,或许我们可以向斯戈拉霍恩要一些魔药?”   瑞德坐在沙发上,他看起来一点也不紧张:“只是制住他一会儿是没用的,除非能让他永远失去力量。而且,我们必须要快一点,不然他的那些同伴早晚会发现的。”   葆丝认为到这里她就没有办法了,普通人的什么打断手脚之类的,巫师只要一瓶魔药就能治好,所以现在只能看这些巫师的了。   “快点想个办法出来吧。”她也坐了下来,“他也是进过密室的,或许他会找到别的办法出来呢?必须要快一点了。”   邓布利多刚刚发现,这一对母子把问题又交给他了。他看看葆丝,她正一脸‘我只是个麻瓜’的表情,再看看瑞德,他们脸上的表情真是一模一样,他看起来就像在说‘我只是个未成年巫师’。   “好吧,好吧。”邓布利多无奈的说,“我想办法。”   ——想一个可以永远把汤姆关起来的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Merry Christmas   刚刚发现,加写一章,祝大家快乐   65   65、第 65 章 ...   《预言家日报》的门法·斯基特记者被人发现倒在霍格沃兹的一间女生盥洗室里,没有穿衣服。当时他很明显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在对他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检查之后,霍格沃兹的南丁护士肯定的说:“这位先生没有任何问题,他只需要好好睡一觉就行了。”   他的女儿丽塔·斯基特正拿着笔记本和速记笔追问学校的校工费尔奇先生关于发现她父亲前后的一切细节!   “丽塔!你在干什么呢?快点!我们要回家了!”斯基特夫人说。   “好的,妈妈,我马上过来。”丽塔跑过来扶住她的父亲,小声问:“您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包括我是你的女儿?”   门法·斯基特先生摇头,丽塔的速记笔在笔记本上刷刷写道:‘多么让人难以置信!我的父亲居然连他最亲爱的女儿都想不起来了!他一定受到了非比寻常的伤害!哦,我可怜的父亲!’   “丽塔!收起你的笔和本子!”   “好的,妈妈,再等一会儿,或者你同意我回家后先跟父亲聊一聊?你知道,《预言家日报》的主编答应过我,如果我写的文章让他满意,他会登的!父亲这件事一定是个很好的新闻!”   “丽塔!!”   送走斯基特先生一家之后,葆丝回到校长室,邓布利多和瑞德正严肃的坐在沙发上。密室里还关着一个大麻烦呢。   她坐下问:“有办法了吗?”   瑞德举手说:“当然,我想了几个主意,不过教授似乎有别人考虑。”他扳着手指数着,“我考虑过下药让他昏睡,这样只要一直让他吃药就行了。还有麻瓜有一种叫肌肉松弛剂的东西,我想斯戈拉霍恩教授那里一定也有同样的东西,也可以让他吃这个。”最后他说,“当然,最简单的还是直接给他一个摄魂怪之吻吧。”   他说完后就看到邓布利多从镜片上面看他,而他的妈妈坐在旁边眼睛微微眯起来,他立刻说:“好吧,我想这些办法都不怎么好?”   邓布利多清了清喉咙,问葆丝:“你觉得呢?”   葆丝还是想把他关起来,或者让他失去魔力,可是这两种只怕对汤姆来说跟摄魂怪之吻也差不多。   然后她突然想到以前汤姆是怎么对她的!   “让他失去记忆!所有的记忆!”她兴奋的说。   瑞德马上明白过来了:“好主意!你说呢?教授?”他问邓布利多。   “或许可行。”邓布利多松了口气。如果连阿兹卡班都无法消磨掉汤姆的野心,那么不管关到哪里都一样。他也不可能在不经过审判就杀掉汤姆,毕竟他曾经是他的学生,他仍然抱持着他会改变的希望,虽然那十分渺小。   既然这样,让他失去所有的记忆,成为一个全新的人最好!   接下来就是选择一种不会有后遗症的效力持久的魔药或魔咒。邓布利多去翻他的魔法书,瑞德去找斯戈拉霍恩,而葆丝考虑怎么向失去记忆的汤姆介绍自己。   晚上等到瑞德回来的时候,她拉住他商量道:“就说他当年失踪了,而我们都以为他死了。现在他回来了,却失去所有的记忆,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哦,当然可以。”瑞德对这个毫无兴趣。等他洗完澡出来,想起葆丝的话才说:“可能不太合适。我们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名字——我是说那群食死徒。而且如果让他以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身份再出现的话,他以前的同学说不定会来看他,到时知道这件事的人就多了。或许里面会有人发现什么。”   对,她没有想到这些。葆丝坐在床边,激动的心冷静了点。   “而且……”瑞德坐在椅子上,小心翼翼的看着葆丝说:“父亲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不管我们告诉他什么,我猜他一定会自己去求证的。我想这样的话他发现事实只是时间的问题。”他不太清楚葆丝是怎么想的,不过看起来她是想把父亲接回家来,假装他们一家人从来没有分开过。   瑞德开始发愁了,他觉得妈妈开始失去理智了,她对父亲还抱有幻想,认为他会变好。可是就算失去所有作恶的记忆,父亲仍然是父亲,他不会从一条蛇变成一头狮子。   “妈妈,我们需要再考虑考虑。”他说。   第二天,在上课前瑞德先去找了邓布利多,看得出来这位老巫师一个晚上都没有睡觉,他的身旁堆着无数本魔法书。   “教授,我有问题。”他给这位老巫师端来一杯他最喜欢的蜂蜜茶说。   “瑞德?好吧,你想说什么?”邓布利多拿下眼镜问道。   瑞德说出了他的担心:“父亲还是父亲,他不会因为失去记忆变成另一个人,或许我们还是应该把他关起来。”   邓布利多看着茶杯,好像那里有另一个世界:“我们总要抱着美好的想像。不管是你的妈妈还是我,我们都认为应该在判汤姆的死刑前,再给他一个重来一次的机会。”他放下茶杯戴上眼镜,看着瑞德说:“你没有机会认识你的父亲,他其实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只是走错了路。   瑞德放弃说服他了,他站起来拿起书准备去教室:“好吧,事实证明一个聪明的天才走错了路比一个笨蛋要可怕的多。”如果笨蛋只会向错误的方向走一百码,那天才可能会开着汽车走上十公里。要倒回来找到正确的路可难多了。   而且,天才不会像笨蛋那样愿意听从别人的意见。   最后决定魔咒和魔药都用上,希望他能真的全部忘掉。   “或许他会变成傻子。”瑞德说。   傻子也比疯子好。葆丝倒是不在乎,她实在是很难想像汤姆变成傻子的样子。如果他每天只会坐在那里,不管什么都要人教他的话……   “我们现在就去吧!”葆丝拿着魔药瓶子迫不及待的说!   瑞德古怪的看着她一眼,他怎么觉得妈妈希望父亲变成傻子呢?   三人仍旧沿着桃金娘的女生盥洗室的那条路进入密室,而桃金娘被瑞德骗到格兰芬多的级长浴室里去了。   希望那个大个子不会在洗澡的时候发现旁边还有一只女幽灵。   他不负责任的想。   密室就跟以前还住着蛇怪的时候一样,但是一些地方看起来像是被魔咒炸开了,有一些管道已经塌了。   “看来父亲一直在想办法出去。”瑞德站在已经快要面目全非的密室里说。   葆丝有些紧张,她担心汤姆已经逃出去了。   邓布利多说:“没关系,他无法离开霍格沃兹的。”如果他一直把那根长老魔杖抓在手里的话。除非他扔掉它,不然他永远也出不去。   “汤姆。”葆丝叫,“你出来。”   “妈妈,你真的认为他会出来吗?”瑞德不相信他的妈妈会这么傻。   “我当然知道。”葆丝说,“我只是希望他能更紧张一点。”   邓布利多让葆丝和瑞德都站在他的后面:“汤姆,出来吧,我们来谈一谈。”   一分钟后,汤姆从一道墙壁后走出来了,他看起来就像是刚刚从宴会厅里出来。虽然他还穿着门法·斯基特的那身丝绸的巫师袍。   “幸会。”他微笑着说,手里拿着那根长老魔杖。他的目光从邓布利多转到在他身后的葆丝和瑞德身上:“葆丝,瑞德,我的妻子和儿子。”   “父亲。”瑞德非常有礼貌的跟他打招呼,他们两个除了穿的巫师袍不一样,其他简直就像在照镜子。   “亲爱的。”葆丝怀里还抱着从斯戈拉霍恩那里买来的那一大瓶能让汤姆失去记忆,‘变得像婴儿一样纯洁’的魔药呢。她温柔的看着汤姆,就像在看一个大号的婴儿。   ——他很快就是了。   汤姆的视线在葆丝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他说:“如果我没猜错,你们已经决定要如何处置我了吗?”   葆丝和瑞德都看向邓布利多,这让汤姆立刻把邓布利多当成一切的主谋!   他愤怒的眼睛里都要往外喷火了,邓布利多无奈的叹了口气说:“汤姆,我们都是为了你才这样做的!”   “哈!这太可笑了!”汤姆当然不会相信,所以他举起了魔杖。但或许邓布利多早就在魔杖上做了什么手脚?反正当一片绿光闪过之后,倒在地上的正是汤姆。   “我们快过去!”邓布利多说。   他们三人快步走到汤姆身旁,邓布利多先把长老魔杖捡起来,葆丝抱着魔药问:“现在就给他喝吗?”   邓布利多点点头,瑞德早就把汤姆给扶起来了,并用魔法让他张开了嘴,催道:“快点!不知道他会昏过去多久!我们必须加快速度!”   他说的对。葆丝没有再浪费时间,她把魔药瓶的口塞进汤姆的嘴里,缓缓把一整瓶魔药都给他灌了下去。大概有二加仑。   灌完后,她担心的看着汤姆的脸色——他还没有醒过来,她说:“他看起来没什么变化。”魔药起效了吗?   “要叫醒他吗?”瑞德准备好使用蝎蜇咒了。   “不,还是再施一遍咒语吧。”她对邓布利多说。   邓布利多拿着魔杖有些下定不了决心,毕竟斯戈拉霍恩的魔药应该是十分有效的,他不确定两种一起来会不会真的让汤姆出什么不可挽回的问题。   “教授!”葆丝催促道。   “好吧。”邓布利多最终举起了魔杖,“葆丝,或许汤姆会变成一个完全不同的人。”   “我已经有足够的准备了。”她坚定的说。   白光闪过之后,新的汤姆诞生了。   他睁开眼睛的第一句话是:“你是谁?”他问葆丝。   “你的妻子。”葆丝看着他,似乎没什么不同,他就像面对一个陌生人一样,充满了警惕和虚假的礼貌。   “我的妻子?”他坐起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奇怪的地方:“你是说我结婚了?”   看来任何一个汤姆都不认为自己会结婚。   葆丝微笑着把在一旁的瑞德拉过来:“这是我们的孩子。”   “哦。”汤姆看起来相信了,瑞德和他长得一模一样呢。   “那我怎么会在这里?”他接着问。   葆丝、瑞德和邓布利多面面相觑,他们都没想过这个问题要如何回答。   “……你磕了头,掉下来了。”葆丝干巴巴的说。   “……那可真是太不幸了。”汤姆眯了一下眼睛,微笑着说。   邓布利多清了清喉咙:“我们最好还是快点上去,这里太阴冷了,对汤姆的身体不好。他需要一个全身检查——看看有没有磕到头。”   “汤姆?”他厌恶的皱眉,“这是我的名字吗?”看得出来他非常不喜欢。   葆丝挽着他的手:“你还有另一个名字。”   “哦?是什么?”他好奇的问。   “我的丈夫。”她迎上他惊讶的视线,几乎是强硬的拉着他离开密室。   瑞德跟在后面,觉得妈妈从来没显得这么强大过。   ——或许妈妈爱着父亲,只是一直以来她都没有办法得到他而已。现在,她的心愿达成了。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66   66、第 66 章 ...   “全都喝下去了?”斯戈拉霍恩倒抽一口冷气!他看着手中的水晶魔药瓶,这可是足足有一百个人份的遗忘药水啊!   瑞德摸了摸鼻子,做无辜状。他当然不会说是因为他故意没有告诉妈妈正确的用量才会发生这种事——反正都是失忆魔药,喝多喝少都一样的,而且既然是父亲那样的人,喝多一点更保险。   “这个药多久喝一次?”他今天是来问这个的。   斯戈拉霍恩把空瓶放到桌上,发愁的说:“哦,我以为这药足够你用一阵子的。如果要再熬制的话,还需要两个月的时间。”   “这两个月不喝药没事吗?”他赶紧问。   斯戈拉霍恩难得的瞪了他一眼,气呼呼的说:“如果你把这一瓶药都给一个人喝的话,那么他这一辈子都不用喝药了!我保证他连他的内裤怎么穿都会忘得干干净净!”   瑞德没有跟气愤的教授争辩,他微笑着告辞离开,回家后对葆丝说:“教授说最迟一个月以后要再喝一次。”   “还要喝那么多吗?”葆丝狐疑的问,如果不是瑞德坚持那是一次的药量,她是不会把那么多药一口气全给汤姆灌下去的。而且当时邓布利多也没有阻止,所以应该是正确的服药方式吧?不过从密室回来后,汤姆已经去了五、六次厕所了,她怀疑他晚上还能不能吃得下晚餐。   “恐怕是的。”瑞德沉重而严肃的说,他小声对葆丝道:“毕竟是父亲,他的魔力那么强,对药的效力也是有影响的。”在魔力的加乘下,魔药的效力会越来越强。这就是为什么巫师比麻瓜更能适用魔药的原因。   考虑到汤姆的危险性,葆丝接受了瑞德的解释。   他们一家的晚餐是意大利肉酱面条、牛排和炸鸡腿,葆丝还尝试做了一锅炖菜。   “亲爱的,多吃点。”她试探的给汤姆盛了一盘,看着他慢吞吞的吃着。“如果太撑就不要太勉强了。”她担心的说。   “不,没关系。这些菜很好吃。”新的汤姆很捧场,他几乎是礼貌的把盘子里的菜都给吃完了。葆丝完全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他是汤姆,在面对一个陌生的环境和一群陌生的人的时候,他会用尽全力来让他们喜欢他的。   “爸爸,再吃点这个,还有这个,还有……”热情的瑞德不停的给他的父亲盛菜,几乎想把他撑死。而且葆丝注意到他对汤姆的称呼是‘爸爸’,他以前可从来没这么叫过他。   “够了,够了,瑞德。”她警告的看着他。年轻的瑞德兴奋的眼睛还在发光呢,他现在还不会完美的隐藏自己的恶作剧。   汤姆在餐桌的另一头微笑着把瑞德递给他的面包撕成小块泡在菜汤里,从他的表情看,她确定他已经发现瑞德不怀好意了。   “谢谢,儿子,你真贴心。”汤姆说。   “哦,爸爸,你不知道你回来我和妈妈有多高兴!”瑞德感动极了,他几乎眼含热泪:“从你失踪的那一天起我就一直盼着你回来!”   “谢谢。”汤姆道谢,然后突然握住在一旁不发一语的葆丝的手,拉到嘴边轻轻一吻:“亲爱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们了!”   葆丝用力把手抽了回来,威胁的视线扫过这一对互相恶心的父子:“够了。你们是父子,所以你们应该非常了解彼此。别再装模作样了。现在,好好吃饭。”不然有你们好看的!她的眼神这样说。   父子两个对视一眼,有志一同的低下头喝汤吃菜。安静的用餐品质一直保持到晚餐结束。葆丝命令瑞德收拾餐桌,而她先领汤姆去浴室。   “今天太晚了,很多东西都来不及准备。”她说,“你大概只能先穿瑞德的衣服了,幸好你们的体型很相似,我想大概连身高、体重也完全一样吧。”今天父子两个站在一起的时候她才发现他们简直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一样。   汤姆接过睡衣,上面还有火炮队队员骑在扫帚上抓鬼飞球的图案,那些队员在睡衣上跑来跑去的。   “这是瑞德的。”是他不肯穿的。以前他明明很喜欢这种图案的睡衣,葆丝看着睡衣有点伤心,这可是她很辛苦才找到的超大号的呢。   葆丝看着汤姆走进浴室,突然问道:“需要内裤吗?”   汤姆回身,相当克制而有礼貌的说:“……当然,请给我内裤,谢谢。”   葆丝立刻又翻出一条内裤给他。然后去找瑞德:“我觉得他其实也不像是完全失去记忆了。”她小声说。   巫师是不穿内裤的,他们除了巫师袍以外,大概只穿袜子。而近年来麻瓜出身的巫师和一些被麻瓜的习惯影响的巫师习惯穿内裤,这样当然更健康、卫生。汤姆和瑞德都有穿内裤的习惯,而听瑞德说斯戈拉霍恩教授也很喜欢麻瓜的这些小发明,他是少有的纯血巫师中完全不会看不起麻瓜的人。更别提他还是个斯莱特林。   “他还保留着以前的生活习惯。”葆丝不安的说,而且看起来性格什么的也都保留下来了,失去的只是全部的记忆。除此之外,他的口音、常识都和以前一样。   “这很正常。”瑞德认为这没什么,“妈妈,这才是服下魔药后的正确反应。为了避免给他更大的伤害,斯戈拉霍恩教授非常认真的对药方进行了改良。一般来说服用这种魔药的人会出现短暂的认知障碍和时间混乱,爸爸就完全没有,不是吗?”   “这样好吗?”葆丝不安的问,“我是说,药效不会打折扣,对吗?”喝了药又中了魔咒的汤姆看起来实在是太像汤姆了,这实在让她担心不已。   瑞德认真想了想说:“如果你担心,不如再让他喝一点吧。”喝得越多越好,哦耶!   “不是没有了吗?”葆丝发愁的说。   “我们可以去魔药店买。妈妈不用担心,我明天就去买回来!”瑞德露出满意的微笑,就像他小时候能多吃一碗樱桃时一样满意。他躬身在葆丝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晚安,妈妈。祝你幸福,希望你快乐。”然后就回他的卧室去了。   葆丝回头才看到穿着火炮队睡衣的汤姆刚好从浴室出来,浑身热气腾腾的,可是他的头发已经干了,很明显是用了干燥咒。   “下回别用干燥咒,对皮肤不好。”葆丝快步走过去,准备拿润肤霜给汤姆用。他跟在她后面进了她的卧室,然后她愣住了。   ——今天晚上让他睡在哪个房间呢?   她担忧的看了看瑞德的房间,打消了让汤姆跟瑞德挤一挤的想法。这一对父子可是从一见面开始就火花四溅的,如果他们两个用魔杖打起来,瑞德一定会吃亏的。   ——他哪里来的魔杖?   葆丝后知后觉的想起来。长老魔杖已经被邓布利多拿走了,可他既然能用干燥咒就一定有一根魔杖。她迅速扫过他周身上下,不确实他把魔杖藏在哪里,或许用咒语隐藏起来了?   在她发呆的时候,他已经自觉的躺到床的左边去了。   “瑞德不洗澡吗?”他靠着床头坐着,拉好被子盖在腿上,并打开了床头柜上的台灯。   “……他的房间里有浴室。”葆丝背对着他,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她坚强的打开衣柜拿出睡衣走进浴室,在机械的洗了澡之后,她僵硬的出来,并在梳妆台前细致的完成了保养工作。   ——没关系,只是睡一觉而已。她对汤姆可是个陌生人呢,所以他也不一定会做什么。再说,不是夫妻就一定要做什么,不是吗?夫妻也可以纯睡觉的。   她做完心理建设才上床,汤姆在她躺好后关了灯,屋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周围只能听到他们两人的呼吸声。   葆丝忍不住侧翻身往旁边躲了躲。这感觉真的很奇怪,甚至比当时她知道汤姆是伏地魔还跟他躺在一张床上时更奇怪。他们到目前为止已经分开十几年了,这种感觉……可真有点刺激。好像她身旁睡着一个杀人犯。   ——对了,她完全可以去跟瑞德一起睡嘛!她为什么没想到呢?   葆丝马上决定爬起来到瑞德的房间去。   这时汤姆伸手把她拉到了怀里。   她紧张的呼吸都快停了!   他的手试探的抚摸她,好像想在黑暗中重新认识她一样。   “葆丝……”   这声音就在她的耳边,她甚至能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   “嗯……”她决定说点什么,但下一刻她的嘴就被他堵住了。   一点也不陌生的吻。   他仍是习惯性的用手握住她的下颌和脖子,好像下一秒就会掐死她。他用力的吻着她的嘴,舌头数次伸到她的喉咙深处。   她像要反抗一样按住他的手,腿也防御性的屈了起来抵住他。   下一秒他就压在她身上了,每一次都是这样,她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干的。睡袍被简单的撩了起来。   床吱吱哑哑的响起来,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大。她只希望瑞德不会听到这边的动静。   他支起身,她剧烈喘气。他的胳膊支在枕边,额前半湿的头发垂下来。他全身都是汗,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他的肌肉紧紧绷起,还发着抖。   “嘶……!”他抽着冷气,她才发现她正狠狠咬在他的胸口,血腥味灌了一嘴。她松开,又挑了另一个地方咬。   第二天早上她醒来时天还没亮,而睡在她旁边的汤姆的胸膛上有好几个深紫色的牙印。   在早餐桌上,瑞德的目光从她身上扫到汤姆身上,嘴里咬着一根芹菜嚼啊嚼。   “快吃。你还要去上课。”葆丝从后面拍了一下瑞德的脑袋。   汤姆放下刀叉擦了擦嘴说:“我今天想出去。”   这句话立刻让葆丝和瑞德都看向他。   “你想去干什么呢?医生说你最好多休息几天。”葆丝坐到他旁边的椅子上问。   “我想找个工作。”汤姆十指交握,平静的说:“我需要赚钱,不是吗?我不能让妻子赚钱养我。”他看着葆丝。   这个理由太正当了,葆丝发现自己没有理由拒绝。   瑞德在她旁边说:“爸爸,我想你不用太着急。现在你应该先养好身体,至于出去工作的事可以交给妈妈和我,我马上就毕业了,也已经找好了工作,所以我想你完全不用担心。”   葆丝松了口气,立刻跟着说:“是的,家里还存了一些钱。而且,我还想带你去看看医生。你之前失踪,我以为你死了,还举行了葬礼。我想现在最重要的是给你看病,然后再去魔法部恢复一下你的身份。”   汤姆看着他们,半天才说:“好吧,我可以过几天才去找工作。”   瑞德出门时,葆丝去送他,两人站在门外偷偷看了一眼坐在客厅窗户下晒太阳的汤姆。瑞德小声说:“他这是怀疑了吗?”   葆丝摇摇头,她也不确定。她说:“不管怎么说,他想工作这是正常的——我知道,他这是想出门。”她对焦急的瑞德说,她还没有失去理智。她说:“正是这样才是正常的,他是汤姆,他不会乖乖听别人的话的。不管我们说什么,他都会自己求证的。”   对,所以他一定会出门的。不管他们怎么拦都一样。   时间太紧,他们没有办法商量更多的事。瑞德只能匆匆去上课,葆丝回来,她决定今天先向医疗翼的南丁护士请假,她不放心把汤姆一个人放在家里。   可是当只剩下他们两个在房间里时,她不知道该做什么才正常,当她把房间都打扫过一遍,再把床单都换洗一遍后,她再也找不到活干了。   在她在房间里打扫的时候,汤姆一直坐在客厅的窗户前,手里拿着一本书随意翻着。   ——这样不行,他会更加怀疑的。   葆丝坐到他身旁说:“汤姆,你想去看看邓布利多教授吗?”   她正想解释一下邓布利多是谁,汤姆却说:“是那个当时的男巫吗?”   “……对。”葆丝说。   “好的。”他把书合起来放到一旁,站起来说:“我很愿意去拜访他。”   葆丝只得跟着他一起站起来:“那么我们现在就去,好吗?”   两人出门,走到门前汤姆突然回头问她:“你今天没有去上班?”   葆丝一怔之下马上回答:“对,我想我应该先陪着你。”   汤姆露出了一个温柔的微笑,伸手牵着她的手:“谢谢。”   “……不,这没什么。”葆丝觉得自己连怎么笑都不会了。   邓布利多是校长,他现在已经不用上课了,就在他的办公室里。葆丝和汤姆敲门的时候,他好像正在品尝新式糖果。   “这些是麻瓜产品,土耳奇软糖,要不要试试看?”邓布利多很热情的邀请葆丝和汤姆品尝一下这种外表沾满白色糖霜的软糖——它们看起来很甜、很软。   “谢谢。”居然是汤姆先伸手拿起一块来,葆丝跟在他后面也拿了一块。其实她更喜欢硬糖。   汤姆吃完了以后说:“很好吃。”可是他的脸上完全没有一点觉得很好吃的意思。   “你喜欢吗?那再来一块吧。”邓布利多又把糖盒子递过来了。   “谢谢,不过一块就够了。葆丝,你要再来一块吗?”汤姆扭头问她。   “我也不用了,谢谢。”她希望邓布利多能看出他的不同。   可惜的是邓布利多完全没有感觉似的,他跟汤姆相谈甚欢,当汤姆说他想去工作的时候,邓布利多赞成道:“这当然是个好主意!”他欣慰的拍着汤姆的肩,“汤姆,我很高兴看到你变成这样!”   等他们告辞的时候,葆丝几乎是拽着邓布利多威胁的说:“教授,你今晚能过来吃晚餐吗?我想我有很多事想跟您聊一聊。”   邓布利多想了一下才说:“哦,当然,我很愿意。如果今天能吃到白糖蛋糕的话。”   葆丝松开他说:“晚上您一定会吃到白糖蛋糕的。”   ——会多到让你牙疼的地步!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考虑了一下,我决定相信汤姆的胃   67   67、第 67 章 ...   邓布利多准时在八点钟来到葆丝的家。   “晚上好,非常感谢你们的邀请。”他带来了一瓶栎木催熟的蜂蜜酒。   “请进。”葆丝请他进来,房间里弥漫着白糖蛋糕的甜香味。邓布利多深吸一口气,赞叹道:“太好了,我都快等不及了!”   葆丝笑眯眯的把他领到餐厅,汤姆早在半个小时前就让她给赶到这里坐着。“汤姆一直在等你。”她说,“你们可以聊一会儿,晚餐一会儿就好。”说完她就溜进厨房了。瑞德正在厨房里摆盘子,葆丝说所有的大厨都是男人,所以瑞德一定也有这方面的天赋。   瑞德一边摆着一边把樱桃塞进嘴里,看到葆丝偷听餐厅里邓布利多和汤姆的谈话就说:“这样管用吗?”   “别吵。”葆丝摆摆手让他安静,“你把炖菜盛出来吧。”她指挥道,现在她只想知道餐厅里那两个人会聊什么。   瑞德利落的把炖菜从炉子上端下来,然后跟葆丝一起偷听。   “今晚很美好。”邓布利多说。   “非常欢迎你的光临。”汤姆说。   “晚餐一定非常美味。”邓布利多说。   “您实在太客气了,听说您是我的教授,也是瑞德的教授。”汤姆说。   “呵呵呵。瑞德和你一样,是个聪明的孩子。”邓布利多说。   瑞德摇头走开,没兴趣道:“我看他们什么也不会说的。”根本就是两只老狐狸嘛。   葆丝也觉得是这样,她发愁道:“怎么才能知道你父亲是不是真的失忆了呢?”   瑞德故作思考的仰头想了想说:“让他把金库密码告诉你?如果他还记得的话。”   葆丝愤怒的拍了瑞德一下,把菜端了出去。   这一顿晚餐她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消息。她不知道汤姆是不是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而邓布利多似乎对这件事没有一点的兴趣。就好像他真的是来吃晚餐的。气得葆丝在他第四次从汤姆的‘病’拐到蜂蜜公爵的新出品的糖果之后给他端来了一托盘的白糖蛋糕。   瑞德似乎非常乐意看到邓布利多吃憋,热情的请他‘再吃一个’,‘请再多吃一个’,‘这是妈妈特意为您做的,请再吃一个吧’。最后还是葆丝怕邓布利多真吃坏了肚子,阻止了他。   第二天,葆丝在带汤姆去魔法部消除他的死亡证明之前先去了校长室,她必须确定邓布利多真的认为这样做没关系。她甚至认为邓布利多让人冒充了。   “校长先生,我真不知道您在想什么!为什么您看起来毫不关心这件事呢?”葆丝在告辞前特地拉着邓布利多到一旁小声抱怨道。   “葆丝,我相信汤姆会改变的。如果他没有失去记忆,那么是什么令他这样做呢?”邓布利多狡黠的眨眨眼,“要知道,‘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死去才能让‘伏地魔’高枕无忧。”   他最后的那句话让葆丝直到通过壁炉到了伦敦还在想个不停。   “小心。”汤姆拉着她避过一辆疾驰而过的麻瓜汽车。   他们两人挽着手穿过街道。   ——没错。只有‘汤姆’确实死了,‘伏地魔’的身份才完美无缺。所以,如果汤姆愿意在魔法部恢复他本来的身份,是不是就说明他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他们来到魔法部,以前为了办理汤姆的死亡证明,葆丝曾经来过一次。当时的魔法部部员用一种方式验证了他们婚姻的真实性,由于她说自己是麻瓜,而且找不到汤姆的尸体,所以汤姆的死亡证明办得非常快。   而她现在又领着一个大活人来了,当年为她办理证明的那位男巫只好再次用各种方法来验证在他面前的汤姆确实是‘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本人。   “太太。”那个叫塞姆的男巫无力的说,“这可真是难办!当年是您说您的丈夫已经死了,可是看起来他只是失踪了而已。”他抱怨着这给他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他需要为此写很多的报告,甚至还有可能被上司责骂。   葆丝拿手帕捂着脸正准备哭‘我只是个麻瓜,我怎么知道巫师是怎么死的呢?说实在的,我还以为巫师死后会变成一棵树或一块石头呢!’,反正所有的巫师都认为麻瓜是非常愚蠢的,那么不管她怎么说都可以,不是吗?就她所知,摄魂取念和吐真剂放在巫师世界就像美国中情局的超A级特工一样难得一见,像这种普通派出所户籍科办事员一级的是不会有那种能耐的。   可是不等她开口,汤姆就说:“很抱歉,我的妻子是个麻瓜,她不知道当时我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一直没回家,她就以为我死了。”   葆丝觉得当面听到他这么说有点刺耳。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魔法部部员塞姆也很好奇,是什么原因让这个男人十几年不回家,妻子都以为他死了?   ——难道不是他有了另一个情人吗?   塞姆总觉得那才是事实。而这个男人又跑回家来了,然后就编了个谎话骗他的麻瓜妻子。   汤姆平静的说他一直在自创如何配制新型魔药,可能出了一点问题,然后他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最近才回到家里。   “原来是这样啊!”塞姆恍然大悟,他一点也不相信!这个男巫绝对是在骗他的妻子。可怜的麻瓜女人,她一定认为巫师都是这样的。   塞姆不得不重新把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登记为活人,并且他需要为这件事写大概七英尺长的报告。办完这一切后,他亲自送这对夫妇出门,并小声提醒那个可怜的麻瓜妻子:“其实你最好还是在报纸上登一则消息。毕竟我想他的朋友们也一定想知道他还活着。而且由于他生了这样的病,你最好还是去古灵阁看一看,或许这几年他又存了另一个金库呢?”他隐晦的提醒这个麻瓜女人注意她失而复得的丈夫的金库,并热情的把一个巫师家庭事物所的部员的电话给她。   “如果有任何问题,你可以先给她打个电话,她会提醒像你这样……的麻瓜妻子如何保护自己。”他再三交待葆丝。   “非常感谢,您太体贴了!”葆丝跟他握着手直到出门。   汤姆就站在门外等她,他吸引了很多女巫的视线。   “我们走吧。”当她走过去的时候,他伸手胳膊来让她挽住,这让她突然感觉有些虚荣。   走在伦敦的街道上,葆丝尽量若无其事的问他要不要去《预言家日报》登一则启事,告诉大家他其实还活着这件事。   “可以,或许我们现在就去?”汤姆意外的配合。   在《预言家日报》的编辑部里,已经痊愈的门法·斯基特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在得知这么离奇的事之后,他努力的说服他们‘完全不用花钱登一则启事’,然后他问了汤姆很多问题,虽然汤姆都是说不知道,可是葆丝却很愿意把当初他们在伦敦和戈德尔克山谷的‘幸福生活’告诉门法。   “哦,这太棒了!我是说,太感人了!”门法·斯基特写了足足六张纸后才停下来,如果不是他向主编要一个版面,葆丝都以为他想写一部《可怜的妻子:记一个嫁给巫师的女人》的回忆录了。   在对角巷进行了一些采购后他们才回到城堡。   “今天怎么样?爸爸活了吗?”瑞德看到他们进来,放下手中的报纸笑着问。   葆丝暗暗瞪了他一眼,事实上她不理解为什么瑞德会对汤姆有这么大的敌意——以前他可是很喜欢他的父亲的。   “别说这些了,进来帮我切洋葱。”葆丝示意他进厨房,然后迅速把今天他们都做了什么说了一遍,她需要听听别人的意见。   “这么说明天就能看到门法的报道了?那一定很有趣。”瑞德哈哈笑着,放下洋葱出去了,葆丝看到他在客厅的壁炉前叫门法·斯基特。   “哦,瑞德,我亲爱的朋友!你放心,我会让所有人都同情你的母亲的!”看起来他正迫不及待的要保证什么。   “别担心,老朋友。我对你很有信心。”瑞德满不在乎的说,“我只是想问问你,能不能把我也写上去?我可以给你提供几张照片。我们一家人的。”   “真的?”门法·斯基特几乎像要直接从壁炉里扑过来。“瑞德,这可真不像你!我是说,如果你想出名,那么早在去年你就可以做到了。”他好像有些想不通,事实上葆丝也一样,她一边听着一边不解。   “只是一些小问题。”瑞德挥了挥手,通过壁炉向门法·斯基特借了相机,然后把厨房里的葆丝叫出来,又亲自去把在卧室的汤姆也请出来,然后一家三口坐在客厅的壁炉前拍了好几张照片。   “这一定很不错。”瑞德满意的把相机还给门法·斯基特,“我期待着看到你的报道。”   ——这对父子俩个在干什么?   葆丝一点也不明白。她第一次发现自己像个局外人。不过就算这样,她也能感觉到汤姆和瑞德之间的那种剑拔弩张的味道。   第二天她偷偷跑到邓布利多那里向他抱怨:“他们两人太过分了!每天都用一样的笑容在我面前……在我面前……”她不知道怎么形容了,在她出来前,她给他们两父子都派了活,汤姆去清理厨房的下水道,瑞德去清理浴室的,如果在她回家前他们都干完了,那么可以把窗帘拆下来洗一洗。   “冷战?”这是邓布利多新学会的一个麻瓜词汇,他觉得放在这里很合适。他理解的这个词就是表面看起来好好的,然后在桌子底下打架。   葆丝狠狠瞪了他一眼。跟她的焦急相比,邓布利多看起来太轻松了。   “教授!”她喊道。   “好吧,好吧。”邓布利多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预言家日报》,取下水晶眼镜放在手里擦着,再戴上说:“葆丝,我觉得你完全不用担心。”他把报纸推给她,“你看,瑞德做得很好,不是吗?”   葆丝不解的把报纸接过来,一张巨大的照片吓了她一跳!   照片上是他们一家三口,她坐在沙发上,围裙上还带着油渍,而汤姆和瑞德并排站在她的身后,不管是谁看到他们都会认出他们就是一对父子。而那几乎占满整版的报道讲述了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一个坚强的麻瓜女人嫁给了一个脑袋有点不靠谱的男巫并生下了一个孩子,男巫喜欢做一些危险的试验,终于有一天把自己给弄傻了。‘是魔咒还是魔药?没有人知道。那个坚强的妻子在得不到丈夫的消息之后,不得不承认他可能已经死了。在我听到她这么说以后,我非常的同情这个可怜的女人。到底她的丈夫平常在家里都在做什么危险的试验才会让这个对巫师的世界一无所知的妻子认为丈夫可能已经去世了呢?’   葆丝几乎是保持着呆滞看完了整篇报道,里面甚至还有那个魔法部部员的采访。   ‘多年以后,当这个男巫重新出现的时候,这个可敬的麻瓜妻子马上接受了他,甚至连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回家?在哪里?在干什么?跟谁在一起?都没有问一句。看到她领着这个男巫重新回到她完全不熟悉的世界,我的心中充满了敬佩!’   葆丝放下报纸,邓布利多好奇的问她:“你觉得如何?”   她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邓布利多叹了口气,重新拿起报纸说:“我猜汤姆应该是失去记忆了。所以他才会允许在《预言家日报》上登这么一则报道。”   “啊!”葆丝突然明白过来了!她猛得站了起来!   邓布利多看到她明白了才接着往下说:“就像你当初用汤姆的死讯引来食死徒一样,他现在也用同样的方法引来他的同伴——他并不相信我们,也不相信现在的这一切是正常的,包括他的失忆。”   ——她为什么没有想到呢?   葆丝急得不知所措。她以为汤姆会更谨慎,他会悄悄的试探,不会用这种手段。这太……太不像他了!   “汤姆有些着急了。”邓布利多看着报纸上瑞德和汤姆站在一起的照片笑,“可是如果他想做什么,瑞德至少让这件事可信了八成。”只要瑞德的汤姆站在一起,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不是父子。而且这篇报道也将葆丝这个‘无知的’麻瓜女人的身份点了出来。   ——整件事情会变成汤姆个人的阴谋,跟葆丝没有关系。   “所以,”邓布利多请葆丝坐下来,“你完全不用担心。”瑞德会处理好一切的。   “就让他们父子自己解决吧。”他微笑着说。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68   68、第 68 章 ...   《预言家日报》上的报道的效果在一个星期以后才初现端倪。   那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周一,葆丝决定到对角巷的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给瑞德再买一套睡衣,而且也需要给汤姆重新做几件衣服——他根本没有一件多余的衣服在家里。另外她还想再买点飞路粉。   “你想出去逛逛吗?”她问坐在客厅里看报纸的汤姆。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似乎有点奇怪,瑞德去上学了,她每天都有事做。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并没有常常自己出入城堡,每次都是由葆丝带他出去的。   如果他真的迫不及待的想找他的同伴,为什么不愿意出去试试运气?或者他认为在外面他的敌人远比同伴多?可是就算跟着她出去,她连魔杖都不会用,又能做什么呢?   “好的,你想出去买点什么?”他放下报纸。   “哦,有很多事。”葆丝说,“最重要的是给你做几件衣服,马上天气就要变冷了,你需要很多东西。”   “我以前的东西你都扔了吗?”他突然问。   葆丝一愣,看起来他似乎早就想问这个问题了。做为一个离开妻子和孩子十几年的男人,可能他很好奇为什么这个家里连一件他的衣服都没有。   葆丝换上外出服,拿好钱包才对他说:“你以前从不把巫师的东西拿回家,所以家里没有你的袍子。”   不知道他听到这个会怎么想。   汤姆听了只是简单点了点头:“哦。”然后就让她挽着他的胳膊出门了。   伦敦正在下雨,事实上它很少不下雨。路上湿漉漉的,让人不太舒服。他们穿过破釜酒吧到对角巷去的时候,酒吧里的酒客看到汤姆都指指点点的,然后才认出葆丝。看来他们对这个年轻、英俊的‘丈夫’印象更深刻些。   这种感觉到了长袍店就更明显了,从女店主到来这里做衣服的女顾客,还有女店员们都对走进来的汤姆发出小小的惊呼声,而看到他旁边的葆丝后全都同情的望着她。   ——就算当年汤姆突然去世了,她当寡妇的时候都没收到这么多的同情。   “您好,请问有什么是我能为你们做的吗?”女店主很快迎了上来。   葆丝清了清喉咙,看着旁边的汤姆说:“我想给我的丈夫做几套衣服,四季的都要。”然后她转头对他说,“亲爱的,你要不要去选一些款式?”   一位女店员很快过来请汤姆到一旁挑款式,葆丝继续跟女店主说:“我想他大概需要两套冬装,一件斗篷,两套春秋天时穿的薄一点的袍子,如果您这里有打折的夏布的话,我想再做几套夏装。”   “当然。我们有很多打折的布料,您可以到这里来看一下。”女店主殷勤的请葆丝到一旁选布料,“我会给您最优惠的价格!”   在女店主如此热情的推销下,葆丝不但给汤姆做了新衣服,也给瑞德做了新袍子,最后也给自己挑了些时兴的布料。   等她从钱包里掏钱的时候,女店主似乎更加同情她了。坐在一旁从头到尾只是让人量了量身的汤姆收到了很多谴责的视线——似乎在报道中称汤姆目前‘没有工作’,而她这个妻子却‘一直在辛苦的工作赚钱’。   从长袍店出来后,葆丝又去买了飞路粉,顺便还买了一些巫师的保养乳液和其他化妆品——第一次买这些东西可真让她有些手忙脚乱的。采购完成后,他们又到旁边的冰淇淋店里坐了一会儿。   “你还想去别的地方逛一逛吗?”葆丝问。   汤姆一直在看着周围的巫师,他听到她的话后才回头看了她一眼说:“不。”   “那我们回去吧。”葆丝去结账。   就在这时街上的行人突然尖叫起来!葆丝还没反应过来,汤姆已经扑过来拽着她挤进了旁边的一间小店里,随即店主把店门咣的一声紧紧关上!   “发生什么事了?”葆丝后知后觉的问,不过这种情况可真熟悉。   店主吓得脸色惨白,他的店里充满了动物的味道。他微微有些不满的看了眼汤姆,回答葆丝道:“你们可真幸运!外面的那些人非常危险!”   非常危险?   葆丝从门的缝隙向外看,街道上的人都已经跑光了。   “食死徒?”她喃喃道。   “是黑魔标记。”汤姆在一旁说,葆丝抬头古怪的看了他一眼。他看起来不像是见到老朋友那样激动,如果是那刚才他就不必拖着她跑到这间店里躲起来了。失去记忆的黑魔王是把食死徒当成了真正的社会恐怖分子。   他在门缝那里看了一会儿后问老板:“有后门吗?”   “你们要出去?现在太危险了!”老板很明显不愿意开门,他害怕那些食死徒会跑到他的家里来。   汤姆盯了他一眼,葆丝清楚的看到老板在发抖。然后他就拉着葆丝径直往店后走去,在穿过一堆杂物和纸箱之后,他们找到了一个窄小的后门。   汤姆轻轻的推开,探身出去左右张望了一下后迅速拉着她出去,并一路小跑的往后面的窄巷钻。   葆丝气喘吁吁的跟在他后面,扭头看向天空,一个巨大的黑雾般的骷髅正浮在空中,一条黑色的蛇从它的嘴里爬出来。   ——这让她的脚下立刻快了三分。   长长的弯曲的窄巷中仅能一人侧身通行,两头都看不见人,拐角又多。下过雨的地好像长了青苔,滑溜溜的很不好跑。葆丝脚下一个不稳,汤姆那头立刻用力拉住她。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她猜,他是在考虑丢下她的可能性?   一停下来喘得就更厉害了,汤姆拉着她躲到一个小拐角的暗处,把她藏在了身后,她抱住他的胳膊小声问:“我们要跑到哪里去?”   ——如果他什么都不记得了,那他还会知道怎么离开对角巷吗?或者这也是生活常识?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把魔杖拿在手里了。   汤姆警觉的看着左右说:“跑到能出去的地方。”   所以,其实他也不知道路,他只是认为巷子的两头必然都有出口可以通向外面?   不等葆丝再说什么,汤姆突然向着一个方向射出了一道绿色的魔咒!   又是阿瓦达索命咒!就算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可咒语已经像他的本能一样长在他身体里了吗?   他连着发射了见好几个咒语,打得那一片的墙壁都炸开了,能看到一个戴着黑色兜帽的身影缩着脑袋躲在那里。   汤姆把葆丝往他们来的方向使劲一推:“跑!”   葆丝下意识的用尽全力跑出去,身后的咒语炸开声越来越远,几乎是瞬间就听不到了。小巷拐来拐去,很快连汤姆的身影也看不到了。   她慢慢停了下来。   ——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她为什么要听汤姆的话?   她转回去走了两步。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汤姆会是好心吗?   不对!   葆丝立刻想跑回去,可是已经晚了。一道魔咒击中了她,让她全身僵硬的倒在地上。然后几个戴着黑色兜帽的身影走过来,她看不到他们的脸,甚至连脖子都没办法动一下。   “是她吗?”   “应该是,我们一直跟着她。”   她被飘浮了起来,然后这些人让她浮着,又回到汤姆跟人打斗的地方。那里的战斗已经停止了,葆丝用眼角瞄到汤姆正好站在一个倒下来的人的旁边。他举着魔杖看过来。   ——她果然是个诱饵吗?   那些人停下来了,似乎不敢轻易靠近。   汤姆没有走近,他一直举着魔杖,打量着这些人。   “我们没有时间……”后面有一个性急的人催促道。这让前面的一个人仿佛下定了决心还是什么的向前走了一步,对汤姆说:“先生……”   他的态度既警惕又恭敬,好像不知该怎么办。   一道钻心剜骨瞬间打在他的身上!这个人立刻跪了下来,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所有的人都后退一步,参差不齐的道:“主人……”   葆丝很明显的看到汤姆的眼睛亮了,他简单的挥了下手,这些人就要退走,他眉头一皱:“把她放下来。”   葆丝这才被缓慢的放到地上。   “不要做多余的事。”他慢慢走近,对那些人说。   葆丝不敢抬头,她担心自己一抬头就什么都完了。   ——她会忍不住用仇恨的目光看他的。   他走到她身旁停下,大概过了一分钟,他才把她扶了起来,似乎此时他才发现她不自然的僵硬,然后随手施了个解咒。   等她一自由就立刻后退几步,然后在他带着嘲笑的惊讶目光中再上前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他抓住她的手把她拖到怀里:“这是最后一次。”他低声威胁着。   葆丝张嘴就啐到他脸上去。   后面有人声渐渐传来,看来是傲罗或别的什么巫师找过来了。   汤姆把她的脸按到怀里,抓住她的两只手等着那些人过来。   “你们没事吧?”一个男巫问。   “没事。”汤姆说,“我的妻子受了一点惊吓。”   葆丝克制不住的浑身发抖。   “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他说。   “现在已经没事了,你们现在就可以回家。如果有必要,最近两天可能会有魔法部的人去找你们,不用担心,只是问一些问题。请把你们的姓名和住址留下,顺便问一句,今天你们到对角巷来干什么?”   “采购,我们的东西放在一间冰淇淋店里了。”他回答。   “哦,那是福科斯的冰淇淋店。没问题,一会儿你们可以回去拿你们的东西。”这个男巫说完就叫来另一个人送他们离开。   “亲爱的,你可以走吗?”汤姆放开她,握着她的手问。   葆丝仍在发抖,她的脚没有力气。她也不想说话,于是只是摇了摇头,没有看面前的傲罗。   “你的夫人一定非常害怕。好吧,你们可以马上回家。”   登记了姓名和住址也拿回了采购的包裹后,他们通过壁炉直接回了城堡。   葆丝回来以后哆嗦着手到厨房去倒了一杯雪利酒,然后一口喝了下去,接着她又喝了第二杯。   当她拿着酒瓶出来的时候,汤姆正坐在沙发上,微闭的眼睛就像他正在欣赏一出美妙的歌剧。   “要来一杯吗?”葆丝冰冷的问他。   他睁开眼睛,微笑着说:“当然,请给我一杯,不必加冰块。”   葆丝给他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第三杯,再次一口喝完。她的脸都被酒液熏红了,眼前一片水雾弥漫。   她看到他拿着酒杯在手中轻轻摇晃。   “你为什么不喝?”她踉跄的从沙发的这一边转到他的那一边,夺过他手中的酒杯灌了下去,酒洒了出来,而她喝得太急,呛得咳嗽。   然后她越过他去拿酒瓶,他伸手帮她拿了过来,然后递给她说:“给你。”   葆丝把那半瓶雪利酒都喝了下去,整个人晕得天旋地转,房子都在转圈。她死死抓住汤姆的衣服免得栽到沙发下面去,她觉得地面是歪的,而且越来越歪。   “汤姆……汤姆……”她不停的喊他,一边哭。   他扶住她的胳膊,像安抚一只猫那样抚摸她的头发:“葆丝。”   “我恨你……我恨你……”她这样说,然后抓着他的领子吻上去,把他的下巴上涂满了口水。   她这样乱七八糟的亲了他一会儿后,他才搂着她的腰把她拉到怀里,敷衍的给了她一个吻。而她却像抓住机会一样死死搂住他,仿佛溺水的人抓到最后的浮木一样吻他。   两人交换着吻,五分钟后,汤姆猛得推开她,无力的葆丝直接滑到地板上。   “你……!”汤姆挣扎的想拿出魔杖,也想走到壁炉里去,可是他刚刚离开沙发就摔在地板上,很快晕了过去。   等他晕了,葆丝才放心的跟着晕过去了。   ——上帝保佑,她快坚持不住了,这药劲可真不是一般的强。   等她再睁开眼睛时,瑞德坐在她的床边。   “……你爸爸呢?”她沙哑的问。   瑞德平静的说:“在密室。”只有梅林才知道当他回家后看到她和父亲都倒在地板上的感觉。   葆丝听了才放松的倒在枕头上睡着了。   他离开卧室,客厅里邓布利多正在等他。“看来你的父亲已经想起来了?”他问,这可比他想像的要快得太多了。   “不。”瑞德说,“我认为他只是发现了什么。妈妈太紧张了,她一向如此。”   “她已经休息了吗?”邓布利多问。   “她大概需要睡上很长时间。”瑞德看了一眼卧室说,“就算魔药对麻瓜的效果不明显,可是她却一口气喝了那么多的雪利酒。”   “她可能原本是想将药放进酒里骗你的父亲喝下去。”邓布利多摇摇头说,“让她好好睡一觉吧,医疗翼那里有最好的解酒剂。”   “我们明天再说。”邓布利多说完就告辞了,瑞德送他离开后没有睡觉,他站在客厅时,回忆着当他到家时看到妈妈倒在地板上的感觉,然后他去找了海格,让他带他去看一看他的‘小朋友’。   “让我跟我的小宝贝说说话吧,海格,我知道怎么回去,你不用在这里等我。”他让海格先离开。   “小宝贝。”他摸着巨大的蛇怪的头微笑的说,“你愿意帮我去做任何事,对吗?”   蛇怪轻轻蹭着他。   他取出魔杖用咒语让它听不到声音,这样就算是父亲也不能再用蛇语控制它,然后把它领到了当初抓它时挖的那条地道前,它可以顺着这条地道回到密室中去。在让它离开前,他解开了它眼睛上的咒语。   ——‘替我杀了他。’   他看着蛇怪消失在地道中。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69   69、第 69 章 ...   葆丝睡了两天,中间起来喝过一次解酒药,不知道是不是药里有让人睡觉的东西,她喝完又睡了。   等她再起来已经是第三天了。   “瑞德?你在吗?”刚起来时她的头还晕得很,叫了几声没听见人应就知道家里是没人。她爬起来先叫来家养小精灵要了一壶咖啡,平常她不会这样做,都是自己煮,不过今天她心里记着别的事,不愿意在这种小地方浪费时间。   小精灵来了并没有给她送咖啡,而是一顿丰盛的早餐。   “里德尔夫人,这是小里德尔先生为您准备的。”小精灵尖细的声音说。   “好吧,谢谢。”葆丝发愁自己没有梳整齐的头发和胡乱穿着的晨衣,她本来想喝点咖啡就去洗澡,然后去找邓布利多问汤姆的事呢,现在只好先坐下来吃早餐了。   小精灵放下银托盘后就跑到卧室去了,看来是去收拾房间。它们的动作确实非常快,而且魔法又是那么的有用,在葆丝喝完一杯牛奶后,它已经收拾好了卧室并把床单和衣服抱出来准备洗了。   “夫人,您一会儿要用浴室吗?”看着这像小娃娃一样不到她膝盖高的小家伙跑到她面前像个小仆人那样的问她,让葆丝有些不习惯。   “当然,我是说不必了。”她还没有让人这样服侍过。   小精灵没有听她的,而是很快为她准备好了浴室和干净的衣服。然后回来侍候她吃早餐:“夫人,我叫哈比特,如果您愿意,我将会成为您的家养小精灵。”   这可把葆丝吓了一大跳!她迅速把刀叉放下看着它说:“你不是城堡的小精灵吗?”   哈比特摇头说:“不,是小里德尔先生买下我,将我送给您的。”   葆丝让自己记得等瑞德回来要好好的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家里会突然出现一只家养小精灵?   她没有让哈比特离开,在城堡里住了这么长时间,她很清楚这些小精灵的习性。如果她贸然让它走,它会吓死的。   在哈比特的服务下她吃了最食不知味的一顿早餐,再去浴室泡了个澡,出来后哈比特又帮她做了一次按摩。   “夫人,您太疲惫了,背上的肌肉很僵硬呢。”哈比特很老道的说。   “是吗?”从来没有考虑过保养的葆丝有些不好意思,更何况她看到了哈比特拿出来的那些巫师的保养品,那正是她跟汤姆出去时买回来的,当时她第一次像个女人那样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变老了。   “不过夫人很年轻呢,就像所有的贵族夫人一样。”哈比特说。   葆丝把这当成了恭维。   等她换上哈比特已经洗干净,烫得整整齐齐的袍子时已经快要十一点半了,现在再去找邓布利多早就来不及了,瑞德就要下课回来吃午饭了。或许她只能下午再去?   “夫人,请问午餐要准备什么菜呢?”哈比特问。   于是他们又就午餐的菜单讨论了半个多小时,等哈比特去厨房准备午餐后不到十分钟瑞德就回来了。   “妈妈,你今天感觉好吗?”他放下手里的书过来弯下腰给了她一个颊吻。   “很好,你呢?宝贝。”葆丝在他脸上亲了两下,让他坐到她旁边:“那天一定把你吓坏了吧?对不起,如果可能,我本来想把邓布利多教授叫来的,可惜的是来不及。”   “没关系。”他掸了掸袍角的灰尘,这个动作让葆丝突然不安起来。   ——太像汤姆了!   她不动声色的继续说:“我还没有问你,那天之后,你看到教授把你的父亲送到哪里去了吗?”   “密室。”他抬头对她说,“可能妈妈不记得了?当时我告诉过你。”   “哦,我可能是不记得了吧。”葆丝扶着额头,皱眉说:“或许是那药效太强了。”   “妈妈,你还好吗?”他扶住她的肩膀,担心的看着她:“不如我们去找南丁护士好吗?”   “别担心。”她拍拍他的手,“或许我很快就会好了。”   “不,我们立刻去找南丁护士!”瑞德反而更担心了,他扶起她马上去了医疗翼,甚至还把邓布利多和斯戈拉霍恩都叫来了。   “那个药没问题吗?”他不停的问着。   “可能……”邓布利多看了一眼葆丝,转头对斯戈拉霍恩说:“霍拉斯,我记得你那里似乎有一种药?”   “啊?哦,当然,当然。”斯戈拉霍恩在邓布利多的眼神下点头说。   “虽然那很一个珍贵,我知道你大概很珍惜它,不过既然葆丝需要,你是不是愿意割爱?”邓布利多商量似的说。   “这个嘛……”斯戈拉霍恩配合的作出一副肉疼的表情。   “教授!”瑞德可不会跟他客气,拉着他就往外走:“来吧,我陪您去拿药!”他一定会让斯戈拉霍恩把药交出来的!不管那药有多珍贵!邓布利多还有功夫在这里跟他慢慢磨,他可没这个耐心!   等他们走了,邓布利多对南丁护士说:“这里没关系了,谢谢你,南丁夫人。”   南丁护士收拾好离开后,邓布利多走近葆丝:“有什么事?葆丝,你不敢告诉瑞德的事?”   葆丝拉着他小声说:“我猜瑞德做了什么。你最好去密室看一看汤姆还在不在。”她越想越觉得就是这样!瑞德是故意让哈比特拖住她的,不然她一早就去找邓布利多了,而且只是喝了半瓶雪利酒她就睡了两天两夜?好吧,虽然她很少喝酒,可是既然有巫师的解酒药,醉酒总不见得比断手断脚更难医,不是吗?   瑞德或许在解酒药里放了什么其他的东西,所以她一装病他才会这么着急,因为他害怕那药会伤害她,虽然他有自信那药不会有问题,但是他还是会担心。   瑞德,瑞德,让她说什么好呢?   “我需要好好的打他一顿……”葆丝喃喃道。   邓布利多听了并没有太惊讶,可是也没有太担心:“我想瑞德不会偷偷放了他的,而且他也不会解咒,汤姆失去记忆……哦!梅林啊!”他顾不上多说,转身快步跑了出去。   葆丝立刻下床跟着他跑过去。   两人气喘吁吁的跑到一楼桃金娘的女生盥洗室,关上门后,邓布利多捏着嗓子,清了清喉咙,对着那个雕着蛇形的水龙头嘶嘶叫了几声,密室的通道就打开了。   “你学会了蛇佬腔?”葆丝震惊的看着他。   “其实和人鱼的语言差不多。”邓布利多谦虚的说,“事实上更简单点,你知道,用人类的喉咙发出在水里吐泡泡的声音不是特别容易。”   他们滑下通道,这里仍然是一片漆黑,空气中都是水腥味。不过上次汤姆被关在这里时的破坏的通道都恢复了。   “密室有斯莱特林的咒语,我猜他是担心他的大宠物在这里被关得久了会气到发疯跑出去吧。”邓布利多说。   所以不管密室曾经被什么样的咒语破坏过都会自动恢复成原样,这样任何动物都逃不出去。   “汤姆被关在这里三天了,他有吃的吗?”葆丝先想到的是这样。   邓布利多点点头说:“虽然他的魔杖被瑞德拿走了,不过我在他身旁放了一个盘子,如果他有需要,只要对盘子说想吃什么就行了,城堡的家养小精灵会为他准备的。”所以他不会饿死。   他示意葆丝跟在他身后,两人谨慎的穿过通道向前走。   这已经是葆丝第三次到密室里来了,如果让她说,感觉每次都不好。   邓布利多突然停下来了,葆丝马上问他:“怎么了?”   “汤姆不在这里。”   “他逃走了?!”葆丝震惊的说。   “不。”邓布利多叹了口气,他对葆丝说:“葆丝,你回去叫斯戈拉霍恩和麦格来。”他喃喃道,“就像我担心的那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葆丝不肯走,她也不肯去叫其他人来。她怕这件事跟瑞德有关。   邓布利多可能知道她不会妥协,说:“我想,瑞德把蛇怪放进来了。”他摇摇头,如果可能,他不愿意看到瑞德变成这样。可是他低估了瑞德,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他不再是个孩子了。可是他太冲动了。有很多事不是死亡就可以解决的,那通常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葆丝马上明白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神啊……”她害怕的四处看,不知道会在哪里看到一具尸体。“不会的……”她慌乱的说,“汤姆那么厉害,他不会那么简单的就……”对,他是史上最可怕的黑魔王,只是一条蛇怪而已,况且以前他上学的时候不是还收服过那条蛇怪吗?   ——不论如何!汤姆绝不能因为瑞德死掉!她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们来找到他!我相信他没事!”葆丝马上决定了。她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她对邓布利多说:“教授,有很多事是说不清楚的。让我们先找到他吧。”这是一个简单的威胁,虽然她还没想到邓布利多有什么可以被她威胁的地方,但如果他想把瑞德以杀人罪送进阿兹卡班,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希望汤姆没事!   不等邓布利多回答,葆丝就钻进旁边的一条通道内开始寻找汤姆。她不认为他会死,就算真的蛇怪进来了,他也一定会躲开的,不是吗?他不是傻瓜。   她不知道邓布利多会不会在她离开后仍然坚持把麦格教授和斯戈拉霍恩叫来,她只希望在这之前就能找到汤姆——而且是活的。如果不幸真找到了尸体,她也要比所有人都快一步。   她一边快步穿过所有的通道,在所有的拐弯处都要仔细查看,一边小声叫他。   “汤姆?如果你在,回答我。”   或许他不会叫她,可是既然他被关在这里,那么他一定想出去,不是吗?现在密室里只有她是麻瓜,如果他需要人质,她是最好的人选。   她猜他会出来的。主动出来抓她。   反正她只需要一个活的汤姆,哪怕是把她当人质抓住的汤姆也能证明瑞德没有做任何事——至少没有成功。那么一切都可以不承认。   “汤姆?快出来吧。”她在通道里小跑,声音回荡着。如果他在,早就应该听到了。   ——或许他真的死了。   想到这个,葆丝的心像掉到深渊里一样!她不知道这是因为汤姆真的死了还是瑞德做的事。   她告诉自己别再想下去。   “汤姆……”话音未落,她双脚一绊往前栽倒。接着耳边就听到一条大蛇从后面向她爬过来的声音,葆丝下意识的立刻闭上眼睛四肢并用往一边爬,爬着爬着就摸到了一条腿。   汤姆!   她要往后退!他却一把将她拖到怀里,她摸到了他怀里湿热的血。   他粗喘着箍住她的脖子。   “汤姆?你没事对吗?”她闭着眼睛不敢睁开,小声问他,一边用两只手摸他全身上下。他似乎是坐在地上的,躲在一个角落里,腿大概受了伤才不能走了,胸口上的伤口不知道在哪里,血浸湿了他的衣服。   “汤姆?”她摸到他的脸上,他的脸上有泥土和汗,或许还有血。   “汤姆?”她搂住他,松了一口气。   ——幸好还来得及,他还没有死。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0   70、第 70 章 ...   密室里非常阴冷,葆丝闭上眼睛抱住汤姆,他的胸膛随着呼吸起伏,可能是因为受伤,所以大概有点发烧。   他们没有说话,葆丝很想等他先开口,不过她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她先说:“躲在这里安全吗?我们出去吧。”   “从哪里出去呢?”他问她,似乎一点也不意外。   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她发现他完全没有紧张或失望,似乎对把他和蛇怪放在一起的事毫不关心。   葆丝想说点什么,但最终决定等离开这里再解释。   “到出口去。”因为眼睛一直不敢睁开,所以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他的目光像有质感一样一直在她的身上。“你知道,就是在桃金娘的盥洗室。”   过了一会儿,他的手放下来了,抓住她的胳膊说:“好。”   可是她很快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汤姆不能走了!他的两条腿像石头一样僵硬!   葆丝差点再坐回地上去,他死死抓住她,在她耳边低声说:“站起来!扶住我!”说着似乎盯着她看很长时间。   她顾不上多想,挣扎着站起来,撑住汤姆大部分的体重,尽量轻手轻脚。   “往这边走。”汤姆为她指路。   “汤姆?”他能看到路怎么走?那她是不是也能睁开眼睛了?   他的手松松捂在她的眼睛上,那只手带着尘土和血的腥味:“别睁开,蛇怪只是暂时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你呢?”葆丝怀疑的问。她总是忍不住在他面前提高警惕。   “……我知道怎么对付它,你呢?”他嘲讽的说。   她考虑了一下,决定暂时闭上眼睛比较安全,等到见到邓布利多再睁开也不迟。   冷静下来以后葆丝才发现刚才她哭了。她偷偷把眼泪擦掉,架着汤姆向前走。因为她不能看路,他的两条腿都没用,所以两人总是撞墙。   “等等!我告诉过你要拐弯了!”汤姆咒骂着,刚才葆丝又扶着他撞到管道上去。   葆丝也生气:“汤姆,我从来不知道你这么重!而且你刚才应该早点告诉我!”   “……你这个蠢货!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蠢的人!”汤姆捂着手腕,用肩膀撑着墙壁。刚才为了避免摔到地上,他不得不用手缓冲了一下,免得这个麻瓜女人撞扁她的鼻子。然后他瞪着这个完全不知道的愚蠢的麻瓜!梅林在上!他怎么会娶这么蠢的女人?哪怕所有的女巫都像巨怪一样丑一样笨也比她更好!   “汤姆,自从你十岁以后我就没听过你这样说话了。”葆丝居然有点怀念的感觉,如果不是时间、地点都不合适的话,她很愿意给汤姆一个拥抱。   “别再抱怨了,我们最好快一点。或许你已经知道了,你是一个大坏人。如果我们不快点的话,说不定等在出口的不是邓布利多教授,而是魔法部的傲罗。”葆丝很轻松的说。她知道自己这么说以后,汤姆一定会更生气,但他也会更了解他的立场。   “……我们走吧。”过了一会儿,汤姆果然没有再多说什么。   接下来他们没有再说话,汤姆会更早的提醒她往哪边走。花的时间比她进来的时候更多,她猜他在绕路避免碰到蛇怪。慢慢的她发现他并不是把所有的体重都压在她的身上,而是用一只手撑着墙壁,再配合他变成石头的腿当拐杖。   每当他变成石头的腿支在地上用力的时候他的呼吸都会更重。   一定很痛。   她只能尽量让他更轻松点。   “我们快到了吗?”葆丝闻到了一股味道,就像她每次进来时闻到的那个味道,和密室里的管道的水腥味混在一起的味道,她猜那就是蛇怪的味道。   汤姆也站住了,他的手紧紧抓住她背上的衣服,然后突然把她往后使劲一甩!   “汤姆……”她摔到地上连忙爬起来,小声叫他。她知道前面的是什么了!!没想到蛇怪会安静的在这里等着抓他们!它怎么会这么聪明?   “嘘……别说话……慢慢后退……”他说,“不!该死!跑!葆丝!跑!!”似乎顾不上多说,他猛得扑到她身上,把她连蹬带推的往后挤!   “跑到拐角后去!它得到的命令是杀掉密室里所有的人!!”   上帝啊!   葆丝的心跳都快停了!她四肢并用的往后退,转过头来就睁开眼睛站起来跑!   “别跑!该死!你是笨蛋吗?!”随着汤姆的咒骂声,葆丝也听到了蛇怪扑过来的迅速的沙沙声。   她以为这次要让蛇怪一口吞了,却听到汤姆在后面大声的嘶嘶叫着。然后是一阵魔咒的白光在背后炸开。   作者有话要说:咳……我看电影去了……只有这么多,对不起,大家新年好   71   71、第 71 章 ...   邓布利多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了!他解除了蛇怪身上的咒语,让它听见了汤姆的命令,停了下来,没把葆丝吞下去。   “真是太幸运了!”邓布利多松了口气,先去看了看倒在地上的汤姆,他的两条腿看起来似乎是变成了石头,肋骨断了几根,除此之外倒是没有什么大问题。   葆丝只是受了些惊吓,还有可能是因为扶着汤姆走了很长时间让她有些疲惫。   “我们最好赶快回到上面去,你和汤姆都需要医生。”他说,叫来了凤凰福克斯,一口气把汤姆和葆丝都带了上去。   凤凰福克斯把他们送到了校长室,在那里邓布利多叫来了斯戈拉霍恩。   “你觉得汤姆这腿是怎么回事?”   斯戈拉霍恩摸着胡子说:“嗯,我看大概是在蛇怪攻击汤姆的时候,他用自己的魔力将石化都逼到了腿上。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所有的人在见到蛇怪后都死了,汤姆啊汤姆,你可真让人吃惊。”他倒是很佩服这个从学生时期就如此优秀的斯莱特林学生。   “就算失去了记忆,你仍然是那么的聪明。我想你一定有斯莱特林的血脉才能找到密室。”斯戈拉霍恩呵呵笑,蛇怪造成的石化很好解决,只要用成熟的曼德拉草熬制的魔药就能治愈。   “不过,我不知道曼德拉草对你这样的石化能有多少作用,汤姆,我恐怕这大概需要一点时间。”斯戈拉霍恩保证汤姆一定会很快痊愈,只是可能会比一般的石化症花费再多一点点的时间就可以。   “没关系,教授。”汤姆说,“这完全是我自作自受。”他看着坐在一旁的葆丝说。   南丁护士能很快治愈他的肋骨,而他被蛇怪咬伤的胸前伤口也只要喝了斯戈拉霍恩的魔药后再休息几个月就没事了,问题在他被石化的双腿,可是至少他的生命没有危险了。   ——而且,这样说不定更好。他们再也不用担心会有一个黑魔王了,毕竟没有人见过瘸了两条腿的黑魔王。   “请原谅,我要失陪了。”葆丝把汤姆交给邓布利多,她必须去处理另一个人。   邓布利多想说点什么,可是最终他也只能看着她离开。   ——瑞德,我们都不希望你变得和你父亲一样。   他在心里说,然后回来对汤姆道:“你愿意先住到医疗翼去吗?汤姆。”   “好的,校长先生。”汤姆克制住他早就开始发晕的脑袋,让邓布利多将他送到了医疗翼,在喝下南丁护士的药之后,他很快就睡着了。   “我需要他安静的待在床上,直到康复。”邓布利多这样交待南丁护士。   “这很简单,校长先生。我要说,以前的汤姆可没有这么费事。”南丁护士皱眉道,她有些不满意这个好不容易回到城堡来的学生,时间好像没有让他变得更成熟。   “哦,他失忆了。”邓布利多说,“总会有一些改变的,不是吗?”   葆丝回到了家,斯戈拉霍恩请瑞德喝了一杯茶后就把他送了回来,这只老狐狸。就算邓布利多什么都没说他也明白他的暗示。   她坐在他的床前,这个已经长到和成人一样高大的男孩在她的眼里仍然是她五岁大的儿子。   夕阳从窗户洒进来,她一边做着针线,一边等他醒过来。她并不着急,一切都结束了。她只需要让他明白一个道理就行。   ——瑞德,死亡不是结束。   瑞德眨了眨眼睛,他的身体很沉,好像睡了一个长长的好觉。   “宝贝。”葆丝轻轻吻他的额头,“你醒了吗?”   他闻到了咖啡的香气。   “妈妈?”他坐起来,看了一眼外面,又看了一眼房间里的钟表。   现在是六点。“天亮了?你为什么坐在这里?”他掀起被子下床,接着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葆丝看着他僵硬的坐在那里,她坐到他身旁去,搂着他说:“宝贝,妈妈没事。”   在她怀里的孩子渐渐放松了,他回搂住她,在她的胸前轻轻磨蹭着:“妈妈……我爱你……”   “我也爱你。”她吻他的头发,“这个世界上我最爱你,没有人能比你更重要。”她又亲了他一下,“没事了,都结束了。”   “什么意思?”瑞德推开她震惊的问。   “瑞德。”葆丝摸着他的脸,他看起来非常英俊,非常年轻,就像早晨初生的太阳那样生气勃勃,他有无尽的未来,他可以做任何事。   “我来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她说。   “有一个男孩,从小在贫穷里长大。他没有衣服,没有面包,没有房子。睡在灰尘里,喝着污水。可是他相信他是不平凡的,他一直这样坚信着。他相信自己是个王子,总有一天会坐着南瓜马车回到皇宫中。”   瑞德想笑,他早就不是八岁的孩子了,不需要床边故事。可是他却觉得这个故事里有一个他害怕的真相。   “他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有一天,一个巫师来告诉他,他也是个巫师,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到巫师的学校去上学。从此他可以不必再生活在贫穷里,他可以过得很好,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得到一切想要的。”   “等他到了学校以后,他才发现一切都跟以前一样。当他为自己是一个巫师而高兴的时候,他发现那个学校里都是巫师。他没有什么不同。他仍然是个贫穷的人,比起那些出身名门的小巫师,他只是一个生活在麻瓜孤儿院里的、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知道是谁的孤儿。”   “他当然不甘心。他知道自己有这里所有的人都没有的神奇的力量,就算是巫师也没有的力量。他认为这表示他仍然是不平凡的,跟所有人都不一样的。”   “他费尽心血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父母,一个不平凡的伟大的姓氏。他认为自己终于能回家了,能够抬头挺胸的面对这个世界了,可是他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个私生子。”   听到这里,瑞德不能保持平静了,他已经猜到这是在说谁。   “瑞德,你认为他接下来会怎么做呢?”葆丝问他。   “我想他会……杀了他的父母。”考虑再三,瑞德说出了他的看法。他了解他的父亲,他是一个不能容许失败的人。在他一再的失望之后,他的愤怒想必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他猜,一定会有人要为他的愤怒付出代价。   “是的,就是这样。”葆丝说,“值得庆幸的是他的妈妈早在生下他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所以他只是杀了他的父亲和他的父亲的父母。这是发生在他还差一年就要从霍格沃兹毕业时候的事。”   瑞德惊讶的发现这跟他是多么的相似。   “而且,”葆丝接着说,“他还杀了我的女主人。我猜那就是他跟我的第一次重逢,直到现在我都想不起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大概是我也不愿意想起来吧。”亲眼看到汤姆杀人,这对她来说绝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她中过好几次遗忘咒,只有第一次的事她只能靠猜测。   “妈妈!”瑞德握紧了她的手,只是想像就让他害怕!   葆丝安慰的拍了拍他,说:“从那时起我们就重逢了。在这之前我们已经有六年没见面了。他来霍格沃兹上学,我当了女仆。”   她看着瑞德说:“我告诉你这些,是想让你想一想,你认为汤姆他杀掉他的父亲得到了什么好处吗?他因此变得更快乐了吗?”   瑞德皱眉说:“妈妈,父亲不是一个会快乐的人。我认为他跟这个词是无缘的。”快乐?他根本不能想像父亲会因为快乐而哈哈大笑,或者看《笑话集锦》一类的东西。   “那你快乐吗?”她问他。   瑞德知道葆丝不会高兴他想杀汤姆的事,他也不想说服她,所以他只是握着她的手说:“妈妈,我很幸福。只要有你在,我就很幸福。”   “我也很幸福。”葆丝抱住他的头亲了他一下,“宝贝,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为了爱你,妈妈什么都敢做。“所以,不要变得像你的父亲一样。他做了很多的错事,你要以他为鉴。这样你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妈妈,我很抱歉。”瑞德趁机拥抱她,开始示弱求饶。   葆丝拍着他的肩膀,知道他的这种小把戏。   “瑞德,我只是想告诉你,有很多时候不用做太多,只要能同样达到目的就可以。”她叹了口气,“我也是过了久才明白这个道理的。我同意汤姆是个非常危险的人,可是要让他变得不那么危险有很多办法。一直以来我就是这么做的。”   她捧着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说:“你完全不用去做那种事。那对你不好。”她摸着他的头发,看着这双跟汤姆一模一样的眼睛,这双眼睛多么坚毅,他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会轻易放弃。   “瑞德,要做成一件事有很多的办法,不是只有一种。比如汤姆,你大概还不知道,他的两条腿被石化了。我想他这辈子都不能行走了。”   瑞德眉毛一动,“哦?那可真意外。”他认为仅凭这个是不够的。   “当然,我们还有很多办法。”葆丝随意的说,“当他变得没有威胁之后,要如何对待他们是由我们来选择的。”   所以妈妈才变得如此宽容吗?因为她认为父亲没有危险了?   “瑞德。”葆丝说,他回神道:“是的,妈妈。”   “不要杀人。”她说,“你要答应我。只有这件事,绝对不能做。当然,在你有危险的时候,你可以反击。但不要为了个人的目的去杀人或做坏事。你知道什么是坏事,对吗?”   她这样看着他,就好像他还是个六岁大的孩子。可是瑞德发现自己不能对她说谎,也不能敷衍她。   “是的,妈妈。”他回答道,“我答应你,不为个人的目的做坏事,不杀人。”也就是说,只要不杀了他,其他什么都没关系,对吗?   “好孩子。”葆丝满意的亲了他一口,“现在跟我去看看你的父亲吧。”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元旦好。这个文快完了,倒数记时开始。   72   72、第 72 章 ...   葆丝离开之后,斯戈拉霍恩看着邓布利多和汤姆突然说:“哦,我想起来我的办公室里还有一剂止泻药没熬好呢,那我就先回去了。再见,校长先生,汤姆,祝你早日康复。如果有什么是我能为你做的,随时都可以告诉我。”他对两人依次颌首为礼后就出去了。   等他离开后,邓布利多关上病房的门,回来坐到汤姆的病床前说:“汤姆,你还好吗?”   “很好。”汤姆喝完最后一口魔药,把杯子放到床头柜上,然后看着邓布利多。他知道,他们需要谈一谈。   “那么,对这次的事,你有什么打算吗?”邓布利多问他。   “你想问我是不是会报复我的儿子吗?”汤姆冷笑,这个城堡里只有两个蛇佬腔,在他被关进密室之后只有瑞德能控制蛇怪并把它放到密室中。这件事当他在密室中看到蛇怪后就明白了。他的儿子想杀了他。   他看着邓布利多,威胁的说:“可敬的白巫师,你不打算‘公正’的将瑞德送到阿兹卡班吗?哦,我注意到了,你没有叫傲罗来。”   “这件事……”邓布利多取下水晶镜片擦拭,又戴回去说:“因为你没有受到伤害,而且也无人可以证明蛇怪是受到别人的命令到密室中的,也有可能是它想回去看一看,毕竟它在那里住了一千年。再说,瑞德还没有毕业,他还是个孩子。”   “……当年我也是个孩子。”汤姆抓紧毯子,愤怒的说:“你却一直像对待怪物一样的对我!”   “你果然早就想起来了。我猜,在你回到城堡之后应该就偷偷熬制了解药,是吗?至于失忆的魔咒,我想拿到瑞德的魔杖对你来说一点也不难。”邓布利多毫不吃惊的看着汤姆。   汤姆看起来平静极了,好像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接下来会怎么样。   “汤姆……”邓布利多看到这样的汤姆悲伤的说,“我一直在后悔,如果当年,我能够做得更多,或许你不会变成这样……”   然后他看出来了汤姆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他摇摇头说:“你要原谅一个老人,我最近喜欢回忆过去,然后我发现我犯了很多的错,造成了很多的伤害,而那些伤害都已经无法弥补了。”   “汤姆,我希望你不会像我一样。做为一个教授,我大概从来没有教你什么有用的知识——除了书本上的之外,那个你能比任何人都干得好。所以,如果可能,我希望你能从我的过去所犯的错误中得到一点小小的启示。”邓布利多说。   “无稽之谈。”汤姆说。   “好吧,好吧。”邓布利多失望的叹了口气,他站起来准备走了,临走前他对汤姆说:“好好的留在这里,南丁护士会照顾你,在你上学时她就在医疗翼照顾学生了,你完全可以放心。蛇怪的毒没那么容易解除,学校的温室里没有栽种曼德拉草,我会让斯戈拉霍恩教授去外面买,总之,汤姆,不要再做任何多余的事了。不然,就算你毕业了,我也能关你的禁闭。你一定不希望再被关禁闭,对吗?”   邓布利多警告完他就出去了,十分钟后葆丝带着瑞德来了。她想见汤姆,可是南丁护士却不许她进去。   “他很疲惫了,他受了一些伤,还中了蛇毒,而且这几天他似乎是在没有吃东西也没有喝水的情况下参加了奥林匹克,他喝了药,需要好好的休息。你最好明天再来。”南丁护士说完就把门关上了。   葆丝只能带着瑞德回去。   她对瑞德说:“你去看看蛇怪,它是你的责任。而你刚刚做了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主人,你必须向它道歉。让你的宠物去杀人,瑞德,这是非常坏的事。宠物不会知道那代表着什么,它会去做只是因为相信你,服从你。所以错的人是你。你不能辜负这份信任,哪怕它只是一条蛇怪。”   瑞德答应了之后去了密室,他会让蛇怪回到禁林中,并好好的向它道歉。   他离开后葆丝去找邓布利多,她必须知道之后他们会拿汤姆怎么办。   “教授。”她走进校长室,虽然邓布利多已经当了校长,可是她已经无法改口了。   “哦,葆丝,快坐下,我正准备享用一点蜂蜜酒。”老巫师像作贼一样背对着门,打开柜子偷酒喝,听到她进来后吓了一大跳,然后决定让她成为共犯。   葆丝在来城堡之后不久就知道学校里禁止饮酒,包括教授也不许饮酒,可能是为了避免给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在学校的餐桌上永远只有南瓜汁。   “教授,”她端着酒杯坐在沙发上,急切的问:“你们打算如何处置汤姆?”   邓布利多把酒咽下去才说:“我想大概不需要把他送到圣芒戈去,南丁护士能照顾好他。虽然他中的蛇怪的毒有点麻烦,可是这对斯戈拉霍恩教授来说不算什么大问题。就是他的石化症不太好办,你知道,学校的温室里没有准备曼德拉草,医疗翼也没有,因为那不是什么常用药,或许从这次开始我也需要在课程中加入一些不常见的东西,免得我们的学生在这里上了七年,我们却没有教给他们足够的知识。”   说到这里,邓布利多站起来到书桌前拿出一张羊皮纸写了几行字,看来他是认真的。   葆丝无奈的等他写完,等他回来后,她继续问:“教授,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想把汤姆送到阿兹卡班?”   “就因为他跟一群疯子说了两句话?不,葆丝,我不会把汤姆送到阿兹卡班。”邓布利多说,他放下酒杯,看着葆丝:“别担心,没有人会把他带走。我相信他也已经明白了,他会留下来的。”   葆丝不承认自己确实松了一口气。   邓布利多欣慰的看着她:“葆丝,你做到了我一直想做的事,我非常感激你,这比我得到一个梅林的勋章更让我高兴!”   葆丝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可是这位老巫师的感激是真心的,她说:“……不,教授,我做得没有那么多。”她也做了很多的错事,幸亏有人一直在宽容她。   “不,不是这样。”邓布利多摇摇头笑了,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是转而向葆丝推荐起了蜂蜜公爵最新出品的糖果。在品尝了几种糖果后,葆丝告辞了,她必须回去做晚餐了。   今天发生了很多事,可是她还是要给孩子做晚餐,不然她的孩子就要饿肚子了。   邓布利多送葆丝离开,关上办公室的门之后,他挥动魔杖,酒瓶和酒杯都消失了。他走进卧室,如果有人曾经进来过就会看到,这里看起来就像一个过去的陈旧的房间。   墙角摆着一张旧书桌,桌子旁边是书柜,对面是一张普通的单人木床,上面铺的床单还是很多年前流行的那种格子式样的。床单的颜色发灰,看得出来已经很旧了。   这是他在家里的房间,床单是妈妈亲手做的,弟弟阿不福思为他做了一个木头框子的画,挂在墙壁上,画是妹妹阿利安娜六岁时画的,八岁之后她就不再画画了,她什么都不再干了。   他坐在那张已经不合适的书桌前的椅子上,拉开抽屉,拿出当时他在家里写的那些东西。   当时他被迫回家,他很不甘心,可是他必须回家照顾妹妹,妈妈已经老了,弟弟还年轻。他必须放弃他的理想回到家里,他觉得这是在浪费生命,可他毫无办法。结果他用了一种沉默的方式向家人抗议,向他们报复。他的时间多么宝贵,他本来可以更好的使用自己的才能,可现在这些都白搭了,他只能留在这个家里,像个家养小精灵那样。   邓布利多翻看着当年他写下的羊皮纸,凌厉的笔触都快把羊皮纸戳破了。或许他的确是个天才,他能发明很多的咒语,有一些前所未见。   可是这些都无法跟他的家人相比。只是他明白得太晚了。   他站起来,把这些羊皮纸拿到壁炉前扔进去,看着它们烧成灰烬。   如果他能早一点明白的话,他不会把时间都浪费在留在房间里写这些东西,他会到楼下去,跟他的妹妹在一起,陪她玩,看着她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庭院里微笑,只要她坐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干,他就满足了。   她甚至不用对他说话,只要她还在,他就可以什么都不要。   “阿利安娜……”邓布利多站在壁炉前,一只手捂住脸,混浊的泪水从他的指缝间滑落。   现在他有了很多的时间去完成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可是他已经什么都不想要了。做一个伟大的巫师?不,他只想留在这所学校里,看着这些学生,希望他们不要像他一样做出后悔的事。   ——或许很多人都曾经被别人宽容过,可惜的是当时他们没有发现,以后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了。   在医疗翼里,汤姆喝下了药,躺在床上却毫无睡意。他听到了刚才葆丝的声音,也知道南丁护士拦住了她,明天早上她还会来。   他也在想邓布利多的话,他知道那个白巫师不是一个软弱的人,他不会一直把他放在这里,任由他这样的‘危险人物’留在城堡里,或许他会再次把他送到阿兹卡班,就像十几年前一样。   他当然不愿意回去,他已经没有第二个十年可以浪费了。可是他也不能去找食死徒,他现在中了蛇毒,双腿石化。当他没有力量的时候,他绝不会去找任何一个人。   或许他可以逃走,但目前这种情况,他没有自信能够从邓布利多的眼皮底下离开。而且,在《预言家日报》上登出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消息之后,很多人都会知道他有一个麻瓜父亲,包括那些食死徒。   ——他们还会服从他吗?   他不得不考虑这些事。那些食死徒多么的危险,他是非常清楚的。他们就像秃鹫,哪怕是同伴的尸体也会吞下去。   如果他们反对他……如果他们用他有个麻瓜父亲这样的事来反对他……如果他们用他就是混血的这件事来反对他……   是的,一定会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忠诚。他们一定会背叛他的,只要有合适的价格,他们会像犹大背叛基督一样背叛他,不管他们曾经在他面前如何发誓。   他都不会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3   73、第 73 章 ...   《预言家日报》的记者门法·斯基特对汤姆·马沃罗·里德尔先生非常感兴趣,他开始对他进行系列报道。   很快,关于里德尔先生在贫穷的麻瓜孤儿院的童年时代、在霍格沃兹自强不息的求学时代和他毕业后努力工作却屡屡碰壁的青年时代都展现在了大众的眼前。   在这件事情上他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包括霍格沃兹现任校长邓布利多先生的大力协助。   ‘汤姆是个非常努力的孩子,当我在孤儿院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他穿着不合身的衣服——听说那些衣服是由麻瓜世界的人们捐赠的,看起来非常苍白、消瘦,很不健康。’   邓布利多校长回忆了里德尔先生那悲惨的童年时期。本报记者在一些麻瓜友人的帮助下,得以对当时收养里德尔先生的麻瓜孤儿院进行了实地的探访!   孤儿院的科尔夫人是一个非常喜欢杜松子酒的女人。   ‘哦,我当然记得汤姆!’科尔夫人的照片在《预言家日报》上对着巫师们摆手微笑,‘汤姆是个可怜的孩子,他的母亲在圣诞节那天突然出现在孤儿院的门口,她看起来很糟,身上没有一个便士。我们把她扶起来,她很快就生下了汤姆,并给他取了名字:‘和他的父亲一样,叫汤姆·里德尔,中间名是我的父亲的名字,叫马沃罗’,然后她就死了,没有人找她,我们把那个孩子留下,他就是汤姆。’   葆丝也出现在报纸上,不过没有她的照片,只有关于她的采访。   ——邓布利多坚持要她接受采访,他说这对汤姆有好处。   ‘是的,我们是朋友,从小就认识。’葆丝回忆的说,‘当时我在离孤儿院不远的一家酒馆的厨房工作,是厨房女佣收养的孩子。我们当时都一样,每天都要干活,吃不饱饭。我想汤姆比我好一点。’   ‘离开那里之后我去当了女仆,汤姆当时已经离开孤儿院了,我们有差不多十年都不知道彼此在哪里,后来在伦敦重逢了。当时他已经从霍格沃兹毕业了,然后他就向我求婚了,我们很快有了一个孩子,他就是瑞德。’   瑞德非常乐意接受门法·斯基特的采访。   ‘爸爸很少回家,妈妈说他有工作要做,我们住在山谷里,然后又搬到伦敦,妈妈一直在工作。’   门法用充满感情的笔触描述了一个自强不息的混血巫师那令人同情的一生。   很显然,可怜的汤姆·马沃罗·里德尔先生从小就没什么钱,他住在伦敦的麻瓜孤儿院,进入霍格沃兹的时候接受了学校的赞助。可是当他从学校毕业之后,他面临了失业的危险。   然后在这时,他遇见了童年的女孩,他向她求婚,并很快生下了孩子,但此时他仍然没有找到一份足够养活全家人的工作。   门法甚至找到了博金·博克店的老板博金先生,所有的巫师都知道那是一所在翻倒巷的恶心的黑魔法店铺,那个老板就是个吸血鬼。   在可怜的里德尔先生从学校毕业之后,他只能找到在这样的店铺的一份普通店员的工作。   门法·斯基特猜测他甚至没有得到应得的工钱。   多么可悲。   年轻的里德尔先生很快从这间店铺辞职了,这种下流的店不是像他这样纯洁无知的年轻人应该待的地方。   可是他还有一个麻瓜妻子和一个儿子要养,面对着家庭,年轻的里德尔先生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决定钻研炼金术。   他希望自己能像伟大的梅林那样得到成功。但众所周知,他失败了,并且成功的把自己从家里不知道扔到了什么地方去,让他的妻子和儿子都认为他已经死在他的实验中了。多年以后他又回来了,失去了所有的记忆,但他的妻子和儿子满怀爱意的接受了他。   让我们为幸运的里德尔先生和他值得敬佩的麻瓜妻子鼓掌吧!他们真是幸福的一家人!   葆丝看着今天的《预言家日报》,不停的喊:“上帝!哦,上帝啊!”她看完了,对坐在她对面的瑞德说:“你的这个朋友不要命了吗?”   他把汤姆写成了一个自大的傻瓜!   瑞德满不在乎的摆手说:“妈妈,他高兴得很!我告诉他这是一个大新闻,他可能因此得到梅林勋章的!”   “放在他的墓碑上?”葆丝重重把报纸放在桌上,严厉的对瑞德说:“我警告过你!瑞德,你不能做事不留余地!斯基特先生很可能会被……”   瑞德无奈的小声说:“妈妈,校长同意的,事实上是他亲自去拜托门法的,如果不是这样,他才不会答应在报纸上写这么一大堆没营养的报道。门法只喜欢隐私、秘闻,这种写给家庭妇女看的赚人热泪的故事不是他的爱好。”   葆丝想起邓布利多确实要求她接受门法·斯基特的采访,这么说他确实早就知道这件事。   “他想干什么呢?”葆丝把报纸又看了一遍,“这些东西以前就写过了。”上次汤姆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报道过了。   瑞德耸耸肩:“谁知道呢?这是系列报道。”   门法·斯基特在下一周的报道上再次登出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闻,关于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身世!   “他想死吗?”葆丝看到报道后一下子就从沙发上站起来了!   门法·斯基特甚至画出了清楚的家谱!冈特家族疯狂的血脉,梅洛普·冈特跟麻瓜汤姆·里德尔的爱情传说——现在小汉格顿的人们都还记得乡绅里德尔家的儿子跟流浪汉的女儿私奔的事呢,门法·斯基特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超过一百个证人愿意告诉他这段爱情故事。   与此同时,医疗翼里的汤姆也正在阅读这篇报道。邓布利多校长体贴的让南丁护士把每天的报纸和早餐一起送给他。   “他一直在医疗翼躺着,一定非常无聊。可是曼德拉草到现在还没买到,斯戈拉霍恩教授也一直没把解除蛇怪毒液的魔药配制好,所以只能让他继续留在医疗翼里了。”邓布利多说。   汤姆平静的看完这篇报道后,用餐巾擦了擦嘴,对南丁护士说:“请原谅,我想见邓布利多校长。”   校长很快来了,虽然他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汤姆,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没有多少时间,你知道,听说小猫头鹰快出壳了,我非常想亲眼看到这一幕。”他带着欢乐的微笑坐下来,似乎迫不及待想要马上离开去猫头鹰屋。   “校长先生,我有一些事,想告诉你。”汤姆隐晦的说,“我想,经过考虑,我决定接受你的建议。我记得当时听到了那些人的谈话,他们还彼此叫了名字,如果你现在有时间,我马上就可以告诉你他们是谁。”   “当然,当然,我很愿意听你说。”邓布利多高兴极了,他的蓝眼睛在愉快的闪着光。   当天晚上,魔法部防止滥用麻瓜物品司、禁止滥用魔法司和处置危险生物委员会进行了一次秘密的联合执法行动,由魔法法律执行司下属的傲罗办公室协助,对某些巫师进行了一次秘密的突击搜查和抓捕,共抓获二十多个违反相关法律的巫师,据魔法部称,他们最多的将面临超过四百年的监禁。   “他们……他们非常的邪恶!他们居然想制造蛇怪和阴尸!所有的巫师都应该知道,魔法部严禁任何人制造具有极大危害性的魔法物品!这些人必将严惩!”魔法部部长福吉在记者面前大声的说,然后挺胸抬头的让所有人拍他的照片以刊登在报纸的头版位置。   门法·斯基特激动的得到了一个专访的机会——除了他以外,没有其他的记者能够去采访这些人。他兴奋极了!   最后一天,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系列报道到了高|潮——超过半数的被捕巫师宣称里德尔先生是他们中的一员,甚至正是他们的领导者。   ‘这太可笑了!’门法·斯基特说,‘如果要我相信里德尔先生是个强大的邪恶的黑巫师,我宁愿相信我的坩埚是我的妻子变的——所以它才会每次熬制魔药都失败,这简直跟她一模一样,总是会让我做任何事都不成功!’   所有的人都不相信,因为所有的人都相信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是个傻瓜。   ‘不过,我想这也能解释为什么里德尔先生这么多年不回家,我相信他一定是遭遇了很多不公平的事。’   门法·斯基特大胆推测,汤姆·马沃罗·里德尔先生可能正是被这群疯狂的黑巫师关在一个地方偷偷的为他们做一些违法的事,所以他才会失去记忆。至于为什么找他,当然是因为他是个混血巫师,唯一的妻子还是个麻瓜。   ‘她一定不知道要到哪里去找他。’   而且里德尔先生在学校里品学兼优,或许他的确在炼金术上颇有建树,可惜的是在他被人利用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   ‘听说现在里德尔先生仍在为病痛所苦。’在这句话的旁边是汤姆在医疗翼的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得出来他脸色不好,又无法下床自由行动。   ‘他的教授,现在的霍格沃兹校长邓布利多先生慷慨大方的表示愿意让里德尔先生留在学校里医治,恐怕这是因为他的妻子付不起圣芒戈那庞大的医疗费。’旁边再配上一张邓布利多校长站在病床前微笑的照片,他看起来可真慈祥。   ‘让我们祝福里德尔先生,他一定会早日康复的!’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PS:在伏地魔的全盛期,他有据可查的食死徒共有三十多人……咳,除掉那些还没出生的和还没成年的,往最多说,目前为止他的追随者大概有二十多人(……)   74   74、第 74 章 ...   葆丝把肉汤端到桌上,餐桌两边的瑞德和汤姆像准备进行决战的对手一样,气氛紧张极了。   “吃饭吧。”她已经放弃说服这对父子了。给他们两人分别盛了一盘汤后,她不管别人,自己先吃了起来。   一分钟后,那两个人才拿起刀叉开始用餐。   葆丝悄悄松了口气。   一个星期前,汤姆从医疗翼回来了。蛇怪的毒液终于解除了,石化的双腿也恢复了,虽然据邓布利多说由于这次他所受的伤太严重,可能在未来三十年内,他的魔力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当然不是变成哑炮那么严重,不过也差不多。   葆丝不知道在这里面邓布利多出了多少的力,不过她确实松了一口气。没有人比她更希望汤姆变成麻瓜了,说真的,她可真害怕一早起来又忘掉什么了。   从表面上看,汤姆并没有什么改变,就算知道自己的魔力出了问题也没有表现出愤怒或失望来,他看起来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可这却让葆丝更加担心了。   “你觉得你爸爸现在在想什么呢?”她不安的问瑞德。   “这很简单,妈妈,请给我们送茶来。”瑞德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小瓶澄清的魔药,他两眼放光的说:“让他喝一两滴这个,他会把晚上作什么梦都说出来的!”   葆丝打了他十下屁股。   在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她一直避免体罚,以免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什么难以磨灭的伤害。不过既然他现在成年了,口头教育已经不管用的时候,她发现暴力教育的魅力了。   “不许在家里使用魔药。”葆丝警告他,然后没收了那一小瓶吐真剂,全都倒进了下水道。   七月的时候瑞德毕业了,他终于得偿所愿留在了霍格沃兹,他现在的工作是助理教授——在他一再的洗脑下,邓布利多终于接受了给他增设一个合适的职位。   “教授,想想看,在未来或许也会有像我一样的学生啊,当他们走出霍格沃兹时还太年轻,而你又爱惜他们的才能的话,一个合适的职位可以让他们安心的留下来!所以,一个助理教授的职位是必不可少的!!”他花了半个学期说服邓布利多,甚至沮丧的说如果实在无法留在霍格沃兹,说不定他也会到翻倒巷的博金·博克店里去找一份普通店员的工作。   “既然父亲曾经在那里工作,说不定我也能在那里找到一份工作呢。如果店主肯收留我的话。”   这个新设的助理教授的职位没有固定的工作,他的任务是帮助教授备课,在需要的时候代课。   这对瑞德来说是如鱼得水,每一科的教授都喜欢他,包括去年刚成为变形课教授的麦格教授,她友好的要求瑞德在她需要的时候为低年级学生演示咒语,这样她可以空出手来去做别的事,因为她正是继邓布利多之后的霍格沃兹副校长。   “我认为,如果我想成为校长,这位麦格教授是我的劲敌!”瑞德很快发现了拦在自己面前的对手。   “你想怎么打败她呢?”葆丝好奇的问,并打算如果他说要像他的父亲那样的话,她会去向邓布利多借可以自动打学生屁股的教鞭。   “我想,我完全可以比她更受学生欢迎和爱戴!”瑞德骄傲的说。他早就发现麦格教授不像邓布利多那样跟学生打成一片,她太严肃了。在这方面他当然更有优势。   “非常好。”葆丝满意的说,瑞德保住他的小屁屁了。   斯莱特林的院长斯戈拉霍恩教授一直希望瑞德成为魔药课专属的助理教授,他的理由是没有哪一课像魔药课这样需要准备这么多的课前材料,那么多的魔药材料需要事先准备好。可惜瑞德和邓布利多都不同意。   瑞德当然更有野心,邓布利多说:“霍拉斯,我想其他学科的教授都像你一样需要助理教授的协助,弗里维前几天还告诉我说他非常感谢瑞德在他要上课之前就准备好了一切,让他省了不少事呢。所以,你看,如果我让助理教授成为魔药课的专属助理的话,一定会收到很多的抗议的。”   做为对拒绝这件事的道歉,瑞德花了更多的时间在斯莱特林学院,这也让他跟斯莱特林更好的联系在了一起。   很多学生都很感兴趣,关于那个《预言家日报》,他们很难相信像瑞德罗特·里德尔这样的人会有那样一个父亲。   “他简直比酒鬼更糟糕。”卢修斯·马尔福说,他现在上四年级。   “哦,卢修斯。”瑞德拍拍他的肩,在他们周围都是斯莱特林的学生,他们正在违反校规享用蜂蜜酒。斯莱特林学院的休息室永远为瑞德敞开,哪怕他现在已经毕业了。   “我不能选择我的父亲,可是我能选择我的人生。”他说。   “你让所有人敬佩。”卢修斯举杯,周围的学生纷纷举杯。   “敬我的母亲。”瑞德说道,然后喝下那杯酒。   虽然慢了一秒,可是卢修斯也跟着说:“敬你的母亲。”其他的斯莱特林也这样说。   等其他都散去后,卢修斯做为跟瑞德更加亲密的好友留了下来,他隐晦的说:“瑞德,或许我冒犯了你,不过我想说,你的母亲的家族做错了一件事,他们至少应该承认你。”   瑞德花了一秒钟想起来他说的是什么:“哦,你说这个。”他满不在乎的挥挥手说,“这不重要,反正我会让我的母亲得到更多的,比她的家族能给她的更多。”   “我当然相信你有这样的实力。”卢修斯摆了摆手,可仍是锲而不舍的想说服他:“但如果能家族的帮助,对你来说只会是件好事。”他看了眼周围,小声说:“我的父亲希望能帮助你,他对你很有好感。”   ——不知道马尔福家族知道多少。   瑞德敷衍的点了点头,卢修斯看得出来他并不感兴趣,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谈起了邓布利多校长的新巫师袍——深蓝的袍子上是七彩闪光的条纹。   晚餐后,汤姆起身去书房。   “父亲,我们可以谈谈吗?”瑞德站起来跟了上去。   “当然。”汤姆打开门,请他先进去。   葆丝僵硬的看着这一幕,小精灵哈比特倒是完全不紧张,它问:“老爷,少爷,需要送茶过去吗?”   “谢谢,哈比特。”汤姆说完就关上了门。   ——他们在里面谈什么呢?   葆丝现在想像书房里发生了第三次世界大战,她把哈比特准备好的茶点端过来说:“我端进去就好,哈比特,你收拾厨房吧。”说着不等它反应过来就去敲书房的门了。   书房里两人刚刚坐下就听到了敲门声。   瑞德看起来一点也不意外,他坐在沙发上说:“是妈妈。”小精灵送茶点不需要敲门。他看着父亲,想知道他会不会让妈妈进来。   汤姆起身去开门。   “你们的茶,亲爱的。”葆丝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就从他身旁挤了进来,然后坐在两父子中间的沙发上,不但给他们倒了茶,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汤姆关上门回来,非常自然的端起葆丝给他倒的茶喝了一口,看向瑞德:“那么,你想说什么?”   ——他也想看看瑞德会不会当着葆丝的面说。如果这件事可以让葆丝知道,他完全可以在刚才吃晚餐的时候说。   瑞德发现了这一点,他在心底冷笑。   ——难道我会怕你吗?   葆丝端着茶杯紧张的看着他们。到底想说什么?   瑞德很快把卢修斯今天说过的话告诉了他们,说:“马尔福先生的话是什么意思?”他更担心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   “他见过你吗?父亲?”他问汤姆。   汤姆缓慢的点了点头,在心里疯狂的转动着。   “马尔福家是个投机者。”葆丝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两父子又出了什么问题就行,外人的事她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她努力回忆着说:“我猜他应该只是想试探一下关于你父亲的报道是不是真实的,或者有什么隐情。”她转头看汤姆,现在他们的利益基本一致,他应该不会再藏私了吧?   “你说呢?汤姆?”她也问他。   汤姆看了一眼葆丝——她是从哪里知道这些事的?   “你妈妈说的……大概正确。”他放下茶杯说,“阿布拉克萨斯没有接受黑魔标记,就像你妈妈说的那样,他们一家都是投机者,只对利益感兴趣。所以当时我没有把他的名字告诉邓布利多——没有黑魔标记就无法定罪。”   “像这样的人有很多吗?”葆丝不安的问,她只关心这个。   汤姆又看了她一眼:“是的,大概有一些。不过不用担心,他们比我更害怕,一旦跟食死徒扯上关系,他们的名誉、地位、金钱都会一下子烟消云散的。”   葆丝突然问:“你是想让他的儿子卢修斯·马尔福成为食死徒吗?”   汤姆第三次看了她一眼——或许晚上他需要好好的问问她,都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他现在才觉得奇怪,有时她对他的了解,对巫师世界的了解超出她应该了解的范围了。比如马尔福家族,就算是巫师也不会知道的这么多。   现在他需要先应付面前等着他回答的瑞德。   “是的。”他想了想,决定告诉他:“从一开始我就没把阿布拉克萨斯放在眼里。”   “为什么?”瑞德奇怪的问,卢修斯·马尔福才四年级,还有三年才毕业。根据巫师的长寿看来,未来马尔福家有很长时间在阿布拉克萨斯手里。   “阿布拉克萨斯快死了。”汤姆轻飘飘的说,“最晚再过两年我们就该参加他的葬礼了。他得了龙裔梅毒。”   瑞德恶心的叹气,巫师贵族也太堕落了,他们在私底下可真是什么都敢玩。   葆丝虽然没听过‘龙裔梅毒’这个词,可是她认识后面那个词,这一定不是什么光彩的病。   “所以,到那时,卢修斯·马尔福会心甘情愿的在手臂上刻上黑魔标记。”汤姆平静的说,这是他原本的计划,现在……   瑞德直接忽略他父亲这带有一点点小遗憾的话,轻松的说:“这么说,我完全不用理这个叫阿布拉克萨斯的人了?”两年后,他会成为马尔福家族最亲密的朋友。   葆丝一直安静的坐在旁边听着,这时她微笑着站起来说:“已经很晚了,我们该休息了。”   瑞德马上跟着站起来说:“是啊,是啊,看,已经快九点了。那么,妈妈,父亲,祝你们晚安。”话音未落就溜出去了。   葆丝看着汤姆:“要我给你放洗澡水吗?亲爱的。”   “……当然,谢谢,宝贝。”汤姆嘲讽的说,伏身给了她一个颊吻:“我简直迫不及待要跟你共浴爱河了。”   “我也一样。”葆丝勇敢的迎上去,双手紧紧的搂住他。   ——亲爱的,让我们永浴爱河吧。   两人像战士一样谁都不肯退缩半步。   门外,瑞德对哈比特说:“半小时后,准备一个大浴缸,我想他们会需要的。”   哈比特尖声道:“好的,少爷。就像昨天晚上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5   75、第 75 章 ...   瑞德十八岁时已经非常英俊了——事实上他一直都是个帅小伙子,可是当有人表示想把女儿嫁给他的时候,葆丝才惊觉原来他已经长这么大了。   “你能相信吗?”葆丝坐在邓布利多的办公室里,手里端着蜂蜜柠檬茶,不敢置信的问他。   “事实上,这一点也不奇怪。”邓布利多低下头避开葆丝的几乎是谴责的视线,“葆丝,按照巫师的年纪,瑞德已经成年了。有很多巫师在一毕业就结婚,这很正常。”他企图说服一位母亲,她的孩子已经长大了。   “可他才十八岁!”葆丝用不容反对的语气说,“我不管巫师是怎么算的,在我们的世界里,没有男孩十八岁就结婚!”就算有,她的儿子也不许那样干。   “好吧。”邓布利多迅速放弃了说服这位母亲,他发现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你想让我怎么做呢?瑞德现在交女朋友了吗?他说过他对哪个女孩比较感兴趣了吗?”邓布利多艰难的回忆着在他记忆中的瑞德好像只对一件事有兴趣:成为魔法部长,而且直到现在他都抱着这个他六岁时的梦想不放——很多孩子长大后就不会把小时候的事放在心上了,他们多数都忘光光了。   或许这是遗传。汤姆三十八岁的时候和他十八岁的时候没有分别,甚至他猜跟他八岁的时候也没有太大分别。   葆丝放下茶杯,微笑的看着邓布利多——这表示她将要说的事情有那么一点点的难办。   邓布利多在她开口前就说:“葆丝,或许你应该找汤姆商量,他是瑞德的父亲。”他认真的建议。   “你是他的教授。”葆丝坚定的说,“而且我更相信您的意见。”   ——哦,她都称呼我为‘您’了。   邓布利多不安的想,到底会是什么事呢?   “事实上,”葆丝考虑了一下说,“有几个巫师家族表示,希望能邀请我和瑞德参加他们的家宴。”家宴之后就是互相拜访:让年轻人自己去交朋友吧。汤姆一看到那些家族送来的宴会邀请就明白了,而她是在收到三、四封后才明白过来的。一封只能说是汤姆想得太多了,三、四封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这非常好。”邓布利多立刻说。   “包括布莱克家族。”葆丝加重语气。   邓布利多作出不解的表情,他宽大的说:“葆丝,布莱克家族是非常令人尊敬的古老巫师家族,或许你还不知道他们家族里都出过哪几位伟大的巫师?我很愿意告诉你。”他摆出要从‘很久,很久,很久以前’说起的架势。   葆丝直接说:“我希望你能帮我拒绝他们。”   邓布利多长长的叹了口气:“葆丝,拒绝一位或几位巫师贵族的邀请是不明智的。”就算是他,也不能公然跟霍格沃兹的校董事会直接对抗,虽然他真心的认为他们不比一株巴波块茎高明到哪里去——至少巴波块茎是治疗顽固型粉刺的必不可少的成分,很多小姑娘都离不开它的帮助。   “我当然知道。”葆丝赞同他的话,“所以我想让你去拒绝,由我去拒绝是不合适的。”   邓布利多又想叹气了。   葆丝微笑着说:“我等你的好消息,教授,你知道,我是多么的相信你,瑞德也是多么的相信你。”   “是的,是的,我知道。”邓布利多说,他再次建议道:“你真的不考虑让汤姆来办这件事吗?”   “哦,阿不思。”葆丝站起来,她要告辞了,邓布利多只能也站起来送她。在门口,她给了他一个感激的颊吻:“我会做一大桌的美餐来招待你,回头见。”   “回头见。”邓布利多回拥她,然后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有时她的背影会让他想起阿利安娜,如果阿利安娜还在,一定是一个非常热情又活泼的充满活力的好姑娘、好妻子和好妈妈。   ——不过如果真是阿利安娜,她现在已经当祖母了,或许是曾祖母。   葆丝回了家,她心情很好的哼着歌,迈着轻快的步子进门,换了衣服就到厨房去准备晚餐。   汤姆从书房里出来,看着她说:“我真不敢相信,你真的去拜托邓布利多教授了吗?”   葆丝拿着土豆转身:“当然,难道你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她不等他回答就转回身继续削皮,巫师的自动削皮刀太危险,总是让她有种那刀会削着削着飞到她身上来的错觉,所以虽然家里的巫师型自动产品很多,她也宁愿自己削皮。   削完皮切块然后放到锅里蒸,今天晚上她想做土豆泥沙拉。   “我确实以为你只是开玩笑。”没想到汤姆还在她身后,而且还在说这件事。   她连头都不回的说:“汤姆,我以为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她举着刀回头,“瑞德不会这么早结婚。”   “他可以先订婚。”汤姆坐下来,拿起桌上的苹果吃。   “他也不会订婚。”葆丝拿走他手上的苹果,“马上就要吃晚饭了!”她瞪了他一眼,“你可以在晚餐后吃它,当甜点。”她把他咬了一口的苹果放到一旁的空盘子里,打算等到晚餐结束时再拿给他。   汤姆今天表现的对这个话题格外的感兴趣,他仍旧坐在餐桌前说:“葆丝,瑞德是个巫师,你不能用麻瓜的那一套来约束他。”   “他首先是我的儿子,然后才是巫师。”葆丝一边跟他说一边手上不停,切好洋葱后把锅放到灶上,巫师牌炉灶可以自动点火,它甚至还能分辨放上来的是什么锅而决定火有多大。   “哪怕他是未来的魔法部长,他也是我的儿子。”葆丝回头继续对汤姆郑重声明道。   “就像我是你的丈夫?”汤姆突然说出她曾说过的话,这让她在倒奶油的时候倒多了。   她在围裙上擦擦手,走到他旁边在他的嘴上亲了一下:“所以我才爱你。”然后继续回去做饭。   ——只有上帝知道刚才她的心跳得有多剧烈。   晚上瑞德回来的时候,在餐桌上,葆丝若无其事的问他:“瑞德,你想接受布莱克家族的邀请吗?你知道,像你爸爸说的那样,或许他们家是打算把女儿嫁给你。”她用开玩笑的口吻说。   “现在不行,我没时间。”瑞德说,他正忙着把豆芽塞进嘴里,这让他看起来小了五岁不止。   “助理教授的工作很忙吗?我以为你只是帮教授备课,偶尔收一收作业。”葆丝说。   “真的不行。”瑞德严肃的看着葆丝,似乎是怕她真的认为让他现在结婚是件好事。   “可是一个优秀的巫师家族的妻子对你是有好处的——你的爸爸这样认为。”她看着汤姆,加重最后一句说。   瑞德喝了半杯矿泉水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说:“如果再过几年,或许会比较合适,可是现在接受一个比我更强大的妻子反而会对我束手束脚。爸爸,你一定能明白的,是吗?”他扭头看汤姆。   汤姆手中的餐刀切开盘子里的肉排,不说话。   晚餐结束后,瑞德回他的房间,他在他的房间里放了一个大书柜,不知他是怎么弄的,他的房间大了一倍有余。现在他每天都工作到很晚,虽然他不用真的给学生上课,可是该备的课他一样不少,有时甚至比教授做得都更全。   葆丝收拾好厨房,洗过澡后回到卧室,汤姆还在书房里。十点钟时她去叫他回来睡觉。   “你还是认为应该接受邀请吗?”葆丝坐在床上说。   汤姆翻着手里的书,看样子不打算回答她,这让她不得不一再的叫他:“汤姆,你是怎么想的呢?”   等到关了灯,两人躺下来后他才回答她:“你对瑞德干涉的太多了。”   这一点葆丝倒是无法否认。她一直避免自己对孩子干涉太多,可有时她忍不住。   “我知道,我错了。”她痛快的认错。在别人面前她或许会辩解一番,可是在他面前就不必。   汤姆却没再说话,直到睡着她都在猜他到底在想什么。   过了复活节,汤姆突然说想出去工作。   “你想去哪里工作呢?”葆丝一听就警惕起来。   “我不能一直让妻子赚钱。”汤姆貌似很平常的说。   葆丝马上说:“怎么会呢?家里的钱都是你的。”从汤姆回来的那天起她就到古灵阁开了个金库,把金币存到里面,虽然每年要向古灵阁妖精交一些费用,不过几乎可以忽略不记。   那天,她看到了当全部的金加隆从那个黑色小布口袋里倒出来是什么样,那几乎把金库给填满了!   当然,金库是以她个人的名义存起来的。   现在她不介意把这件事告诉汤姆。   “我知道。”汤姆说,“大概是当时我准备的金加隆。”都是他用各种方法从一些人手里得来的,为了收买一些人,当时他准备了大量的金加隆。他看起来对那些加隆并不在意,他说:“我只是想找些事干。”   葆丝希望他能等一等,她去问了瑞德的意见。   瑞德问她:“妈妈,你想让他出门吗?”   “当然不。”葆丝皱眉说。   “那就简单了,我会在门口布下魔法阵,他绝对出不去。”瑞德这样说。   可是葆丝仍是不安,她又去问了邓布利多。   “如果你问我,那么我想让汤姆出去工作也没什么。”出人意料的,邓布利多居然这样说。   “阿不思,你这样想吗?”葆丝非常吃惊!   “当然,如果你不放心,我可以先跟他谈一谈。”邓布利多说。   “这太好了。”葆丝放了心。   第二天,汤姆应约来到了校长室。   “请进,汤姆。要来杯茶吗?”邓布利多说。   “谢谢。”汤姆进来坐下,面前很快被放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   “汤姆,我听说你想出去工作?”邓布利多开门见山,一边摆弄着桌子上的糖果盒,“你想试试吗?这是蜂蜜公爵新出的,只是它会咬你的舌头,如果你不注意的话。”   “是的,不,谢谢。”汤姆拒绝品尝新式糖果,他回答邓布利多:“我想去工作。”   如果他们不允许,他也不会一直留在城堡里。   “好吧,汤姆,我会告诉葆丝,这是你的权力,没有人能阻止你。”邓布利多挑了一个桔红色的糖果扔进嘴里,然后立刻被咬中了舌尖,这让他的脸都皱了起来,看起来很痛。   “谢谢。”汤姆站起来要走了,他甚至没有动面前的茶。   “汤姆。”在他开门前,邓布利多叫住他:“我想你明白,如果你出事,这个世界上会有人非常伤心。”   汤姆停下来,嘲讽的笑道:“我猜你是指葆丝?”   “汤姆,”邓布利多谴责的看着他,“你居然认为这是可笑的事吗?”   “对不起,教授。”汤姆很快的道歉,但是看不出他的真心。   “汤姆,难道你认为葆丝不会为你伤心吗?”邓布利多仿佛好奇的问。   “我猜,她会为我举行一个葬礼。”汤姆仍然像在开玩笑。   邓布利多的目光像是有力量一样逼迫着他。   “是的,我猜她大概会掉几滴泪。”汤姆换了个说法。   “这个世界上会为我们的死掉泪的人不多。我猜在我的葬礼上,或许连一个人都没有。”邓布利多幽默的说。   “您太谦虚了。会有无数的人为您的离去而哭泣的。”汤姆恭维道。   “不,我是指为我伤心的人。恐怕一个也没有。”邓布利多耸耸肩,站起来从桌子后走向他。他像个教授那样站在汤姆面前,好像面前的是他的学生。   “汤姆,这个世界上真的认识我们的人非常少,大概不会比石中剑多——至少亚瑟王得到过这么一把。而比如我,我猜真正知道我的全部并还会喜欢我的人……太少了。你身旁有一个,你非常幸运。”   汤姆嘲笑的撇了撇嘴。   邓布利多打开门:“你为什么不珍惜呢?会有很多人羡慕你的。”他看着汤姆出去,“再见,汤姆,好好想想我的话。”他像在教学生怎么对教授恶作剧一样对他眨了眨眼。   汤姆走向楼梯,学生从他身旁跑过,他听到在拐角处有几个围在一起偷看他的学生指着他说‘就是那个傻瓜’。   他绕过楼梯角的铠甲,墙壁上的画正在窃窃私语。   ‘胖夫人又偷胖修士的酒喝了。’   ‘哦,虽然画像不会胖,可是我真的觉得她更胖了!’   他熟悉这座城堡里的一切。他曾想过要得到它,他想过要得到很多东西,可是一瞬间所有的东西像沙堆的城堡一样倒塌了。   ——在他把食死徒告诉邓布利多的时候,他并没有当成一回事。   等他恢复过来后,他会得到更多的追随者。他坚信不疑。就连那些人在阿兹卡班把他供出来也在他的预料之中,黑魔标记只能标记他们的身体,却不能令他们对他忠诚。   ——特别是在知道他是个混血巫师之后,这份忠诚摇摇欲坠。   但是很快,《预言家日报》让他看清了很多事。包括他不能再利用纯血这个口号去召集巫师,就连他身上的斯莱特林的血脉都显得不那么耀眼了。   他曾经听过葆丝这样告诉瑞德:“如果你想让别人相信你的话,比如‘平等’或‘公平’,至少你自己要是清醒的,别最后连你自己都给绕进去了。”   她拿着一些麻瓜国家的总统回忆录和总统竞选的口号给瑞德看,说:“看,这些口号说的多么鼓舞人心。他们会一遍遍不厌其烦的说,或许第一次听到你会想‘他们在骗人’,第十次听到你会想‘他们怎么还在说这个?’,第五十遍听到你会想‘让我看看他们在说什么’,第一百遍听到你会想‘或许他们真的可以做到?’,第一百零一遍你会想‘他们应该说的是真的’。”   “但是事实上呢?”葆丝把那个麻瓜国家目前所有登上总统之位的人在任期间做过的事列出来跟他们的竞选口号或目标对比,“你认为他们做到了他们说过的事吗?”   如果有人曾经做到,所有人都会惊讶。   ——‘他做到了!他真的做到了!他做到了从来没有人做到的事情!’   看。就是这样。   当然,这里有一个说法叫‘我们一直   75、第 75 章 ...   在努力’。或许会是一个法案,甚至一个提案,一个尝试。‘至少我们进行了尝试’。   葆丝最后说:“‘说到’和‘做到’是两回事,瑞德,你要记得。”   ——或许他就是把这个给忘了。   葆丝认为麻瓜世界的总统候选人都是清醒的家伙,那些口号只是为了让大众给他投票,实际上谁最后上台没有分别,他们干得事都是一样的。   而他却把那些口号当真了。他真的相信这个世界上纯血更高贵,麻瓜巫师和混血巫师都应该离开巫师界!   ——这是第三次!他觉得在葆丝面前,他就像一个傻瓜!   或许连马尔福家族和布莱克家族都只是想在这里头分一杯羹,他当然知道那些追随他的食死徒里有不少都是这样的人。他并不在乎,这些目光短浅的家伙不会理解他的理想有多么的伟大!   但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所有人都站在他的面前嘲笑他。   ——嘲笑他连自己都骗了!   砰!   汤姆像颗炮弹一样冲进来,在厨房的葆丝和在客厅的瑞德看着他一步没停的直接冲进书房里去了。   等他关上门,瑞德询问的看葆丝,说:“我记得爸爸是去找教授了,他们说什么了?”   “不知道。”葆丝的手上都是面包糠,她正在做炸鸡,看了看双手,她决定先回到厨房去把饭菜做完再来关心汤姆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6   76、第 76 章 ...   葆丝坐在校长室的沙发上,今天她是带了礼物来的,十二双羊毛袜子和一大盒的自制糖果。   她是来送礼的哦。   “阿不思,”她微笑着说,“你能给汤姆一个工作吗?”   考虑再三,她还是不放心让汤姆自己出去找工作。既然能有一个助理教授,完全可以有第二个嘛。如果邓布利多担心汤姆会在城堡里做些小动作,那跟让他出去不知道做什么也差不多。   她有信心说服他,像汤姆这样的危险家伙,让他在眼皮底下比放他出去强得多。   邓布利多考虑了一分钟说:“如果汤姆不介意的话,事实上我一直想找人分担魔法史这门课。”   现在教授魔法史的宾斯教授是个幽灵。   这比葆丝原来考虑得好得多,她本来想哪怕是跟校工费尔奇一起工作也是可以的。   一高兴,她就大方的说:“工资什么的好商量,我只是想给他找点事做。”免得他在家里胡思乱想。虽然汤姆一直没说,可她认为他其实还是没放弃那个称霸巫师世界的幼稚梦想。   邓布利多认为还是要付工资的,而且助理教授也是记入编制内的。魔法部对霍格沃兹每年都有补助,工作人员多一点对学校没有坏处。经过商量,汤姆的工资是每年八百金加隆,正职教授的工资因年资从二千到三千六百各有不等,全校工资最高的是邓布利多,他每年可以得到包括各种津贴在内的一共四千加隆,扣除保险和年金,实拿三千四百二十二加隆,这还不算他从魔法部领到的由于各种勋章和名誉头衔发下来的钱。   比较起来,汤姆的工资真的不能算多,就是葆丝每年也能拿到一千五到一千六,瑞德虽然也是只有九百加隆,可是他总是会有各种外快,最多时有次拿回来了一万加隆——天知道他跟斯戈拉霍恩在干什么。   不过葆丝仍是认为这样已经可以了。   她回到家里,欢乐的敲书房的门。   “亲爱的,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汤姆打开门,她泡了茶后,两人坐下来,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他,说:“从下个星期一开始,你就可以去上班了!”   说完后,她一边喝茶一边注意汤姆的反应。   他看起来不是特别高兴,但也不像失望。过了十分钟后,他说:“好的,我知道了。”   等晚上瑞德回来以后,她把他拉到厨房让他帮忙剥豆子,把今天发生的事告诉他,然后问:“你觉得这样好吗?你觉得他会高兴吗?”   瑞德乖乖的用手剥着豆子,事实上如果他用魔杖,只要一眨眼这些豆子都能完美的躺在盘子里。可是他知道这是妈妈想跟他聊天,他愿意陪她坐一会儿。   “我想他不会高兴。你了解父亲,他不是一个会听别人话的人。”他说,把豆子一个个扔到碗里。   葆丝停下手,其实她也这么想。可是她还是问:“真的吗?”   瑞德转了下眼珠,改口道:“不过那是以前,现在他应该知道他什么也干不了,留在城堡里至少会安全点。”   这个解释葆丝可以接受,她放心的继续做饭。   瑞德把剥好的豆子放到桌子上,去了书房。   他敲门:“爸爸,我能进来吗?”   过了一会儿里面才说:“进来。”   他推开门进去,笑眯眯的说:“爸爸,我听说了,这可真让我高兴!我们马上就是同事了!哦,对了,你需要课本吗?我可以把我的魔法史课本借给你,你的课本一定早就扔了吧?你需要备课吗?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小窍门,这很简单,你可以把坐在下面的学生都当成南瓜……”   直到葆丝做好晚餐,过来敲门时才发现他们两父子坐在那里,瑞德坐在沙发上说得非常快乐,汤姆坐在书柜前的椅子上,膝盖上放着一本书,沉默的听着。   气氛有些古怪。   她笑着说:“快出来吧,晚餐已经做好了——你们在聊什么?”她威胁的瞪着瑞德,这孩子非常喜欢挑衅他的父亲,就像一只小鸟喜欢钻到老虎的嘴里玩一样。   这个习惯很不好。   “没什么。我在跟爸爸聊当助教的事。”瑞德笑嘻嘻的飞快的从葆丝身旁出去,他发现了妈妈眼中的杀气。就算他现在比她还要高一个头,而且她还只是一个麻瓜,但只要她想打他的屁股,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餐桌上瑞德也一直‘亲切’的说着当助理教授时的趣事,学生总是认为助理教授更好说话。   “他们常常会希望我能再晚点收报告,或者替他们向教授求情。”他哈哈笑着,对汤姆说:“爸爸,你可要小心,他们实在太难缠了。”   汤姆没说话,葆丝阴沉的看着瑞德:“吃饭的时候不许说话。”再说话就罚你吃一个星期的胡萝卜!   晚餐后,葆丝要瑞德洗碗盘——必须用手洗,然后在厨房里小声教训他。   “他是一个黑魔王!瑞德,你不能把他当成一个简单的父亲!他杀过很多人,也做过很多的坏事!你不能像其他孩子对待他们的父亲一样对他恶作剧!如果他真的生气决定报复你呢?”   瑞德甩甩手上的泡沫,满不在乎的说:“妈妈,他不会那么做的。”他是个黑巫师,但他不是个疯子。他们也不是他的下属,是他的妻子和儿子。他有时不太明白为什么妈妈这么怕他。   ——或许对麻瓜来说,他们对巫师总是恐惧的。   哪怕是妈妈这样勇敢的麻瓜也一样。这种恐惧在他们的心底,有时甚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瑞德相信父亲不会伤害他们,不管他们做了什么,他甚至没有对他们用过哪怕一个钻心剜骨。这早就可以说明问题了,不是吗?   对他来说,这就是他们父子相处的方式。难道让他像个崇拜父亲的傻瓜那样天天抓着他问飞来咒怎么用吗?他又不是五岁。可是让他一见他就抽出魔杖来打个你死我活也不正常,虽然他不喜欢在他这个年纪了又冒出来一个父亲——哪怕他是生父,但他也不会真的想杀了他。   ——上次只是一个意外。   为了那个意外,妈妈甚至让他替吉吉清洁鳞片!(就是蛇怪,妈妈认为就是因为他没有给它起名字才没把它当成宠物,想想看,他至少没让家里的狗去咬死他的父亲不是吗?)梅林啊!它有五十英尺长!而海格告诉他,他必须用手把蛇用浴液涂满它的全身,用魔杖涂得不均匀!   他都要怀疑是不是妈妈事先安排好的,就是为了让他吃苦头。   所以,现在他终于找到了跟父亲相处的方式了。就是这样,时不时的挑衅他,却又不会真的让他发火。   “不许再这样干。”葆丝对这件事下了一个结论。   瑞德只能接受,难道明天早上他要微笑着对父亲说早安吗?   第二天,在早餐桌上。   “早安,爸爸。”瑞德说完这句话就开始吃盘子里的煎蛋了,而汤姆还在看着他。   葆丝示意他再说两句。   “真是今天天气真好,不是吗?”瑞德又挤出来一句,接着低下头给面包片抹黄油。   在他出门前,他给了葆丝一个拥抱:“祝你有美好的一天,妈妈。”,又给了汤姆一个拥抱:“祝你今天运气好,爸爸。”   然后葆丝发现,汤姆一整天不管干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好像门把手和地板上有陷阱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写几章他们的家庭生活再结尾。最近大概都是这样调调。   晚安   77   77、第 77 章 ...   在四年级的魔法史课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年轻的教授,这可让四年级的赫夫帕夫惊讶极了!   他不像宾斯教授那样会从墙壁穿进教室,说实话在看了四年之后,这也不像一开始那么令人惊奇。   他说:“我是汤姆·里德尔,是你们魔法史的助理教授,从今天开始由我来为你们上魔法史这门课。”   “教授!”兴奋的赫夫帕夫大胆的问道,“你就是《预言家日报》上的那个人,对吗?”   教室里顿时乱糟糟的!   “他是谁?”   “一个可怜的巫师!听说他让人抓去做坏事,后来又被下了毒中了咒语,现在变成哑炮了!”   “我还听说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教授!你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吗?”马上有人举手问。   一个赫夫帕夫的女生严肃的说:“我的叔叔就是在试验他的新式遗忘咒时出了差错,他现在连去洗手间都需要别人帮忙!因为他总会忘记他到底去过没有!”   哦,一整个班的学生看向汤姆的视线顿时充满了同情。   一个戴着瓶底厚的眼镜的坐在第一排的男生说:“教授,如果你忘了你刚才说到哪里了,可以问我。”   汤姆面带微笑的看着这群活泼的孩子,他们就像他记忆中的赫夫帕夫一样。在他还是个学生的时候,每次看到赫夫帕夫都会想到一群挤在一起跑来跑去的小老鼠,他们总是叽叽喳喳的,快乐的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在十分钟内,他们的话题可以从一个星球跑到另一个星球。   ——昨天晚上,瑞德拿了一本麻瓜的《天体运行》给他看,他认为他一定不知道什么叫星星。   ‘就是那种在黑夜里一闪一闪的小东西。爸爸,你一定不知道它们到底长什么样,对吗?’   汤姆从来不知道愚蠢的麻瓜写了那么多的书,他还以为他们所有的精力都用来把自己撑死或自相残杀。   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多不胜数,似乎各有体系。比如人能站在地面上而没有掉下去叫引力——当然,他们没有解释为什么巫师能骑着扫帚飞到天上去。   葆丝喜欢他们父子两人和睦相处,瑞德理解为每天晚上在吃完晚餐后拿着书到他的书房去。他热衷于用一切麻瓜写的书来轰炸他的大脑。   他更惊讶他怎么看了那么多麻瓜写的书。   ——葆丝,葆丝,你毁了我们的孩子。你把他变成一个傻瓜了。   在他走神的时候,下面的赫夫帕夫已经开始讨论邓布利多校长的新式袍子了,还有他在星期一的早餐桌上跟麦格教授说了一句什么把麦格教授逗笑了。   ——他们似乎认为邓布利多校长和麦格教授是一对情侣。   汤姆听了一会儿后,放下手中的课本,坐到他们中间,跟他们一起讨论起来。他惊讶这些赫夫帕夫能找出那么多的证明,能说出那么多的理由。   这显然比上课更有意思。   “麦格教授一直没有结婚!”   哦,这当然是一个好理由。   “邓布利多校长也没有结婚!”   这让他们看起来更像一对了。   “你们知道吗?”一个女生神秘的说,她迅速吸引了一堆人的视线:“我听说在麦格教授还是霍格沃兹的学生的时候,正是邓布利多校长担任她的学院院长和变形课教授!”   所有人都为找到真相而欢呼起来。   汤姆突然说:“……可是,就我所知,校长是打算将他全部的生命奉献给霍格沃兹的。”他悲伤的摇了摇头。   “多么可怜的麦格教授!”所有的女学生叹息着。   在下课的时候,汤姆已经成为这群赫夫帕夫最喜欢的魔法史教授了。   根据邓布利多校长的安排,宾斯教授负责一到三年级的魔法史,他负责四到七年级。   继赫夫帕夫之后,拉文克劳、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都接受了这样一位新的魔法史助理教授,很多人表示他比宾斯教授教得更好。   一个星期之后,葆丝才松了口气,她本来担心汤姆不愿意去当助理教授教魔法史的,可是出乎她的预料之外,他居然每一天都去上课了,就算有学生追到家里来,他也没有表现得不耐烦。   虽然他和宾斯教授公用一间办公室,可是他似乎更喜欢在家里办公。   “幽灵的办公室。”瑞德夸张的打了个寒战,“连家养小精灵都不愿意去打扫宾斯教授的办公室,据说里面的灰尘已经有一百年了。而且幽灵喜欢住在像坟墓一样的地方,它们的品味跟人完全不同。”   葆丝将书房改成了汤姆的办公室,加了几把椅子,以便在学生来找他的时候可以坐下来。   他确实很受学生的欢迎,但让她意外的是来找他的最多的是赫夫帕夫和拉文克劳的学生,特别是赫夫帕夫。   “我还以为你会更受斯莱特林的欢迎呢。”在学生都离开后,她端着茶来到他的办公室里,两人坐下喝茶时,她说。   汤姆将羊皮纸都收起来,还有一本《拨开迷雾见未来》。   “这好像是占卜课的课本?”她好奇的问。   “是的。”汤姆坐下说,“似乎新来的教授特里劳妮教的东西有些太复杂了。”事实上,很多学生听不懂她在讲什么。斯莱特林不相信她的话,拉文克劳认为她隐藏了最重要的部分没有教给他们,而赫夫帕夫完全听不懂。   上个月,邓布利多带回了新的占卜课教授,以前学校里只有一门算术占卜课,当然,这门课更有技术含量,它需要通过复杂的计算来得出占卜结果,跟天文学紧密相联。   这样看来,霍格沃兹并不需要另一位占卜课教授,特里劳妮教授更像一个街边的骗子,她喜欢玩弄水晶球、扑克牌和茶叶沫,尤其喜欢预言死亡。   一开始学校里确实有不少人被她唬住,但很快就被拆穿了,这让大家并不是很喜欢她,特别是教授之中,麦格教授从来不介意表达对她的占卜的蔑视,这大概也是因为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特里劳妮教授就预言麦格教授将在一周以后死于一个胡桃。   据当时在场的瑞德形容,麦格教授的脸色从未那么难看过。   “特里劳妮这个姓氏是一个大预言家的姓氏,据说她是那位预言家的玄孙女。”瑞德耸耸肩,他不相信这个,就像他不相信命运一样。   葆丝盯着汤姆:“你想听一听她的预言吗?”   汤姆微笑:“葆丝,我不相信命运。”   ——我只是好奇,为什么邓布利多会让她到霍格沃兹来。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邓布利多教授,他绝不会做没有价值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8   78、第 78 章 ...   汤姆一直觉得他的人生就像切成两半的苹果。   在他二十岁之前,他认为自己非常幸运。不是所有的孤儿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力量,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实现他们的梦想。   从孤儿院离开的那一天他得到了新的生命,从那天起才真正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把过去的一切都抛在脑后。并决心再也不回去了。他跟过去毫无关系了。   虽然霍格沃兹并不是从一开始就那么美好的,当一个穿着不合身的旧长袍、拿着二手课本和二手魔杖的一年级进入斯莱特林的时候,他一定不会觉得那里是天堂。   但在二年级开始之前,他就有钱给自己购买一根崭新的魔杖了。   他疯狂的吸收着关于魔法和巫师的一切知识,三年级时他就成为了斯莱特林里受人欢迎的学生,五年级时他已经有一群人聚集到他的身旁,六年级时他成为了级长。   也就是在那一年,他找到了斯莱特林的密室,还发现了关于自己身世的秘密——斯莱特林的血脉。   他曾经认为在那一年,他得到了梅林的眷顾才会这么幸运。光辉的前程正在向他招手。   同样是这一年,他发现了自己的母亲才是巫师,那个懦弱的女人,抛弃生命的女人才是给他巫师能力的人,而他的父亲只是一个自大的、让人讨厌的麻瓜——甚至在麻瓜中他也不招人喜欢。   还是在这一年,他和葆丝·坡重逢了。   在一个非常可笑的深夜,他第一次发现孤儿院的童年离他这么近,他也没有自己想像的忘得那么干净——至少在他想起她是谁之前,魔杖已经移开了。   ——他认为这只是第一次杀人太紧张的缘故。   她毕竟是一个无辜的人。在那天晚上不应该死。   然后在两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杀了她。他一边认为自己应该更坚定一些,已经杀了四个人,再多杀一个没有关系。一边又认为他应该恩怨分明,在对待别人的时候他一直都是赏罚分明的,他会让所有的人记住,做错了事会受到惩罚,而有功劳他也会奖赏,他是一个公正的人。   接着,他突发奇想:如果他跟一个麻瓜结婚的话,邓布利多还会认为他是一个危险的人吗?   密室的事发生之后他就一直紧紧盯着他,而且他了解那个老巫师,他相信那些天真的孩子。他在学校的一些言论一定让他担心了,所以他才会对他那么警惕。   他想回到霍格沃兹,那是一座魔法的宝库。他认为在霍格沃兹,他才会更快的达到自己的目标。   他为自己能这么简单的解决掉葆丝的问题而松了一口气,然后很快把她抛到脑后。   她只是一个麻瓜女人。而他已经给了她足够的宽容了。   当他被邓布利多送到阿兹卡班的时候,那个老巫师站在监狱外面看着他,对他说:“汤姆,你需要为你做过的事付出代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永远的逃脱应该属于他的惩罚,因为他们犯的罪就挂在他们的脑后,只要一回头就能看见。”   他被打了三枪的身体还没好,在摄魂怪的包围下,他很快变得虚弱了,常常趴在地上剧烈的咳嗽。   他想过很多事,比如他要怎么逃出去,在他失踪之后,食死徒会不会脱离他的掌握。但他很少想起葆丝。   她只是一个麻瓜。   他想,等他出去以后,他可以很简单就杀了她。所以跟别的事比起来一点也不重要。   他在阿兹卡班等了两年,没有等到逃出去的机会,却等来了他的一个魂器。   ——这可真是让他太吃惊了。   他从来没想过魂器会有自己的意识。当他看到被日记本里的一片灵魂指挥着带着日记本找到阿兹卡班来的家养小精灵时,他从来没有这么恐惧过。   他想过任何一种背叛,却从来没想过他的魂器会背叛他。   虽然日记本中的灵魂没有表示出要杀了他的意思,但是这是很明显的,不是吗?它可以吸收纳特梅的魔力和生命变得强大,那它当然可以吸收更多巫师的魔力和生命。   其中就包括他。   他告诉小精灵乔伯那是一个邪恶的黑魔法,正是它杀了纳特梅。在他的示意下,小精灵毁了日记本,而他把那一片灵魂重新纳回到自己的体内。   其实在他进阿兹卡班之前,正打算制作更多的魂器。除了冈特家族的戒指,他还从赫普兹巴·史密斯那个老女巫那里得到了赫夫帕夫的杯子和斯莱特林的挂坠盒,然后他在霍格沃兹的有求必应室里找到了拉文克劳的冠冕。   他会把它们都做成魂器,藏到任何地方,这样他就永远不会死了,任何人也杀不了他了。   是的,他原本是这样想的。   不过他现在改主意了。如果一个普普通通的麻瓜日记本做的魂器就这么危险,那么其它用魔法物品制成的魂器又会怎么样呢?   他并不是放弃魂器了,只是他认为自己或许还不十分了解魂器——这应该是一个非常安全的魔法,它对使用它的巫师应该是无害的。只是他所了解的制作魂器的方式不够完全,他只需要将它变得更加完美,然后再使用它就可以了。   他从阿兹卡班离开,第一件事,他认为应该是给曾经想要杀他的人一个警告。就像是有一条绳子牵着他一样,他在打听到葆丝在哪里后,立刻就找了过去。   他不明白葆丝为什么想要杀他。他当然看得出来那是一个针对他的陷阱,但他想不通她怎么会想杀了他。   他看到了葆丝和他们的儿子瑞德在一起,看起来就和任何一个普通的麻瓜家庭一样。他当然也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甚至还有一个葬礼和一个墓碑。   ——或许,那个葆丝是假的。是别人冒充的。真正的葆丝认为他死了,像所有的麻瓜女人一样认为她们久不回家的丈夫已经死在外面了。   有人杀了他之后告诉她,说他已经死了,于是她给他举行了葬礼。并且瑞德也是那个人送回来的。   那人一定是个巫师。一个比如相信孩子应该跟母亲在一起的巫师。就像邓布利多。   他看到了邓布利多将葆丝和瑞德带到霍格默德。所以这一切都是他的阴谋。   但他还是有一点怀疑。他不想轻易放过一个敌人,他必须知道到底是葆丝还是邓布利多干的。   他试探了很久,很多次,最后他终于确定了。   葆丝真的想杀他。   从那一刻起,葆丝·坡这个灰色的人影突然变得鲜明了。就像她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一样,那一幕又浮现在他眼前。   ——‘嗨,让我们把那只兔子吃掉吧。’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79   79、第 79 章 ...   汤姆睁开眼睛。   这里是书房,四面墙壁上都是书,一大半是麻瓜的书。葆丝喜欢买来各种麻瓜的书,瑞德在前几年去各地旅行时买回来了很多外国的书,最多的是德国和俄国的。   旁边的书桌上放着咖啡,这是小精灵刚刚送进来的。   现在想起来他还是没有多少真实感,好像二十岁的他就在昨天。   但事实上是他在阿兹卡班住了两年,回来以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可能这个改变更早就发生了,只是他没发觉。   当他明白葆丝真的想杀他之后他就离开了。他本来有很多事要做,早在他进阿兹卡班之前他就有很多的计划,现在他必须加快脚步了。   至于葆丝,考虑到瑞德还小,他的身旁必须有一个母亲来照顾。如果他杀了葆丝,那当然很简单,可是邓布利多只怕会对他更加警惕了。   所以,暂时让她活着也没什么不好。   如果说他杀掉老汤姆·马沃罗可以看作是他对父亲抛弃他们母子的报复,那他杀葆丝就毫无理由了。   邓布利多在某些时候有多么偏心他早就知道,这位老巫师并不如他所想像的那么公正。   像葆丝这样的弱者攻击他,在邓布利多看来是不会有大问题的,甚至他还会为她找理由。但如果是他去攻击葆丝,那就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了。   邓布利多总是认为拥有强大力量的巫师应该照顾弱小,强大的力量要为弱小的人使用才有价值,如果依仗强大伤害比自己弱小的人就是罪恶。   汤姆自然是嗤之以鼻的。他自己的力量为什么要为别人使用?那是属于他的。他可不稀罕那些人的感激,花费力气只为了得到别人的感谢?   在他看来邓布利多在浪费他的才能和生命。   他无法理解邓布利多,认为他只是在沽名钓誉。他也无法理解葆丝,她有时看起来凶狠至极,可有时看起来又跟所有的普通人一样。   他离开之后也时刻让人盯着葆丝,果然,她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带着瑞德在城堡住了下来,并很快找到了一份工作,每天都很快乐。   他不知道那份每周只有十几个加隆的工作到底有什么趣味,或者她只是喜欢侍候人?所以才会去当女仆,现在又跑去当护士?每天听那些女学生抱怨自己的粉刺难道会有什么成就感吗?   与她不同的是,瑞德果然就像他以前一样,迅速融入了霍格沃兹,虽然他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可是就像他从出生就一直住在城堡里似的。   他一直在看着他们。   瑞德到了十一岁,果然被分院帽分进了斯莱特林。   他暗中命令一些人注意在霍格沃兹里有前途的学生,在一堆的人中间,他总是希望能听到更多关于瑞德的消息。那是他的儿子,是他的骨血,和他一模一样。   有人注意到了,这些人都被他悄悄处理掉了。或许这些人只是想揣测他的心意,可是他不能冒险。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瑞德有一个麻瓜母亲。   每年暑假瑞德就会到外国去,刚开始的几年葆丝会跟着他去,两人去过两次法国,去过苏格兰,去过美国。他们似乎一直不缺钱,他很清楚这都是因为葆丝从他这里拿走的那个钱袋。   等瑞德长大一点了,葆丝就让他自己出门了。大概是在他上四年级后,他去了德国,他在德国待了很长时间,除了一个暑假,他还在圣诞节假期时又去了一次,甚至第二年的暑假他又去了。   他以为他是对格林德沃感兴趣,可是他去的最多的地方却是德国国家图书馆,看起来他对麻瓜的历史更感兴趣。   据他所知,麻瓜世界在前半个世纪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可是瑞德为什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麻瓜有什么值得他在意的地方吗?   出于好奇,汤姆阅读了一些资料,他知道巫师对麻瓜的偏见,如果他想知道更公正的资料就不能由巫师告诉他,所以在瑞德回到英国后,他去了国家图书馆,并借回了所有被瑞德阅读过的书籍文献。   他以前也在麻瓜孤儿院生活过几年,那几年让他对所有的麻瓜都没有一点好感。   ——他对葆丝也没有好感。   但这并不妨碍他读麻瓜的书,本来他只想草草翻一翻,毕竟这些事跟他没关系,如果不是瑞德,他根本没想过要去看麻瓜的书。   但是一些历史上的书却让他看入了迷。   汤姆站起来,桌上的咖啡已经凉了。他走到书柜前一个个看过去,或许葆丝不会想到,这里面的书大半的他都看过,甚至看得比瑞德还要多。有些他甚至会翻很多遍,里面的东西都快背下来了。   从那时起他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感觉。   ——自己走的仿佛是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路。   可他不知道如何改变,怎么做才是正确的?他明明发现了问题,却束手无策。他没有放弃他的理想!也没有放弃他的目标!但是这样下去他的目标是不会实现的!   他所期待的未来由他一手打造的巫师界是和平的,完美的。这个世界里只有巫师,只有具有资格学习魔法的纯巫师!他们每一个人都会在这样纯净的环境下成为大法师那样厉害的巫师!而他就站在他们的顶端!   他认为现在所有的牺牲都是值得的,为了更美好的巫师界的未来!所有的恐惧也都会消失,未来的巫师会赞美他,因为是他带给了他们这样的未来!   是的,一切应该是这样的!可是,要怎么做呢?   他第一次觉得茫然了。像他所设想的那样,吸收强大的巫师成为食死徒,当他们的势力足够强大之后占领魔法部,控制巫师界,再将所有的混血巫师和泥巴种都关到阿兹卡班,然后整个巫师界都会得到净化。   听起来很简单,他也有足够的信心能做到,只要先除掉邓布利多就行。   ——如果是葆丝,她会怎么做呢?   汤姆完全能想像她会说什么,因为她就是这样教瑞德的。首先她会给他买来一大堆的书,告诉他这里面有其他人已经做到了,他可以先学习一下。   当瑞德说要当魔法部长的时候,葆丝买了非常多的美国总统竞选的书给他看,那个麻瓜国家的总统几年就要换一次,所以成功当上总统的人非常多,而且他们都热衷于写回忆录或接受采访,把自己成功的事迹说了一遍又一遍。   所以那个时候瑞德天天写他的演讲稿,一遍遍推敲他的‘政见’,他当上魔法部长后第一件事要做什么,第二件事要做什么,民众如果反对他要怎么回应,如何利用媒体——所以他跟《预言家日报》套关系,跟门法·斯基特交朋友。   当瑞德说要先当霍格沃兹校长之后,葆丝也是先扔给他一大堆的麻瓜学者或校长的回忆录。   瑞德读完了之后,一方面开始在学校里收买人心——他对学生绝对是最和蔼的,就算是个助理教授,他备课也是最认真的。   另一方面,他开始试着自己发明咒语、试验魔药。   邓布利多发现了龙血的十二种用途,如果他能也发现点什么的话不就行了?   葆丝是这样告诉他的:“看,瑞德,如果你想当一所学校的校长的话,你就要学识渊博,让所有人都认为,哦,他懂得真多!就像邓布利多教授,听说他会说二百多种语言呢!”   葆丝在那边扳着手指数什么人鱼话、巨怪话,她说:“虽然看起来可能没什么用,毕竟我们不会跟人鱼或巨怪住在一起,可是至少这听起来很厉害!”   确实很厉害,所以瑞德也开始学人鱼的语言了。   汤姆觉得葆丝说的很有道理,可是当他看到瑞德被她指挥得团团转后,又不安起来。   ——他了解葆丝就像了解孤儿院的床和早餐。   以前,每次当她准备向厨娘苏珊说谎的时候,她看起来都是最无害的,也是最有说服力的。   那他到底要不要相信她呢?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80   80、第 80 章 ...   “汤姆,汤姆。”葆丝端着烤鹅翅膀站在餐桌前,面前的汤姆明明是看着她的,心思却不知道转到哪里去了。   “汤姆,你要不要这个?”她又问了一遍。   坐在另一边的瑞德笑眯眯的故意拿着盐罐说:“爸爸,你是不是想要这个?”说着把盐罐往汤姆手边推了推。   “……不,我不用这个。”汤姆终于回过神来了,他先是皱眉看了看盐罐,接着发现站在面前的葆丝,还有她手里的托盘:“只有小羊排就可以了……算了,给我一块吧。”   可能因为葆丝端着盘子在他面前站了那么长时间了,他最后还是挟了一块炸鹅翅膀。   葆丝再托着盘子转到瑞德那里,瑞德立刻微笑着挟了两块下来:“谢谢,妈妈,这可真香啊!”   这句话让葆丝露出了一点笑容,她给自己挟了两块后,剩下的又端回厨房了。   每一周的周末,葆丝喜欢自己做饭给家人吃,她把这一天订为他们一家人的相处时光。至于小精灵哈比特则在今天放假。哈比特并不习惯放假,不过葆丝让它到城堡的厨房里找城堡的小精灵玩它还是很高兴的。   吃完一顿安静的午餐后,谁都不能离开,他们要挪到客厅去,坐在壁炉前一边喝茶吃甜点一边聊天。   葆丝很注意家庭生活,她认为只有常常在一起才会是一家人,如果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话,哪怕住在一幢房子里也没用。   她端来了茶,说:“那么,瑞德,这一周你都做了什么呢?”   聊天需要话题,巫师世界又没有电视,只有收音机。汤姆和瑞德都对听收音节目不感兴趣,就是她也不喜欢。而讨论哪个明星又出了什么新闻这样的话题也不合适,所以每次葆丝只能规定每到这时,大家需要把这一周都做了什么说出来当话题。   瑞德耸耸肩说:“没什么特别的事。我给《预言家日报》写了两篇报道,主编希望我再多写一篇,不过我的时间不够。学校里,这个星期我只代了魔药课,我想斯格拉霍恩教授是不是不想干了?他最近总是这么说。”   葆丝马上问:“他是这么告诉你的吗?”   “他一直是这么说的。”瑞德倒是对做魔药课教授没什么兴趣,“前两年是我的年纪太小了,刚毕业就当教授不太合适。现在我已经二十岁了,斯戈拉霍恩教授认为时机已经到了。”   葆丝慢慢搅着茶,迟疑的说:“如果这样,你会成为斯莱特林的院长吗?”   瑞德正在担心这件事,在他看来邓布利多应该不会答应让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来做院长,可是拒绝此事似乎又太蠢了。他是说如果他要当霍格沃兹的校长的话,先当院长是正常的,只是比他设想的快了一点。   他现在已经不觉得他可以在三十岁之前当上魔法部长了,以前他甚至认为只要他一毕业就可以呢。   葆丝扭头说:“汤姆,你觉得呢?汤姆?”他又走神了,她可真好奇他最近在想什么。   汤姆反应过来,掩饰般的喝了口茶,说:“……可以先考虑一下。”   葆丝很想问‘考虑什么?’,她怀疑汤姆根本没听到他们刚才说了什么。不过她还是仁慈的没有拆穿他,跟着也喝了口茶。   倒是瑞德好奇的问:“爸爸,你认为我应该考虑什么呢?”   汤姆这时已经想起了他们刚才在说什么了,他虽然走神了,可是耳朵却没闭上。他看了一眼这个时刻不忘跟他作对的儿子,所有的父亲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对吗?既高兴有个儿子越长越像自己,有时又想狠狠的揍他!   “当然是你的教职。”汤姆严厉的说,像个父亲一样:“或许你还太年轻了,如果没有自信,不如早点向斯戈拉霍恩教授说明,就说你根本没有自信接手他的工作,就像说不像他所想像的有那份才能。”   明知这是激将,可瑞德还是上当了!他打定主意等星期一就去跟斯戈拉霍恩教授说他愿意成为魔药课教授!如果还有别的工作在等着他,那他也会做好的!   葆丝看着这对父子又对上了,只好用一种神秘的语气说:“你们想不想知道我这一周都做了什么呢?”   她眨着期待的眼睛看着这对父子。   汤姆先低下头,移开火花四射的视线,瑞德好像要把火气都咽下去,转头努力的微笑着对她说:“当然,妈妈,快告诉我吧!”   “哦,我发现了一个剥杏仁的小秘诀!”葆丝兴奋的说!   瑞德用力挥了下手臂:“太好了!快告诉我们吧!”   于是葆丝说了一下午怎么又快又好的剥杏仁,甚至把买好的一大包带壳杏仁拿出来,带着这两父子剥了一大罐杏仁。   ——有那么多精力不如来帮她干活吧。   早就习惯使用魔杖的两父子剥得手指头尖都是红的,不过这两人遗传的头脑好,聪明又学得快,很快就能剥得比葆丝更快了,结果她考虑下一周可以带着这两父子剥松子,那个更小,更费力。   在新的一周里,汤姆仍然是助理教授,葆丝每天还要去医疗翼上班,但很快发生了一件事。医疗翼的南丁护士打算辞职了。   她已经在霍格沃兹干了五十年了,现在她的年纪渐渐大了,这样的工作对她来说太吃力了。她的儿子也希望她能辞职,搬到他那里去住。   “我有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他们非常可爱!”南丁护士拿出照片给葆丝看,黑白的巫师照片上两个可爱的小孩子在他们父母的怀里笑着。   南丁护士离开后,霍格沃兹势必需要一位新的护士。葆丝当然是不可能的,她没有魔杖,不会使用魔法。   邓布利多登出了招聘广告,想再聘请一位新的护士。   葆丝却想到了自己,她也想辞职了。瑞德都二十岁了,她也应该退休了。以前她只是想让这个家生活得更好,可现在看起来已经不用这么辛苦了。虽然看不出来,可她认为汤姆已经失去有雄心了,更重要的是他已经不可能再成为伏地魔了——除非那些巫师都混了头,还会接受一个混血的、曾经出卖过他们的主人。   他的魔力也一直没有恢复。葆丝相信这里有邓布利多的功劳,这个老巫师非常长寿呢,说不定汤姆要死的时候他还会活得好好的。   所以,一切都不用担心了。那么她为什么不好好休息一下呢?   她再一次来到了邓布利多的办公室。   “你要辞职?”邓布利多看起来就好像她刚才说要跟汤姆离婚,“为什么呢?葆丝,就算南丁护士离开你也不必担心,新的护士来了也不会妨碍你的工作的。”   葆丝就像要做祖母了那样微笑着说:“不,邓布利多,我想让自己休息一下。我应该要好好享福了,而不是每天工作。”   邓布利多发现她是认真的,他非常吃惊。霍格沃兹的教授少有在还活着的时候离开的,他们多数会在教职上干一辈子,几乎都是去世才会需要找下一个教授。   “哦,当然,这当然很好。可是葆丝,你至少还可以再干上二十年再想这件事,等到瑞德的孩子出世之后也不迟。”说完,邓布利多难得说了一句并不算违心的恭维话:“而且你看起来非常年轻。”就像她才刚刚结婚,除了岁月留下的成熟以外,她丝毫不见老!   “……你服用了什么魔药吗?”邓布利多几乎是确实的问,他刚想到这个问题,麻瓜没有这样的能力,那就只能是她服了什么魔药。那么是谁给她的呢?汤姆?不,在汤姆回来之前她就是这个样子了。   对了,瑞德刚得到蛇怪吉吉时好像用它的毒液和血肉跟斯戈拉霍恩换了一些魔药。   ——这个孩子这么小就知道心疼妈妈了。   邓布利多幸福的叹息着,多么好的孩子啊!   “好的,葆丝,看来我不能阻止你了。我会给你优厚的退休金的,你可以自由的去享受你的生活了!”他痛快的答应了,“但是汤姆和瑞德会继续住在城堡里对吗?”   邓布利多开始发愁了,如果没有葆丝,他不敢想像只有他们两父子的霍格沃兹会变成什么样。   这同样也是葆丝担心的问题:“他们可以每天上班吗?我是说,我还是希望我们一家人在一起。”   “当然可以。”邓布利多放心了。   送走葆丝之后不久,斯戈拉霍恩来找邓布利多了。   他腆着大肚子坐下道:“老朋友,我已经不能胜任这样繁重的工作了,不然我的这把老骨头都要散架了。”   “当然,霍拉斯。”邓布利多给他倒了杯茶,“上次你说的事,我考虑了一下,我认为就像你所说的一样,瑞德完全可以胜任这份工作。”   期戈拉霍恩本来还想需要花更多的时间说服邓布利多呢,这下他高兴的说:“太好了!阿不思,你终于不那么古板了。像对待汤姆的时候那样,你总是认为年轻的孩子干不好工作,可是事实上他们比我们更能干!那么就这么决定了?从下个学期开始你看如何?”   “都听你的。”邓布利多微笑着说。   在里德尔家的晚餐桌上,葆丝和瑞德都很兴奋。   “我有个好消息要宣布!”葆丝说。   “妈妈也有好消息吗?”瑞德很高兴。   “亲爱的,你也有吗?”葆丝马上想到了是什么,她催促道:“那你先说。快告诉我,好孩子,是不是你可以当教授了?”   瑞德难掩得意的挺了挺胸,眉飞色舞的说:“是的!事实上是从下个学期开始,除了教授,我还要接任斯莱特林的院长。”   “哦,你一定能干好的!”葆丝激动的起来拥抱了他一下。   “谢谢,妈妈。你的好消息是什么呢?”   葆丝看了一圈,发现汤姆看起来跟之前一样,似乎瑞德的消息没有打击到他。   ——这太好了。   她松了口气说:“我们要搬家了!”   瑞德认为自己听错了:“……什么?”他甚至掏了掏耳朵。   倒是汤姆非常镇定:“什么时候?”   他的镇定令瑞德都不得不佩服了。   “下个星期。”葆丝早就安排好了,甚至连房子都买好了,壁炉也安好了,飞路网也接上了。在两父子上课的时候,她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汤姆点点头就开始吃面前的晚餐了,只有瑞德还不能回神。   ——这是什么时候决定的?不,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妈妈为什么突然想搬家?难道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吗?   他不甘的看着面前的爸爸。   ——难道是你们商量好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81   81、第 81 章 ...   搬新家总是让人兴奋的。   葆丝又搬回了伦敦,说真的,她跟巫师在一起生活得太久,都忘了自己其实是一个现代社会的人了。   跟巫师在一起就像生活在上个世纪。   他们家在伦敦本来就有一个房子,但那个房子太少了,瑞德已经长大,而且她也想住大房子。   她从一个生意失败的商人手里买到了一幢相当不错的房子,刚刚盖了没两年,家具都是崭新的。而且因为商人急着回国,所以连他的汽车都便宜处理给了葆丝。   “这里很不错,对吗?”当她领着那两父子到他们的新家的时候,得意的说。   瑞德对麻瓜的汽车很感兴趣,所以葆丝先把他领到车库去看新汽车。   “它当然是你的,亲爱的!”听到她这么说,瑞德非常高兴。   房子有两层,下面有厨房、餐厅、下人房、会客室和游戏室,因为商人原本希望能够在这里招待商业上的客人,所以有很多娱乐的东西,包括撞球和桥牌台子。   上面有两间主卧室,两间客卧,一间书房,一间梳妆室和一间婴儿房。   房间分配上,葆丝当然和她的丈夫住在一起,瑞德住另一间主卧,如果他要在这幢房子里结婚都没问题,因为葆丝把朝向最好的那间主卧给了他。   小精灵哈比特有了属于它的一间大房间,里面有一个大衣柜和一张大床。它高兴坏了,在切洋葱的时候不停的掉泪。   “夫人,您对我太好了……小精灵都是睡在厨房或房子的角落里的……”事实上它不知道睡在哪里,它不敢到大床上去睡,所以把行李放在了床底,葆丝进去叫它的时候才发现,她命令它晚上必须睡在床上,而不是其他地方。   他们把城堡里所有的书都搬了过来,可是只占去了书房三分之一的地方,瑞德立刻给自己开了一大堆的书单,他决心把书房给填满!葆丝命令他必须给他的父亲留下一个空书柜用的来放他的书。   “这个书房是你们公用的!”她警告的看着两人,慢慢退出去。刚搬到新房子里来,她有很多工作要做,实在没精力一直看着他们。   ——上帝保佑他们别打起来。   葆丝很快给两父子找到了活,这里毕竟是巫师的家,而众所周知巫师有很多方便的办法。她要求所有的窗户上都要施防窥视咒,所有的门都要有防盗窃咒。   “一楼交给爸爸,瑞德,你去二楼。”将两父子分开之后,她松了一口气。   旁边的邻居看到这幢房子有人搬来了,就带着礼物上门了。葆丝赶紧去开门,她收下了邻居的礼物,并带他们到厨房去参观了一圈。   “房子里太乱了,到处都是灰尘。”她抱歉的说,并告诉这些热心的邻居等他们收拾好了会请大家来做客的。   “我的丈夫和我的儿子一定会非常高兴我们有这么多热情的邻居的。”她直接将汤姆和瑞德加在了名单上,这次,她会把她的丈夫介绍给所有的邻居!   “你已经有孩子了吗?太好了,我的儿子艾佛一定会非常高兴他有了一个新朋友!你的孩子几岁了?”   “他二十岁了。”葆丝微笑着将邻居送出了门。她不知道的是在这之后,邻居立刻传说她是个继母,有一个跟她差不了几岁的儿子!还有人说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轻浮的女孩子,很早就结婚了,所以才会有这么大的儿子。   送走了邻居以后,葆丝开始考虑在搬家后的第一次宴客时都应该请哪些客人。她把家务都交给小精灵之后,坐下来开始想一份完美无缺的宴客名单。   很显然,邓布利多校长和斯戈拉霍恩教授是一定要请的,她把这两位的名字写在最上面。接下来是南丁护士,葆丝也把这位在医疗翼时一直照顾她的可敬的女士的名字写在纸上。考虑到男女客人的人数问题,她把没有说过几次话但是在霍格沃兹里风评很好的赫夫帕夫院长斯普劳特教授也加了进来,做为一个热情又忠诚的女士,她也非常喜欢她。   然后有两个人她很为难。一个是新来的占卜课教授特里劳妮,虽然只是短短几个月,但是她已经发现这位新的教授是一个心眼有点小的女士。如果不请她的话,恐怕她会在未来的一年里一直不停的预言他们一家人将要遭遇的不幸。可是她也不想在整个晚上都听她念叨月亮和星星的位置是如何显示不幸的,或者茶杯底的茶叶沫又表示了哪位客人会在下个星期一死去。   除了她以外,海格也是个不太好办的人。这位猎场看守没有任何问题,他是一个不会记仇的大个子。就算汤姆曾经陷害过他,但是在汤姆回来之后,听说他失去所有记忆了,这位半巨人还特地带了礼物来看望他。   “可怜的汤姆。不过这可能也是件好事,我一直担心汤姆,他总让我觉得不安。”海格这样对当时还躺在病床上的汤姆说,看到他不理他之后,他红着眼眶转头对葆丝说:“太好了,葆丝,我很高兴汤姆回来了。我知道你一直在思念着他,现在你们一家团圆了!”说着,他掏出他的大手帕擦了擦眼泪,然后响亮的擤着鼻子。   葆丝相信他所有的话都出自真心,但是这就好像在揭汤姆的短处一样,她真担心这个大个子会在不知不觉中得罪汤姆。   “妈妈,你在干什么?”瑞德对每一扇窗户都施了防窥视咒和防碎裂咒,这样哪怕小偷拿铁捶敲也敲不破他们家的窗户。   “我在考虑宴客的名单,你爸爸他呢?”   “他在书房。他早就干完了。”瑞德不屑的说,坐下来拿起名单看:“要请海格来吗?”   “是的,不过我担心你爸爸会生他的气。”葆丝说。   瑞德立刻高兴的把海格的名字加了上去:“哦,妈妈,怎么可以不请海格呢?那个大块头一定会以为我们没有把他当成朋友呢!”   “好吧,好吧。”葆丝把特里劳妮和海格都加了上去,既然已经这样了,那么一个或两个又有什么区别呢?   至于麦格教授,葆丝认为她是不会来的。麦格教授是一位非常严肃的女教授,她不喜欢跟任何人套关系,也从来不会在下课后跟其他的教授坐在一起喝茶讲笑话讨论邓布利多的新袍子,她甚至从来没看过她会放声大笑。   出于礼貌,她仍然给了她一封请柬,她猜她会说一些理由不来的。   可是谁知她却在一天下课后特地来找葆丝:“谢谢你的邀请,我会准时到的。”   葆丝立刻紧张的站起来:“谢谢,我很高兴你能来。穿平常的衣服就可以,其他的客人都是城堡里的教授。”她告诉了麦格教授都请了哪些课人,在说到特里劳妮的时候她看到麦格教授不易察觉的轻轻哼了下鼻子。   “好的。听说你今年圣诞节过后就要离开了?我很遗憾,你是一位非常负责任的护士。”麦格教授伸出手来,葆丝赶紧握了上去,接着她不太习惯的笑了笑就离开了。   在晚上回家后,葆丝仍然为麦格教授对她的评价而高兴。她对瑞德说:“在那天晚上就由你来充当麦格教授的男伴吧。”不然这男女客人的人数就不对了。   瑞德的表情不是很高兴,因为在他看来,麦格教授这个副校长是他的劲敌!很明显邓布利多校长一直属意由她来接任校长一职。   葆丝一直在低头看菜单:“或者就由你爸爸来,反正就是你们两个中的一个。”   瑞德马上建议:“爸爸一定比我更合适。”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82   82、第 82 章 ...   这会是一个名载史册的宴会!   葆丝开始的时候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小宴会,所以三点的时候开始跟小精灵一起布置。   楼上的两间客房用作男客人和女客人分别进行洗漱或整妆的地方,如果有人临时需要休息,那么也可以进去。不过里面只有几把椅子,床和沙发都移走了,连地毯都没铺。葆丝当过十几年的女仆,非常清楚那些喝醉了酒的男客人或女客人会一时头脑发昏干出什么事来。   ——当然,她不是认为在今天晚上的客人中会有人这么干。   一楼的餐厅和客厅都打扫出来了,客厅极大,墙角还摆着一架钢琴,将零碎东西移出去就可以在里面摆舞会。   葆丝把里面划成两个区,摆着不同的沙发和椅子,如果男士想吸烟或聊点什么可以到壁炉那边去,窗台旁和钢琴旁则是为女士们预备的。瑞德过来出主意,让钢琴可以自己弹奏音乐,不过翻过来倒过去只有一首曲子。   “让它小声点。”葆丝不好说他帮了倒忙,不过可能瑞德也觉得新鲜?他兴奋的有些不像他了。   晚餐的菜单确定了好几遍,考虑到邓布利多校长的胃口,葆丝将男士的菜单与女士的菜单分开了。   她还准备了两种葡萄酒和几种不同的果汁,邓布利多教授喜欢的蜂蜜酒也准备了一些,不过她想可能斯戈拉霍恩教授会比较欣赏葡萄酒。   到了六点,客人们陆续来了。葆丝拉着瑞德一直在迎接客人,第一个到的人是斯普劳特教授,她穿了一件酒红色的巫师袍,拿了一小篮葆丝认不出来的棕色水果当礼物。   葆丝立刻接过来,轻轻的拥抱了她一下道:“欢迎你来!”再带着她参观了他们的新家,然后才回到客厅去,小精灵早就送上了新鲜的茶点,还有装在一个白瓷盘里的她不认识的水果,果肉颜色像熟透的芒果。   “这是精灵芒果,听说以前是由精灵栽种的,吃了以后让人精神好!我每天都用它当饭后甜点。”斯普劳特教授说,她示意葆丝可以尝尝。   这种芒果的味道更香浓。   这时瑞德领着麦格教授到了,葆丝立刻站起来请她坐下。   瑞德高兴的说:“妈妈,麦格教授送给我们一大盆的变形草。”   葆丝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变形草,斯普劳特教授听了马上表示想去看看。原来变形草是在一个笼子里的,笼子里有一个装满土的大花盆,可是花盆里只有二十几个蹦蹦跳跳的灰色的草球。   “哦,这可真是太难得了!”斯莱劳特教授看了非常喜欢。   经过麦格教授的解释,葆丝才知道这种变形草非常难以捕捉,而且也无法培育,因为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是草还是动物。不过它非常有意思。   麦格教授教葆丝拿一颗草球放在手心:“想像一下你想要什么。”她握住它闭了一会儿眼睛,再睁开时草球就变成一个漂亮的鼻烟壶,打开盖子里面装的是满满的上等鼻烟。   “那不是心想事成吗?”葆丝惊讶的说,她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握紧手中的草球,再放开时手中是一瓶墨绿色的香水,她拧开盖子闻了闻,满意极了,就是这种说不出来的味。   “这是什么?”麦格教授皱眉问。   葆丝握着细腰水晶瓶子笑着说:“这是汤姆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然后她回房把它放在了梳妆台上。她并不打算再擦它,但是却想天天看到它。   然后邓布利多校长和斯戈拉霍恩教授都来了,他们分别带了礼物。邓布利多校长的是一本书,他悄悄递给葆丝时说:“这是我在很偶然的机会下得到的……不管你想看什么书,翻开就可以看。”然后他清了清喉咙走开了。   葆丝怀疑的看着手中这本半旧的书,心里想着一本笑话集,翻开果然是!合上再想另一本某个明星的回忆录,这还是她上一回去麻瓜书店里看到的,就摆在门厅的橱窗里,还有那个明星的海报。她很好奇里面到底会不会写这个明星曾经的恋人们。   她再次翻开时,里面果然就是那本明星的回忆录的前言。   ‘献给我爱过的人们……’   “这可真是太棒了。”葆丝觉得自己以后的床头只要放这一本书就行了。   斯戈拉霍恩教授一进来就给了她一个有力的拥抱:“哦,葆丝!你嫁给了我早得意的学生,又生下了我最喜欢的学生!你是一个最伟大的人!”他的礼物是一套最新的巫师化妆品,有可以令头发瞬间充满光泽的发油和令嘴唇的颜色娇艳无比的口红。   等到八点差十五分的时候,特里劳妮教授和海格才姗姗来迟。这一点葆丝承认她是故意的,海格还好,她可真担心特里劳妮教授在用餐前就把大家的胃口都败坏了。   “欢迎!欢迎!”   葆丝先一步挽着海格的一根手指着将他领进餐厅,幸好门框和屋顶都已经施过魔法了,不然他可真进不来。在她的身后,瑞德正端着无懈可击的微笑对特里劳妮教授说:“请稍等,我的父亲一会儿就到。”   葆丝不得不将所有人都领到餐厅后再抽空到二楼把汤姆叫下来。   “快点去吧,客人在等你呢。”她不由分说的将他扯下来,幸好不论在哪里他都看起来极为体面,哪怕是在自己家的书房里。葆丝只大概扫了一眼就认为他这个样子出去待客不成问题。进餐厅之后,她直接让他坐在斯普劳特教授的对面。   “亲爱的,陪我们的客人说说话吧。”她威胁的看了汤姆一眼,确定他会好好的待在这里后才去餐厅最后确定一遍晚餐,等她回来后,意外的发现汤姆和特里劳妮教授相谈甚欢,两人正就面前蜡烛的火苗热烈的讨论着未来一周的凶吉。   其他几对客人看起来也都聊得正投机,没有人被冷落,葆丝松了一口气,在邓布利多面前坐下来,端起冰水喝了一大口。   “汤姆在跟特里劳妮教授聊天吗?”这位精明的老巫师眯着眼睛像看不清远处的东西一样,透过他的水晶镜片盯着那边。   “对。”葆丝匆匆看了一眼,说:“我本来想让瑞德去接待特里劳妮教授的,可是他不愿意。”   先上来的是头盘,准备了鹅肝酱、三文鱼和鸡尾杯,葆丝下定决心做好,更像是对自己的肯定,以前当她是女仆的时候只是站在下面侍候别人用餐,如今在自己家里请客,就想办一桌不比任何人差的宴会。   斯戈拉霍恩教授吃了点鹅肝酱,邓布利多和几位女士都要的是鸡尾杯,只有特里劳妮教授说她这一周都不能吃海鲜,因为海鲜会带给她厄运,所以吃的是三文鱼。看她的神情,最好大家都不要吃海鲜,因为它会带给所有人厄运。   餐桌上多少有点冷淡,没有人愿意接她的话,所有人都在闷头品尝面前的餐点。   没办法,葆丝只好让小精灵现在就上汤。她准备了三种汤,海鲜汤里面有虾和乌贼,她担心有人对海鲜过敏,所以又准备了另一种不会招人讨厌的普通的肉汤,还为只吃素菜的客人准备了蔬菜汤。   当然,特里劳妮教授又对餐桌上的海鲜汤皱起了眉毛,就差从鼻子里哼一声了。等到上第三道菜的时候,她只肯吃旁边的面包,对鲜美的蛤蜊视而不见。   葆丝已经非常不安了,客人对晚餐不满意是主人的失职,她不得不中途借口离开到厨房去,小精灵哈比特正在那里拿它的大脑袋撞墙,她赶紧拉住它,向它保证晚餐非常完美,所有人都很喜欢。   “可是特里劳妮教授不喜欢……”小精灵哭着说,它要伤心死了。   “我保证,下一道菜她一定喜欢!”   为了以防万一,哈比特又加了几道菜,它几乎把所有的本事都使出来了,结果主菜又多了好几种,葆丝不敢确定她是不是还看到了一头烤乳猪?桌子不得不变大变长了。   “这真是太丰盛了!”邓布利多笑着说。   “是啊,是啊。”斯戈拉霍恩教授打着饱嗝,摸着吃得鼓起来的肚子说:“就是在霍格沃兹我也没看到这么丰盛的餐桌!”   “您太夸奖了!”葆丝说,“我想我的小精灵听到了一定非常高兴您这么喜欢它做的饭菜!”   “它应当得到奖赏!”斯戈拉霍恩有些喝醉了,站起来举着酒杯说。   葆丝只得把哈比特叫出来,出现在这么多巫师面前,看得出来它都快吓晕了。大概它以为自己会被惩罚吧?   “先……先生,尊敬的先生,哈比特听候您的吩咐。”   “你干得非常好!我想你的主人也会赞同的我话的!”斯戈拉霍恩一挥魔杖,一个金色闪光的徽章出现在它穿的小茶巾上。   “哦!我、我太感谢了……先生……主人……我……!!”小精灵的眼泪就像瀑布一样掉下来,它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高兴的都说不出来话了。   “这完全是你应当得到的!你当之无愧!”现在葆丝已经确定斯戈拉霍恩是喝醉了,他好像一个人就喝光了一瓶的葡萄酒,他不停的挥舞魔杖,送给了哈比特很多的徽章,一个又一个,赞美它既忠诚又勤劳,他从没见过像它这么优秀的小精灵。他对葆丝说:“会有很多夫人羡慕你的!当她们知道你有这样好的一个小精灵的时候!”   “当然,当然是这样!”葆丝说,最后哈比特带着挂满全身的二十多个徽章回厨房去了,它的脚下都在飘。   吃完了甜点,他们到客厅去坐着聊天,顺便让他们吃胀的肚子变小一点。   特里劳妮教授也喝了不少酒,出于好奇,葆丝请她为她算命。可能晚餐令她非常满意,她说葆丝在未来的一周里非常幸运。   “你会有一笔横财!就在周一!”她肯定的说,一边对着旁边的花瓶架子眯眼睛:“你的儿子为什么站在那里?”   葆丝抬头看在她背后的壁炉旁边跟邓布利多和斯戈拉霍恩聊天的瑞德,随口道:“哦,我想他只是喝醉了。”   但特里劳妮教授仍然改不掉她的老习惯:“但你要小心,在周二……”   周二一定要倒霉了?   葆丝非常好奇,从开始特里劳妮就在不停的预言不幸,斯戈拉霍恩会一头栽到壁炉里烧死,邓布利多会跟巨怪打架,麦格教授会在浴室里出事,斯普劳特教授会被一根生锈的针刺中手指而生重病,海格最有意思,他会被蛋糕噎死。不过她没有预言汤姆的不幸,瑞德也没有。   “周二……”特里劳妮教授挥着手,眼睛似乎都要闭起来了。   ‘星星偏离了轨道……’她突然像打了个嗝一样,从喉咙里发出可怕的声音!所有人立刻都被她吸引过来了!而葆丝却一直被她抓住手!她的手劲突然变得很大!   “妈妈!”瑞德脸色一变就要抽出魔杖冲过来,被邓布利多拦住了,斯戈拉霍恩惊讶的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的看着特里劳里——他可从来没这么看过她,就像她突然戴上王冠变成了英国女王。   葆丝又急又怕,这时汤姆从后面走过来,一手按在她的肩上,这让她立刻冷静下来了。   特里劳妮的喉咙里就好像有什么,她发出像下水道一样的咕噜声。   ‘星星偏离了轨道……早在三十年前……一颗突然出现的星星让一切都改变了……’   ‘他没有过去,他的父母在另一个世界里……没有人能知道他是谁……他来自哪里……’   ‘群星不得不改变轨道……’   ‘在他的身上没有正义与邪恶之分……因为这一切都尚未定论……’   只有几分钟时间,特里劳妮教授突然又恢复了,她还握着葆丝的手,好像刚刚回过神:“……我刚才说到哪里了?对了,下周二你会被一个飞驰而过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撞倒受伤。”   可是其他人仿佛都没听到她说了什么,包括麦格教授,她也用惊诧莫名的眼神看着还在预言不幸的特里劳妮,那表情不亚于看到魔法部福吉部长突然发表声明要辞去魔法部长一职。   葆丝只觉得汤姆放在她肩头的手越来越用力了。   ——这真是一次别开生面的宴会。   她绝对相信客人们会非常难忘的。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PS:其实大家写的那几个预言更好   83   83、第 83 章 ...   那个预言到底在说谁?   葆丝认为是自己,可是当她看到瑞德的时候又不能确定。唯一只知道从那天起,当时参加宴会的几位教授对特里劳妮教授多了几分尊敬,斯戈拉霍恩教授更是亲切的称呼她为‘可爱的姑娘!’。   这可把学校里的一些人给吓得不轻。   圣诞节过后葆丝和南丁护士都会离开,邓布利多本来想在城堡里为她们开个欢送的宴会,可是南丁护士和葆丝都回绝了。   星期一下了一场大雪,一夜之间就把霍格沃兹给盖住了,还有两周才到圣诞节,今年的雪下得格外早。   葆丝早就换上了厚袍子,现在每天都有无数的学生感冒生病,医疗翼需要源源不绝的感冒药剂,于是除了斯戈拉霍恩,瑞德和汤姆也帮着熬制药剂,就算回到家里,他们的袍子上也带着药剂的味道。   葆丝很不喜欢,她担心连自己的身上也会有这种苦药的味道,所以在洗澡的时候在浴缸里滴了几滴汤姆曾经送给她的香水,当时那瓶早就让她用完了,在宴会上又用麦格教授送的变形草变出来了。   结果当她晚上从浴室出来上床的时候,汤姆突然很惊讶的问她:“你用了什么?”   他能这么快发现,葆丝非常高兴,就把那水晶瓶子拿给他看:“香水,就是你曾经送给我的那瓶。”   汤姆的表情突然变得十分古怪,他接过来看了看,还打开闻了闻,然后放到了他那边的桌头柜上,而没有还给葆丝。   等到关灯时,他伏身在她的头发上亲了一口:“我再买新的给你。”   葆丝认为这需要解释一下,这瓶当然不是他当年送给她的那瓶,如果香水放了二十年那根本也不能用了。   但他看起来并不在乎。   第二天,葆丝到斯戈拉霍恩那里取感冒药水时,他却狡猾的看了她一眼说:“哦,葆丝,何必用这个呢?这已经不时兴了。”他摇着手指,“我这里有更好的!”然后小跑去拿了一瓶玫瑰色的魔药给她,说:“这个更好!它还有像迷情剂一样的效果!”   葆丝当然知道迷情剂,不过她却从来没想过要使用它。她猜一定是她身上的香水味太旧了,巫师已经有更好的香水了,斯戈拉霍恩才会把这个送给她。   “谢谢。”她简单的道谢后拿着那瓶魔药回了家,晚上就改用了这一种。她发现它是一种淡淡的玫瑰香气,而且会随着温度越来越浓。   她很期待,当汤姆闻到这个香味时会怎么样。   可是当晚上时,汤姆的表情却变得比昨天更加古怪。   “葆丝……”他确实拥抱了她,就像突然变年轻了二十岁,他的动作有力又火热,可是他看起来并不喜欢,反而一脸的仇恨。   “葆丝……”他一边动一边轻轻喊她的名字。   ——我恨你。   她总觉得好像听见他这么说,又好像只是她的幻想。   早上醒来时他就坐在床边盯着她,眼神非常凶恶。   “……你用了什么?”他问。   葆丝从床的另一边滑下来,打着哈欠去浴室刷牙,含糊道:“香水。”   等她咬着牙刷从浴室里出来时就见他正在她的梳妆台前拿着那瓶玫瑰色的魔药仔细小心的闻,脸色一会儿是警惕一会儿又是迷茫。   葆丝没管他,转回去继续刷牙。   到了早餐桌上她发现事情开始不对了,只见汤姆从卧室里出来就用一双火热的眼睛盯着她,吓得她以为自己盘子里的咸肉是从他嘴里抢的。   瑞德在旁边给面包抹黄油,见了就警觉的看着他:“爸爸,你要吃早餐吗?”   汤姆瞟了他一眼,突然抽出魔杖来!一眨眼的功夫瑞德就被石化了!   葆丝立刻站起来:“你干什么?”他疯了吗?   汤姆仍然盯着她,那眼神专注的有点吓人。如果一定要形容一下,葆丝会认为自己就是他梦寐以求的巫师界。   “葆丝……”他缓慢的从嘴里吐出她的名字,然后得意又满足的微笑着走向她。   葆丝被他拉回了卧室,她现在已经猜到是哪里出了问题了,果然她看到梳妆台上那瓶玫瑰色的魔药的盖子还是打开的。   不过如果只是闻一闻的话,药效怎么会这么强烈?   葆丝强迫自己先把被石化的瑞德放在一旁,反正只是石化咒,应该不会有问题。她更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汤姆会怎么做,她隐约觉得昨天晚上他的反常跟魔药的作用也有很大的关系。   她放弃反抗靠近他,他抱住她,在她耳边说:“你的名字真美……”   虽然很难得才能听到他的甜言蜜语,但葆丝发现自己真是一点也不想念。她压下乱冒的鸡皮疙瘩,轻轻靠在他怀里搂着他说:“汤姆,我真高兴你喜欢它。”   在他的嘴唇上她闻到了玫瑰的香味,她找到药效失控的原因了。   她和他慢慢坐到床上,她伸手把梳妆台上的那瓶魔药拿过来,试探的把它递到他的嘴边:“如果你爱我,就把它喝了吧。”   ——大不了回头让他喝泻药。   她本来只是想试一下,她发誓。毕竟他是汤姆,哪怕是中了魔药也不应该这么听话。可是她低估了魔药的力量!他真的把那一瓶玫瑰色的香水都喝下去了!   喝光后,他仿佛浑身无力的倒在床上,葆丝捧着空瓶直发愣。   ——太听话了,她有些不安啊。   不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葆丝迅速趴到他耳边问:“汤姆,你爱我吗?”   从他的眼睛看,他的状态相当于喝了一瓶杜松子酒再加一瓶威士忌,如果不够,再加一瓶XO。   简言之,他正处在大脑没把门的情况下。理论上应该是问一答十。但葆丝的问题只换回他更加火热和更加仇恨的注视。   再这样下去,她都要怀疑他是恨她的了。   “你爱我吗?”葆丝发现自己其实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想从丈夫嘴里听到这句话。   汤姆的手背贴在她的脸上,他的手背滚烫滚烫的。   葆丝开始担心他喝这药喝坏了,也不想等他的回答了,刚才起的心思也都歇了。转头先去拿了一块粪石塞在他的嘴里,然后点燃卧室的壁炉找斯戈拉霍恩。   “教授,出了一点小问题。”她考虑怎么解释汤姆把一瓶巫师香水给喝下去了。   “什么?葆丝,你完全可以对我说,如果是今天你和汤姆都想请假的话。”这位教授爽朗的说。   “是这样的,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人不小心把那种药水喝下去的话会怎么样?”她假设的问。   “你喝了?”斯戈拉霍恩狐疑的问,上下的打量着她,仿佛想找出她喝了药的证据。   “没有。”葆丝尽量让自己显得严肃些,“不是我,是汤姆。他不小心喝了……一点。”   斯戈拉霍恩皱眉说:“大概多少?”   “全部。”葆丝说。   “哦。”斯戈拉霍恩看起来并不怎么担心,“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他说,葆丝立刻松了口气。   “那些成分都很安全。他只会像服用了过量的迷情剂一样,其实这个时候正是让你们的感情更加深刻的好机会。”斯戈拉霍恩开了个玩笑,然后正色道:“不过我不太清楚,女士避孕魔药男巫喝了会有什么副作用。不过我想不用太担心,如果他的反应更大的话你可以再找我,我给他调一杯解药。”   斯戈拉霍恩说完见隔着壁炉的葆丝没什么反应:“葆丝?”   葆丝回神。   “你不用担心,不会有事的,如果你那里有粪石可以先给他含一块,半小时就解了。”   “好的。”她听见自己说,“谢谢你,霍拉斯。”   壁炉里的人影消失后她回身,床上的汤姆正捂着头艰难的从床上坐起来,然后他吐出口中的粪石,接着看向葆丝。   “汤姆。”葆丝一脸微笑的看着他,在他发火之前说:“我们离婚吧。”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84   84、第 84 章 ...   邓布利多从来没有遇上过这样的难题。   “你的意思是说,你想跟汤姆离婚?”他为难的擦着水晶眼镜说,“葆丝,我的孩子,或许这只是一个误会,或许你可以再考虑一下。”年迈的老巫师语无伦次的说,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葆丝笔直的挺着腰坐在他面前的沙发上,她看起来格外的冷静、理智。她甚至只是来通知邓布利多她的决定的,可是这也不能掩饰她身上向外辐射的冰冷的怒火。   “邓布利多,我已经决定了。今天下午我就会去魔法部咨询相关的手续。”她放下茶杯打算告辞了。   “可是,”邓布利多不得不出声阻止她,“在巫师的世界里没有像麻瓜一样的离婚……我是说,婚姻是神圣的,当相爱的两个人在神前发誓永远相爱之后,只有死亡能分开他们。”   葆丝被怒火烧沸的脑袋多少冷静了一点,她很快理解了。   “那他们怎么办呢?”她问,倒不是真的想知道巫师在这个时候能干什么,对她来说,在放弃跟汤姆的婚姻的那一刻起,问题只在怎么让这件事变成现实而已。重点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别人是否允许。   “通常,他们不再住在一起,就像神话中的……”邓布利多开始东拉西扯,神话中吵架的神祉夫妻们通常会引发一场大战,或者在人类的战争中分别支持不同的阵营,更多的是一个天南一个海北的远远的分开,这辈子都不住在一起。   “分居吗?”葆丝不喜欢这种拖泥带水的处理方式,“那如果我要再婚呢?”   邓布利多在他漫长的生命中第一次呆滞了。   “再、再婚?”他不知道怎么来表现自己的惊讶,“葆丝,你怎么会……?你已经……”他胡乱比划着,很明显已经不知道怎么说了。   但葆丝明白了:“现在还没有。”她说,老校长松了一口气。但她接着说:“可是我一定会再婚的。”   ——为什么不呢?   “所以,我是一定会和汤姆离婚的。”她站起来痛快的说,在告辞前,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城堡里应该会有一间汤姆的房间吧?既然他在这里工作。”   “是的,是的,当然。”邓布利多站起来送她离开,不解的说:“可是你们不是要搬家吗?”   葆丝平静的说:“他当然不能跟我一起走。我们已经没关系了。”   等她走了以后,邓布利多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而很快的,整个霍格沃兹都知道了这件事,因为葆丝把汤姆的东西又都送回城堡来了。   这对在霍格沃兹历史上都非常有名的夫妻——毕竟只有他们上过《预言家日报》,再次掀起了轩然大波。   葆丝咨询了魔法部,让她失望的是巫师确实没有离婚的条款。   那个接待她的部员正是前两次接待她的塞姆,他在两个月前刚刚调到这个部门。这个可怜的部员正掏出他的手帕擦冷汗。   “夫人,这个我无能为力。”他几乎都快躲到桌子下面去了。   “好吧,如你所知,我是一个麻瓜。那么如果我在麻瓜那边已经恢复单身了,那这份婚姻对我还有效吗?”葆丝提出了另一个可能。她从邓布利多那里离开后,一直想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终于,让她找到了。   当初在麻瓜的世界中,她已经为她的丈夫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举办了葬礼。之后虽然汤姆又回来了,可是他们也只是在魔法部,也就是巫师的世界为他恢复了身份,在麻瓜的世界中他还是个死人。   也就是说,葆丝现在是单身。   这个魔法部部员显然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他张大嘴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那我明白了。”葆丝认为已经得到了答案,那就是巫师的法律确实管不到她。   哦,太好了,真庆幸她不是个巫师!   她站起来准备离开,那个部员追在她的身后:“请等等,夫人!请让我去问一下我的主管!或许、或许我们有别的办法?”   梅林啊!他已经可以预见到《预言家日报》上会出现什么样的报道了!而不管报道上怎么写,他们最后一定会指责魔法部没有预见到这种情况!他们制定的法律是有漏洞有缺陷的!这都是他们的失误!   葆丝打算离婚的消息还是流传出去了。这位有情有义的麻瓜妻子和她糊涂的巫师丈夫的事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做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还是很想知道他们之间又发生了什么。就连巫师广播都开始拿这件事来调侃一番。   汤姆从那天起就顺从的从他们的新家中搬出去了,他回到了城堡里,看起来就跟平常一样。所有人都想打听出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只有斯戈拉霍恩猜到跟他送给葆丝的那瓶避孕香水有关。   做为一个关心他曾经的学生,又热爱一切新闻的斯莱特林,斯戈拉霍恩热情的邀请汤姆和他一起晚餐。   本来他希望能从汤姆这里问到一点蛛丝马迹,可是汤姆无懈可击的回应让他什么也看不出来。   邓布利多也在期待他能找到一点能够让这对小夫妻和好的秘密,所以在晚餐后的第二天就请他来他的办公室品尝新式糖果。   “我不知道,阿不思。”斯戈拉霍恩端着蜂蜜茶说,“我猜不出来避孕香水有什么秘密,除非汤姆想再生一个孩子,而葆丝不愿意,瞒着他偷偷买来了香水。”   “避孕香水?”邓布利多是一个老派的巫师,他喜欢孩子,所以对这种新式的东西不怎么精通,虽然他能明白这话里的意思,可他还是显得有些无知了。   “哦,是这样的。”斯戈拉霍恩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巫师贵族和麻瓜贵族没有什么不同,甚至就连霍格沃兹的高年级学生都会有私下流传这些小东西。当他们只想享受爱情而不想面对一个突出其来的孩子的时候,这种香水是非常必要的。   一次秘密的幽会只是一段风流韵事,而一个私生子就是一个丑闻了。   送走斯戈拉霍恩后,邓布利多找到这次汤姆和葆丝吵架的原因了。可是这对事情并没有多少帮助,因为就连他也不知道怎么为汤姆解释那个香水。   已经这个年纪的葆丝不会突发奇想要再生一个孩子,而做为一个麻瓜,他十分了解她,她是不会对这种巫师产品感兴趣的。   那么,问题不在现在,而是他们的过去。其实在当时汤姆邀请他参加瑞德的生日宴会时他就很惊讶了,因为在他的印象里,汤姆是不会有孩子的。   “汤姆,这下你可有大麻烦了。”老巫师叹气道。   汤姆现在正在他们一家三口以前住在城堡的那个房间里,小精灵们已经把房间打扫干净了,他的衣服都放回原处了。甚至连他的晚餐,小精灵们也已经送过来了。   它们非常体贴的认为在这个时候他是不会到外面吃晚餐的。   他简单喝了一杯南瓜汁,吃了半个馅饼就饱了。从很久以前开始,他对奢侈的享受就没有什么兴趣。   这很奇怪,他曾经好奇的分析过自己的一些行为。就他所知,像他这样从社会的底层往上爬的人在得到权势之后多数都会变得比一般人更喜欢享受。有个词非常合适,‘暴发户’。   很多一夜暴富的商人更喜欢一掷千金,因为财富来得太快,反而不容易守住。   也有人更加狂妄,肆意的去挥霍,然后更快的招来灭亡。   所以很多的大贵族、世家看不起这些人,真正的贵族是非常低调的。   汤姆认为自己正是这样。他只是一时受到了错待,而未来有朝一日,他会得回从前属于他的一切。   他几乎是严格的要求着自己,比所有人都更严格,因为他相信这一切都是有价值的,比起沉醉在美酒和黄金之中,他有更重要的使命。   ——可是现在这个使命越来越像一个笑话。   以前也有很多人笑话他。不只是邓布利多,那时他还没有必要去向他的教授表明他正在计划着什么,除非他的脑袋有问题。笑话他的是跟围在他身旁的斯莱特林,他们只是想从他所谓的使命上得到好处,对这个使命是不是真的能实现一点兴趣也没有。甚至他们认为他也这样的。   当时他就确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愚蠢的人,生活在一群愚蠢的人中间不是什么愉快的事。他不得不跟他们说一样的话,只是为了让他们更相信他。虽然他游刃有余的操纵着人心,可嘲笑那些人并不能让他轻松多少。   有时他甚至怀疑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如此坚持。   这种类似殉道者的感情让他感觉更神圣了,也让他更坚决了。   ——这是在四年以前。   现在,是他自己觉得那个所谓的、他为之奋斗了一生的使命像个笑话。就像他整个人从高烧的状态下退烧了,然后头脑前所未有的清醒过来。   这不是什么愉快的事。甚至比以前他不得不去跟那些愚蠢的人打交道更糟。他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前面一片空白。   以前在格德里克山谷的时候,他看到葆丝每周都会去一次教堂,早晚都会向上帝祷告。他觉得这非常愚蠢,因为没有人见过上帝,那么又怎么能相信圣经呢?   葆丝的回答是:‘我确实没见过上帝,甚至任何一项神迹。但人总要有所畏惧才知道什么地方该停下来。’   当时他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但现在他懂了。就像那些相信他的食死徒得到背叛,就像他也曾经被她打了三枪,而现在他发现自己被过去的自己愚弄了,浪费了大半的生命。   他固执的向着一个没有结果的目标前进,等到他发现前面一无所有的时候,他失去方向了。   然后他发现没有人能给他指引,过去的自己不能,他也不知道接下来他还能往哪里走。   每到这时他都既羡慕又痛恨葆丝。   ——她总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为什么?   他带了一份小礼物敲响了特里劳妮教授的门,并在几句话之后,两人面前的桌上摆上了两个酒杯和永远不会枯竭的美酒。   他看着特里劳妮教授一次次的把酒杯喝干,期待着再次听到她的预言。   ——上次的预言应该只有一半,他更想知道另一半是什么。他有预感,他的未来就在预言里。   当邓布利多找到汤姆的时候,特里劳妮教授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   “汤姆,原来你在这里,我一直在找你。”他能猜到他为什么要灌醉特里劳妮,上次的预言是在大家都喝过酒之后,所以他大概认为喝醉的特里劳妮会再次预言,不过看他的脸色可能失败了。   “校长先生。”汤姆站起来,简单的行了礼说:“你找我有事吗?”   邓布利多想了想说:“葆丝在圣芒戈,她是在今天下午被送去的。”   “我立刻过去。”汤姆转身走了,邓布利多在他后面犹豫了一下,还是等他到了圣芒戈,由治疗师告诉他吧。   在圣芒戈魔法医院的病房里,葆丝和其他四个准妈妈住在一个病房里,她的床前站着正在给她倒鸡汤的瑞德和两个治疗师,汤姆进来的时候,瑞德先跟他打了招呼:“爸爸,妈妈在这里。”   葆丝低头吃哈比特给她准备的营养晚餐,从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一刻起,小精灵就兴奋极了。   虽然看到眼前这一幕,汤姆已经有心理准备了,可是当治疗师恭喜他的时候,他的反应还是慢了半拍。   “恭喜你,里德尔先生,里德尔夫人怀孕了。刚刚十二周。明年你们就会有一个新的小宝宝了。”温柔的治疗师看着这对看起来非常年轻的夫妻。   “……谢谢。”汤姆非常有礼貌的送走了治疗师,然后回到葆丝的床前。   葆丝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是我一个人的孩子!他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护着肚子,就好像他会夺走她的孩子一样瞪着他。   在他们两个旁边的瑞德欢乐的吹着口哨。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85   85、第 85 章 ...   一个新的孩子!   汤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现在的他比起多年以前,多了不止一点点的‘常识’。比如他知道哪怕是麻瓜母亲生下的也未必就是麻瓜,孩子有一半的机会是巫师,比如他并不再像瑞德出生的时候那样,认为孩子是他血脉的延续,会继承他的意志和理想,会理所当然的听他的话。   更重要的是,他不是那么坚定的追求巫师纯血了。   当这些原因汇集到一起时,让他对葆丝肚子里的这个新生命有了更纯粹的期待。他开始设想这个孩子会有着什么颜色的头发,他的眼睛会是什么样,他第一次开口会先学会说什么话。   这些东西很可笑的挤满了他的脑袋。   除了这个难题以外,另一件事就是他发现自己对这个孩子的控制权正在一步步减弱。葆丝在咨询了魔法部相关部门后,向魔法部提出禁止他接近孩子,以及参与孩子成长期的一切事务。由于巫师不能离婚,这是由于巫师家庭的孩子正在不断的减少中,所以对孩子的保护是最有力的。   葆丝提供了一瓶复制的魔药。虽然真品已经不在了,而第一份复制品也已经被他拿走了,可是变形草还在,她当着魔法部部员的面复制了第二瓶,当她再次握着那瓶浓荫般的绿色的魔药时,浮现在心头的并不是幸福的欣喜,而是愤怒和仇恨。   “我愿意用一切方式证明我的丈夫对我的孩子们不怀好意,他是危险的。”她表示不管是吐真剂还是什么,只要能证明这一点,她会全部配合。   跟汤姆的婚姻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事实上当她再次去回忆那段时光的时候,只是更加坚定了离婚的决心。   她曾经受过很多的伤害,数次在生死之际徘徊。如果说当时是无奈,没有别的办法,甚至有很长时间她并不了解他都对她做了什么,那么现在就完全不同了。   她已经不必去恐惧他还会对她做什么了,一切已经颠倒过来了。   “妈妈。”瑞德虽然还是霍格沃兹的助理教授,可是他更多的时间已经花在了外面。本来今年圣诞节之后,斯戈拉霍恩教授就会离开,明年这个时候他已经是斯莱特林的院长了。但突然发生了这件事,葆丝的怀孕和离婚事件一起暴发出来,他开始频繁的接触魔法部人员。   葆丝能理解瑞德这是在帮助他,当她需要魔法部站在她这边的时候,她必须要期待着魔法部能够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瑞德却倾向用另一种手段来达到目的。   他希望能够影响魔法部,而不是把命运全都交给别人来决定。   “吃点水果吧。”瑞德每天往返于城堡和圣芒戈之间,他没有把照顾她的事假手他人,在她回过头来之间,她的儿子已经成长为一个可以依靠的大人了。   “瑞德。”葆丝回头,她刚刚明白自己对瑞德做了多么残忍的事。“我一定让你很失望。”她摸着他的脸说。   她固执的决定了他们母子两个对待汤姆的态度,不管是之前的敌对还是之后的接纳,她没有给瑞德选择的机会。如果说当汤姆是个危险的人的时候她做的是对的,那么当她又决定他们全家都要接纳他回来的时候,她没有考虑过瑞德是不是愿意。   所以瑞德才会一直对汤姆充满敌意。   汤姆曾经认为她这个当妻子的会永远爱他,她又何尝不是犯了一样的错?她认为瑞德会理所当然的爱他的父亲,那是父子天性。   可她忘了在瑞德的眼里,汤姆这个父亲是什么样的。   “不,妈妈。”瑞德像个大人那样握住她的手安慰她,“我能理解,你爱父亲,所以你希望我也爱他。”他满不在乎的说,“别误会,我是说你当然可以爱他,其他的由我来办。”   所以他才会一直充满警惕,甚至用蛇怪去攻击汤姆,因为他承担了两个人生命。当她这个当妈妈的投向一份显而易见的危险的时候,他这个儿子只能加倍的警觉。   “……我很抱歉。”葆丝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深夜,当她躺在病床上望着天花板的时候,慢慢回忆在遇到汤姆之后的几十年里发生的事。最后她觉得一切不能单纯用爱或恨来衡量。   汤姆对她来说非常重要,他参与了她几乎一半的人生,而很多的事都是因他而起,而且他还给了她两个孩子。   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们今后就要像在草莓味的蛋糕一样甜美的生活,她可以关心他,也可以爱他,甚至未来或许他们还是可以住在一起。   只是她不应该再像前一段时间那样做梦了。   就像那瓶她从来没有怀疑过的避孕魔药,汤姆有很多事是她不知道的,而且,或许不知道反而更好。   门咔嗒响了一声。   葆丝毫不意外的看到汤姆推开门走进来,病房里其他的人都睡着了。他会让她们睡得更熟。   她一直看着他走近她。   “汤姆。”她打了声招呼,只有她知道在叫他的时候她都想了什么。很多东西,一闪而过。   “葆丝。”他按住她在毯子下的手,“只需要一分钟。”   叫瑞德来也未必能帮上忙,葆丝松开手。   “你想说什么呢?汤姆,我那么了解你。”她尽量不带丝毫嘲讽的说。   “是的。”他复杂的看着她,“虽然我不想承认。”他的目光扫过她仍然不见丝毫起伏的肚子,那里有他的第二个孩子。   ——或许还不算太晚。   他错过了很多,而且有些已经不能重来的,比如他的人生。但至少这个孩子是新的,他还没有出生,他还能做点什么。   在来之前他想过很多,或许他可以说服葆丝相信他,或许他可以做点什么来取信她。但现在他辞穷了。   在一个如此了解你的人的面前,什么语言都是苍白的。   汤姆居然觉得怀念,像是又回到了小时候。那时他和葆丝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她不屑他的每一次谎言,也不会听从他的任何一个命令。她的意思很简单:你要什么,就要用别的东西来交换。   以前他用食物来交换她的‘忠诚’,那种像游戏一样的忠诚,但她愿意暂时扮演一个忠心的人。也正是因为她,他明白了忠诚是可以用利益来交换的。   现在他有什么她想要的东西吗?   “我只是来跟你说一声晚安。”汤姆看着葆丝的眼睛,缓缓的伏□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两人的视线一直在角力,最后当葆丝微微阖上双眼的时候,汤姆突然觉得松了一口气。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迅速转身离开了。   最后那个吻,与其说是他的试探,不如说是她的施舍。   她‘允许’他吻她。   ——这表示,一切还有转机。   想到这里,汤姆忍不住加快了脚步,走过黑暗的街道,向对面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修了一下文   86   86、第 86 章 ...   葆丝的这次怀孕反应比上一回厉害得多,她根本想不起来怀瑞德的时候有没有像这次这样吃苦头。   她的胃口大变,每次等小精灵给她端上来了,她又一点都不想吃了。而且她总是想吃各种匪夷所思的东西,比如现在,她对小精灵说奶油冰淇淋上淋上厚厚的一层枫糖会非常好吃。   小精灵哈比特像一列飞快的火车那样迅速跑回厨房,然后几乎是在一分钟内就端着如她所说的奶油冰淇淋回来了。她知道,它是怕来得晚了她又不想吃了。   当她抱着沙拉碗吃冰淇淋的时候,突然觉得只吃这个东西是不会饱的,她提出要配上松饼吃才好。   哈比特再次像列火车那样飞快的冲进厨房。   瑞德坐在旁边,他的手里虽然捧着一本书,可是却完全没有心思去读。他已经看呆了。   因为他从来没想过那个在他眼里坚强的妈妈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葆丝多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清了清喉咙问:“亲爱的,你在看什么?”她作出对他手中的书很感兴趣的样子。   葆丝在一个星期以前从圣芒戈回到她的新家来了,之后瑞德就天天在家里陪她,只有在有事的时候才出门。   经过圣芒戈里的治疗师的诊断,葆丝的身体非常好,她现在相当于麻瓜三十岁时的状况。考虑到她怀了孩子,瑞德把她曾服用过青春之泉的事告诉了治疗师。   “大概多长时间?我是说你的母亲坚持服用青春之泉?”治疗师非常好奇,难道这个准妈妈是把青春之泉当水喝吗?她的身体太好了。   “大概一年左右。”瑞德回答。当时他从斯戈拉霍恩那里换回来的青春之泉只有一瓶橄榄油那么多,在每个满月之夜他都会悄悄喂给她一茶匙,当然,是在她睡着之后的事。后来,他觉得这一年以来服用青春之泉并没有让葆丝变得特别年轻,所以喝完之后他就没有再找斯戈拉霍恩。   但魔药的效果是令人吃惊的,他是从几年前才发现青春之泉其实还是发挥了它的作用的。   治疗师笑着说:“你的母亲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正确服用青春之泉的女巫。”   企图用青春之泉来重新焕发青春的巫师有很多,但他们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就算短暂的成功之后也会很快失败的。   一般的巫师都认为青春之泉像所有的魔药一样,它的效果是非常明显而迅速的,所以不止一个巫师希望在喝下青春之泉之后瞬间就变年轻,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坚持的人非常少,他们当然会疑心药要么是假的,要么是他们服用的量不够多,还有人认为要想恢复的青春越多,就应该喝下更多的魔药。   治疗师微笑着说:“在你的母亲六十岁生日的时候,她还会这么年轻的。”青春之泉不是一种简单的暂时恢复青春的魔药,它其实更像是一种类似保养身体的魔药。只有正确的服用才能令它充分发挥药效,收获的也越多。服用它的巫师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壮年期的延长,他们会长久的处于生命最巅峰的时刻。   所以怀孕对现在的葆丝来说非常正常,她会生下健康的宝宝的。   瑞德一直没有把青春之泉的事告诉葆丝,他认为一旦她知道了反而会产生依赖心,青春之泉不是万能的,他会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在看着葆丝吃下一大盘松饼和一碗冰淇淋之后,瑞德吃了一顿正常的午餐就出门了,他要到魔法部去一趟。   在他离开后不到半小时,汤姆按响了门铃。   哈比特直接给他开了门,因为他每天下午都来,而且在小精灵看来,女主人是很喜欢男主人来的,虽然他们看起来像是在吵架,但只要男主人来拜访,女主人这一天的心情都很好。   有一点就是小精灵也不得不承认,男主人实在是太会说话了。   “今天怎么样?”汤姆走进来,脱下斗篷递给小精灵:“我给你带了一束花。”他拿着一小把仿佛刚从路边摘来的小野花双手捧着送到葆丝面前。   已经快到圣诞节了,外面开始下雪,这些花的花芯上还带着雪花。   “你在哪里摘的?路边?”葆丝果然十分喜欢,比起在花店里买来的美丽的鲜花,这样的小野花正好。   “拐角那里。”汤姆坐下来,抽出魔杖让被雪水浸湿的裤脚变干。“你中午吃了什么?”他扭头在旁边的桌子上看到了半盘吃剩下的松饼,“陪我吃点吧,我没有吃午餐。”   “我没胃口。”葆丝现在对正餐不感兴趣,只爱零食。   “随便吃点就行。”汤姆叫来小精灵,像在霍格沃兹的餐桌前那样点了一大堆东西。   “当然,男主人,马上就来!”说着小精灵啪的一声消失了。   葆丝没有纠正它对汤姆的称呼,她认为这种小地方不值得在乎。虽然汤姆每天都来,可是他只是她的客人,而且他晚上是住在霍格沃兹的。   很快能够摆满一条长餐桌的食物送上来了,汤姆很有兴致的先拿了一块刚刚煎好还在冒油的小羊排,用刀切开,露出里面鲜嫩的肉,他叉起一块在酱汁里蘸了蘸,大口把它吃了下去。   “味道不错。”他一边嚼着一边说,旁边的葆丝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你可以试试。”他很快切了第二块,迅速蘸过酱汁后喂到葆丝的嘴边,她下意识的张开口把它吃下去。   肉刚煎好,还微微有些烫嘴,肉汁一咬就涌出来了,肉很嫩,几乎不用嚼就咽下去了。葆丝咽下去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她还没尝到味呢。   第二块已经在她的嘴边等着了。   就这样,葆丝不知不觉的吃下了汤姆盘子里的小羊排、鸡腿、炸鱼排,最后还吃了两个小面包。   “可以了。”汤姆认为她吃的已经够了的时候,叫来小精灵撤下了所有的食物。虽然葆丝还想吃,可是当食物都拿下去后,她很快就把这些食物给忘到脑后了。   汤姆表示他今天来其实是有一本书忘了拿走。   “你可以跟我去书房拿书吗?”他站起来并把手臂递到葆丝面前,让她挽着他。   葆丝猜是因为瑞德,他从以前就不喜欢汤姆动他的东西。“好吧,我陪你去。”她跟着他慢慢像散步一样走到书房,然后在书柜前找了半天才找到那本书,找到后葆丝的腿已经有点累了,她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让小精灵送果汁和饼干来。   汤姆拿起一本书翻了翻说:“这本书是你看的,对吗?”   葆丝看了一眼,那是一本罗曼史。让汤姆发现她看这种书可有些不好意思,但她确实喜欢看它们。   “是的,不过我想你不会喜欢它的。”她示意他放下那本书。   汤姆却微笑着站在她旁边,一边翻着那本封面上有一对拥抱在一片火焰中的看起来像是海盗男和金发美女的罗曼史。   “哦,”他找到一段有意思的,笑着念出来:“‘他的双臂是这么有力量!她都快要融化在他的怀里了!她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所有的一切都离她远去,只剩下……’”他翻过一页,继续道:“‘……他撕碎了她的裙子,而她并不在乎,他的唇火热极了,她渴望得到更多!’”他边念边笑。   葆丝想把书夺过来,她觉得不好意思了。确实在一些夜晚里,这些书抚慰了她,可那又怪谁呢?   “你别念了!”她伸手去抢他手里的书,他让开,伏身迅速的吻了她一下,快得让她来不及反应,他就已经退开了。   “是我的错。”好像他听到了她心里的话。说完他再次靠近她,这次慢得多,他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仿佛她只要有一丁点拒绝他就不会继续。   最后他们吻在一起。   晚上,瑞德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九点了,他在门厅把外套交给小精灵,问道:“那么,父亲今天来了吗?”   哈比特说:“是的,男主人是在八点半离开的。”   瑞德放心的上楼,说:“好吧,这么说妈妈今天已经吃过饭了。”他可以去洗澡准备睡觉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星期内,这篇文会完结   大家晚安   87   87、第 87 章 ...   十个月后,葆丝在一天半夜被紧急送到圣芒戈,   生孩子对葆丝来说不是第一次,可是上一次生瑞德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她都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护士把瑞德放到她床头时心中的满足感,那时瑞德就是她的一切。   ——她不记得会这么痛,会痛这么久。   巫师虽然有止疼的魔咒和魔药,可是他们同时也提倡自然生产,所以在最后一次产检的时候,葆丝就选择了自然分娩,那时她以为这没什么。   现在她改变主意了。   她抓着旁边的治疗师的袖子说:“请、请叫我的丈夫进来。”   汤姆很快来了。   上次瑞德出生前,他也一直陪着她的,甚至在她生的时候,他就站在外面等着。那时他们去的是麻瓜医院,旁边还有几个也是等着生孩子的麻瓜女人。那个麻瓜医院留给他的所有的印象就是房子很旧,地方很小,人很多,有女人的尖叫和孩子的哭喊。   他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只记得他在外面等了很久,非常不耐烦。   但他这次走进来的时候,看到葆丝身上盖着一块很大的白布,布下伸出她的两条腿,她半仰着躺在床上。   她脸色惨白,身上都是汗,脖子上的筋都浮起来了。   她看起来简直像是快死了。   汤姆其实考虑过杀了她,从以前到现在,他一直没忘了这个想法。他现在觉得她快死了,然后他发现自己害怕了。   这种害怕的感觉很奇特,但他并不陌生。他曾经害怕过很多东西。在霍格沃兹的时候,他在一年级时常常害怕学校会把他赶出去。他知道只要他不犯错,他就可以在这里上学,可是恐惧并不受他的控制。不管他怎么一再的告诉自己,他也一直在害怕。   五年级的时候,他害怕会找不到未来。再过两年他就要离开霍格沃兹了,可是他不知道当自己离开这里以后能去哪里?他盼望永远留在城堡里。   六年级时,他找到了自己的家,他害怕那个想像中伟大的巫师家族不会那么轻易的接受他。除了品学兼优,他没有别的筹码。   七年级,他毕业了。他发现自己和在孤儿院时一样贫穷。他想要很多东西,然后他决定他什么都要,所有的一切他都要拿在手里。   这么多年,他的大半的人生都过去了。他好像得到过很多东西,可是到头来还是什么都没有。他不比在麻瓜孤儿院时感觉更好。   ——至少那时他有希望。   一只汗湿的手突然抓住他。   “汤姆。”她剧烈喘息着叫他。   “你要什么?亲爱的?”他反手握住她的手,紧紧握住!   “我不要自己生了,让他们用魔咒或魔药,什么都好。他快折磨死我了。”葆丝发现自己比以前软弱多了。   “好的,都听你的。”他握着她的手不放,也不离开,对治疗师说:“帮帮她。”   治疗师先确定一下:“你们改变主意了,是吗?好吧。”   葆丝先喝了一杯魔药,剧痛变钝了。然后治疗师让一层乳白色的魔咒光芒罩在她的身上,让她像全身浮在温热的水里一样,整个人都放松了。   孩子很快出生了,非常顺利。她受创的子宫也很快复位、愈合了,连血都止住了。   葆丝感动的叹道:“魔法太棒了。”   一个小小的襁褓放在她的枕旁,这是她的第二个孩子,一个女孩。她看起来很健康。   这时她才发现汤姆从刚才进来后就没离开,现在跟她一起看着他们的女儿。   “她很可爱。”他看着葆丝说。   葆丝看着小女儿,奇怪的说:“她长得不像我。”也不像汤姆,像谁呢?   ——这不重要。   “给她起个名字吧。”汤姆说,他只需要知道这是他的孩子就行了。   葆丝摸着她的小手指头,商量的说:“汤姆,你知道,我一直很感谢阿不思。”   “你想让他给我们的孩子起名字吗?”他考虑了一下,觉得这样也可以。   “我是说,”葆丝非常喜欢这位老巫师,她一直希望他能更快乐一点:“我记得他有一个妹妹。”可惜很早就去世了。   汤姆点头:“我明白了。”   治疗师过来要把她和刚出生的孩子送到病房去,当他们推着她出去的时候,瑞德和邓布利多就等在外面,他们立刻围了过来。   “她真可爱!”瑞德看起来很想抱抱他的小妹妹。   邓布利多说:“恭喜你们!”   葆丝给汤姆使了个眼色,治疗师把她推走了,汤姆则叫住了老巫师,她在病床上回头看,慈祥的老巫师第一次在汤姆面前结巴了。   邓布利多拿下他的眼镜,花了很长时间才说:“……谢谢你,汤姆,我很高兴。谢谢你们。”   汤姆没有说话。   他离开他的教授,让他自己一个人待着。他穿过圣芒戈的走廊,这里有很多病人和治疗师来来去去,还有来探病的人,在问:“请问602号病房在哪里?”   “妈妈,我不想去看牙。”   ……   各种各样的人,有巫师有麻瓜,都挤在这小小的一条走廊里。   这个世界突然用另一种方式出现在他的眼前。   没有什么能让人像被动物园里的动物那样,一种种分到不同的笼子里去生活。就像现在这样,他们混在一起。   是他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他走进葆丝的病房,这间病房里有四个产妇,只有葆丝生下了孩子,另外三人还不到预产期,她们和她们的丈夫正围着葆丝的床前看他们刚出生的小女儿。   “真可爱!”   “汉克,你说我也能生一个像她这么可爱的女孩吗?”   他们看着眼前的这个孩子,想像着自己的孩子的模样。   汤姆走过去,一一跟他们握手并道谢。   大概只有一点,他没再把眼前这些人忽视掉。以前他从不把人看在眼里,现在他发现,这样也很新奇。   不算坏。   葆丝和瑞德都在古怪的看着他,好像他突然穿上了一件粉红色的围裙。   他走到葆丝身旁,伏□在她汗湿的头发上吻了一下。   他突然发现或许只有她,是从一开始就被他认识的。   他从来都没有忽视她。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88   88、第 88 章 ...   邓布利多在他的办公室里等一位客人。   当汤姆敲门的时候,他正忙着把两根冻在一起的柠檬雪糕掰开。   “请进。”他连忙高声说,“请进,门没有锁。”   汤姆推开门,他的老教授一手一根柠檬雪糕的看着他:“要来一根吗?汤姆。”   “不,谢谢。”这个雪糕他可不陌生,之前葆丝怀孕的时候,一天要吃五六根。他坐在邓布利多对面的沙发上:“谢谢你答应见我,教授。”   “没关系,汤姆,我的门永远为我的学生打开。”邓布利多撕开雪糕外面的包装纸,微笑着说。   “那么,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他问汤姆。   “我想申请一个正式的教职。”汤姆把他的申请信递到邓布利多的办公桌上。   “哦。”邓布利多用沾着雪糕糖浆的手指把信打开,匆匆扫了一眼说:“我知道了,那么你想申请哪一个教职呢?”   汤姆不自觉的把双手搭在一起:“我个人更喜欢黑魔法防御术这门课。”但他并不坚持。   邓布利多注意到他开始变得紧张了,他严肃的想了一会儿说:“目前学校里大概只能空出一个魔法史的教职,如果你愿意的话。”他又加了一句,“我认为你会让这门课变得很有魅力的。”   历史本来就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是一个可以占去汤姆足够的时间,又能让他抒发胸臆的好职位。至于黑魔法防御术,他暂时不打算让他来执教。   汤姆只考虑了一分钟就同意了。两人就具体的福利条款简单商讨之后就签好了雇佣合同,等汤姆从校长室出来的时候,他就是霍格沃兹的魔法史教授了。   走出霍格沃兹城堡的汤姆第一次觉得自己没有被它抛弃,他非常喜欢这种感觉。至于他想教的黑魔法防御术,那其实不是问题。   他在对角巷买了一些东西才回家,自从阿利安娜出生之后他就搬了回来,葆丝没有反应,就像她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而瑞德现在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在外面,据他所知,魔法部虽然还没有真正聘用他,可是已经有几个部门希望他能辞去霍格沃兹的教授一职到魔法部来了。   ——看来他的理想可能会由他的儿子来实现。   有一点,汤姆认为自己和瑞德想的都一样。要实现他们的目标,首先要夺得最高的权力才能改变巫师世界。   当时的他把目标放在了大贵族上,因为他看不起在他眼里只是一群废物的魔法部。而在葆丝的教育下,瑞德却是打算从魔法部入手。如果是当年,他会嗤之以鼻。他认为纯血才是巫师世界最重要的,而魔法部不过是他们的附庸。但现在他不会这么想了。不管魔法部的那些巫师是不是连魔杖都会拿颠倒的蠢货,他们的确是整个巫师世界的主宰。   正因为这个主宰够蠢,巫师们才放心的让他们坐在那里。就连他当年没把目标放在魔法部也是因为认为他们不堪一击,事实上到现在他还是这么认为。   但是选择一个简单的对手又有什么不好呢?   瑞德做的完全正确,他已经可以预见到他未来的胜利了。   虽然到那一天他这个当父亲的可能会非常尴尬。不过他觉得那大概跟目前没什么不同。   他提着牛皮纸袋走过繁忙的伦敦街角,麻瓜们行色匆匆,偶尔能看到一两个巫师在人群中一闪而过。他走在人群中央,没有人会注意到他,除了乞丐。   他扔了几枚便士到他的杯子里。那个乞丐似乎少了一条胳膊,他对他说:“谢谢,我是个英雄。”他特意把少了胳膊的那一边给他看。   “英国为你骄傲。”汤姆敷衍的说。等他走开后,一个老妇人停在乞丐的面前,在她的手包里找了一会儿才掏出一个便士放进他的茶杯里,说:“女王保佑你。”   乞丐还是高声说:“谢谢,我是个英雄!”   汤姆加快脚步。身后的这个乞丐曾经是一个战士,他手握长枪为保卫他的祖国而战,他猜,当时他的心中一定充满了自豪感。就算受伤,看到战友们一个个牺牲,他相信他也是不会后悔的。至少比起那些失去生命的人,他活下来了。   但是现在呢?他只能在街边乞讨生活,就算英国的和平有他的功劳,但是这也不能让他过得更好。他只能一次次把他受伤的地方给别人看。   汤姆相信他并不是想让人可怜他。   如果是他,落到这样的地步大概宁愿去死。但他是不会死的,他希望能永远强大。   他突然烦躁起来,一股难以压抑的怒火从心底涌出。他没有认输,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他并不想就这样下去,可是他能怎么办呢?   任何人知道自己浪费了一半的生命都不会痛快。他不可能再向回走,既然已经知道那是错的。可他也不知道接下来他要干什么。   家很快到了,圣诞树在圣诞节过后就被搬到了庭院里,葆丝认为圣诞树只能用几天太浪费了,小精灵哈比特就用它的魔法把这棵树在院子里栽活了,现在整条街只有他们家门口还摆着一棵圣诞树。   “里德尔先生,你好!”邻居家的小孩子热情的跟他打招呼,“我能去你家玩吗?”   “当然。”汤姆一手打开门,示意孩子进去,一边对着站在廊下的邻居打了个招呼。   “你回来了?”葆丝就坐在客厅的壁炉前,看到他带着邻居的孩子进来。这条街上的人都喜欢他们父子,谁都认为汤姆是个老好人,因为他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要求。   “阿利安娜还好吗?”汤姆脱下外套,把牛皮纸袋放到桌上,壁炉前的围栏里,阿利安娜正在里面睡觉。葆丝喜欢把孩子放在围栏里养,地板上铺着厚厚的毯子,她在里面怎么翻身都不怕。   阿利安娜是个特别不老实的孩子,虽然她是个女孩。现在她的头发已经长出来了,是一种褐红色,眼睛是棕色的,脸上有非常明显的雀斑。说实话,做为一个女孩子,她可真不如她的哥哥长得好看。   葆丝觉得非常对不起女儿,她把儿子生的那么漂亮,怎么女儿反而是这样呢?这让她更加的心疼她,每天都抱着她叫‘我的小公主’。   汤姆把他在对角巷买的东西拿出来,都是给阿利安娜的。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他一眼就看出阿利安娜到底长得像谁,一个他早就恨不得遗忘的血脉,给了他荣耀,又给了他耻辱的血脉。   邻居家的母亲来接她的孩子了,那个孩子吃了很多小精灵做的糖果,他非常喜欢,这条街上的孩子都很喜欢里德尔家永远也吃不完的糖果。他们的妈妈永远不会在家里放那么多的糖果,所以他们认为里德尔家是他们最喜欢的邻居。   等邻居走了以后他们就可以吃晚餐了,葆丝说:“你先吃吧,我看着孩子。”他们没有把孩子交给小精灵照顾,不管什么时候,一定是他们两个中的一个守着孩子,寸步不离。   汤姆没有推辞,他只用十分钟就解决了晚餐,换葆丝去吃。等他和阿利安娜在一起时,他把魔杖递给她,把着她的小手让她握着。   “汤姆·里德尔!”葆丝迅速跑过来把魔杖夺走,“如果你再这样干,我就把你的魔杖扔到壁炉里去!我可不是在开玩笑!”   如果她不是个麻瓜,他都要认为她刚才幻影移形了。   “别担心,我不会让她出事的。”他示意葆丝把魔杖拿过来,可是她却把魔杖放进了衣兜里。   “别太着急,汤姆,等她十一岁的时候,你可以尽情的教她玩魔杖。”然后她回餐厅去了,根据经验,大概到明天她才会把魔杖还给他。   阿利安娜发现了一个新游戏,吐口水泡泡。汤姆看着她把泡泡越吐越大,然后下巴上流得都是口水,他拿起围嘴给她擦,然后她抱着他的手把口水涂到他的手上。   葆丝认为阿利安娜不老实是因为在她刚出生不到一个星期的时候,那时他们已经回家了,当所有人都认为她在好好的睡觉时,葆丝回房间拿东西才看到她正浮在空中往外飘。   葆丝当时叫着上帝就扑过去了!   “上帝作证!她应该睡在床里头的!我把她放在正中间!她还不到一个月大就、就……”   葆丝气疯了,从此只让阿利安娜睡在地上,铺上厚厚的毛毯,再用围栏把她圈起来。   汤姆毫不吃惊,早在看到她的第一眼起,他就发现她应该继承了相当多的斯莱特林家族的血脉。   当他们家附近的雪化掉的时候,她在客厅的壁炉前的围栏里叫来了院子里的小蛇。   看着气得发抖的葆丝,他平静的解释说:“她告诉这些蛇,这里更温暖。”   如果魔法是一种天赋,那阿利安娜的天赋会令所有的巫师嫉妒。她现在就能用魔杖了,虽然她可能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她本能的利用魔杖得到自己要的东西。   他第一次把魔杖放到她手里的时候,下一秒,在浴室里浑身都是泡泡的葆丝突然出现在客厅里,当时坐在沙发上的瑞德把一杯咖啡都洒到报纸上了,他迅速变出一条浴巾包住她。   愤怒的葆丝,她一手抓着浴巾,一手夺走阿利安娜手中的魔杖指着他的鼻子说:“汤姆·里德尔!这种事如果再发生第二次,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后悔!”她的头发还在滴水,可是她的眼睛从来没那么亮过。   等她回到浴室后,坐在沙发上的瑞德才哈哈大笑起来。他很清楚他为什么发笑,因为葆丝把这一切都算在了他的头上。   他早就发现了,不管是以前的瑞德还是现在的阿利安娜,只要孩子干了什么坏事,那么都是他的错。   事实上他也这么认为,如果不是她,瑞德不会变得这么不听话。他希望阿利安娜不会受到她的太多影响,虽然现在看来已经晚了。   阿利安娜拉臭臭了,没有魔杖,他只能自己动手给她换尿布。他不会让小精灵碰她。幸好这种活以前他在孤儿院的时候也常干,他现在很快就想起来了。   大门响了一下,应该是瑞德回来了。这个年轻的充满生命活力的大男孩快步走进来,他有力的步伐轻快的就像一匹刚刚成年的小马驹,恨不得让整个世界都知道他来了。   “爸爸。”他脱下外套,随口叫了他一声后过来亲了亲躺在那里的阿利安娜。   “可爱的小公主,你今天过得好吗?”那个小公主使劲拍着他的脸,给了他一个喷着口水泡泡的吻。   看得出来瑞德并不在乎,一个在他二十岁的时候出生的妹妹,大概跟他的女儿差不多。   有时他非常嫉妒瑞德。不止是因为他的年轻。可他并不想承认输给自己的儿子,但要让他认为自己是输给葆丝,一个普普通通的麻瓜女人则更让他接受不了。   吃完晚餐,照例是一家人的聊天时间。现在他们会围着阿利安娜,讨论她今天吃了多少次东西,吐了多少次泡泡。   “这是她的新游戏吗?”瑞德看着阿利安娜非常认真的吐口水泡泡,如果是个大人这样干会看起来很蠢,可是阿利安娜这样做,只会让他觉得可爱。   “她可真有意思!”瑞德笑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汤姆从浴室里出来问葆丝:“瑞德以前也吐口水泡泡吗?”   “吐。”葆丝肯定的说,然后回忆起来:“有一次他吐得太大了,啪的一声泡泡破了,口水沫还飞到他的头发上呢。”   汤姆认为自己明天可以用这个来嘲笑他了,至少没有人记得他当初有没有吐口水泡泡。   “你们很像。”葆丝打着哈欠躺下来,“我记得有段时间你特别喜欢冷笑一声然后吐一口在地上,似乎觉得这样很帅。”她关了灯。   汤姆的脸黑了。   “你记错了。”他说。   “不,没有。”葆丝仔细回忆,“我记得是在那个从汽车下来的老绅士这么干过之后,你就开始了,大概半年后才不那么干了。”其实她认为那个老绅士可能只是喉咙不舒服,不是想摆派头。   十分钟之后,葆丝奇怪的打开灯:“你为什么不睡?”哦,他的脸可真黑。   汤姆沉默的躺下来,闭上眼睛:“晚安。”   葆丝再次关灯:“晚安。”   ——真是个怪人。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PS:‘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出处不详。   具体出处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89   89、第 89 章 ...   葆丝站在全身镜前用力吸小腹。   镜子说:‘夫人,您就像我所见过的所有的贵妇人一样!’   “一样高贵?”葆丝很愿意在自信心正在被打击的时候听一些恭维话。   ‘不,一样的动作。她们也总是在我面前这样吸小腹,其实我更建议一个合适的束身衣会解决所有的问题。’镜子痛快的说。   葆丝离开卧室的时候脸色不太好,这让坐在早餐桌上的一对父子一起看过来。   “妈妈,今天我要去魔法部。”瑞德现在几乎每天都去魔法部,“要我为你带点什么回来吗?”   “不,谢谢,亲爱的。祝你有美好的一天。”她当然不可能让儿子为自己带减肥魔药,给了瑞德一个颊吻后他就出门了。   “那么,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汤姆放下手中的报纸,从她刚刚过来时的脸色看,她今天可能会出门?不然他就要认为在卧室里有另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了。他想不出来那是什么,昨天晚上她还很正常。   “我要去对角巷。”葆丝只喝了一杯果汁,虽然煎咸肉、火腿和煎蛋看起来都很好,还有烤得两面金黄的面包片,小精灵哈比特自己做的草莓果酱。   “葆丝?”汤姆古怪的看着她,她为什么一直盯着餐桌?   葆丝板着脸把杯子放下,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还散发着香味的诱人的早餐桌。上帝保佑!她的袍子都已经穿不下了!   回到卧室的葆丝谨慎的锁上了卧室的门,她再次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条呢子裙穿在身上,在它经过她的腰的时候再一次努力吸气,努力……   镜子里的她脸色通红还在不停的冒汗,就好像她正在干一件非常花力气的活。而镜子正在叹气:‘夫人,你真的不考虑一件束身衣吗?我向你保证,它会非常有用的。’   ‘我相信你的衣柜里有一件。’镜子说。   衣柜体贴的打开它的门,衣服架子刷的伸出来,抽屉也打开了,任她挑选。   半个小时后,葆丝承认她可能需要束身衣的帮助,不然她连门都出不去——她不能现在还穿孕妇的袍子吧!   她满身大汗的不再折磨自己和那条裙子,并在衣柜的帮助下很快找到了从未使用过的束身衣,这还是当年她跟汤姆结婚的时候,为了穿婚纱而特地买了一件,它至少有二十年的历史了。   她愿意对上帝发誓,二十年前她可不需要这玩意!   ‘它看起来就跟新的一样!’镜子赞美道。   当她把它套在身上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哦。’很明显镜子也发现了,‘这不是巫师的束身衣?而是麻瓜的?’   束身衣后面的束带可不会自己绑起来。   镜子出主意:‘让你的丈夫进来帮个忙?’   “绝不!!”葆丝斩钉截铁的说!   让汤姆看到她必需用束身衣才能穿上衣服?葆丝想尖叫。就是世界末日她也不会这样干!   ‘好吧,好吧。’一个好的镜子是不会去惹恼一个愤怒的女人的,不管她是麻瓜还是女巫。虽然它觉得这没什么关系,毕竟那个男人每天晚上都睡在她的床上。它的意思是,她还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呢?   葆丝又花了半个小时发现就算她再能干也没办法靠自己系上束身衣后面的系带,更别提把它拉紧以达到束身的效果了。   ——她确实需要一个帮手。   镜子谨慎的保持沉默。   葆丝满身大汗的坐在床上,现在家里只有三个人。阿利安娜,她当然不能指望一个婴儿。汤姆,她完全不打算考虑!那就只有小精灵哈比特了。   考虑到哈比特会洗她所有的衣服,甚至会帮卧室换床单。   好吧,至少哈比特比汤姆更好。   “哈比特。”她叫来了小精灵。   “夫人,哈比特听候您的差遣。”小精灵很快出现,它深深的弯下腰,长长的鼻尖都碰着地板了。   在这位忠诚的小精灵的帮助下,她成功的穿上了束身衣,并挑了一件合适的裙子,重新梳了头,然后拿上手提包准备出门。当她离开时不忘告诉小精灵它必须为今天的事保密!   在她出门后,从楼上的书房的窗户看到她的背影的汤姆奇怪的看了一眼钟表——是什么让她在卧室里浪费了两个小时才出门?这完全不像她。   他的女儿阿利安娜操纵着魔杖用一本砖头厚的魔法书敲了她的父亲的脑袋。   汤姆难以掩饰他的快乐!   “小公主,你已经会用飘浮咒了吗?”这已经是她第二十次用这种方式提醒别人,她需要别人的注意。   其中瑞德挨了十二次,剩下的八次是属于他的,葆丝一次也没有,当她的妈妈在她的身旁时,她只需要哭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有时汤姆怀疑这世界上有一种婴儿语,所有的母亲无师自通。   “好吧,让我来猜猜你需要什么。”汤姆站在小公主的面前冥思苦想,这不比当初他想找到长生的秘密更轻松。   “你刚刚吃过早饭,所以我猜你不会是饿了。”汤姆拿奶瓶在她眼前晃了晃,小公主不屑的扭开脸。   他又摸了下她的尿布,并用力在空气中嗅了嗅,看来也不是这个问题。   “现在是早晨,你肯定不会想睡觉。”不过他还是把她抱起来晃了晃,可是小公主张着两只大眼睛,看起来格外有精神。   这真是一个难解的谜团。汤姆想不通一个婴儿除了吃和睡以外还有什么想要的?   小公主开始对着她英俊又曾经十分强大的父亲吐泡泡。   “你一定是想表达什么,对吗?”汤姆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他的孩子的每一个举动都是有意义的。   他继续苦恼的猜着。   得到父亲全部的注意力的阿利安娜已经满足了,她继续满足的吐泡泡。   葆丝已经来到了对角巷,这里当然有专门为了女巫准备的美容店。一切关于让女巫变得更美的东西这里都能找到。   “哦,可敬的夫人!请问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女店主以与她的身材不相称的速度从柜台后面冲出来。   葆丝怀疑的看着她,毕竟如果店主看起来比她更需要减肥魔药的话,这间店的药还可以相信吗?   她坐下来,已经不像走进来前那么期待了。   “我需要一种合适的魔药。”她说,“它要可以让我变得……”她比划了一下,原谅她实在不想说出那个词。   值得庆幸的是女店主马上就理解了。   “我完全能够明白!”女店主肯定的说,她冲回柜台后,在架子上翻了翻,拿出了四、五种魔药瓶子。   当葆丝从那间小店里离开的时候,她已经买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晚上,当所有人都吃过晚餐之后——葆丝只吃了一点沙拉,一家人坐在客厅开始聊天。   其实从葆丝用餐时的状况看,汤姆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他突然觉得葆丝变得更可爱了。   ——她居然也会担心这种事。   这让他一整晚都不停的打量坐在他旁边的葆丝,连其他人说了什么都没注意。   瑞德看到这一幕,很快跟大家说晚安了,并抱走了阿利安娜,表示作为她的哥哥,今天晚上由他来照顾妹妹。   “妈妈,爸爸,你们好好休息吧。”   回到卧室后,葆丝花了更多的时间在浴室里。汤姆已经不像早上那么担心了,他能猜到她在浴室里干什么。   葆丝拿出了那瓶魔药,上面写着‘只需要花短短的十分钟,你会拥有美人鱼般曼妙的身材!’。   她把它喝了下去。   十分钟后,浴室传来一声尖叫。   汤姆差点从床上滑下去,他用最快的速度抓起魔杖冲进浴室!   “哦,梅林啊。”他站在浴室门口,惊奇的看着浴室里的葆丝。   她全身赤|裸,这很正常。她巴在浴缸边上,似乎不停的在往下滑,在她的下面,应该是腿的位置,有一条巨大的漂亮的红色的鱼尾巴在不停的啪啪甩动着。   汤姆走过去,蹲在浴缸前,撩起她的长发,怀疑的说:“……你想来点情趣?”莫非不是他想的那样?   可是他对跟一条鱼做|爱毫无兴趣。他试探的去摸那条粗长的鱼尾巴。   “噢!!”葆丝尖叫一声,尾巴啪得拍在他的脸上。   汤姆蹲在那里仔细考虑了一下,甩动魔杖让浴缸注满水,这样至少她可以浮在浴缸里,而不是努力想用一条鱼尾巴站起来——那是不可能的。   卧室外面,瑞德在敲门。他当然听见了那声尖叫。   “你们还好吗?”他着急的问。   当门打开时,瑞德惊讶的发现他的父亲看起来似乎有些狼狈,不像他想的那样。   汤姆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他的裤子都湿了,葆丝的鱼尾巴拍的那一下让他的衬衣前面有一个清晰的湿印。   “……呃,发生了什么事?”瑞德发誓他闻到了新鲜的鱼腥味,好像他们在卧室里养了一条海豚。   汤姆认为葆丝绝不可能让她的儿子看到她现在的模样。   “没什么,回房间去。”他把门关上了,而瑞德没有再敲门,他虽然认为房间里一定发生了什么,可他仍然离开了。   回到浴室的汤姆有了更多的时间来处理这个问题。他发现了那个魔药空瓶,上面的说明解释了一切。   他叹气道:“……恐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的,制作这种不明成分不明原因的魔药的解药不是他的长项。   “好吧,我们有几个选择。”汤姆不得不承认,这件事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   “我带你去找斯戈拉霍恩,或者去圣芒戈。”他说。简言之,是选择让霍格沃兹城堡的人嘲笑还是让整个巫师界嘲笑。   最后,汤姆给她的鱼尾施了一个保湿咒,为她穿上衣服,抱着这条让人惊喜的美人鱼走进壁炉。   葆丝在离开医疗翼半年后又回到了这里——以病人的身份。   “呵呵呵呵。”可敬的老巫师邓布利多每天下午都会带着下午茶来看望她,“可爱的葆丝,要来一块海藻三明治吗?还是鲜鱼沙拉?”   阿利安娜非常喜欢妈妈的新形象,葆丝每天都穿着改良版的巫师浴衣陪她的女儿游泳。   汤姆和斯戈拉霍恩就在病房外面。   斯戈拉霍恩看着里面和乐融融的一幕说:“这样确实不错,不过汤姆,你真的决定下个星期再给葆丝解药吗?”   汤姆微笑着说:“我认为她这样非常美。”   ——至少,这次他可以小小的报一下仇。   作者有话要说:是番外,为什么我这么喜欢写番外呢?大家晚安   90   90、第 90 章 ...   阿利安娜一岁的时候,邓布利多说服他们搬到霍格默德去住,甚至连房子他都帮他们找好了——葆丝怀疑,那房子只怕是他帮他们盖的。   邓布利多非常喜欢阿利安娜,但是却从来不敢在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他送给她很多东西,每一样礼物上都有至少一打的保护咒。哪怕是他们住在以前的家里时,周围的邻居都是普通人,但是他们也从来没有看到过阿利安娜的魔力。   汤姆曾经检查过那些小礼物,他说那上面有一些他从来没见过的咒语。   “包括混淆咒和遗忘咒。”看来哪怕是有人看到了阿利安娜的魔力也会忘得干干净净。   葆丝曾经不止一次试图让他在阿利安娜醒着的时候跟她打个招呼。   “你送了她那么多礼物,至少让她对你说声谢谢!她早就会叫你的名字了!阿不思!”不管她再怎么大声,老巫师还是像一个家养小精灵那样迅速消失了。   一边的阿利安娜正好睡醒睁开眼睛啊啊叫着。   “到底为什么?”葆丝百思不解。   汤姆支着下巴说:“我当年上学的时候,教授的头发还不是白的。”   葆丝花了一秒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她看着阿利安娜一头红褐色的头发:“……难道,她其实跟另一个阿利安娜很像吗?”   汤姆漫不经心的说:“这个我倒是无法回答。考虑到我见到教授时他的鼻梁已经断了,大概差不多吧。”   除了头发之外,葆丝觉得阿利安娜倒是跟她的父亲很像。不是说他们的长相,在长相上他们没有一丁点相似的地方。葆丝曾经悲剧的预感或许她长得像她这辈子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个,她觉得更对不起女儿了,可还是到教堂请神父给她这辈子未曾谋面的父母祈祷,不管他们在哪里,愿上帝保佑他们。   阿利安娜和汤姆一样高傲,虽然年纪小,可哪怕是她睡着的时候,眉眼之间的神情也跟汤姆一模一样。   “她为什么这么像你?”葆丝的口气好像这是一件无可挽回的悲剧,带着那么一点点的嫉妒,她生了两个孩子,可看起来两个孩子都更像汤姆。   汤姆的回应是愉快的把他的魔杖给阿利安娜玩了一整天。   他们搬到了霍格默德村。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一个漂亮的小屋,就像童话里的那样。红色的屋顶,带着一个小小的烟囱,圆圆的小石头围成的花园,外面是白色的围栏。   在看到它的时候,葆丝很怀疑这个小屋能够装得下他们全家的人,但她走进去的时候就发现了,邓布利多可能在这幢房子里用了所有他会的咒语。   “每人都有一个房间,如果家里的人再增加,那么房间也会自己增加。”邓布利多欢乐的为他们介绍着,“来吧,让我带你们看看。”   这是一个真正的魔法屋。   他们把狗带来了,屋外有了一座小小的狗屋。把猫咪放下来以后,所有的门上都给它留了一个小小的出口。猫头鹰海盗带着它的一大家子也飞过来了,立刻就有一排鸟屋为它们准备好了。   在他没有当校长之前,正是霍格沃兹的变形课教授,听说在他五年级的考试上曾经用魔杖做到了前人从未做到的事。葆丝现在认为这都是真的。   所有的房间都会随着孩子渐渐长大而变得更大,所有的家具都是为了给主人更好的享受而存在的,连婴儿床都会唱摇篮曲,甚至还会泡牛奶。   葆丝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张婴儿床在发现阿利安娜喜欢飘起来后立刻把自己的四条腿变没了。   所有的家具都有防撞咒,如果阿利安娜突发奇想,打算从半空中掉下来,那么她会发现地板突然变成了果冻,不会让她受一丁点的伤。   汤姆从外面走进来,他告诉葆丝房子周围所有的角落里都有麻瓜驱逐咒和麻瓜混淆咒。   “哪怕霍格沃兹也不会比这里更安全了。”他说,“别说是麻瓜,我猜连麻瓜家里的老鼠到了这里也会迷路。”   可是就算邓布利多做了这所有的一切,他却仍然不肯出现在阿利安娜面前,连她的一岁生日晚会都不肯来。   “如果你不来,我就不把你的礼物给她!我说到做到!!”葆丝寄了一封吼叫信给邓布利多,据当时在场的汤姆说:“非常精彩。”   所以在晚会当晚的八点钟,邓布利多还是准时出现了。   “你终于来了,快进来吧。”葆丝几乎是在他一出现的时候就把门打开了,“她在等你。”她让开,阿利安娜就坐在大门正对着的礼物堆里,她看到邓布利多后立刻快乐的笑着向他招手。   “啊!啊!来!”她还不怎么说话,但她喜欢看到客人。   老巫师似乎第一次不知所措了,葆丝发誓他走向阿利安娜时的表情十分僵硬,就好像他中了面部石化咒。   他蹲在她面前,对一个一岁的孩子自我介绍:“你好,你可以叫我阿不思。”就好像她会对他说‘幸会’一样。   葆丝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从没见过这样的邓布利多,不过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不是吗?她打算回到厨房去,而汤姆和瑞德却对这一幕很感兴趣。   他们不打算错过。   “这大概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失态。”汤姆这样说的时候就站在邓布利多和阿利安娜旁边。   瑞德说:“当时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也是这样吗?”他非常好奇。   阿利安娜扑嗤扑嗤喷着口水,老巫师看起来不太明白她的意思,不过他似乎很喜欢看到她这样对他喷口水,脸上一直在笑。   “我想,她是在叫你的名字。”汤姆解释道。   邓布利多惊喜的把她抱起来:“是吗?”他看起来像得到了整个世界,而且他的手好像在哆嗦。汤姆立刻走过去,免得教授一个不小心把他的女儿摔下来。   阿利安娜努力一字一顿拖长的说:“啊——扑——嗤——。”随便喷了满天的唾沫星子。   汤姆继续解释:“她不太会发那个音。”   “是的,是的。”邓布利多连声说,“我想那个音对她来说太难了。”   然后整个晚上,他都抱着阿利安娜,似乎只要走出第一步对他来说就不难了。哪怕她被别人抱在怀里,他也一直看着她,那双睿智的蓝眼睛快乐的闪着光。   葆丝松了口气。她大概能猜到为什么邓布利多一直不肯见阿利安娜,可是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她只能在背后尽力推他一把。   十一点,葆丝用尽千辛万苦让阿利安娜答应去睡觉,然后才送邓布利多离开,他是今天晚上唯一的客人。   “我来吧,亲爱的。”汤姆走过来说。   葆丝进去后,他说:“教授,我们走走吧。”   “当然。”邓布利多走出那幢小屋后立刻长出一口气,一整个晚上的快乐对他来说太多了,像喝了十几杯的蜂蜜酒一样,他几乎连现实都忘了。   他很愿意重新回到现实里来。   他们两人慢慢的散步。   汤姆本来有很多话想说,他知道为什么教授会对阿利安娜这么疼爱,他也能猜到为什么之前他连看她一眼都不敢。他本来想刺探些什么,可是现在却又不想知道了。   邓布利多长长的叹了口气。   “汤姆,你非常幸运。”老巫师这样说,“回家去吧,他们都在等你。”   汤姆站住:“那么,晚安,教授。”他往回走。   邓布利多看着他走进那幢还亮着灯的小屋,那里是多么的温暖,他刚刚从那里出来。他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继续往城堡走去。   他必须承认的是,他有些羡慕汤姆的幸运,甚至可以说是嫉妒。他有足够的机会去弥补他的错误,在他回头的时候,他的家人还在等他。   而他已经没有了。   在见到阿利安娜之前,他一直在做一个不愿意醒来的美梦。但今天晚上他必须醒过来了。   他只希望能保证不会再有小巫师像阿利安娜那样不幸,希望麻瓜不会再像对待阿利安娜那样对待其他的小巫师。他希望他能做到哪怕一点点,在历史的长河中,哪怕他只前进了半步,他的这一生就再也没有比这更值得骄傲的成就了。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91   91、第 91 章 ...   今天早上,霍格沃兹的学生们听说他们的黑魔法防御术课的教授‘又’生病了。   “这回他又怎么了?”斯莱特林的学生们一边盛粥一边满不在乎的说。   “他上回好像是掉到了猎场看守挖的栽树的坑里?”格兰芬多回忆着,不过据说那个坑其实是猎场看守海格用来养某种‘可爱的神奇动物’而准备的,那里正是它们的巢穴。   “上上次是踩空楼梯摔下来。”拉文克劳摇头,任何一个霍格沃兹的学生都知道城堡的楼梯喜欢动来动去的,没理由这个教授不知道,不过也可能是因为他刚刚来了一个月。那次这位可怜的教授在医疗翼住了一个晚上就好了,哪怕他差点摔断他的脖子,庞弗雷夫人和南丁护士一样厉害。   赫夫帕夫开始猜下一回,黑魔法防御术教授能出什么事。   “他真是一个倒霉的人!”所有人都这么说,就连占卜课的特里劳妮教授都不忍心为他预言了,免得他更加不幸。   里德尔教授准备好去上课了。黑魔法防御术的教授刚刚就在医疗翼的病床前抱歉的说:“对不起,汤姆,我恐怕又要麻烦你了。事实上我来这里工作前我的母亲就警告过我,你一定不知道,从小时候起我跟所有的楼梯都合不来,这导致我只能住在平房里。”   汤姆·里德尔教授表达了他对黑魔法防御术教授的祝福和同情,并欣然表示他很愿意帮助他的同事。   在他给五年级的拉文克劳上完黑魔法防御术后,校长请他喝茶。   “亲爱的汤姆,我觉得在学校里的某位教授有些过于倒霉了。”老巫师尽量含蓄的说。   “我也非常奇怪。”汤姆喝了口茶,诚实的说出了他的疑惑:“那只是一个小小的厄运咒而已,他表现的好像我把厄运女神粘在他的后脑勺上了。”   “是的。”邓布利多这样说,他确实早就发现了汤姆的小把戏,一个小小的恶作剧,连三年级的学生都会使用的厄运咒,比如想吃草莓蛋糕时只有苹果派,想上厕所时找不到卫生纸一样。   正因为只是一个这样的小咒语,他才没有阻止,而且对黑魔法防御术的教授来说这应该只是小菜一碟。但现在看来,这个咒语的效果多少强了一点。事实上是强太多了,刚刚开学一个月,黑魔法防御术课的教授已经把医疗翼的魔药差不多都喝了一遍,连庞弗雷夫人都说这样下去她开始担心自己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了。   “或许我还需要更多的学习,校长先生。”她不安的说,“我不知道一个魔法学校里能有这么多的事故发生。”   邓布利多在请她喝了一杯蜂蜜茶后向她保证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然后就请来了汤姆。   “而且,”汤姆说,“我对此无能为力。咒语的效果早就应该消失了,或许他需要的是一次真正的驱魔仪式。”他认为这个新同事已经被恶魔诅咒了。   邓布利多无奈的送走汤姆,并让他发誓不会再捉弄他的新同事,毕竟从现在看来,就算没有他的帮忙,新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教授已经够倒霉了。   在圣诞节前,邓布利多还没有找出怎么能让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变得不那么倒霉的时候,他辞职了。这是在这两年里的第五个黑魔法防御术教授,第一个甚至只待了一个月就逃走了,因为在他讲到蛇怪这一节课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学校里真有一条蛇怪。   圣诞节时,邓布利多校长收到了这位前教授的来信,信中说他回家以后果然不再从楼梯上摔下来了!   ‘果然是这样!校长,我恐怕我真的被诅咒了!您能帮帮我吗?’   老巫师只能回信说他从来没听过会有什么诅咒使人不能住在有楼梯的房子里,不过他答应会尽力帮忙。最后他建议这位巫师如果有空不如去圣芒戈看一下,因为在圣诞节的餐桌上,瑞德给葆丝形容那位教授‘他的两条腿似乎总是喜欢绞在一起’,葆丝说:“或许他只是肢体不够协调?他应该去医院。”   老巫师这才恍然大悟。说不定根本不是诅咒,只是他需要去看一看医生。当然他不能告诉他去麻瓜的医院,但希望圣芒戈不会在他的解释下先让他去检查诅咒。   在圣诞节过后,霍格沃兹再次登报,他们需要第六位黑魔法防御术教授了。早在一年以前就有人传说霍格沃兹的这个教职受到诅咒了,因为没有人能够在这个职位上哪怕平平安安的待上一年。   就连《预言家日报》都对此好奇起来,他们甚至做了一个专访,对前五位黑魔法防御术教授进行了一个小小的访问,希望能找出这里面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第一位是奥德迪·韦格瑞先生,他在霍格沃兹任教一个月就辞职了,他拒绝接受访问。   “霍格沃兹不愧是英国最伟大的魔法学校!所有人都会为它震惊的!”他只说了这一句话就匆匆从记者面前离开了。   第二位是塞尔·毕格耐斯先生,他坚持了六个月,是最长的一位。   “您觉得霍格沃兹的生活怎么样?有什么不同吗?”本报记者丽塔·斯基特询问道。   “……”他一直保持沉默。   本报记者丽塔·斯基特沉重的说:“很显然,发生的事让他连说都说不出来了。”   第三位是哈维·勒特尔先生,他教了四个月才辞职。   “您为什么离开呢?”丽塔·斯基特问他。   “我找到了新的工作。”这位年轻的先生轻松的说。   “是什么工作呢?”丽塔·斯基特好奇的看着他。   “在阿尔及利亚研究那里的魔法生物,我更喜欢在户外的工作。”哈维·勒特尔开朗的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在他晒得黑得发亮的脸上格外醒目。   丽塔·斯基特选了一张他在沙漠里几天没洗澡没刮胡子的照片登在报纸上。   “我想我已经不用再说更多了。”她表示一份体面的在全英国最大的魔法学校里当教授的工作都无法留住这个年轻人,让他宁愿干这样的工作,恐怕只有难以形容的艰难的环境才会这样。   第四位是卡尔·沃施先生,他看起来非常好,满面红光,双眼明亮有神,穿著打扮也很体面。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辞职吗?”丽塔·斯基特问。   “因为我到了城堡才明白我是多么的爱沃丽!我不能没有她!我不能让她离开我!所以我一天也不能等的辞职去向她求婚了!!”这位激动的先生用无数的溢美之词赞美他的情人。   “很显然,一个家庭能够给这位先生更多的幸福,这是不是说明霍格沃兹没有给已婚的巫师更多的求职机会,或者没有为未婚的巫师考虑更多呢?就我所知,霍格沃兹现任的几位教授只仅有一位是已婚的,这不得不让人担忧其他几位教授的爱情生活是不是能在霍格沃兹得到满足。”丽塔·斯基特客观的说,并将至今未婚的几位教授的照片登在了报纸上,其中就有麦格教授。   “哦,上帝啊。”看到这篇报道的葆丝开始担心了,“麦格教授最近怎么样?”她问汤姆。   他正在喝他的牛肉汤,一边吃着咸面包一边说:“如果你是问她的心情,大概就跟这伦敦的天气一样。”在这篇报道后,突然涌出了很多麦格教授的父母的朋友和亲戚,他们无一例外的想起这位可敬的女士到现在还是单身,并在努力为她介绍一门合适的婚事,这让麦格教授在短时间内一跃成为霍格沃兹最令人害怕的教授,就算是邓布利多校长也不敢在她面前再拿这件事开玩笑了。   汤姆从圣诞节后一直为黑魔法防御术代课,可是直到放暑假也没有一个人来应聘。邓布利多只好再次请汤姆来喝茶,委婉的说:“恐怕没有一个教授教两门课的先例,这样对你来说也太辛苦了。”他问他如果愿意,可以教黑魔法防御术,但是不能同时再担任魔法史的教授。   可是汤姆却已经习惯了,他非常喜欢魔法史课,所以他认为保持现状就好。他是魔法史教授,偶尔会兼职黑魔法防御术课。   因为他现在才发现关于巫师历史上有很多的东西在魔法史并没有表现出来,比如妖精战争。当然,巫师在魔法史上表现出的当然是正面的形象,可汤姆并不这么理解,事实上是自从妖精战争之后,巫师驱逐了妖精和其他魔法生物,成为了魔法世界的主宰,甚至巫师将除了他们之外的拥有魔力的生命定义为魔法生物,或者称为‘接近人类智力的魔法生物’。这种定义当然是带有贬义的,也有很多魔法生物并不接受魔法部和巫师的管理。   他用自己的理解为魔法史重新下了定义,经过他的讲解,似乎一直是巫师至上的魔法史有了更多的不为人知的内容。学生们非常喜欢他。   在妖精战争这一段里,斯莱特林认为魔法部和巫师的作法是正确的,因为胜者为王,由胜者书写的历史虽然偏颇,但这理所当然。   拉文克劳则认为魔法部虽然在某些时候显得很蠢,但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政治敏感度还是不错的。至少现在的魔法界,已经少有能够与巫师抗衡的魔法生物,这就是胜利。   赫夫帕夫只对历史中的小故事感兴趣,他们追问汤姆那个黑妖精王真的跟那个白妖精王是敌人吗?那为什么他们在战争时又彼此配合的那么好呢?   而热血冲动的格兰芬多却对魔法部前所未有的敌视起来!   ‘他们是压迫者!’   在汤姆布置下来的论文中,超过八成的格兰芬多都认为在妖精战争中,巫师扮演了不够光彩的角色。   这让汤姆的感觉颇为复杂,而接下来他觉得自己更喜欢格兰芬多了。   ——他们真是一群可爱的孩子!   “我现在已经离不开他们了。”汤姆这样对邓布利多说。   老巫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应该更为哪个担心:“……好吧,汤姆,就听你的。”   于是,霍格沃兹仍然需要一位新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教授。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怪东西?可是文章内容是正常的啊,怎么变成文就怪了,大家如果看到的话刷一下试试,好像刷一下就正常了   92   92、第 92 章 ...   瑞德·里德尔在圣诞节后成为了斯莱特林的新院长和新的魔药课教授。   斯戈拉霍恩教授说他要去享受他的退休生活,在斯莱特林的休息室里连开了好几天的欢送宴会之后,在圣诞节前就离开了城堡。   而在圣诞节假期后回到霍格沃兹的学生们就得知他们有了一个新的院长。   这并没有让斯莱特林的学生不满,毕竟新院长有一条蛇怪当宠物,这可是非常风光的事。恐怕在历代院长中间只有创始人斯莱特林曾经这样干过。所以就算新院长是那么的年轻也没关系。   托斯戈拉霍恩教授的福,在他的领导下的斯莱特林信奉的是圆滑的处世哲学,并且不认为这世上有绝对的敌人,只要条件合适,任何人都能成为朋友,哪怕只是暂时的朋友。   小里德尔教授对此非常满意,他没有对斯莱特林进行什么大的改变,仅仅是延续了斯戈拉霍恩教授的方式来管理他们。学院中由院长主持的小圈子这一优良传统也得以继续流传。不过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他只接受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参加他的聚会。   在这一年的三年级中,他注意到了一个麻瓜混血的小巫师,他的名字啊西弗勒斯·斯内普。他的父亲是个麻瓜,母亲则是一个女巫。   让小里德尔注意到他不仅仅是他的才能,这个混血小巫师性情坚韧,自律极强,从不参加任何玩乐活动,据他的同学说,除了上课以外,他没有任何兴趣。   这很奇怪。小里德尔先生还记得他的母亲曾经要求他每天必须要出去玩一个小时,因为里德尔夫人认为只有游戏才是小孩子最好的老师。就算不是这样,任何一个不足十五岁的男孩都应该更喜欢阳光和草地。如果这个混血小巫师真的像他所表现的这么喜欢读书学习的话,他应该会去拉文克劳,而不是进入斯莱特林。   他有野心,学习足够的知识只是为了让自己能够更早更快的达到他想要的高度。   这很像以前的小里德尔先生,他也曾经有一段时间认为只有强大的魔力才是最重要的。   而接下来的一些例行调查让小里德尔先生发现了发生在这个混血小巫师身上的其他的事,包括他那个喜欢喝醉了酒打妻子和孩子的父亲。   小里德尔教授没有直接去询问这个混血小巫师,也没有对他表现出不一样的关心,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干。   他发现了一件事,就是未成年小巫师的安全问题。   从以前的经验看来,比如他的父亲大里德尔先生,现在是霍格沃兹的魔法史教授,甚至还是一位曾经的野心家。可是在他的小时候却是在麻瓜的孤儿院里生活,这并不是什么好的经历,麻瓜孤儿院对失去父母庇护的小巫师来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而在小里德尔的童年时期,也曾经受到来自强大的巫师的压迫与伤害。他不能否认童年发生的事直到现在都在影响他的生活。   ——虽然他现在跟大里德尔先生的关系还可以,他已经能够把无法忍受的敌意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出来了。   不得不承认的是,受到伤害的小巫师在长大以后也是无法摆脱童年的阴影的。比如大里德尔先生,比如他,或者还可以加上这个混血小巫师。   从自己身上他看得出来,他们的攻击性更强,对敌意的反应也更敏感。据他所知,西弗勒斯·斯内普虽然才三年级,可是他却已经为自己找了三个敌人。等到他毕业,说不定这个人数还会更多。   可能是因为他们总是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受到伤害,所以潜意识里更希望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来反抗。当这种思考方式一旦养成习惯,受到影响的会是他的一生。   他的父亲和他,除了更喜欢占据在强大的一方之外,对别人也不容易付出信任。父亲一生都没有一个好朋友,除了曾经教过他的教授,那也仅仅只有一个母亲和邓布利多校长还留在他的身旁。而他,虽然他信任妈妈和邓布利多校长,但能够让他毫无顾忌交谈的朋友却一个也没有。   从这个混血小巫师身上,瑞德·里德尔非常为难得的看到了自己身上的缺点和不足。这对他来说是非常新奇的体验。   他需要做点什么了。   当然,他第一个拜访的人是邓布利多校长,这位老巫师在他的成长过程中总是能给他更多的指点,让他找到自己的方向。   “你说的对。”在校长办公室里,在热气腾腾的蜂蜜茶的陪伴下,他说了很多自己的心事。最后他提出想帮帮这些小巫师。邓布利多一直在安静的听他说话,他同意了他的提议。   “放心去干吧,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你知道,我的办公室随时为你打开。”老巫师的支持让他再也没有后顾之忧。   首先,是由《预言家日报》对一些小巫师的家庭现状进行调查,除了那些生活幸福的小巫师以外,受到伤害或失去家庭的小巫师的现状触目惊心。   本来只是一两个看起来很悲惨的小巫师当典型,但在小里德尔先生似有若无的推动下,变成了一场愈演愈烈的席卷了整个巫师界的行动。   巫师世界已经和平很久了,在这样的世界中,一点点的不平都可能会引发强烈的不满情绪。就像如果有人冻死在街头,在战争时期就不是多么奇怪的事,可要是和平时期,人们就会想他怎么会冻死在街头呢?为什么没有人管他呢?政府在干什么呢?难道他没有求助?难道没有人帮他一把吗?或许只是给他一件衣服,或者给他一碗热汤,他说不定就不会死了。   各种各样的反思扑面而来,整个巫师世界都不安了,他们责问魔法部,同时也责问巫师世界的良知和道德。   为了让所有人都变得越来越好,顺理成章的,巫师世界强烈要求保护未成年的小巫师能够平安长大,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幸福生活。   小里德尔先生在魔法部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许这不应该出现在一个普通的学校教授身上,可这偏偏就是真的。   在他的活动下,很快的,一份《未成年巫师保护法》出台了。魔法部集中处理了一部分伤害未成年小巫师的案件后,巫师世界也做出了相应的反应。   首先,每一个小巫师的出生都是梅林的恩赐,特别是在巫师人口不断下滑的现在,所以每一个小巫师都是属于整个巫师世界的,他们的父母和家族并不真的完全拥有处置他们的权利。   换言之,如果小巫师受到了伤害,那么魔法部完全有理由将小巫师的监护权暂时转移。这一点不受《巫师继承法》和《巫师家庭法》的约束。就是说,小巫师仍然是某一个巫师家族的孩子,但只是在成年之前,他换一个地方吃饭睡觉而已。他的父母或某一位、某几位亲人对他有伤害行为,针对的也只是对这些人的行为的谴责,而不是对家族和姓氏。   寄养家庭迅速出现了。   他们是完全义务的,没有任何要求的。某些巫师家庭生活富足并风评良好,那么可以暂时接受这些受到伤害的小巫师到他们的家庭中去生活,直到他们成年。   这解决了魔法部在这方面的空白,虽然他们也提出了要设立巫师孤儿院,但这当然十分花时间,在魔法部的孤儿院能够接纳这么多的小巫师之前,巫师的寄养家庭是必须的。   其次,小巫师受到伤害与否不是由他本人决定的。也就是说,哪怕这个小巫师不肯离开家,或者并不认为自己受到伤害——这是考虑到未成年的孩子对家庭和父母的盲目的顺从,还有可能是某种邪恶咒语的诱导作用,即便他们作证说父母或家人没有伤害他们也没用。在这件事情上,魔法部有绝对的权利,最多是在寄养家庭的选择上会交给小巫师来决定。   最后,小巫师的成长环境由魔法部监视。在这件事情上霍格沃兹的校长邓布利多提供了一些小小的帮助,众所周知,霍格沃兹会神奇的记录下每一个会进入学校上学的学生的名字,在他们一出生就知道了。所以,每当出现一个名字的时候,霍格沃兹的校长有责任将其通报给魔法部。   像麻瓜出身的小巫师,他们很多在幼年时都会出现魔力暴发的情况,对于那些不明所以的父母来说,这无异是一件不那么让人愉快的事。为了更好的让麻瓜的父母能够接受,魔法部会在孩子出生之后就对他们的父母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教育,如果这些父母对小巫师的存在无法接受,魔法部在询问过其之后会将孩子带走。   由于巫师世界对这件事的反响太大,在巨大的压力之下,魔法部难得快速的通过法案并开始进行初次筛查工作。这当然受到一些顽固巫师的反对,魔法部不得不再推出一则《巫师家庭干预法》。   于是在四年级的时候,瑞德·里德尔教授看到了已经被送往巫师寄养家庭的西弗勒斯·斯内普。   在开学前,他在他的寄养人陪同下来到院长办公室。被寄养的小巫师是被保密的,但这种情况要向院长通告。   小里德尔教授看了看魔法部出具的《寄养书》后,用魔杖查验了它的真伪,对他说:“可以了,西弗勒斯,你回寝室吧。”等这个面露不耐的小巫师离开后,他跟寄养人继续交谈了一会儿。   魔法部的行动是迅速的,这也得益于巫师人口的稀少。在一个月前他们就发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小巫师的家庭环境并不合适他的成长,而不出小里德尔教授的预料,这位小巫师非常排斥由别人来干涉他的家庭,就算他的父亲喜欢用暴力殴打他,他也不肯离开家。   魔法部只能强行将他带走。   “他的母亲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不过她不肯离婚,也不肯离开她的麻瓜丈夫。她认为他只是一时的问题,以后会好的。”那位寄养人是个十分忠厚的男巫,他和他的妻子没有孩子,所以一直非常心疼这些受到伤害的小巫师。他们很喜欢西弗勒斯,虽然他不怎么爱说话,却是一个非常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让人可怜的好孩子。   “后来呢?”小里德尔先生毫不意外,在女巫中对爱人如此忠心的女人他至少知道有两个。   男巫无奈的叹气:“您大概知道,新出台的《巫师家庭干预法》中明确规定,巫师必须保护自己,这既是权力也是义务,特别是对处于弱者地位的麻瓜而言。所以这位女巫已经被警告了,她当然可以继续跟她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但她不能再让自己受伤,否则魔法部会将她也强行带走,他们会判定她的头脑不清楚,对她进行治疗。”   “好吧,那么她至少会学会跑了。”小里德尔不带丝毫同情的说。   “是啊。”男巫同意道,“至少下回她会记得跑。”   如果既不肯离开他,也不肯反抗他,那么至少学会跑,起码这是她能做的,不然,她就真的有问题了。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93   93、第 93 章 ...   小里德尔教授在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收到了魔法部的来信,关于他的学院中的四年级学生西弗勒斯·斯内普先生。   他匆匆读了一遍,不得不在圣诞节假期中去工作。这让他的心情不太好。   “有什么事吗?”葆丝看到他穿戴整齐的出现在早餐桌前。   “我要去魔法部一趟。”他说,他的家人一点也不吃惊,因为他常常去魔法部。“是因为一个学生。”他解释道。   他的父亲说:“斯莱特林?”语气中不乏好奇,还有一点轻视。毕竟能闹到魔法部去,这个斯莱特林不是太蠢,那就是十分精明。   这次小里德尔先生认为是前者。他点头,表情略显冷淡,这通常表示他的心情不是很好。   他在九点一刻走进魔法部,直接去了巫师家庭法办公室。这个办公室是新设的,属魔法法律执行司,专门用来管理未成年小巫师的事。   小里德尔教授在魔法部部员的指引下走进了一间陈设温馨的小客厅,一位温柔的魔法部女巫正在陪伴着他的学生。   看到他进来,这位斯内普先生还知道站起来迎接他的教授。但小里德尔没有看他,转身出去了。他需要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另一间办公室里他见到了斯内普所寄养家庭的巫师夫妇,他们正满脸愁苦的跟两个魔法部部员争辩,听起来似乎他们的寄养资格有了一点小问题,斯内普先生必须离开他们的家了。   他们当然是不愿意的。   于是,小里德尔先生就被请来了,作为西弗勒斯·斯内普的学院教授,他有发言权。   他坐了下来,很快在面前几人的争吵中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   西弗勒斯·斯内普在见到他的学院教授的那一刻起紧张了,可能还有一点害怕。比起校长,他们斯莱特林对学院教授的感情更深刻。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而且他不是一个格兰芬多,他应该是一个斯莱特林。   还有波恩夫妇,他们都是老好人。自从把他接到他们的家以后,他们特地为他腾了一个房间让他可以在里面熬制魔药。他们用尽所有的爱来对他,可是他却无法回报他们,甚至还让他们的名誉受到了伤害。   从半年前开始,一切都变了。在暑假结束前的一个月里,他被突然出现在他们家里的魔法部的人带走,他本来以为只是送他去圣芒戈治疗一下,然后他还会回家,可是当他从圣芒戈离开以后,他们告诉他,他不能回家了,他必须去寄养家庭,因为他的家不能提供给他正常的成长环境。   “不,我要留在家里!”但是没有人听他的,他被强行送到寄养家庭。虽然他一开始不肯对波恩夫妇说一句话,但他们仍然尽心尽力的照顾他。   “我的妈妈呢?她怎么样?”他问波恩夫妇。他们为难的看着他,说:“塞弗,如果你能冷静的听我们说的话。”   当然,他这样说。他会冷静的。   波恩夫妇把新出台的《未成年巫师保护法》和《巫师家庭干预法》拿给他看,《预言家日报》上有很多的篇幅来解释他,他很快就看明白了。   原来,他的爸爸打他和妈妈已经是犯法的事了,虽然巫师不能将一个麻瓜送进阿兹卡班,但是他的监护权已经不属于他的父亲了。   “我的妈妈呢?”他着急的问。   波恩先生严肃的告诉他,他的妈妈也犯了监护不利的罪。她应该保护他,可是她没有做到。所以她也失去他的监护权了。   “是爸爸打她!这不是她的错!”他愤怒极了。   “可是,塞弗,她是一个女巫,她有魔杖。”波恩先生皱眉说。   “这不是她的错!!”斯内普坚持这一点,波恩先生没有继续说服他,而是告诉他,根据新出台的《巫师家庭干预法》,他的母亲犯了两项罪,第一,她应该保护他,第二,她应该保护自己。而她都没有做到。   巫师家庭法庭判决她可以跟她的麻瓜丈夫离婚,哪怕他不愿意,巫师法庭也可以强制执行,会让他‘心甘情愿’的离婚的。   他的母亲拒绝了,她不肯离开她的丈夫,并希望法庭能照顾好她的孩子。   巫师家庭法庭只好给了她一个警告,并要求她下一次必须保护自己,否则法庭将认为她不具备正常的思考能力,强制她进行治疗。   西弗勒斯·斯内普想回家,他不想管魔法部怎么规定,或者法律怎么规定,他只想跟他的妈妈待在一起。   他沉默了很久,甚至乖乖回到霍格沃兹,让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同意了这件事。然后,等到圣诞节假期,他回到了波恩夫妇家,在夜里逃了出来。当所有人都因为圣诞大餐而吃得太饱或者喝了太多的酒,早上没有办法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回到了蜘蛛尾巷。   他回了家,他的父亲正因为圣诞节的酒不够喝在大发雷霆。就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他看到他的妈妈在他的脚下抱着头任他殴打。他扑上去挡下了爸爸的拳头,然后他的爸爸飞了出去,魔法光芒闪过后,几乎是在下一分钟,魔法部傲罗出现了,迅速逮捕了他的父亲,并将他的父亲和母亲都送到了圣芒戈,他在经过简单的检查之后来到了魔法部,然后波恩夫妇来了,他们因为斯内普从家里逃走而必须提出合理的解释,否则他们的寄养资格就必须交回,接着他的学院教授也来了。   他要怎么解释呢?   他既想保护妈妈,也不愿意让波恩夫妇伤心,更不想让小里德尔教授扣他的分,而且他没办法反抗魔法部。   四年级的西弗勒斯·斯内普苦恼极了,他觉得自己真是一团糟。   此时小里德尔先生却觉得相当佩服自己的学生,他很聪明,逃走的时机选的非常好。当然,这不能说明他就不是一个傻瓜。   西弗勒斯·斯内普这样受过家庭暴力伤害的未成年小巫师,他们的身上都有保护咒和追踪咒,就是为了防止再次发生暴力伤害而准备的。保护咒是由邓布利多校长发明的,类似于镜面咒的变形。当有人攻击未成年小巫师的时候,保护咒会将攻击反射回去,这样不会使小巫师本身的魔力受到影响。   而追踪咒有分级,根据西弗勒斯·斯内普受到的家庭暴力等级,他的追踪咒会直接传到傲罗办公室去,而不是由家庭法办公室的巫师管理。   现在,他的父亲因数次伤害巫师而被捕,考虑到他多次伤害的巫师中有未成年小巫师,以及他是小巫师的父亲,所以量刑有所加重。他会被直接变成傻瓜扔出去,并且无法再使用暴力——每次使用都会打到自己身上。   而他的母亲,既然一次警告无效,魔法部判定她和托比亚·斯内普的婚姻无效,两人强制离婚。她犯有伤害生命罪,判定其不具备基本行为能力,法庭将在她的儿子西弗勒斯·斯内普成年之前令她居住在规定的住所内,西弗勒斯·斯内普成年之后,她的监护权由他继承。   小里德尔教授把法庭的判决告诉西弗勒斯·斯内普,他看起来快跟赫夫帕夫在魔药课上的表情一样了。   “斯内普。”他严肃的叫他。   “是的,教授。”   “你的妈妈需要你的照顾,她没有帮助自己的能力。如果你爱她,那么这就是你的责任。”小里德尔先生漫不经心的说,“当然,如果你对她只有道义上的感情,那么她也可以一直住在魔法部给她安排的房子里,你只需要每年给一点钱就行了。”   “不。”他立刻说,“我会把妈妈接出来的,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那么,”他盯着这个男孩的眼睛,“你必须更加努力才行。”   ——当年,他想从身为巫师的父亲手中保护身为麻瓜的母亲,是这个支撑着他,而且到现在也一直支撑着他。让他知道在他身后还有需要他保护的人,他的妈妈和妹妹。这是他不会走错路,并一直走下去的原因。   西弗勒斯·斯内普,他需要一个目标。让他为之努力而不会迷茫的目标。他的妈妈自己就活得一团糟,根本没办法指点他什么是正确的,他只能肩负起两个人的生命一起努力。他不能行差踏错,因为一错就是两个人的份。   这会让他活得很辛苦,但至少会活下去。   小里德尔先生掏出怀表看了看,已经十一点了,他浪费了一早上的时间。   他不满的哧了声,对西弗勒斯·斯内普说:“去向波恩夫妇道歉,你做的事伤害了他们。然后,斯莱特林扣一百分。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把祸闯到魔法部来的斯莱特林,如果不是没有换学院这件事,我一定会把你塞到格兰芬多的。”   西弗勒斯·斯内普的脸在听到他的学院教授想把他送到格兰芬多后变得格外阴森惨白。   小里德尔教授教训了自己的学生之后准备离开了,他最后说了一句:“回到城堡之后,你最好想想怎么为斯莱特林把这一百分挣回来。”   等他走出魔法部家庭法办公室,看到波恩夫妇走进去。然后听到他的学院里的那个学生用一种非常干涩而不习惯的声音说:   “对不起……先生,夫人,我很抱歉。”   ——这对他来说,应该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吧。   小里德尔教授面带微笑,脚步轻快的离开魔法部。调|教学生比他想像的更有趣。他似乎可以理解邓布利多教授曾经告诉他的话了。   ‘看到你的学生在你的身旁变得不一样,是非常棒的一件事。比能够尽情的喝蜂蜜酒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小里德尔教授和斯内普之间是师生之情,当然两人在互相影响彼此。我希望他们最后能成为挚友。   我不太想写教授日后会跟莉莉或谁结婚什么的,但是我想让三人组跟教授当朋友,相爱相杀,不打不成交那种。   94   94、第 94 章 ...   心怀愧疚的西弗勒斯·斯内普先生决定要对波恩夫妇友好一点,但他很快发现这是一个大灾难!   波恩夫妇高兴坏了!因为他们发现可爱的塞弗变得更可爱了!   他不再生疏的称呼他们为‘波恩先生’和‘波恩太太’,‘叔叔’和‘阿姨’虽然不够好,但他们有信心终有一天他们会成为幸福的一家人的!   波恩太太为西弗勒斯买了一大堆更符合他的年龄的活泼的男巫师袍,她早就对他那些黑色的又不合身的旧袍子看不顺眼了。她还亲手给他剪了头发,这可怜的孩子以前没有受到过好的照顾,他的头发都像女孩子一样长了。   穿着过于华丽的、让他浑身不自在的新巫师袍并不是最为难的,更可怕的是已经七十多岁的波恩先生兴致勃勃的想和他一起打魁地奇?!   这位老先生大概早就盼着和儿子在阳光和草地上玩魁地奇球了,哪怕他现在已经满头白发也不肯放弃这个愿望。   从魔法部回来以后就说西弗勒斯看起来不像一般的男孩那么健康,他需要更多的阳光什么的,然后就买了新的扫帚和家庭用魁地奇球。   当看到这位连下个楼梯都要从一侧下的老巫师骑在咻咻乱飞的扫帚上在天空中转来转去,一边还向他使劲招手,西弗勒斯从心底后悔。   “马克!你和塞弗玩一会儿就要下来吃午餐了!”波恩太太看起来像年轻了三十岁,她毫不在意自己的丈夫现在正在足以摔断他的脖子的高度飞,还从厨房的窗户里伸出手来跟他打招呼。   “塞弗!快过来!”波恩先生太高兴了,他冲着站在花园里目瞪口呆又僵硬的西弗勒斯喊。   年轻的斯内普先生在挣扎,在他看来,飞到天上去打两颗蠢球和找一只金色飞贼是一件只有格兰芬多才会做的蠢事,他当然不会像那群格兰芬多那样骑着扫帚在天空中像个疯子般的大吼大叫。但在看到两颗鬼飞球一起向波恩先生冲过去的时候,他还是飞快的骑上扫帚冲上去并用木棒将它们给击飞——直接砸中远处的一棵树。   “哦!你做得真不错!”波恩先生用力的夸奖道。   ——也不是很难嘛,真难想像那些格兰芬多会为了这种事得意非凡。   认为自己做得并不比格兰芬多差劲的西弗勒斯·斯内普难得满意的像个孩子般的笑了。在他旁边骑着扫帚的波恩先生在看到这个笑容后高兴的差点从扫帚上摔下来。   午餐后,波恩先生不得不回到卧室去躺着,以他现在的年纪来说,骑着扫帚在天空中飞上一个小时不是什么健康的运动——他的腰闪着了。   波恩太太一边抱怨一边并不怎么担心,她捧着《巫师常见伤病百选》,几乎把鼻子都埋到书里去,念叨着:“扭伤……扭伤……,我记得它就在这里,几年前你扭伤左脚就是这么治的。”   看着波恩太太就这么马马虎虎的翻书查找治疗方法,西弗勒斯觉得头都是晕的,他立刻回房间,用最快的速度熬制了一副魔药给波恩太太送来,天知道,等他送来的时候波恩太太还没找到怎么治疗扭伤。   西弗勒斯努力接受了波恩夫妇向他递来的善意,这并不难。事实上在被波恩夫妇当成他们自己的孩子疼爱的时候,他几乎是不知所措的。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孩子在家里是这样的,所有的人都爱他,他的任何要求都能得到满足,不管是什么,他永远不会受到斥责,波恩夫妇只会担心他得到的还不够,而不会觉得他‘应该’满足了。   他在波恩夫妇家有了自己的卧室,自己的书房,自己的熬制魔药的房间,自己的药品陈列室。   他有了满满两大衣柜的新衣服,而波恩太太认为他还需要更多。   他有了新扫帚和一整套崭新的家庭魁地奇球,不管他再怎么说他其实对魁地奇这项运动并不感兴趣,可波恩先生认为没有男孩子会不喜欢魁地奇。   他有了一只叫欧伯威的猫头鹰,一只叫波依的漂亮的猫,和一只宠物店最大的癞蛤蟆。   他收到了双份的或者更多的宠爱,这让他时时刻刻都好像踩在梦境里一样。   波恩太太告诉他,他的妈妈已经被送到巫师疗养中心,她还带着他去看望了她,给她送去他的圣诞礼物。   巫师疗养中心的治疗师告诉他,他的妈妈确实有一定的心理问题。   “她认为她确实是错的。”治疗师同情但十分平静的说,“这种情况发生在很多人身上。”   长久以来的压抑的生活摧毁的不但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精神。她是真的爱着她的丈夫,所以在受到他的否定之后,渐渐的开始认同他的话。   “所以她不肯使用魔杖和魔法,不愿意用巫师的力量保护她和你。因为她认为只要她不再使用魔力,她的丈夫就可能会‘原谅’她。她试图‘伪装’自己不是一个女巫,只是他的妻子,和他是一样的人,或者说‘愿意’和他做一样的人。”   治疗师简单的跟他介绍了一下目前他们的治疗方式。   “现阶段是要建立她的信心,让她相信她并没有错。有魔力或者是女巫不是一个污点。”   “……谢谢。”西弗勒斯干涩的说。   当他见到他的妈妈的时候,她看起来很好。穿着干净的巫师袍,坐在一群其他的巫师中间,他们在阳光下玩巫师棋。   治疗师希望他能多给她写信。   “你要上学,所以大概不能常来看她,那就多给她写信吧,多讲讲你在学校的事情,让她开心点。”治疗师认为此时能够帮助艾琳·普林斯女士重新想起她还有未完成的责任的只有她的儿子。   他的妈妈在最后拥抱他说:“照顾好你自己,不用担心我。”但是她的笑容仍然显得无力。   回到波恩家的西弗勒斯非常担心,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帮助妈妈。   “塞弗,你的牛奶。”波恩太太来给他送睡觉前的牛奶时,看到他一脸心事的坐在书桌前。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坐在他的旁边陪着他。过了几分钟后,西弗勒斯向她求助了。   “我该怎么办呢?”他看起来无助极了,或许他从来没想过他的妈妈真的生病了,而怎么让她好起来,他却一点主意都没有。   ——他从来没想过!   他正在责备自己。   波恩太太温柔的微笑和一个轻轻的温暖的拥抱让他平静下来了。   “别担心,塞弗,我想艾琳一定会好起来的。让我们来想想能做点什么。”   波恩太太给他出主意,如果能够让他的妈妈感受到一些活力,说不定有帮助。   “塞弗,我想如果你能过得开心,那么她也会知道的。”   西弗勒斯在翻阅了一些书之后,不得不承认他的妈妈目前的状态只能用欢欣剂进行引导,可是以他对魔药的了解,他很清楚欢欣剂只能让她暂时觉得好受点,除非她能自己好起来,不然她会在很长时间离不开魔药。   ——他的妈妈需要一个活下去的目标。一个能够让她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的目标。   西弗勒斯深吸一口气,铺下羊皮纸,开始用欢乐的语气描述起前几天他和波恩先生那钞惊心动魄’的魁地奇球赛。   ‘我从来不知道魁地奇是这么好玩!我想等我回到学校以后,我会参加斯莱特林的魁地奇队,到时妈妈你愿意到学校来看我的比赛吗?我会得到魁地奇杯的!’   接着他写了自己的三个宠物。   ‘欧伯威非常聪明又很厉害!它似乎能听得懂我的话,不管我想让它把信送到哪儿它都能送到。’   ‘波依非常赖皮,它只喜欢卧在我的膝盖上睡觉,而且从来不许我动一下,如果我打扰它睡觉了,它会生气。妈妈你知道吗?我连洗手间都不能去了。’   ‘那只癞蛤蟆我叫它‘泥潭’,你不能想像它有多难看。而且它看起来什么也不会,我猜我不会把它带回学校。’   他像一个小鬼那样在信里对妈妈撒娇,如果这有用,他不介意当一辈子的小鬼。   努力写了三页纸后,他甚至连早餐和他的睡衣都拿来说了一通,实在没有别的话可以写了,他只能停笔。他克制住自己不在信里抱怨,不提起爸爸,不提起他们以前的生活。他只希望妈妈能从他的信里看到快乐。   他重新看了一遍,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妈妈,希望你能好起来。就像治疗师说的,那不是你的错,别把别人的错放到自己的身上。我爱你,别忘了我。   他把这些话埋在心底。   ‘你忠诚的西弗勒斯·普林斯’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95   95、第 95 章 ...   圣诞节假期一过,回到学校的西弗勒斯·斯内普先生让所有人都吃了一大惊。   “鼻……涕精?”格兰芬多的小天狼星·布莱克没注意到他叉子上的猪排掉到桌子上了。   等西弗勒斯·斯内普当他们不存在似的走到斯莱特林的餐桌上时,小天狼星猛得坐下来使劲捣坐在他旁边的詹姆斯·波特:“你看,你看,那是不是鼻涕精?”   詹姆斯·波特一口面条死活吃不到嘴里,全撒在身上了,可那个罪魁祸首完全没发现他造成了什么样的惨剧,只顾着盯着那个大变了样的斯莱特林看。   莱姆斯·卢平抬头看了这两人一眼,扭过头去找斯莱特林餐桌上的人,当他来回找了三遍后才发现他们的‘老朋友’,这让他也忘了吃东西了。   “小天狼星,你可以在我吃过饭以后再来说那个让人恶心的家伙吗?”詹姆斯·波特给自己施了个清洁咒,扶正眼镜半支起身向斯莱特林长桌看过去:“让我看看鼻涕精是不是变成美丽的公主了?难道你现在才发现你爱上他了?我会为你的下半辈子祈祷。”他紧接着吹了声口哨,很明显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老朋友’身上的大变化。   三人对了一下眼神:“他发生什么事了?”   很明显,认为西弗勒斯·斯内普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的不止格兰芬多,斯莱特林学院也有人看到了他的变化,不过他们只是耸耸肩说:“你早就应该注意一下你的外表了。”   西弗勒斯·斯内普第一百次碰到斯莱特林的同学拍着他的肩说‘还不错。’,似乎每个人都喜欢他现在的打扮。   ——难道他以前很糟糕吗?   波恩夫妇为他准备了很多行李,这让他不得不提着两大箱行李回到霍格沃兹,幸好一切都由家养小精灵为他整理好了,当他拉开他在学校的衣柜时,惊讶的发现衣柜门上至少挂上了二十几条领带,小抽屉里也有各式的领带夹和袖扣,甚至还有怀表。下面的两层鞋柜都摆满了,他看到了两双薄皮鞋,两双正式的黑皮鞋,一双运动式的球场皮鞋,一双龙皮靴子,一双雪地厚靴,还有两双拖鞋,一双羊毛的,一双普通的。   看傻了眼的西弗勒斯没注意到,他旁边的同学看到后赞赏道:“看来你现在的监护人品味不错。”   他迅速关上了衣柜的门。   察觉到他的戒备,同学笑着说:“别在意,塞弗,这种事很常见。像六年级的克格勒斯·波西,他就是从他的父母那里到了他的伯父那里,这是出于继承权上的考虑。”   西弗勒斯尽量平静的说:“是吗?我以前没有注意过。”   “哦,塞弗。”同学摆摆手,友好的揽着他的肩膀:“别太在乎,贵族家里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我相信这样对你更好,当然,你还是可以回你以前的家的。”   西弗勒斯并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家里的事,虽然他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是混血巫师的事,不过斯莱特林并不像一百年前那样严格要求纯血,毕竟现在的院长就是一个混血巫师。   但是,他仍然认为发生在他的父母间的事不是那么光彩。包括他必须住到寄养家庭的事,他喜欢波恩夫妇,但他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会让他产生一种偷了别人东西的感觉。   他不得不听他的同学告诉他在学院里有多少人曾经姓什么,后来又姓什么。这让他第一次知道被人收养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在斯莱特林这相当普遍。   “很奇怪,所有的贵族总是无法在自己家里生孩子,而外面的孩子却多得像老鼠。”最后,他的同学毫不客气的说。   “所以,塞弗,你完全不用这么在意。”他拍拍西弗勒斯的肩出去了。   在斯莱特林是这样,在格兰芬多,小天狼星·布莱克正在寝室里说:“我想他大概是被人收养了吧,被某个巫师家庭之类的。”   詹姆斯·波特手里拿着一个金色飞贼,正在抓住——放开——抓住,这样玩,听了说:“那他应该会改姓。”   “如果他只是从自己家到父亲的某个亲戚的家里去,就不用。”布莱克肯定的说。   “莱姆斯。”詹姆斯抓起身旁的一本书扔到隔壁床上,“别看你的书了,你觉得呢?”   莱姆斯·卢平不怎么关心的说:“他是混血巫师,如果被收养,那些人不会在乎吗?”   “哦,当然。”布莱克摆摆手,做为一个贵族,他对这些继承上的事很清楚:“如果这个家里一个男孩都没有了,而他们又不愿意把钱给别的亲戚——你知道,所有的亲戚都一样,他们不可能讨人喜欢。那么收养一个孩子是个好选择,而且就像鼻涕精这样,他是混血,那么他应该知道留在哪里对他最好。等他遵照他的养父母的意思跟别的家族的小姐联姻,再生下继承人,那他的使命就结束了。”   小天狼星·布莱克认为事情正是这样,他可怜的同学鼻涕精,一个斯莱特林,为了钱出卖了自己,可是他不知道,其实他只是一匹生孩子的种马而已。这让他格外开心。   “随便吧。”莱姆斯·卢平认为眼前的算术占卜课作业更重要。   第二天就开始正式上课了,非常凑巧,第一堂课就是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一起上的魔法史课。   斯莱特林出身的大里德尔教授已经虏获了这群格兰芬多的心。   “今天我们来谈谈中世纪的猎杀女巫。”大里德尔教授坐在沙发上,他不喜欢讲台,所以原本是讲台的位置是一圈白鹿皮沙发,地板上是腥红的地毯,所有的学生散落的坐在下面的沙发上,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坐在地毯上。   大里德尔教授总是更喜欢把魔法史往政治上讲,这也是格兰芬多喜欢他的原因,因为在他的嘴里,魔法史可以改名叫黑暗史,所有的英雄都是孤独着远去或者被误解被伤害,所有的国家和他的大臣都是邪恶的愚蠢的。   “猎杀女巫是由麻瓜宗教发起的,事实上这只是麻瓜的一种扩张政策,跟我们巫师没有太多的关系。”大里德尔在读过很多的麻瓜书后,很喜欢把魔法史和麻瓜的历史穿插在一起,其实那本来就是同一个历史。   布莱克举手:“教授,你是说他们不是想打巫师?”   “你认为现在所有的麻瓜都相信巫师的存在吗?”大里德尔教授反问。   学生们笑了起来,他们都知道麻瓜认为巫师是不存在的。   “那个时候也是这样,只有极少数麻瓜见过真正的巫师,他们杀的更多的是他们自己的同胞,但所有人都相信他们烧死的确实是女巫。”   学生们继续笑,这一段他们早在课本中读过了,真正的巫师是不会被烧死的,他们可以用一种小咒语保护自己,烧他们的火只会让他们感觉到刺痒,而不是被烧死。这让他们觉得麻瓜们很蠢,他们千辛万苦的找到巫师,想把他们消灭,却不知道真的巫师根本不会被他们烧死。   “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当时猎杀女巫的行为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现在某些麻瓜还认为女巫是可以被烧死的,他们还保留着这样的习俗。”   “因为他们太蠢了?”布莱克认为自己说了句聪明话,在他周围的格兰芬多都笑起来,这让他显得很得意。   “当然,麻瓜中确实有不少蠢货。”大里德尔教授深有同感的说,这赢得了格兰芬多的好感,但他接着说:“不过我的经验告诉我,麻瓜中也有不少像你们一样的聪明家伙。小看他们是会吃亏的。”   他挥动魔杖,一张地图出现了,上面有一片亮点由南向北扩散,然后迅速分开。   “猎杀女巫是由麻瓜的宗教引发的,你们可以看到,在这段时间里,麻瓜宗教完成了怎么样的壮举。”   十分钟后,布莱克不确定的说:“他们……占领了……?”   大里德尔肯定的点头,接着他的话说:“然后,分裂。”地图上的光点分成了几大块。   大里德尔教授说:“如果我说你是女巫,那么你的财产将会被全部没收,你的孩子会被烙上烙印,你们一家都会被烧死。”   布莱克立刻抓住了重点,毕竟如果魔法部要没收布莱克家的财产,并永远不许他或雷古勒斯继承的话,那布莱克家就毁了。他沉默了。   大里德尔教授继续说:“真正的巫师可以逃走,但麻瓜是无法逃走的。而且他们也无法证明自己是无辜的。不只是女巫,在那个时候很多麻瓜被认为是吸血鬼、狼人或者其他怪物而被全家捕杀,他们中不少是贵族,而攻击他们的很多都是麻瓜中的平民。”   他的目光扫过下面的学生:“你们能从这里发现什么呢?”   詹姆斯·波特发现布莱克在发呆,踢了他一脚小声说:“嗨,在想什么?”   布莱克敷衍的笑笑,他刚才突然想到了什么,一闪而过。“没什么。”他说,“午餐,我想到午餐后我们可以去飞一会儿。”   这节课后,大里德尔教授布置了一份论文《浅谈中世纪猎杀女巫对麻瓜世界的影响》,并列了一些书单,其中不少都是麻瓜历史书,他要求学生们必须从巫师历史和麻瓜历史两方面来写这篇论文。   午餐过后,莱姆斯·卢平已经去图书馆借回了一部分书,但另一部分的麻瓜历史书在霍格沃兹的图书馆里找不到。   “教授那里一定有。”詹姆斯·波特拿起一本《巫师历史四百年大事纪》边翻边说。   莱姆斯·卢平说:“要去教授那里看看吗?如果去,我们最好快点,斯莱特林的那群家伙也会想到的,他们离大里德尔教授更近。”   “小天狼星?”詹姆斯·波特发现他的朋友在发呆,抓起旁边的书扔过去,非常不巧,正中他的脑袋。这让他立刻跳起来:“哦!我的朋友!你没事吧?”   布莱克被砸了一下后茫然的摸摸头,然后低头看地板,然后才明白都发生了什么,他叹息着摇头:“詹姆斯。”   “嗨,我道歉了。”波特发现了他的朋友不打算放过他,立刻摆出架势。   两人打成一团,莱姆斯·卢平认为他们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去找大里德尔教授了。   此时,西弗勒斯正从魔法史教授办公室出来,他的怀里是几本麻瓜历史书。   “谢谢,教授,我会尽快看完的。”他鞠躬说。   “不必着急。”大里德尔教授说,“比起书,我更期待你的论文。”不过或许不会太精彩,这个斯莱特林是个很标准的斯莱特林。   所有的斯莱特林都一样,当他们崇尚力量的时候,只会仰起鼻子看天。只有当他们愿意低下那高贵的头,看看自己脚下的时候才能明白路应该怎么走。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96   96、第 96 章 ...   格兰芬多的三人组去找大里德尔教授借书的时候,自然知道这书早让斯莱特林的借走了。   “你们可以去找斯莱特林的斯内普先生,他会愿意跟你们一起看的。”大里德尔教授笑眯眯的说,看起来可真像他曾经的教授邓布利多。看着这几个格兰芬多脸色扭曲的离开,他就像一个慈祥的教授,所有的学生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的好,哪怕有一点小小的矛盾也没关系,年轻的男士们总是冲动了点。   离开大里德尔教授的办公室,布莱克啐道:“找鼻涕精借?好像他会给我们似的!”他捏着嗓子学,“他一定会说‘哦,我为什么要给一群蠢猪看呢?’。”   他叹气:“或许大里德尔教授认为所有的斯莱特林都像他一样好说话?”他对此嗤之以鼻。就算大里德尔和小里德尔教授是斯莱特林,那也一定跟鼻涕精不是同一个斯莱特林。   “我们总要去问问。”卢平无奈的说,从他的表情看,他也完全不抱希望。   然后在晚餐前,三人像勇士一样走向斯莱特林的餐桌,在全体斯莱特林审视的目光中,詹姆斯·波特勇敢的开口:“斯内普。”他大概从来没有这么‘温和的’叫过他的名字?这让他的喉咙都开始不对劲了。   “你能不能让我们看一下大里德尔教授的书?就是那几本关于麻瓜历史的。”他挤出一个像抽筋一样的笑容。   在他说的时候,斯内普一直没停下手中的餐刀,他就这么坐着,就像面前的三个格兰芬多是餐厅的侍从,正在问他要不要在甜点中加黄油。等他说完之后,他放下刀叉,先慢条斯理的拿餐巾擦了擦嘴,然后他听到了周围的斯莱特林赞赏的笑声。   ——对,就是这样。这样就足以气死格兰芬多了。   他拿起杯子喝了口矿泉水,把口中的食物残渣咽下去。哦,他可不是故意想让他们等得更久点,这只是一种礼貌,不是吗?   布莱克已经看着天花板数数了,他不能发火,他们是来借书的,要和平。   “恐怕不行。”斯内普说,“我的同学还没看完。”他可不是说谎,那几本书整个斯莱特林四年级都要看,因为他们都要写这篇作业。   “你这个……!”布莱克光明正大的挽起了袖子拿出魔杖!可以打架了!   小里德尔教授及时走过来:“发生什么事了吗?”他微笑着,先警告的盯了斯莱特林一眼,然后询问的看着格兰芬多。   ——多么公正的教授。   格兰芬多在教授面前不得不把冲到喉咙口的怒火再压下去,然后尽量平静的把来龙去脉说出来。   “哦,这很简单。”小里德尔教授就和大里德尔教授一样,他用一种‘大家都是好朋友’的语气说:“你们可以一起看。我会给你们借一个空教室,然后你们可以一起写这篇作业,还可以在一起讨论。”   ——讨论怎么把对方做成炸猪排吗?   “这样就解决了。”小里德尔教授说,“我明天就把教室给你们,现在,坐回去吃晚餐吧。作业不用这么着急。”他像邓布利多校长那样狡猾的眨了眨眼睛。   格兰芬多们不得不回去了,然后他们明天必须要跟斯莱特林的一起写作业?当这三人坐到餐桌前时还不明白事情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小里德尔教授目送着三个格兰芬多离开,然后站在斯内普身旁,既是对他,又像是对所有的人说:“不要让我发现你们的脑袋变成了肌肉。”一个斯莱特林应该像斯莱特林,而不是某种不长脑袋的动物。   晚餐后,在格兰芬多的休息室里,布莱克三人传达了明天他们将要跟斯莱特林一起写魔法史作业的事。   “嗨,我们完全不用管他们。只要能借到书,把作业写完就行了。”布莱克企图让更多的人跟他们一起去。   “如果你们能不打架的话。”一个格兰芬多的四年级怀疑的看着布莱克,“事实上我搞不清楚,你全家都是斯莱特林出身,你的弟弟就在斯莱特林,小天狼星,你怎么就那么讨厌斯莱特林?”   整个休息室的格兰芬多都看向他,这是一个难解的谜团。斯莱特林确实很狡猾,可是就像拉文克劳总是看书学习的高手,赫夫帕夫永远说话让他们找不着重点一样,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特点。斯莱特林也不是特别令人难以容忍,更何况全校的学生最喜欢的两个教授就是斯莱特林的,就像喜欢他们出身格兰芬多的校长一样,这有什么不好的呢?   布莱克脸胀得通红,他无疑说不出什么好理由来,当然,他也可以攻击鼻涕精那糟糕的衣服和他的贫穷,但在斯莱特林这会得到赞同,在格兰芬多,他显然不能这么做,有那么多的姑娘在看着他呢。   何况鼻涕精现在就像任何一个斯莱特林一样体面。   难道他要说他只是习惯吗?从第一次乘上霍格沃兹特快开始,他就讨厌这个鼻涕精。当然,他绝不承认那是因为他一见面就用拔牙咒让他痛了一整夜,虽然那也跟他不肯去医疗翼找霍格沃兹的护士有点关系,但他怎么能在第一天上学就让所有人知道他吃了亏?   鼻涕精是他的第一个劲敌,从各种方面。他从来没在他面前认过输,而且总能找到苦头给他吃。   有人看向一个红色头发绿色眼睛的四年级女孩,不过没有人说话。可是大家的眼神能解释一切。   詹姆斯·波特掩饰的咳了一声,摸了摸他的眼镜。小天狼星只是不服输,他习惯了跟斯内普作对。至于他,更多的是想让伊万丝不要总跟别的男孩当朋友。他比那些家伙好得多。   卢平一直保持沉默,不过他一直在看着布莱克。由于某些原因,他很少在朋友中间发表意见,而且从他自己的经历来看,这些问题都是小问题,他不认为这能困扰他的朋友太久,他们总会发现这一切太幼稚的。   第二天,一部分格兰芬多跟三人组一起去了那个教室,可能因为是小里德尔教授准备的教室,所有的装饰以银色和绿色为主。有一些斯莱特林已经来了,他们习惯性的围坐在一圈沙发上,有人坐在地毯上,他们传阅着几本书,周围还放着不少其他的书。   看到格兰芬多们进来了,没有人觉得奇怪或别扭。   一些格兰芬多很快融入到这个气氛中,毕竟两个学院每周都会合并上课,他们之间一点也不陌生。   莉莉·伊万丝看到了斯内普,立刻走了过去,她亲热的说:“塞弗,看到你真高兴。圣诞假期我去看你,不过你搬家了?”   “是的。”西弗勒斯简单的说,然后递给她两本书:“这是教授列的参考书的其中两本,你看过了吗?”   伊万丝接过来:“哦,你救了我!”她立刻招呼同寝室的另外三个姑娘一起看,她们马上找到沙发和桌子坐下来,打开书包开始写作业。   现在这个房间里只有三个人显得不那么合群,或许是四个?   “彼得。”布莱克叫在他们身后的一个矮胖男孩,他立刻堆着满脸的笑说:“什么事?小天狼星。”   布莱克潦草的比划着前面的人:“你去借书,我们在那边等你。”然后最先逃到离格兰芬多最远的一个沙发上去坐着。   可詹姆斯·波特却直奔伊万丝,他挤到四个女孩中间坐下:“莉莉,我也可以看吗?”   “随便你。”伊万丝不在乎的说。   卢平当然不愿意去陪波特追女朋友,可是也不愿意跟布莱克坐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他自己挑了个地方,跟其他的格兰芬多坐在一起。   彼得·佩蒂鲁好不容易借来了一本书,却发现只有布莱克一个人坐在那里,而且他看起来很不愉快的样子。他迅速的想了想,转头装作没借到的样子继续坐在其他人中间。   半小时后,枯坐在一旁的布莱克悄悄的溜到了卢平那里,很正经的问:“莱姆斯,你在看什么?”   卢平头都不抬,只顾翻书找资料,说:“书。”   布莱克严肃的继续问:“我可以跟你一起看吗?”   卢平深吸一口气,抬头看自己的朋友,终于被他的强撑打败:“……当然可以,你现在就可以过来。”   终于有台阶可下的布莱克马上回去拿了书包过来了,然后马上投入到作业中去,以从来没有过的热情完成这份魔法史作业。   或许他看起来像认输了,可是写作业是很正常的事,他只是在写作业,可不是跟鼻涕精认输了!   ——梅林在上!那只鼻涕精再看过来他就要给他一个厉害尝尝!   布莱克满头大汗的埋头写作业中,卢平看了一会儿后,关心的问他:“小天狼星,你很热吗?”   布莱克抬起头:“当然不,我非常好。”   卢平看了他一分钟,他快要在这样的目光中崩溃了。   “那就好。”卢平说,然后继续写他的作业,就好像他刚才什么也没说一样。   布莱克盯着自己朋友的后脑勺,拿不准他是不是故意的,或许他的表情过于狰狞,卢平再次问他:“你真的没事吗?”   “……当然。”   ——只要你不再开口问我,我就没事。   布莱克有时觉得对他来说最无法解释的是不是鼻涕精,而是他的朋友卢平。   他用力的写着,笔尖刺啦一声划破了羊皮纸,卢平看过来:“你带多余的纸了吗?”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卢平拿出魔杖指着他面前的羊皮纸:“恢复如初。”   刷的一下,他的羊皮纸就跟新的一样了。   他震惊的看着光洁如新的羊皮纸!梅林啊!刚才他足足写了五英寸的作业全没了!!   他看着羊皮纸脑袋里一片混乱,卢平拿着魔杖也很困惑,试探着再施了一个恢复如初,最后无奈的说:“看来是无法恢复了,很抱歉。”   对着一个满脸都是‘我只是想帮你’的表情的朋友,布莱克实在说不出责备的话来。   “没事,没事。”他喃喃道,“我可以重新再写。”他一时不知道该干什么,茫然的眼神就像草原上最纯洁的小羊。   卢平默默的把几本参考书推到他面前。   “你可以用。”他说,“我们都写完了。”   布莱克茫然的坐下来,茫然的看着卢平,他为他铺开羊皮纸,把参考的书翻开。   “写吧。”卢平催道。   他开始写,然后一肚子的火直堵得他写完作业吃完晚餐回去睡觉,今天就像厄运女神跟了他一天一样。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做了一晚上他当猎犬,而有只狼总是在他的鼻子底下抢走他的猎物而他一直饿肚子睡觉的梦。   看到布莱克在对面的床上翻来翻去,波特问卢平:“今天后来还发生了什么?”他只顾着跟伊万丝说话,防备那个鼻涕精,没注意到。   “没什么。”卢平翻着书,“他只是把作业重新写了一遍而已。”   第四张床上,彼得正在做被一群猫抓住,而他怎么都无法从阿尼玛格斯变回来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我当然不是把彼得忘光光了,哦呵呵呵呵~~~(顶锅盖飘走)   97   97、第 97 章 ...   今晚是满月。   下午是魔药课,小里德尔教授在下课后叫住了卢平:“我六点在办公室等你。”   “是的,教授。”莱姆斯·卢平说。   他回到寝室的时候,他的朋友已经去厨房把晚餐帮他拿过来了。   “给你。”詹姆斯·波特把隐形衣收起来,说:“你今天晚上还是不回来吧?”   “对。”卢平说,他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五点半了,他坐在床上赶紧吃他的晚餐。波特坐在旁边,第一百次好奇的问:“你每次满月到底是去干什么呢?”   卢平停了一下,无奈的叹了口气说:“我不能说。詹姆斯,这跟我的家族有关。”他用这个借口已经骗了他的朋友四年了。   这让他很不舒服,嘴里的面包顿时味如嚼腊,匆匆咽下去后说:“那我出去了。”   波特挥挥手,注意力全在他手里的杂志上,上面正在讲麻瓜女孩都会喜欢些什么,他要想办法讨伊万丝的欢心。至于卢平,从一年级开始,他每次月圆都会消失四五天左右,据说是因为他的家族里有某种血统,牵涉到巫师家族的秘密,格兰芬多的学生们都尽量不对此产生好奇心。   小里德尔教授正在办公室等他,见他来了说:“要来杯薄荷茶吗?”   “不,谢谢。”卢平有点紧张,虽然小里德尔教授友好的请他喝茶,但现在和平常跟朋友在一起来上课时不同。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跟他一起。   “好吧,那我们现在就过去。”小里德尔教授站起来,他们走出去。现在是城堡的晚餐时间,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到餐厅去了。一路走来一个人也碰不见。   每到满月的晚上,一楼左侧的女生盥洗室就施了驱逐咒,不管是学生还是教授,都不会靠近这里。   “跟在我后面。”小里德尔教授叮嘱他。   卢平点点头,拼命克制住想逃走的感觉,咒语的力量正在影响他。   走进女生盥洗室,这里年久失修,平常也很少有学生会使用这里,因为这里有一个幽灵,桃金娘小姐,不过在小里德尔教授当年来这里上学之后,就用格兰芬多的级长浴室当做交换,让它搬到那里去了。   对一个正值青春年华就逝去的小姐来说,几十年过去后,当然是年轻又充满活力的格兰芬多的众位级长比空无一人的盥洗室更有魅力。   小里德尔教授对着洗手台嘶嘶说话,其中一个水龙头就是密室的开关,卢平必须在那里度过整个月圆之夜。   在整个巫师界仅有两个人有天生的蛇佬腔,而他们正是霍格沃兹的两位里德尔教授。卢平站在后面对这位斯莱特林的教授充满了敬畏。不同于在教室里上课时的温和与博学,幽默与诙谐,此时的小里德尔教授可怕多了。   就算是布莱克或波特,他们也知道学校里有哪个教授不能惹。不管小里德尔教授平时看起来多么好说话,甚至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发火,就算是这样也没有人敢对他大吼大叫,听说就连魔法部部长都常常要请教他。   “我们进去吧。”小里德尔教授说,卢平立刻上前,教授挥动魔杖,给他施了一个泡泡咒,一个巨大的肥皂泡罩到他的身上。   两人顺着水管滑到密室中,身上却不会弄脏。泡泡咒是小里德尔教授在四年级的时候发明的,据说正是为了能够方便的进出密室。   密室早就打扫过了,一点也不潮湿,还有一个大壁炉。   听说很久以前,这里有一条萨拉查·斯莱特林养的蛇怪,它足有一千年了。在小里德尔教授来霍格沃兹上学之后,他很快发现了蛇怪,并将它放了出来,现在这条蛇怪就住在禁林里,它甚至有一个名字叫‘吉吉’,是小里德尔教授的宠物。   小里德尔教授像以前每一次一样,亲自把他领到这里,说:“你可以在这里,直到满月结束,到时我来接你出去。”   “谢谢教授。”卢平坐到壁炉前,旁边有一个月亮钟,可以告诉他什么时候满月结束,他看着月亮钟说:“教授,你快出去吧,天要黑了。”月亮快出来了。   “那么。”小里德尔教授点点头,“如果你需要我,你知道我就在办公室。”在满月结束之前他都会留在学校里,以防卢平需要他,毕竟只有学校里只有三个蛇佬腔,他们两父子和天才的邓布利多校长。除了他们之外,学校里没有人能进入密室,如果卢平在密室里发生问题,其他人根本不知道怎么救他。   “谢谢。”卢平说,他只能说谢谢,却什么都做不了,有时他甚至会觉得自己在小时候被狼人咬死,说不定更好。   看到他显得更加消沉,小里德尔教授想了想,一挥魔杖,瞬间地面变成了翠绿的草坪,自然的环境能让狼人心情好,不会那么焦燥,这样卢平变成狼人后也不会太痛苦。   卢平看着小里德尔教授离开,知道这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然后他就在这里等着黑夜降临,在那一刻,他全身都会像裂开一样难受,每一寸皮肤,每一根骨头,每次他都祈祷死亡,可每一次他都会再变成人。   他不知道命运什么时候能放过他。   小里德尔回到办公室,邓布利多校长好像总能找到学校里的每一个人,他很快在壁炉里出现了,带着他的单片眼镜说:“瑞德,我注意到你没有去餐厅,晚餐我已经让小精灵为你准备了。”   “谢谢,教授。”小里德尔叫来小精灵为他送晚餐,十分丰盛。   “那么,卢平已经在密室了吗?”   “是的。”小里德尔看向办公室的窗户,夜色渐深,一轮惨白的月亮正慢慢爬上天空,那个孩子现在一定正在变化,那一定非常痛苦。   邓布利多看来跟他想到了一样的事,他叹气道:“好吧,我就在办公室,你任何时候都可以找到我。”   四年前,当莱姆斯·卢平将要入学前,他的父母领着他来到了霍格沃兹。莱姆斯·卢平是一个狼人。在他小时候就被狼人咬了,那时他甚至还不会说话,也不记得当时的事了。值得庆幸的是傲罗及时赶到救了他,而圣芒戈的治疗师没有让他像其他被狼人咬到的小孩子一样死去。   可这并不代表一切就结束了。   莱姆斯·卢平变成了一个狼人。他在小时候父母甚至不让他出门,因为害怕他会伤害那些跟他一起玩的小朋友,他总是一个人在家。   现在的巫师世界对于狼人是束手无策的,他们并不承认狼人是人,就像马人或巨人或吸血鬼,它们都是具有人类智慧的生物。   而像莱姆斯这样被狼人咬过的巫师,事实上他从此后也是狼人了。魔法部的相关法律中认为他从此后只能用‘它’。   所以当霍格沃兹的录取通知书寄来之后,卢平夫妇认为他们是搞错了,但如果莱姆斯真的能上学,那当然是件好事。他们必须带他们的孩子来问清楚,也是为了如果莱姆斯真的来上学了,那就一定要避免他给其他的孩子带来伤害。   莱姆斯·卢平被咬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所以圣芒戈和傲罗并没有公开他的姓名。当卢平夫妇带着他来到霍格沃兹之后,学校里的校长和教授才知道这件事。这立刻在教授中间引起了一次不小的争执。   一部分教授坚持狼人不能进霍格沃兹上学,它们比麻瓜或混血巫师或哑炮更糟糕,难道有人听过让家养小精灵上魔法学校的事吗?哪怕是出于安全考虑,也不能接受。   邓布利多校长在查阅了大量的狼人的资料后,又对卢平夫妇经过了反复的询问,最后确实只要在满月时,莱姆斯·卢平可以安静的待在一个地方,那他就是安全的。   “每一个霍格沃兹选择的小巫师都有资格在这里上学。”他说,他认为莱姆斯·卢平可以入学。   他说服了其他的教授。   大家认为在满月时,可以让莱姆斯·卢平离开学校,这样就避免他伤害其他学生。这个地方既不能太近,又不能太远,还要远离人烟。   他们找到了一个破房子,挖了一条地道跟霍格沃兹相接,斯普劳特教授愿意提供一棵打人柳种在入口处。   但小里德尔教授认为与其将他放到无法看管的城堡之外,还不如在城堡里找个地方把他关起来得好。   “谁能保证不会有人跑到那里去呢?如果正巧碰上了,那我们要怎么解释呢?”他说。   他提供了斯莱特林的密室,那里曾经关过一条上千年的蛇怪,那么关一个狼人幼崽又有什么难的?   而且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人会蛇佬腔,哪怕莱姆斯·卢平变成狼人,他也不会比一条千年蛇怪还厉害,也就不用担心他会逃出来了。   所以就这样决定了,每到满月,小里德尔或大里德尔教授中的一人,有时也会是邓布利多校长,由他们将莱姆斯·卢平送到密室中去。他会留在那里直到满月结束,对外的说法是这是卢平家族的一个秘密,对于巫师家族的秘密,大家多数都会抱持着尊敬,不会过多询问。   一夜过去,卢平趴在密室的地上,感觉得到一股温暖的魔力正在为他治疗伤口。每次变成狼人,他都会伤害自己。   然后他被飘浮着放到一张柔软的床上,小里德尔教授正关心的看着他:“莱姆斯,你还好吗?”   他点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狼人的剧烈变化足以让人发疯。   “休息一下吧,或许你愿意喝一盘热汤?”小里德尔教授挥动魔杖,一个巨大的银托盘带着无数的食物飘到他的面前。   他饿坏了,狼人的食欲是非常旺盛的,他渴望鲜肉和鲜血,但小里德尔教授给他的都是面包或生菜、水果。   他机械的吃着,小里德尔教授坐在他的旁边说:“莱姆斯,根据我的研究,肉食会让你更加痛苦,它会影响狼人。”   “是的,教授。”他诚恳的说,“我会听你的话的。”   在以前,巫师对狼人的研究只是在怎么杀了他们,对于狼人的治疗却一直停滞不前,就连狼人在平常的弦月期就算咬人也不会把人变成狼人这件事也只是近几年才刚刚被人发现的。   邓布利多校长允许他入学,而小里德尔教授却想治好他,虽然他大概永远不能摆脱狼人带给他的影响,但是他仍然感激小里德尔教授。   他没有再说谢谢,而是埋下头尽量把所有的食物都吃下去,在后面的几天里他还会变身三到四次,没有充沛的体力是不行的。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配合小里德尔教授。   “好了,可以了,再吃下去你会胀破肚子的。”小里德尔教授在他剩下一半的时候让银托盘消失了,然后又给他变出来几本书。   “没事的时候,你可以阅读。五点以后我再来看你。”小里德尔教授说过之后就离开了。   他安静的看书,他可以一个人待着很长时间也不会觉得寂寞。直到双面镜响起来,他掏出镜子,布莱克做着鬼脸出现:“嗨,老朋友,你看起来可真糟。”   他立刻笑了,他喜欢他的朋友们。   “好吧,你有一个星期不用上课了,等你回来,我会把笔记借给你看的。”布莱克小声说,“詹姆斯又去找伊万丝了,梅林保佑他,我想直到他变成老头子也不可能跟伊万丝约会的,他太蠢了。”   他说:“小声点,如果让詹姆斯听到,你就别想借他的笔记了。我倒觉得或许伊万丝也喜欢詹姆斯,不然她为什么总是肯借他笔记呢?”   “那是因为他太蠢了,伊万丝不忍心让他更蠢。”布莱克不加思索的说。   他们两个一起笑了,然后布莱克说:“好吧,老朋友,你睡一觉吧,我不打扰你了。等满月后再见。”   “再见。”他合上双面镜,觉得密室里空旷的吓人。   格兰芬多的塔楼里,波特刚刚推门进来,布莱克合上双面镜说:“我总觉得莱姆斯看起来越来越糟,你知道有什么家族的传统会伤害巫师吗?”   “很多,我想你随便就能说出一打来。”波特摔到床上伸了个懒腰,“你和我都知道,巫师贵族中有不少黑暗邪恶的传统,不然麻瓜怎么那么怕我们呢?我想他们至少有一部分是对的。巫师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布莱克皱眉说:“是的,可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现在谁还那么干?莱姆斯死活不肯说到底是什么事,或许他发过誓不能说,但这样下去,我担心不到二十岁他就会死了。”   波特看他:“那你想怎么样?”   布莱克挥挥手,不耐烦的说:“我们总要做点什么。”   波特支着下巴在床上想,然后跳下床把他的隐形衣翻出来。   “你认为我们披着它溜到密室去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98   98、第 98 章 ...   在满月的时候,小里德尔教授数次发现自己身后多了一个小尾巴,而且每次都是他打算去密室的时候。   但是简单的反追踪咒或黑魔法道具真实之镜都无法找到到底是什么东西一直跟在他后面,这让小里德尔教授多少有一点点的好奇。   首先,他没有受到攻击,也没有感觉到敌意,所以这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跟那些像巨怪一样跳来跳去的学生有关。   其次,鉴于每次都跟密室有关,他大胆推测这可能也跟‘莱姆斯·卢平’有关?   最后,根据他对西弗勒斯·斯内普的了解,他的家族让他不可能拥有这么强大的魔法道具,所以,到底是谁跟在他身后就呼之欲出了。   “我很好奇。”回到家后,在是晚餐桌上他一边吃煎鱼排一边逗妹妹阿利安娜,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个小趣闻告诉他的妈妈。   “他们至少有两种不错的魔法道具,一个能够时刻看到我的行动,一个能够躲过我的魔法探测。”小里德尔教授双眼发亮,自从能够自由进出霍格沃兹并成为里面的教授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找到什么想要的东西了。   葆丝把另一盘炸薯条拿过去给阿利安娜玩,随便她拿着扔,她正拿着所有能拿到的东西练习臂力,已经养过一个孩子的葆丝知道,每一种游戏都是孩子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对她的成长非常有好处,所以她不会想让她变成一个所谓的‘乖孩子’。   早在听说有一个狼人要入学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些人是谁,可是既然见过卢修斯·马尔福在霍格沃兹的走廊上奔跑,或者因为跟同学进行魔杖的友好交流而住进医疗翼——那次,他那头漂亮的铂金色长发变成了海藻,那么,任何‘曾经的’美好想像都可以消失了。   ——他们只是一群小鬼。   想想看,她嫁给了伏地魔,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不会发生的吗?   所以在听到这些之后,她一点也不吃惊,了解儿子的她问:“那么,你想怎么做呢?”   小里德尔教授非常不像一个成年人的那样在餐桌上对他的母亲眨眼睛,就好像他才九岁。   满月结束后,莱姆斯·卢平回到了格兰芬多塔楼,他发现他的两个朋友脸色不太好,就像每一次他们的恶作剧没有成功一样。   “你们怎么了?”出于对朋友的关心,他问。   布莱克和波特互看一眼,好像决定这次要瞒着他,他们一齐对着他摇头说:“不,没什么。”然后再次低下头叽叽咕咕在商量什么。   好吧,卢平没有多少兴趣。他请假了一个星期,他缺了很多课,有很多作业要写。事实上,他很感谢这次他的朋友们打算放过他。   卢平埋首进无数的作业之中,他必须在两天内补完所有作业,出于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下周一之前,他一定会赶上其他同学的。   布莱克和波特只是在抱怨。   “他怎么可能会发现呢?”   不客气的说,在霍格沃兹里没有哪个教授曾经发现过他们利用隐身衣进行的恶作剧,他们曾经无数次用它溜进厨房偷食物,捉弄过费尔奇,跑进禁林,甚至还曾经想偷溜进校长室——不过最后因为猜不到开门咒而失败。   而其他教授,不管是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还是拉文克劳的弗利维教授,没有人发现他们曾经披着隐形衣在他们身旁干了什么——他们曾经想用这个方法偷考试卷,不过发现除非到考试当天,所有的考试卷都是空白的,它们只会在考试当天发到考生手里之后才会把题露出来。   而小里德尔教授,他们完全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反正他们披着隐身衣跟在他身后的时候,没有一次他是走向密室的!   而他们曾经有十五次被他领到男生盥洗室去了!   梅林在上!他们不是想干这个啊!!   布莱克要崩溃了,波特在第五次的时候就拒绝再跟踪小里德尔教授了。   “我不想……再跟着一个男教授到……男生盥洗室去……”波特一字一顿的说,他似乎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而布莱克完全理解他。自己走进去的时候完全没这种感觉,可当他披着隐身衣跟在一个男教授身后蹑手蹑脚的进去时,当他看到一个盥洗室中七八个或认识或不认识的男同学或者脱下裤子或者掏出……的时候……   ——他觉得自己像个变态。   就好像他是专门去偷看那个似的!!   布莱克坚强的坚持下去,然后他现在甚至不能在寝室里看到洗完澡没穿好衣服的同学了!   此时彼得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一边哼着歌扭着屁股。   “可爱的姑娘~美丽的小鸟~”他没看到布莱克铁青色的脸。   一分钟后,彼得被裹着毯子火速送往医疗翼,他全身都长满了草,整个人看起来像一颗巨大的绿色草球,这让他显得可爱多了。   布莱克不得不在麦格教授铁青色的脸色下结巴着解释。   “我只是想让他……别光着跳舞了……”好吧,他真的很抱歉,听庞弗雷夫人说这个草球咒非常成功,这会让彼得保持二十天左右的‘青翠’,直到所有的草不再从他的皮肤上冒出来。不过她很好奇布莱克怎么会对园艺咒语这么精通。   布莱克当然不能说他曾经希望能把这个咒语用在某个斯莱特林的脑袋上。   由于对同学的恶作剧,布莱克被扣了十分。   卢平希望他们能放弃这种‘幼稚的’恶作剧。   “你们已经不是一年级了。”然后不看他那两个朋友的表情,他继续埋首写作业。   看着不理‘幼稚的’他们的卢平,波特皱眉说:“或许我们不应该跟着小里德尔教授。”   从麦格教授那里领到两周的劳动服务的布莱克阴沉的点头说:“没错。”   然后他们一起看着卢平。   又一次的满月来临了。   小里德尔教授已经向大里德尔教授和邓布利多校长争取到了未来三个月里照顾莱姆斯·卢平的工作——他给他们找了点别的活,比如他可爱的妹妹阿利安娜已经二岁了,她需要更多的关注。   在这天下午的变形课后,小里德尔教授特地来到变形课教室,叮嘱卢平别忘了六点之前去他的办公室。然后,他没有错过在旁边的布莱克和波特那闪闪发亮的眼睛和自以为高明的微笑。   在六点时,卢平准时到他的办公室来,而在他的身后有一个小尾巴。   小里德尔教授理所当然的没有发现。他领着卢平去了密室,并像以前一样为他点燃壁炉。   “那么,我先走了。”小里德尔教授告辞了。此时月亮钟还没指到正中十二点的位置,它在十点钟的位置。   小里德尔教授回到办公室喝了一杯茶,在他的办公室里当然也有一座月亮钟,在它的指针差一格指到十二点的时候,卢平的警告咒在他耳边炸开。   ‘教授!快来!救救……他们……啊啊啊!!’   小里德尔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了,再晚一刻,狼人就会撕破布莱克的肚子。他击退狼人,数个威力强大的雷霆咒将狼人扔到角落,然后他将捡回一条命的布莱克和波特送往医疗翼——并且,对他们下了封口咒。   布莱克和波特没有被狼人咬伤,虽然受了很大的惊吓,但他们确实毫发无损。   等他们从医疗翼出来之后,在校长室,当着小里德尔教授和麦格教授的面,他们苍白得就像幽灵一样把当时的情况说出来。   很显然,在进入密室之前,布莱克和波特都认为这只是一次无伤大雅的小冒险。卢平是他们的朋友,就算他们偷看了他的家族秘密,他们是不会告诉别人的,而卢平也不会真的生他们的气。   而且,如果卢平真的因为家族的秘密在受伤害却又不能说出来,他们也可以救他,帮他把这件事告诉教授或魔法部,任何能帮助他的人。   总之,他们没想到会遭遇到这种事。   在月亮钟还差一格就到十二点的时候,隐身衣下的布莱克和波特像一个生日惊喜一个突然出现在卢平面前。   卢平吓疯了。   时间来不及了,他马上就会变成狼人,而密室是没有出口的,他们甚至没办法逃出去!而他会在明天早上醒来后,肚子里装着他的朋友的半个尸体。   卢平疯狂的嘶吼,疯狂的向教授求救,于是在变成狼人的同时,他的魔力暴动了。   小里德尔教授及时赶到,救了布莱克和波特,并击断了狼人的肋骨,他的雷霆咒威力太大了,变回人类的卢平再一次差一点失去生命,但他幸运的再次活下来了。   “布莱克先生,波特先生。”邓布利多教授严肃的看着这两个曾经十分活泼的而现在像死过一次一样的格兰芬多,他们的脸色不比尸体好看。   “你们认识到你们的错误了吗?”   ——是不是每一个格兰芬多都要有一次这样的经历才知道什么叫‘珍惜’?   老巫师沉重的问他们。   布莱克张了几次嘴,可什么都说不出来。在他身旁的波特也一样,他们的脑袋突然像巨怪一样,只想拿着大棒拼命的去破坏什么。   两个格兰芬多最后还是道歉了,虽然他们可能还想不明白。   等他们离开后,邓布利多校长像一个教授那个责备的看着小里德尔教授。   他在等他解释。   小里德尔教授摆弄着他的魔杖,在老巫师的坚持下,他不得不开口。   “我是故意放他们进去的。”他停了一会儿,“这是一次教训。”   邓布利多校长摊开双手做询问状。   什么样的教训需要用生命当代价?   小里德尔教授深吸一口气:“布莱克,波特和卢平,他们都需要这次教训。”   小天狼星·布莱克,出身斯莱特林世家。他是长子,身负重任。但就在分院的时候,他仅仅因为不满家族带给他的压力,轻率的决定了自己的命运,进入格兰芬多。   “或许他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格兰芬多,但那也不代表他就有资格将斯莱特林和他的家人贬得一无是处。”   布莱克曾经多次在外人面前咒骂自己的家人是‘疯子’、‘变态’,自己的弟弟雷古勒斯是个‘只会听妈妈话的小宝宝’。   “四年了,他完全没有改变。”小里德尔教授木然的说,“我想他这辈子都不会改变了。”   或许他会仇恨他的父母直到他躺进棺材。   小里德尔教授并不认为所有的父母都会爱孩子,就像大里德尔教授。但这并不代表布莱克就可以恣意攻击自己的家人,而且是在外人的面前。在他的口中,布莱克家几百年的巫师传承不值一文。   小里德尔教授对布莱克的行为下了定论:“他过于‘格兰芬多’了。”从而失去了自己的理智,不带大脑出门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或许这次他只是玩掉了自己的命,但下一次他却可能玩掉更多人的命。   至于波特,小里德尔教授提起他就一脸标准的‘斯莱斯林式’的厌恶,就好像他是一坨干大粪。   “他可以随便追求任何一个姑娘,但煽动他的朋友一起欺负同学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卢平,由于有那样一个小秘密,他对朋友太‘顺从’了,而要知道,他的朋友并不一直是正确的。   所以,小里德乐教授或许曾经同情过这个狼人小崽子,但在这四年里也完全改观了。但既然一开始对他释放了善意,他也不习惯半途而废。对格兰芬多,施恩就要施在明处。   “而且,我将确保他们不会有生命危险。”就连卢平,雷霆咒比起其他的直接攻击咒语也更温和些,总比切割咒要好得多。   邓布利多表面上接受了这个解释。   接下来,波特夫妇来到霍格沃兹,原来波特是偷偷从家里把隐身衣偷到学校来的。布莱克家族也得以将他们的长子带回家去,虽然不见得能重新把他教育成一个合格的继承者,但至少可以多少改变一点。   ——起码这次他们能认识到莽撞不是青春的护身符,他们也可能会付出从来没想到过的巨大代价。   卢平,既然发生了攻击事件,虽然这跟他无关,他也必须离开学校了。但他仍然可以参加五年级的巫师等级考试,只是不能上学而已。   小里德尔教授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隐身衣在密室里被狼人撕碎了,然后就消失了,像所有的神秘的魔法物件一样,从出现到消失都没有人能说出答案。   而那个能够找到他的行踪的魔法工具是一张地图,他试了三次就试出了打开的咒语,不得不说格兰芬多真是没有丝毫创造力。   最后,那三个从一年级起就一直找斯莱特林的麻烦的小鬼有了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或许只有一点,他跟父亲完全相同。那就是对斯莱特林的感情。不管他是不是喜欢斯莱特林的这群小鬼,那也不代表他可以眼睁睁看着他们中的一个被其他学院的人欺负。   护短,斯莱特林无法控制的缺点。   在他们五年级回来之后,希望那个布莱克和波特能接受他们朋友的新命运,如果不,他想知道他们会做什么来帮助他们的朋友。是大吼大叫的对学校抗议?还是设身处地的为朋友着想?或者干脆放弃一个狼人朋友呢?   小里德尔教授看着桌子上的隐身衣好奇的想。   ——学生是非常可爱的生灵,他们的成长过程更是充满了魅力,所有的教授都会感受到这一点的。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PS,狼人攻击的对象变成了布莱克和波特,希望他们能习惯被狼人差点吞下去的感觉   99   99、第 99 章 ...   在小里德尔教授带着他的战利品回家之前,他的教授,邓布利多校长刚刚在壁炉里就这件事跟他的妈妈聊了一下,所以当他推开家门进来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坐在客厅里等他。   “……妈妈?呃,今天晚上吃什么?我都快饿死了。”小里德尔教授立刻像一个九岁的男孩一样摸着肚子说,好像他只是跑到妈妈不让他去的邻居家玩了一个下午。   葆丝盯着他:“晚餐本来已经准备好了,不过我现在决定要再加一道胡萝卜沙拉,你来帮我吧。”   听到胡萝卜沙拉,小里德尔教授知道有人已经告过状了。他翻了个白眼,挽起袖子走向厨房:“好的,妈妈。”就算他已经是一个教授,一个院长,甚至在其他地方都是一个成年的巫师,但在妈妈的面前,他仍然是她的孩子。   晚餐桌上显眼的一大盘胡萝卜沙拉让大里德尔教授微笑起来,他看向坐在旁边的他的儿子和他的妻子,说:“瑞德,你还没有告诉我们,今天你过得怎么样?”   小里德尔教授正努力吞下他面前的胡萝卜,他永远不能习惯胡萝卜的味道。不知是怎么回事,他总觉得胡萝卜应该是咸的,可它偏偏是甜的,所以他一直觉得所有的胡萝卜都是坏的。   听到父亲的话,他冷淡的说:“很不错。”接着他拿起旁边的矿泉水喝了一大口,把嘴里的胡萝卜都冲下去。   葆丝看起来就像他们父子根本不存在,她一直照顾着小女儿,直到晚餐快结束时,她说:“亲爱的。”她对大里德尔教授说,“晚餐后我想用一下书房,可以吗?”   大里德尔教授正在拿餐巾擦嘴:“当然可以,亲爱的,今天晚上它归你了。”他的目光扫过小里德尔教授。   阿利安娜吃完了,她把小女儿抱起来拍了拍背,然后把她交给了她的父亲,让他陪小女儿玩。她对小里德尔教授说:“瑞德,跟我到书房来。”   小里德尔教授跟着她走进书房,家养小精灵哈比特送来两人的茶,虽然茶很香,可是他们很显然都没有心情去喝它。   葆丝坐在沙发上,她拍拍旁边说:“过来坐下,亲爱的。”   小里德尔教授深吸一口气,坐到她的旁边。他可以对任何人说谎,但这世上有三个人是他没办法的。邓布利多教授,虽然他说谎,可他知道这个老巫师不会相信,他所依仗的就是他对他的疼爱和纵容,他就像他的爷爷。爷爷对孙子总是格外宽容的,不是吗?   大里德尔教授,是他的父亲。做为他的父亲,他做什么都不必向他解释,因为他绝不会相信别人的解释。他只相信自己。从某方面看,他们完全一样。   唯有他的母亲,她深爱他,却绝不会毫无原则的纵容他。她也不会允许他做坏事,哪怕他八十岁了也一样。   “瑞德。”葆丝没有责备他,而是握着他的手说:“下面你要怎么做呢?”   小里德尔教授,他一定要让妈妈满意才行。   “我想去分别看望那几个孩子。”他说,是的,他原本就打算这么做。   “嗯。”葆丝点头,没有说什么。但从表情看,她显然不认为这样就可以结束了。   “我想,我可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小里德尔教授继续说。   葆丝用‘继续’这样的目光看着他。   小里德尔教授绞着手指,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说:“妈妈,你看,布莱克先生很明显不够为别人着想,不管是他的亲人或朋友或同学,他缺乏一种宽大的善良。如果我是他,我会更多的站在别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   葆丝点头,示意他接着往下说。   “波特先生太年轻了,追求一位年轻的美丽小姐是所有男士都无法抗拒的诱惑,但他需要学习表现出自己美好的一面不等于像个大脑没开化的原始人一样去欺压弱者——原始人也知道猎到更多的食物和修筑巢穴以及求爱舞才能得到雌性的欢心,他比原始人还笨。”   小里德尔教授刚刚发现自己的口才这么好,他再接再厉道:“最后的卢平先生,我不得不说,他一直以来都过于胆小了。如果他还想继续当巫师而不是狼人,那他需要更坚强才行。”   “听起来很好。”葆丝说,她盯着小里德尔,就像他八岁时在自己的床上练习冰冻咒一样,那次他说他因为吃了太多的冰淇淋,所以尿出来的尿都是冰的——就好像她真的会相信似的。   如果她信了他的话,那她的脑袋不会比一个核桃更大。   在这样的目光下,小里德尔教授坚持了五分钟就投降了。   “妈妈,我错了。”他说,一分钟后,他又说了一句:“我不会再这么做了。”   做为一个母亲,葆丝可以判断得出孩子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她说:“好的,你回房间去吧,瑞德。”   她决定明天就去拜访邓布利多校长。   两个孩子都安全的躺在了他们的床上,葆丝才回到自己的卧室,在完成洗漱后,她躺在她的丈夫身旁,不过今天她花了很多的时间去盯着他看,直到大里德尔教授放下手中的书:“亲爱的,你有话对我说吗?”   ——我再一次后悔跟你这样的男人结婚。你害了我的孩子。   葆丝把那句话咽了回去,躺下闭上眼睛说:“没什么,晚安,亲爱的。”   “……晚安。”大里德尔教授合上书,关了灯,在他的妻子额上吻了一下后才躺下来睡觉。很快,里德尔府所有的人都陷入了梦乡。   第二天,葆丝九点就来到了霍格沃兹的校长办公室,她今天来是想跟邓布利多商量一下小里德尔教授的教职问题。   “我认为他不适合当教授。”她在喝了一口蜂蜜茶后,开门见山的说。   邓布利多校长并不意外她会来,事实上他很吃惊,她这么晚才来对他说这番话,他还以为在小里德尔教授当上斯莱特林的院长前,她就会来找他呢。   葆丝略有些失望,但她并没有气馁,瑞德已经比她所想像的好得多了,他只是不适合去教孩子。她说:“他没有像你一样的对学生的爱心,那种会为他们着想的爱心。”汤姆还是影响了他,他留在瑞德身上的正是他自私的一面,直到现在瑞德都学不会分享,他更喜欢掠夺、占有。   邓布利多坐在这个沮丧的母亲身旁,按着她的肩膀说:“葆丝,你想得太严重了,在我看来瑞德做得很好。”他给她换了一杯热茶,呵呵笑着说:“你可能还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哦,你等等,我拿给你看。”他拿来了几期《预言家日报》,上面的标题相当醒目,葆丝草草翻了翻,这些她都看过。   “《未成年巫师保护法》,这有什么关系?”她不解的说,就算这跟瑞德有关,可是这就表示他更关心学生了吗?   邓布利多:“在斯莱特林有一个学生,去年他升上三年级后加入了小里德尔教授的茶会,然后,就有了这些东西。”   在邓布利多的解释下,葆丝得知了一个叫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斯莱特林学生对小里德尔教授的影响,这无疑是令人惊讶的,所以她的下巴第一次合不上了,这让老巫师更高兴了。   “你曾经见过瑞德这么关心一个跟家人无关的人吗?”邓布利多校长问。   ——当然没有。   在葆丝的记忆中,除了家人之外能够让瑞德记在心里的人只有面前这位老巫师,那也是因为他是一个热情的不容人拒绝的格兰芬多。而且他出现的时机巧妙,恰好在瑞德还没有对巫师界有更多的认识,正是崇拜强大的巫师,而父亲这一形象又刚刚崩塌的时候。如果邓布利多是在他进入霍格沃兹后再出现,他绝不会跟他的关系这么好。   “为什么?”葆丝不解的问。她对西弗勒斯·斯内普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但她仍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难道只是因为他说话特别不客气?爱讽刺人吗?或者是因为他高超的魔药技巧?一个三年级的学生能有多少的魔药技巧?   自从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伏地魔之后,她见过很多曾经如雷贯耳的强大巫师从十一岁的小鬼长成十七岁的大孩子,老实说,从一年级看到七年级足以让她明白所有的大人物都有小时候。   邓布利多叹气道:“我想,大概是瑞德从他西弗勒斯的身上看到了自己,而他正在努力改正错误。”   葆丝不说话了。正因为她知道瑞德经历过什么,所以她才一直觉得对不起这个孩子。瑞德有很多不好的地方,可她并不会埋怨孩子,她认为这都是自己的错,如果她没有跟汤姆结婚,瑞德仍然会是她的孩子,但是会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长大。   没有人能够重新再活一次来改正自己以前的错误。   所以瑞德是想从跟他相似的人身上来得到平静吗?   “我从来没有想过……”葆丝捂住脸,无限后悔。她昨天晚上不应该对瑞德那么凶的。虽然她一直在爱着他,可是他心底的伤口到底是什么样没有人知道,甚至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随便他去做吧。”葆丝冷静下来了。在发现瑞德伤害学生之后,她对他只有谴责,其实她早该发现的。瑞德对那三个学生的敌意不同寻常,他把过去影射在这三个欺负人的学生身上,以此证明自己是强大的。   ——他更想证明过去幼小的自己是强大的。是不惧怕任何危险和伤害的。   比起那些学生,当然是瑞德更重要。她不会再阻止他了。   邓布利多安慰她道:“别担心,葆丝,瑞德有分寸。他在你的影响下一直坚持着一条界限从未超越。而且,这对那三个孩子也有好处,你知道,我也一直都在担心他们。”   但是,他并不会去干涉孩子们的成长。他更愿意让他们在他的眼皮底下把这一生能犯的错都犯了,如果他们能得到启示,那么当他们离开学校之后,他们会少走很多弯路。   瑞德的方法虽然粗暴,但他同时也松了一口气。卢平是狼人,布莱克和波特都是他的朋友,他却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他们。如果他们离开学校,卢平将更加不容易交到朋友,在他们还年轻的时候打下的友谊的基础会格外牢固,他更希望卢平能在这七年中坦白自己的秘密,也为他今后的人生找到两个好朋友。   布莱克,他对家人的敌意太强了。这里面有多少是出于意气,有多少是出于面子,又有多少是出于真正的仇恨呢?邓布利多不知道,但他希望布莱克能想清楚,家人是最宝贵的财富,他不应该轻易舍弃。   波特,青春期的萌动总会让人做一些长大后会后悔的事。他希望他能更早明白这一点,不要让一切都变得不可收拾。   他爱着每一个城堡的学生,哪怕是已经毕业的学生,他永远爱他们。如果他们来寻求他的支持和引导,他不会把他的思想灌到他们的小脑袋里,他更希望他们能自己想明白。   他看向坐在他旁边的这个痛苦的母亲和妻子,在他看来,虽然她是个麻瓜,也跟他的学生一样。她一直在爱和恨之间挣扎。她向往爱,却扔不掉恨,这让她一直痛苦。   他像一个长辈那样拍了拍她的肩膀:“葆丝,有时你也可以更自由一点。不用顾忌太多,家人就是用来依靠的。”   依靠?   葆丝古怪的看着老巫师。   他不会是让她依靠汤姆吧?   ——世界末日也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100   100、第 100 章 ...   葆丝回到家,先把手里的购物袋给家养小精灵,问:“先生呢?”话音未落就看到汤姆从书房里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瘦高的男孩,穿着霍格沃兹的校服。   “哦,介绍一下。”汤姆对她说,“这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斯莱特林学院四年级的学生。”   那个瘦高的男孩上前一步,行云流水一般的行礼道:“幸会,夫人,很荣幸能够见到您。”然后执起葆丝的手行了个吻手礼。   葆丝打量着这个男孩,他看起来整洁又干净,而且特别有礼貌。大概五英尺七英寸高,非常瘦,就像所有突然长高的男孩子一样,显得有些不太协调。他是黑色头发,黑色眼睛,高挺的鼻梁,身上有一种修士般的气质。   从外表看,他像所有的斯莱特林一样。   “欢迎你来,希望你在这里过得开心。”葆丝客气的说。   汤姆和瑞德一样,他们都喜欢学生里面富有才华的人。但是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把客人请到家里来。   葆丝离开以后去了厨房,她猜这位客人大概会在家里用餐,所以晚餐应该比平日更丰盛一点,但又不能太过分。   在厨房里时,她一边跟小精灵哈比特一起做蛋糕,一边回忆那个名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当然,也可能是他去过医疗翼。她记得的学生不多,除了几个常常把自己弄伤的学生之外,其他的几乎没有多少印象。   ——还有就是那些‘特别的’学生。   她顺手把一颗糖水樱桃塞进嘴里,突然就想起来了!   对了!西弗勒斯·斯内普!   然后她突然不确定了,从外表看这个男孩跟以后的那个斯莱特林院长有很大的区别。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   葆丝仔细回忆了一下,无奈实在记不起来‘教授’的英文原名,而这个男孩的名字读音也有一点点不同,最重要的是她实在不认为这样一个男孩会成为被其他同学欺负的人,通常这样的人在外表上都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总是跟其他的孩子都不一样。   这个男孩今年是四年级,他入校的那一年她刚好辞职。   葆丝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端起一些新烤好的小饼干决定到书房去看看。   书房里,汤姆正全神贯注的听西弗勒斯·斯内普说话。一开始他只是发现瑞德似乎在注意他,然后他又发现了瑞德的小动作。不过现在他觉得这个年轻的男巫有他自己的价值在,他的一些想法非常新鲜。   门敲响时,他们刚刚说到青春之泉和福灵剂。这两种魔药都十分特别。青春之泉可以使人长时间的保持青春,而福灵剂更加神奇,它能令人变得幸运。   不管是好运还是青春都是那么的不可捉摸。那不是用技术或知识就能找到答案的,甚至也没有规律可寻。   汤姆说:“这很神奇。以前的巫师非常强大,他们发明了青春之泉和福灵剂,而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发现哪个巫师能够超越他们。我们只是一直在模仿,按照他们留下来的魔药配方配制魔药。但关于这些药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他们又是怎么发现什么样的魔药材料能够做出这种具有神奇效果的魔药,我们无从得知。”   西弗勒斯·斯内普非常激动,大里德尔教授是他非常崇拜的教授,虽然他只是教魔法史,但在上他的课之前,他从来没想过魔法史中居然会有那么多秘密被掩盖。他非常有思想,他是一个伟大的巫师。   他赶忙说:“是的,教授,我也是这样想的!”从他接触魔药开始就发现魔药其实比魔咒更强大,它能做很多魔咒做不到的事。魔咒只有拥有魔杖的巫师能用,但只要有魔药,哪怕是哑炮也能像巫师一样强大,只要他能找到一个好的魔药大师。他迫不及待的向大里德尔教授讲述他发明的一些配方,以前是因为没有钱,他没办法实验自己的配方是不是有效,而现在虽然波恩夫妇对他十分好,可他却不敢向他们要钱。   他总是担心无法报答他们。   汤姆一边听着,一边突发奇想的说:“你认为,会不会有一种魔药配方能够让人得到永生?”他深思着说,“青春之泉能够让人保持青春,但药效因人而异,当药效结束之后,人仍然会慢慢衰老。会不会有一种魔药能够让人既保持青春,又保持永生呢?”   西弗勒斯·斯内普明显愣了一下,他说:“当然,教授,我相信魔药是能够做到一切的,只是我们没有找到办法……”   葆丝敲门了,她推门进来说:“你们要不要尝一尝小甜饼?刚刚才烤出来。”   书房里的两个人立刻不说了,他们站起来迎接她。   “你好,来尝尝吧。”葆丝微笑着看那个男孩。她没有离开,而是坐了下来。刚才进来的时候她觉得书房里的气氛不太对,她询问的看向汤姆,而他的反应是敲了敲桌子,向小精灵要茶。   葆丝警觉的瞪了他一眼,笑着对那个男孩说:“希望你喜欢,这是杏仁的。”她拿了块饼干递到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手中,转头问汤姆:“亲爱的,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希望我没有打扰你们。”   汤姆轻松的说:“哦,我们正在聊他的功课。”   葆丝的眼神表示她正在等他说出更多。   汤姆认为这就是告诉她也没什么,反正她又不懂。他说:“魔药,青春之泉和福灵剂之类的。”   “是的。”另一边的西弗勒斯赶快把饼干吃下去,抬头看着葆丝说:“是的,夫人,就是你服用的青春之泉。”他能看得出来,眼前这个女人确实是个麻瓜,可是她的年轻却是魔药的力量——她全身都散发着月光石的味道,那正是青春之泉最重要的部分。   葆丝好奇的看他,她服过青春之泉?   说起魔药,西弗勒斯涛涛不绝,他从青春之泉说到福灵剂,然后就说到了他刚才跟大里德尔教授讨论过的永生魔药,这让他兴奋的脸都发红了。就像炼金术师能造出魔法石,如果他能找到永生魔药的配方,那他将永载史册!   “我相信一定有这样的魔药!可以让人得到永生!”年轻的西弗勒斯挥着拳头像个格兰芬多那样说。   葆丝一直在微笑,她轻轻拍手:“当然,我也是这样认为。就像尼可勒梅一样,他发明了魔法石。说不定日后你也会发明永生魔药,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到的。”她看了眼钟表,啊了一声:“天啊!我没有发现!已经这么晚了,晚餐一定早就准备好了,我们去餐厅好吗?”   她站起来打开书房的门,瑞德就在客厅里,看到他们说:“原来你们都在书房。”他站起来。   葆丝对西弗勒斯说:“去跟你的院长在一起吧。”等他出去,她关上了书房的门。   西弗勒斯很惊讶,不是说要用餐吗?他敏锐的发现可能主人夫妇有什么话想说,是认为他的拜访太突然了?今天下午没课,大里德尔教授就邀请他到家里来了。又因为就是在离城堡不远的霍格默德村,他又一直很崇拜教授,所以……   或许他确实不应该在没有受到邀请的时候就来拜访。   年轻的西弗勒斯有些紧张和后悔,小里德尔教授领他去了餐厅:“别担心,虽然他们已经这个年纪了,但仍然十分相爱。”他用一种‘这真不好意思’的语气说,可看起来却很骄傲父母的感情这么好。   “这非常令人羡慕。”西弗勒斯放了心,他真诚的说。   小里德尔教授说:“我可以介绍我的妹妹给你认识,她是一个小恶魔,但我们所有的人都爱她。”   他们走进餐厅,发现那里已经坐着一个小姑娘。她有一头红褐色的长发,在脑后编成一条大辫子。她并不漂亮,甚至也不可爱。她的眼睛明亮,格外有神,当她盯着人看的时候,就好像青蛙被蛇盯住了。   现在她正盯着西弗勒斯看,而他发现自己不自觉的站在那里任她打量。   “你好。”她扬着下巴说,“你可以坐到我旁边来。”她示意她身旁的位置。   在小里德尔教授的眼神鼓励下,西弗勒斯坐在这位年轻的小姐身旁,她应该才四、五岁大,但似乎已经习惯了说一不二。   当他坐下后,她几乎一直在看他。他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好些,背挺得更直,不要显得不知所措,但就算是这样,他也紧张的出汗了。   小里德尔教授一直在对面看着,就像这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   “我叫阿利安娜。”在她盯着他看了五分钟后,她介绍自己。   “西弗勒斯·斯内普。”他说。   “塞弗。”她这么称呼他。而她的眼神表示她会一直这么叫他。   考虑了一分钟,西弗勒斯没有拒绝。   小里德尔教授就像邓布利多校长一样微笑起来,他的眼睛甚至还对着西弗勒斯眨了两下。这让他不安的动了动。   ——这个女孩才四岁,应该不是他想的那个意思。   西弗勒斯开始希望大里德尔教授和他的妻子快点过来了。   阿利安娜看着他,突然问:“你最擅长什么?”   “魔药。”他下意识的说。   “哦。”她一本正经的点着她的小脑袋,“正好,我对魔药不在行。我更喜欢魔咒。”   西弗勒斯更加不安了,他求救的看向小里德尔教授,希望他能说点什么,而小里德尔教授的反应是低头仔细的欣赏桌布上的蕾丝花边。   阿利安娜又说:“你说点什么吧?”她不喜欢一直自己找话题。   西弗勒斯在脑海里找了半天也不知道什么是一个四岁的小女孩会感兴趣的话题。   “我有一只叫欧伯威的猫头鹰。”宠物,宠物应该是个好话题。   阿利安娜点点头:“我家的猫头鹰叫海盗,它好像已经活了很多年了,连它的重孙子都出生好几遍了,或许是重重孙子。一会儿我可以领你去看看。”她发出邀请。   西弗勒斯松了口气,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像个孩子一样,所以他也不知道孩子会喜欢什么,但看起来他干得还不错。   “好的。”他说,他还有一只猫,一只癞蛤蟆,看来这个晚上不会缺少话题了。   “我们以后可以通信。”阿利安娜说,她的表情好像是在说‘我们有两只猫头鹰,为什么不通信呢?’   小里德尔教授的手掩住嘴,他快笑出来了。   而西弗勒斯已经傻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跟一个四岁的小女孩通信,他们聊什么?是他的普通巫师等级考试还是她的玩具娃娃舞会?但现在看来他会有一个小笔友了——因为他不知道怎么拒绝她。   大里德尔教授和葆丝终于出现了。   “让你们久等了。”葆丝坐下说,她注意到她的女儿和西弗勒斯坐在一起。“我们用餐吧。”她摇了摇铃,小精灵瞬间就把餐桌摆满了。   “各位随意。请不要客气。”大里德尔教授说,他举了一下酒杯,并为自己叉了一块羊排,大家都开始吃起来。   西弗勒斯发现餐桌上的东西和学校里一样丰盛。   “我喜欢羊排。”阿利安娜看着他说。   “哦。”他立刻发现自己应该先为小姐服务,他马上帮她叉了一块放到盘子里,可是她还是看着他,于是他帮她把羊排切成小块并浇上白蘑菇汁。   “谢谢。”她对他微笑了一下,拿起刀叉开始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西弗勒斯觉得自己做对了,这让他感到满足。然后在整个用餐过程中,他一直时刻注意着身旁的小女孩想要什么。   晚餐过后,葆丝为他安排房间。然后抱走了那个整个晚上都缠着他的小女孩。   西弗勒斯松了一口气,他并不习惯应付小孩子,他们总是有那么多的问题,而且声音尖锐,那会让他紧张急躁。可是在阿利安娜离开之后,他又觉得有点失落。整个晚上他都在照顾她。   看得出来他有些心不在焉,小里德尔教授说:“已经很晚了,你一定累了,早点休息吧。”   他告辞回了客房,家养小精灵早就为他铺好了床,浴室里也准备好了热水。他泡了个热水澡后换了睡衣躺到床上,却左翻右翻睡不着。可能是因为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里德尔教授家真奇怪。   在学校的四年,他早就听说过两个里德尔教授的事。大里德尔教授娶了一个麻瓜妻子,因为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恋人。可是当小里德尔教授出生后,大里德尔教授就失踪了,听说是被黑巫师抓走了。里德尔教授的夫人一直在等他,并养大了小里德尔教授。当大里德尔教授回来以后,他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最后他们一家团聚了。   西弗勒斯一直认为传说中的里德尔夫人一定是个看起来就很可怜的女人,就像他的妈妈一样。疲惫、憔悴,让人一看就能知道她的生活一定非常辛苦。   可是今天他见到了里德尔夫人,她一点也不像他想像中的样子。她看起来非常好,充满活力,而且一点也不可怜,相反,她看起来很厉害。因为就算他再怎么迟钝,当时在书房里的时候,她进来之后,大里德尔教授没有再说一句话,然后她甚至还关上书房的门跟他在里面不知道聊了什么。   大里德尔教授似乎很害怕他的麻瓜妻子。   想到他的父母,或许巫师都是害怕自己的另一半的,特别当他们是麻瓜的时候。虽然巫师比他们强大,可是巫师害怕他们会离开,所以才会害怕他们。   他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想。   他以后会跟女巫结婚,这样他们的地位就是平等的,谁也不用怕谁。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莉莉·伊万丝的脸,然后是今天遇到的那个缠了他一整个晚上的阿利安娜。   被那样的眼睛盯了一个晚上,她真是个厉害的小姑娘。能让人不由自主的听她的话。   直到睡着,他都在想大里德尔教授的女儿,她看起来还那么小,可她一定是个巫师。到了她十一岁时,她会来霍格沃兹,然后她会被分到哪个学院呢?   一定是斯莱特林吧。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101   101、第 101 章 ...   放暑假后,瑞德终于有时间去拜访那三个格兰芬多。如果不是考虑到他的妈妈,实际上他完全可以跟那三个学生的父母谈一谈,这件事情就可以结束了。   但他的妈妈一直害怕他变成像他的父亲那样的人。为了这个,他愿意做一些事来让她放心。   他先去了波特家。波特的父母都是巫师,而且这个家族在很多年前还是非常显赫的,但没办法,任何一个显赫的家族都会有一些不肖子孙。现在的波特家早就没有祖先当年的气势了。   波特家就在麻瓜的房子中间,瑞德以前的教授斯戈拉霍恩曾经这样说:“那些麻瓜,他们简直像老鼠一样。你不能相信他们竟然能繁殖的那么快,那么多。”   在很多巫师眼中,麻瓜是一种难以理解的生物,没有魔力,显得是那么的弱小,可是他们的孩子为什么那么多?   比如波特的父母,在瑞德以詹姆斯·波特的教授的身份前来拜访之时,他很快就跟这对父母聊了起来。波特先生唾沫横飞的说在他爷爷住在这里的时候,附近只有几个麻瓜,可到了现在。   “到处都是麻瓜!”   波特先生是一个典型的格兰芬多,但他同时也是一个纯血巫师,包括他的父亲,他的祖父,他的曾祖父。对麻瓜他虽然不像斯莱特林那么排斥,但也谈不上喜欢,更何况现在他的家已经被麻瓜的房子包围了。   麻瓜们新盖的房子又干净又漂亮,还特别的高。一幢正对面的十层大楼把波特家所有的阳光都挡完了,波特先生以前非常喜欢在书房的窗台下一边读书一边喝茶,但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了。   瑞德跟波特先生分享了一杯杜松子酒之后,又欣赏了一下波特家族的几样小摆件,在告辞前才得以去看望自己的学生。   从霍格沃兹回来之后,詹姆斯·波特就被关到了他的卧室中。波特先生非常生气他把隐身衣偷偷带到学校去。作为一个格兰芬多,波特先生并不擅长保管一些重要的东西,如果不是学校通知他,他大概永远不会发现放在他的书房里的隐身衣早就被他的儿子拿走了。如果说现在波特家还有什么是非常珍贵的家传之宝,大概只有那件隐身衣了。   非常遗憾的是,那件隐身衣已经被狼人撕成碎片,再也找不回来了(波特先生这么认为)。   于是愤怒的波特先生非常迅速的找到了惩罚他的儿子的最有效的办法,那就是不让他出门!整个暑假!他休想离开他的卧室一步!更别提骑上他的飞天扫帚到天上去转一圈了。   这对詹姆斯·波特来说确实是非常痛苦的,所以在被关到卧室里一个月以后见到小里德尔教授,简直让他太开心了。   “教授!”在瑞德推门以前詹姆斯·波特先生还躺在床上死气沉沉的,可看到他之后,他立刻跳起来了。   “教授!我太高兴了!快进来吧!要喝茶吗?”詹姆斯·波特有很多话要说,有很多的问题想问,小里德尔教授无疑来得非常及时,而且他是最合适的人。毕竟他不能期待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能够告诉他一些关于他的朋友的秘密。   “小天狼星还好吗?从医疗翼离开后我就没有见过他,他还好吗?”詹姆斯最后记得的就是在他的面前,同寝室四年的朋友莱姆斯·卢平魔力暴动,他陡然暴涨的力量和突然变化的身体让他吓软了腿。莱姆斯身上的衣服在他突然变成怪物后都撕破了,他听不懂他们喊他的名字,他向他们扑过来。   ‘梅林啊!他是狼人!!’他听到小天狼星喊了这一句后,他就晕过去了,可能是莱姆斯把他抓起来扔到墙上的缘故。   他们最后都活下来了,但直到回到家以后,他的脑袋都是一片混乱。现在见到小里德尔教授,他马上问起他的朋友,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他很好。”瑞德说,虽然他还没有去过布莱克家,但无疑小天狼星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詹姆斯,我希望你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受到太大的伤害。”   詹姆斯干笑两声低下头,他的胸口像塞了一团棉花,脑袋却像装了一百根魔力焰火,快要爆炸了。   “教授。”他猛得抬起头,“莱姆斯,他……”他不知道该怎么问。   瑞德似乎能看到他想说什么:“卢平先生没有事,虽然发生了那样的事,不过他没有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詹姆斯还在期待的看着他,“不过关于他的……隐私,我不能透露太多。詹姆斯,你为什么不给他写封信呢?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个词现在听起来有点刺耳。詹姆斯的脸色不太好,他跟莱姆斯当然是朋友,但一个狼人?这就好像让他跟食尸鬼一起打魁地奇。   ——不过那个狼人是莱姆斯。   詹姆斯抱着头使劲抓他那已经无药可救的头发,莱姆斯,那个莱姆斯怎么会是狼人呢?这就好像有人告诉他其实梅林是个麻瓜。如果在那天满月之前有人这么跟他说,他会认为那个人中了最强的混淆咒,能把斯莱特林当成格兰芬多那么强的混淆咒。可现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瑞德看着这个发愁的男孩,他还年轻,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而格兰芬多的性格也让他不会把心事放到肚子里过夜,这大概是他活了这么长时间第一次为一个人或一件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但他并不担心,格兰芬多最不缺的就是勇气,同时他们也不喜欢当一个胆小鬼,如果是斯莱特林,可能会有更多的考虑,但格兰芬多只会想到什么就干什么。   只要让他再见到那个狼人小崽子,他就一定会立刻扑上去大喊‘我们是朋友’。   而如果当他鼓起勇气回到霍格沃兹之后发现他的朋友已经不在了的是时候,那一定非常精彩。   想到这里,瑞德开始期待暑假结束了。   不过现在,他还要做一件事。他拍拍发愁的男孩的肩膀:“詹姆斯,我想你会有一些小小的麻烦?”   詹姆斯吓了一大跳,以为小里德尔教授刚才看到他的内心。“教授,你是说……”   “伊万丝小姐。”瑞德微笑着说,然后看到眼前的男孩立刻放松了下来。   “哦,哈哈哈。”詹姆斯不好意思的再次抓他的头发。“我喜欢她,就算她是一个麻瓜巫师,但是,我是说,这没关系,我和我的家人并不在乎。”   瑞德说:“我假设你是认真的?你想娶她?”   “是的。”格兰芬多从不畏惧承认自己的爱情。   “但是,我看得出来,你似乎进行的并不怎么顺利?”瑞德轻飘飘的说,他认为自己说的非常客气,事实上那个女孩非常讨厌波特,他完全可以理解,他从来没见过那么笨拙的追求方式,老实说按照詹姆斯·波特的手段,大概他只能追到巨怪当妻子,似乎他跟拿着大棒子的巨怪比较有共同点。   “那都是因为那个鼻涕……!!”幸好詹姆斯在最后想起了坐在他面前的正是斯莱特林的院长,而且听说去年那个鼻涕精就加入了小里德尔教授的茶会,能够进入那个茶会的四个学院的人都有,可是小里德尔教授并没有邀请他和小天狼星,他认为那是因为他那糟糕的考试成绩,虽然他很擅长魁地奇,但波特家族大概不会接受一个魁地奇球员的儿子,而单凭他的成绩,七年级毕业后他很难说能有什么好前程。   瑞德看到詹姆斯·波特在十分钟内第三次使劲抓他的头发,怪不得他的头发总是那么乱。   就在詹姆斯·波特似乎有那么一丁点发现自己其实不如那个鼻涕精的时候,小里德尔教授对他说:“其实,或许我可以给你一些意见?”然后他就看到小里德尔教授像邓布利多校长一样对他眨了眨眼睛。   “教授!你有什么好办法吗?”詹姆斯兴奋的说。   瑞德笑得很格兰芬多。接下来他跟詹姆斯讨论了各种追女孩子的秘诀。看,对女孩子就是要投其所好。比如她喜欢小动物,那你可以也养一只猫或狗或仓鼠,天天去找她帮忙,看在小动物的份上,你们的话题会一天天多起来。如果她喜欢读书学习,那你可以找一些难题去请教她。总之,要找女孩喜欢的话题跟她聊天,让她慢慢发现你优秀的一面。   詹姆斯·波特豁然开朗!他发现自己哪里出错了!他一直在做伊万丝讨厌的事,怪不得她一直对他没个好脸色。   在小里德尔教授的建议下,詹姆斯决定从下学期开始,他一方面要努力学习,这样每天他都可以跟伊万丝一起写作业,他们还可以一起准备普通巫师等级考试。另一方面,他要跟伊万丝一样友好,像一个真正的绅士那样。这样她一定会对他另眼相看的。   “当她发现你变了这么多都是为了她的时候,她一定会非常感动的。”瑞德打包票。虽然他从来没追求过女孩子,不过讨人喜欢的方法他还是有点心得的。   妈妈希望他能对这些学生好一点,所以他才会在这里。虽然在他看来,让他们狠狠的摔跟头比让他们一帆风顺好得多。真正的成长总是从一次次摔跟头中开始的,一次跟头都没摔过的人,可能打个喷嚏就吓死了。   但是这些小孩子可能不会理解大人对他们的好意,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能顺着他们的心意去做呢?毕竟他们认为这样对他们才是最好的。   而对波特先生来说,追到伊万丝就是目前最重要的事。瑞德非常有信心,看,詹姆斯·波特这不就变得有活力又有精神了吗?   从波特家出来之后,他不想再浪费时间,直接去了布莱克家。   跟波特家比起来,布莱克家仍然保留着那么一点点祖先的光荣。至少他们的房子还是挺大的。   布莱克家一家都是斯莱特林,可以想像当小天狼星·布莱克在分院时进入格兰芬多带给了这个家多大的打击。瑞德记得很清楚,分院的第二天早上小天狼星·布莱克就收到了吼叫信,而且在之后的四年里,他一直嚷着要离开布莱克家。   瑞德跟布莱克家族见面时,两边都有些不大自在。当初他的父亲汤姆·里德尔招兵买马的时候也曾多次跟布莱克家族的人见面。不管后来因为什么,汤姆·里德尔躲进了霍格沃兹,而有二十几个纯血巫师都被扔进了阿兹卡班。   从某方面来说,汤姆·里德尔背叛了纯血巫师的信任。   如果不是考虑到他本身的强大,或者这里面还有一些其他的秘密,姓里德尔的人根本不可能踏入布莱克家族一步。当他们在霍格沃兹的时候没有人能对他们做什么,可是在外面就难说了。   但是早在瑞德毕业之前,他就向布莱克家和马尔福家递出了橄榄枝,并且也表现出了自己的实力。如果他想当魔法部长,自然少不了这些巫师贵族的支持。   汤姆·里德尔虽然得到了纯血贵族的支持,但他的敌人也很多,那就是以邓布利多为首的巫师们,而且还包括魔法部和威森加摩。可以说他的成功之路并不好走。   瑞德·里德尔的优势在于,他首先取得的就是邓布利多的支持,可以说跟他的父亲相比,最大的敌人已经不存在了。在他毕业之后的几年里,他表现出了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对魔法部那巧妙的影响力,从他不动声色操纵《预言家日报》来推动魔法部的行事看来,他已经证明了他有能力做到他所承诺的。   比起汤姆·里德尔,瑞德·里德尔显然青出于蓝。   所以,布莱克家愿意给瑞德·里德尔一个机会,而瑞德也想通过这件事达成自己的目的。之前是布莱克家族请他帮忙,将小天狼星·布莱克从格兰芬多中赶出来,他做到了,却不打算像布莱克夫妇所预期的那样,让他们的长子‘改邪归正’。   在听布莱克夫妇说起自从小天狼星·布莱克回家以后从来没有认识到格兰芬多是多么的邪恶,而格兰芬多的朋友们又是多么的下流。一个狼人,一个盗窃自己家族的宝物带到学校去,他们都是坏孩子,布莱克夫妇是多么希望小天狼星能够明白这一点。   但小天狼星的反应是詹姆斯和莱姆斯都是他的好朋友,不管是狼人也好,盗窃家族宝物的逆子也好,都是他的朋友!他不在乎莱姆斯是狼人还是吸血鬼,他也不在乎詹姆斯是不是把家族的宝物拿到学校去又弄坏了,他们都是他的朋友,而他跟他们一样!他绝不会离开他的朋友们!   布莱克夫妇越是希望小天狼星离开格兰芬多,回到斯莱特林,承认他的错误,小天狼星越反抗。   直到现在他还被关在他的卧室里,食物由小精灵送进去。而不管是布莱克先生还是布莱克夫人,只要他们进去,两边一定会吵起来。   布莱克夫人发愁的说:“小里德尔教授,虽然小天狼星非常讨厌斯莱特林,可是他却很喜欢你,你不能劝劝他吗?”   瑞德笑着说:“他喜欢我,是因为我从来不让他去做他不喜欢的事。”看着布莱克夫妇愁眉苦脸的样子,他突然问:   “布莱克家能够接受一个出身自格兰芬多的族长吗?”   当然不可能。   布莱克夫妇的脸色都不太好看。长子进入格兰芬多是布莱克家这五十年里最大的丑闻。   瑞德清了清喉咙,好像他只是一时不查说错了话,他换了个话题:“对了,雷古勒斯呢?他是一个优秀的孩子,是个纯粹的斯莱特林,而且最难得的就是他非常爱你们,爱布莱克家。”瑞德当然更喜欢自己学院的学生。   巫师贵族中多数都是由长子继承,其他的儿子可能只会得到一些遗产。虽然在布莱克家族中不是没有出身其他学院的儿子继承布莱克家,但瑞德让布莱克夫妇想起了一个他们都无法逃避的问题,那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对家族的敌意。   瑞德跟雷古勒斯聊了一会儿,又当着布莱克夫妇的面夸奖了他一番,还考了他两个七年级才会的咒语。   “非常完美。”他赞赏道,“就是明年参加普通巫师等级考试也不会有任何问题。”雷古勒斯刚刚三年级,能够得到这样的   101、第 101 章 ...   称赞令布莱克夫妇格外高兴,特别是在长子不成器的时候,次子的优秀令他们印象深刻。   在瑞德说了这两句话以后就告辞了。在布莱克夫妇的眼中,小天狼星是天生的斯莱特林,他只是一时糊涂去了格兰芬多,毕竟他是他们的儿子,自己的孩子总能教好的,因为他不会离开家。   他不能一次做太多的事,要慢慢来才行。一个格兰芬多领导的布莱克家族和一个斯莱特林领导的布莱克家族,哪个对他来说更好真是一目了然。   最后,他去了卢平家。   莱姆斯·卢平的父亲约翰·卢平是个格兰芬多,热情而充满正义感。据说莱姆斯被狼人咬伤就是因为他的父亲曾经在狼人袭击麻瓜的时候救了他们,为了报复,狼人咬伤了莱姆斯。   莱姆斯是个可怜的孩子,他的家庭显然不怎么富裕,父母也不能给他很好的生活,而且由于莱姆斯的缘故,他们必须常常搬家,他的父亲也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他们非常爱他。   在莱姆斯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不能伤害跟他一起玩的小朋友,而且天黑之前必须回家。当时还不知狼人在变成人后再咬人还有没有传染性,出于谨慎的缘故,他的父亲很少允许他出去跟其他的孩子玩。他们的房子也总是建在人烟稀少的地方。所以当瑞德找到卢平家的时候,周围看不到一个邻居。   在他敲门并表明身份后很快被卢平夫妇请了进去,瑞德为莱姆斯带来了一些书,然后他得知,莱姆斯从回来之后就一直躲在房间里,连他的父母都不肯见。   瑞德敲了敲莱姆斯卧室的门,过了很长时间之后他才听到里面说:“……不,妈妈,我不想吃东西,谢谢。”   瑞德说:“莱姆斯,开门,你不想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吗?”   房间里面更安静了,然后就像突然有什么活过来一样,他听到莱姆斯跌跌撞撞的跑过来开门。   “教授!”他惊讶的看着他。   瑞德也吃了一惊,莱姆斯瞪着两只显得格外大的眼睛,然后他明白过来这是因为他瘦了。   “不请我进去吗?”他微笑的说。   莱姆斯赶快让他进来了。他的房间里很空,床和柜子都贴着墙壁摆放,房间中央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他的房间里甚至没有一把椅子。   瑞德没有让这个男孩为难怎么请他坐下来,他挥舞魔杖变出两把椅子和一张小桌子,桌子上还有热腾腾的茶点。   “让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吧,这段时间你过得怎么样?”瑞德坐下来说。   莱姆斯看起来很紧张,他好像有一肚子话想说。瑞德没有催他,而是倒了两杯茶,并把其中一杯递给他。   喝了两口茶后,莱姆斯看起来镇定一点了,他鼓起勇气问:“教授,詹姆斯和小天狼星他们还好吗?”从他那天满月后离开密室就再也没有回到格兰芬多,他的父母很快来把他接走,等回家之后他才从父母的嘴里得知发生了什么。他很想亲眼看一看自己的朋友,亲口向他们说对不起,可他发现或许这永远不可能了。   他不奢求他们能原谅他,他只希望他们没有发生任何不可挽回的事。当时他只来得及向小里德尔教授求救,但他不知道他有没有咬到他们。   “他们很好,事实上我今天才去看望过他们。”瑞德没有说太多,他不能替波特或布莱克‘原谅’卢平,虽然他知道这两个格兰芬多早晚会原谅他们的狼人朋友的。“你可以放心。”他肯定的说,希望能令这个男孩感到安慰。   莱姆斯捧着茶杯低着头,一言不发。他很高兴能去霍格沃兹上学,在城堡的四年是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而且他还得到了两个朋友。   “谢谢,教授。”他干涩的说。   他不会再回到霍格沃兹去了。满月时发生的事让他知道自己有多危险,如果那天晚上小里德尔教授没有及时赶到,他就会咬了他的两个朋友,或许他们会死,或许他们会变成狼人。而不管是什么,他都无法弥补。   当他变成狼人的时候,他根本不能控制自己,他会失去意识,变成一个真正的狼人。   他真的开始害怕了。从小时候开始,父亲一再的教育他狼人是危险的,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能伤害别人。而一直以来他没有在变成狼人时伤害过人,所以他大意了,他认为只要小心,他就是安全的。   但满月那天的事告诉他,意外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一旦不幸造成,就什么都晚了。不管到时再说什么都没用了,他可能会吃人,可能会把别人变成狼人。   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样的事发生,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回到城堡去。   “你可以给他们写信。你们是朋友,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相信格兰芬多不会抛弃朋友。”瑞德把书送给他之后就告辞了。   莱姆斯送小里德尔教授离开。回到卧室后,他看到教授送给他的书,他想,或许写信是个好主意。他大概不能再见到他的朋友了,他可以在信里把一切都告诉他们,请求他们的原谅。   瑞德赶在晚餐前回到家,大家正在等他。   “快过来吧。”葆丝说,“今天你都做了什么?”   瑞德脱下外套坐下来:“没什么。”他叉了一块鸡排,又挖了点土豆泥搁在盘子里:“只是去看望了几只小狮子。”   作者有话要说:过年好,明年见。   102   102、第 102 章 ...   暑假时西弗勒斯开始和他的小笔友通信。让他惊讶的是阿利安娜没有找他讨论她的玩具娃娃或新的缎带,她每次都会向他问一个跟魔药有关的问题。   西弗勒斯很好奇她怎么会问他这些,但这样至少他就不用发愁怎么跟她通信了。如果她真的只说她的新娃娃的话。   他很认真的写回信,考虑到她还小,所以他努力把艰涩难懂的魔药解释得让她能理解。而从她的回信里可以看出来,她还请里德尔教授帮她讲解他的信中的内容,所以她不是在敷衍他。这让他在回信时更加用心了,有时会写得太多了,能有一个朋友喜欢跟他说话让他很高兴,哪怕她只是一个小孩子。   一个月以后,波恩先生在早餐桌上终于忍不住了。他跟波恩太太交换了一个目光后,对他说:“塞弗,这段时间,我注意到你一直在跟别人通信。你有新朋友了,是吗?”   他们一直很担心西弗勒斯,可能因为家庭的原因,他看起来不像他这个年龄的孩子那么开朗,而且就算有猫头鹰,也从来没见过他跟朋友写信。   波恩夫妇一直想鼓励他多交朋友,有时也带着他去拜访朋友家的孩子,希望他能多跟同龄的孩子们一起玩。   波恩先生想培养他有更多的兴趣,不要只是每天在房间里看书或熬制魔药。他要求他必须每天骑上一个小时的飞天扫帚才能去熬魔药或者给他想要的魔药材料,希望通过这个能让他喜欢上户外运动。   波恩太太把花园交给了他,让他可以随便在花园里种他想种的东西,哪怕他想种魔鬼网或曼德拉草都可以,至少这样保证了他每天都会到外面来走一走。   她跟波恩先生一样,希望他能更像个孩子。   在发现暑假里西弗勒斯的猫头鹰常常出去送信之后,他们高兴极了。但没有马上询问他,而是在一旁看着。每当有信送来的时候,西弗勒斯都很高兴,虽然他一高兴起来还是去翻他的书或去熬魔药。然后他会给那个不知名的朋友写回信,他会一再修改回信,非常认真。   波恩太太高兴的对波恩先生说:“看来咱们的小塞弗是交了一个新朋友,不知道是谁?”她更想知道是不是他在学校里交的朋友,可能是她给他准备的那些新衣服,或者是他的新发型?他现在确实比以前讨人喜欢多了。   波恩先生摇头说:“如果真的是学校的朋友,不可能以前没有写信。”可是西弗勒斯不喜欢到外面去玩,除了学校的朋友,他还能在哪里认识新朋友呢?   今天他们觉得时机可以了,他们看得出来,这段时间以来西弗勒斯很喜欢这个跟他通信的朋友。他们也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西弗勒斯在早餐桌上边吃着炒鸡蛋边想着阿利安娜上回写信说起的那个月光石,她问有没有人造月光石,或者巫师能不能通过魔法或什么制造月光石。她说‘在麻瓜世界,如果有什么东西很受人欢迎而又很贵,那么很快就会有人造的出现。人造的当然非常便宜,人人都可以买得起,而它们的作用跟天然的又不会有太大差别。既然你说月光石这么难得,那为什么我们不这么做呢?’   西弗勒斯从来没想过制造那些难得的魔药材料,阿利安娜说的‘麻瓜’的‘人造’这种技术他更是没有听说过。从他进入霍格沃兹以后就把自己当成了巫师,麻瓜父亲让他对麻瓜实在没什么好印象,都是因为麻瓜对巫师的偏见和排斥才让父亲那么对待母亲。   他从不关心麻瓜会干什么,那些所谓的‘科技’之类的东西。但想到阿利安娜的妈妈是一个麻瓜,而且在里德尔家没有巫师或麻瓜的歧视。   所以阿利安娜知道麻瓜科技才会有这样的问题。对待她,西弗勒斯不能像对待自己的同学那样冷淡,也不能讽刺她,因为她只是一个小孩子。   西弗勒斯没有生阿利安娜的气,相反,他开始认真思考这样做的可能性。不知道用炼金术的方法能不能制造出月光石呢?   波恩先生问他的时候,他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们说的是阿利安娜?可他要怎么回答呢?他跟一个小女孩当了笔友。   波恩夫妇担心西弗勒斯不高兴他们对他的干涉,而西弗勒斯也担心波恩夫妇会不喜欢他跟一个比他小这么多的小女孩当笔友,更何况他居然真的把她当朋友了,天知道她才那么小,这会显得他很可笑吗?   早餐桌上变得安静了。   波恩夫妇面面相觑,正当他们觉得还是要再等一段时间再问小塞弗这个问题的时候,西弗勒斯说:“我交了一个朋友。”   波恩夫妇心花怒放!这还是小塞弗第一次把他的事告诉他们!本来他们还认为可能要再过很久,小塞弗才会更相信他们呢。   他们期待的看着西弗勒斯。   西弗勒斯在这样的目光下不得不把他跟阿利安娜认识的经过告诉他们,包括他们是怎么变成笔友的,还有他们通信的事。他慢慢的越说越多,他希望波恩夫妇能喜欢阿利安娜,愿意他跟她交朋友。   他说阿利安娜虽然还小,但她的父亲是霍格沃兹的教授,大里德尔先生是魔法史的教授,他非常博学。还有小里德尔教授,他是斯莱特林的学院长,在三年级时他还参加了他的茶会,认识了很多其他学院的学生。   波恩夫妇听说是霍格沃兹教授的女儿,问小塞弗喜欢不喜欢那个教授,西弗勒斯立刻双眼发亮的说他从来没见过像大里德尔教授那么让人崇拜的人,就算是格兰芬多也喜欢上他的课。而小里德尔教授非常照顾他。   看得出来西弗勒斯非常喜欢这两位教授,还有他的新朋友阿利安娜。波恩夫妇决定去拜访里德尔家,如果小塞弗喜欢这家人,那他们两家为什么不交个朋友呢?   波恩太太准备了一些礼物和一封措辞诚恳的信送到了里德尔家,葆丝收到信之后还奇怪为什么会有不认识的人送礼物来,看过信之后才明白原来是收养西弗勒斯·斯内普的那对夫妇。   她拿着信去找阿利安娜,她正在书房里抱着一本《千种神奇药草与蕈类》艰难的读着,旁边还放着一本《小巫师识字的小帮手》。   葆丝坐下来看了一会儿,发现她实在非常认真,可在一个月以前她还只拿着魔杖挥来挥去。   “阿利安娜,你喜欢读书吗?”她更想问她看得懂吗?从写第一封信开始,她就天天抱着这本书了,里面的东西她不懂就让瑞德一遍遍给她解释。每次她写信给那个西弗勒斯·斯内普都要花很长时间,而他的回信她也要看很久才能看懂。   阿利安娜抬头看妈妈,诚实的说:“哥哥说如果我想跟那个男孩交朋友,那我就必须找到跟他一样的兴趣。”   葆丝叹气,摸摸她的小脑袋,把信放在她面前:“你的朋友要来看你,你能让他的家人喜欢你吗?”   阿利安娜拿起信仔细看了一遍,提问:“为什么他的家人姓波恩?”   葆丝说:“这是秘密。”这涉及到那个孩子的隐私,她不能告诉她。   阿利安娜乖乖听话不问了。秘密什么的,只是大人骗小孩子的。不过既然大人不会回答她,她可以自己找到答案。   “你想见你的朋友吗?”葆丝问她。   阿利安娜当然是愿意的。西弗勒斯是她见过的第一个除家人以外的人,妈妈很少带她出门,只是偶尔带她上街买东西。邓布利多爷爷从来不愿意带她去霍格沃兹,听说那里都是小孩子,有好几百个,那么好玩的地方,邓布利多爷爷却说要等到她十一岁时才能去玩。哥哥每天都要出门,爸爸喜欢坐在书房里。   她想要能一起玩的朋友,而不是妈妈或爸爸。   葆丝也理解阿利安娜想要一个朋友的渴望,在这方面确实是她疏忽了。但不管是汤姆还是瑞德介绍的那些孩子,她不认为合适当阿利安娜的朋友。她一直认为她还小,而且家里有很多人,她不会觉得寂寞。但现在看起来一个朋友还是家人更能让她开心。   从一开始阿利安娜就比一般的同龄孩子要聪明得多,她越长越大,长得一点也不像汤姆,可是她的魔力却很强大,从她很小的时候就能有意识的控制她的魔力。   虽然汤姆不说,但葆丝猜测阿利安娜很可能隔代遗传了冈特家族的特征。幸好汤姆看起来并不介意,在阿利安娜面前他一直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看到阿利安娜期待的小脸,葆丝答应请她的朋友一家来作客。晚餐时她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里的两个男人。   汤姆放下刀叉拿餐巾擦了擦嘴,摸着阿利安娜的小脸说:“我的小公主,你喜欢那个斯莱特林吗?”   得到阿利安娜肯定的回答之后,餐桌上的气氛变得有点古怪。   葆丝平静的吃着自己盘子里的食物,直到小精灵撤下所有的盘子换上甜点后,她说:“那么,就在这个星期天?”   看来波恩夫妇和西弗勒斯·斯内普果然要来作客了。这是阿利安娜的第一个朋友来家里拜访,葆丝带着小精灵把全家打扫干净后又准备了很多小孩子会喜欢的食物。看到那两父子的脸色后,她让他们那天到外面去。   “你们可以去拜访朋友。”她说。她希望阿利安娜一整天都开开心心的。   在早上八点,她就催着两父子出门了。然后十点钟时,波恩夫妇带着西弗勒斯·斯内普准时到访。   “欢迎你们来,快请进来吧。”葆丝站在门口迎接他们。   阿利安娜也好好准备了一番,她昨天晚上看书看到半夜,保证今天一天跟她的新朋友都要话题可聊。这一点她和她的父亲哥哥一样,只要想讨人喜欢的话,他们总能做到最好。   见面以后,葆丝让小精灵带着两个孩子去东面的小客厅,她则陪着波恩夫妇到大客厅去。   波恩夫妇都是非常和蔼的人,他们给里德尔家的每一个人都带了礼物。他们非常感谢汤姆和瑞德在学校里对西弗勒斯的照顾,也很高兴葆丝让阿利安娜和他交朋友。   如果一边的人只说让他高兴的话,那气氛绝对不会差。葆丝也慢慢放松下来,她猜波恩夫妇都是赫夫帕夫学院的,他们语言诙谐有趣,总能让人发笑。   到了午餐时间,小精灵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他们就一起去叫孩子。   小客厅里也是一切都好。   西弗勒斯在波恩太太的指点下给阿利安娜带了两个礼物,一个是玩具坩埚,配上一个玩具药匣,药匣里有十二个玲珑有致的水晶瓶和二百种魔药原料。因为是玩具,所以没有危险性。将魔药原料放进坩埚中,正确的话会出现玩具魔药,装满十二个水晶瓶魔药原料就会还原,如果错误会喷出各色烟雾。   另一个是玩具娃娃家。巫师的玩具娃娃家可是比麻瓜的可爱多了,小娃娃们都会动,家具也都是缩小版的真正巫师家具。一个七口娃娃之家,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和小娃娃,还有一只猫头鹰当宠物。   波恩太太告诉他,阿利安娜是女孩子,所以她既然先陪他讨论魔药,他就应该也陪她玩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所以他决定玩一会儿玩具坩埚,再玩一会儿娃娃屋。当葆丝和波恩夫妇进来时,他和阿利安娜正在指挥小娃娃们给娃娃屋大扫除。   西弗勒斯严肃的拿魔杖指着玩具爸爸让他爬到屋顶上去打扫屋顶,玩具爸爸无奈的看着他的魔杖慢慢往屋顶上爬,玩具妈妈在厨房,玩具哥哥和玩具姐姐在院子里对着爬到上头的玩具爸爸喊加油,玩具爷爷和玩具奶奶抱着小娃娃在呵呵笑。   等他还想让玩具爸爸钻到烟囱里去打扫烟囱的时候,波恩先生不好意思的咳了一声,打断了他们的游戏。   “午餐准备好了,阿利安娜,带你的朋友去餐厅吧。”葆丝假装没看到西弗勒斯红得发亮的脸,带着波恩夫妇先出去了,走过拐角,波恩太太就没忍住,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太好了!”她说,“我从来没见过塞弗这么开心!”   坐到餐桌上时,西弗勒斯的脸还有点红,但他很快冷静下来了,餐桌礼仪无可挑剔。受他的影响,连阿利安娜都把腰挺得笔直,表情严肃的吃苹果派。   葆丝要求汤姆和瑞德在外面吃过晚餐才能回来,但不到六点他们两个都回来了。   “客人还没走吧?”汤姆一本正经的说,一边脱下外套交给小精灵。不等葆丝说什么,他走向波恩夫妇:“见到你们很高兴,我是汤姆·里德尔。”   波恩夫妇当然很高兴能够见到西弗勒斯的教授,之前葆丝说他正在写一篇很重要的论文,所以不在家。当波恩夫妇问起的时候,他很快的说:“是的,我只是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关于巫师界的一些小问题,比如纯血巫师和混血巫师,我认为不应该用血纯来划分巫师。”   葆丝看了他一眼:就好像他真的是这么想的似的。   波恩先生说:“你说的非常正确。”然后他们就这个问题热烈讨论起来,具体到魔法部部长每天吃六顿饭却不会看一份报告。波恩先生对猜测魔法部部长六顿饭都吃了什么还有跟谁一起吃的很有谈兴。   葆丝从小精灵手中接过茶放在他们面前的桌上,对汤姆说:“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去换一身衣服再跟波恩先生聊呢?”她不好意思的对波恩夫妇笑笑,赶紧把他推走了。   十分钟后汤姆又回来了,这次他提起了魔法部里现在有多少官僚是吃闲饭的,对这个显然波恩先生更有谈兴了,他们在去餐厅的路上还在一直聊个没完。   瑞德也回来了,就在葆丝一直盯着汤姆的时候,他跟西弗勒斯和阿利安娜坐在一起,不到一分钟就问出了他们今天都干了什么。   八点钟,邓布利多到访。   “哦,希望你们不会认为我打扰了你们。”他带来了一瓶蜂蜜酒。似乎是瑞德告诉了他今天有阿利安娜的小客人来,他好奇的想来看看。   大家都很欢迎这位伟大的巫师,何况他还带来了礼物。波恩先生对那瓶蜂蜜酒赞不绝口。   102、第 102 章 ...   然后,所有的男士在晚餐后一边喝着蜂蜜酒一边继续对魔法部大加鞭挞。   十一点,波恩夫妇告辞,并商定下周末两家人一起出去野餐。波恩先生虽然醉醺醺的,可他仍然很有精神的继续高喊着‘让魔法部见鬼去吧!我宁愿让家养小精灵当魔法部部长,至少它们从来没有不干活!’。   葆丝送走客人,让小精灵带阿利安娜去睡觉。然后,站在客厅里看着这三个男人。   “啊,已经这么晚了。”邓布利多掏出怀表装模作样的看了一眼,然后就说要告辞了。   “明天我去看您,教授。”葆丝微笑着扶他走进壁炉。这个老巫师只是想凑热闹开玩笑,他真心的疼爱这些孩子们,所以她只是吓吓他就算了。   剩下的两个人,瑞德在她眼里还是个孩子,所以她让他去睡觉了。只留下了汤姆。   “汤姆,”她说,“我们要聊聊。”   汤姆的脸有点红,他们不但喝了一瓶蜂蜜酒,后来谈到高兴的时候还喝了半瓶的杜松子酒,因为他们说要喝点‘够劲的’。   这让他现在有些晕呼呼的。   他站在那里,手扶着沙发背,看着挺清醒的,可他一开口,葆丝就知道他喝醉了。   “‘我们要聊聊。’”他模仿葆丝的语气,然后摇摇头:“你总是要跟我‘聊聊’,每次都要‘聊聊’。”他打了个嗝,让葆丝看傻了眼。   ——这太难得了。   汤姆摆摆手,看起来是不想理她了。他转身走回卧室,葆丝跟在他后面,看到他就在门口脱起了衣服,她赶快把门关上了。   但她不想提醒他,干嘛不多看一会儿呢?汤姆·里德尔先生难得表现的像个正常的丈夫。   他脱了巫师袍,穿着袜子踉跄的走进浴室,接着就听到浴室里哗哗的放水声,蒸气也冒了出来。   等了十分钟葆丝才走过去,因为她没听到洗澡的声音。然后她就看到他躺在注满热水的浴缸里,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   “汤姆?”她推了他一把,他一动不动的。   她无奈的说:“汤姆,你不能睡在这里。快出来。”她倒了一杯矿泉水,加满冰块给他端过来。“喝了它,清醒了就赶快出来。”   看来今天晚上没办法跟他说了。   她盯着他喝了那杯冰水,然后拖着他回到卧室,让他穿上睡衣让他睡觉。   可是看他一副喝醉的样子,她又不怎么相信。这样的他正常得过了头。   ——汤姆真的会喝醉吗?   她还以为他连睡觉都睁着眼睛。   她站在床边看了他一会儿,回到客厅,从壁炉里找到邓布利多,这个老巫师戴着白绒球的睡帽出现在壁炉里:“葆丝,亲爱的,有什么事吗?”   她皱眉说:“汤姆喝醉了。”   老巫师看起来也醉得差不多了,脸上还是红的,他呵呵笑着:“我们和波恩先生谈得很快乐,汤姆一定也一样。”   可他看得出来葆丝还是一脸发愁的表情,虽然那些杜松子酒和蜂蜜酒已经快让他睡着了,但他还是关心的问:“我的孩子,有什么事在困扰你?”   然后他看到葆丝蹲在壁炉前,认真的对他说:“……你认为他真的醉了吗?”说不定他只是不想跟她聊聊?   老巫师按着额头,半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哦,葆丝,我的孩子!”他才发现在葆丝的眼中,汤姆神奇的不会喝醉酒,或许就连他看到一个笑话发了笑,她都会认为他要点干什么。   “葆丝,汤姆就只是汤姆。就算他是个巫师,那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邓布利多在壁炉前坐下来,“我跟你保证。”   葆丝不太确定的说:“……是的,是这样。”她站起来,“教授,很抱歉打扰您了。晚安。”   邓布利多想到一个好主意:“葆丝,如果你实在担心的话,可以去做一些……事来确认一下。我要说,今天我们确实喝的有点多了。那么,晚安。”   做点事来确认一下?   葆丝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她没办法把邓布利多的话从脑海里赶出去,当她回到卧室之后,鬼使神差的把房门锁了起来。   她爬上床,拉起四周的床帐后,只有她和汤姆在床上了。而他正睡得呼呼的。   她趴在他旁边观察了半天,认为他确实是睡着了。   “汤姆,汤姆?”她在他耳边叫他,坚持把他叫醒了。   他厌烦的翻了个身,费劲的睁开眼睛:“什么事?”   葆丝把放在心底很久的一个问题直接问出来:“你还想得到巫师界吗?当所有人的国王。”   汤姆看起来立刻清醒了,他不说话,坐起来然后打开台灯,床帐都收了起来。   “是的。”他看着她说。   葆丝发现她一点也不吃惊:“那你想怎么干呢?”她好奇的问,或许她早就该这么问他了,而不是自己在那里猜。如果不是邓布利多今天说的话,她还会接下去猜上十几年。   汤姆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对这件事感兴趣。不过这没什么好隐瞒的,他认为她大概早就知道食死徒是干什么的了,当然不会因为他只是想找一群人一起杀人玩。   可是这个问题的答案他还不知道,不只她这么问,连他都这么问自己。   ——他要怎么干?   葆丝等了一分钟。   ——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   她这么想,但马上推翻了。这可能吗?他是黑魔王,想要巫师世界那当然就是发动战争。她还一直认为他在烦恼的是怎么招兵买马呢。   “你要不要当魔法部长试试?”她像对待瑞德一样对他建议。   “我想要的不是权利。”他马上回绝了,好像这样侮辱了他。   他想要的不是那种虚假的权力,他要的是所有巫师的臣服。   葆丝不明白的看着他。认为他只是在说空话,不想要权力他干嘛要当黑魔王?   不过她很快反应过来他是认真的。   “……你想当神吗?”她突然这么说,语气好像在问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汤姆听到她的这句话后放松了,他赞赏的看着她。   ——他居然真的这么想?   汤姆发现他不喜欢她现在看他的眼神,就像他是一个要不到糖吃的孩子。   葆丝打了个哈欠,越过他把灯关上后躺下来说:“晚安,亲爱的。”   汤姆正准备跟她继续聊下去,却发现她已经不想聊了。这让他非常失望。好不容易这个女人终于明白他的理想了,她的形容非常贴切,虽然巫师世界没有神,但他明白她的意思。   ——这个妻子还是不错的。虽然晚了点,过了二十年她还是理解他了。   他温柔的拍拍已经躺下的她的背,说:“晚安。”   葆丝裹着被子背对着他,不屑的翻了个白眼。她现在一点也不害怕了,或许他曾经是个黑魔王。   ——果然,男人有时候像孩子一样天真。   103   103、第 103 章 ...   葆丝为汤姆带来了她所能找到的所有已知的宗教传播的书籍,然后在晚餐前拿给他。   “这是什么?”汤姆拿起一本《十九世纪英国宗教解秘》,这看起来像是麻瓜的书,而且不像是他们家的书房里会有的书。   ——葆丝从来不看这种书。他听过她管这叫‘迷信’。   “看看吧,我想这会对你有所帮助。”多棒啊,她认为一切都能在书中找到答案,如果她是个巫师,说不定会进入拉文克劳。   葆丝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轻松的享受起来。自从那天晚上之后,她足足花了半个月去找这方面的书,几乎跑遍了整个伦敦的书店和图书馆,她敢说有一些是珍藏品,现在市面上已经绝版了。   汤姆看了一眼葆丝,认为她看起来很认真,既然这样,那么这些书应该真的有用,他相信她的眼光。他把摆在面前的两大摞书挨个翻了一遍,古代埃及,玛雅文明,古代印度,古代东方古国,佛教,道教,基督教,还有包括美国的一些新兴宗教。就算只看书名和简介也花了他十分钟,而这大概有四十几本。   他不明白。   汤姆说:“葆丝,为什么你会认为我需要这个?”他回忆他是不是曾经在她面前说过他想研究这个?或许是因为霍格沃兹的教职?可能这些东西跟魔法史有关。在历史中总是不能忽视宗教带来的影响。   他又看了一遍,膝盖上摊着几本书说:“谢谢,不过我想霍格沃兹的学生大概不会需要这么多这方面的内容。”除非邓布利多需要再开一个麻瓜宗教课。   “不,这是为了你。”葆丝喝完两杯茶,吃了几块巧克力饼干后打起精神,从他膝上拿走一本《基督教历史》,翻开对他说:“上次我们聊的时候,我才知道你想成为巫师的神。这当然不是说你要当神,我知道,这太可笑了。”她随意摆了摆手,就好像她刚才说了一下笑话。   汤姆不确定她是不是故意的,但他集中了注意力,他当然记得上次他们聊到了哪里,在那之后他一直想找机会再跟她谈谈,但是一直没找到机会,她总是每天都不见人影。他认为她在某方面对他有误会。虽然他以前对麻瓜有一些看法,但现在他愿意做出一些改变,他相信他们之间是可以商量的。   “你说吧,我会听。”他往前坐了一点儿。   葆丝摆出对付八岁的瑞德时的架势,她严肃的说:“你看,我想你可以多少接近一下。在麻瓜的世界中,宗教中的领袖几乎相当于神的地位,或者叫人间代行者,什么都行,总之,宗教可以将一个人塑造成神。我注意到巫师没有神,你们虽然总是在嘴里挂着‘梅林’,但我没看到信仰梅林的宗教,也没有他的庙宇让人来膜拜。我认为你可以试试看。”   “试试看?”汤姆不敢相信,“你是说让我去当神棍?”她居然是这么想的?她是这么看他的理想的?这让他愤怒了!他的魔杖呢?他要给她一个教训!一个、一个清水如泉来让她好好清醒清醒!   “汤姆。”葆丝警告的看着他,就好像是她要发怒了:“你不能把神职者叫神棍!这是一种亵渎!”   去他的亵渎!他会让她知道什么叫真正的亵渎!   “听我说,”她叹气,无奈的看着他:“你必须承认宗教的力量,很多人都相信它们。”   “是的。”他干巴巴的说,“但那不表示我就需要去干这个!”   葆丝决定跳过这一个环节,直接进行下一步。   她不理他,直接指着书中的一章对他说:“看,基督教在宣传自己的时候是劝人向善,并说只要信仰它就可以获得永生,一切罪恶都将被饶恕。”她摊开手,“这很有用。人总会犯错的,越有权势越有钱的人越容易犯罪,而如果让他们相信一旦被饶恕就可以上天堂得到永生,那这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永生?”汤姆嗤笑,“我不认为麻瓜能找到永生的秘密。”   “这只是一种宣传方式。”葆丝用‘橱窗里的糖果是非卖品’这种对待小孩子的语气说,“不过真的没有获得永生的话,那只是因为你不够虔诚。”她马上又轻快的说。   “这是假的!”汤姆咬着牙说!他不能相信葆丝居然相信这个!   “这是广告!我再说一次,这是广告!”葆丝用书用力的拍桌子,“现在坐下来!听我继续说!”   汤姆深吸一口气,这是麻瓜的东西,这是假的,他不知道这会有什么价值!   他一屁股坐了下来,抱起双臂想听听她还会说什么。   葆丝继续翻书:“看,它给饥饿的人食物,用三块面包救了三千个人。”   汤姆冷笑,葆丝扫过去一眼,他说:“我知道,你要说这是故事,对吗?”   葆丝不理他,继续说:“它能治疗在当时无法治愈的疾病,只要神之子轻轻一拂。”   汤姆等着看她还能说出什么来,葆丝叹气,合上书说:“汤姆,你只需要明白一件事,宗教是给人希望,它不需要真的做到什么。”她拿起另一本书,是关于印度的佛教。   “看看这个,它告诉人们如果今生受苦,是因为上辈子有罪。”   “那怎么办?”汤姆冷嘲热讽的说。   “受着。”葆丝理所当然的说,“既然是上辈子有罪,这辈子来还的,当然是受着。”   汤姆把书夺过去看:“它真这么说?”难道不是应该给人金钱或权势才能得到信徒吗?它这样做还有人会信它吗?   葆丝凑过去甜蜜的说:“它的意思就是这样。人这辈子吃苦受罪都是因为上辈子没干好事,既然都是罪人了,那还有什么好求的?想过好日子就要先把罪赎完,下辈子就有好日子过了。”   汤姆直接问:“如果下辈子还倒霉呢?”当然,麻瓜不会知道他们的下辈子过得好不好,他们连下个星期是什么样都不知道。   “那就是罪没赎完。”葆丝轻松的说。   葆丝还找出了其它的宗教,比如古埃及判断人是否有罪就是把他的心脏掏出来摆在天平上,然后另一头放上羽毛,如果心脏比羽毛轻则是无罪,心脏比羽毛重则是有罪。无罪的可以活下去,有罪的会死。   “基本上,用这种方法不会找到无罪的人,所有的犯人都是有罪的。”葆丝把一本本书往汤姆的怀里摞。   “还有这些。”她一边看一边说,“看看,汤姆,他们是怎么干的。”   “它们会定期举行集会,给信徒一些记号,烧烙或一个小小的十字架,这样就算信徒不在庙宇里也不会忘记它们。”   汤姆敏感的皱眉,这让他想起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事。   “就像对待奴隶一样。”葆丝状如不经意的又加了一句,“从心理上征服他们。”   汤姆不禁要怀疑她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不过她应该不知道,对吗?   他没有给纳特梅·英唐崔斯记号,她也不可能见过其他的食死徒。邓布利多就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她,他保护人永远像保护不懂事的孩子,他也不会把那些事告诉她。   “咳。”他清了清喉咙,提醒她看他,说:“你说什么?”   葆丝奇怪的看着他:“你不知道吗?汤姆。”她站起来,走到书架前,拿了一本书回来递给他。   他接过来一看,《病态心理学》,麻瓜的书,他早就从家里的各种各样的书中发现,麻瓜的研究癖真是包罗万象。   “就在这里面的某一章里,具体我不记得了。”葆丝解释道,“心理学认为人是可以被驯化的,就像动物一样。巴普洛夫的狗把铃声和进食结合在一起,狗就会把铃响当成进食。人也一样,只要让他在某种情况下习惯一样东西并形成条件反射,他慢慢的就会受其影响。”   十字架,祈祷,忏悔,阿弥陀佛,都是一样的。   “当它时时刻刻都在生活中的时候,慢慢的你就会习惯它的存在了,然后你就会相信它了。”   汤姆无意识的摸着手里的书,他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就算食死徒不在他的眼前,他也能控制他们,他们也会恐惧他。   ——所以说,难道他一直以来做的跟麻瓜的宗教是一样的?   这种想法让汤姆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了一起。   葆丝拍拍手站起来说:“好了,我想这些东西能给你很多启示。如果你想在巫师世界弄一个宗教的话。”   她出去准备午餐了,而汤姆不知不觉的开始翻那些书,当然,他越看越生气。   是的,是的。定期的集会,信徒,黑魔标记,哦,他们还偶尔出去干点什么,就像某个教堂会偶尔举行圣诞游行或义卖会一样,反正就是让人们认识他们的活动。   不过他们是去杀麻瓜!   汤姆快把手里的书给撕了!   他不能相信!难道他一直以来做的就是这个?他干的跟那种麻瓜宗教千方百计让人信教是一样的?那种愚蠢的神棍?   里德尔家的书房里突然有一声巨响!就像里面有一百个巫师拉炮在爆炸一样。   厨房里的小精灵吓得一缩脖子,它抬头看看旁边哼着小曲带着手套清理虾的女主人。   “女主人,您不去看看吗?”它担心的说,谁知道书房里有什么事呢?   葆丝拿过来一个干净的白瓷碗,把剥干净的虾肉放进去,不在乎的说:“没关系,哈比特,你只要关心烤炉就好,别让我们的派烤糊了。”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PS:郑重声明   关于本章内所涉宗教内容,都是我胡扯的。如果伤害了一些读者的感情,我很抱歉。如果有人认为不合适,那我会删除或进行修改。   鞠躬致歉   104   104、第 104 章 ...   八月的最后一天,小天狼星开始收拾箱子,准备回学校。   在这个暑假他发现布莱克家有了一些改变。比如他的父母不再要求他从格兰芬多转到斯莱特林了——他一直觉得他的爸爸和妈妈非常蠢,难道他们以为只是为了布莱克家就能让一个五年级的学生重新分院?至少他不认为邓布利多校长会听一个贵族的话。   爸爸和妈妈更多的开始注意雷古勒斯,或许他们终于发现他们有两个儿子了,而且那完美的小儿子还是个斯莱特林。   小天狼星高兴的都想吹口哨,虽然布莱克家还是一个充满黑魔法的地方,但只要一毕业他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他迫不及待的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的朋友们,可惜的是布莱克夫妇不准他用猫头鹰送信。结果他只能用双面镜跟詹姆斯说话。   “他们不许我出门!”他愤怒的抱怨着。   “我也一样,兄弟。”詹姆斯无精打彩的说,他整整两个月没有碰到他的扫帚。   “我不相信他们到了开学的时候还会关着我!到了那一天我就可以出去了!”他在自己的床上打滚,恨不能马上就到九月一日。   “是啊,对了,说到这个,你的作业写完了吗?”詹姆斯把羊皮纸揉成团抛上抛下,就像它是金色飞贼。   “哦,不!别让我想起它!”小天狼星哀号。“我可以在火车上抄莱姆斯的,我的自动抄写咒非常熟练。”他自信的比划了一下。   “咳,嗯,那个,小天狼星?”詹姆斯说,“你给莱姆斯写信了吗?”   小天狼星突然变得很尴尬,他努力轻松的说:“没有,他们不让我用猫头鹰,我想到火车上再跟他说对不起,为了……咳,那个。”他快速略过了原因,“我想他会原谅我们的,对吗?你觉得呢?”他看起来很不安。   詹姆斯握紧纸团,发愁说:“……我想是的,大概吧。”   “你没给他写信吗?”小天狼星一直很想问这个问题,不过他不敢开口,不过他想如果詹姆斯给莱姆斯写信,那就等于他也写了,他们三个是那么要好。   “写了。”可是詹姆斯看起来更不安了,“可是他没回信。”   两人僵硬的沉默了。   九月一日到了。   一大早,小天狼星就爬起来。他实在太想念外面的空气了。只要能让他离开家,他现在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不过当他来到餐厅的时候,只有小精灵在,而他的父母都在各自的房间里,连雷古勒斯都没出现。   布莱克家的小精灵克利切是一个服侍了三代布莱克的家养小精灵,就是小天狼星在它面前都像个孩子而不是主人。   “我亲爱的小主人今天这么早就起来了,克利切还没有准备好早餐。小主人这么想去上学吗?”克利切不像一般的家养小精灵那么惧怕巫师,它总是有很多话,而小天狼星不喜欢它这么多话,因为它总是说中他的心事。   “是的!”他不客气的说,“如果我能早点离开家,那真是最幸运的事。”   克利切给他倒了一杯牛奶:“我可怜的女主人要伤心的,她有了一个不爱布莱克家的儿子。这是多么让人痛苦的事。”   小天狼星翻了个白眼,顺便推开面前的牛奶:“我不喝牛奶,克利切,我已经不是个小婴儿了,给我果汁或咖啡。”   克利切继续小声啰嗦着:“克利切真伤心,小主人不喜欢它给他准备的牛奶。在克利切的眼中,小主人还是个孩子,他应该喝牛奶。”然后它给他换了一杯果汁。   小天狼星一口气喝完了,他几乎希望他的爸爸和妈妈能现在就起床,他们马上就可以坐车去火车站。   可是现在刚刚才六点钟。   八点一刻,雷古勒斯衣着整齐的走下楼,他来到餐厅:“早安,哥哥。克利切,给我早餐。”他坐下来,克利切几乎是立刻就把早餐端上来了,包括两只煎蛋,一些咸肉,几根香肠,还有新鲜的面包。   雷古勒斯慢条斯理的吃着,他看起来悠闲的让人生气。而小天狼星坐在他的对面,不得不说他的坐姿像所有的格兰芬多一样随意。   “小天狼星小主人如果能像雷古勒斯小主人一样优雅就好了,他一点也不像布莱克家的孩子。”克利切背对着两人嘀嘀咕咕。   “克利切!”小天狼星咆哮。   “克利切,”雷古勒斯同时说,“我要吃一些蔬菜,给我三明治,只放莴苣叶和番茄,不要火腿片。然后,给我一些水果。”   克利切再次立刻送上了所有这个季节能找到的水果和一大盘的三明治。   小天狼星觉得这个家要让他发疯了!他是天生的格兰芬多,但这不代表他就是这个家的叛徒。现在所有人都在跟他作对!甚至包括一只家养小精灵!   他气哼哼的站起来,从餐厅离开,走到门厅那里。他会在这里等着所有人都起来送他们去火车站。   八点半,布莱克夫妇来到餐厅。一家三口互道早安,布莱克夫人问雷古勒斯:“你哥哥呢?”   不等雷古勒斯回答,她就对克利切说:“把他叫来吃早餐。”   克利切迅速跑到门厅里,尖声对小天狼星说:“小主人,女主人希望你能去吃早餐。”   小天狼星对着墙壁,就像他没听见。   克利切已经很习惯他这副样子了,所以它直接拉着他的衣服往餐厅去。   “克利切!”小天狼星抱怨着被克利切拉回了餐厅。   “早安,亲爱的,吃早餐了吗?”布莱克夫人略显冷淡的说。   小天狼星一屁股坐下来,他的举行得到布莱克夫人谴责的一瞪,但他表现得就像他并不在乎,反而更夸张了。   “吃了。”他说。旁边的克利切立刻拆穿了他:“小天狼星小主人只喝了一杯果汁!”   小天狼星瞪它,可克利切像没看见一样转身回厨房了。   “小天狼星,”布莱克夫人立刻教育他道,“我告诉过你很多次,早餐很重要,你必须吃它。”   小天狼星翻了个白眼,他的一只腿在抖,这样非常不雅观。所以布莱克夫人立刻生气了:“不许再抖你的腿!不然我会让它就这样抖了一整年!你可以试试看!”   出于谨慎,小天狼星停下来了。克利切在这时给他送上了一份丰盛的早餐,煎蛋,咸肉,香肠,还把煮玉米粒和蔬菜沙拉往他旁边推了推。   “我不吃沙拉。”他小声对克利切说,希望它能把它们拿走。   克利切高声说:“小主人不吃克利切做的沙拉!这是克利切刚刚做出来的!非常新鲜!”   小天狼星几乎要叹息了,克利切就像另一个布莱克夫人,它总是注意他的衣服没穿好头发没梳好或者吃的不够多。他用力的瞪它。   布莱克夫人说:“小天狼星,把你的沙拉吃光。这对你的身体有好处。快点吃,我们还要送你们去赶火车,除非你们不想回学校。”   小天狼星在克利切的大眼睛下不得不舀了一勺煮玉米粒放到自己的盘子里,比起莴苣叶,他更愿意吃这个。   他尽量快的把食物吃完,两腮塞得都鼓起来了。   布莱克夫人又要生气了:“小天狼星!别让我再看见你像没有教养的格兰芬多一样吃东西!”   这下小天狼星也要生气了,他拿起克利切递过来的矿泉水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愤怒的说:“我就是个格兰芬多!!”   就像以前的一百次一样,布莱克夫人和小天狼星再次吵了起来。   直到九点一刻,布莱克先生站在壁炉前抽着烟,时不时的掏出怀表看看时间,雷古勒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喝茶,而在隔壁的餐厅里,布莱克夫人和小天狼星的大吼大叫声仍在不断传来,他们已经上升的开始彼此攻击布莱克家的祖先了,而他们是一个祖先,这让客厅里的一些画像露出要晕到的表情。   克利切已经把两位小主人的行李都送到汽车上去了,而司机也在半小时前准备好了。它焦急的看着钟表说:“已经没有时间了。”   雷古勒斯安慰它:“克利切,不用着急,十一点半火车才开呢,我们十点出门都来得及。”他听着在餐厅里的声音,好奇的问布莱克先生:“爸爸,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哥哥会进格兰芬多,他简直跟妈妈一模一样。”这一点在他们两个吵架时格外明显。   布莱克先生叹了口气,他按着额头说:“因为你妈妈是个斯莱特林,而你哥哥是个格兰芬多。”他看雷古勒斯显然不明白,解释道:“如果他们都是斯莱特林那就不会这么吵了。”   雷古勒斯没有反驳,可是他认为哥哥非常像爷爷,而爷爷跟他的那些斯莱特林的‘朋友们’聊天时,也总是这样吵来吵去的,有时甚至会诅咒对方,当然,在他们告别时,总是那么的有礼貌,就好像他们一直是友好的。   这还是不能解释为什么哥哥会是个格兰芬多,在他看来,再也没有比他更加斯莱特林的人了。   差十分钟到十点时,布莱克先生去提醒在餐厅的两个布莱克,他们再不停下来就要赶不上火车了。   “我们要花一个小时去火车站,如果顺利的话。”   十点十分,四个布莱克坐上了汽车,然后他们谁也不看谁。雷古勒斯在看他手中的书,布莱克先生在闭着眼睛养神,小天狼星在气呼呼的‘欣赏’车窗外的景色,布莱克夫人跟他一样。   十点五十五分,他们赶到了伦敦火车站。   一下车,布莱克夫妇看着这么多的麻瓜,无可避免的脸色开始变坏。司机去帮两位小主人找推车,而早就想赶快上车见到朋友们的小天狼星跟着一块去了,他甚至跑得比司机还快。   布莱克夫人的眼睛又因为生气而瞪大了,她像青蛙一样气鼓鼓的。   布莱克先生小声劝她:“别在这里,这里都是麻瓜。”   布莱克夫人当然不想让一群麻瓜看笑话,她不得不把怒火压抑下来。怒火在她看到小天狼星推着一个推车飞快的挤过人群过来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快点!我们没有时间了!”欢乐的小天狼星没有注意到他的母亲的脸色,他不等司机帮忙就把行李从车里搬到推车上。   布莱克夫人走到他身后,拉住他提醒道:“别让你看起来就像个仆人一样!”她愤怒的快爆炸了。   “哦,妈妈,我们没有时间了!”小天狼星可不想在这时还要听她的唠叨,他马上就能回到学校,见到他的朋友了!   “雷古勒斯,快点!”他催促道。   雷古勒斯自己提着一个小提箱,其他的交给了司机。“好的,哥哥。”他说。   虽然小天狼星很想现在就摆脱父母,飞奔进九又四分之三车站,但他还没有这样的胆量。他不得不跟在父母的身旁,一行五人走向一根大石柱。   布莱克夫人的脸色不太好,她对这种向一根石柱撞过去的门实在没什么好感,这并不符合一个贵族的审美。   “我说过很多次了!他们实在应该换一个进去的地方!”她抓紧她的手提包说。   “好了,妈妈。”小天狼星很想再翻一个白眼,他抓着布莱克夫人的手冲向石柱!在他们撞破头的一瞬间就消失了。   雷古勒斯和布莱克先生在后面看着这一幕,等轮到他们之后,雷古勒斯对布莱克先生示意后也推着推车快步走了过去,布莱克先生就在他的后面,司机没有跟过去,等他的主人都进去后,他就回到汽车那里去了。   当布莱克先生走过石柱后,他先看到的是雷古勒斯,他就站在离布莱克夫人和小天狼星不远的地方看着他们。   因为他们又吵起来了。   “小天狼星!我说过很多次了!你应该更像一个布莱克!!”   “太遗憾了,妈妈!你忘了找一个黑皮肤的男朋友。”小天狼星太高兴能回到霍格沃兹了,他忍不住开了一个玩笑。   布莱克夫人倒抽一口冷气!她看起来要爆炸了。   布莱克先生立刻过去:“亲爱的,他们要上火车了,让我们跟他们告别吧。”   布莱克夫人深呼吸,一分钟后,她看起来恢复了。   “过来吧,孩子们。”她说。   两个小布莱克站在她的面前,雷古勒斯看着他们,小天狼星在东张西望,他在找他的朋友们。   布莱克夫人继续深呼吸:“好吧,我希望你们今年能过得好,不要惹事,如果有人招惹你们,不必客气,布莱克家没有懦夫。”她依次给她的孩子们一个亲吻,当她捧起小天狼星的脸时停了一下,然后响亮、用力的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   布莱克先生微笑的看着这一幕,他说:“好吧,祝你们今年一切都好,常常写信回来吧。”   小天狼星做着鬼脸:“好的,爸爸,我都知道了。”他不等他们再说什么,给雷古勒斯使了个眼色就推着他的行李跑向霍格沃兹特快。   雷古勒斯向父母告别后跟在他后面。   布莱克先生对布莱克夫人说:“我们回去吧。”   布莱克夫人一直看着他们上火车,然后直到火车鸣笛开启。等眼前只剩下铁轨后,她失落的说:“好的,我们回去吧。”   两人相携着走向出口。   “他们真该换一个出入口!!”   “是的,亲爱的。”   “我们应该对小天狼星更严厉些!他一点也不像一个布莱克!”   “亲爱的,已经可以了。”   “奥赖恩!!你总是这样!”   ……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105   105、第 105 章 ...   霍格沃兹特快上乱成一团,就跟以前一样。毕竟这是一列坐满六百多个学生的火车,而且没有一个大人看着他们。   小天狼星欢呼着拖着他的行李跑上火车,并立刻跟他的弟弟分开了。就算是在火车上,四个学院仍然壁垒分明。他不想加入斯莱特林那群互相吹捧的家伙中间,也不愿意跟拉文克劳去比拼在这个假期又看了多少书,或参加了多少个读书会,或拜见了哪几位博学的学者。当然,他把赫夫帕夫忘到了脑后,霍格沃兹真的有这个学院吗?   他很快找到了格兰芬多聚集的车厢,这里总是这么的热闹。他跟他的同学们打招呼,他们拍着他的背说:“嗨,小天狼星,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一直在等着参加你的葬礼!”   “梅林啊!你居然还活着?”   这些混蛋们!   小天狼星跟这些该死的朋友们互述离别之情后才找到了他的朋友中的一个,詹姆斯·波特。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他推开车厢的门,把行李甩到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然后一屁股坐下来。“莱姆斯呢?他还没来?彼得呢?他总是最早的一个。”彼得·佩蒂鲁总是不想错过他们的聚集,但他们会跟他一起玩也只是因为不巧他们在一个宿舍里住了四年。   “真意外,你居然没跟你的红发姑娘在一起。”他开玩笑的说。   詹姆斯用力合上手里的书,不再假装他是一个爱看书的好孩子。他把车厢门锁起来后,转过头来对他愤怒的说:“你不能相信发生了什么!”   “发生什么事了?”小天狼星说,他慢慢收起脸上的笑。自从离霍格沃兹越来越近之后,他很难抑制自己的快乐,就像中了欢欣咒一样。   詹姆斯小声的告诉他:“彼得把莱姆斯是狼人的事说出去了!”   “什么?!他怎么会知道的?”小天狼星跳了起来。   “我恨不能活剥了那家伙的皮!如果让我找到他的话!”詹姆斯狰狞的说。至于彼得为什么会知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那个家伙总是能知道他们的秘密,就像他多么擅长躲在暗处一样,当时他们被送到医疗翼后一切都很混乱,或许彼得是偷听到的。   “他就像个老鼠一样!让人恶心!”詹姆斯坐下来无力的说,“这很糟,小天狼星。我刚刚才知道,大家以为我们让狼人咬死了。”   怪不得刚才那些人那样说。   小天狼星恍然大悟,可是他不明白詹姆斯的话,还有什么更糟的事?   詹姆斯很不愿意这样猜测:“……我想,他们不会让莱姆斯再回来了。”   “他们不能这么做!”小天狼星跳了起来,“他们不能,对吗?伙计。他们不能把他从霍格沃兹赶出去。”   詹姆斯叹气道:“小天狼星,想想吧。莱姆斯是狼人,你能想像霍格沃兹接受一个巨怪当学生吗?”他不想去想这里面有多少是他和小天狼星的家人施加的压力,波特家族和布莱克家族都是纯血家族,有很多的姻亲在巫师界的各个领域中,不巧的是,他和小天狼星正是这两个家族嫡系长子,他可以想像在这次事件后被猫头鹰和吼叫信淹没的校长办公室,或者还有律师函?   小天狼星无法反驳,他倔强的说:“可那是莱姆斯!”   两个五年级的格兰芬多一筹莫展,他们乐观的想可能只是莱姆斯还没来?可是直到火车开动也没有人再来敲响这个包厢的门。彼得早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他很清楚只要他一出现就会被变成一只鼻涕虫。   火车出站之后,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找遍了整列火车,来回三遍。他们甚至去了斯莱特林的包厢,然后惊讶的发现西弗勒斯·斯内普坐在一个包厢里安静的看书,他看起来简直像个贵族少爷。   詹姆斯习惯的问候了他:“嗨,鼻涕精,你居然没去纠缠莉莉?”   西弗勒斯不得不从他的阅读中抬起头来应付一下他的老朋友们,他举起魔杖说:“出去。”   詹姆斯勇敢的走了进来,可是在他能踩到车厢的地板之前,一道魔咒光束就把他给扔了出去。   “我知道你不会听的。”西弗勒斯毫不意外的说,毕竟他们打了四年的交道了。   “嗨!你这只鼻涕精!”詹姆斯愤怒的站起来,可是就像有人在他的脚底下放了一打的香蕉皮一样,他再次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小天狼星惊讶的看着这一幕,忍不住为他的朋友那磕痛的牙齿和下巴而皱眉,然后上前扶起来,接着他也一起摔倒了,并准确的摔在了詹姆斯的身上。   西弗勒斯过来关上车厢门,此时两个格兰芬多已经摔了五六次了,这一节车厢里的斯莱特林们吹着轻佻的口哨站在车厢门口欣赏两个格兰芬多的表演。   一个斯莱特林好奇的问西弗勒斯:“西弗勒斯,你用了什么?”   “强力地板打腊咒。”西弗勒斯平静的说,在假期里他帮助波恩太太打扫卫生时学会的,波恩家没有家养小精灵。   这个解释给了小天狼星灵感,他不再急着从地板上爬起来,反正还会再摔倒,他把自己的鞋底变成了拖把毛,这让他终于能站起来了!   他激动的叫他的朋友:“詹姆斯!我找到办法了……”话音未落,他再次被他的朋友扑倒在地。   作为格兰芬多,当然不能期待斯莱特林们会在他们出丑的时候不是在一旁嘲笑而是上前提供帮助,狮子怎么能相信毒蛇是好意的呢?   所以小天狼星没有冲着自己的朋友大吼,而是直接把他的鞋底也变成了拖把头,然后两人离得远远的,各自努力的站起来,并成功的走出这片毒蛇的巢穴。期间他们又中了几次绊腿咒,不过这一点也不奇怪,毕竟不能指望斯莱特林看着格兰芬多倒霉而不让他们更倒霉。   走出那节车厢后,詹姆斯一边担心自己的下巴和牙齿是不是还安然无样,一边说:“我可以确定莱姆斯不在斯莱特林。”   “是的,我也能确定。”小天狼星不善的看了刚才让他们陷入那种境地的詹姆斯,他捂着后脑勺说:“我还以为我的脑袋裂开了。”   “嗨,兄弟,我是无心的。”詹姆斯略带抱歉的看了他一眼,“我也很惨,我觉得我有一排牙都松了。”因为他的下巴整个磕在地板上,起码五次。   斯莱特林车厢的遭遇让两个格兰芬多直到下车前都很老实,没有再做其他的尝试。然后列车到站,他们坐在格兰芬多的长餐桌前用晚餐,直到回到休息室也没看到莱姆斯·卢平的身影。   但他们抓住了彼得·佩蒂鲁,并从他嘴里得知了整件事。毕竟当时他们一个晕过去了,另一个受了重伤,不是很清楚发生了什么。   那天晚上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的探险并没能瞒过佩蒂鲁先生的视线,可以说早在他们订下这个计划之前,他就已经偷听到了。   “你们在寝室里商量的时候,我就坐在旁边写我的魔法史作业呢。”佩蒂鲁先生也很委屈,他并不是故意偷听,只是这两人商量的时候没有刻意避开他。   小天狼星咆哮:“那是我们的寝室!我们一起在那里住了四年!难道你以为我会在自己的卧室里还要担心被人偷听暗算吗?”他扑上去再次给了彼得几拳头,如果不是詹姆斯坚持要从他嘴里问出所有的事的话,他会用鼻涕虫塞满他的嘴!   詹姆斯举着魔杖确保彼得在他们的控制之下,他说:“彼得,我以为我们是朋友。”彼得总跟他们在一起,四年的同寝室让他已经习惯把彼得当成跟他们一起的朋友了,他从来没想过他会背叛他们。   彼得·佩蒂鲁躲开了他的目光:“这不是背叛……我不是……想背叛你们……詹姆斯,你一定能明白的,对吗?”只是当他知道这样一个秘密的时候,他忍不住想跟人分享!不然他就要爆炸了。   彼得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去,但他也确实想知道莱姆斯·卢平的家族秘密,四年来他每个月都会在满月时准时消失几天,难道这不让人好奇吗?   所以六点半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一起消失后,他一直兴奋的等着他们回来。虽然他没有加入他们的探险,但他相信等他们回来后会告诉他的。   但在晚上九点时,城堡里的画像突然骚动起来。   他很擅长注意这些小地方,在以前他总能比其他三人更早的注意到教授来了,让他们躲过一次次的禁闭。   他认为詹姆斯和小天狼星成功了!不过可能他们这次是被抓住了,画像不肯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因为它们也不知道实情,但它们在谈论着。   “……有几个孩子被送到医疗翼去了!”   “太糟了,我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彼得立刻跑去了医疗翼,他借口牙痛找庞弗雷夫人,然后在门外听到了她跟其他教授的声音。   “真可怕!他们被咬了吗?瑞德,快告诉我!梅林啊!”庞弗雷夫人非常惊慌。   “没有,波比,别担心,他们很好,我进去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被咬到。只是受了一些伤,可能有一些骨头断了,但我没有让他们被咬到。”这是斯莱特林的院长小里德尔教授的声音。   彼得小心翼翼的躲在门外。   “感谢梅林!幸好,不然,我想我们没办法向他们的父母交待!”庞弗雷夫人这样说。   “波比,这里可以交给你,对吗?你知道,还有另一个人在密室里,我需要去看看他。”小里德尔教授说。   “他?哦……他,没事吧?”庞弗雷夫人的声音有点奇怪,似乎她也关心那个人,但还是有点奇怪。   “是的,我攻击了他,为了救出这两个学生。我想他会没事的,我现在去看看他。”小里德尔教授离开了,在他出来的时候,彼得没有躲起来,而是狡猾的走出去。   他说:“哦,教授,你好。我是来找庞弗雷夫人的,我有点牙痛。”   小里德尔教授没有管他,很快出去了。   他从庞弗雷夫人那里拿了药,她甚至没有看着他喝下去就让他走了,似乎在她身后的被幔帐遮住的病床上有什么不能让他看到的人。   可他认出了小天狼星的靴子,那非常酷的金属搭扣太显眼了,他曾经非常羡慕,也想要一双这样的靴子。   他拿了药走出去,又躲回到门外的阴影里,医疗翼里面的庞弗雷夫人似乎很忙的转来转去,药瓶碰在一起叮叮咣咣的乱响,仿佛她非常不安。   她在自言自语:“梅林啊……我真不能理解,狼人?为什么不让他回家呢?哪怕只是让他在满月时离开城堡……”   狼人?!城堡里有狼人?!   彼得发现今晚就是满月!他吓得什么都顾不上,立刻跑回了格兰芬多,躲到了寝室里的床上,还用被子蒙住了头。   第二天,学校里都传遍了,据说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让父母领回了家,布莱克夫妇和波特夫妇在校长室大发雷霆,两家人还在互相争吵,听说连邓布利多校长的胡子都让他们发射的魔咒烧焦了。   然后,莱姆斯·卢平无声无息的消失了。似乎他也被他的父母悄悄接走了,虽然不像布莱克夫妇和波特夫妇那么张扬。   彼得发现好像他是第一个发觉莱姆斯不在的人,转眼间他的寝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联想到他偷听到的东西,他迅速把这一切都联系在了一起,并推测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   最初只是一个猜测,就算是这样也把他吓得不轻。可一切实在是太明显了,每个满月时莱姆斯的失踪,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奇特的出现在医疗翼,听说他们在被父母领走的时候还是躺在床上的。   彼得在恐惧之后,随之而来的是怀揣巨大秘密带来的兴奋,以及难以抑制的想要吐露的欲|望。   在第一个人询问他是否知道为什么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回家的时候,他把这一切都说了出来。接着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传言越传越离谱,有人说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变成狼人了,还有人说在走廊里看到了他们被狼人撕裂的手脚,甚至在禁林里、下水道、湖边都发现过血迹。在放假前,流言终于变成他们两个都被狼人卢平吞了,就在每个满月的夜晚,卢平把同寝室的两个好友慢慢的吃掉了,今天吃掉他们的一条腿,明天吃掉另一条,然后所有人在白天看到他们没事是狼人施加的幻觉。   当着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的面说完这一切的彼得再次松了口气,终于都说出来了。   “每天晚上吃掉我们的一条腿?”小天狼星血腥的把彼得提了起来,“我只后悔如果真有这样的事,为什么不让它们先把你吃下去!!”   “等等!……小天狼星,我的朋友,我不是有意的!詹姆斯……快劝劝他,我是你的朋友,我帮过你们很多次……”彼得哀求的声音传来。   两个小时后,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愤怒的在医疗翼对着她的两个学生吼叫:“开学不到半天,你们就把同学送进了医疗翼!!扣分!!每人二十分!!再加两周的劳动禁闭!!现在,回到你们的床上去!如果再让我知道你们又干了什么,我就让你们滚出霍格沃兹!我说到做到!”   在她背后,庞弗雷夫人无奈的看着病床上浑身长满细密的小触手和古怪长须的患者,发愁的说:“好吧,他们到底用了几种咒语?这看起来太奇怪了。”   麦格教授审问完之后过来。   庞弗雷夫人说:“米勒娃,我想你大概需要让弗里维教授和小里德尔教授都过来,我需要魔咒课教授和魔药课教授的帮助,对了,你问出来他们用了什么咒语了吗?”   麦格教授铁青着脸说:“我只知道他们用了两三种咒语,还有一个不成功的变形咒。”   “变成什么?这可能会有帮助。”庞弗雷夫人说。   “老鼠,我想。”麦格教授伏身看可怜的彼得·佩蒂鲁先生身上的触手。   “好吧,我想我知道了,这些触手是老鼠的尾巴?足足有好几千条!”这可怜的孩子全身长满了老鼠尾巴,希望他今后不会对老鼠有什么心理上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106   106、第 106 章 ...   在终于确实他们的朋友莱姆斯·卢平真的没有回来上学之后,两个勇敢的格兰芬多跑去质问了他们的院长——在禁闭的时候。   “是的。”麦格教授看起来不是那么温和,其实她虽然是格兰芬多的院长,可是没有任何一个格兰芬多看到过她开怀大笑的模样。她简直严肃的不像一个格兰芬多。   这就让人无法准确判断她的心情,不过两个格兰芬多还是在她跳动的脸颊肌肉上发觉她对他们的问题不是那么的感兴趣。   她只说了这一个词。   等了一分钟后,小天狼星冲动的说:“可是教授,莱姆斯他已经在这里上了四年的学了!他还有三年就毕业了!为什么要把他赶出去呢?”   “显然,”麦格教授盯着他们,直到他们心虚的低下头:“可能是因为证明了他其实是具有危险性的?”   “莱姆斯没有危险!!”两个格兰芬多齐口同声的说。   麦格教授严厉的说:“两位先生,这件事已经校长已经决定了。卢平先生可以回来参加他的普通巫师等级考试,除此之外,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去看望他,把你们的读书笔记带给他,这或许对他会有所帮助。”她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羊皮纸,“现在,你们可以离开我的办公室了。”   “莱姆斯应该回来!”两个格兰芬多拦住了他们的院长,“莱姆斯已经在这里上了四年学,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人!那只是……那只是一个意外!”小天狼星用力挥手。   “那是我们的错,教授。”詹姆斯把快要失去理智的朋友挡在身后,“是我们没有听从教授的话,跑到了密室里去。这是我们的错,不关莱姆斯的事,他其实也是个受害者。教授,我们希望你们能重新考虑让莱姆斯回来,他一定很想回到学校里来的。”   “是的,是的。处罚我们吧,让莱姆斯回来!”小天狼星连声说,期待的看着麦格教授。   麦格教授停下来看着这两个男孩:“如果你们真的能从这次的事中得到一个教训,那么,我会非常欣慰的。”她不再理他们,把他们赶出了办公室。   被扔出变形课教授办公室的小天狼星懊恼的跺脚。   “哦!该死的!!”他抱着头说,“怎么会这样!!”   “我们要再想办法。”詹姆斯的脸色很糟,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的意思是……他不知道这居然会导致莱姆斯被退学。   “还有什么办法?麦格教授居然会不让莱姆斯回来?”小天狼星不知道麦格教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既然莱姆斯在这里上了四年学,那这就表示教授们其实是接受他的。至于那次的事,他和詹姆斯并没有受伤不是吗?他们都不介意的话,为什么不能让莱姆斯回来?   “……”詹姆斯不是很自信的说,“我们会有办法的。”他拉着小天狼星回到寝室。   “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接下来,他们不停的想怎么样才能说服校长和教授们让莱姆斯回来。   他们分析了一下,认为麦格教授不是那种会为了学生而放弃自己的原则的教授,所以就算她喜欢莱姆斯(‘她当然喜欢莱姆斯!在课堂上莱姆斯总是第一个完成变形!她总给他加分不是吗?’小天狼星说。),但她也不会违反校长的决定。   所以,重点是邓布利多校长!而且校长是那么的慈祥,他一定很好说话!!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开始决定潜入校长室。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花了一个星期也没办法猜到校长室的口令后,他们不得不花了一天的时间蹲在校长室门口,幸好,他们没有等太久,在晚餐前,他们终于堵到了邓布利多校长。   邓布利多校长刚刚走出校长室就看到了蹲在那里的两个看起来没精打彩的男孩们。   “孩子们,哦,是波特先生和布莱克先生,你们为什么不去餐厅呢?我知道今天晚上有非常鲜美的鱼汤!”老巫师眨着眼睛说。   “校长先生!”终于发现他的两个格兰芬多大叫着扑了过来,并立刻开始为莱姆斯求情。   “校长先生!让莱姆斯回来吧!”   “我们愿意替他受罚!”   “本来就是我们错了!校长先生,请处罚我们吧!!”   两个男孩的气势实在惊人,邓布利多校长不得不先让他们安静下来。   他举起双手说:“等一等,先生们。我想你们有很重要的事对吗?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到我的办公室里谈一谈呢?我还有一些比比多味豆。”   在喝了一杯南瓜汁又吃了一些三明治之后,两个格兰芬多冷静下来了。小天狼星紧紧握着杯子,低着头艰难的说:“校长先生,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   邓布利多微笑的听着。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以违反校规为乐。如果教授们说什么不能做,我反而会更想去做。不能在走廊里用魔杖,不能攻击同学,不能去禁林。不管是扣分还是关禁闭,我从没在乎过。”小天狼星这是第一次这么坦诚的面对一个教授说这些事。   “……我还觉得那样很帅。”他觉得羞愧。那些事让他觉得自己是个‘英雄’,干了别人不敢干的事,就算是被教授扣分或关禁闭他也不害怕。   “我伤害了莱姆斯。”小天狼星·布莱克捂着脸,在校长室里失声痛哭。   在他旁边的詹姆斯·波特看起来就像被人施了石化咒,变成了一个雕塑。他看了看邓布利多,又看了看自己的朋友,干涩的说:“我也是。”   以前他觉得这很蠢,不管是向教授们承认错误还是像个‘乖孩子’那样干,在来找校长之前,他认为他们只需要让莱姆斯回来就可以了,为了这个他愿意被关禁闭直到毕业。   一开始他不明白为什么小天狼星会这么说,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惯例的承认错误的前提,为的是让莱姆斯回来。可听下去让他知道小天狼星是真的这么想。   ——他是真的在承认错误。   詹姆斯一开始不理解,所以他只是跟着他的朋友说了一句‘我也是’,但一开口,就好像再也刹不住闸一样,他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我、我一直看不起西弗勒斯·斯内普。我嘲笑他的家庭,他用的二手课本,他穿的不合身的旧袍子,他油腻腻的头发。”詹姆斯觉得说的有点太多了,他补救道:“我是说,他是个斯莱特林,而我是个格兰芬多。”他耸肩。   “我们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他说,然后他看到了在他对面的邓布利多校长的眼神,就好像他什么都知道似的。   “好吧,”他深吸一口气,“我、我也觉得这样很帅。我是说,大家都觉得这很有意思。”他每次都在大家面前整那个鼻涕精,然后总能赢来满堂喝彩,这让他觉得自己像个‘侠盗’,或者之类的人物,总是惩罚那些让人讨厌的坏人。   “我想,这不好。我不应该欺负同学,我是说,我应该向他道歉。”哦,他的嘴巴中咒语了,他刚才居然说要向鼻涕精道歉?   “我是说,”他努力清了清喉咙,“我和小天狼星都做错了,我们应该受罚,而莱姆斯,他没做错任何事。他应该回学校来。”对!他终于说对了!   “我很高兴。”邓布利多校长摊开双手,好像他要拥抱他们,“你们能在今天到这里来,说出这些话,我为你们骄傲。”   “校长先生!”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感动的看向他!这么说莱姆斯能回来了?   “但是,很遗憾。”邓布利多校长摇头,“卢平先生不能再回到城堡来。这是为了霍格沃兹剩下的六百二十一个学生的安全着想,我要说,之前确实是我考虑不周。”   他举起一只手,不让两个男孩再说下去了。   “狼人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他说。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希望他们能反驳,但他们发现他们哑口无言。就算他们愿意不追究莱姆斯,可是已经知道他是狼人的其他学生的父母不可能再允许他回到这里来,否则霍格沃兹将迎来一场地震。   “好了,先生们。你们该回到餐厅去了,我想你们还能赶上甜点。”邓布利多校长送他们离开。   再次被教授拒绝后,小天狼星发现自己不像上一次那么愤慨。   他说:“接下来我们怎么办?我一点也不饿。”他捂着肚子说,现在他的胃里就像装了一块大石头,让他难受。   他有预感,他们这次犯下的错是没有办法弥补的了。莱姆斯很有可能不会再回到城堡来了。   詹姆斯也无计可施,他说:“我们先回休息室吧。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可是还能有什么办法?既然连校长都拒绝他们的话。   两个格兰芬多在消沉了两天后,在魔法史课后特意留了下来,他们想向大里德尔教授请教一下,看看能不能从他那里得到一点意见。毕竟,所有的教授中只有两个里德尔教授是不那么‘恪守规章’。   当然他们也可以去找小里德尔教授,但考虑到他是斯莱特林的院长,而詹姆斯刚好跟一个斯莱特林有整整四年的‘交情’,再说上次偷溜进密室的事也是被他发现的,所以这次两个格兰芬多选择了更好温柔的大里德尔教授。   “哦,你们是说莱姆斯,我听说了他的事。”大里德尔教授提起莱姆斯时还是跟以前一样,“你们想帮助你们的朋友,还想弥补自己的错误?好吧,我想我可以给你们一点建议。”   大里德尔教授建议他们去‘抗议’。   “抗议?”两个纯血巫师不解的说。   “哦,那是麻瓜的一种办法,当他们不满意政府的某项决定的时候,总会抗议。”大里德尔教授就像他的妻子一样,习惯于拿麻瓜的事来教育这群巫师了,因为他发现用别人不了解的东西来说服他们的时候,总是事半功倍。   大里德尔教授告诉两个格兰芬多,他们可以收集足够多的学生的签名,然后联名向学校要求让莱姆斯·卢平回来。   “人名越多,学校越会重视你们的意见。”大里德尔教授说。   “对啊!”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高兴极了!“这真是个好办法!”他们恨不得立刻就去收集签名!   “对了,詹姆斯。”大里德尔教授叫住他,“你们可以找莉莉·伊万丝帮忙,她是麻瓜出身,一定对这个更加了解。”他暗示的对他说。   果然,詹姆斯马上双眼发亮!“谢谢!教授!”   他们跑回格兰芬多的休息室,找到莉莉·伊万丝请她帮忙在女生中收集签名。   “好吧。”莉莉·伊万丝说,“为了莱姆斯,我可以试试。”   三人热火朝天的忙了一个晚上,写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准备贴到公告上,还准备了一些徽章准备赠送给愿意签名的人。   这是伊万丝建议的:“你知道,送一点东西给大家,能让他们更好的支持我们。”在麻瓜世界里,大家都是这样干的。   他们还把那篇文章用抄写咒抄了很多篇,然后打算分发到学生们的手中,来让更多的人支持他们。   《莱姆斯,我的朋友,回来吧!》贴到了公告栏上,小天狼星、詹姆斯和莉莉也拿着它劝说其他同学的支持和签字,他们每天都不停的找别的同学,哪怕是在吃饭的时候或者是在课堂上也一样。   但是直到圣诞节前,他们也没办法募集到超过五十个签名,连他们学院里也没有多少人支持让莱姆斯·卢平回来。   “为什么?!他是我们的同学!”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不理解。   “可他是个狼人,我可不想让狼人咬一口。”被他们抓住的人总是匆匆逃走了,还有人表示说:“是的,莱姆斯是很可怜,我听说他在小时候就被狼人咬了。我很同情他,但我不希望他回来。这真的很可怕。”   整整三个月的努力一无所获。   时间越长,小天狼星和詹姆斯越明白,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没有人支持莱姆斯回来,事实上没有多少人关心他的命运,就像没有人像他们一样着急。在他们为莱姆斯东奔西走的时候,其他的同学还是每天上课、下课、写作业、去餐厅。他们还是会为作业发愁,会讨论魁地奇,会商量着去霍格默德。   少了一个莱姆斯,大家还是过得跟以前一样快乐。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从愤怒、灰心、失望,最后好像明白了。   小天狼星想起了自己被分入格兰芬多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是反抗父母专制的英雄,从那以后每一天都在诅咒自己的父母和弟弟,还有布莱克家族。仿佛越这样做,他就离那个邪恶专制充满斯莱特林的家族越远。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他只是个小丑?这件让他的父母暴跳如雷,在他眼中是一生的大事,在其他的同学眼里,只是又一个巫师家族出了一个叛徒。   詹姆斯意外的想起了西弗勒斯·斯内普。在第一次坐上霍格沃兹特快,他就给他起了这个鼻涕精的外号,这得到了当时围在他们周围的同学们的一阵大笑。   这让他觉得自己做对了。   大家都在笑,不是吗?这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那个鼻涕精不是个小绵羊,他立刻反击了他,这让他恼羞成怒,觉得很没有面子。大家都在看着。   所以他很快找到了可以继续嘲笑他的地方。他的旧长袍,他那好像一年没洗过的头发,他是个穷鬼!脏鬼!邋遢鬼!   以后,这就成了他和鼻涕精之间的保留曲目。每次遇见对方,他都会嘲笑他,等他们学会更多咒语之后,这种嘲笑就变得更加血腥。他愿意用各种方式羞辱他的敌人,让他的丑态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这件事一直持续了四年。从一年级开始,直到去年。   他毫不怀疑鼻涕精想杀了他,只要他能找到不用进阿兹卡班的办法。因为如果有人这样嘲笑他,他也会杀了对方的。更别提这件事持续了整整四年。   ——是的,他确实是个蠢货。   詹姆斯痛苦的发现这个事实。他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笑料,而这个笑料的名字就是西弗勒斯·鼻涕精·斯内普。   不幸的是,他并不比这个笑料高   106、第 106 章 ...   级。   ——就像大家并不在乎莱姆斯是不是会被赶出学校,大家也同样不在乎让他们发笑的是什么。   他怀疑,如果那天被嘲笑是鼻涕精的是他,那么照样能让一群人都发笑的。   所以,他根本不是个‘英雄’,鼻涕精也不是他要打倒的‘坏人’。他们和莱姆斯都是霍格沃兹的学生。   晚上,他们两个在寝室里,彼得从开学后的第二天就搬出去了。这个寝室里原来有四个人,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了。   “嗨,兄弟。”詹姆斯叫小天狼星,“你睡着了?”   “没有。”小天狼星枕着双手,看着天花板。   “哦。”詹姆斯没话找话,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在想什么?”   小天狼星不说话,很长时间才回答他:“……我什么也没想。”   然后他们不知不觉中都睡着了。   圣诞节前,小天狼星在去霍格默德的时候,第一次认真的给他的爸爸、妈妈和弟弟挑了一份圣诞礼物。   布莱克先生喜欢收集烟草,他邮购了一盒高级雪茄给他。   布莱克夫人,做为一个女士,小天狼星为她挑了一条项链。   雷古勒斯,他已经十五岁了。考虑到他可能开始有女朋友会去约会,小天狼星把他最喜欢的一副袖扣送给他了。   然后他很认真的写了圣诞快乐的卡片。以前每年他都是送给他们黑魔法书或黑魔法物品的,有一年他买到了一个从坟墓里挖出来的破破烂烂的王家徽章,立刻把它送给了他的父母,用来嘲笑他们所谓的布莱克家族在几百年后只怕也只剩下这样的垃圾了。   然后他写信告诉布莱克夫妇,他今年要留在学校过圣诞节。   詹姆斯·波特先生,在一次保护神奇生物课后拦住了西弗勒斯·斯内普,在这位斯莱特林抽出魔杖给他一个恶咒前,他以格兰芬多的勇气大声的对他说:   “对不起!!”他快速的说,“我很抱歉这么多年一直对你恶作剧,我想我应该对你说声对不起。”   一分钟后,那个斯莱特林盯着他说:“……这又是一个恶作剧吗?”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又加了一句:“我要说,就算我为我以前的行为感到抱歉,但我还是讨厌你,鼻涕精!”   这下,这个斯莱特林看起来轻松多了,他的表情好像在说‘我就知道你说不出什么好话来’。   圣诞节来临了,两个格兰芬多收拾好行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然后在到站后,换上了麻瓜的衣服,提着行李混到麻瓜中间。   两个小时后,布莱克夫妇和波特夫妇再次直扑霍格沃兹!   邓布利多校长接待了四位心急如焚的父母,并努力在他们的大吼大叫中拼凑出问题所在。   “哦,保护咒发现他们离开了学校?”   “不,今年的留校名单上没有他们的名字。”   “是的,他们搭上了霍格沃兹特快。”   “好的,我想我明白了。”邓布利多校长劝服四位父母坐下喝杯茶后,以最快的速度叫来了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还有留在学校的小里德尔教授。   “我们的布莱克先生和波特先生失踪了,很显然他们没有回家。”邓布利多校长说,他的目光扫过麦格教授,最后停在小里德尔教授的身上。   “瑞德,我想,我能相信你能把他们带回来,是吗?”校长说。   “当然。”小里德尔教授说,“我现在就去找他们。”   ——这是你的劳动服务。   老巫师用眼神是这样说。   ——是的,教授。   瑞德非常明白。   ——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小里德尔教授向布莱克夫妇和波特夫妇告辞后离去。邓布利多校长在他背后安慰这四位父母。   “小里德尔教授是一位非常值得信赖的巫师,我想我们很快就能得到他们的消息了。哦,布莱克夫人,您的项链真漂亮!”   布莱克夫人紧紧抓着自己的提包,她看起来非常担心,非常不安,也非常生气,但就算这样,她也礼貌的回应了邓布利多校长的恭维。   “这是我的儿子送给我的。”她迫不及待的就戴上了,甚至等不到圣诞节的那一天再拆开这份礼物,而她的丈夫也早就把那盒雪茄放在他的书桌上,一根也不抽,却每天都要打开闻一闻。   “我要说,小布莱克先生是个非常优秀的学生。我毫不怀疑,他也会成为一个非常伟大的巫师的。”邓布利多微笑的说。   就像所有的孩子一样,每一个孩子都需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在那之后,他们会变得比以前更好。   ——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期望。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107   107、第 107 章 ...   106   106、第 106 章 ...   在终于确实他们的朋友莱姆斯·卢平真的没有回来上学之后,两个勇敢的格兰芬多跑去质问了他们的院长——在禁闭的时候。   “是的。”麦格教授看起来不是那么温和,其实她虽然是格兰芬多的院长,可是没有任何一个格兰芬多看到过她开怀大笑的模样。她简直严肃的不像一个格兰芬多。   这就让人无法准确判断她的心情,不过两个格兰芬多还是在她跳动的脸颊肌肉上发觉她对他们的问题不是那么的感兴趣。   她只说了这一个词。   等了一分钟后,小天狼星冲动的说:“可是教授,莱姆斯他已经在这里上了四年的学了!他还有三年就毕业了!为什么要把他赶出去呢?”   “显然,”麦格教授盯着他们,直到他们心虚的低下头:“可能是因为证明了他其实是具有危险性的?”   “莱姆斯没有危险!!”两个格兰芬多齐口同声的说。   麦格教授严厉的说:“两位先生,这件事已经校长已经决定了。卢平先生可以回来参加他的普通巫师等级考试,除此之外,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去看望他,把你们的读书笔记带给他,这或许对他会有所帮助。”她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羊皮纸,“现在,你们可以离开我的办公室了。”   “莱姆斯应该回来!”两个格兰芬多拦住了他们的院长,“莱姆斯已经在这里上了四年学,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人!那只是……那只是一个意外!”小天狼星用力挥手。   “那是我们的错,教授。”詹姆斯把快要失去理智的朋友挡在身后,“是我们没有听从教授的话,跑到了密室里去。这是我们的错,不关莱姆斯的事,他其实也是个受害者。教授,我们希望你们能重新考虑让莱姆斯回来,他一定很想回到学校里来的。”   “是的,是的。处罚我们吧,让莱姆斯回来!”小天狼星连声说,期待的看着麦格教授。   麦格教授停下来看着这两个男孩:“如果你们真的能从这次的事中得到一个教训,那么,我会非常欣慰的。”她不再理他们,把他们赶出了办公室。   被扔出变形课教授办公室的小天狼星懊恼的跺脚。   “哦!该死的!!”他抱着头说,“怎么会这样!!”   “我们要再想办法。”詹姆斯的脸色很糟,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的意思是……他不知道这居然会导致莱姆斯被退学。   “还有什么办法?麦格教授居然会不让莱姆斯回来?”小天狼星不知道麦格教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决定,既然莱姆斯在这里上了四年学,那这就表示教授们其实是接受他的。至于那次的事,他和詹姆斯并没有受伤不是吗?他们都不介意的话,为什么不能让莱姆斯回来?   “……”詹姆斯不是很自信的说,“我们会有办法的。”他拉着小天狼星回到寝室。   “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接下来,他们不停的想怎么样才能说服校长和教授们让莱姆斯回来。   他们分析了一下,认为麦格教授不是那种会为了学生而放弃自己的原则的教授,所以就算她喜欢莱姆斯(‘她当然喜欢莱姆斯!在课堂上莱姆斯总是第一个完成变形!她总给他加分不是吗?’小天狼星说。),但她也不会违反校长的决定。   所以,重点是邓布利多校长!而且校长是那么的慈祥,他一定很好说话!!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开始决定潜入校长室。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花了一个星期也没办法猜到校长室的口令后,他们不得不花了一天的时间蹲在校长室门口,幸好,他们没有等太久,在晚餐前,他们终于堵到了邓布利多校长。   邓布利多校长刚刚走出校长室就看到了蹲在那里的两个看起来没精打彩的男孩们。   “孩子们,哦,是波特先生和布莱克先生,你们为什么不去餐厅呢?我知道今天晚上有非常鲜美的鱼汤!”老巫师眨着眼睛说。   “校长先生!”终于发现他的两个格兰芬多大叫着扑了过来,并立刻开始为莱姆斯求情。   “校长先生!让莱姆斯回来吧!”   “我们愿意替他受罚!”   “本来就是我们错了!校长先生,请处罚我们吧!!”   两个男孩的气势实在惊人,邓布利多校长不得不先让他们安静下来。   他举起双手说:“等一等,先生们。我想你们有很重要的事对吗?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到我的办公室里谈一谈呢?我还有一些比比多味豆。”   在喝了一杯南瓜汁又吃了一些三明治之后,两个格兰芬多冷静下来了。小天狼星紧紧握着杯子,低着头艰难的说:“校长先生,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   邓布利多微笑的听着。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以违反校规为乐。如果教授们说什么不能做,我反而会更想去做。不能在走廊里用魔杖,不能攻击同学,不能去禁林。不管是扣分还是关禁闭,我从没在乎过。”小天狼星这是第一次这么坦诚的面对一个教授说这些事。   “……我还觉得那样很帅。”他觉得羞愧。那些事让他觉得自己是个‘英雄’,干了别人不敢干的事,就算是被教授扣分或关禁闭他也不害怕。   “我伤害了莱姆斯。”小天狼星·布莱克捂着脸,在校长室里失声痛哭。   在他旁边的詹姆斯·波特看起来就像被人施了石化咒,变成了一个雕塑。他看了看邓布利多,又看了看自己的朋友,干涩的说:“我也是。”   以前他觉得这很蠢,不管是向教授们承认错误还是像个‘乖孩子’那样干,在来找校长之前,他认为他们只需要让莱姆斯回来就可以了,为了这个他愿意被关禁闭直到毕业。   一开始他不明白为什么小天狼星会这么说,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惯例的承认错误的前提,为的是让莱姆斯回来。可听下去让他知道小天狼星是真的这么想。   ——他是真的在承认错误。   詹姆斯一开始不理解,所以他只是跟着他的朋友说了一句‘我也是’,但一开口,就好像再也刹不住闸一样,他滔滔不绝的说起来。   “我、我一直看不起西弗勒斯·斯内普。我嘲笑他的家庭,他用的二手课本,他穿的不合身的旧袍子,他油腻腻的头发。”詹姆斯觉得说的有点太多了,他补救道:“我是说,他是个斯莱特林,而我是个格兰芬多。”他耸肩。   “我们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他说,然后他看到了在他对面的邓布利多校长的眼神,就好像他什么都知道似的。   “好吧,”他深吸一口气,“我、我也觉得这样很帅。我是说,大家都觉得这很有意思。”他每次都在大家面前整那个鼻涕精,然后总能赢来满堂喝彩,这让他觉得自己像个‘侠盗’,或者之类的人物,总是惩罚那些让人讨厌的坏人。   “我想,这不好。我不应该欺负同学,我是说,我应该向他道歉。”哦,他的嘴巴中咒语了,他刚才居然说要向鼻涕精道歉?   “我是说,”他努力清了清喉咙,“我和小天狼星都做错了,我们应该受罚,而莱姆斯,他没做错任何事。他应该回学校来。”对!他终于说对了!   “我很高兴。”邓布利多校长摊开双手,好像他要拥抱他们,“你们能在今天到这里来,说出这些话,我为你们骄傲。”   “校长先生!”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感动的看向他!这么说莱姆斯能回来了?   “但是,很遗憾。”邓布利多校长摇头,“卢平先生不能再回到城堡来。这是为了霍格沃兹剩下的六百二十一个学生的安全着想,我要说,之前确实是我考虑不周。”   他举起一只手,不让两个男孩再说下去了。   “狼人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他说。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希望他们能反驳,但他们发现他们哑口无言。就算他们愿意不追究莱姆斯,可是已经知道他是狼人的其他学生的父母不可能再允许他回到这里来,否则霍格沃兹将迎来一场地震。   “好了,先生们。你们该回到餐厅去了,我想你们还能赶上甜点。”邓布利多校长送他们离开。   再次被教授拒绝后,小天狼星发现自己不像上一次那么愤慨。   他说:“接下来我们怎么办?我一点也不饿。”他捂着肚子说,现在他的胃里就像装了一块大石头,让他难受。   他有预感,他们这次犯下的错是没有办法弥补的了。莱姆斯很有可能不会再回到城堡来了。   詹姆斯也无计可施,他说:“我们先回休息室吧。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可是还能有什么办法?既然连校长都拒绝他们的话。   两个格兰芬多在消沉了两天后,在魔法史课后特意留了下来,他们想向大里德尔教授请教一下,看看能不能从他那里得到一点意见。毕竟,所有的教授中只有两个里德尔教授是不那么‘恪守规章’。   当然他们也可以去找小里德尔教授,但考虑到他是斯莱特林的院长,而詹姆斯刚好跟一个斯莱特林有整整四年的‘交情’,再说上次偷溜进密室的事也是被他发现的,所以这次两个格兰芬多选择了更好温柔的大里德尔教授。   “哦,你们是说莱姆斯,我听说了他的事。”大里德尔教授提起莱姆斯时还是跟以前一样,“你们想帮助你们的朋友,还想弥补自己的错误?好吧,我想我可以给你们一点建议。”   大里德尔教授建议他们去‘抗议’。   “抗议?”两个纯血巫师不解的说。   “哦,那是麻瓜的一种办法,当他们不满意政府的某项决定的时候,总会抗议。”大里德尔教授就像他的妻子一样,习惯于拿麻瓜的事来教育这群巫师了,因为他发现用别人不了解的东西来说服他们的时候,总是事半功倍。   大里德尔教授告诉两个格兰芬多,他们可以收集足够多的学生的签名,然后联名向学校要求让莱姆斯·卢平回来。   “人名越多,学校越会重视你们的意见。”大里德尔教授说。   “对啊!”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高兴极了!“这真是个好办法!”他们恨不得立刻就去收集签名!   “对了,詹姆斯。”大里德尔教授叫住他,“你们可以找莉莉·伊万丝帮忙,她是麻瓜出身,一定对这个更加了解。”他暗示的对他说。   果然,詹姆斯马上双眼发亮!“谢谢!教授!”   他们跑回格兰芬多的休息室,找到莉莉·伊万丝请她帮忙在女生中收集签名。   “好吧。”莉莉·伊万丝说,“为了莱姆斯,我可以试试。”   三人热火朝天的忙了一个晚上,写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文章准备贴到公告上,还准备了一些徽章准备赠送给愿意签名的人。   这是伊万丝建议的:“你知道,送一点东西给大家,能让他们更好的支持我们。”在麻瓜世界里,大家都是这样干的。   他们还把那篇文章用抄写咒抄了很多篇,然后打算分发到学生们的手中,来让更多的人支持他们。   《莱姆斯,我的朋友,回来吧!》贴到了公告栏上,小天狼星、詹姆斯和莉莉也拿着它劝说其他同学的支持和签字,他们每天都不停的找别的同学,哪怕是在吃饭的时候或者是在课堂上也一样。   但是直到圣诞节前,他们也没办法募集到超过五十个签名,连他们学院里也没有多少人支持让莱姆斯·卢平回来。   “为什么?!他是我们的同学!”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不理解。   “可他是个狼人,我可不想让狼人咬一口。”被他们抓住的人总是匆匆逃走了,还有人表示说:“是的,莱姆斯是很可怜,我听说他在小时候就被狼人咬了。我很同情他,但我不希望他回来。这真的很可怕。”   整整三个月的努力一无所获。   时间越长,小天狼星和詹姆斯越明白,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没有人支持莱姆斯回来,事实上没有多少人关心他的命运,就像没有人像他们一样着急。在他们为莱姆斯东奔西走的时候,其他的同学还是每天上课、下课、写作业、去餐厅。他们还是会为作业发愁,会讨论魁地奇,会商量着去霍格默德。   少了一个莱姆斯,大家还是过得跟以前一样快乐。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从愤怒、灰心、失望,最后好像明白了。   小天狼星想起了自己被分入格兰芬多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是反抗父母专制的英雄,从那以后每一天都在诅咒自己的父母和弟弟,还有布莱克家族。仿佛越这样做,他就离那个邪恶专制充满斯莱特林的家族越远。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他只是个小丑?这件让他的父母暴跳如雷,在他眼中是一生的大事,在其他的同学眼里,只是又一个巫师家族出了一个叛徒。   詹姆斯意外的想起了西弗勒斯·斯内普。在第一次坐上霍格沃兹特快,他就给他起了这个鼻涕精的外号,这得到了当时围在他们周围的同学们的一阵大笑。   这让他觉得自己做对了。   大家都在笑,不是吗?这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那个鼻涕精不是个小绵羊,他立刻反击了他,这让他恼羞成怒,觉得很没有面子。大家都在看着。   所以他很快找到了可以继续嘲笑他的地方。他的旧长袍,他那好像一年没洗过的头发,他是个穷鬼!脏鬼!邋遢鬼!   以后,这就成了他和鼻涕精之间的保留曲目。每次遇见对方,他都会嘲笑他,等他们学会更多咒语之后,这种嘲笑就变得更加血腥。他愿意用各种方式羞辱他的敌人,让他的丑态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这件事一直持续了四年。从一年级开始,直到去年。   他毫不怀疑鼻涕精想杀了他,只要他能找到不用进阿兹卡班的办法。因为如果有人这样嘲笑他,他也会杀了对方的。更别提这件事持续了整整四年。   ——是的,他确实是个蠢货。   詹姆斯痛苦的发现这个事实。他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笑料,而这个笑料的名字就是西弗勒斯·鼻涕精·斯内普。   不幸的是,他并不比这个笑料高   106、第 106 章 ...   级。   ——就像大家并不在乎莱姆斯是不是会被赶出学校,大家也同样不在乎让他们发笑的是什么。   他怀疑,如果那天被嘲笑是鼻涕精的是他,那么照样能让一群人都发笑的。   所以,他根本不是个‘英雄’,鼻涕精也不是他要打倒的‘坏人’。他们和莱姆斯都是霍格沃兹的学生。   晚上,他们两个在寝室里,彼得从开学后的第二天就搬出去了。这个寝室里原来有四个人,现在只剩下他们两个了。   “嗨,兄弟。”詹姆斯叫小天狼星,“你睡着了?”   “没有。”小天狼星枕着双手,看着天花板。   “哦。”詹姆斯没话找话,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在想什么?”   小天狼星不说话,很长时间才回答他:“……我什么也没想。”   然后他们不知不觉中都睡着了。   圣诞节前,小天狼星在去霍格默德的时候,第一次认真的给他的爸爸、妈妈和弟弟挑了一份圣诞礼物。   布莱克先生喜欢收集烟草,他邮购了一盒高级雪茄给他。   布莱克夫人,做为一个女士,小天狼星为她挑了一条项链。   雷古勒斯,他已经十五岁了。考虑到他可能开始有女朋友会去约会,小天狼星把他最喜欢的一副袖扣送给他了。   然后他很认真的写了圣诞快乐的卡片。以前每年他都是送给他们黑魔法书或黑魔法物品的,有一年他买到了一个从坟墓里挖出来的破破烂烂的王家徽章,立刻把它送给了他的父母,用来嘲笑他们所谓的布莱克家族在几百年后只怕也只剩下这样的垃圾了。   然后他写信告诉布莱克夫妇,他今年要留在学校过圣诞节。   詹姆斯·波特先生,在一次保护神奇生物课后拦住了西弗勒斯·斯内普,在这位斯莱特林抽出魔杖给他一个恶咒前,他以格兰芬多的勇气大声的对他说:   “对不起!!”他快速的说,“我很抱歉这么多年一直对你恶作剧,我想我应该对你说声对不起。”   一分钟后,那个斯莱特林盯着他说:“……这又是一个恶作剧吗?”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又加了一句:“我要说,就算我为我以前的行为感到抱歉,但我还是讨厌你,鼻涕精!”   这下,这个斯莱特林看起来轻松多了,他的表情好像在说‘我就知道你说不出什么好话来’。   圣诞节来临了,两个格兰芬多收拾好行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然后在到站后,换上了麻瓜的衣服,提着行李混到麻瓜中间。   两个小时后,布莱克夫妇和波特夫妇再次直扑霍格沃兹!   邓布利多校长接待了四位心急如焚的父母,并努力在他们的大吼大叫中拼凑出问题所在。   “哦,保护咒发现他们离开了学校?”   “不,今年的留校名单上没有他们的名字。”   “是的,他们搭上了霍格沃兹特快。”   “好的,我想我明白了。”邓布利多校长劝服四位父母坐下喝杯茶后,以最快的速度叫来了格兰芬多的院长麦格教授,还有留在学校的小里德尔教授。   “我们的布莱克先生和波特先生失踪了,很显然他们没有回家。”邓布利多校长说,他的目光扫过麦格教授,最后停在小里德尔教授的身上。   “瑞德,我想,我能相信你能把他们带回来,是吗?”校长说。   “当然。”小里德尔教授说,“我现在就去找他们。”   ——这是你的劳动服务。   老巫师用眼神是这样说。   ——是的,教授。   瑞德非常明白。   ——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小里德尔教授向布莱克夫妇和波特夫妇告辞后离去。邓布利多校长在他背后安慰这四位父母。   “小里德尔教授是一位非常值得信赖的巫师,我想我们很快就能得到他们的消息了。哦,布莱克夫人,您的项链真漂亮!”   布莱克夫人紧紧抓着自己的提包,她看起来非常担心,非常不安,也非常生气,但就算这样,她也礼貌的回应了邓布利多校长的恭维。   “这是我的儿子送给我的。”她迫不及待的就戴上了,甚至等不到圣诞节的那一天再拆开这份礼物,而她的丈夫也早就把那盒雪茄放在他的书桌上,一根也不抽,却每天都要打开闻一闻。   “我要说,小布莱克先生是个非常优秀的学生。我毫不怀疑,他也会成为一个非常伟大的巫师的。”邓布利多微笑的说。   就像所有的孩子一样,每一个孩子都需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在那之后,他们会变得比以前更好。   ——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期望。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107   107、第 107 章 ...   年轻的卢平先生在他家门口见到了他的两个朋友,他们狼狈不堪。身后拖着行李,全身的衣服都让雪给浸透了,脸冻得青紫。   “嗨,莱姆斯。”小天狼星很帅气的冲他打招呼,好像他们只是在街上无意中碰见的,然后立刻打了一串惊天大喷嚏。   “梅林啊!你们真的在这里?!”年轻的卢平先生立刻把他的两个朋友拉进温暖的房间里,让他们坐在壁炉前,并拿来热牛奶和厚毛毯裹住他们。   当他在一楼这样折腾的时候,他在二楼的父母很快醒过来了。他的妈妈披着晨衣下楼来:“莱姆斯?你在干什么?”   卢平夫人吓了一跳。   “妈妈……”莱姆斯还没来得及问他的朋友们怎么会在三更半夜出现在这里。   “卢平夫人,见到您很荣幸。”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立刻放下牛奶站起来,身上的毯子也滑到地上。   卢平夫人是个善良的理智的拉文克劳。她迅速发现这两个孩子很有可能是徒步找到这里来的。   “你们需要洗个热水澡,然后我会给你们准备一些药。”   卢平夫人立刻准备好了浴室,并让莱姆斯送他的朋友们去泡一泡热水,然后她去为这两个孩子准备伤寒魔药。由于莱姆斯是在小时候就被狼人咬伤了,多年以来她不得不自己给她的孩子准备药物,这样当然比出去买成品药更省钱。他们无疑没有浪费的自由。   莱姆斯把他的两个朋友带到浴室,剥光他们的衣服,让他们坐到满是热水的浴缸里。   “哦,我终于活过来了。”小天狼星在泡到热水里的那一刻起发现他其实已经冻僵了,他撩起热水洗了把脸:“你家真远,莱姆斯。”幸好他们知道莱姆斯的全名,不然在下了骑士公交车以后,面对着茫茫一片荒野,他们就算走到死也找不到莱姆斯的家。   他们足足走了六个小时。   莱姆斯幸福的看着特地找到这里来的朋友们,他解释道:“因为我的问题,所以我家总是在远离村庄的地方。”他的妈妈每次出去购物都要花上一整天的时间。   詹姆斯仔细观察着他的朋友的表情,不放过一丝变化:“嗨,莱姆斯,你还好吗?”   莱姆斯愣了一下,这足以让充满蒸气和热水的浴室一下子变冷。从进门时两人刻意营造出来的欢乐气氛荡然无存。   莱姆斯马上说:“我很好。”   这很没有说服力。所以直到卢平夫人在外面叫他们出去的时候,浴室里的三个人一直没有说话。   他们喝了魔药,吃了迟来的晚餐,然后被卢平夫人赶到了莱姆斯的卧室里,让他们三个一起躺到那张已经被魔法变大的床上睡觉。   “明天,你们有更多的时间说话,现在睡觉。”卢平夫人不是一个可以违抗的人,从见面的那一刻,两个格兰芬多就察觉到了,所以他们当然表现的非常乖巧。但当卢平夫人关灯关门出去以后,他们立刻一左一右抓着莱姆斯小声说话。   “老朋友,我真想你。”小天狼星叹息着说,三人紧紧挤在一起。   詹姆斯习惯了黑暗后看着这个显得格外空旷的卧室,除了床、桌子、椅子和书柜之外,这里没有其他家具,也没有小摆设,男孩子的房间总是有一堆各种各样的垃圾的,他的房间就连波特夫人都不肯进去打扫,‘那里简直就是个垃圾场!’,波特夫人曾经这样形容,而他在自己制造的垃圾里也生活的格外恣意。   而莱姆斯的房间显然没有任何各人特色——如果空旷也算一种特色的话,甚至他的床单和被子也都是白色的。   察觉到詹姆斯的视线一直停留在房间里,莱姆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知道他的房间不是那么‘酷’,或许下回他可以在房间里放点小恶作剧玩具。   小天狼星趁莱姆斯不注意时狠狠踢了詹姆斯一脚,可毕竟他是越过莱姆斯去踢他的,除非莱姆斯的神经比巨怪还粗,不然他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詹姆斯也后知后觉的发现他让他的朋友尴尬了,如果是小天狼星,他会立刻开始嘲笑他,但既然是莱姆斯,又是现在的莱姆斯,他突然变得开始体贴别人了。   他清了清喉咙,开始复习老波特先生曾经教育过他的贵族的恭维方式:“你的房间,真不错。”   小天狼星无望的翻了个白眼。   詹姆斯当然知道他干砸了,这让他那堪比巨怪的厚脸皮居然渐渐的红了,他坚强的看着莱姆斯说:“我是认真的,如果我的房间能像你的房间这么整洁,我的妈妈会激动的晕过去。”这倒是真的,他的床上绝不会有这么纯白的床单,波特夫人只会给他用花的深色的床单,纯白的?除非他不在家。   莱姆斯发笑了,自从他被带回家后这还是他第一次发笑。   “谢谢,詹姆斯。”   听到这声道谢,两个格兰芬多觉得浑身不自在。   “咳,不,莱姆斯,应该是我们向你说对不起。”小天狼星沮丧的说。   “兄弟,都是我们的错。”詹姆斯在另一边说,“你看,我们原本以为那就是个恶作剧,跟我们上学以来干的都一样。我们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小天狼星再次狠狠瞪了这个不会说话的詹姆斯一眼,让他闭嘴,然后他对莱姆斯说:“对不起。莱姆斯,我们没有任何借口能推卸责任。是我们让你没办法上学,不过你放心!我们一定会努力让你回来霍格沃兹的!”   小天狼星很想让莱姆斯相信他的话,他想让他的朋友不要放弃希望。可惜的是就连他也没有自信,他们所有的努力都失败了。莱姆斯不能回到学校去了。   “是的!莱姆斯!我们一定会让你回到霍格沃兹去的!”詹姆斯也这样向他的朋友保证。就算让他把霍格沃兹给搬到莱姆斯的家门口,他都要做到!   可是莱姆斯没有像他的两个朋友想像的那样高兴,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城堡。他平静的说:“不。詹姆斯,小天狼星,我不打算再回到霍格沃兹去了。”   这个回答让詹姆斯和小天狼星都从床上跳了起来!他们大喊道:“为什么?!”   他们没想过莱姆斯居然不想回到霍格沃兹?   莱姆斯赶紧把他们两个拉住,竖起手指放在嘴边:“嘘!别大声叫。”   他安抚住了两个朋友,但却不愿对此作出解释。   “很晚了,我们睡觉吧。明天我带你们去树林里玩,有时还能看到狐狸和兔子呢!”莱姆斯装作很有兴趣的说。这就是他的家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的好处了,在离卢平家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树林,因为周围没有人烟,显得相当阴森。卢平先生觉得这样很好,那些麻瓜就不会跑到这里来了,也不会有人碰到莱姆斯。就算他的儿子是一个狼人,他也不希望把他关在家里,外面广阔的原野可以让他的孩子尽情奔跑。   两个格兰芬多不满意他们的朋友这种敷衍的态度,但确实很晚了,而且他们也很累了,所以三人很快睡着了。   但是就在他们睡下去不久,突然一声恐惧的尖叫在房间里响起。在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醒过来之前,他们先感到睡在他们两个中间的莱姆斯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跳了出去,然后赤脚跑出房间。   “莱姆斯怎么了?”詹姆斯抓了抓他无药可救的头发,迷迷糊糊的说。他还没完全醒过来。   小天狼星睡得比他轻,卢平家应该已经尽全力让他们的儿子住得舒适了,可这还是不能跟布莱克家相比,而且他从来没跟别人一起睡过,这让他很不习惯。所以在尖叫声响起后,他很快醒过来了,听到詹姆斯的话,顾不上多说,披上外套就下了床。   “我们去看看。”他说。   他们两个披上外套走到客厅,发现卢平夫人正抱着莱姆斯,而他们的朋友看起来完全崩溃了。他在哭,还在大叫。   “莱姆斯,莱姆斯,不用怕,什么事都没有,你在家里,非常安全。”卢平夫人熟练的哄着她的孩子,并用不算强壮的胳膊将他抱了起来。   “你抱他进去吧。”卢平先生出现了,看来他们夫妻两个都还没睡。   卢平夫人把莱姆斯抱到了他们的卧室去,而卢平先生友好的对詹姆斯和小天狼星说:“吵醒你们了吗?别担心,莱姆斯只是作恶梦了,明天他就没事了。”   他送他们两个回到卧室去,小天狼星在他离开前关心的问:“先生,莱姆斯他没事吗?他怎么了?”   卢平先生看起来就像莱姆斯一样沉默而温和,他想了一下才说:“哦,没什么。莱姆斯只是不习惯跟别人一起睡,他从小就是一个人睡的。”   等他出去后,詹姆斯和小天狼星坐在床上,完全没了睡意。   詹姆斯说:“这不可能,在霍格沃兹的时候,我们四个人住在一个寝室里,莱姆斯从来没有做过恶梦。”   小天狼星没有说话,其实他跟詹姆斯一样好奇。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提议两人去偷听卢平夫妇的话,找出莱姆斯做恶梦的真正原因。但现在他不会这么做了,他学会了一件事,就是看起来似乎只是无伤大雅的小问题,说不定他们的行为会带给别人想像不到的伤害。   他们两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辗转难眠,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睡着。   早晨,卢平夫人为他们准备了非常丰盛的早餐。吃完之后,看起来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莱姆斯带他们去了外面的小树林。   还有两天就到圣诞节了,厚厚的积雪快要把人淹没。他们在雪地里打雪仗,找狐狸和兔子洞,玩得非常开心。   现在詹姆斯跑到别的地方躲起来了,莱姆斯和小天狼星一起找他。可是小天狼星却拉住莱姆斯。   莱姆斯等了一会儿,拉住他的小天狼星明显是有话想说,可是他的嘴好像被堵住了。他笑着问他的朋友:“怎么了?小天狼星,你想告诉我什么?”   小天狼星像是第一次看到莱姆斯一样看着他,他突兀的说:“昨天晚上,你的恶梦是因为我们睡在你旁边吗?”   莱姆斯的脸色突然变得比雪还白,他僵硬的笑了笑:“……嗯,我不太习惯有人跟我一块睡。就算是在学校里,我们也是一人一张床的。”   小天狼星的脸色看起来像是被人狠狠揍了一顿,他努力把话从喉咙里挤出来:“……是我们吓着你了吗?”   莱姆斯猛得甩开他的手,这个可怜的朋友还在努力对他微笑:“怎么会呢?小天狼星,我们一起住了四年的寝室,你们熟悉的就像我自己,我怎么会被你们吓住?只是一个恶梦,我梦到自己淹到南瓜汁的杯子里了。”他走了几步,匆忙的说:“我们去找詹姆斯吧。”   他走了两步,没听到小天狼星的声音,回头一看,他的朋友捂着脸蹲在地上,他立刻回去,发现他正在哭。   “对不起……莱姆斯……对不起……”小天狼星喃喃重复着,他想给自己一个阿瓦达!   “不!”莱姆斯抱住自己的朋友,“这跟你们没有关系!小天狼星!”   很显然,就连莱姆斯也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他的谎言苍白无力。   詹姆斯躲在一棵树后,他全身僵硬,像一座雕塑。   午饭时,他们三人回到卢平家。发现小里德尔教授已经找到他们了。在感谢卢平夫人的招待之后,他们的教授带他们回到了霍格沃兹。   让人意外的是,这次他们两人谁都没有提出要带着莱姆斯一起回学校。   目送着他的朋友们离开,卢平先生揽着自己的儿子的肩膀,问他:“这样好吗?莱姆斯,如果你想回到学校去跟你的朋友们在一起,我想,我们可以去求求邓布利多校长。”   “不。”莱姆斯坚定的说。   ——他不想伤害他的朋友们。每天在恶梦里看到小天狼星或詹姆斯被自己咬死已经很可怕了,他不想有一天恶梦成真。   在那天晚上,他半梦半醒时碰到身旁的朋友,恶梦和现实突然联系在了一起。他就着昏暗的光看到旁边闭着眼睛的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时,已经快吓死了。虽然他立刻跑了出去,但剩下的时间他不敢入睡,害怕在梦里再梦见一回。   从回到家里以后,他总是在梦里看见被自己吞下一半的朋友。有时候是在一个空旷的地方醒来,身旁有一具没有头的尸体,而他毫无记忆。然后他想起来昨天是满月,他杀了人!接着他就发现尸体穿着霍格沃兹的校服!那个尸体是小天狼星!   有时候,则是天刚刚亮的时候,就像他每天早上准备去上课之前。他发现自己醒得特别早,寝室里没有一点声音。阳光从窗外洒进来。   他去叫醒睡在旁边床上的朋友,掀开幔帐时詹姆斯好像还在睡,他嘻笑着揭开他的被子,发现他的两条腿已经消失了,而他的嘴里有血腥味,牙齿甚至还没有完全收回去。   ——他是危险的狼人。   虽然他痛恨这个。可这是他的责任。他已经发现了,为了他的朋友们好,为了不让恶梦里的一切真的发生,他必须要承担起他的责任来。在能证明自己是无害的,能够控制的之前,他不会到不能保护自己的人群中去。就像爸爸和妈妈为了他而住在这里一样。   ——他是一个勇敢的格兰芬多。不会推卸自己的责任。他同时也是一个巫师,他会像一个真正的巫师那样,不会被狼人打败。   在霍格沃兹,小天狼星和詹姆斯迅速被布莱克夫妇以及波特夫妇带回家过圣诞节,对于他们偷跑的处罚,邓布利多校长表示既然是放假后才出的事,当然不会有扣分和禁闭。   圣诞节假期匆匆过去,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在家里表现的都十分消沉,这让他们的父母非常担心,布莱克夫人甚至亲手给她的两个儿子做了樱桃布丁,天知道自从他们五岁以后就再也没吃过妈妈亲手做的小点心了。   在回霍格沃兹的火车上,他们两人理所当然的坐在了一个车厢里。比起隔壁车厢的热闹,这里安静的就像坟墓。   在一片沉默中,詹姆斯先开口了。   “你认为……就是这样吗?”他说。   小天狼星看着车   107、第 107 章 ...   窗外飞驰的景色。“嗯。我想应该就是这个原因。”   莱姆斯的惊叫他们听得很清楚,那不是对恶梦的惊叫。他在醒过来后几乎就像他们两个是魔鬼草一样逃走了。   莱姆斯害怕的是他们两个。   原因一点都不难猜。他们本来就擅长找到城堡或教授不想让他们知道的事。莱姆斯跟他们是同校四年的朋友,在他们闯进密室之前一直都是朋友。是什么能让莱姆斯害怕他们两个?   “他差点咬了我们,他在害怕这个。”这甚至成了莱姆斯的恶梦。说不定在暑假时他做了更多。   小天狼星逃避般的看着窗外,而他的朋友也没有看他,他从进车厢以来一直都对地板充满兴趣。   “詹姆斯,”小天狼星说,“我第一次觉得我自己是个混蛋。”   詹姆斯看着地板:“……嗯。”   ——我们毁了莱姆斯的一生。这仅仅是因为他交了两个混蛋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成功了!在晋江恢复之前都改在白天更新。今天没有了,明天白天更新。大家明天见   108   108、第 108 章 ...   重新回到霍格沃兹的小天狼星和詹姆斯让人觉得他们一定是别人喝了复方汤剂假扮的。他们开始疯狂的学习起来。   在下半学期,霍格沃兹五年级的学生要参加他们的普通巫师等级考试,这是他们在学校期间最重要的考试之一。   但是从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一贯的表现看来,他们不像是对考试成绩这么在乎的学生。所以大家都很吃惊,连麦格教授都把他们叫来问了一遍。   “我们认为我们应该努力了。”小天狼星说。   “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詹姆斯这么说。   麦格教授没有办法,只好说:“那么,我希望你们注意身体,不要因为考试而……失去理智。”   邓布利多校长跟麦格教授谈过,两人都认为他们突然这么努力学习是为了莱姆斯·卢平。   “这是孩子们的友谊,我们在一旁看着就行了。”邓布利多校长安慰麦格教授道。   事实就像他们想的那样,在经过一个月的密集学习之后,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终于把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课本给重新复习了一遍。这看起来很蠢,但很有必要。他们迅速跟上了其他同学的复习速度,并能够制定出详尽的复习计划了。   到这里为止,詹姆斯把剩下所有的工作都交给了小天狼星,由他把他们整理出来的复习资料送给莱姆斯,他必须去魁地奇队了。   “五年级还剩下两场,还有六年级和七年级,我会保证斯莱特林每年都得到魁地奇的胜利。”詹姆斯对自己说。   从卢平家回来之后,他不得不再次想起他跟斯内普的恩怨。如果仅是一次的恶作剧就带给莱姆斯这么大的伤害,那以前的四年他对鼻涕精所做的那些事,可能不是一次道歉就能偿还的?   但他实在不想再去跟鼻涕精说对不起了,一次的经历就够了。他决定用别的方式来补偿他,让斯莱特林得到魁地奇的胜利看起来是个好主意。   小天狼星开始做双份的工作,包括魔咒学、变形学、魔药学、草药学、天文学、魔法史和黑魔法防御术。这让他恨不得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或者他最好能不需要睡觉!   詹姆斯开始折腾格兰芬多的魁地奇球队,他要求每天都要训练!从下课后的五点开始一直到晚上九点,分做两队进行对抗。队员们连吃晚餐都只能在球场上。   三月,魁地奇球场的草坪返青了。在这里举行了斯莱特林对拉文克劳,当然是由格兰芬多和赫夫帕夫出战。在开赛前,詹姆斯·波特骑着扫帚飞到斯莱特林的看台,对人群中的西弗勒斯·斯内普喊:“斯莱特林必胜!”   斯内普一口矿泉水喷出去,抬头时詹姆斯已经飞走了。他擦擦嘴,扭头问旁边的同学:“你们给格兰芬多们下咒了?”   詹姆斯·波特带领的格兰芬多队就像服用了双份的多伯药剂,对着赫夫帕夫队就冲了过去!一场混战结束后,格兰芬多队以六百七十分领先赫夫帕夫的二百二十分,并在一个小时零三分钟时成功抓住金色飞贼,带给霍格沃兹师生们一场精彩的比赛。   一个月以后,斯莱特林对战赫夫帕夫,由格兰芬多队和拉文克劳队出战。詹姆斯·波特同样以压倒性的气势为斯莱特林赢得了胜利,得到斯莱特林的欢呼和医疗翼庞弗雷夫人的仔细检查——他的朋友们怀疑他中了强力混淆咒或服用了迷魂水。   等到其他同学开始准备期末考试的时候,普通巫师等级考试开始了,这次考试将持续两周的时间。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已经看起来像禁林里的野人了,他们没有多少时间用餐睡觉,越到考试临近,他们越紧张,这直接反映为天天跑去堵麦格教授,问她莱姆斯什么时候可以来参加考试。   “教授,他可以早点来。”小天狼星在前面堵住麦格教授说。   “是的,教授,他可以向您请教一些问题。”詹姆斯在一旁说。   “这不行,布莱克先生和波特先生。考试当天卢平先生才会回到霍格沃兹来,考试结束他就必须离开。而且我必须提醒你们,你们的考试地点是不一样的,你们很可能见不到面。”麦格教授对自己学院的这两个男生十分头痛。可是最近这段时间里,他们的努力也看在她的眼中,这让她不得不用更多的耐心来面对他们的这种无聊的问题。   “为什么?!”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再次大喊起来。在他们看起来这完全没有必要,就算莱姆斯是狼人,可是在白天他又不会咬人。这简直就是歧视!   麦格教授没办法向他们解释,校长和教授们都对此商量过很多次,他们认为如果在此时让莱姆斯·卢平跟大家一起考试,很可能同学们对他的态度会影响他的发挥。为了让他能更好的参加考试,才决定让他自己考。在以后的霍格沃兹可能也会有这样特殊的学生,有了这个前例,之后再发生同样的事,学校也可有前例可循。   “好了,先生们,你们现在应该去复习了,我期待着你们的成绩单。”麦格教授把他们赶了出去,两个格兰芬多像愤怒的狮子一样站在走廊里。   “我们走吧。”一分钟后,小天狼星把詹姆斯拉走了,晚上他听到詹姆斯在床帐后背了一晚上的魔药学,一边背一边咬牙切齿。   莱姆斯·卢平在第一次考试前两个小时回到霍格沃兹,他的父母一起陪他来。小里德尔教授前来接他们。   “欢迎你们,你好,莱姆斯。”小里德尔教授跟卢平夫妇握手后,请他们留在会客室,然后他送莱姆斯去考场。   他们来到了魔药课教室。现在这里一个人也没有,所有的坩埚都收起来了。小里德尔教授让莱姆斯坐下,等到铃声响起,他给莱姆斯发卷子。第一个考试是魔药理论,下午是魔药实践。   “你有190分钟。”小里德尔教授拿出一只沙漏放在讲台上,“开始吧。”   莱姆斯在收到考试安排之后就知道他会在特殊考场参加考试。不过他以为会是在哪个空教室,没想到居然会是魔药课教室。   瑞德安排好一切后就坐在讲台后拿着一本书看,由他监考莱姆斯·卢平是由邓布利多校长决定的。他很清楚这是那个老巫师搞得鬼。让他更多的看到他对莱姆斯·卢平这个孩子做了什么。就连送考试安排这样的小事,明明让猫头鹰送去就可以,偏偏让他亲自送去。   不得不说,这样是有用的。如果在密室之后他再也没见过莱姆斯·卢平,那他早就把他忘到脑后了。但现在一次次‘不得不’照顾他之后,这个孩子在他的眼中再次鲜活起来。而且他怀疑妈妈跟校长早就商量好了,总是没隔几天就问他‘那个叫卢平的学生怎么样了?’,他在一遍遍回答的时候也在心里把莱姆斯·卢平的事一再的回想,到现在他已经可以迅速回忆起关于莱姆斯·卢平的每一件事,包括他复习到哪里了。   190分钟的考试时间对莱姆斯来说是足够的,他在一个半小时后就答完了全部的题,除了实在没有印象的之外,其他的大概能答对八成左右。他把剩下的时间用来检查,对一些不能确定的问题推敲出可能正确的答案。   剩下十分钟的时候,小里德尔教授走下来站在他身旁看,莱姆斯很紧张,他已经有一整年没有上过魔药课了,虽然在家里他也努力复习过,可是说实话魔药学他以前就不是特别擅长。   然后他奇怪的看到小里德尔教授在几个选择题和判断题上虚点了几下,等教授离开后,他重新再看那几题。包括两个计算题一个逻辑题,他本来还是很有自信的,可是现在再看又不确定了。在响铃前一分钟,他一咬牙,把那几个答案改了。   当他把卷子递给小里德尔教授时,他像邓布利多校长那样对他眨了眨眼。结果他就保持着一脸合不拢的笑离开魔药课教室。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就等在外面,等他出来两人一起扑上去抱住他!   “莱姆斯!我的好朋友!我终于见到你了!!”两人一边叫着一边使劲揉他的头发使劲拍他,小天狼星还激动的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口。   被两个人挂在身上,莱姆斯几乎快栽到地上。小里德尔教授拿着他的考卷出来时说:“卢平先生,我要去一趟校长室,所以你能在这里等我一下吗?”   “当然,教授。”莱姆斯说。   小里德尔教授扬起下巴指了指魔药课教室:“你们可以进去坐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谢谢!教授!”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飞快的拉着莱姆斯跑进魔药课教室,他们迫不及待的要问莱姆斯很多问题。   “你复习得怎么样?我让猫头鹰送去的羊皮纸你都看了吗?”小天狼星说。   莱姆斯连忙说他都看了:“小天狼星,谢谢你,你做得太多了。”他给他送的那些课堂笔记和复习资料,甚至包括一百五十张他亲手画的天文图,上面标出了所有的恒星和卫星的运行轨迹。   詹姆斯的眼圈发黑:“没事,你能照着那个背的话,这次考试绝对没问题。”他制作了魔法史的时间简表、大事迹简表和重要人物图谱,特别是重要人物图谱,他现在可以自豪的说他能说出整个霍格沃兹所有学生的祖宗们都干过什么大事,甚至连布莱克家族一共出了几个雷古勒斯·布莱克他都知道。由于同一个家族中同名的人太多,他现在跟小天狼星说话时都习惯这么说‘你家的那个没生孩子的雷古勒斯·布莱克,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儿子,我不是说你,他有一个哥哥阿克图卢斯,就是你爷爷……’   小天狼星每次都会用清水如泉让他醒醒脑子。   由于两个朋友一直在抱怨学校不肯让他早点来,又消沉的说他们很抱歉,都是因为他们他才会这么倒霉,再加上他们一直在努力准备考试,所以看起来简直像食尸鬼一样阴森。莱姆斯不想让朋友们一直说那些不开心的事,就提起魁地奇想让大家换个心情,说:“对了,詹姆斯,你没有告诉我,这两次魁地奇你打得怎么样?一定赢了吧?”   可是詹姆斯的脸色更加阴暗了,小天狼星小声的告诉莱姆斯,由于詹姆斯在魁地奇比赛时太努力给斯莱特林加分了,现在几乎可以确定斯莱特林将获得今年的学院杯——除非格兰芬多能在半个月内为学院加上一千分。   “……他两次比赛为斯莱特林赢了一千三百分,现在斯莱特林的宝石是剩下三个学院的总合。”小天狼星声音越来越小,因为旁边詹姆斯的脸色越来越黑。   莱姆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能安慰的拍拍詹姆斯的肩膀。   “詹姆斯,至少你赢了。”他说。   詹姆斯没有告诉他的朋友们他为什么这么努力给斯莱特林赢球,因为他没办法说出他是想补偿鼻涕精,那么他的朋友们会更怀疑他中了混淆咒,还是不可逆转的那种。   考试结束后,莱姆斯回了家,他的两个朋友说定暑假要到他家来玩。   “莱姆斯,我爱死你家外面的树林了,你知道,布莱克家只是一幢阴森的大房子。”小天狼星哀求道。   “莱姆斯,上次你说过要带我们去抓狐狸,这个暑假我一定要去你家!”詹姆斯已经开始准备他去野营的帐篷了,到了卢平家,他一定要住在帐篷里野营!   两个朋友这么热情,莱姆斯稀里糊涂就答应下来了,可当他回到家就后悔了,他担心他的朋友们的父母不会让他们来。   卢平太太给他出了个主意,要他写信告诉他的朋友们必须得到家长的同意才能来。   “如果他们的父母同意的话,我会让你爸爸去接他们的。”卢平太太说。   莱姆斯知道这是最好的办法,但他认为这样一来,他的朋友们可能就没办法来了。他给他们写了信,然后就天天等着回信。   两天后回信来了,让他意外的是布莱克夫妇和波特夫妇都同意了。   这是为什么?   莱姆斯奇怪极了,他仔细又看了一遍信,发现布莱克夫妇写道‘既然有教授的保证,那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拒绝’,而波特夫妇是‘如果校长认为这样好的话,当然没问题’。   ‘校长’当然是指邓布利多校长,而‘教授’是指谁呢?   莱姆斯认为可能会是小里德尔教授,他也希望会是这个一直对他十分照顾的教授。他开始期待了。   七月十五日,早晨七点钟,莱姆斯就起床了,他穿好衣服就坐在正对着大门的客厅里,连早餐都是在这里吃的。   九点钟时,终于有人敲门了。   不等卢平太太从厨房里出来,莱姆斯就飞奔去开门了。门外正是小里德尔教授和他的两个朋友。   “早上好。”小里德尔教授跟卢平太太打招呼,而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早就跟莱姆斯抱在一起嗷嗷叫了。   三个孩子跑出去玩之后,小里德尔教授把他们的行李交给卢平太太,并商量好了时间再来接这两个孩子。   “满月前我会来接他们,那么,祝您愉快。”瑞德本想立刻告辞,但卢平太太留他吃午餐,他也想多观察一下这三个孩子,就答应下来了。到了午餐时间,三个孩子浑身是泥的跑进来哈哈大笑,在所有的房间里追逐打闹,仿佛他们只有五岁。   “真让人意外。”瑞德放下茶杯说。   卢平太太却很高兴:“他们是孩子,不是吗?”   瑞德突然觉得可能在他的妈妈的眼里,他也只是个孩子,所以就算现在她还是会把他当孩子一样教育。   “是的。”他说,再看这些格兰芬多就不是那么蠢了。   作者有话要说:天还没有黑哦,明天还是白天更新,大家明天见。   多伯药剂=兴奋剂   我实在找不出其它合适的药剂   109   109、第 109 章 ...   夏天的卢平家就是一座神秘的宝库。虽然这座房子只是一个简单的木屋,但它旁边有一个漂亮的树林,树林外是一片山坡,三十英里外才有他们的邻居。   莱姆斯在这里很安全,他不用担心自己变成狼人后会跑出去伤了人。而当他是一个孩子而又没有朋友跟他一起玩的时候,这座树林能给他所有想要的欢乐。今年夏天,有两个朋友来跟他分享这一切。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像这样尽情的玩过。他们在树林间的小溪捕鱼,由于不能在校外使用魔杖,他们用的是麻瓜的鱼网,那里还有透明的小虾和小蝌蚪。   他们也可以爬树,搜集他们能找到的所有的虫子做成标本。   卢平先生像他答应的那样带他们去猎狐狸和兔子,他们还找到了松鼠和各种鸟,有一些他们需要翻书才能知道它们叫什么名字。   到了晚上,他们三个住在了帐篷里,哪怕旁边不远处就是卢平家的房子,但睡在帐篷里非常有趣,他们可以一直说话直到卢平太太出来看他们是不是在乖乖睡觉。   他们还骑了扫帚,这里离麻瓜的村庄很远,他们可以升到很高的天空中玩魁地奇,互相扔一颗从树林里找到的榛子。詹姆斯骑着扫帚飞到一个树枝间的鸟窝旁,那里有三只刚刚孵出来的小鸟正在叽叽喳喳叫,五分钟后他的朋友们找到他,而他声称他学会了鸟的语言,十分钟后鸟妈妈回来,追着他啄了他一个小时。   而他们的暑假作业也没有丢下。吃完晚饭后,卢平夫人会看着他们写作业。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刚刚知道卢平夫人是一个拉文克劳,而就算她毕业了,她也有一个大书柜,那里能找到所有他们没看过的书。   一切都那么的充实而快乐,这让他们直到满月前一天都忘了他们还要分开。   小里德尔教授准时来接他们了,这简直就像告诉他们假期要结束一样。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哀号起来。   “不!我们不想离开!”小天狼星后悔答应他的父母要在满月时回家。   “我们可以留下来!说不定卢平先生会需要我们帮他看住莱姆斯?”詹姆斯很快给他们找了一个好理由留下来。   瑞德看着这两个男孩在找理由,他决定给他们十分钟认清现实。他坐下来,而卢平夫人给他端来一杯茶。   “男孩们。”他端起茶,“你们有十分钟告别。”然后他转头对卢平夫人说,“这些松饼真是太好吃了!”   “谢谢。”卢平夫人说,把饼干盘子往他那里推了推:“你可以再尝尝果酱,这是我自己做的。”   三个男孩跑回莱姆斯的房间,他们必须要在十分钟内商量出一个让他们能留下来的好办法,比如突然生了不能移动的病?   莱姆斯看着他的朋友们在那里激烈的讨论着,包括趁着大人们不注意跑到树林里,詹姆斯肯定他看到树林里有一个蜂巢。   “我们可以让蜜蜂叮我们!这样我们就能留下来了!我们可以昏倒!”   这个办法实在是需要真正勇敢的人才能去实施。   小天狼星考虑了一分钟,像一个真正的勇士那样说:“好的!我们就这样干吧!”他肯定道,“如果我们能在这里留到今天晚上,那就能说服他们就算满月也不用带我们走!”   这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但莱姆斯不能让他的朋友们跑到蜜蜂巢去,只是为了留下来,而且他们留下来也太危险。他不能冒险让他的朋友们再看到他变成一个怪物,那可能会真的毁掉他们的友谊。天知道当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回来找他的时候,他有多么的感谢梅林。   “不。”他说,他拒绝了他的朋友们留下来。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扭头看着他,他们围在他们的朋友身边:“莱姆斯,我们想陪着你。”   “我知道。”莱姆斯低着头,他怕他会被他们说服,所以他的语速很快:“我不会有事的。我是说,我的爸爸会保护我,他也能保证我不会伤害别人。”   他飞快的看了朋友们一眼:“他是一个阿尼玛格斯,他能变成一只棕熊。那很大,他能轻易的让狼人趴下来,只要一巴掌。”然后他的爸爸会让他安静下来,不会让他在变成狼人后跑出去伤人。   “哇。”他的朋友们赞叹的轻呼。   “那可真酷。”小天狼星说。   “太棒了。他是怎么办到的?”詹姆斯问。   “在我小时候,那时候我变成狼人时还不太大,他们可以把我关在屋子里。”莱姆斯回忆道,这些都是他的爸爸和妈妈告诉他的,其实他不记得变成狼人后自己都干了什么。   “但是当我长大后,那就不太容易了。我可以轻易的从窗户跳出去或者打破门。就算魔咒也阻止不了我,狼人很厉害。”那段时间,每次满月结束,他的爸爸和妈妈都浑身是伤。   “后来,他们要想出一个办法关住我,或者说不让我伤人。”其实爸爸他们宁肯伤害自己也不愿意伤害他,哪怕当他是一个狼人的时候。   “所以爸爸想出了这个办法,他想如果他也能变成一个强壮的动物的话,至少他能控制住我。而且,狼人只在面对人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攻击性,如果是一个动物,它是不会想去咬的。”莱姆斯很快结束了这个故事,小里德尔教授说的十分钟快到了。   “他和妈妈一起学习阿尼玛格斯,最后他成功了,而妈妈没有。他说幸好他的阿尼玛格斯化形是一头棕熊,那代表他在面对我的时候有足够的力量。”   他说完了,然后看着他的朋友们。   而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看起来像是有了一个主意,他们在安静的思考。   小里德尔教授等了他们十五分钟,等他找过来的时候,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很轻易的就答应离开了。   “满月后我们会再回来的,莱姆斯。”小天狼星拥抱他的朋友。   詹姆斯却跟卢平先生握手:“非常谢谢您的招待,先生。”   “欢迎你们再来。”卢平先生非常喜欢这两个小客人,他们让莱姆斯非常快乐。   小里德尔教授带着他们向卢平一家告辞,然后离开。在他们回到伦敦后,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无疑不想这么早就回家,他们提议他们可以先去另一个地方。   “你们想去哪里呢?”小里德尔教授好奇的问。   他们两个认为小里德尔教授不是那种通常意义上的‘大人’,告诉他也不会有问题。   “我们想去对角巷,教授。”小天狼星说。   “我们想去丽痕书店。”詹姆斯说,他一本正经:“我们认为我们需要更多的知识。”   小里德尔教授露出一个非常有趣的微笑,好像他完全明白他们想干什么,而他也不打算阻止。   “那么,为了更多的知识。”他说,然后带他们去了丽痕书店。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从来没有表现的对书店有这么大的热情,他们一进去就分别跑向书店的左右两边,然后扫荡了整间丽痕书店。   瑞德在柜台处翻看他们打算买的书,包括《神奇生物探秘》、《危险的神奇生物》、《你应该知道的神奇生物,他们离我们并不遥远》、《危险的变形术》、《巫师变形术》、《改变自己》,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很多。   他们每个人都拿了十几本,结账后他们离开书店。瑞德凑近他们说:“看来你们有一个计划。我必须要说,在试验这个的时候,你们需要有大人在旁边看着,以免发生问题。”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抱着他们的书:“不,教授,我们其实没有什么计划。”   “是的,教授。”两人都不敢看他们的教授。   “好吧。”瑞德不在意的说,“如果你们改变主意,可以来找我。我想,我可以给你们一些指导。当然,你们知道我是魔药课教授,所以或许你们可以告诉你们的父母,你们在魔药学上有一些问题。”   既然他们想干点什么,与其让他们自己干,不如他来看着他们。瑞德想,这大概就是邓布利多那个老巫师希望他做的。   而且他也很好奇,这两个男孩这一年表现的比他们之前的四年要好得多。   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不敢相信的看着他们的教授,如果他说的是他们想的那个意思的话。   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家,在应付完父母的唠叨之后赶紧躲回了卧室里,掏出双面镜联络。   “你觉得教授是那个意思吗?”詹姆斯说。   “我想是的。所以,我打算明天就去补习我的魔药课。”小天狼星已经找出了他的魔药课本。   “哦,我也要去!”詹姆斯叫着去翻自己的书包,他说:“你知道,我现在觉得斯莱特林还是有优点的。他们真是不错的家伙。”   110   110、第 110 章 ...   如果说有什么是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没想到的,那就是现在坐在他们面前的男孩。   “斯内普?”小天狼星恶心的说,看起来想让什么在他的眼前消失。   詹姆斯努力把‘鼻涕精’这个词吞回去,他尽量友好的对着那个跟一个大概五岁大的女孩坐在一起的男孩微笑了一下,然后得回一个恶心的表情。   很好,他们在对方的眼中都是一样的。   詹姆斯正在努力变得友好,而小天狼星不想在有两个里德尔教授的房子里惹事,所以他们两个意外的表现的足够礼貌。   “欢迎你们。”葆丝迎了出来。   这还是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第一次看到上过报纸的‘名人’。不算像魔法部部长那样天天在《预言家日报》上说废话的以外,他们的祖父辈顶多是因为掏钱买了什么爵位才会上报纸,而且不会有照片,只会有一行带着家族姓氏的介绍文字,不注意的话会跟悼文看混。   像葆丝·里德尔这样在巫师中有名的麻瓜,还是家里出点什么事就有记者追踪报道的才叫真正的名人,据他们所知,她和她的家庭至少有两次占据过《预言家日报》的头版。   “夫人,见到您十分荣幸。”小天狼星拿出在布莱克夫人十几年的教导下的贵族派头,握着葆丝的手行了一个潇洒至极的吻手礼。   詹姆斯有样学样,抓过葆丝的手也亲了一口。   坐在客厅沙发上的西弗勒斯看到这一幕,严肃的笑了一声:“哼!”在他旁边的阿利安娜感觉这样很新奇,她立刻把手举到西弗勒斯的鼻子前晃了晃。在她晃第二下的时候他已经明白了,他把她的手按下来,可是她马上又举了起来,看来也想试试这个吻手礼。   没办法,西弗勒斯带着他的小朋友离开这里去了小客厅,他不能当着这两个家伙的面干这个。   “年轻的先生们,有什么是我能为你们做的吗?”葆丝其实挺高兴的,说实话,小天狼星·布莱克先生是个英俊的帅小伙子,而詹姆斯·波特,戴着一副眼镜的他看起来却有一种时髦的味道。   ——她年轻的心正在蠢蠢欲动。   显然葆丝觉得这样很有趣。两个年轻的、一本正经的坏小伙子。   “啊,我们来找里德尔教授。”他们两个说。   “哪一个?”葆丝问,家里有两个里德尔教授。   瑞德已经听到声音从书房出来了,他下楼:“妈妈,他们是来找我的。”   “哦,好吧,亲爱的。”葆丝有点失望,在她眼中,显然儿子要比父亲更正经一点,如果是汤姆,她就有足够的理由为了保护这两个孩子。“我应该把茶送到哪里?你们要用小客厅吗?或者回书房去?”   瑞德奇怪的看着他的妈妈,她刚才像阿利安娜一样想到什么有趣的游戏似的那样笑,通常这表示有人要倒霉了。   “我们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最好不要有那么多的东西。我去看看小客厅,你们可以先留在这里喝杯茶。”瑞德把这两个男孩留给他的妈妈,不管她想干什么,哪怕午餐桌上会出现以两个格兰芬多为材料的沙拉也没关系。   他走到小客厅,直接推开门,然后惊讶的看到他的妹妹坐在沙发上,优雅的伸出她的一只手,而西弗勒斯正像一位绅士那样站在她的面前,深深的弯下腰并握着她的一只小手亲吻。   “打扰了。”他迅速关门退出去,并在离开前的一瞬间看到那个男孩红得发亮的脸,而他的妹妹正催促他:“再来一次。”   他脚步轻快的回到大厅,看到他的父亲站在妈妈的座位后面,一手撑着沙发椅背,两个男孩坐在他们的对面,已经把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和上个星期在卢平家发生的事都说出来了。   “……然后我们觉得这样可以帮助莱姆斯。”小天狼星吞下第五个草莓馅饼时说。   “没错。”詹姆斯对巧克力派更感兴趣,他正在努力消灭那一整盘。   “这么说你们是来学习阿尼玛格斯的,为了帮助你们的那个会变成狼人的朋友。”葆丝端着一杯蜂蜜茶,叹气:“那个孩子真可怜。”她拍拍汤姆的手,“亲爱的,你觉得呢?”   “我想的跟你一样,亲爱的。”汤姆说,然后他看到了他的儿子:“瑞德,你们可以用三楼西边的房子,前几天阿利安娜说想要一个游戏室,那里面现在很空旷,所有的家具都搬出去了。只要放一些坐垫,你们可以在里面学习怎么变形。”   “谢谢!里德尔教授!”两个人一起说。   “好的,爸爸,那个房间非常合适,正是我们需要的。”瑞德决定带着他的学生上楼,他慢下一步提醒道:“阿利安娜和赛弗在小客厅,他们在玩游戏。”   “什么游戏?”葆丝警惕的问。   瑞德含糊的说:“关于礼仪方面的。”   葆丝决定亲自去小客厅看一眼。她拿了盘饼干走了。   瑞德带着两个男孩去了三楼,那个房间面向西面,推开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公园。景色还可以。房间里的家具都搬出去了,只剩下壁纸还没换。   他们三人进去,瑞德挥下魔杖变出一些大软垫,然后让两人坐下说:“我想先知道你们对阿尼玛格斯了解多少,这样能让我判断是不是需要从理论知识开始。”   两个男孩保持着他们格兰芬多旺盛的好奇心和箭一般的行动力,所以在听到还需要看书学习‘理论知识’的时候,两人都不免哀号起来。   “教授,我们不能跳过这个‘理论知识’吗?”小天狼星提议,布莱克家的教导让他认为斯莱特林都擅长走捷径,他认为可能他们需要说服小里德尔教授相信他们的能力?   “是啊,教授!”詹姆斯兴奋的说,“其实我们干得不坏,我是说,在学习咒语这方面。只要不让我们学习‘理论知识’。”   瑞德微笑:“很好,我确定你们对我们要学的东西一无所知。让我们就从理论知识开始吧。”他再一挥魔杖,两个男孩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五、六十本砖头一样厚的书。   “哦,不!我受够这些书了!”詹姆斯栽倒在软垫上,在经过上一年的学习恶梦之后,他不想再看到任何一本书。小天狼星跟他一样。   “开心些。我想你们还是非常擅长看书的。”瑞德坐下来,从里面挑出两本书递给他们。   整整一上午,他们一直在看书中度过。到了午餐时间,小精灵哈比特来通知他们。詹姆斯羡慕的说:“小精灵,妈妈一直想要一只,我也想,听说它们能在一瞬间收拾好我的房间。”他已经放弃拯救他的房间了,而波特夫人说等他结婚后,‘这一切就归你的妻子了!感谢梅林!它不会永远是我的问题!’。   小天狼星打击他:“别这样,詹姆斯,它们远没有你想的那么好,相信我,我家就有一只。克利切是我的恶梦,它会出现在家中的每一个角落提醒我应该好好走路而不是滑下楼梯或在走廊跳踢踏舞。”   午餐时他们再次遇到了他们的同学。他就坐在餐桌前,跟里德尔家的人坐在一起而不是像一个客人。看到他们的时候,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他们的名字:“布莱克,波特。”由他先来向他们打招呼一定很不舒服,可他确实这样做了。   他对他们点头。   小天狼星礼貌的假笑一下,詹姆斯迅速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在暑假还要看到讨厌的人实在很痛苦,他们都有同样的感觉。   午餐像在学校里一样好,菜的品种很多,而且都放在桌子上,他们甚至可以用手去拿而不是用刀叉。可能因为餐桌上半数都是孩子,所以里德尔夫人准备了很多的炸鸡和薯条这种孩子会喜欢的食物。   “你们上午学得怎么样?”葆丝好奇的问,当她知道他们是想变成动物以后就一直想看,可是虽然她的家里有两个成年巫师,但他们无疑都不擅长这个。   “我们看了一上午的书。”小天狼星做了个鬼脸,看起来他不太喜欢这种安排。   “大概知道了只要我们不发疯认为自己是一种动物而真的变成了,那才叫成功。”詹姆斯对书中描述的阿尼玛格斯非常不信任,什么叫‘听从内心的呼喊’,‘找到真正的自己’,‘你会发现世界更加广阔’。这看起来统统像骗人的。   “看来你们离成功还非常遥远。”葆丝明白了,“下午继续吗?你们需要下午茶吗?”   “我们下午会做点别的。”瑞德想了一个主意,“我会带他们去伦敦动物园看一看,跟那些动物更加接近说不定会有帮助。”   “哇哦!”阿利安娜的眼睛发亮了。   “你想去看看吗?我的小公主。”瑞德非常愿意宠爱他的小妹妹。   “当然!”她这么说,一手抓住坐在她旁边的西弗勒斯的袖子。   坐在对面的两个格兰芬多跟这个斯莱特林用眼神进行了一场厮杀,看起来他们都觉得这个提议糟透了。   “你们都去吗?那需要我给你们准备一点三明治吗?”葆丝问。她看着隔着桌子的三个男孩,这真有趣,他们就像坐在一起的英国和法国。   两个格兰芬多跟一个斯莱特林的眼神更加激烈的厮打在一起,很好,看来他们还会一起野餐?   四个里德尔都在看着发生在餐桌上的战争,他们面带微笑,看起来一切都那么美好。   “那么,我们一点的时候走。”瑞德拿餐巾擦了擦嘴。   阿利安娜喝光她的杯子里的最后一口果汁就跑回房间换衣服了,她要穿她的新裙子。   “妈妈,你跟我们去吗?”瑞德问。   “不行,我要留在家里准备晚餐,你们会回来吃晚餐,对吗?”葆丝遗憾的说,她真想跟着去。   “对,我们五点以前回来。”瑞德带着三个男孩走了,他需要告诉他们在今天下午的伦敦动物园里,他们必须听话的就像葆丝整理好的厨房,没有吵架,没有恶咒,这样他们会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下午。   当餐厅只剩下葆丝和汤姆时,她忍不住问她的丈夫:“亲爱的,你的化形是什么?”   汤姆还在吃他的鸡排,他喝了一口矿泉水:“不,我不喜欢那种没有意义的魔法。”   “也就是说,你不会阿尼玛格斯,是吗?”葆丝肯定的说。   “……”汤姆坚定的用银餐刀切开最后一块鸡肉,用除了必要之外更大的力气。   葆丝叹气:“我真想看看家里的巫师们都会变成什么,你知道这一定很有意思。”   “一点也不。”汤姆吃完他的鸡肉,放下刀叉说:“变成什么动物,巫师是没办法控制的。他不会想变什么就变什么,但从另一方面说,巫师的阿尼玛格斯化形绝对是最适合他本人的。”   葆丝不明白:“这代表什么?”   汤姆给自己拿了一块果酱馅饼:“这代表有的巫师会接受不了自己的化形。你要了解,那并不都是可爱的,或者有力量的,或者强大的。”   “比如?”葆丝说。   “比如老鼠、蟑螂、苍蝇。你能想像自己变成昆虫吗?”汤姆恶意的笑着。   葆丝恶心的皱眉,好吧,她记得在那三个男孩中好像有一个变成了老鼠。   “还有,”汤姆很乐意用未知的世界打击他的妻子,看在她曾经打击过他那么多次的份上,这真的很不错。“巫师在阿尼玛格斯状态是不能使用魔杖的,当他们是动物时,他们没有魔力,也无法向巫师求助。有很多巫师在化形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死了,所以魔法部要求阿尼玛格斯进行登记,为的就是不造成这样的意外。”   他举了一个例子:“我记得在魔法史上有过记载,阿克德斯先生是有记载以来第一个化形成功的巫师——仅靠推测。据他的夫人说,她在厨房里发现了一只章鱼并用它做了晚餐,而从那天晚上之后她的丈夫就失踪了——她发誓在她家周围买不到那么新鲜的章鱼。从阿克德斯先生曾经进行的试验看来,他应该是想进行阿尼玛格斯的变形,在成功之后希望让他的妻子看一看。当然,惨剧也因此发生了。”   恰好在此时回到这里的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的脸色变白了。   詹姆斯艰难的说:“梅林啊,希望我的化形是个安全的动物,不容易被人送上餐桌的那种。”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111   111、第 111 章 ...   伦敦动物园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至少对巫师来说,它让人惊讶。   站在园区地图前时,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对这个麻瓜动物园能装下这么多的动物真是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麻瓜们居然能把这么多动物放到笼子里?”小天狼星还是第一次这么佩服麻瓜,要知道虽然身为巫师,可他从来没去过巫师的动物园,大概因为《神奇动物保护法》不允许他们将人鱼、马上、独角兽放到笼子里付钱观赏。   区区一天时间他们是不可能逛完所有的园区的,而瑞德也不是一个喜欢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的格兰芬多。他对小天狼星和詹姆斯要求今天一天都泡在这个动物园的要求给于坚决的回绝,说:“我们有一个暑假的时间来逛完它所有的地方,包括另一个新园区。”   “哇!”两个格兰芬多,一个斯莱特林和一个五岁的小女孩都惊叹了,这意味着在这个暑假他们绝对不用担心没事干,这可比关在房间里看书写作业好得太多了。   对巫师世界的神奇生物了如指掌的小巫师们却对麻瓜世界的动物一无所知,而阿利安娜在出门前特地带了一门《动物大辞典》帮了他们很大的忙,因为很多时候他们需要查书才能知道这种动物到底是什么,笼子前面的告示牌太简单了,完全不能满足阿利安娜和塞弗的求知欲。   他们的速度无可避免的被拖慢了,而在瑞德的面前,不管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多心急想看更多的动物而不是在这里对着笼子翻书看一只长鼻袋鼠吃什么。   当他们经过非洲狮的笼子的时候,小天狼星和詹姆斯第一次对留下来多看一会儿跟‘塞弗’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他们两个巴着笼子仔细研究非洲狮身上的每一个细节,如果不是不允许近身观赏,他们甚至想上去摸一摸。   “一头狮子!”小天狼星叹息,“还有比这更适合格兰芬多的化形了吗?我决定了!我要变成一只狮子!”   詹姆斯看着那只非洲狮懒洋洋的舔着一大块牛肉,双眼发亮的说:“我想格兰芬多可以有两只狮子!”   认为终于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阿尼玛格斯形态的两个格兰芬多开始关心起他们的老朋友,小天狼星像个真正的哥们儿那样搭着‘塞弗’的肩膀,并时刻小心他的反击:“亲爱的‘塞弗’。”他甜蜜的说,从里德尔家出来之后,小里德尔教授的妹妹非常喜欢这只斯莱特林,那个小姑娘不了解他是一个阴沉的坏蛋,她还甜甜的叫他‘塞弗’。   所以他也开始快乐的这么称呼他的老朋友。   对面那个斯莱特林的视线表示他很愿意在这里送他下地狱。   “什么事?亲爱的‘布莱克’。”不管怎么努力,西弗勒斯没办法称呼这两个家伙的教名,但他可以尽量的表达自己的善意,至少当着阿利安娜的面,他可不愿意让她看到吵架或打架。这对她很糟,她可能会害怕,甚至会做恶梦。   “咳,我的意思是,”小天狼星讪讪的放下他的手,他意识到他的举动可能不是那么受欢迎,至少小里德尔教授已经冲他微笑了两三次了,那可怕的让他打哆嗦。   “既然我和詹姆斯已经找到了我们的化形动物,那或许接下来我们可以去找找你的?”他扭头,发现他的朋友詹姆斯居然躲到远处去了,他不得不大声叫他:“詹姆斯?你说呢?”他回头继续对‘塞弗’微笑,“我们应该帮帮我们的老朋友。”   通常这个时候,他的朋友詹姆斯应该很乐意出来说点什么,可当他和西弗勒斯互相瞪得眼睛快抽筋,詹姆斯也没过来。   “詹姆斯!嗨,伙计你在干什么?”小天狼星不得不对嘲笑的看着他的西弗勒斯干笑两声,转身去找他的朋友。   “伙计!”他弯腰低声捅了捅詹姆斯,“你在这里干什么?刚才我正在跟鼻涕精说话,你在这里看什么?”他仔细盯着詹姆斯刚才专心致志的看着的一声告示牌,上面是《园区须知》。   “‘所有三岁以下儿童不得在园区随地便溺……’,这是什么?”小天狼星读了一遍,奇怪的看着詹姆斯,“难道你发现阿利安娜想小便吗?”他扭头看看那个一直被小里德尔教授抱在怀里的小女孩,她不在小里德尔教授的怀里就是在‘塞弗’的怀里。   ——或许这个小淑女不肯告诉这么一群男士她的要求?   小天狼星体贴的想着。   “啊?什么?”詹姆斯茫然的抬头,他刚才不想陪着小天狼星再去跟那个鼻涕精做日常交流,但他也不知道怎么向他的朋友解释他突然改变的态度。想像一下吧,如果他对小天狼星说‘伙计,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再欺负鼻涕精了,我担心他晚上会做恶梦’。   ——不。那样他就该做恶梦了。   詹姆斯打消了这个念头,反正接下来的两年他们会很忙,不会有太多机会跟鼻涕精打交道的。   在去草坪野餐前,小天狼星坚持把所有人都带到了公共洗手间,并要求所有人都进去待一会儿。   然后他微笑着弯下腰对阿利安娜说:“亲爱的小姐,你想进去一下吗?”   ‘塞弗’面带厌恶的一把推开正展示绅士风度的他,护送着那个小女孩到女士用的入口处。   在接下来的五分钟里,出入洗手间的各位女士们有幸看到四位年轻英俊的男士等在门口,他们吸引了很多的目光,这让其中的三位男士在坐在草坪上铺开野餐布时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阿利安娜在吃了一个火腿三明治、一个鸡肉三明治和一个水果三明治后就不肯再吃东西了,亲爱的‘塞弗’只吞了一个火腿三明治就领着她去跟草坪上的其他小孩子一起玩了,看得出来那些孩子都是麻瓜,这让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也不停的看向那边。   瑞德不明白他们在看什么,递给他们更多的食物后说:“别担心,有塞弗在,不会有事的。”他非常信任那个斯莱特林的男孩,以前他还不知道,但自从他跟阿利安娜相识以来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耐心,不管阿利安娜的要求多么的令人为难,他都从来没有向她发过火,也没有粗暴的拒绝过她,就算他有时不得不令她失望,也总是避免让她难过太长时间。   这跟在学校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小里德尔教授语气中的信任令小天狼星有点不服,但他谨慎的保持了沉默。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上午,但他已经完全了解阿利安娜在里德尔家的地位,他相信小里德尔教授致力让他的妹妹的第一次麻瓜动物园之旅充满欢乐,如果有人敢破坏这一切,他必定会后悔今天没有留在妈妈的怀里当个乖宝宝。   詹姆斯更直接一点:“小巫师通常会有失控的情况发生,不如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波特是纯血家族,他的父母很小的时候就教导过他不能在麻瓜面前暴露他是一个巫师。麻瓜非常弱小,容易受到惊吓,而且他们一般不能接受巫师或魔力。   今天是快乐的一天,如果发生什么事的话就太糟了。   西弗勒斯·斯内普第一次跟两个格兰芬多抱有同样的想法,他亲眼看到过麻瓜在得知巫师的存在的时候能变成什么样,哪怕他原来还是个不错的人。他只让阿利安娜跟麻瓜小孩子玩了一刻钟就带她回来了。   五点就要回家,考虑到路上的时间,他们接下来只能再去看一个馆了。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推荐‘当之无愧’的爬虫馆。伦敦动物园的爬虫馆建于1849年,经过一个世纪之后,这间爬虫馆可以说拥有整个世界能找到的所有的爬虫类,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它们都被好好的放在这里。   出乎两个格兰芬多的意料之外,亲爱的‘塞弗’对这里毫无兴趣,当然他体会到了两个格兰芬多的‘好意’,这跟他们以前的行为相比,简直可以称作是‘小儿科’的规模。   对这里的动物流连忘返的居然是阿利安娜!   当两个格兰芬多听到从她嘴里冒出的流利的蛇语后惊叹了。   “里德尔家真不愧是蛇佬腔家族。”小天狼星赞叹了一声,整个霍格沃兹都知道大小两个里德尔教授都是蛇佬腔,现在第三个也出现了,看来在未来的里德尔家族中还会出现更多的蛇佬腔。   ——这太酷了。   小天狼星想起自己的家族,虽然一直标榜着巫师纯血贵族,可是整个家族却没有一样能拿得出手来的证明他们家族不凡的能力。这也是他一直看不起布莱克家的原因之一,只会吹嘘自己,用金加隆来买荣誉,就像个暴发户。   跟展柜里的蛇聊了一会儿后,阿利安娜向她亲爱的哥哥要求,她想带那条网纹蟒离开。   “波娃快当妈妈了,它不想把蛋生在这里。”阿利安娜说。   瑞德蹲下来跟那条叫波娃的网纹蟒聊了一会儿后同意了,他说:“可是阿利安娜,你很清楚,妈妈不会允许你养波娃的,你只能把它交给我。”   “没关系。”阿利安娜轻松的说,“六年后我就可以去霍格沃兹了,波娃说它很少见到能听得懂它的话的人,它是不会忘了我的。”   两个格兰芬多发现他们可能要偷渡一条蛇回去!这让他们立刻激动起来了!   “小公主,骑士波特在这里听候您的吩咐。”詹姆斯蹲下来跟阿利安娜平视,握住她的一只手准备亲吻她的手背,但在此之前他就被那个可恶的鼻涕精给踢翻了。   “你……!”詹姆斯愤怒的跳起来,然后在小里德尔教授的目光下把所有不够礼貌的词汇都吞回到肚子里去。   不能当着一个小淑女说这些。   詹姆斯告诉自己要冷静,他不是决定要跟鼻涕精当普通同学了吗?对,让我们放弃一切仇恨吧。   然后他看到那个亲爱的‘塞弗’正掏出手帕仔细的把阿利安娜被他握过的那只手擦干净。   ——去他的放弃仇恨!我要宰了他!   最后是在小里德尔教授快得惊人的动作中,他让展柜变出一个圆形小口,而蛇从里面游出来,同时变得像手指一样细小,等它藏到野餐篮子里之后,一行五人迅速逃离现场。   晚上,在新闻报道中,报道员声称伦敦动物园走失了一只网纹蟒,饲养员称它可能是在他喂食的时候溜出去的。   三个小巫师中的两个稀奇的看着麻瓜电视。   “啊!这照片真有趣,它还能出声!”小天狼星说。   “它能一直动下去,这可真有趣。这是相框?”詹姆斯凑近看电视机。   葆丝严肃的看着瑞德,而他则立刻解释:“妈妈,你放心,那个饲养员是不会有事的,你知道,麻瓜有个叫工会的东西。这只是一次工作失误,他可能只会挨一次骂……我会送份礼物给他的。”   葆丝告诉她这样就可以了,她不可能把汤姆的孩子教成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但至少他学会了为别人着想,哪怕只是一份代表道歉的礼物。   剩下的假期里,小天狼星和詹姆斯一直在为阿尼玛格斯而努力,他们声称他们会变成狮子。   “勇敢的狮子!”小天狼星骄傲的说。   “我们会成为格兰芬多的英雄!两只狮子!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詹姆斯想像着那美好的一天。   到了回校的这一天,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在父母的陪同下到了火车站。他们把行李放到车厢里就立刻去找朋友们了。   然后,他们看到西弗勒斯·斯内普从对面走来。   纯粹是出于暑假里的习惯,小天狼星上前搭着斯莱特林的肩膀甜蜜的说:“嗨,亲爱的塞弗,暑假过得好吗?”   “很糟。特别在看到你的脸的时候。”亲爱的‘塞弗’打掉他的手之后冷淡的说。   周围的同学们都愣了。在下车前,所有人都在说格兰芬多的小天狼星称呼他的老朋友为‘亲爱的塞弗’,这比邓布利多不当校长了更让人震惊。   考虑到去年一年,小天狼星·布莱克和詹姆斯·波特迥异的表现,很显然。   “他们被夺魂咒控制了!一定是黑巫师干的!为了一个阴谋!”   ——这是格兰芬多。   “他们怎么了?难道以前都是骗人的?其实他们是好朋友?真是诡异的友情。或许他们觉得这样很有趣?”   ——赫夫帕夫热烈讨论起来。从小天狼星背叛家门到他为什么会整整四年表现的仇视斯莱特林到现在称呼一个斯莱特林为‘亲爱的塞弗’。真是太精彩了。赫夫帕夫们在心底这样说。   “……奇怪的布莱克,他是想表现自己跟家族或斯莱特林的关系其实还不错?”   ——拉文克劳。   “这是一个阴谋,毫无疑问。”   ——斯莱特林们开始对雷古勒斯旁敲侧击。   “你的父母打算让你继续家族吗?”   “他们是不是什么都没有给你的哥哥?”   “你说他在家里表现得很好?雷古勒斯,我的朋友,我认为你应该小心点了。”   雷古勒斯谢过语重心长交待他要小心自身安全的朋友们,出于好奇,他猫头鹰了他的哥哥,并迅速得到了一封咆哮信。   ‘什么亲爱的?!那个斯莱特林的鼻涕精不是我的亲爱的!!那只是一个玩笑!一个玩笑!!’   雷古勒斯在早餐桌上跟整个学校的人一起看着这封咆哮信咆哮之后化为一堆灰烬,接着,所有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那个喊着‘那是一个玩笑’的格兰芬多身上。   小天狼星像一头发现羚羊的狮子那样冲出餐厅,迅速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几分钟后,餐厅内恢复了交谈,大家开始准备去上课。一个赫夫帕夫小声跟朋友说:“格兰芬多真不会开玩笑。”   他的朋友回答他:“你居然真的相信?这一听就知道,他只是在掩饰。”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112   112、第 112 章 ...   七年级的小天狼星和詹姆斯已经大变样了。他们变得忙碌,事情越来越多。他们必须考虑出路问题,如果毕业了,他们要去干什么。   回到学校来参加高级巫师等级考试的莱姆斯·卢平告诉他们,他在小里德尔教授的指引下,打算去魔法部法律执行司辖下的未成年巫师保护部门工作。   在他们四年级时候,魔法部出台了一部《未成年巫师保护法》,在经过三年的不断完善,这部门已经从一开始的保护未成年小巫师扩大到保护受到不可逆转的魔法生物伤害的小巫师身上,在以前的法律中是没有考虑到他们的。   “我觉得我应该去帮助像我一样的小巫师,既然我跟他们一样的话,我了解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帮助。”莱姆斯虽然看起来比在学校时更安静了,但他坚持要干这份工作。   有一些魔法生物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比如狼人和吸血鬼。吸血鬼的初拥虽然很慎重,但不负责任的父母哪里都有,亲生的尚且如此,何况是制造出来的?这样的孩子们不但失去了永远长大的力量,也很可能会在失去保护后轻易死去。   莱姆斯做这份工作可以说是完全义务的,当然,小里德尔教授说服了魔法部跟他签署了一份工作合同,也将他的名字登录到魔法部部员之中,受魔法部保护。当然,一些劳工补贴、职业防护、意外、疾病、住房、婚姻、生子等等该有的补贴一样没少,但他刚刚工作,这份钱不能说十分的充足,而且在魔法部中还有不少对像他这样的巫师的歧视。   但莱姆斯一点也不在乎!他简直迫不及待就要去照顾那些可怜的孩子了!所以在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后,只能简单的跟他的朋友们告个别就要离开了。   “……你知道,我刚刚发现像我的爸爸妈妈那样爱像我一样的孩子的父母其实没有那么多。”他想起那个叫塞姆伯的男孩,他居然被他的父亲用铁链栓在他们家的扫帚间里!莱姆斯刚找到这个可怜的男孩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男孩每个月只有在满月时才是有危害的,其他时间他只是一个正常的男孩!   可是他的父亲根本不听他的话,并将他粗暴的赶走。   《未成年巫师保护法》颁布的时候,魔法部的巫师前来对这个男孩进行过登记,但因为他是一个狼人,魔法部不能把他送到寄养家庭去,狼人被认为是极度危险的。在巫师世界中的主流声音一直是认为像狼人这种危险生物应该受到驱逐。但另一小部分巫师认为狼人在一个月的大半时间都还是人,所以不同意把他们跟巨人放在一起同样对待。   “……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办法把那个孩子都接出来,还有很多其他的孩子们。魔法部没有那么多经费可以拨给我,所以我没办法租房子来安置他们。”所以他只能常常去看看他们,发现有伤害事件时可以对其父母进行劝阻,严重时可以提出警告或求助傲罗。   “而且到满月时把十个狼人放在一幢房子里也确实太危险,我没有自信能控制住他们,毕竟到那时我也会跟他们一起对着月亮叫。再说我也雇不到那么多的人来帮着我照顾他们,考虑到满月时的威胁,这些人必须足够强大,但我却可能需要他们给我白干或者只拿很少的钱。”莱姆斯找到了他能做的事,然后一大堆问题接踵而来。这些问题虽然急迫,但更让莱姆斯找到了自信,他越来越有干劲了。至于经费的问题,小里德尔教授告诉他更多的应该是依靠捐赠。   “魔法部显然不会为这个买单,至少你不能全靠他们。我们能期待的最好的结果就是魔法部支持你要做的事,并在必要时合适的表态让你能省点劲,或者在某些时候能买到比别人更便宜的东西。在你租房子、买衣服、买食物、药物和支付那些孩子的教育费用时,可以省一些钱。”小里德尔教授说得很直白,几乎是明白的告诉他在他想干这件事的时候,很可能得不到任何支持,不管是来自魔法部还是来自巫师界。   他和那些被伤害的小巫师都是被歧视的一群。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可能得到公正的待遇,而他所要做的不但要压制那些可能会对巫师世界的不公正心怀怨恨的孩子,还要教育他们克制自己的仇恨,让他们学会更好的去爱这个世界上对他们好的人,更好的安排自己的生活。   “这些很难,莱姆斯。”小里德尔教授看着他说,“最困难的不是让那些孩子相信你,而是你可能不会一直坚持下去。”放弃是解决困难最简单的办法。   “我会坚持下去的,教授。”莱姆斯向自己保证,他会做到去爱那些孩子,并让那些孩子爱这个世界。   匆匆的交谈后,莱姆斯就走了,只来得及给他的朋友们一个有力的拥抱。   这次会面不像以前那么兴奋和激动,他们没有兴致勃勃的讨论到什么地方去探险或者詹姆斯又收集了哪些魁地奇明星的卡片。   一个充实,但略带怅然的莱姆斯和他的未来让两个格兰芬多都感受到了一点长大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也绝对不坏。   两人搭着肩膀回到格兰芬多。   “嗨,”小天狼星捅捅詹姆斯,“我还以为你会告诉莱姆斯我们成功了呢。”   在上个月,花了两年的时间之后,他们终于成为了一个阿尼玛格斯。本来这是给莱姆斯最好的礼物,但由于他们的化形不是那么的符合预期,这个惊喜已经数次被推迟了。   詹姆斯翻了个白眼:“想想看,我们曾经在莱姆斯说过多少次,我们的化形是什么样的?”   小天狼星扳手指:“威风凛凛。”   “强大无比。”詹姆斯跟着说。   “拥有尖利的獠牙和王者的风范。”   “所有的动物都会在他的面前拜服。”   两个格兰芬多深深的叹气了。莱姆斯早就知道他们在练习阿尼玛格斯,早在第一次听说卢平先生用阿尼玛格斯陪伴变成狼人的莱姆斯的时候,他们很快就把正在跟小里德尔教授学习这种技术的事告诉了他们的朋友,还吹牛说‘亲爱的朋友,你永远不用担心了!就算以后你爸爸老了,看不住你了,我们也能看住你!绝不会让你伤人的!’。   在知道了朋友最大的秘密之后,两个心思不算细腻的格兰芬多也发现了朋友最大的恐惧不是变成狼人,而是变成狼人后伤人。他们早就打算变成两只狮子后好好保护在满月期的朋友。   但在上个月的魔药课教室里,他们的希望哗啦一下,破灭了。   “宝贝你真可爱!要来盘肉骨头吗?或者尖牙飞盘?”詹姆斯温柔的抚摸自己朋友那硕大的狗脑袋,“我必须要说,你看起来非常像一个‘布莱克’。”然后他扑在地上大笑起来,化形成功的小天狼星扑上去给了他‘轻轻的’一口。   但一个小时之后就轮到小天狼星抚摸他的朋友脑袋上的叉子了,他一边严肃的翻《动物大辞典》,一边说:“从你头上的叉子看,你明年一定能进入青年期,然后就可以用你的大叉子跟别的雄鹿打架争夺雌鹿了,你的发情期在……。”   化形为一头矫健的青年雄鹿的詹姆斯同样‘轻轻的’用他脑袋上的叉子撩了一下他的朋友的屁股,让他头朝下栽在地毯上。   无疑他们的化形跟‘威风凛凛’和‘强大无比’还有‘王者风范’没有任何关系,勉强说来,大概可以跟‘可爱’或‘甜美’放在一起任人观赏。   从头到尾指导他们的小里德尔教授也看到了这幕,他像一个斯莱特林那样微笑着说:“阿尼玛格斯就是这样,他不会让你变成你想变的动物,但一定是最适合你们的。”   但经过这两年的时间,小天狼星和詹姆斯都能看出来小里德尔教授正在快乐的笑着,他一定很高兴看到他们的期望落空。   “哦,他真是一个斯莱特林。”詹姆斯不太认真的抱怨着。说实话,他现在觉得斯莱特林还是挺有意思的,哪怕被他们嘲笑都有一种诡异的幽默感。   言归正转,既然莱姆斯已经找到了工作,两个格兰芬多也开始考虑这件事了。毕业以后还要花父母的钱是一种耻辱,他们早七年前就迫不及待的要离开家当个大人了,从此没有人会念叨他们必须收拾房间、刷牙或叠好脱下来的衣服。   詹姆斯没花太多时间就接到了一份烫金的雇佣合同。从五年级下半学期到七年级的两年之间,他带领的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每次都以超过对手球队一倍的得分获得胜利,实在是令人印象深刻。   英格兰国家魁地奇球队给他发来了聘书,愿意用每年十万加隆的年薪签下他做为找球手!当球队教练和经纪人拿着合同找到他的时候,他嗷嗷叫着一蹦三尺高,没有谈任何条件就立刻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甚至连合同一共几页都没看清。   一眨眼就收起合同的经纪人幸福的叹息:“我爱格兰芬多!”   詹姆斯立刻跟他找到了共同话题,在喝掉半瓶庆祝用的香槟之后,经纪人慢条斯理的抱怨:“我讨厌斯莱特林,你永远别想从他们那里占到一丁点的便宜!拉文克劳会看清合同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包括标点。跟他们签合同不得不再签上一份解释条款,以保证这份合同的每一句话都只有一种解释意思。而赫夫帕夫,通常把合同交给他们之后,我要再花一个月的时间给他们解释这份合同是什么意思,同一个问题他们会重复问三遍以上,因为他们总会忘掉我上次是怎么说的。”   詹姆斯醉得认为天花板正在他的脚下摇晃,但他还是发觉这个经纪人身上的某种他不喜欢的特质,他口齿不清的问:“那么……你上学的时候,是哪个学院的?”   经纪人笑眯眯的说:“斯莱特林。”   詹姆斯打了一个酒嗝:“……真是,毫无疑问。”   托他的福,同年毕业的格兰芬多魁地奇球队的球员几乎都接到了各个魁地奇球队俱乐部的橄榄枝,就连五年级和六年级也有几个格兰芬多接到了这种意向合同,如果他们在未来不会在阿兹卡班或圣芒戈保留一间单人房的话,球队很愿意在他们毕业后也跟他们签一份同样的合同。   如果一份国家魁地奇球队的合同还不足以让詹姆斯赞美梅林,那莉莉·伊万丝终于答应跟他去约会了就让他想抱着梅林跳一曲桑巴舞。   当他兴奋的语无伦次的问他心目中的女神这是为什么之后,莉莉·伊万丝耸耸肩说:“至少……你现在看起来还不错。”   “我还不错?莉莉说我还不错?”詹姆斯幸福的说,十分钟后他回过神来跑去问他的朋友:“你认为我哪里还不错?”他一定要保持优点!   小天狼星打量了他半天,开始努力找他朋友身上的‘优点’,这实在有点难,要知道,他们做了七年的朋友,他怎么从来没发现这家伙身上有优点?   “呃……你知道,你的头发很帅!”小天狼星很高兴自己找到了一个突破口,他用力拍着詹姆斯的肩说:“你知道,我还没见过有人跟你的发型一样!这太酷了!”   然后,“呃……你球打得不错!对!兄弟,你甚至还能进魁地奇国家队!”他又找到一个优点!赞美小天狼星·布莱克!   还有,“对了,你今年还当上了男生学生会主席!哦,我真嫉妒你!兄弟!你太棒了!”小天狼星使劲拍着他的哥们儿,努力把他拍到地板上去。   “我这么好?”詹姆斯自豪的说,他几乎要认为莉莉·伊万丝要爱上他简直太正常了!“你说的对,伙计,我应该对自己有点信心!”他摇晃着脑袋一副自命不凡的架势走出寝室,沿路对所有的姑娘潇洒的抛媚眼。   “我打赌他明天就会被甩。”一个七年级的格兰芬多搭着小天狼星的肩膀说。   “那好吧,我赌他不会。”小天狼星出于友谊这样说,哪怕他也认为这家伙明天……不,今天晚上就会哭着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113   113、第 113 章 ...   小天狼星认为,既然他的两个朋友都找到了工作,那么他应该也找一个。可是事情显然进行的不够顺利。   他不打算像莱姆斯那样去当照顾狼人小宝宝的大保姆,虽然他喜欢莱姆斯,但这不代表他能喜欢其他的狼人。   其他的狼人还是很危险的。   他也不会打魁地奇,虽然他真的很爱魁地奇,也爱他的朋友骑在扫帚上的英姿,但他必须要说,他的飞行课成绩没有好到为他挣来一份球队的雇佣合同。   这可能也不是什么坏事,要知道,自从詹姆斯签下那份合同后,连他每天吃什么都有人管了。他从此不能再吃炸鸡、炸薯条、煎蛋、煎咸肉、香肠等一切美味的食物,他也不能再喝任何一杯美味的饮料,那个球队的经纪人告诉他,他今后唯一能喝的东西就是矿泉水。而且他跟女朋友的约会也受到了影响,那个合同里甚至连他的下半|身在一周内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能干几次都规定的清清楚楚。   “这是敲诈!”他抓着合同说。   “那是你的合同。”那个经纪人说。   “我根本没看它都写了什么!”他愤怒的咆哮。   “你已经签了它,这就够了。”经纪人看起来已经很习惯处理这种事了。   “你是一个魔鬼!”他对那个在喝香槟前看起来还是个好人的经纪人喊。   “谢谢。那么,请照合同去做,你知道它有魔力,如果你违反了,我会知道的。”经纪人微笑着说完就走了。   詹姆斯阴森的小声对他说:“你认为我现在解约还来得及吗?”   小天狼星毕竟是姓布莱克的,他提醒他的朋友:“你看过你的违约条款了吗?”   看过违约条款的詹姆斯迅速在一周内减重成功。据格兰芬多球队的其他队员说,现在他们的队长在练习时开始对击球手这份工作感兴趣了,看他的准头,似乎总是对准球场边休息区教练和经纪人通常会坐的那个位置。   在看过他的两个朋友在找工作时的教训让小天狼星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有可能,最好不要给别人打工。自己当老板是很爽快的一件事。   得知这个消息的布莱克夫妇高兴的都像格兰芬多了。他们马上表示如果小天狼星愿意,他可以在毕业后立刻接管布莱克家族所有的产业。   “孩子,这些都是你的。”布莱克先生把家族中所有的股份证明和股权书都拿给他看,摆满了一张桌子。   小天狼星好奇的拿起两份翻了翻:“哦!居然这么多?”他惊叹,“布莱克家居然这么富有。”   他开始在那一堆文件和羊皮纸中间翻找,布莱克先生笑着拦住他说:“别这么心急,我的儿子,我可以一步步教给你。你对什么比较感兴趣?我们有酒场、矿山……”他开始在小天狼星面前细数布莱克家那让人艳羡的家产。   可惜的是小天狼星没有耐心听布莱克先生说,他问:“有房子吗?坚固的,没有人住的,最好能远离市区的,大一点的。”   “我们确实有几套房子。不过你是要住在家里的,哪怕你以后结婚了也要住在这里。别忘了,你会继承布莱克家。”布莱克先生找出几份房屋所有权证,问他:“你想用来干什么?开店?或许偶尔去住一下散散心?”   小天狼星说:“莱姆斯需要一幢房子来安置那些孩子。”   布莱克先生显然没有想到是这个答案,他停下来:“莱姆斯?哦,对了,你的那个朋友。他要房子干什么?”   小天狼星摆手说:“不是他要的,不过我想他会需要。”他把莱姆斯·卢平的工作给布莱克夫妇形容了一下,“我想,我或许可以不收他的租金。”   布莱克夫妇交换了一个眼神,布莱克先生看起来不那么急切了,他放松下来给自己倒了杯茶,微笑着说:“如果能帮助朋友,这当然是一件好事。”   他一挥魔杖,桌子上的文件都消失了。   “小天狼星,如果你继承布莱克家的话,我想知道你第一件事会做什么?”布莱克先生问。   “做什么?”小天狼星仔细思考了一下,“以前父亲是怎么做的,我还会怎么做吧。虽然在我看来布莱克家需要一些改变。”   “哦?需要什么样的改变呢?”布莱克先生好奇的探身。   小天狼星认真的回答道:“我一直认为巫师贵族太沉溺于过去的光荣中了,这让他们变得腐朽,不再具有活力。”这些话他藏在心底很久了,他不认为到处嚷嚷着布莱克是贵族有什么好骄傲的,邓布利多教授是一位伟大的巫师正因为他做出了对人们有用的贡献,布莱克家除了金加隆以外什么都没有。   “你说的对。”布莱克先生点头叹气,“我们一直在想,怎样才能令巫师贵族再次成为巫师界的主流。”如何振兴贵族的声望是所有巫师贵族共同的难题,现在距离他们是社会主宰的时代已经太遥远了,如今就连平民都开始跟贵族平起平坐,贵族不再拥有特权,现在人人高唱平等。   当初布莱克家族愿意追随‘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带给了贵族们一个希望,让他们看到巫师贵族会有一天能重新回到人前。   听到父亲赞同他的话,小天狼星非常高兴。他说:“爸爸,你也同意,是吗?我认为布莱克家应该做点对大家有用的事!”   布莱克先生问他:“比如?”   小天狼星从没想过能跟布莱克先生说这些,所以虽然他早就认为布莱克家族有问题,可一直以来也没有想过能干什么。他结巴了一会儿后,只得再次把莱姆斯·卢平的事又说一遍。   “爸爸,你看,连莱姆斯都能这样去帮助别人,我们为什么不这么做呢?我是说,很显然布莱克家比莱姆斯有更多的钱,如果我们去干,会比他干得更多,会有更多的人受到帮助。”小天狼星努力让他的爸爸明白他的意思。   布莱克先生不得不向后靠到椅背上,他深呼吸了几下,重新凝聚起勇气说:“我想,你的意思是,你想用布莱克家去帮助别人?那些……”他略带一点烦躁的摆手比划了一下,“那些……人。”他吞下了‘穷鬼’这个词。可能更糟,还有麻瓜、泥巴种,说不定还有狼人。哦,他的那个朋友就是个狼人。   布莱克先生认为他需要双份的威士忌,不加冰块。   小天狼星感觉到了父亲的不快,他慎重的点头说:“是的。”就算这让父亲不快,但他真的是这样想的。他必须让父亲明白,他永远不会按照他们想要的那样去当一个布莱克。   布莱克先生站起来在房间里走了几圈,小天狼星一直看着他,就像在等待宣判。最后布莱克先生停下来,看着他的长子。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坐下来,尽量探身靠近小天狼星,搭着他放在椅子扶手上的手说:“我的儿子,我明白你的意思。”他想了想,斟酌着每一个词:“我认为我们有一些分歧,在关于你的未来上。”   小天狼星仔细听着他的父亲的每一句话。   布莱克先生说:“在你还小的时候,我和你的母亲一直认为……我们在等待,你会改变你的想法。以前我们认为你还是个孩子,或许你会回到家族中来。”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这对他的打击很大,让他承认也很难。   “……但现在我觉得,可能我和你的妈妈都错了。”他不由得握紧了小天狼星的手,“你是认真的。”他期待的看着小天狼星,看他会不会改变主意。   但他的儿子一直坚定的看着他。   布莱克先生再次倒向椅背,他觉得自己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他艰难的说:“……小天狼星,你必须了解,我和你的妈妈不可能允许你将布莱克家的金库全捐出去。”   小天狼星觉得自己虽然失望,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这是第一次他和父亲在开诚布公后还能这么和平的坐在一起,这是一个好消息。   布莱克先生还在解释:“做善事不是不可以。你可以捐给你的朋友一幢房子,可以给他钱。”他做出了一些让步,希望这有用,他看着小天狼星说:“但布莱克家族的利益应该高于一切。”   小天狼星同样看到了希望,爸爸或许是能明白他的意思的,他反握住布莱克先生的手说:“爸爸,我认为钱只要足够生活就行了。”他不敢说他认为布莱克家族这个东西还没有一只狐媚子重,至少他见过狐媚子,却没见过布莱克家族是个什么活的东西。   这句话彻底击倒了布莱克先生,他放开了小天狼星的手,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让我再想想,我的儿子。”他撑着头说,“你可以先出去了。”   小天狼星离开书房回到他的卧室。他对布莱克家族的感情只有爸爸、妈妈、弟弟和那些祖先的画像上,对他来说只要他们在一起,那其他的就不值一提。他很羡慕像波特家族那样,一幢房子里,所有人都生活在一起,没有人天天提起家族的荣誉,也没有所谓的叛徒、逆子。他们不会为一些无聊的理由就放弃他们的家人,不会因为他们干了一些事就把他们赶出去,不会为了家族的什么荣誉而让他们的孩子必须要去干什么,连思想都要跟他们保持一致,否则就不行。   他认为他的爸爸和妈妈把布莱克家族当成了一个比他们的家人更重要的东西,为了它,他们可以做出任何事,包括放弃他们的生命或他们的儿子。可在他的眼中,布莱克家族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们自己,这些活生生的人才最重要。   他躺在床上,知道接下来他的爸爸和妈妈会在客厅谈关于他的事。老实说,他早就等着这一天了。他希望他们能谈出一个结果来,这样他们谁都不会再欺骗谁,他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每次想干点什么,都会招来妈妈的‘教育’,一切都是为了让他更像一个布莱克。   他只是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布莱克。除了跟他们期待的有点不一样。   二楼妈妈的卧室里的声音越来越大,他猛得从床上坐起来,开始像刚才书房里的布莱克先生那样在屋子里转圈。他猜妈妈可能会跑到他的房间来,他们会再次大吵一架。   但这次不一样,妈妈的卧室的声音渐渐变小了,可能爸爸说服她了?   他继续不安的在房间里转圈,甚至想下去偷看一眼。   从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他一会儿一看钟表,一点睡意都没有。   房间里突然啪的一声响,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出现了。它严厉的瞪着小天狼星:“小主人为什么还不睡觉?已经十一点了,好孩子十点钟就应该上床了。”   “够了,克利切。”小天狼星没好气的说。   可它一点也不在乎,推着他去浴室:“小主人现在就应该去刷牙,然后克利切会把床铺好的。”   它盯着他刷牙换睡衣,就像他还是个五岁的男孩,然后把他送上床,甚至还想帮他盖被子。   “够了,克利切。我已经十七岁了。”小天狼星夺过被子蒙住头躺下来。   克利切把他脱下来的衣服都收起来叠好。   小天狼星忍不住问它:“克利切,你知道爸爸和妈妈谈得怎么样了?”小精灵总能知道这个家里所有的事。   克利切大声的叹气:“克利切的小主人不想继承布莱克家,他还想把家里的钱都捐出去,克利切的女主人非常伤心!她都哭了!”   “妈妈哭了?”小天狼星掀开被子跳起来冲出去,克利切在背后喊:“小主人,你忘了你的拖鞋!”   小天狼星跑到二楼,一把推开他的妈妈的卧室的门。在房间里的他的爸爸立刻放开他的妈妈。   布莱克先生清了清喉咙:“小天狼星,你应该在睡觉。”   小天狼星看到他的妈妈正背对他在擦眼泪,他过去说:“妈妈!妈妈!哦,不,我很抱歉,妈妈!”他的妈妈真的在哭,他立刻抱住她:“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布莱克夫人已经从生气到伤心,不过在布莱克先生的安慰下,她现在好多了。她坐下来,看着她的儿子说:“小天狼星,你是个坏孩子。你让我难过了。”   “妈妈。”小天狼星跪下来扑到她的怀里。   布莱克夫人脸上还有没擦干的眼泪,虽然她仍然不能原谅她的儿子居然一点也不像个布莱克,但她却不想真的失去他,在他进入格兰芬多的前几年,他们每次吵架,她都觉得她的儿子离她越来越远,而她却不知道怎么才能把他拉回来,不管她怎么告诉他格兰芬多的坏处他也不肯听,她不知道还能怎么办。   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时候了。   她捧着小天狼星的脸说:“就算这样,我还是爱你。”她抱着她的儿子,“哪怕你是一个真正的格兰芬多。”她厌恶的从嘴里吐出这个词,恨不得用最恶毒的诅咒来招待它,如果它是个人的话,她一定不会放过它的。   布莱克先生看着这对母子,十分钟后,他过来拉开他们说:“好了,现在小天狼星回去睡觉,你的妈妈也要休息了。”   克利切一直等在门中,它还拿着它的小主人的拖鞋。   “小主人居然不穿拖鞋就跑出来了,这样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就算是格兰芬多也不会这样做。他已经十七岁了,可是连四、五岁的孩子都不如。”克利切一直小声抱怨。   “够了,克利切。”小天狼星低头穿鞋时小声警告说。   克利切大声说:“小主人在十二点的时候还不上床睡觉,他明天会起不来的!”   背后的布莱克先生立刻对小天狼星说:“快回去睡觉!你已经晚了!”   小天狼星什么也来不及说就让克利切拉着衣角拖回楼上,他只能继续用眼神来杀这个可恶的小精灵。   克利切再次将他送上床,为他掖过被角,然后关灯,关门。   “晚安,克利切的小主人。”   小天狼星打着哈欠说:“晚安……你这个家伙……”他翻了个身,很快睡着了。一切都解决了,爸爸和妈妈都谅解他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呢?   楼下的布莱克夫妇还不能睡。布莱克先生说:“就算是这   113、第 113 章 ...   样,他也是我们的孩子。”   布莱克夫人说:“对。”她加了一句,“我恨格兰芬多。”   布莱克先生安慰的拍着她的肩膀:“当然,亲爱的。我跟你一样。现在去睡觉吧,我们明天会有很多事要做。”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114   114、第 114 章 ...   小天狼星最终当了傲罗,但他想去外国,而不是留在‘死气沉沉’的伦敦。他想找一份充满了‘冒险’、‘刺激’、‘让人兴奋’又有‘正义感’的工作,可他又想自己干,不想让上头的人管着他,唯一的好消息是他不介意工资有多少。   所以他当了傲罗,并成为了第一个刚工作就愿意天天出差的人。   布莱克夫妇在他毕业后本来打算送他一套房子,因为他告诉他们他想搬出来住,让他意外的是布莱克夫妇没有反对。他高兴的当天就搬了出来。   但最后他们决定等他结婚的时候再送给他,不然他就只能租房子住。   “如果他缺钱,我怕他会把房子卖掉。”布莱克先生担心的说。   “或者更糟。”布莱克夫人说,“他会慷慨的把房子当成礼物送给朋友。”   考虑到小天狼星的性格,布莱克夫妇什么也不敢给他,但他们也担心他会因此伤心,所以告诉他如果他打算结婚,他会得到一幢漂亮的房子和一笔结婚基金,如果他有了孩子,那孩子也会得到一笔不菲的成长基金。   “如果你结婚了,那一切都不用担心!”布莱克夫人握着她的大儿子的手说,希望他能明白她的苦心,还有,他们并不是不爱他了。   但小天狼星一点也不想这么快就从一个监狱走到另一个监狱里去,他摇头说:“结婚?不,妈妈,我想雷古勒斯能代替我生下继承人的。我不打算结婚,至少短时间内。”   布莱克夫人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生气,以前她担心自己的长子会在外面随便交一个女朋友,他应该跟那些符合布莱克家族身份的小姐们约会。但现在她只担心她的儿子根本不想结婚了,他看起来好像打算永远把自己当成十七岁的大男孩。   “可是,亲爱的,你的朋友都结婚了,对吗?那个波特。”布莱克夫人以前无数次的诅咒过波特把她的儿子变成了一个格兰芬多,现在她只希望他能跟那个格兰芬多一样,一毕业就结婚。   “詹姆斯?”小天狼星想起了他的朋友,“对,但他一入学就爱上了莉莉,他一共追了她七年,当然会一毕业就结婚,他还怕她发现他其实跟七年前一样是个没用的家伙呢。”   “那你有没有在学校认识哪个姑娘呢?”布莱克夫人锲而不舍。   小天狼星迫不及待要去享受自由了,他装作看了一下钟表:“哦,妈妈,你看,已经这么晚了,我要走了。”他站起来匆匆在布莱克夫人脸颊上吻了一下就幻影移形了。   布莱克先生从书房出来,看到他的妻子坐在客厅里,而他们的长子已经不见了。   “你怎么了?亲爱的?”他走过来问她。   布莱克夫人摇摇头:“不,没什么,一切都好。”她叹气说,“我真庆幸我还有一个儿子。”想想看,一个格兰芬多的布莱克家族长,而且他还不肯结婚,如果真有这一天的话,她一定会疯的。   小天狼星回到了他租的房子,不大,厨房和客厅连在一起,只有一个卧室,而且浴室和洗手间也在一起,只能在里面勉强转身。但他却觉得这房子棒极了。   “亲爱的,宝贝你在哪儿?”他对着被昨天的和包括一个星期内所有的碗盘的桌子,堆满他换下来的长袍的沙发,到处都是报纸的地板,这一切的一切淹没的房间喊,幸好他是个巫师,如果他想找什么东西,只要一个咒语。   但找他的宝贝不能用咒语,因为他是一个英俊的骑士,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一条在麻瓜街边捡到的小黑狗。   詹姆斯见到他的宝贝时说:“哦,小天狼星,他跟你一模一样,就像你的儿子!”   他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爱他的宝贝。   他又叫了两声:“菲勒斯!快出来,宝贝,我买了你最爱吃的麻瓜馅饼!”就是批萨。他爱批萨,因为他可以告诉厨师在上面堆所有他爱吃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从他离开家之后就发现了这个能拯救他的厨房和胃的食物,麻瓜还是很有创造力的。   一条胖嘟嘟的小黑狗从厨房的垃圾筒里钻出来,摇着尾巴向他跑来。   小天狼星发愁的说:“宝贝,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在垃圾筒里睡觉。我希望我倒过垃圾了。”但他没有,他已经一个月没有关心过他的垃圾筒了。   他伸头看了一眼,然后迅速把头扭回来,施了一个清理一新之后,所有的垃圾都又塞回垃圾筒里了。“好吧,我想它能再坚持坚持。”   他在桌子上腾了个地方,把批萨拿出来,分了一片给菲勒斯,他们享受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后,一起在沙发上找了个地方窝下来休息。小天狼星拿起今天的《预言家日报》,打算看看有什么新闻没有。世界是多么的和平,他这个月出了两次差,却只是去开会,天知道那些坏人都躲到哪里去了。   一只猫头鹰从天窗飞进来,是詹姆斯的信。小天狼星从批萨上拿了一片红肠给它,打开信看,不出所料,信里全都是抱怨。   在跟莉莉·伊万丝结婚前,詹姆斯曾经跟他说:“我必须在一周内结婚,因为我会马上被关到监狱里去。”   小天狼星已经习惯了他的朋友夸张的修辞,从他签了合同之后,他曾经数次偷偷告诉他,他怀疑球队的经纪人是黑巫师。   “你们要训练?”他说。   “是的。”詹姆斯看起来有些紧张,因为球队的教练和经纪人都告诉他,如果他不能在下一次世界杯上抓住金色飞贼,他会赔一大笔钱。   “你认为他们说的是真的吗?”他不安的问他。   “你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小天狼星问。   “我没有看就签了。”詹姆斯看起来更不安了,他紧紧握着酒杯:“下一回我签字时,一定要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他在发誓。可是一天后他就结婚了,据小天狼星看到的,他根本没看那个神父递给他的是什么就在上面签上名字了。   詹姆斯在度过了一个短暂的蜜月后就被经纪人押走去训练了,在训练期内他不能回家、不能写信,据说他们的训练场还施过反幻影移形咒,在训练结束前谁都别想跑。   “这根本就是坐牢。”詹姆斯在离开前抓住他说,而他的经纪人就在旁边看手表:“你还有一分钟。”时间一到,经纪人抓住他启动门钥匙走了。   莱姆斯干得也不错,他已经拉到了第一笔捐款,他打算用这笔钱租个房子再雇两个办事员,然后在《预言家日报》上登个广告。魔法部有记录的非人类小巫师只是极少的一部份,有的父母根本没有告诉任何人他们的孩子遭到了什么,还有一些孩子可能在被咬了之后就开始流浪了。他在广告中说‘如果你需要帮助,或者发现了需要帮助的孩子,请联络我们。至少,我们能给他们一块面包或者一个睡觉的地方。’。   “我们还没有接到猫头鹰信,但我想至少这是一个希望,让他们有地方能去。”莱姆斯非常忙,他常常要一个人干四、五个人的活。小天狼星很愿意去帮他的忙,不过在他用魔杖恐吓了一些伤害孩子的父母之后就被投诉了。   “如果可能,我也想干掉他们。”莱姆斯说,“但是我们不能这么干。”   是的,在看到那些父母和大人是怎么对待那些孩子的时候,想要杀掉他们的绝不止一两个人,但所有人都只能忍耐。   在满月时,小天狼星尽量找时间陪着莱姆斯,特别是在他没办法赶回家的时候。成年后莱姆斯也不愿意再麻烦他的父母。“我已经给他们添了太多的麻烦了,现在我想让他们能过得轻松点,最好能再给我生个弟弟或妹妹。”   如果谁最让小天狼星吃惊,那就是鼻涕精那个家伙。他居然建立了一个魔药研究会,而且得到了魔法部和圣芒戈的支持。   “这家伙的运气可真好。”小天狼星看着詹姆斯抱怨的信,摸着趴在他的怀里的菲勒斯的小脑袋说。   毕业前,瑞德找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问他有什么打算。   “我想,我可能会去当一名药剂师。”西弗勒斯说。他喜欢魔药,圣芒戈也已经接受了他的申请,只要他的高级巫师等级考试没有问题的话,他会进入圣芒戈成为一名药剂师的。   “那太好了。”瑞德给他倒了一杯酒,“其实,我想推荐你去另一个地方。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你知道,麻瓜世界有药品公司,每年都会有不少新药问世。新药的疗效会更好,副作用会更少。他们有时也会集中精力,攻克某种顽固的疾病。而巫师界却没有这样的组织。”瑞德习惯拿麻瓜世界的事来跟巫师界进行比较,像西弗勒斯·斯内普这样对麻瓜没有一点好感的巫师,如果让他们知道巫师比麻瓜还不如,通常更容易说服他们。   果然,西弗勒斯放下酒杯,看起来听进去了。   瑞德继续说:“我们有很多魔药大师,但他们通常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制药,如果有人愿意把他们发明的药方交出来,威森加摩会给他们发奖章。这样虽然有足够的荣誉,但无形中浪费了很多的力量。我们不知道魔药大师会做哪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办法控制研究的方向。”   “那教授的意思是什么呢?”西弗勒斯好奇的问,他想知道小里德尔教授想推荐他干什么。   瑞德联合了几个贵族,得到了资金上的支持。他对西弗勒斯说:“我希望你能带着一些人,有针对性的研究一些对巫师的疾病更好的药物。这是一种雇佣关系,你只是负责研究,别的不用操心。”   西弗勒斯马上感兴趣了,这当然比他在圣芒戈当个普通的药剂师更好。珍稀的魔药材料,研究场所的花费,这些都不用他管,他可以尽情的做魔药了。   “我需要做什么?”他问。   瑞德看得出来他已经动心了,说:“你需要一些助手,跟你一块干的人,每年交给我一个成品药就可以了。”   西弗勒斯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雇佣我的人是教授,还是别人?”   瑞德停了一下才回答:“是我。”   “我愿意。”西弗勒斯伸出手跟瑞德握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工作?”   瑞德高兴的说:“随时。你可以找一些人跟你一起干,总不能所有的事都是你自己来吧?大概二十个人左右,你挑的人听你的指挥。”   然后,斯内普魔药研究会在魔法部登记了。他们只有十四个人,平均年龄不到二十岁,西弗勒斯·斯内普是里面的头。瑞德给他们找了一个漂亮的大房子,一楼是餐厅,楼上是宿舍,地下室是研究所。充足的原料和崭新的坩埚可以任由他们进行实验,一年的活动经费是二十万金加隆。   西弗勒斯第一个想做的就是制出能让狼人变得更安全的药和被狼人咬伤后的缓释剂,前一种药可以让狼人在满月时失去大部分的攻击性,后一种在被狼人咬伤后的一定时间内,只要使用就可以避免变成狼人。   他把这个定为第一年的目标。瑞德在接到他的计划书时说:“不用着急,这件事几百年来没有一个巫师能办到,我会给你更多的时间的。”   但西弗勒斯已经决定了。瑞德为他送来了可用于实验的狼人,都是应该被授于摄魂怪之吻的重刑犯,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   西弗勒斯忙于研究所的工作,无形中没有太多的时间来里德尔家作客了。瑞德曾经担心阿利安娜生气,但问过她之后,她奇怪的问他:“不是哥哥雇了他吗?”   “是的,可是他大概没时间再陪你玩了。”瑞德抱歉的说。   “没关系。”阿利安娜说,“他已经属于我们家了,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115   115、第 115 章 ...   1979年的圣诞节时,葆丝听说小波特夫人怀孕了。这还是西弗勒斯在里德尔家的晚餐桌上偶然提起的。   “真意外。”葆丝觉得自己的心一阵狂跳,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我记得他们刚结婚?”   “去年九月。”西弗勒斯只是随口提了一下,没想到会成为一个话题。他担心的看着葆丝,以为她就像布莱克夫人一样爱上了给人介绍适婚的小姐和宣传结婚有多么的美好。   “真快。”葆丝说道。   餐桌上的众人都认为这个话题结束了,大家正追问西弗勒斯他的研究怎么样。   “目前还不是很好,我的本意是至少能在圣诞节前研制出一种魔药可以消除狼人在满月时的攻击性,最好能让他恢复人的神智。不然只要给他们灌强力生死水就行了。”反正只是让狼人失去力气,那他也不用研究了。   “现在你们做出什么了?”瑞德问。   “跟一饮生死水差不多的东西。在满月前一天喝下去就会削弱他们的攻击性。但没有别的用处。”西弗勒斯当然很不满意这样的成果,在圣诞节假期前,整个研究会的人都是死气沉沉的。   “药方稳定吗?”瑞德深知狼人的治愈不是那么简单的,所以一点点的进步都是一个惊喜。   “是的,药方是稳定的。”西弗勒斯当然不会制造出一个不够稳定药方,哪怕它只是个半成品。   “花费大吗?”瑞德已经开始考虑给所有的狼人服用这种药了。   “还可以,熬制的工序多了点,但只要严格按照药方就不会有问题。”西弗勒斯听出来小里德尔教授似乎打算把这种不成功的药方推出去,立刻反对道:“教授,我必须说明,这个药方只能起到跟生死水一样的效果,如果要使用它,那还不如给所有的狼人灌强力生死水,那个更省事,会的人更多,哪怕是霍格沃兹的护士都会熬这种药。”   他毫不客气的把瑞德的话给堵了。   桌上的人都看得出来,瑞德只能微笑,好像他根本没有打那个主意。   餐桌上一时冷清下来,葆丝清了清喉咙,身为女主人开始提起另一个话题,但她又提起了小波特夫妇。   “这么说他们的孩子会在夏天出生?”她说。   虽然大家觉得这个话题找得不是那么完美,但仍是尽责的接了下去。   瑞德说:“应该是。”他停了停,实在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说。为什么他们会在圣诞节的餐桌上讨论一个根本不熟悉的年轻夫妇?就算他曾经邀请詹姆斯·波特和小天狼星·布莱克来做过客,可之后葆丝也没有表现出对他们的兴趣。   汤姆温柔的看着葆丝:“亲爱的,你也想抱孙子了吗?我相信瑞德的孩子一定也会很快出生的。”   瑞德开始专注于面前的食物。家里从来没有人催过他,不管是葆丝还是汤姆,似乎对他是不是需要找一个女朋友结婚生几个孩子毫无兴趣。而对他来说,现在魔法部更有趣。   葆丝从来没想过像布莱克夫人那样催促儿子赶快结婚生个孙子给她。她死过一回又活了第二回,对这种事早就看淡了。对她来说,那种没影的孙子绝对没有她的儿子重要。不管瑞德什么时候结婚,跟什么样的人结婚,她都会祝他幸福的。   ‘哪怕是个男人、吸血鬼、狼人、巨人,我也有自信跟他相处好。’葆丝认为既然她能嫁给伏地魔还活着生了两个孩子,那就没有什么能难得倒她。   所以汤姆说这番话时,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就说:“瑞德还没结婚。”但怕儿子误会,立刻转过头来说:“不用着急,瑞德。我希望你是因为爱而结婚,不管你爱上的是谁,你可以相信,我都会站在你这边的。”   “当然,妈妈。”瑞德在感动之余更觉得奇怪,好像妈妈认为他会爱上一个怪物?   这个话题的走向越来越古怪了。葆丝挑起第三个话题。   “那么,到时我们应该去恭喜他们。”她对汤姆说。   就算是汤姆也不知道她说的是谁:“当然应该去恭喜他们,亲爱的。”他等她接着往下说。   “那么,我们到时候一起去。”葆丝为这个话题做了结尾。   晚餐结束后,汤姆重新想了一遍,在大家坐在一起聊天时问葆丝:“你刚才指的是小波特夫妇?”   “是的,我想应该是在七月。”葆丝说。   汤姆奇怪的看着葆丝,想不出她为什么这么在意小波特夫妇和他们的孩子。他们家跟波特家族没什么特别的交情,而且葆丝从来没有表现出对巫师的兴趣,虽然她在巫师世界生活了一辈子,朋友却只有邓布利多一个人,就连之前共事过的医疗翼南丁护士也只维持在每年圣诞节互送礼物的份上。   阿利安娜已经六岁了,她有了一根儿童魔杖。不像成人的魔杖那么强大,可以有效控制儿童还不够稳定的魔力。根据汤姆的研究,儿童换魔杖的最佳年龄是十四岁。在这之前她都只能用儿童魔杖,哪怕十一岁时她需要到霍格沃兹去。   阿利安娜形容儿童魔杖就像一根‘橡皮棍子’,她总是需要用更大的力量去催动它,而且得到的回应很小,一点也不如她曾经用过的汤姆和瑞德的魔杖那么厉害。   “爸爸的魔杖我只要轻轻一挥就行,可这个我就要费更多的力气!”她对此很不满意。但葆丝在询问过汤姆后得知,这种方法更有利于她的魔力的成长和控制。所以她也对阿利安娜的抱怨视而不见。   在阿利安娜的眼中,只有西弗勒斯是跟她一伙的。他试过她的魔杖后说:“这根魔杖非常强大,连我都用不了。”他试着施了几个魔咒,清水如泉只喷出来一点小水花。   阿利安娜半信半疑,毕竟它是‘儿童魔杖’,怎么可能是根强大的魔杖呢?她拿着魔杖去找邓布利多。白胡子的老爷爷看到她来就先用各种他最近得到的新式糖果和小玩意把她给淹没了,等她说出来意,邓布利多也试了试。   他看起来很严肃:“嗯……非常强大,非常精致的工艺。”他转头问阿利安娜,“这根魔杖是谁给你的?”   阿利安娜说这是汤姆送给她的六岁生日礼物。   “爸爸说是他亲手做的。”   邓布利多把魔杖还给阿利安娜:“这根魔杖非常好,它会保护你。”他给阿利安娜解释了小巫师常常会出现的魔力暴动,说:“你身上戴的手表上的宝石就有帮你平衡魔力的作用。但这根魔杖却可以引导你学会怎么去控制自己的力量。”   显然是魔杖更好。   阿利安娜回来后去找了葆丝,她知道在家中只有妈妈不是巫师,所以一开始也没有想过要问她这方面的问题。   葆丝以为她早就忘了这件事了,听她又提起来,还知道她去问了邓布利多,就说:“打个比方。你看过麻瓜的运动会吧?”家里有麻瓜电视,两年前蒙特利尔的奥运会他们全家都去看了。葆丝是特意带着一家巫师去感受麻瓜的力量的,当然他们不会去佩服麻瓜,只是一直在说‘麻瓜能想出这么多游戏来还挺有趣的’。   葆丝认为这也是一个进步。了解总是一步步来的。   “你记得里面有个举重的项目吗?”她问。   “当然记得。他们一直在举一个两头重的杆子。”考虑到妈妈的感情,阿利安娜没有说她觉得这种事很蠢。   葆丝指着门口的柜子:“你认为那个麻瓜能举起这个柜子吗?”   阿利安娜打量着柜子奇怪的说:“应该可以吧?我记得那个冠军能举起二百多磅的杆子。”她站在柜子前比了比,那个柜子只到她的胸口高:“应该很轻松。”她不忘最后再夸夸麻瓜,“麻瓜也是很厉害的,妈妈。”   葆丝不去揭穿她的小心思,又问:“那你认为爸爸和哥哥能举起这个柜子吗?”她也加了一句,“不用魔杖。”   不用魔杖?   阿利安娜刚想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突然不敢肯定了。   等汤姆和瑞德回来了就被她拉去‘举一举门口的那个柜子’。   “你的什么掉进去了?”瑞德想挥魔杖把那柜子移开,“下回可以让小精灵帮你找。”   阿利安娜拦住他:“哥哥,你能不用魔杖把它举起来吗?”   “不用魔杖?”虽然瑞德认为自己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但他在放下魔杖后绕着柜子转了一圈也没办法像小妹妹说的那样,将柜子‘举起来’。   第二个回来的汤姆也没办法做到,他直接问他的小女儿:“这是妈妈教你的吗?”   “是的。”阿利安娜皱眉说,她认为爸爸和哥哥都是很强大的人,但不使用魔杖的话,好像连个麻瓜也比不上?或许她应该请邓布利多爷爷和塞弗也试试。   汤姆拍拍女儿的小脑袋:“那去问你妈妈吧。”   阿利安娜猫头鹰了她的邓布利多爷爷,白胡子老爷爷很认真的给她回了信,说他试了好几次,从他办公室的书柜到卧室的衣柜到床头柜到客厅里摆放瓷器的大柜子和酒柜。   ‘我全都没办法‘举’起来。’   邓布利多在‘举’这个词上划了圈,表示他严格按照阿利安娜的要求去做的。   西弗勒斯·斯内普虽然在研究会里非常忙碌,他甚至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想省下来,但在接到阿利安娜的信之后,也是认真的把研究会里所有能找到的柜子都举了一遍。当然没有成功,为此他甚至闪到了胳膊,因为他打算举举看那个看起来最小的床头柜。   阿利安娜在得到她所认为的强大的巫师的实验结果后去找了葆丝。   葆丝一点也不意外。阿利安娜已经为巫师们找到了理由:“这是因为爸爸他们的力气没有那个麻瓜大。”她把重音放在‘那个麻瓜’上,“麻瓜们也不全是那么大力气的。”   葆丝说:“那你认为‘那个麻瓜’为什么力气大?”   “因为他常常练习怎么举更重的东西。”这个倒是很好解释。阿利安娜并不因此就觉得那个麻瓜很厉害了。   葆丝满意的点头:“那么你也应该明白了。如果你的魔力就是他的力气,那你也是在练习怎么当一个大力士。”   阿利安娜早就忘了她一开始的问题,这时被妈妈突然提起来,过了一会儿才想明白。   “我懂了。”她看着自己的魔杖,不再觉得它不好了。   晚上,汤姆回来时发现阿利安娜没有像之前一样围着家里的柜子转圈,问她:“问题解决了?”   “是的。”阿利安娜突然想起她应该向父亲道谢,虽然这根魔杖做为她的生日礼物她已经道过谢了,但她当时不知道这根魔杖的奥秘。   汤姆看到他的小女儿突然微笑着扑到他的怀里,抱着他说:“爸爸,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它。”她还拿出魔杖珍惜的摸了摸。   “我很高兴你喜欢它。”汤姆蹲下来拥抱了她一下,然后转头去了厨房。葆丝正在为晚餐做最后的准备,这么多年了,她仍然没有改掉当初的习惯。厨房永远比梳妆台更吸引她。   “亲爱的。”他叫她。   “你回来了?”葆丝过来,两人简单的拥抱了一下。她张着两只手,上面还有烤肉的油。“马上就可以吃饭了,今天有一整只烤后腿。”她说。她喜欢把所有人都喂饱。   “嗯。”他伏身在她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谢谢。”   葆丝接受了这个吻,问他:“你在外面吃过饭了,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116   116   八月的时候,葆丝听说小波特夫妇的孩子出生了,比她想像的要慢一点。她问西弗勒斯:“那个孩子是几号出生的?”   西弗勒斯:“七月三十一。”本来在莉莉·伊万丝毕业的时候也想加入他的研究会,但她去结婚了。但她希望能为她保留一个职位,他答应了。可是紧接着她就怀孕了,现在又生了孩子。西弗勒斯在祝贺他们的孩子出生的同时也告诉小波特夫人,职位会一直为她保留的,如果她愿意,可以在孩子进入霍格沃兹后再来。但小波特夫人带着歉意的拒绝了,她更想陪在家人身旁。   葆丝坚持和汤姆一起去探望这对年轻的父母和他们的孩子。他们带了礼物来到小波特夫妇的家,那是一幢漂亮的房子,听说是老波特夫妇送给他们的。   年轻的魁地奇选手在球队。他的妻子接待了他们。   “欢迎,教授,谢谢你们来。”小波特夫人说。   “让我看看孩子。”葆丝迫不及待。   孩子抱来了,他有一双像他妈妈一样的绿眼睛,像他爸爸的一头乱发,在襁褓里睡得正香。   “真可爱。”葆丝说,把他递给汤姆:“亲爱的,你来抱抱这个小可爱。”   汤姆奇怪的看了她一眼,熟练的接过孩子。   小波特夫人惊讶的说:“真没想到,教授这么熟练。”   葆丝跟她说:“我们有一个小女儿,一直是由他照顾的。”   他们很快告辞了。   离开小波特夫妇的家的时候,葆丝对汤姆说:“我希望这是你第一次来,也是最后一次。”只有上帝知道她是有多么的恐惧。所以她坚持一定要来亲眼看一看,她要确实的知道汤姆的命运已经完全改变了。但她还是希望他能远离这个地方。   汤姆:“当然,都听你的,亲爱的。”他握着她的手离开这里。   从此以后,葆丝再也没打听过小波特夫妇的消息。   时间过去的多么快啊,阿利安娜十一岁了,她马上就要去霍格沃兹上学了。   葆丝早就准备好了一切,里德尔家的小公主想带爸爸的课本去,既然她这么说了,谁还能反对她呢?   汤姆很痛快的答应了,在他的课本上还有食死徒的计划呢,一个可爱的雏形。在阿利安娜问他的时候,他说那是一个‘把你的朋友聚集在一起的小聚会’,‘你可以给它起一个酷一点的名字’,‘你们可以干点感兴趣的事。’。   阿利安娜去问妈妈,她知道如果这个家里有一个人知道所有人的秘密,那就是妈妈,或许还可以算上哈比特,它总是出现在所有有人需要它的地方,就像它一直待在那里一样。   “爸爸的食死徒干了什么呢?”阿利安娜问葆丝。   葆丝神秘的告诉她:“他曾经密谋推翻魔法部,当一个国王。”   “真酷!”阿利安娜惊呼,兴奋的说:“那他成功了吗?”   葆丝说:“不,他最后跟我结婚了。”   看来爸爸失败了。   阿利安娜觉得这很正常,年轻人总会犯点傻,他们在十七八岁的时候通常以为自己是宇宙里最伟大的人。不过在三十岁后就会改变这个想法了,那时他们认为自己是世界第一的蠢蛋。   这是妈妈说的。   而哥哥,他在学校里做得最惊险的事是发现了斯莱特林的密室,并得到了一条蛇怪。   阿利安娜跑去问她的哥哥是怎么抓到蛇怪的。   瑞德回忆的说:“我听到它在盥洗室的下水道里喊饿,然后我喂了它很多鸡肉。”   这完全没有参考性。她想,如果她想再抓一条蛇怪——除非那座城堡里还有一条蛇怪,那么她就应该天天守在盥洗室?   既然有两个里德尔曾经在那座城堡里做了一些惊人的事,她也应该做点什么。   阿利安娜为此认真的思考了几天,还去问了塞弗和邓布利多校长,希望他们能给她点意见。   “我干什么好呢?”她问。   邓布利多校长再次用各种小玩意和新出的糖果淹没了她后,呵呵笑着说:“好好享受你的学校生活,交几个朋友,冒冒险,或者再谈一两个小恋爱。”他对她眨眨眼。   塞弗更严肃点:“保护好你自己,平安的去读七年然后毕业。”听起来霍格沃兹是一个危险的地方。   最后,她还是问了妈妈。虽然她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不应该再找妈妈。   “干你想干的。”妈妈说。非常干脆:“然后记得承担责任。”这一句有点沉重。但她喜欢。   还是妈妈更厉害。   她的课本已经有了,魔杖等到十四岁之后再买,坩埚和魔药材料塞弗都给她准备好了,所以最后她只需要校服。   一天清晨,一只霍格沃兹的猫头鹰飞到里德尔家,它落在她的床头,等她醒来就能立刻看到信。   头发乱得像稻草的阿利安娜从床上坐起来,她惊叫一声,把信拿在手里,信封上有一个熟悉的徽章,由四个学院的动物组成。   她拆开信,内容跟家里收藏的爸爸当年收到的信一模一样,除了校长和副校长换了人以外。   她立刻拿出双面镜:“塞弗。”   “恩娜。”他低沉的尾音有点上扬,就像他在问她。   “我收到信了。”她兴奋的说。   就算隔着镜子他都能看到她有多高兴。“嗯。”他只发了一个音。但阿利安娜并不在乎,从塞弗当了那个研究会的会长后就一直阴阳怪气的,不过她完全理解,想想看,他一毕业就建立了一个魔药研究会,如果不表现的严肃一点,可能会有很多人瞧不起他。   而且她是那么的了解塞弗,他的微笑和友善就像守财奴的钱包,你不能说他没有,但那不是总是显露出来的。   合上双面镜后她才开始穿衣洗漱,但当她下楼来到餐厅时才发现塞弗已经坐在那里了。   “你怎么会来?”她惊讶的坐下来,“什么时候?我刚才用镜子叫你的时候你在哪里?”如果她没记错,刚才从镜子里看他明明还在研究会的研究室里。   “我刚到。”西弗勒斯替她拉开椅子后重新坐下来。   餐桌上的四个里德尔都在看他。葆丝清了清喉咙,因为很明显汤姆和瑞德的眼神不是那么友好。或许因为他们听到在早晨的卧室里,他们的小公主刚刚跟一个男人分手。   “要来点蛋糕卷吗?是昨天刚做好的。”葆丝打破沉默,先请西弗勒斯拿,然后是她的小女儿,最后她用眼神强迫家里的两位男士也都拿一块。   阿利安娜很快的吃着她的早餐,好像她有什么急事。   “一会儿你想干什么?亲爱的。”葆丝替家里的两位男士问她。   “我需要去对角巷。”阿利安娜拿出她的信,“我想我需要校服了。”   全家都欢呼起来。   汤姆和瑞德分别站起来拥抱了他们的小公主。   葆丝微笑的看着这一幕,等他们重新坐下来,她问:“需要别人陪你去吗?”这么说的时候,她看向唯一的客人,并对他暗示性的笑了一下。既然他出现在这里,那么很明显会是谁陪她的小女儿去。   汤姆放下手中的《预言家日报》,就连瑞德今天也没有急着出门。他们突然看起来变得轻闲了。   葆丝马上明白过来,她严肃的问他们:“我想你们快迟到了。”   “我想我可以空出一天来。”瑞德说。她看向汤姆,他说:“我今天没课。”   “别犯傻,你们。”葆丝站起来,拿来他们的外套,把他们从椅子上拉起来,推着他们进了壁炉。等他们走了,她转过来叹气:“真不巧,我今天有很多活要干,还要去买一些东西,我想我大概没时间带阿利安娜去对角巷了。”   说完后,她看向西弗勒斯。   “如果,您不介意。夫人。”他用餐巾擦擦嘴,站起来,还整齐了一下他的长袍,略微显得有些紧张:“或许我可以陪里德尔小姐一起去?我正好有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年轻人坚持在别人面前称呼阿利安娜为‘里德尔小姐’。   “太好了。”葆丝松了一口气说,“你帮了我的大忙。”她看起来确实很忙,“你们可以在外面吃午餐,我想今天中午我大概没时间在家里做饭了。”她匆匆走进厨房,把剩下的两个人留在餐厅里。   一直保持安静的阿利安娜这时丢开她面前的盘子,抬起头来说:“我们什么时候走?”她看到塞弗在没有人之后轻松多了,这种场面让他紧张吗?   “随时。”西弗勒斯重新坐下来,他需要一杯冰镇矿泉水:“只要你准备好。”他说。   阿利安娜跑上楼,一分钟内就下来了。他们通过壁炉去了对角巷,那里挤满了来买开学用品的学生和他们的父母。   他们去了摩金夫人长袍店。   “哦,里德尔小姐,斯内普先生,你们是来买长袍的吗?”摩金夫人看到他们进来后说。   “是的。”西弗勒斯说。   阿利安娜站到脚凳上,西弗勒斯交待道:“只用手织纯棉布料,她不习惯其他的。扣子要银扣,镶嵌用白水晶。”   从长袍店出来后,阿利安娜想在对角巷逛一逛:“信上说我可以有一只宠物。”   西弗勒斯说:“你想要什么呢?”   阿利安娜摇摇头:“妈妈有海盗,你有欧伯威,哥哥有蛇怪,我想我也可以有一只。”她走进一间叫神奇动物园的宠物店,西弗勒斯跟在后面。   女店主高兴的招呼他们:“欢迎,可爱的小姑娘,你想要什么?”   “一只宠物。”她说,“我想看看。”她在店里转起来。店并不大,但好像这里挤满了所有能找到的动物。   女店主一直在向阿利安娜介绍那些女孩会喜欢的,比如放在外面的一只会变成礼帽的白兔和笼子里的猫,大概有二十多只。   阿利安娜打定主意不要猫头鹰,如果她想,能在里德尔家的阁楼里找到十几只,妈妈的宠物海盗是一个特别邪恶的家伙,它每年都会到外头去拐小母猫头鹰回来。   最后她什么也没买。   西弗勒斯问她为什么不买,她说:“我本来想买的,但却没有看到喜欢的。我想我应该买一只喜欢的,妈妈就是在一堆猫头鹰中挑中海盗的,哥哥也是偶然碰到蛇怪的。”   最后西弗勒斯买了一笼白老鼠,他喜欢用它们来试验魔药。他把笼子给阿利安娜:“你可以挑两只走。”   阿利安娜摇头,有时她觉得塞弗有某些方面确实有点迟钝。   然后在她去学校前,塞弗为她带来了一只猫,它看起来漂亮极了,金色的背毛由浅至深,尾巴和爪是纯黑的。   “它真美。”阿利安娜一见它就爱上了它,而那只猫却审视的看了她一会儿后才跳到她的怀里,除了她之外,它似乎不愿意搭理家里的其他人。   西弗勒斯蹲下来跟她说:“它刚刚离开妈妈,你会好好照顾它的,是吗?”   “我当然会。”她骄傲的说,“它是属于我的。”她牵着他的手。   等阿利安娜带着她的新宠物去睡觉之后,瑞德倒了杯酒给西弗勒斯,他们可以坐下来聊一会儿。   “你准备了多久?”他问。   “关于什么?”西弗勒斯靠在沙发椅背上说。   “阿利安娜的宠物。我打赌那只猫的父母中有一只是猫狸子,想让它们跟普通的猫自然的交配可没那么简单。”瑞德说,猫狸子不是能够被轻易驯服的,饲养它们甚至需要执照。这当然是因为它们非常珍贵。   “大概两年。”西弗勒斯承认了,这只小猫是他这两年里得到的唯一一只继承最多的猫狸子的部分的。他想给阿利安娜准备一只能够帮她分辨善意和恶意的宠物,这样她在学校里会更安全。   瑞德坐下来,他摇晃着酒杯说:“事实上,我必须要离开霍格沃兹了。”   西弗勒斯惊讶的看着他的教授:“为什么?阿利安娜刚刚入学。”   “我有其他的事要做。”瑞德简单的说,“所以,我想问问你是不是愿意接替我成为斯莱特林的院长。”   西弗勒斯当然有隐约察觉到他的教授的野心,毕竟他花在魔法部的时间远远超过他花在霍格沃兹的。   “……我考虑一下。”他说。   “我相信你。”瑞德拍他的肩膀,偷偷说:“我知道,你给我的小妹妹起了个小名。”   西弗勒斯的脸涨红了。这是他跟阿利安娜的小秘密,当他叫她的小名时,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好像她是属于他的。   117   117、第 117 章 ...   今晚的霍格沃兹灯火辉煌,楼梯、走廊全都打扫干净,所有的画像、铠甲、幽灵都在期待着迎接新生。   “米勒娃,一切都准备好了吗?孩子们就快到了。”邓布利多校长整理了一下他引以为傲的缀满小星星的巫师帽,问他的副校长。   “是的,阿不思。”麦格教授打量着今晚看起来格外可笑的校长先生,“如果您不介意,能换一顶更正常的帽子吗?”   “哦,米勒娃。我打赌孩子们会喜欢看到我的帽子的。”邓布利多校长是非常难得的在一百岁的高龄还充满童心的一位老巫师,他尽情展示着他新买的巫师帽,这是他为了今天的分院仪式特意准备的。   “家养小精灵们都准备好了吗?”邓布利多校长第一百次问起,“我们需要更多的蛋糕、饼干、布丁和冰淇淋,因为我们有六百个小客人。”他兴奋的眨眼,只要想到他马上就可以跟分别了一个暑假的孩子们再见面就让他想高歌一曲!不过他猜,在这个暑假那些孩子们一定玩疯了。   他爱孩子们。   “当然,当然。我想它们都准备好了。”麦格教授叹气,“超过任何一个父母会给他们的孩子准备的那么多的零食。阿不思,我还是认为你太宠爱这些孩子们了。所有的父母都知道,不能给他们吃太多的点心,那会让他们不吃饭的。”   邓布利多安慰他的副校长:“在我的小时候,总是为能多吃一块蛋糕而高兴。米勒娃,放松一点。我希望孩子们能在这里的每一天都像过万圣节一样开心。”   “随便你怎么说。”麦格教授放弃说服这个老巫师了,这么多年来,他始终像个老傻瓜。但没有人可以否认的是,他爱每一个孩子。“我要去接新生了,一会儿你就可以看到那些可爱的、麻烦的小家伙们了。”就算是她也不自禁的在这时露出一个微笑。   “米勒娃,我相信你跟我一样爱他们。”邓布利多微笑着目送他的副校长离开。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们渐渐来到大厅,他们看到他们的校长和教授都坐在餐桌前。一个暑假没见面的学生们显然不满足仅仅在列车上那一点点的相处时光,他们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交谈着,一边等待新生。   从湖上过来的新生显然要慢一点。霍格沃兹建立已经有一千多年了,有很多传统习惯在千年的时光中渐渐改变,但有的却被保留下来。比如坐船从湖中来到城堡。   邓布利多跟旁边的汤姆·里德尔教授说:“汤姆,我还记得当我第一次来到霍格沃兹的时候也是坐船,那时我就想如果能天天坐船来回就好了。所以我想这些孩子们也会喜欢这样的经历。”   汤姆顺从的陪他的教授聊天:“是的,教授,当年我也是坐船过来的。”   “你当时在想什么?”邓布利多好奇的问。   汤姆喝了一口矿泉水:“别被人从背后推下船去。”不管那会是一个恶作剧还是什么,他总是小心谨慎的。   “哦,汤姆!你这个坏孩子!”邓布利多大笑,用力拍汤姆的背。   坐在下面的学生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你猜他们发现了吗?”邓布利多问汤姆。   汤姆看了一眼瑞德的座位,那里现在空无一人。西弗勒斯应该会随着新生一起来,他会时刻注意着阿利安娜。   “我想他们发现了。瑞德总是最早来的,他是那么的受学生欢迎。”汤姆说。   邓布利多叹气:“有时候,汤姆,我觉得瑞德有些太像你了。我一直希望他能更喜欢留在学校里。”老教授不甘的承认,“虽然他在外面干得也不错。”   “我们一样。”汤姆平静的说,“我和瑞德都喜欢胜利。我失败了,我希望他能比我干得好点。”   他们没有再说下去,因为新生来了。   今年的新生有二十多个,他们会被分进四个学院。邓布利多和汤姆很快找到了阿利安娜·里德尔。她站在同学们中间,看起来已经交了几个朋友。   西弗勒斯·斯内普从餐厅的侧门进来,坐到座位上。下面的学生们立刻发现了他,顿时又是一阵议论。这种嗡嗡声让他不快的皱眉,目光扫过四个学院的长桌,在格兰芬多和赫夫帕夫的长桌上停留的时间稍稍长了点。   邓布利多像做了一个恶作剧那样笑:“我打赌,我们的学生会很喜欢他们的新教授的。”   汤姆微笑:“不能同意更多,教授。”   麦格教授把分院帽放在一个高脚凳上,名单上被叫到名字的新生坐在凳子上并戴上帽子。   阿利安娜·里德尔排较靠后的位置。   邓布利多突发奇想,小声跟汤姆说:“如果阿利安娜分到格兰芬多,不知道西弗勒斯会不会给格兰芬多加分呢?”   很不幸,他的声音恰好能让新的魔药课教授听到。这位仅仅毕业五年的沉默的斯莱特林扭头看他的校长。   “……真是一个绝妙的笑话,校长先生。我都快笑出来了。”西弗勒斯·斯内普低沉的说。   弗里维教授和格拉普兰教授正在假装交谈他们这个学期的新课表,可是他们的目光绝对都在盯着校长和新教授。   邓布利多校长在仔细欣赏过面前金杯上的花纹后,清了清喉咙说:“哦,快看,我们的分院快结束了。”   已经快轮到阿利安娜了,她排在倒数第四位。站在下面的她对着上面的爸爸、阿不思爷爷和塞弗微笑了一下。   “阿利安娜·里德尔。”麦格教授喊道,还对她笑了一下,把分院帽戴在她的头上。   阿利安娜像一位名门淑女那样坐在高脚凳上。葆丝从来不要求孩子们规规矩矩的,她认为孩子们的天性就是自由。但让人遗憾的是瑞德和阿利安娜都更像汤姆,他们似乎天生就能表现得那么好。   她曾经试图纠正他们这种特性,但瑞德小时候在听到葆丝告诉他弄脏衣服跟外面的小孩子一起玩也没关系后厌恶的说:“像那些蠢蛋一样?”   而阿利安娜的回答则是:“我喜欢让自己看起来好一点。”对她来说,修饰自己的行为举止使之优雅、合乎身份比赖床或不刷牙更有价值,天知道她才十一岁。   分院帽在她的脑袋上扭了一扭,然后阿利安娜就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在她的脑海里说话了。   ‘哦,又一个里德尔。我恐怕以后里德尔这个姓氏会变得像马尔福或布莱克一样出名,在这五十年里我就见过三个里德尔了。毫无疑问——’   帽子大喊:“斯莱特林!”   阿利安娜·里德尔得到了斯莱特林的欢呼,这当然是因为她姓里德尔。虽然这个姓氏好像不是那么出名,但看看他们的魔法史教授和魔药课教授吧,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是强大的巫师,而且他们喜欢他们的教授,所以他们愿意欢迎这个混血小女巫。   等阿利安娜在斯莱特林的长桌前坐下来,教授餐桌上的三个人都向她表示了祝贺。   分院结束后,邓布利多校长站起来:“欢迎,欢迎你们,我的孩子们。你们一定很累了,在享用过你们的晚餐后就可以回到温暖、舒适的床上好好的睡一觉。当然,作业没作完的可能就要多花一点时间了。”   学生们哄笑起来。   “在你们开始填饱肚子之前,我想先介绍我们新的魔药学教授。西弗勒斯·斯内普,他会接替瑞德·罗特·里德尔教授,同时成为斯莱特林的院长。”   西弗勒斯站起来冷淡的对着学生点了点头就坐下来了。   下面的学生立刻认出了他,在热烈的掌声过后,大家开始更加起劲的对他指指点点。这让新的斯莱特林院长的脸色越来越黑。   这几年斯内普魔药研究会非常出名,他们推出了很多的新药,并在魔法部的请托下制定了《魔药配方定规》和《魔药安全条例》等六则魔药法,对常用魔药的配方、用量、禁忌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由于一般的巫师学校都会开设魔药课,所以大部分的巫师都会熬制魔药,更改药方添加配料是很正常的事,但有些时候这种添加多数是有危险的,可能会跟其他的魔药发生冲突。   西弗勒斯·斯内普当然认为大部分的巫师都不知道怎么熬制魔药。   ‘他们没把自己毒死真让人感到意外!’,在接受《预言家日报》的采访时他这样说。   根据现行的《魔药法》,自制魔药是完全允许的。   ‘对于那些想毒死自己的人,我们不应该阻拦他们走向坟墓。’——BY:西弗勒斯·斯内普。   但不能将其灌到别人的喉咙里,不管那个人是你的孩子还是你的父母、亲戚。   一个赫夫帕夫跟同学小声说:“我感谢他。你知道,多亏了他,我再也不用喝我的伯父给我熬的魔药了。那简直就是毒药。在我八岁前一直怀疑他想毒死我好继承爷爷的遗产,不过后来我发现他只是一个傻瓜。”   他的同学立刻好奇的问:“那你伯父现在呢?”   那个赫夫帕夫耸耸望:“两个月前,他自己熬了一剂伤寒魔药,喝了以后就进了圣芒戈,现在仍坚持他是一条双尾冠北螈,除了蚯蚓什么也不肯吃。”   他的同学们发出惊呼:“你居然能没事?!”   那个赫夫帕夫翻了个白眼:“我当然没喝!都喂给我的老鼠了,幸好每年我都能收到几只,它们看起来完全一样,所以家里人仍然认为我只有一只吱吱。”   开学以后的学生们很快发现了这位新的斯莱特林的院长的特点,他该死的偏心!护短!所有的格兰芬多都在哀号,他们刚刚发现小里德尔教授是一个多么公正、开明的教授,而新来的斯内普教授简直是所有格兰芬多的恶梦。   而斯莱特林却从这位教授身上感受到了他对他们的关心。他们很快就接受了这位新院长,他在魔药上的成就令人惊叹,他对他们的严格中透着几不可察的偏爱。   仅仅一周时间,瑞德就接到了很多格兰芬多的信,他们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们想你,教授!新的魔药课教授是个魔鬼!’   瑞德回信:“年轻勇敢的男孩们,我相信斯内普教授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巫师,他能教给你们的知识足以让你们一生享用不尽。把他当成一座高山去攀登吧,就算前路布满荆棘,你们也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斯内普教授很快发现,这些格兰芬多在魔药课上变得勇敢多了,同时他们造成的麻烦也更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117   今晚的霍格沃兹灯火辉煌,楼梯、走廊全都打扫干净,所有的画像、铠甲、幽灵都在期待着迎接新生。   “米勒娃,一切都准备好了吗?孩子们就快到了。”邓布利多校长整理了一下他引以为傲的缀满小星星的巫师帽,问他的副校长。   “是的,阿不思。”麦格教授打量着今晚看起来格外可笑的校长先生,“如果您不介意,能换一顶更正常的帽子吗?”   “哦,米勒娃。我打赌孩子们会喜欢看到我的帽子的。”邓布利多校长是非常难得的在一百岁的高龄还充满童心的一位老巫师,他尽情展示着他新买的巫师帽,这是他为了今天的分院仪式特意准备的。   “家养小精灵们都准备好了吗?”邓布利多校长第一百次问起,“我们需要更多的蛋糕、饼干、布丁和冰淇淋,因为我们有六百个小客人。”他兴奋的眨眼,只要想到他马上就可以跟分别了一个暑假的孩子们再见面就让他想高歌一曲!不过他猜,在这个暑假那些孩子们一定玩疯了。   他爱孩子们。   “当然,当然。我想它们都准备好了。”麦格教授叹气,“超过任何一个父母会给他们的孩子准备的那么多的零食。阿不思,我还是认为你太宠爱这些孩子们了。所有的父母都知道,不能给他们吃太多的点心,那会让他们不吃饭的。”   邓布利多安慰他的副校长:“在我的小时候,总是为能多吃一块蛋糕而高兴。米勒娃,放松一点。我希望孩子们能在这里的每一天都像过万圣节一样开心。”   “随便你怎么说。”麦格教授放弃说服这个老巫师了,这么多年来,他始终像个老傻瓜。但没有人可以否认的是,他爱每一个孩子。“我要去接新生了,一会儿你就可以看到那些可爱的、麻烦的小家伙们了。”就算是她也不自禁的在这时露出一个微笑。   “米勒娃,我相信你跟我一样爱他们。”邓布利多微笑着目送他的副校长离开。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们渐渐来到大厅,他们看到他们的校长和教授都坐在餐桌前。一个暑假没见面的学生们显然不满足仅仅在列车上那一点点的相处时光,他们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交谈着,一边等待新生。   从湖上过来的新生显然要慢一点。霍格沃兹建立已经有一千多年了,有很多传统习惯在千年的时光中渐渐改变,但有的却被保留下来。比如坐船从湖中来到城堡。   邓布利多跟旁边的汤姆·里德尔教授说:“汤姆,我还记得当我第一次来到霍格沃兹的时候也是坐船,那时我就想如果能天天坐船来回就好了。所以我想这些孩子们也会喜欢这样的经历。”   汤姆顺从的陪他的教授聊天:“是的,教授,当年我也是坐船过来的。”   “你当时在想什么?”邓布利多好奇的问。   汤姆喝了一口矿泉水:“别被人从背后推下船去。”不管那会是一个恶作剧还是什么,他总是小心谨慎的。   “哦,汤姆!你这个坏孩子!”邓布利多大笑,用力拍汤姆的背。   坐在下面的学生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你猜他们发现了吗?”邓布利多问汤姆。   汤姆看了一眼瑞德的座位,那里现在空无一人。西弗勒斯应该会随着新生一起来,他会时刻注意着阿利安娜。   “我想他们发现了。瑞德总是最早来的,他是那么的受学生欢迎。”汤姆说。   邓布利多叹气:“有时候,汤姆,我觉得瑞德有些太像你了。我一直希望他能更喜欢留在学校里。”老教授不甘的承认,“虽然他在外面干得也不错。”   “我们一样。”汤姆平静的说,“我和瑞德都喜欢胜利。我失败了,我希望他能比我干得好点。”   他们没有再说下去,因为新生来了。   今年的新生有二十多个,他们会被分进四个学院。邓布利多和汤姆很快找到了阿利安娜·里德尔。她站在同学们中间,看起来已经交了几个朋友。   西弗勒斯·斯内普从餐厅的侧门进来,坐到座位上。下面的学生们立刻发现了他,顿时又是一阵议论。这种嗡嗡声让他不快的皱眉,目光扫过四个学院的长桌,在格兰芬多和赫夫帕夫的长桌上停留的时间稍稍长了点。   邓布利多像做了一个恶作剧那样笑:“我打赌,我们的学生会很喜欢他们的新教授的。”   汤姆微笑:“不能同意更多,教授。”   麦格教授把分院帽放在一个高脚凳上,名单上被叫到名字的新生坐在凳子上并戴上帽子。   阿利安娜·里德尔排较靠后的位置。   邓布利多突发奇想,小声跟汤姆说:“如果阿利安娜分到格兰芬多,不知道西弗勒斯会不会给格兰芬多加分呢?”   很不幸,他的声音恰好能让新的魔药课教授听到。这位仅仅毕业五年的沉默的斯莱特林扭头看他的校长。   “……真是一个绝妙的笑话,校长先生。我都快笑出来了。”西弗勒斯·斯内普低沉的说。   弗里维教授和格拉普兰教授正在假装交谈他们这个学期的新课表,可是他们的目光绝对都在盯着校长和新教授。   邓布利多校长在仔细欣赏过面前金杯上的花纹后,清了清喉咙说:“哦,快看,我们的分院快结束了。”   已经快轮到阿利安娜了,她排在倒数第四位。站在下面的她对着上面的爸爸、阿不思爷爷和塞弗微笑了一下。   “阿利安娜·里德尔。”麦格教授喊道,还对她笑了一下,把分院帽戴在她的头上。   阿利安娜像一位名门淑女那样坐在高脚凳上。葆丝从来不要求孩子们规规矩矩的,她认为孩子们的天性就是自由。但让人遗憾的是瑞德和阿利安娜都更像汤姆,他们似乎天生就能表现得那么好。   她曾经试图纠正他们这种特性,但瑞德小时候在听到葆丝告诉他弄脏衣服跟外面的小孩子一起玩也没关系后厌恶的说:“像那些蠢蛋一样?”   而阿利安娜的回答则是:“我喜欢让自己看起来好一点。”对她来说,修饰自己的行为举止使之优雅、合乎身份比赖床或不刷牙更有价值,天知道她才十一岁。   分院帽在她的脑袋上扭了一扭,然后阿利安娜就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在她的脑海里说话了。   ‘哦,又一个里德尔。我恐怕以后里德尔这个姓氏会变得像马尔福或布莱克一样出名,在这五十年里我就见过三个里德尔了。毫无疑问——’   帽子大喊:“斯莱特林!”   阿利安娜·里德尔得到了斯莱特林的欢呼,这当然是因为她姓里德尔。虽然这个姓氏好像不是那么出名,但看看他们的魔法史教授和魔药课教授吧,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是强大的巫师,而且他们喜欢他们的教授,所以他们愿意欢迎这个混血小女巫。   等阿利安娜在斯莱特林的长桌前坐下来,教授餐桌上的三个人都向她表示了祝贺。   分院结束后,邓布利多校长站起来:“欢迎,欢迎你们,我的孩子们。你们一定很累了,在享用过你们的晚餐后就可以回到温暖、舒适的床上好好的睡一觉。当然,作业没作完的可能就要多花一点时间了。”   学生们哄笑起来。   “在你们开始填饱肚子之前,我想先介绍我们新的魔药学教授。西弗勒斯·斯内普,他会接替瑞德·罗特·里德尔教授,同时成为斯莱特林的院长。”   西弗勒斯站起来冷淡的对着学生点了点头就坐下来了。   下面的学生立刻认出了他,在热烈的掌声过后,大家开始更加起劲的对他指指点点。这让新的斯莱特林院长的脸色越来越黑。   这几年斯内普魔药研究会非常出名,他们推出了很多的新药,并在魔法部的请托下制定了《魔药配方定规》和《魔药安全条例》等六则魔药法,对常用魔药的配方、用量、禁忌均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由于一般的巫师学校都会开设魔药课,所以大部分的巫师都会熬制魔药,更改药方添加配料是很正常的事,但有些时候这种添加多数是有危险的,可能会跟其他的魔药发生冲突。   西弗勒斯·斯内普当然认为大部分的巫师都不知道怎么熬制魔药。   ‘他们没把自己毒死真让人感到意外!’,在接受《预言家日报》的采访时他这样说。   根据现行的《魔药法》,自制魔药是完全允许的。   ‘对于那些想毒死自己的人,我们不应该阻拦他们走向坟墓。’——BY:西弗勒斯·斯内普。   但不能将其灌到别人的喉咙里,不管那个人是你的孩子还是你的父母、亲戚。   一个赫夫帕夫跟同学小声说:“我感谢他。你知道,多亏了他,我再也不用喝我的伯父给我熬的魔药了。那简直就是毒药。在我八岁前一直怀疑他想毒死我好继承爷爷的遗产,不过后来我发现他只是一个傻瓜。”   他的同学立刻好奇的问:“那你伯父现在呢?”   那个赫夫帕夫耸耸望:“两个月前,他自己熬了一剂伤寒魔药,喝了以后就进了圣芒戈,现在仍坚持他是一条双尾冠北螈,除了蚯蚓什么也不肯吃。”   他的同学们发出惊呼:“你居然能没事?!”   那个赫夫帕夫翻了个白眼:“我当然没喝!都喂给我的老鼠了,幸好每年我都能收到几只,它们看起来完全一样,所以家里人仍然认为我只有一只吱吱。”   开学以后的学生们很快发现了这位新的斯莱特林的院长的特点,他该死的偏心!护短!所有的格兰芬多都在哀号,他们刚刚发现小里德尔教授是一个多么公正、开明的教授,而新来的斯内普教授简直是所有格兰芬多的恶梦。   而斯莱特林却从这位教授身上感受到了他对他们的关心。他们很快就接受了这位新院长,他在魔药上的成就令人惊叹,他对他们的严格中透着几不可察的偏爱。   仅仅一周时间,瑞德就接到了很多格兰芬多的信,他们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们想你,教授!新的魔药课教授是个魔鬼!’   瑞德回信:“年轻勇敢的男孩们,我相信斯内普教授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巫师,他能教给你们的知识足以让你们一生享用不尽。把他当成一座高山去攀登吧,就算前路布满荆棘,你们也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斯内普教授很快发现,这些格兰芬多在魔药课上变得勇敢多了,同时他们造成的麻烦也更多了。   118   118、全文完 ...   重新回到霍格沃兹的感觉意外的非常好。超过西弗勒斯·斯内普能想像到的。时隔多年,他以为他已经不是当时的孩子了。   教室、走廊、变来变去的楼梯、画像、洒满阳光的草坪、温室,哪怕是一块砖头都能让他回忆起当初在这里求学的经历。而那些吵吵闹闹的小崽子们让这座城堡变得更像他记忆中的模样。   走廊里的恶咒,背着教授们的小把戏,不管是突然长出一副兔子长牙还是头发像海胆一样竖起来或者长满一脸的青春痘,青春的活力总是用这么无聊的方式发泄出来。   从他回到霍格沃兹的第二天起,医疗翼的庞弗雷夫人已经请他熬了不少用来化解这种小儿科的恶作剧的魔药了,他每天至少见到超过十个孩子飞奔着跑向医疗翼。他们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大人为他们解决。   今天,他刚刚给一年级上完魔药基础课,庞弗雷夫人就通过壁炉叫他过去一趟。   “发生了什么事?波比,如果他们有那么多的精力需要消耗的话,我推荐强力生死水,他们可以一直睡到期末考试。”他走进医疗翼,意外的看到了阿利安娜站在那里,而她看起来是‘加害者’。   “怎么回事?”他扫过她,看到她规矩的站在房间一角,转头问庞弗雷夫人。   “西弗勒斯,你应该过来看看,我不知道这是怎么造成的。”庞弗雷夫人对阿利安娜还算熟悉,至少她在葆丝的家里见过这个小姑娘,她一直认为她是个安静的、乖巧的孩子,结果今天她就把她的同学送进医疗翼,而且非常客气的对她说:“是我把他变成这样的,夫人。”   让庞弗雷夫人连这时该说什么都不知道了。而更糟的是,她发现她对那个孩子毫无办法。   西弗勒斯掀开病床前的帘子,结果看到了一个脸上长满金色的毛的男孩,连他的鼻子都被盖住了。   他试了几个魔咒,发现一点用也没有,他又请庞弗雷夫人拿几瓶可能有用的魔药过来,但似乎对这个男孩也没有用。最后他只能承认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他说:“这并不会影响上课,所以布林斯先生完全可以回到课堂上去。”   “哦,不。”那个男孩捂着脸哀号,“我就像只猴子!他们会笑话我的!”   西弗勒斯严肃的说:“别像个傻瓜,布林斯先生。现在,回到你的教室去。”   布林斯先生不甘心的离开,慢吞吞的他希望有人能改变主意,让他可以继续留在医疗翼的帘子后面,但直到他离开也没听到他想听的话。   “里德尔小姐,请跟我来。”他示意阿利安娜跟他走,回到地窖后,他关上办公室的门,请她坐下,并给她准备了一些她喜欢的饮料。   “等你想好了,可以来找我。”他说,然后就去批改作业了。   阿利安娜坐在沙发上,她享受了点心和饮料后什么也没干,一直在保持安静。   西弗勒斯看了一眼钟表,他要去上课了。   “留在这里,我会告诉你的教授你正在关禁闭。”他准备走,阿利安娜说:“禁闭应该是下课后关。”   西弗勒斯走回沙发旁,看着她说:“你打算现在告诉我吗?”   阿利安娜深吸一口气,仍然闭紧嘴巴。她是那么的固执。   西弗勒斯克制着不要去哄她,像在家里一样摸她的头发或者给她一个拥抱。他打开门说:“在你的禁闭没有结束之前,禁止离开这里。”然后他就去上课了。   中午他回来,她还在这里。小精灵送来两人份的午餐。他在用餐时说:“或许你想知道,布林斯先生有了一个新外号:毛毛小精灵。”   正在吃馅饼的阿利安娜低头掩饰她翘起的嘴角。   午餐后是她的午睡时间,就算是他也不打算牺牲她的睡眠时间来惩罚她。他为她准备了舒服的床铺,让她躺到上面,并像在家里一样有一个在额头上的吻。   他坐在床边看着她说:“要我陪你直到你睡着吗?”   阿利安娜从毯子下面抓住他的手指:“我并不是想欺负他。我只是希望他不要再缠着我。”   “这么说,”这回轮到西弗勒斯深吸一口气了,“布林斯先生是一个热情的追求者?”他喃喃道,“梅林,你还不到十二岁!”   “显然是这样。”阿利安娜勉强在枕头上耸耸肩,“他大概希望能用他的热情和强势令我爱上他,或者听他的话不要去接近别的‘像猴子一样的男孩’。我只是想证明他其实不比他说的其他人更好。”   “我明白了。”他的脸色史无前例的坏,“做个好孩子,好好的睡一觉。上课前我会叫醒你。”他拿了一本书坐在旁边,“如果你需要,我就在这里。”   阿利安娜闭上眼睛睡觉,真心的为布林斯先生祈祷。   ——她不需要任何人‘指点’她应该跟谁交朋友。   显然布林斯先生没听懂她的话,就算他是个四年级的斯莱特林又怎么样?她会让他知道在她眼中,不管是‘四年级’还是‘斯莱特林’都不算什么。   布林斯先生顶着那张毛毛脸过了两个星期才在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恢复正常,但他‘毛毛小精灵’的外号却一直跟着他直到他毕业。   很显然,布林斯先生自认为‘热心’的举动并不受人欢迎。从这件事之后,里德尔小姐的身旁安静了很多,她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她不会成为任何一个贵族身旁的‘小宠物’,让他们用身旁跟着里德尔家唯一的小姐这样的方式来炫耀。   在回家后她悄悄问爸爸和哥哥,在他们上学时是不是也遇上过这样的事。   汤姆摸着她的小脑袋说:“当然,亲爱的宝贝。你要知道,当你的才能令人瞩目而你又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拒绝你不需要的人的时候,你只能依附比你强大的人。”他摸着下巴说,“当初我是斯戈拉霍恩教授的宠儿,这在一些人眼中,很显然我已经选择了我的主人。但在五年级后他们就发现我其实不需要一个主人,而我是所有人的主人。”   瑞德拉过他的小妹妹:“我希望你能自己了解这一切。在家里,你是我们的小公主,但在其他地方,你可能只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阿利安娜趴在他的怀里:“当初哥哥干了什么?”   瑞德显然回忆起了当初他刚刚进入霍格沃兹时的事。他露出一个可以称为‘调皮’的笑,“嗯,当时妈妈就在医疗翼,我可以说,其中三分之一的学生是我送过去的。”他当时的手段可比阿利安娜血腥多了,一边拉拢暂时不能抵抗的贵族后代,一边对那些没那么重要的家伙给于教训,让所有人都看到他不是好惹的。妈妈是个麻瓜,他是混血,里德尔这个姓氏没人知道。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他要保护妈妈。不但因为她是个弱小的麻瓜,更因为她是他的妈妈。   阿利安娜恍然大悟:“这在斯莱特林是传统吗?”   等她见到塞弗,她立刻向他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西弗勒斯这才明白为什么格雷特·布林斯会追求一个才一年级的女生,他还以为在他毕业后学生们真的这么早熟了。   他松了一口气,思考了一下,说:“恩娜,每个地方都是这样的。你总要选择成为哪一边,另一边就会成为你的敌人。”   阿利安娜立刻说:“如果我不想成为任何一边呢?”   “这要看你自己。”西弗勒斯油滑的说,他不能代替她思考。他的回答让阿利安娜惊讶极了,他可从来没这么对待她。他总是给她最好的,帮她准备好一切。   她盯着他看。这太有趣了,她想。他在用他的方式教我吗?   “不过那并不容易。”他简单的说,“没有几个人能成功。比如我,在霍格沃兹的前几年我过得很糟。”   阿利安娜刚想点头,立刻追问:“后来呢?”   西弗勒斯回忆:“后来,那些人找到了更有趣的游戏。”他猜,是因为那个狼人。如果不是发生了密室里的那件事,他不知道是不是直到毕业才能摆脱格兰芬多的那四个混蛋。   这不是一个好例子。   阿利安娜难得皱眉的想。她一直认为塞弗是个强大的巫师,她不知道他也曾经被别人欺负,或者说,是个弱者。   等晚上她回到卧室,仔细回忆爸爸、哥哥和塞弗的经历之后,发现他们都曾经像个弱者一样。这可跟她想的完全不同。   她跑去找妈妈,她想妈妈可能会不一样。妈妈不会像个弱者一样被别人欺负,对吗?她是那么厉害。   但妈妈的回答更让她害怕。   “女仆?”阿利安娜尖叫。还是麻瓜的女仆,这太恐怖了,比爸爸、哥哥和塞弗加起来还要可怕。   葆丝才想起她从来没跟她的小女儿说起过这个。她说:“在当女仆之前,我在一个厨房里长大,比起你的父亲,那已经很好了,至少我在更多的时候都能吃饱,不管是什么。”   阿利安娜觉得在这一天她过得简直是太刺激了。   妈妈曾经是个厨房女仆,从会走路就开始干活。她还当过六年的私人女仆,侍候一个老小姐直到她遇到爸爸,然后她就回了伦敦。   “那以后就变好了吗?对吧?”阿利安娜期待的追问。   葆丝结巴了一下,不想太打击她的小女儿。   “不,事实上,那时我们只是刚刚重逢。你知道,他不是一见到我就决定跟我结婚的。”她尽量美化当时的事。但从阿利安娜的表情看,她失败了,她失望的就像圣诞节没收到西弗勒斯的礼物。   葆丝决定快点把那段时间跳过去:“后来我们分开。然后我们在医院重逢,我们结婚,有了你的哥哥。”太好了,她说完了。   “是他救了你吗?”阿利安娜松了口气,太好了,爸爸来救妈妈了。   “对。”葆丝微笑着说。   可阿利安娜看起来还是很消沉:“可是,那之后他失踪了,对吗?”她长长的叹气,“你们没有享受过太多的幸福,他就失踪了。”   ——事实上,他失踪后我才觉得好多了。   葆丝配合着作出一副怀念的样子:“是的,当时,我非常期待他能回来。”   ——然后把他关起来,我和你哥哥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但就算是这样,阿利安娜也觉得她的妈妈过得太辛苦了。她坐过去抱住她说:“妈妈,你放心,爸爸再也不会离开了。我和哥哥也会陪着你的。”   “谢谢你,我的小公主。”葆丝用力拥抱了她一下,“现在你该去睡觉了。你已经晚了一个小时了。”她指着钟表,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   “好的,妈妈。”阿利安娜亲吻葆丝的脸颊后就上了楼。她觉得她有点明白了,或许她也应该像妈妈、爸爸、哥哥和塞弗曾经做的那样,稍稍放低姿态?她好像突然长大了。   葆丝看到汤姆就站在门口。   “你听到了?”她奇怪的问,他刚才为什么不过来?   汤姆走过来。   “我们真的很糟,对吗?”他在外面听的时候回忆起了很多事,发现在前半生,他和她之间没有多少美好的回忆。   葆丝想了想,肯定的点头:“对。”   汤姆奇怪的问:“那为什么……”他盯着这个女人看,头一次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   ——或许他可以用摄神取念。   但他很快想起来,他从来没想过用这种方法从她的脑袋里挖出她的想法。或许只有一次,但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这么干过了。他怀疑自己怎么会忘了这么简单的办法,但他现在还是不想这么干。   虽然他没说完,葆丝也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的眼神实在是太明显了。   她没放在心上,开始铺床准备睡觉。等两人都躺在床上后,他还是用那种‘她是个傻瓜吗?’的眼神盯着她。   葆丝关了灯,决定不去理会他。   她很快睡着了。汤姆却一直醒着,他的脑袋里有很多东西转来转去。   ‘我希望他长得像他的父亲……’说完这句话的梅洛普·冈特就死了。   ‘再见,汤姆,我们在霍格沃兹见。’这么说的邓布利多在霍格沃兹给他的却不是他想要的,他从不像其他的教授那样纵容他,而他好像知道他所有的小秘密,那些不为人知的心思。   ‘葆丝·坡,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或富有,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直至死亡将你们分开为止?’神父在教堂前问。   在他身旁穿着旧的新娘的白纱裙,戴着廉价的花冠的二十岁的葆丝说:“我愿意。”   汤姆看着躺在他旁边的葆丝,然后握住了她的手。   ——至少这句话她做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118   重新回到霍格沃兹的感觉意外的非常好。超过西弗勒斯·斯内普能想像到的。时隔多年,他以为他已经不是当时的孩子了。   教室、走廊、变来变去的楼梯、画像、洒满阳光的草坪、温室,哪怕是一块砖头都能让他回忆起当初在这里求学的经历。而那些吵吵闹闹的小崽子们让这座城堡变得更像他记忆中的模样。   走廊里的恶咒,背着教授们的小把戏,不管是突然长出一副兔子长牙还是头发像海胆一样竖起来或者长满一脸的青春痘,青春的活力总是用这么无聊的方式发泄出来。   从他回到霍格沃兹的第二天起,医疗翼的庞弗雷夫人已经请他熬了不少用来化解这种小儿科的恶作剧的魔药了,他每天至少见到超过十个孩子飞奔着跑向医疗翼。他们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大人为他们解决。   今天,他刚刚给一年级上完魔药基础课,庞弗雷夫人就通过壁炉叫他过去一趟。   “发生了什么事?波比,如果他们有那么多的精力需要消耗的话,我推荐强力生死水,他们可以一直睡到期末考试。”他走进医疗翼,意外的看到了阿利安娜站在那里,而她看起来是‘加害者’。   “怎么回事?”他扫过她,看到她规矩的站在房间一角,转头问庞弗雷夫人。   “西弗勒斯,你应该过来看看,我不知道这是怎么造成的。”庞弗雷夫人对阿利安娜还算熟悉,至少她在葆丝的家里见过这个小姑娘,她一直认为她是个安静的、乖巧的孩子,结果今天她就把她的同学送进医疗翼,而且非常客气的对她说:“是我把他变成这样的,夫人。”   让庞弗雷夫人连这时该说什么都不知道了。而更糟的是,她发现她对那个孩子毫无办法。   西弗勒斯掀开病床前的帘子,结果看到了一个脸上长满金色的毛的男孩,连他的鼻子都被盖住了。   他试了几个魔咒,发现一点用也没有,他又请庞弗雷夫人拿几瓶可能有用的魔药过来,但似乎对这个男孩也没有用。最后他只能承认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他说:“这并不会影响上课,所以布林斯先生完全可以回到课堂上去。”   “哦,不。”那个男孩捂着脸哀号,“我就像只猴子!他们会笑话我的!”   西弗勒斯严肃的说:“别像个傻瓜,布林斯先生。现在,回到你的教室去。”   布林斯先生不甘心的离开,慢吞吞的他希望有人能改变主意,让他可以继续留在医疗翼的帘子后面,但直到他离开也没听到他想听的话。   “里德尔小姐,请跟我来。”他示意阿利安娜跟他走,回到地窖后,他关上办公室的门,请她坐下,并给她准备了一些她喜欢的饮料。   “等你想好了,可以来找我。”他说,然后就去批改作业了。   阿利安娜坐在沙发上,她享受了点心和饮料后什么也没干,一直在保持安静。   西弗勒斯看了一眼钟表,他要去上课了。   “留在这里,我会告诉你的教授你正在关禁闭。”他准备走,阿利安娜说:“禁闭应该是下课后关。”   西弗勒斯走回沙发旁,看着她说:“你打算现在告诉我吗?”   阿利安娜深吸一口气,仍然闭紧嘴巴。她是那么的固执。   西弗勒斯克制着不要去哄她,像在家里一样摸她的头发或者给她一个拥抱。他打开门说:“在你的禁闭没有结束之前,禁止离开这里。”然后他就去上课了。   中午他回来,她还在这里。小精灵送来两人份的午餐。他在用餐时说:“或许你想知道,布林斯先生有了一个新外号:毛毛小精灵。”   正在吃馅饼的阿利安娜低头掩饰她翘起的嘴角。   午餐后是她的午睡时间,就算是他也不打算牺牲她的睡眠时间来惩罚她。他为她准备了舒服的床铺,让她躺到上面,并像在家里一样有一个在额头上的吻。   他坐在床边看着她说:“要我陪你直到你睡着吗?”   阿利安娜从毯子下面抓住他的手指:“我并不是想欺负他。我只是希望他不要再缠着我。”   “这么说,”这回轮到西弗勒斯深吸一口气了,“布林斯先生是一个热情的追求者?”他喃喃道,“梅林,你还不到十二岁!”   “显然是这样。”阿利安娜勉强在枕头上耸耸肩,“他大概希望能用他的热情和强势令我爱上他,或者听他的话不要去接近别的‘像猴子一样的男孩’。我只是想证明他其实不比他说的其他人更好。”   “我明白了。”他的脸色史无前例的坏,“做个好孩子,好好的睡一觉。上课前我会叫醒你。”他拿了一本书坐在旁边,“如果你需要,我就在这里。”   阿利安娜闭上眼睛睡觉,真心的为布林斯先生祈祷。   ——她不需要任何人‘指点’她应该跟谁交朋友。   显然布林斯先生没听懂她的话,就算他是个四年级的斯莱特林又怎么样?她会让他知道在她眼中,不管是‘四年级’还是‘斯莱特林’都不算什么。   布林斯先生顶着那张毛毛脸过了两个星期才在邓布利多校长的帮助下恢复正常,但他‘毛毛小精灵’的外号却一直跟着他直到他毕业。   很显然,布林斯先生自认为‘热心’的举动并不受人欢迎。从这件事之后,里德尔小姐的身旁安静了很多,她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她不会成为任何一个贵族身旁的‘小宠物’,让他们用身旁跟着里德尔家唯一的小姐这样的方式来炫耀。   在回家后她悄悄问爸爸和哥哥,在他们上学时是不是也遇上过这样的事。   汤姆摸着她的小脑袋说:“当然,亲爱的宝贝。你要知道,当你的才能令人瞩目而你又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拒绝你不需要的人的时候,你只能依附比你强大的人。”他摸着下巴说,“当初我是斯戈拉霍恩教授的宠儿,这在一些人眼中,很显然我已经选择了我的主人。但在五年级后他们就发现我其实不需要一个主人,而我是所有人的主人。”   瑞德拉过他的小妹妹:“我希望你能自己了解这一切。在家里,你是我们的小公主,但在其他地方,你可能只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阿利安娜趴在他的怀里:“当初哥哥干了什么?”   瑞德显然回忆起了当初他刚刚进入霍格沃兹时的事。他露出一个可以称为‘调皮’的笑,“嗯,当时妈妈就在医疗翼,我可以说,其中三分之一的学生是我送过去的。”他当时的手段可比阿利安娜血腥多了,一边拉拢暂时不能抵抗的贵族后代,一边对那些没那么重要的家伙给于教训,让所有人都看到他不是好惹的。妈妈是个麻瓜,他是混血,里德尔这个姓氏没人知道。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他要保护妈妈。不但因为她是个弱小的麻瓜,更因为她是他的妈妈。   阿利安娜恍然大悟:“这在斯莱特林是传统吗?”   等她见到塞弗,她立刻向他提出了同样的问题。   西弗勒斯这才明白为什么格雷特·布林斯会追求一个才一年级的女生,他还以为在他毕业后学生们真的这么早熟了。   他松了一口气,思考了一下,说:“恩娜,每个地方都是这样的。你总要选择成为哪一边,另一边就会成为你的敌人。”   阿利安娜立刻说:“如果我不想成为任何一边呢?”   “这要看你自己。”西弗勒斯油滑的说,他不能代替她思考。他的回答让阿利安娜惊讶极了,他可从来没这么对待她。他总是给她最好的,帮她准备好一切。   她盯着他看。这太有趣了,她想。他在用他的方式教我吗?   “不过那并不容易。”他简单的说,“没有几个人能成功。比如我,在霍格沃兹的前几年我过得很糟。”   阿利安娜刚想点头,立刻追问:“后来呢?”   西弗勒斯回忆:“后来,那些人找到了更有趣的游戏。”他猜,是因为那个狼人。如果不是发生了密室里的那件事,他不知道是不是直到毕业才能摆脱格兰芬多的那四个混蛋。   这不是一个好例子。   阿利安娜难得皱眉的想。她一直认为塞弗是个强大的巫师,她不知道他也曾经被别人欺负,或者说,是个弱者。   等晚上她回到卧室,仔细回忆爸爸、哥哥和塞弗的经历之后,发现他们都曾经像个弱者一样。这可跟她想的完全不同。   她跑去找妈妈,她想妈妈可能会不一样。妈妈不会像个弱者一样被别人欺负,对吗?她是那么厉害。   但妈妈的回答更让她害怕。   “女仆?”阿利安娜尖叫。还是麻瓜的女仆,这太恐怖了,比爸爸、哥哥和塞弗加起来还要可怕。   葆丝才想起她从来没跟她的小女儿说起过这个。她说:“在当女仆之前,我在一个厨房里长大,比起你的父亲,那已经很好了,至少我在更多的时候都能吃饱,不管是什么。”   阿利安娜觉得在这一天她过得简直是太刺激了。   妈妈曾经是个厨房女仆,从会走路就开始干活。她还当过六年的私人女仆,侍候一个老小姐直到她遇到爸爸,然后她就回了伦敦。   “那以后就变好了吗?对吧?”阿利安娜期待的追问。   葆丝结巴了一下,不想太打击她的小女儿。   “不,事实上,那时我们只是刚刚重逢。你知道,他不是一见到我就决定跟我结婚的。”她尽量美化当时的事。但从阿利安娜的表情看,她失败了,她失望的就像圣诞节没收到西弗勒斯的礼物。   葆丝决定快点把那段时间跳过去:“后来我们分开。然后我们在医院重逢,我们结婚,有了你的哥哥。”太好了,她说完了。   “是他救了你吗?”阿利安娜松了口气,太好了,爸爸来救妈妈了。   “对。”葆丝微笑着说。   可阿利安娜看起来还是很消沉:“可是,那之后他失踪了,对吗?”她长长的叹气,“你们没有享受过太多的幸福,他就失踪了。”   ——事实上,他失踪后我才觉得好多了。   葆丝配合着作出一副怀念的样子:“是的,当时,我非常期待他能回来。”   ——然后把他关起来,我和你哥哥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但就算是这样,阿利安娜也觉得她的妈妈过得太辛苦了。她坐过去抱住她说:“妈妈,你放心,爸爸再也不会离开了。我和哥哥也会陪着你的。”   “谢谢你,我的小公主。”葆丝用力拥抱了她一下,“现在你该去睡觉了。你已经晚了一个小时了。”她指着钟表,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   “好的,妈妈。”阿利安娜亲吻葆丝的脸颊后就上了楼。她觉得她有点明白了,或许她也应该像妈妈、爸爸、哥哥和塞弗曾经做的那样,稍稍放低姿态?她好像突然长大了。   葆丝看到汤姆就站在门口。   “你听到了?”她奇怪的问,他刚才为什么不过来?   汤姆走过来。   “我们真的很糟,对吗?”他在外面听的时候回忆起了很多事,发现在前半生,他和她之间没有多少美好的回忆。   葆丝想了想,肯定的点头:“对。”   汤姆奇怪的问:“那为什么……”他盯着这个女人看,头一次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   ——或许他可以用摄神取念。   但他很快想起来,他从来没想过用这种方法从她的脑袋里挖出她的想法。或许只有一次,但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这么干过了。他怀疑自己怎么会忘了这么简单的办法,但他现在还是不想这么干。   虽然他没说完,葆丝也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的眼神实在是太明显了。   她没放在心上,开始铺床准备睡觉。等两人都躺在床上后,他还是用那种‘她是个傻瓜吗?’的眼神盯着她。   葆丝关了灯,决定不去理会他。   她很快睡着了。汤姆却一直醒着,他的脑袋里有很多东西转来转去。   ‘我希望他长得像他的父亲……’说完这句话的梅洛普·冈特就死了。   ‘再见,汤姆,我们在霍格沃兹见。’这么说的邓布利多在霍格沃兹给他的却不是他想要的,他从不像其他的教授那样纵容他,而他好像知道他所有的小秘密,那些不为人知的心思。   ‘葆丝·坡,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或富有,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直至死亡将你们分开为止?’神父在教堂前问。   在他身旁穿着旧的新娘的白纱裙,戴着廉价的花冠的二十岁的葆丝说:“我愿意。”   汤姆看着躺在他旁边的葆丝,然后握住了她的手。   ——至少这句话她做到了。   ---全文完---   PS:谢谢大家看完这个故事,我们下回见。 -------------------------------- 本文由书本网(www.bookben.cn)下载,久久出品,必属精品。 <-- -------------------------------------------------------------- 书籍名称:瑞德罗特 作者:多木木多 本书籍由网友“QQ书本网”上传 日期:2011/2/28 17:25:10 书本网 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TXT电子书免费分享平台 Web2.0小说网站,和好友一起上传、下载、分享TXT全本小说。 所有小说仅供试阅,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阅读全本请购买实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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